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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制度

时间:2022-07-13 10:23:02 人力资源 我要投稿

人力资源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人力资源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人力资源制度

人力资源制度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员工的人事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的全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 招 录

  第三条 员工招聘渠道

  (1)福兴集团招聘

  (2)峄兴公司招聘

  (3)报刊发布招聘

  (4)组织现场招聘会

  (5)同类企业推荐

  (6)公司内部员工推荐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新新员工招聘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呈报和考选事宜。

  第四条 新进人员经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试用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可正式录用;如考核成绩优秀或确因工作能力突出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五条 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班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未满三日者,不给工资。

  第六条 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门送交下列表件:

  1、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

  2、县级或以上医院体格检查表;

  3、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4、保证书及三个半月内半身免冠照片一张;

  5、人事档案及社保手续;

  6、其他必要的材料。

  第七条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者;

  4、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或体检结果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6、品行恶劣,曾被开除者;

  7、其他原因不适合录用者。

  第八条 员工一经录用,公司可视情并根据员工意愿,经协商一致后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用工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三章 培 训

  第九条 为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效率,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应参加各种教育培训;被指定的员工,无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

  第十条 员工培训分为:

  岗前培训:新进人员实施岗前培训,由人事部门统筹办理,内容为:

  (1)公司介绍及人事管理规则的讲解;

  (2)业务特性、机器性能、作业规定及工作要求的说明;

  (3)指定资深及专业人员辅导作业;

  在职培训:员工应不断钻研学习本职技能,相互鼓励;各级主管应寻机施教,以期精益求精。

  专业培训:根据生产或业务需要,挑选各级优秀干部到各职业培训相关机构,接受专业训练;或邀请专家学者来本公司作系列专题演讲,以增进职业技能,提高专业水平,以保证胜任本职工作和份内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四章 调 动

  第十一条 本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或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不服从安排,否则,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 公司副科长级以上职位的管理人员调动,按集团有关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第十三条 集团其他企业或集团部、室副科长级以下人员,如本人申请,经本公司或所辖煤矿的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报集团分管人事工作负责人批准,组织人事部开具《人员调配通知》后,方可接收。原则上本公司不予办理员工申请调回集团驻地企业事宜,特殊情况下,须经集团批准。

  第十四条 本公司与所辖煤矿、煤矿与煤矿以及煤矿各部门之间一般人员的内部调动,由公司自行负责。所在单位填写《福兴集团企业内部职工岗位调整申报表》于5日内送集团组织人事部备案。申报表上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第五章 档案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所有职工均建立档案,一人一档。基于工作需要,公司对集团管理的员工可另建立一份副档。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层次分明,符合其实际。副档材料由公司和煤矿根据需要填充。

  第十六条 职工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电子档案须与纸质档案保持一致。

  第十七条

  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准确的收集员工的招录、调配、奖励、培训学习、职称晋升、违纪、处罚、辞职、解除、终止等反映员工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的资料,归入个人档案。

  第十八条 严格劳动人事档案的查阅制度。原则上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到档案室查阅职工档案,确因工作原因需要查阅纸质档案的,必须经公司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在档案管理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查阅。

  第十九条 职工提档。

  一、提档包括档案资料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

  二、公司正式员工离职者,需经集团组织人事部办理提档相关手续。其他员工离职时一律不准提档。

  第六章 工作证管理

  第二十条 公司所有员工均应佩戴工作证。

  第二十一条 工作证分为临时工作证和正式工作证。

  一、临时工作证是在取得正式工作证前或工作证丢失、损坏时使用。

  二、所有工作证均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

  第二十二条 工作证的领取、回收。

  一、新入职职工的临时工作证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岗前培训情况统一发放。待正式工作证办好后,通知本人换领。

  二、正式工作证每人3个,均由职工本人保管。

  三、正式工作证发放后,证件管理员要及时回收临时工作证。临时工作证丢失或不及时归还者,将在工资中扣除20元工本费。

  四、正式工作证丢失或损坏需补办者,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补办手续,将在工资中扣除50元工本费。

