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工作职责2篇(精华)
辅导员工作职责1
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第九条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深入班级、深入宿舍楼,了解每一位同学的信息动态,关心学生的实际问题,经常以个体谈心、小组座谈等形式,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个人理想、社会理想和政治理想,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大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潜力,做到每周至少深入宿舍楼3次,每学期至少与每位同学深入谈心1次,与重点学生至少谈心3次。
第十条主题教育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围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任务要求,把握教育契机,策划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每两周召开1次班会课,其中一半以上要用于主题教育活动。
第十一条学生骨干队伍的指导和培养。做好学生党员和班级学生干部队伍的培养工作,充分发挥学生骨干的作用,指导学生组织积极向上的学生活动,引导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班群众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定期召开学生骨干队伍的会议,进行工作指导和专题培训。
第十二条协调多方力量参与育人工作。组织、协调导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专业教师等,共同在大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定期与导师进行关于学生状况交流。
第十三条用心拓展网络育人平台。熟悉网络基本应用技术,开展网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利用BBS、班级论坛、班级博客等平台,发布信息、组织网上讨论,及时进行网络舆情的引导,鼓励辅导员开设辅导员博客,透过MSN、QQ等网络工具与学生进行沟通。
第十四条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
二、学生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班级(楼)制度建设。指导学生建立规范的班级(楼)规章制度,合理运作班级(楼)事务,做到制度育人,至少要制定《德育评定细则》、《学生骨干选拔和培养制度》、《奖学金评定制度》、《紧急事务处理条例》4项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德育评定和奖学金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好德育评定和奖学金评定工作,充分发挥德育分和奖学金对学生全面发展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第十七条学生行为管理。引导学生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养成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营造学生宿舍和生活园区良好的礼貌卫生环境,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做好违纪学生的处理工作和申诉工作,及时开展学生权益维护工作。
第十八条帮困助学工作。协助学校做好学生帮困工作,掌握特殊群体(经济困难、身心疾患等)学生的基本状况和思想动态,为每位特殊群体学生建立档案,做好助学金的分配工作,指导学生申请学生贷款、开展勤工助学,在做好经济资助的同时,开展成才扶助工作,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的精神,帮忙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九条突发事件处理。采取有效措施用心预防各类突发事件,熟悉学校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
三、辅导咨询工作
第二十条学习观教育和学风建设。加强学生学习观教育,引导学生在树立远大理想的过程中,激发学习动力;培养学生终身学习潜力,帮忙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潜力,指导学生用心参与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和小型社会科学研究;用心参与学生学习预警工作,与导师沟通,帮忙学习困难学生界定学习问题、建立解决策略、改善学习状况。
第二十一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有针对性地帮忙大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配合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做好学生的个体咨询和团体辅导,适时提醒心理问题严重的同学进行咨询和治疗,用心参与学校、院系、班级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干预网络的建设。
第二十二条职业发展教育工作。普及职业发展、生涯规划知识,调动各方主体和资源指导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协助职业发展指导中心做好就业信息发布等服务工作,为大学生带给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忙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四、素质潜力提升
第二十三条用心参与各类培训。新任辅导员须参加新任辅导员培训并透过考核方能上岗,在职辅导员须根据学校的辅导员培训计划,有选取地参加日常培训和专题培训,每位辅导员每年至少参加6次以上辅导员培训。
第二十四条加强理论研究。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理论知识的学习,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研究,专职辅导员每年至少撰写1篇思想政治教育论文,兼职辅导员每2年至少撰写1篇思想政治教育论文。
辅导员工作职责2
