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防诈骗讲座策划方案

时间:2023-03-29 19:49:19 晓怡 策划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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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防诈骗讲座策划方案(精选11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老年人防诈骗讲座策划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老年人防诈骗讲座策划方案(精选11篇)

  老年人防诈骗讲座策划方案 篇1

  为有效遏制当前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态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从11月25日起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并根据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趋势,形成长效宣传机制。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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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系列集中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人民群众防范电信网络犯罪的能力,达到“一次教育,终生受益”的良好效果,实现年内全县电信犯罪发案数明显下降,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明显减少,群众自身防范意识明显提升。

  三、任务分工

  (一)各乡(镇)、居民事务中心:要将宣传工作部署到各村(社区)、充分利用社区村镇、党群中心的电子显示屏广告牌等载体,滚动播放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视频和标语,实现电子屏幕全覆盖;要制作宣传页、宣传板,在人员聚集的场所、区域定期举办宣传活动;要组织辖区网格员积极开展“六进”(进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宣传活动,采用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广泛宣传,确保宣传教育全覆盖。

  (二)县公安局:要抓住重大典型案件防骗成功事例和打掉的犯罪团伙,精心策划宣传报道活动,用身边事情、鲜活案例来宣传教育群众,以案释法,深度揭露诈骗手段和作案过程,使群众得到更直白、更有效的警示,增强防范宣传的感染力和冲击力。要充分发挥公安微博、微信公众号的互动宣传作用,持续发布告知信息和防范知识,加强与粉丝的互动交流,形成持续宣传热度,使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内容在群众中自发广泛传播,形成防范宣传的几何扩散效应。

  (三)县融媒体中心:要主动与公安局对接,与公安机关联合制作专题视频和专题报道,及时开展连续报道、跟踪报道,用真实的案例教育群众防骗识骗。

  (四)县市场监管局:要指导督促各宾馆、酒店、商场、集贸市场,沿街门店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广告牌等载体,滚动播放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视频和标语,实现电子屏幕全覆盖。

  (五)县财政局:要通过短信平台、微信工作群、QQ工作栏等平台向相关单位财务人员推送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提升财务人员防范诈骗的意识和辨别诈骗手段的`能力,有效降低冒充领导诈骗财务人员案件发生。

  (六)县金融服务中心:要组织各银行营业网点充分利用各网点的液晶显示屏、LED条屏、ATM机旁等醒目位置,滚动播放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视频和标语,放置宣传页、宣传版,将宣传防线由柜面向自助服务区域延伸,在自助服务设备页面设置提示语或提醒界面,提醒广大群众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筑牢金融单位防范城墙,提升银行等金融网点的拦截劝阻效果。

  (七)县文化和旅游局:要充分发挥社会公共资源优势,在固定公益广告栏位置张贴一定数量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提示语或宣传海报。

  (八)县教科局:要明确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宣传防范负责人,通过以学生为传播手段,以各校校园告示栏、宣传窗微信群、校讯通、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为载体,向学生家长群体宣传通报被骗案例,普及识骗防骗知识,做到校园宣传全覆盖。

  (九)县交通运输局:要组织在汽车客运站、公交车、出租车的LED屏幕上滚动播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标语;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作为交通安全教育内容共同部共同推进:要协调相关单位在公共交通站点、交通枢纽乡镇候车点等场所投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资料。

  (十)县司法局:要组织宣传小分队,结合法律“六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宣传电信网络诈骗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教育引导群众确立正确是非观、荣辱观,自觉抵制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

  (十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在建筑工地、在建工程项目处设置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标语;负责督导做好建筑企业职工或在建工程工作人员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

  (十二)县民政局:要利用发放物资、送法下乡、开展惠民政策活动等时机,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要在全县福利彩票投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单;在婚姻登记中心,向前来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手续的群众发放防骗宣传资料;向各养老院及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家庭集中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

  (十三)县卫健体局:要指导督促各医疗机构、药店等场所在显眼位置张贴或利用LED电子屏滚动播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标语;在医疗机构服务点、收费窗口摆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册,方便群众取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联动。各乡(镇)、居民事务中心、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按照各自任务分工做好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和督导落实。