  五、所有证件的发放、回收,证件管理员均应在《临时工作证发放和回收登记表》或《工作证发放和补办登记表》中认真做好记录。

  第二十三条 工作证的使用

  一、工作证只限于员工本人使用,要珍惜、爱护、妥善保管,不得转借、送人等。

  二、工作期间须佩戴工作证,佩戴于衣服左上方。

  三、严禁出现乱戴现象。

  四、使用中发现问题,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反馈。

  第七章 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签订遵循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时要遵循相关法律和法规。

  第二十五条 公司用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杜绝未签订劳动合同就从事工作的行为存在。

  第二十六条 双方建立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合同,以规避劳动纠纷的发生,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非全日制及季节性等临时劳务用工,应签订临时用工协议书。

  第二十七条 公司应根据员工入职时间、签订劳动合同条件及约定,分类分批签订劳动合同。对涉及保密工作的劳动者还应订立保密协议。劳动合同的变更应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员工与集团签订劳动合同期满,由集团组织人事部提前30天通知员工本人终止或续签劳动合同;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满的,公司可视情续签或改签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公司可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作为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并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在违背一方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且用人单位或当事人无续签意愿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第三十条 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到集团组织人事部或公司人力资源部填写《辞职申请表》。在未得到集团或公司批准之前,仍要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离岗。未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擅自离岗者,扣除当月工资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追求其责任。

  第八章 社会保险

  第三十一条 集团依法承担给所有正式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每个正式员工依法享受基本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二条 集团根据当年枣庄市人社部门通知要求,按照各项社保费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如数缴纳社保费。本公司还将执行贵州当地现行以吨煤上缴工伤保险费的政策,不受集团签订劳动合同的影响。

  第三十三条 个人承担的社保费按集团通知,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三十四条 在其他单位有工作经历的员工,一经公司正式招聘录用,应在试用期满之后及时将原单位办理的社保手续转移至集团并送交至组织人事部管理,以便接续,影响接续的,责任由员工自负。

  第三十五条 公司申请调离或者辞职(退)的员工,如需办理社保转移,应持批准后的辞职申请表,经确认个人部分的社保费缴毕,待集团完成缴费后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章 考勤管理

  第三十六条 员工每月上满26天为满勤,2月份上满24天为满勤。公司除贵州当地以外的员工,均安排集中休假时间,故上班期间上满每月天数方为满勤。

  第三十七条 员工考勤采用电子和纸质两种方式,考勤记录以电子考勤为主,纸质考勤为辅。

  第三十八条 公司所有员工必须参与考勤,员工考勤要严格遵循所在单位的考勤制度,对于没有考勤记录的人员一律不予以发放工资,否则将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第三十九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所有职工考勤结果的审核工作。对于每页考勤记录要认真审核,并将相应意见写到当页考勤空白处。意见的填写要求字迹工整,简明扼要,并属上负责考勤审核人员的名字。

  第四十条 各单位工资计造员要严格按照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的考勤意见核算工资,否则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工资计造员负责。

  第四十一条 职工考勤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印制,单位领用。对于非公司统一印制的考勤表,人力资源部一律不予以受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各单位承担。

  第四十二条 各单位纸质考勤要求字迹工整、标记清晰、装订成册。由各单位考勤员和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送,否则不予以受理。如有公休、事假、病假等不能正常出勤的请假情况,必须在考勤后附上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的请假条,病假还必须附上由县级以上医院开据的诊断证明,否则一律以旷班论处。岗位调整而无手续人员,一律以旷班论处。新调入或调出人员要在考勤中注明具体时间。

  第四十三条 职工的出勤记录要严格按照考勤表上的标志进行标记,不准留有空格。对于考勤表上没有的标志要用简明的汉字标出,如学习培训、停班,分别标记为“学”、“停”。

  第四十四条 补签、请假制度

  一、员工因各种原因无法正常出勤的,须按照集团相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将假条送至考勤员处,随考勤表一并报人事联络员处。否则,一律以旷班论处。

  二、员工休班时,需提前填写《员工休/请假条》,经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递交各单位考勤人员;无法提前递交请假条的,需先电话请假,到单位上班2内补签请假条,无《员工休/请假条》者视为旷班。