(一)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组织新生入学教育,帮助新生尽快适应校园环境和大学生活,遵守学院规章制度,为今后的成长与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组织各种专题教育,围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任务要求,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进行学风建设。教育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配合教师抓好学生的专业学习,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结合深入课堂查课的方式,督促、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遵守教学秩序,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
(三)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结合专业特点,引导学生参加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活动,促进学生在服务社会的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四)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建设体现时代特征、学院特色的校园文化,营造和谐校园文化环境。指导学生开展学术、科技、体育、文娱等校园文化活动,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心理素质的协调发展。
(五)做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工作。开展毕业生思想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开展就业指导服务,提升学生就业能力和职业生涯管理能力;积极拓展就业渠道,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
(六)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参与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开展网络思想道德教育,加强与学生网上和网下的沟通、教育与互动,发挥网络的宣传教育作用,引导大学生文明上网,自觉抵制网络滥用行为和低俗之风。
(七)协助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及时发现学生的心理问题,配合学院心理咨询与辅导部门做好必要的心理疏导和帮助,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
(八)承担学生资助与日常管理工作。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国家助学金发放等工作,指导学生勤工助学,加强教育引导,促进经济困难学生健康成长成才。负责学生的学年鉴定、素质测评、评奖评优等工作,认真做好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及违纪学生的处理工作。
(九)指导学生党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或指导学生党支部建设,做好学生党员的教育、培养、考察、发展与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团组织开展活动,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和推优入党工作。
(十)维护校园和谐、安全和稳定。保持与学生经常性的接触与思想交流,建立畅通的学生信息渠道,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迅速报告和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校园稳定,保证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辅导员工作关键词:
(一)听课、查课堂制:辅导员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7:45,下午14:15到各教学楼督察学生到课情况,及时规导学生不迟到、不早退、不携带食品进教学楼等,自觉遵守课堂纪律,维护课堂秩序。深入学生课堂(每周至少三次),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业指导,加强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宿舍走访制:辅导员要深入学生宿舍,及时了解学生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建设健康向上、求知好学、整洁卫生、互助和谐的宿舍文化。
(三)谈心制:辅导员要深入学生,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定期与学生家长、任课教师联系,准确掌握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把握学生的思想脉搏,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四)周小结制:辅导员要撰写工作周小结,定期分析学生在思想、学习和生活上的情况,以及自己所开展的工作与成效,及时向学工部、所在院系反映和提交需要重视或解决的问题,促进工作的持续开展,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水平。
(五)班会制:辅导员要定期召开班会,针对不同阶段学生的需求与问题,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与发展指导工作,引导学生正确关注校内外时事,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六)档案制:辅导员要建立所带学生基本情况的完整档案,包括学业情况、家庭情况、困难生情况、心理健康情况、奖惩情况、社会工作和学生党建等方面内容,促进学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七)总值班制:学工部统一安排学工部及辅导员为每月总值班人员,总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总值班制度》履行职责。
(八)园区值班制:学工部统一安排学工部及辅导员为每月园区值班人员,分别安排中区和南区值班人员,要求园区值班人员入住学生园区,协助总值班人员处理发生在校内及园区内的各类突发事件。
(九)家校联系制:辅导员要加强与家长的联系、沟通与交流,及时、准确的将学生在校情况告知家长,家校携手,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十)学生工作亮点汇报会:每学年结合计划积极创新、有的放矢地开展学生工作,在学期末举行各院系学生工作亮点汇报会,由各院系辅导员代表汇报工作,公开听取意见和建议,交流经验。