  (二)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乡(镇)、居民事务中心、县政府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明确分管领导负责该项工作,根据方案任务再分解,进一步形成本乡镇(街道)、本部门工作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时限,确保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三)履职尽责,共同推进。各乡(镇)、居民事务中心、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因地因时制宜,通过传统和现代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创新宣传方法,提升宣传实效,切实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推向纵深,推向全面,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宣传到位,按时报送。各乡(镇)、居民事务中心、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务必于每周五下午16:00前将宣传情况及印证图片报至邮箱xxxx。联系人:县公安局宣传室主任马文彦;电话:xxxx。

  此次集中宣传活动,从即日起到年底为集中攻坚阶段,通过各单位的协作配合,在全县营造浓厚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氛围,力争短时间内降低发案数和损失金额,起到明显效果。从明年开始,根据实际情况,各单位开展日常宣传,对活动开展好的单位进行学习观摩,实现宣传防范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公众安全意识,确保全县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逐年下降。

  老年人防诈骗讲座策划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略阳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加强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的监管,切实保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经营者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保健产品、违法发布广告等违法行为,督促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

  通过专项整治,着力规范全县涉老食品、保健产品流通秩序,有效遏制针对老年人群体的违法营销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的行为,大力提升老年人对食品和保健产品的安全消费意识,逐步形成群防群控、社会共治的局面。

  二、领导机构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综合股,负责此次专项工作的上传下达,资料归档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强化行政指导,督促广告市场主体依法严格审查食品、保健食品等广告内容。

  加强广告监测检查,针对涉及老年人的商品和服务广告开展专项监测检查,有效实施对广告发布活动的动态监管。

  加强广告监管执法,重点查处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和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等广告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知识产权监管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二)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行为。

  针对坑害老年人的食品、保健产品会销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在宾馆、酒店、商场、居民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利用“会托”、“医托”、专家讲课、赠送礼品等方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虚假宣传涉老食品、保健产品功效、作用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食品流通股、药械保化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三)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重点查处非法添加及未按注册备案要求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

  严厉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不一致,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

  重点查处保健食品之外其他食品的标签声称具备保健功能,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行为。

  (责任单位: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药械保化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四)严厉打击传销和违规直销行为。

  加强保健食品服务网点(经销商和专场店)市场监管力度,对存在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违规直销、传销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经销商专卖店、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

  严厉查处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实施违规直销及传销保健食品的行为。

  严厉查处直销企业经销商以保健食品为载体从事虚假宣传等行为。

  (责任单位:市场竞价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五)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及时受理转办老年消费者有关食品保健产品的投诉举报。

  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做好群众举报投诉受理及消费维权工作,规范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程序和行为,确保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对涉嫌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责任单位:“12315”消费者申投诉举报中心、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10日至5月15日)

  通过电视、报纸、公众号、网站等媒体,加强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引导老年人树立正确消费理念,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范能力。

  向经营者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引导教育其自觉守法经营,督促整改涉嫌违法行为。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动广大群众提供案件线索,最大限度拓展信息来源。

  (二)打击整治阶段(5月16日至11月30日)

  集中力量依法开展打击整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进行整治规范。

  要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开展精准打击,严格依法办案,努力查办一批大要案件,打出专项行动声威。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

  总结固化成果、强化建章立制。

  各镇办所、各相关科室、县综合执法大队要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完善相关机制,提高监管效能。

  对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形成规范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等市场的有效监管模式,进行宣传推广,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落实推进。

  各单位要将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之一,高度重视,强力推进。

  各镇办所也要成立专门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指导,跟踪问效。

  县局各相关科室要加强对镇(办)所工作的指导,加强系统内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县局将组成专项督导组,对各镇所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三)克服困难,服务于民。

  考虑到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产品的违法行为多发生于非工作时间段(早晨8点钟之前以及周六周日居多),各镇(办)所及县局各相关科室要认真肩负起职责,合理安排人员、时间及检查方式,保障此项工作“不含糊、有效果”。

  老年人防诈骗讲座策划方案 篇3

  为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诈老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打击治理养老诈骗工作长效机制,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央和省、市、县统一部署,决定在全镇范围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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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重大意义