  二、员工休班原则上不允许休半天或连续休班5天(含5天)以上,如有特殊情况经单位负责人同意方可连休。

  三、员工因公务外出无法考勤的, 必须在到单位1日内由本人填写 《考勤补签条》,经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字后,递交各单位考勤员,无《考勤补签条》者视为旷班。

  四、因延时工作而无法签到签退的人员在此期间可以不参与考勤,但必须由单位填写《考勤补签条》,标明人员名单及不考勤的时间及原因,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递交考勤人员。

  五、员工若出现忘考情况,必须递交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的请假补签条,递交考勤员处,考勤机无当日考勤记录且没有文字证明的一律视为旷班。

  六、员工因违规违纪而停班者,单位须于停班2日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处,一次性停班时间最长不超过90天(含90天),否则以旷班论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各单位负责。

  七、因不可预测的原因,如班车误点、考勤机不能正常使用等而导致不能正常考勤,由单位出具书面证明说明情况,经负责人签字后,递交至考勤员处。

  八、因工作性质无法正常参加电子考勤的人员,原则上可以不参加电子考勤。但为严肃工作纪律,防止无故脱岗,此类人员必须按照各单位的工作制度每月不定时到单位述职签到。各单位考勤员要对此类人员考勤结果负责。

  第十章 给 假

  第四十五条 员工请假分为八种: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特别休假、公休假、工伤假。

  第四十六条 员工请假,事假应于前一天填写请假条依照下列规定办妥后方可离矿,否则以旷工论;但因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他方式迅速向单位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单位主管或其代理人依照下列规定代办请假手续,否则也视同旷工论处。

  1、公司主要及分管负责人、矿长,报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经集团董事长批准。

  2、公司处级和矿井副总以上管理人员,经公司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3、公司副处级、矿井科长(主任)、工区区长等管理人员,分别报经公司分管负责人、矿长同意后,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

  4、公司职工,矿井副科长(主任)、工区副区长等管理人员及职工,分别报经公司处长、副矿长同意后,经公司分管领导、矿长批准。

  第四十七条 山东籍员工每年安排集中休假四次(包括春节假一次),每次休假不少于15天。当年实际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天数的,剩余的天数下年不在重复计算;职工及其家属均已安排在本公司工作的,且年内双方累计休假天数均符合要求的,可以安排统一集中休假。但年内统一集中休假次数不得超过3次(不包括春节假期),且休假间隔必须1-2个月;不足3个月或休假天数不符合要求的,不安排统一集中休假。

  第四十八条 公司员工各类休假期限参照集团人事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 福 利

  第四十九条 本公司集团正式员工享受集团各类福利政策。 第五十条 本公司依据有关劳动法法规规定,可发放过节津贴、防暑物品及劳保用品等,根据年度完成任务指标情况,可视情发给员工年终奖金。

  第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有当年的任何福利:

  1、长期借调人员;

  2、截至福利发放日,当年有重大违规违纪并给集团造成重大损失者;

  3、截至福利发放日,近三个月累计旷班20天以上者;

  4、截至福利发放日,近一个月连续旷班10天以上者。

  5、截至福利发放日,当年事假累计超过100天者。

  第十二章 离 职

  第五十二条 员工离职分为“辞职、解雇、辞退、自动离职”四种:

  1、辞职:试用期过后,员工自愿申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前30天到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取并填写《辞职申请书》,经单位、部门负责人核实签字,交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辞职手续。不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而擅自离岗者,扣发当月工资及福利待遇。

  2、解雇:工作期内,员工因工作表现、工作能力等原因不符合公司用工要求,无法胜任本职工作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定及入职提供虚假信息等,公司有权解雇(解除劳动关系),届时结算到职日期薪酬。

  3、辞退:员工因触犯法律、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给予辞退,计薪至革职日止。

  4、自动离职:凡未经批准无故连续旷工10天(含10天)以上者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含30天)以上者,均作自动离职论处,自动解除劳动关系,不予结算任何待遇。

  第五十三条 在试用期内辞职,须提前三天递交《辞职申请书》,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

  第五十四条 离职人员离岗前,须交接清其使用、保管的有关物品、工具、技术资料,如有损坏或遗失,应当予以赔偿。损失金额从薪酬中扣缴,如薪酬不足以抵扣时,应缴纳现金赔偿。

