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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乘车知识

时间:2022-02-18 16:31:09 安全知识 我要投稿

校车安全乘车知识

  校车是学校接送学生专用交通工具,关系到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了增强驾驶员和接送老师的工作责任心,加强对校车接送的管理,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与正常的教学秩序。下面百分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校车安全乘车知识,希望大家喜欢。

校车安全乘车知识

  校车安全乘车知识

  (一)等校车时的注意事项:

  1、早晨上学时,要按照校车驾驶员定好的时间,按照你的校车司机或校区指示在指定的地方等候上车,不要站在车道(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等车,不要太早,比校车预定的时间到提前五分钟到站,也不要迟到,你的迟到会影响其他同学的上课时间。在一个远离公路的安全的地方等待。等待校车的到来时不要奔跑和玩耍。等校车时不要坐在道路上。

  2、在车站不和陌生人说话,或搭一个陌生人的车。如果一个陌生人试图跟你说话,或接近你,告诉你的父母,公交车司机,或其他负责任的成年人。

  3、放学等车时,到指定的地点等车,要按照老师的管理来候车,在等车时不要追逐打闹,不要扔杂物,要爱护公共财物,不能私自乱走。等校车监管员来领取学生时,各位同学要排好队伍,不要拥挤,不要插队。

  3、上下车时应注意等车停稳以后,因为在车子还没停稳,如果大家都去拦车的话,反而会让司机措手不及。如果上车都争先恐后的上,不巧被其他人挤倒,都可能发生事故,这样很危险,所以大家一定要记住,有序上车,不要争抢。

  4、不要把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带入车内。易燃易爆物品容易在挤压、碰撞、或车辆震动过程中引起燃烧和爆炸,严重危及大家的生命安全。也不要把锐利的用品,特别是管制刀具等带到车上,因为容易误伤到其他同学。

  (二)上下车时:

  1、 校车靠近时,当心红色的闪烁灯光和停止手臂的`伸展。

  2、校车停下来时,等待司机的信号,看过马路或上车是否安全。

  3、当过马路时,要左右看。当司机的信号表明过马路是安全的时候,走到前面汽车司机能看到至少有12英尺的地方,再过马路。

  4、 不要在校车后面步行。

  5、不要追逐运行后的校车。

  6、学生乘坐校车时要依次上车,按座位就坐,不可随便乱上车或乱坐位置。 上下车要抓好扶手。

  7、上车直接到你的座位,在整个过程中坐好。

  8、只在指定的车站下车。

  9、 校车未停稳,学生不能上下车。一定要等校车停稳之后,在跟车老师的引领下才能依次上下校车

  10、如果有东西掉在校车附近,告诉校车司机。切勿尝试首先把它捡起来,因为司机可能无法看到你。

  11、 父母或儿童的监护人应该在早上和他们一块等车,下午在车站接他们。

  (三)乘车时必须做到:

  1、上车后往车厢里面走,站在车门口容易被人挤下车,拉好扶手。

  2、车辆行驶的过程中保持手,手臂和头部在校车内,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手窗外,以免发生意外;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在车上要服从校车驾驶员和老师的管理,不要打闹,不要起哄。

  3、乘车时要坐稳,没有座位要把双脚自然分开,手紧握扶手,不要在车上打闹,也不要随意走动,更不能在车上写作业。 如果您的校车有安全带,每次都正确扣上。

  4、注意坐在你的座位和服从司机、监管人员的安排。 学生在校车上的一切行动要听从跟车老师的安排和指挥,不能擅自要求司机中途停车或下车。记得一直都留在座位上,保持通道通畅。

  校车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敬岗爱业。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特殊情况可灵活处理。

  7、出车一律凭申请派车单,并认真如实填写。校车归队后,派车回收单及时交回后勤处(正常接送幼儿例外)。

  8、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凡事应实事求是,如有伪造、报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给予相应的罚款,并按园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园里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10、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未按规定审检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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