  (一)开展专项行动是保持国泰民安社会环境的现实需要。老人不安则家庭不安、家庭不安则社会不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很大,有的不法分子抓住老年人网络知识不足、辨识能力不强等特点,利用保健培训和产品推介、投资理财高额回报、直播陪护等手段设置陷阱、诱导消费,给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精神痛苦,严重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家庭和睦。开展这次专项行动,就是要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开展专项行动是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的迫切愿望。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老年人的事,再小也要当大事。开展这次专项行动,剑指以老年群体为侵害对象的诈骗违法犯罪,就是要强化法治对道德建设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向全社会释放匡扶正义、弘扬正气的强烈信号和鲜明导向,让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发扬光大;就是要回应人民群众呼声,切实解决好群众最恨最怨最烦的问题、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让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三、总体要求

  (一)确保打击成效。要向养老诈骗、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

  (二)确保整治成效。要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各类风险。

  (三)确保教育成效。要以案说法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四)确保制度成效。要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和依靠群众,使专项行动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三)坚持法治思维。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专项行动,严格依法办案,坚持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确保专项行动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

  (四)坚持突出重点。紧盯养老诈骗重点问题,全力攻坚克难,以重点突破带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取得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坚持分类处置。对涉养老诈骗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因地、因时、因事制宜,一类一策,确保依法妥善处置,坚决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件。

  (六)坚持源头治理。边打边治边建,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又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着力铲除各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滋生土壤。

  (七)坚持统筹兼顾。把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山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化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有力抓手,作为提升行业领域整治实效的有效举措,统筹兼顾推进,从严从细落实。

  五、时间步骤

  这次专项行动从4月中旬开始至9月底结束,围绕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关键环节,分四个步骤实施。

  具体内容略

  六、主要措施

  (一)扎实开展宣传发动,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各村、镇属单位要制定宣传动员工作方案,深入组织开展宣传发动,在全社会掀起防范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高潮,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

  1、畅通举报渠道。镇专项办开通并公开发布养老诈骗举报电话、信箱、邮箱和举报内容,畅通群众举报线索问题渠道,并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切实消除后顺之忧。

  2、抓好宣传教育。各村、各镇属单位要精准把握时度效,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充分用好各种媒体,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七站八所”、网格员等力量作用,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开设专栏等灵活多样形式,深入推动“涉老反诈”宣传进村、进超市、进广场、进家庭。要突出宣传重点,注重精准宣传,采取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结合公开宣判的典型案例,加强法治宣传、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等方式,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

  3、加强舆论引导。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要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打好主动仗。一旦出现负面舆情升温,相关镇属单位和村要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监控,严防恶意炒作。

  (二)加大深挖打击力度,提升依法严惩实效。由县镇两级专项办破案打击组负责,按照“稳、准、狠”要求,依法深挖严打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打出战果、打出声威。

  (三)全面掌握问题隐患,深入开展整治规范。在镇专项办统筹协调下,由各村、镇属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开展整治规范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依法整治规范以“养老”为名的各类涉诈问题隐患,建立健全长放机制,切实铲除养老诈骗的滋生“土壤”。

  1、加强分类处置。各村、各镇属单位要依照各自职责,积极主动开展“养老诈骗”方面问题线索、风险隐患的摸排工作,对涉及违法犯罪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移交公安机关调查核查,对涉及风险隐患的问题线索要建立台账,进行综合评估,注意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级分类处置。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警示约谈其主要责任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引导其抓好整改;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涉诈问题线索依法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打击。要积极学习借鉴一些地方对养老服务机构、企业风险隐患纳入绿,黄、橙、红“四色名单”管控的经验,提升管控精准性。

  2、抓好建章立制。各村、各镇属单位要及时总结借鉴专项行动的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将其固化为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制定完善相关行业规定。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重点监控、社会监督等制度,提升监管效能。完善行刑街接机制,健全通报线索、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机制。

  老年人防诈骗讲座策划方案 篇4

  为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诈老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增强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防控能力,切实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有效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根据市民政局《全市养老服务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X市民发〔20xx〕47号)和县平安XX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XX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秦平安办〔20xx〕5号)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养老服务领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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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主要任务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8日至20日)。各镇要结合工作实际,成立工作机构,制定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及时启动工作。4月20日前,向县民政局报送工作方案、动员部署情况,以及工作机构组成人员、联络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二)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至30日)。结合实际大力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定期梳理分析我县养老服务诈骗行为的新手法新伎俩,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关于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定期发布预警信息,引导老年人树立正确理财观念,提升老年人风险识别能力。充分拓展宣传阵地,走进公园、广场、养老服务机构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实现宣传全覆盖。要大力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等主流媒体宣传主力军和新型网络社交平台重要生力军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4月20日前,要实现养老服务机构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标语上墙。

