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合理化建议

时间:2022-08-03 02:39:44 建议书大全 我要投稿

房地产合理化建议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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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场定位工作的主体发生偏差。虽然市场定位的工作主体有房地产企业、中介咨询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及个体业主等,但由于我国房地产咨询业还处于初创萌芽期,实际上这项工作大部分是由个人或少数与委托方有关联的咨询机构完成,缺少公正性、科学性,市场定位工作流于形式,更多的是为决策者的结论提供依据,工作一般仅限于房型的选择、租售价格的预测等部分内容,同时,从业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导致市场定位工作处于低水平状态,没有针对性。不能根据特定的对象进行科学的调查、资料收集和分析,仅根据经验作分析、判断,对于一些关键的数据进行处理用来满足分析的需要。

2.运用差异化战略“模仿有余而创新不足”。差异化包括产品差异化、形象差异化和市场差异化等,“差异化是房地产企业的第三利润源泉”的观点已渐渐为业内人士所认可。但在市场定位时,常常会出现这样两种情况;一种是过分强调“差异化”,脱离地块条件和区域环境,片面强调“个性化”,忽视区域房地产市场的物业特点、生活习惯,往往会导致滞销;另一种情况是“简单拷贝,适当修改”,从建筑立面、平面布置,到室外绿化、景观布置,从营销广告、营销策略,到开发理念、企业文化,往往都是房地产市场上以往一些热销楼盘的翻版,缺少创新,随大流。不同的仅仅是项目名称、建筑色彩、地段等,这样的市场定位形成了房地产市场的“一般化”局面。

3.偏离市场定位的理论和原则,片面强调“概念式定位”。部分房地产企业在进行市场定位时,不是根据市场定位的理论和原则进行工作,而是热衷于做概念,甚至出现了“软住宅”的定位概念。一条臭河浜成为“水景”,还未立项的地铁成为“交通便利”的工具,虚拟的“生活方式”成为卖点,“媒体炒作”成为市场定位的重要环节。在某种程度上,这种“虚、空、媒体化”的概念定位方式已影响到房地产市场的健康、规范发展。

4.目标客户群不明确或目标市场需求判断错误。由于市场调查方法、调查范围和掌握资料不全面,对地块条件和区域环境分析不透,对房地产市场细分化认识不够,对开发能力和市场影响力估计过高,对房地产市场的“同质化”产品可能带来的影响度估计不足,对目标客户群动态变化的程度无法把握,同时对在一定经济条件下社会的消费趋势和消费能力的分析预测发生偏差,从而导致在市场定位时的目标客户群的筛选发生错位,不能形成有效客户群和有效供给。

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市场定位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1.加强行业管理,进一步加快市场定位工作专业化、社会化的进程。房地产行业协会要从规范房地产咨询市场的角度出发,对从业人员、工作规范、程序和方法等制订必要的技术标准,做好理论先行和实践指导工作,进一步推进房地产业的“产学研一体化”进程,加强基础理论方面的研究。对市场定位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专题研究,广泛听取专家、学者及企业家的意见,提出指导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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