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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监管年度总结(2)

时间:2018-04-02 12:07:05 监管 我要投稿

餐饮服务监管年度总结

六是开展农村聚餐备案管理、监督指导工作。今年上半年,根据我县《农村聚餐备案管理实施方案》,县卫生监督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信息员认真落实农村聚餐备案管理制度,要求办酒宴的农户提前申请、备案,由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或县卫生监督所的监督员进行现场指导,同时宣传集体聚餐备案的目的和意义,尽可能减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截止到6月30日,全县共举办50人以上的集体聚餐423次,聚餐人数达3500余人,我局共出动各级各类卫生人员或监督员800余人次进行集体聚餐的现场指导和监督。通过对农村聚餐备案管理、监督指导,使家庭式聚餐的食品卫生得到了明显的提高,有效地防止了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七是开展了辣椒、花椒制品的专项检查工作。我局于5月份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对县城内20余家餐饮经营单位(重点是火锅店)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分析和汇总,未发现火锅底料有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现象。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车辆2台次,监督员8人次。

八是进一步规范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行为。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局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对80余家大中型餐饮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要求所有餐饮单位建立食品采购台帐,并进行相关票证的索取。在整治过程中,针对部分餐饮业主对原材料采购索证和台帐填写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有的下达了监督意见书。指导各餐饮单位规范建立索票索证台帐,做到产品可追踪溯源。

三、行政履职与科普宣传相结合,提升监管效能

坚持将宣传培训贯穿于食品安全监管全过程,认真宣传《食品安全法》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重要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营造人人关心餐饮食品安全,个个重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氛围。

餐饮服务监管年度总结 [篇2]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市食药监局的业务指导下,屯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履行餐饮服务监管职能,依法行政、依法监督,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了我县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圆满完成了2012年餐饮服务监管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严格许可程序,规范餐饮服务市场秩序

2012年,我局依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规范行政许可,保证餐饮服务提供者符合法定条件经营,在实施餐饮服务许可中,严格许可程序,对拟开办餐饮服务活动者提供咨询、一次性告知等事宜,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规定时限审核资料、现场核查,核查合格后,方予以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截至目前,共办理、换发、变更《餐饮服务许可证》131家,其中,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123家,变更8家。同时对其从业人员全部进行了健康体检和培训,并在日常监管中积极推进量化分级管理,严查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行为,有效提高了餐饮服务提供者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

二、加大监管力度,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一)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责任监督区域平台建设

按照长治市食安办及长治市纠风办文件《关于印发长治市食品安全责任网格化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食安办字[2012]22号)文件精神,在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责任监督区域平台建设方面,我局主要采取了以下三方面的工作措施:

一是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张智河同志为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组长,副局长张军、纪检组长赵书红为副组长的领导组,领导组常务工作由张军副局长负责。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石建军同志为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各片区网格化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时督查和指导。同时制定了《屯留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屯食药监201220号);

二是按照分类管理、职责到位、责任到人的原则,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实行三级网络管理,并制作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网格监管示意图》及网格化责任人监督公示牌,并分别于本局及各餐饮服务单位予以悬挂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是对网格化责任监督系统数据录入工作确定了专人负责,经长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9月上旬组织各县录入人员系统数据录入知识培训后,我局立说立行,立即开展了此项工作,截至目前,我局3名餐饮服务监管人员及相关餐饮企业信息录入工作已全部完成,小型、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企事业机关单位食堂等企业共录入456家,录入率达到100%。

(二)积极推行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实现监管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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