  (三)摸底排查阶段(4月21至30日)。既要对全县已经登记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也要对未登记、未经备案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场所开展全面摸排。要将日常掌握的信息和摸底排查到的信息,与市场监管部门获取的信息相结合,汇总形成摸排对象清单。4月30日前,各镇向县民政局报送宣传发动和摸底排查阶段性小结。

  1、明确负责摸排主体:已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备案的县民政局负责摸排;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由服务场所所在乡镇负责摸排。要充分依托熟悉情况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上门调查、实际走访等方式开展排摸工作。

  2、准确把握摸排重点:重点排查民办、公建民营及规模相对较大的、涉足多产业领域的养老服务机构。重点排查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因为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特别是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

  3、掌握科学摸排方法:对全县养老服务机构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逐一上门排查,个别地区因疫情原因不能上门的,要综合运用视频、电话、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有关情况,特别是要询问入住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了解养老服务机构是否收取预付费以及告知风险等情况。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通过发改委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黑名单,最高院的.中国裁判网查询诉讼情况,市场监管总局的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关联公司等,通过多维度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风险画像并建立相应数据库。

  (四)分类处置阶段(5月1日至9月15日)。要坚持“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按照“一院一策”的原则,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风险管控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纳入绿色名单正常开展监管,其余按照“黄橙红”名单进行风险管控。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排查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并形成摸排情况报告。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也要做好分类处置。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并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确保风险整体可控;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进行分类处置:属民非性质的社会组织由县民政局处置,属企业性质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取缔。乡镇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在分类处置的同时要报送县民政局。每月3日前向县民政局报送上月进展情况,9月18日前报送本阶段工作小结。

  (五)整改推进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要及时对摸排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销号。以专项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持续推进养老诈骗工作,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机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确保全县范围内养老服务防范化解诈骗工作可防可控。10月8日前,向县民政局报送专项行动总结,以及出台的`重要文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把这次有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单位一把手工程,纳入20xx年工作重点,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县民政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低保办等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牵头召集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迅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要落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的主体责任,负责推进防诈骗工作具体落实。要及时向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发现重大案件线索、重大风险隐患,第一时间报告。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充分发挥好养老服务联席会议等协调机制作用,对重大敏感案件、重大政策制定、专项工作安排等互相警示提醒、加强会商研判。要与政法、公安、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等单位建立定期通报机制,配合做好养老诈骗的调查认定、定性定级、风险评估、后续处置等工作。要主动与当地市场

  监管部门加强线上线下数据对接共享,及时掌握信息,依法依规开展监管。

  (三)加强舆情监测。要加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过程中的负面舆情监测和应对,及时跟踪社会热点,认真对待和处置信访和政府热线、各级官网网民留言中的问题线索,避免小事变大、大事变炸,造成负面舆情蔓延扩散,给防范化解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各镇要压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责任,对辖区内养老服务领域防范化解诈骗工作负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隐患摸底排查情况统计表》《未经登记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风险摸底排查情况统计表》《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度表》由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老年人防诈骗讲座策划方案 篇5

  为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铲除养老诈骗违法行为的土壤,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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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工作目标

  加大排查力度,强化源头防控,切实提升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与非法集资工作水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降低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与非法集资存量风险,全力遏制新增风险,积极有效管控变量,坚决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确保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稳定,推动我旗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工作任务

  (一)重点打击整治地区:陕坝镇城区及城乡结合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打击力度,统一组织两次集中整治行动,其他地区要继续坚持露头就打,建立防范和预警体系,巩固打击成果,严防养老诈骗案件发生。

  (二)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严格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

  四、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深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决定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具体负责本地区的工作。

  组长:xxx

  副组长:魏香丽(党组成员、副局长)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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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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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x

  xxx

  成员:社会与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食品流通监管股、广告监管股、网络监管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负责落实专项行动方案及组织部署,日常工作的协调和联络,信息汇总报送,后勤保障等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市监所要结合各自分工实际,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行动的日常监管、综合执法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举报、投诉以及转办、处理、反馈、沟通等规章制度。加强与网信办、文化旅游局、卫健委、金融办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联打联防的工作格局。