辅导员周小结是辅导员对一周工作的总结和对下周工作的展望,对本周工作出现的问题和经验进行梳理和积累,对工作进一步优化提出可行性的建议,同时也是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学生情况等的重要依据。为了进一步了解学生工作基本情况,拓宽辅导员与学院行政部门、学院之间的信息反馈和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和解决辅导员在学生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和困难,使学生工作更好的“规范”与“创新”,统筹兼顾、重点突出,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周小结为全体辅导员总结自己工作内容,理清有关学生工作的思路,表达对本系、学工部、学院有关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提供了良好的渠道,也在学院各方面工作的稳定、高效运行,逐步完善以及规范化、制度化进程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辅导员应高度重视,如实记录,认真总结,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
二、具体要求
1.辅导员应于每周五下班前提交本周工作小结,不得延误,假期等特殊情况下的小结上交时间调整由学工部统一通知。周小结应该按照学院规定的格式和体例撰写,对于其他情况的说明和报告可以附页上报。
2.在每周小结内应该概括说明分管学生在思想、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相应状况,以及本系、本专业所开展的各项工作以及所取得的成效,各项工作的陈述和说明要有层次性和条理性。
3.辅导员可以在周小结中重点说明本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工作,如本周的学风整治工作等,并可以附有本人对相应工作和看法和建议等。
4.辅导员可以在周小结中对本系、学工部、学院有关工作、制度等内容提出建设性意见,并提出可行性的优化措施。
5.辅导员可以在每周工作小结中简单列明下周相应工作计划,或者简单列明下周的重点工作。在总结一周工作时,“温故”、“知新”两不误。
6.辅导员应注重工作过程中工作经验的积累,通过总结,保持良好的'工作进程,改进不合理的工作安排,自省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欠妥的案例,以利于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与效率。同时,应积极借鉴其他辅导员的好的做法,不断进步。
三、处理与反馈
1.由学工部负责收集全体辅导员的周小结,并进行相应汇总整理后统一上交学院有关部门。
2.对于全体辅导员在每周小结中的意见和建议,由学工部统一汇总并反馈至相关部门及分管院领导。其后根据相关部门的反馈,由学工部将解决意见和有关答复统一反馈给全体辅导员。搭建了高效的、顺畅的部门间的沟通平台,高效务实的开展学生工作。
3.学院及学工部通过每周工作小结,可以全面了解和掌握各系学生工作进度及情况,及时解决和处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全院各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4.周小结的完成情况将纳入辅导员工作量化考评体系。
辅导员是学生的良师益友,是沟通学生与学校的桥梁,是学生工作的重要力量。与学生谈心是辅导员开展工作的基本形式,通过谈心,可以交流感情、增进了解,进而准确地掌握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把握学生的思想脉搏,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了进一步健全并规范谈心谈话活动,不断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以学生为中心”,使辅导员真正成为学生进步、成长的引路人,生活、情感的贴心人,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辅导员工作综合考评体系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各院系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注重实效,充分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发现学生中的问题,耐心劝释学生的困惑,重点关心特殊群体的心理引导,详细记录谈心内容并整理谈心材料分类归档,实事求是地反映当前我院学生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谈心工作要以“立实情、讲方法、重沟通、出实效”为原则,将教育、管理、服务措施不断落到实处,真正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
二、 “谈心日”具体要求
(一)“谈心日”次数与方式:每周固定一天或半天时间为“谈心日”,并向分管的全体学生公布。可以主动约谈学生或者学生主动约谈,老师“走出去”或把学生“请进来”。谈心方式可因时、因人、因事而异,可利用多种方式进行,除面谈外,要充分利用各种先进技术手段,积极采用网络(QQ、MSN、E-mail)、电话等方式。
(二)谈心的对象:要重点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患疾病学生,家庭发生突然变故学生,违纪学生,学习成绩落后学生,失恋学生,思想波动大、情绪低落、言行异常的学生等,适时与他们谈话,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
(三)谈心内容:应重点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肯定他们的优点,引导他们发现自己的缺点和存在问题;应对学生提出希望、要求和努力方向;听取学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及时给予反馈和答复。
(四)谈心原则:要掌握谈话时机,坚持广泛谈话与分类指导相结合、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日常谈话与特定时期谈话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
(五)谈心技巧:谈心要有明确的目的,讲求艺术和技巧,遵循学生思想活动规律,贴近学生思想实际,符合学生的心理特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充分尊重学生,耐心、真诚、平等地对待学生,营造宽松和谐的谈话氛围。对谈心过程中反映的重要问题,辅导员要及时向学工部汇报,必要时要和家长取得联系,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通。
(六)谈心记录:每位辅导员详细记录与学生谈心的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学生基本信息、谈话目的、存在问题、谈话内容、解决建议等,详见《辅导员工作手册》)。
(七)学期总结:每个学期结束后,各院系要对辅导员谈话活动开展的情况进行一次总结,并将总结材料报送学工部。学工部遴选优秀的、典型的案例,进一步宣传和推广。
三、工作考核
辅导员“谈心日”工作是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由学工部负责组织和检查。请注意谈心日的资料保存和总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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