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会制度

综治办工作例会制度

时间:2021-06-08 17:54:57 例会制度 我要投稿

综治办工作例会制度

一、会议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局综治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如遇重大问题或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会议主持:由局综治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召集主持。

三、参加对象:局综治领导小组成员和局综治办工作人员。局综治办负责会议记录和会务工作。

四、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综治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

2、听取各责任单位综治工作情况汇报,具体部署全系统综治工作;

3、讨论全局综治工作及其他重大事项;

4、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局综治办起草会议文件,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会议部署的工作抓好落实,局综治办将对会议布置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制度

为了及时掌握辖区矛盾纠纷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采取有效措施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一、镇、各村、社居委、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本辖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负总责,结合单位的具体实际,制定排查调解工作方案;

二、镇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各单位每半月开展一次。在矛盾纠纷比较突出或集中的地方,可以不定期开展;

三、各单位要将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的具体情况工作详细记录,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当场做好登记,并及时做好调解准备;

四、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一般纠纷及时组织调解,对重大矛盾纠纷要及时汇报,并提前做好说服疏导工作,防止纠纷激化;

五、充分发挥单位矛盾纠纷信息员情况清、信息灵的优势,保障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帮教工作制度

一、对辖区内的两劳回归人员,及时登记造册,建立帮教档案,并在3日内将有关情况通知村(居)委会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

二、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做好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帮助、引导、辅助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三、定期对村(居)委会的安置帮教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随时了解掌握帮教情况,上下沟通,反馈信息,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帮教管理、控制措施。

四、对帮教对象要做到基本情况、家庭状况、与他人交往、去向、思想情况清的“五清”。

五、对帮教对象要做到要做到有困难时必访、有挫折时必访、有疾病时必访、有婚丧时必访的“四访”。

六、对帮教对象要做到安置到位、帮教到位、政策到位、服务到位。

七、对帮教对象要做到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帮教、管控措施落实,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推荐给上级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而造成刑释解教人员脱管、失控,导致其重新违法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报告上级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治安巡逻制度

一、巡逻队在巡逻时,必须佩带统一印制的袖标,并佩带好必需的巡防器械。

二、巡逻队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具有一定的组织性、纪律性。

三、在巡逻时,发现可疑人员应马上盘问,有特殊情况技术报告行政村负责人及行政村协警。

四、巡逻队员要按规定时间进行巡逻,并做好记录。

五、巡逻人员要熟记火警、盗警和辖区派出所电话,做到报警及时。

六、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消防、法制教育,每月定期限对私房出租户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七、做好巡逻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向派出所反映和联系。

外来人口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保障外来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现根据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口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抓好外来人员服务队自身政治思想素质,增强执法意识,提高执法力度,防止执法违法。

二、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发证工作和内册保管工作。

1、外来人员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

2、在本村有合法的居住场所;

3、有正当的务工、经商理由;

暂住登记的有效期为三个月,暂住证的有效期为二年。

三、加强对私房出租户登记管理和承租人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口管理条例》第三章有关规定执行,确保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做好外来人员的卫生防疫、计划生育工作

1、对务工、经商的外来人员,自取得暂住证之日起,在十五天内,到医院进行卫生防疫健康检查,经检查合格的,该医院在暂住证上加盖健康合格章,发现患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规定的传染病的,由医疗单位应立即采取防治措施,并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对居民住区疫情的处理。

2、对外来人员中务工。经商的育龄妇女,应当自取得暂住证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有关证明、证件向人民政府计生办申请,在暂住证上加盖计划生育验证合格章。

五、做好外来人员地区管理

1、加强外来人员的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卫生防疫、村容村貌、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和家庭劳务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2、对外来人员擅自占地、占路、违章搭建、设摊和堆物及无证加工熟食店,配合有关部门予以取缔。

综治办工作例会制度 [篇2]

1.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例会。

2.根据治安稳定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或上级交办 的工作随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必要措施。

3.会议一般由综治办主任召集。遇到紧急情况、重大任务,根据综治办主任授权专职副主任也可召集。参加例会人员为主任、专职副主任、专职工作人员及涉事单位领导。

4.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工作,分析研判维稳和治安形势,落实维稳综治工作各项措施。

综治办工作例会制度 [篇3]

一、 社区居委会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社区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有年度计划和总结,每周召开一次由社区主要负责人和社区民警参加的治保、调解、消防小组会议。

二、 听取社区民警有关治安情况的通报,研究分析社区内社会治安形势,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布置、督促、检查社区综合治理下一阶段的工作。

三、 根据社区综合治理形势的需要,社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可随时召开专题性会议。会议建立专门台帐,主要是:会议记录(专人记录);出席情况(实现出席签到制度);因故不能到会的要履行请假制度。

四、 遇到重大情况或突发性事件,及时召开有关专题会议,并共同制定针对性解决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

五、 社区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都应召开居民和居民骨干会议,针对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重大灾害事故要通报情况,分析、查找原因,总结教训,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

会议要有记录,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街道有关部门

【综治办工作例会制度】相关文章:

综治办主任例会制度12-15

综治办例会工作制度12-15

工作的例会制度12-14

部门工作例会制度10-12

每周工作例会制度12-10

学生工作例会制度12-10

应急工作例会制度12-10

企业工作例会制度12-10

月度工作例会制度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