  (二)全面排查摸底,积极发现线索。要积极发挥基层工作的一线优势,深入开展细致的排查摸底。重点摸排我旗范围内已登记的涉老“食品”、“保健品”经营店(药店、大型商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向社会发布举报电话,积极查找和及时发现养老诈骗行为线索,认真受理群众、媒体、网上举报线索,主动筛查经营活动可疑机构线索,不断提升摸排的精准性、全面性,同时,还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治,确保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整治虚假宣传,遏制养老诈骗行为。要坚决打击整治涉老“食品”、“保健”类产品虚假宣传行为。检查各涉老“食品”“保健品”经营店(药店、大型商场)经营的食品、保健食品张贴的销售标签、宣传画是否明示或暗示有疾病预防或者治疗等功能,对商品性能、功能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四)查处“保健”类产品违法传销行为。整治假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组织旅游等形式,向老年、病弱等特定群体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不构成犯罪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理。

  (五)开展体验式销售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店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开展免费体验医疗器械的经营企业、保健用品店使用未依法注册或备案的医疗器械进行体验;未取得经营资格或经营未依法注册或备案的医疗器械;夸大宣传医疗器械作用或适用范围等行为。

  (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从源头上防范和抵制传销的重要举措,把宣传教育作为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规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市场主体宣传、等多种形式,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着力提高老年群体的识别、防范能力。

  六、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24日起至5月7日)。制定杭锦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xx年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召开打击“坑老”保健品行为工作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设立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举报箱,发动群众和各经营户积极上报“坑老”保健品违法行为线索。加大对群众特别是中老年人的科普宣传普及力度。由保健用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室负责深入全县各社区开展保健品科普宣传活动,引导老年人远离会销场所,避免上当受骗。

  (二)集中行动阶段(5月7日至8月30日)。各队、股、所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排查摸底的情况,各责任股所要落实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针对排摸的重点整治对象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整治,责令相关单位停止经营直至整改到位。对涉嫌违法的经营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形成“打、防、控”长效工作机制。

  (三)巩固总结阶段(9月1日至10月24日)。巩固工作成果,全面总结打击养老诈骗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并于10月24日前形成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室、队、所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要按照工作职责,有步骤有层次的安排部署,形成上下联动不留死角的工作意识,切实整治“坑老”违法行为,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做好提案办理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各室、队、所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相互支持,积极配合,形成室所联动、室队联动的整体工作合力,彻底杜绝“坑老”顽疾,规范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三)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突出对“保健”市场经营行为、“保健”市场营销行为的监管和“保健”市场消费权益的保护,重点是要对赠送小礼品、办理讲座、专家义诊、免费体验等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主动查找案源,集中执法力量查办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针对投诉举报多、发现问题多、“保健”乱象突出的领域,集中力量重点攻坚。

  老年人防诈骗讲座策划方案 篇6

  为有效预防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切实提高广大老年群体的防骗意识和能力,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提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压缩犯罪空间,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人人参与家家受益”为主题,通过广泛持续的宣传活动,有力震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使广大老年群体有效识别和自觉抵制虚假诈骗信息,进一步增强防骗意识,提高防骗能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养老诈骗案件线索,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最大限度减少养老诈骗案件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进一步得到提升。

  二、宣传内容

  (一)揭露当前养老诈骗分子的“套路”手法;

  (二)群众识别常见养老诈骗的意识和能力,防范措施等;

  (三)群众一旦被骗,应该采取的补救措施,报案渠道等;

  (四)群众举报养老诈骗线索的方式等;

  (五)街道依法治理办随时推送的动态发案案例;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迅速按照本方案责任分工开展宣传,迅速在辖区内掀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宣传热潮。

  (二)履职尽责,确保后续跟进。各社区利用音、视频播放、写真、横幅、展板、微信短信、LED等形式,积极宣传养老诈骗的危害和预防措施,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氛围。

  (三)各社区及街道各部门固定专人,做好资料报送。建立联系人制度,负责本级的养老诈骗防范宣传工作,同时将宣传工作落实情况、文字资料、照片、视频、工作总结及时报送街道依法治理办。

  (四)严格考核,确保工作实效。街道将严格逗硬考核,对工作落实积极、成效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老年人防诈骗讲座策划方案 篇7

  一、工作目标

  全面压降养老服务诈骗存量风险、全力遏制新增风险。在防范化解中,坚决防止发生群访和集体上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坚决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底排查。对已经许可、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许可、备案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开展全面摸排。各镇(街道)为辖区养老服务机构摸底排查责任主体,重点排查民办、公建民营、规模相对较大或涉足多产业领域的养老服务机构。突出排查养老机构(场所)的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是否有经济类犯罪记录或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情况,特别是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各镇(街道)要逐一上门排查,特别是要询问入住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了解养老服务机构是否收取预付费以及告知风险等情况。

  (二)分类处置隐患。坚持“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对风险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一是对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正常开展日常监管。二是对发现收取大额预付费,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养老机构,以及近年存在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等经营服务有潜在风险隐患的机构,主要提示引导其规范运营管理,避免快速扩张导致资金链断裂,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测。三是对发现主要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投诉举报、纳入黑名单的机构,以及预付费资金使用不规范,但资可抵债运营比较平稳的.机构,及时向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和公安机关进行线索通报,对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四是对发现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的机构,以及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的,或引起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的,及时向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和公安机关进行线索通报,配合处非牵头部门、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并协助做好老年人妥善安置、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坚决防范发生冲击社会底线的极端事件。对机构中涉嫌犯罪的人员,直接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三)建立协作机制。对重大敏感案件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非法集资的调查认定、定性定级、风险评估、后续处置等工作。要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登记备案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本行政区域内新增的经营范围内包含“养老服务”等内容的市场主体信息,通过现场核查确定属于养老服务机构的,要依法依规开展监管。

  三、时间安排

  本次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自xx年5月20至6月20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把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工作作为阶段性重点工作抓。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倒排序时,抓好落实,养老服务诈骗风险得到有效遏制和化解。

  (二)加强宣传引导。

  广场、走进商超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精准宣传,要及时跟踪社会热点,认真对待信访问题线索,加强防范化解过程中的负面舆情监测和应对。

  (三)加强信息报送。镇(街道)民政负责人对发现的重大案件线索、重大风险隐患,第一时间向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报告。各镇(街道)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形成的经验做法、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上报市民政局。

  老年人防诈骗讲座策划方案 篇8

  为认真落实全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从即日起利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开展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牢固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念,认真学习贯彻上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和省、市、县要求,研究部署打击整顿工作。深刻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接合起来,既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有效保证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养老服务领域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工作小组,王兴福局长为组长,王晓强为副组长,社会福利科为小组成员。

  三、工作目标

  对养老服务领域开展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重点排查以下内容。

  1.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吸收资金。以提供住宿餐饮、观光旅游、医疗保健、照顾陪护等养老服务为名,以高额回报或享受消费优惠为诱饵,采取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方式,向老年人非法吸收资金。有的养老机构没有养老基地或养老实体,有的虽有养老实体但收取的客户资金明显超过客户一年养老所需正常支付的养老费用,吸收的会员远远超过该养老机构现有的床位数量,所吸收的资金也远远超过其一年所能提供的养老服务消费费用。

  2.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吸收资金。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3.以销售“养老公寓”名义吸收资金。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等名义,或者以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等方式销售养老公寓、养老山庄;或者以入住老年公寓后给予优惠打折、不入住给予高于银行利息分红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4.以销售“老年产品”“保健产品”等名义吸收资金。在写字楼或居民区租赁场地作为举办讲座和活动的'基地,夸大或虚假宣传产品保健功能,或送米油面等礼品、请吃饭、陪旅游等多种方式诱导蒙骗老年人,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吸收公众资金。

  5.其他方式。如通过在甲地注册登记养老保健公司,在乙地举办讲座宣传进行非法集资;或者偷梁换柱,将原与老年人签订的集资合同(协议)改为借款合同,以民间借贷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四、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5月)。要求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利用电子屏幕、宣传展板等形式在显著位置宣传防诈反诈宣传图片、宣传标语,公开举报投诉渠道等。

  第二阶段:线索摸排阶段(6月)。坚持线上线下摸排相结合、走访排查与发动群众举报相结合、信访接待和排查矛盾纠纷相结合,多渠道、多角度、多方位开展排查。

  第三阶段:打击整治阶段(6月至9月)。组织养老服务领域打击整顿养老诈骗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关于全县养老服务进行督查,关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整改期限,关于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养老机构要严格进行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养老服务领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纳入本年度工作重点,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抓好落实。

  (二)统一思想认识。

  严肃查处养老服务领域涉及“养老”名义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关于可能误导和“洗脑”老年人、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整顿工作扎实有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

  最大限度发现和解决我县养老服务领域涉及“养老”名义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关于发现的问题要逐项列出整改清单,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落实时限,有违法行为的养老机构要移交给司法机关查处。

  老年人防诈骗讲座策划方案 篇9

  一、工作目标

  加强养老服务领域诈骗活动监测预警,紧盯发生在老年人身边、侵害老年人利益的人和事,从根源上防范和化解风险。依法打击整治存在诈骗风险隐患的养老服务机构,有效遏制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净化规范养老服务市场。加大宣传教育,完善管理机制,推动重点工作落实,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老年人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时间

  5月24日至10月24日,为期5个月时间

  三、排查对象

  全县所有从事养老服务的机构

  四、工作内容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养老服务机构非法炒作集资问题。排查整治已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以提供床位包干使用权、优先居住权、照顾陪护、高额利息分红回报或享受消费优惠为诱饵,引诱老年人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收取相关费用问题。养老服务机构以“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或长期出租“养老公寓”、销售“老年产品”、“以房养老”等名义,承诺高额利息或回报为诱饵,向入住老年人或社会公众吸引投资问题。

  (二)养老服务机构诈骗老年人资金问题。已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高额收取押金或保证金(超过月服务费6倍),非法吸收老年人资金问题。通过会议营销、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等形式,在养老服务机构内推销“保健品”“药品”等行为,通过进行虚假商业宣传,骗取老年人信任,非法吸收资金的问题。排查整治从事养老服务的机构利用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和社区服务的便利,向老年人宣传涉及“消费返利”“健康管理”等消费金融渠道,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等虚假广告信息,以骗取老年人资金,使老年人利益受损的问题。

  (三)非法开展养老服务的问题。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

  五、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24日至5月31日)。结合工作实际,成立防范打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制定防范打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及时启动相关工作。向各养老服务机构大力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及处置非法集资等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定期梳理分析我县养老服务诈骗行为的新手法新伎俩,动员各养老服务机构向机构内老年人宣传防诈防诈知识,通过播放防诈反诈宣传片、悬挂防诈反诈宣传标语、发放防诈反诈宣传图册、宣讲防诈反诈典型案例等多种宣传方式,营造良好宣传氛围。5月31日前,实现养老服务机构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标语上墙。

  (二)摸底排查阶段(6月1日至8月30日)。全县范围内依法办理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已登记未备案的养老机构和未登记为养老机构但实际从事养老服务的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含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及社区养老服务站)一并纳入风险排查范围。

  (三)整改推进阶段(9月1日至10月24日)。及时对摸排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置、整改销号。以专项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持续推进防范打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工作,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诈骗化解机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确保全县范围内养老服务防范化解诈骗工作可防可控。

  老年人防诈骗讲座策划方案 篇10

  为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与非法集资风险,确保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稳定,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全国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问题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强化日常监管抓常、抓细、抓长,多措并举化解存量风险,积极有效防范增量风险,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确保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加大排查处置力度,强化源头防控,切实提升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与非法集资工作水平。全面降低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与非法集资存量风险,全力遏制新增风险,积极有效管控变量,坚决防止发生集体上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坚决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确保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稳定,推动我省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主要任务

  明确摸排对象。全省范围内已经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包括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助餐机构)

  把握摸排重点。在机构类型上,重点排查民办、公建民营、规模相对较大、涉足多产业领域的养老服务机构。在摸排事项上,重点排查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

  把握时间节点。按照民政部统一部署,xx年2月底前,各地要扎实完成本轮摸底排查工作。前期已在党委政府统筹领导下反复多次摸排的`地市,要根据这次排查范围和要求进行复核,不断提升摸排的精准性、全面性;其他地市要迅速行动起来,全面深入开展摸排工作,切实摸清底数。同时,还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治,确保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养老服务领域防范化解诈骗与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将其纳入单位“一把手”工程,纳入xx年工作重点,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迅速成立工作专班,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

  (二)加强分工协作。民政、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对重大敏感案件、重大政策制定、专项工作安排等,相互警示提醒、加强会商研判。民政部门要积极作为,主动承担起这次排查工作的牵头责任,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养老机构收取预付费的摸排及监管,督促指导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协调配合做好事前宣传和监管、事后处置及老年人安置等工作。

  (三)健全长效机制。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完善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与非法集资防范化解机制,持续抓好排查整改落实,并研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综合监管效能;要不断健全完善老年人福利和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加大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减缓全社会“养老焦虑”。

  老年人防诈骗讲座策划方案 篇11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全乡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诈老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打击治理养老诈骗工作长效机制,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县统一部署,决定在全乡范围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专门领导机构

  下设工作专班,由党委委员曾伟兼任专班主任,千佛乡警务室负责人周玉清、社会治理办主任彭中任专班副主任,专班工作人员由陶俊、王嘉茂、王皓洋、黄春雪兼任,办公地点设乡社会治理办。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要深化思想认识。全乡要扎扎实实抓好组织实施,进一步依法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坚决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二要强化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多渠道多措并举开展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网格服务微信群、宣传条幅、传播典型案例、张贴海报、发布新媒体短视频等形式,深入开展宣传发动,结合网格员入户走访、疫情防控卡点、防致贫返贫全面摸底排查入户等,积极开展老年人防诈宣传活动,让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全力营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浓厚氛围。三要扎实开展摸排。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村两委、网格员、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作用,将常态化开展摸排工作与农牧民举报投诉相结合,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增强广大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四要各村(社区)要突出工作重点。统筹推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深入有效开展,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开展工作,积极组织动员全民参与到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中来。

  四、标语宣传营造氛围

  在交通要道、人群集中处悬挂标语横幅进行宣传,利用各村(社区)户外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系列宣传标语,做到随处可见、人人皆知,提高广大群众知晓率,营造浓厚氛围。千佛乡在街道人员密集处张贴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标语十多余条,标语内容例如:“网上汇款需警惕 电话核实莫大意”“骗人之心不可有 防骗之心不可无”“扫除诈骗 创建和谐家园”“严厉打击诈骗 维护社会诚信体系”等等。同时也要求各村(社区)在村上主要人员集中点张贴宣传标语,各村(社区)电子屏上滚动播放《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标语》,利用各村(社区)的广播播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音频。

  五、进村入户宣传扩大效果

  结合当前集中走访排查工作和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千佛乡组织驻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社干部进村入户,分发防养老诈骗宣传资料,向广大群众宣传当前开展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提醒群众特别是老年人不轻信陌生电话和信息,不向陌生人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证信息、存款、银行账号等情况,切实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扩大宣传效果。

  六、在疫情防控卡点详细讲述养老诈骗典型案例

  一是保健品诈骗。诈骗分子往往以专业会议、健康讲座、组织义诊、免费体验、上门推销、电话与网络销售、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形式,以特殊功效、打折销售、消费返利、赠送礼品、免费或低价旅游等卖点虚假宣传,向老年人宣传“保健产品”“治疗药品”,从而实施诈骗。二是祛病消灾实为诈骗。此类诈骗多是结伙作案,一人搭讪寻找有名的神医,另一人称可以找到,并邀老人同去,在路上了解老人的情况后用电话告知同伙,随后遇到的“神医”会说老人家中有灾祸,需拿出家中所有钱财首饰进行供奉(一天后还给老人)即可消灾,从而实施诈骗。

  老年人在面对形形色色的骗术时,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打消“用小钱赚大钱”“吃小亏占大便宜”或“不劳而获”的念头。提高防骗意识,平时应多关注主流新闻媒体、社区宣传栏、横幅标语等,了解当前多发的电信诈骗手段,加强对诈骗伎俩的辨别能力。子女也要多给老年人一些耐心和陪伴,向他们普及反电信诈骗知识,提高他们的防骗意识。重点打击进村入社以买各种物品,开始以给予小东小西,开展思想上给老年人洗脑,然后以高价给予老年人购买等形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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