  第五十五条 离职人员须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未办完手续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扣发当月工资并依法追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五十六条 对于解雇、辞退、自动辞职人员,人力资源部必须于事发15日内在所在单位进行张榜通告并存档。对于自动离职人员,人力资源部还必须要求所在单位出具《自动离职证明书》以备存档和上报集团。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五十七条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五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人力资源制度2

  一直以来,人们对大型公司的管理都非常称道,对小型公司的管理都认为比较简单。这话说得有一定的道理,毕竟小型公司的人比较少,相对来说,管理的范围和直径比较小一些,能比较有效地执行和监管。但是,如果据此认为小型公司的管理就比较容易,那就不对了,相对于大型公司的高素质的员工、健全的管理制度、按部就班的工作流程来说,小型公司的员工素质不太高、制度不多而且难以执行、职责也分不清等等来说,小型公司的管理难度实际上要比大型公司难很多。比如说,大型公司的老板可以出差休假几个月,公司照常运转,而小型公司的老板出差休假十天半个月,公司就会乱做一团。小型公司的管理,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必须制定好基本的管理制度

  基本的管理制度包括人事制度、薪酬制度、工作流程、部门管理规定等等。这些制度之所以称为基本管理制度,是因为这是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的基本保障,是必须的。比如说:招聘一个什么样的人担任什么样的岗位,需要制定怎样的薪酬制度,上下班时间、工作内容,还有,不同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做一个部门管理规定等等。这些制度对于很多小型公司来说,有的形成了文字,有的是老板口头通知员工,并在员工心中形成了习惯。但是,如果公司要作大作强,从一开始就应该形成公司的文字制度,并随着公司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和完善。为以后公司发展成大公司了,进行制度管理的”法治”阶段打下基础。

  2.公司要极力推行人性化管理

  “大公司靠制度管人,小公司靠老板管人”。所以,小型公司的人性化管理就非常重要,”人性化”主要表现为老板的人格魅力、领导魅力、处事能力、管控能力等等。我见过很多小型公司,员工和老板称兄道弟,关系非常融洽,就是我们经常说的”人治”。”人性化”与”人治”是不一样的,”人治”没有规章制度或说制度存在于员工的”心中”,”人性化”是有制度的,但是不仅仅依赖制度,还有老板的为人处事的作风起很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很多小型公司在开始时都是”人治”,慢慢到”人性化”和制度管理阶段,最后发展到制度化管理的”法治”阶段。

  3.想方设法留住优秀的”人财”促使公司快速发展

  人们常说企业最重要的资产是人,这话乍听起来好像没错,实则不然。有一个资深人力资源总监说,企业的人分为4大类,第一类是”人裁”,就是能力很差、态度很差的人,走到那个企业都会很快被裁掉的人;第二类是”人材”,这种人能力很差,但是态度很好,所以企业还是留着可以用的;第三类是”人才& ",这种人能力很强,但是态度很差,很难领导和管理,对于企业来说,这种人用得好就有很大的价值,用得不好就有很大的破坏性。第四类是”人财”,这种人能力很强,态度很好,这是任何一个公司都想要的人,这种人才能为公司带来滚滚财源。那么我们如何才能留住优秀的”人财”,除了制度和人性化管理之外,公司的快速发展让”人财”看到希望和前景,才是留人的关键,另外,留住了优秀的”人财”,公司也才能快速发展。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来看看我也来看看。好久都没有过来了,有点挺是想的钓老人家味口!经典!俺们就是小公司,有制度,但没有执行!

人力资源制度3

  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建立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制度,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一、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实事求是,从本企业实际出发配置人力资源;

  2、发扬民主,接受监督,严格依照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3、以市场为导向,优化结构,精干高效,实现责、权、利相统一;

  4、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以提高绩效为目标,强化考核,有效激励,完善薪酬激励和考核约束机制。

  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组织体系和责权划分

  指出哪个部门是是公司人力资源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是公司人力资源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司人力资源战略及规划;

  2、负责公司各单位的组织机构、定员编制、人力资源配置、新增人员审批和员工录用、退(离)休等管理办法的制订;

  3、负责公司系统薪酬、绩效考核、分配管理办法的制订和组织实施;负责公司系统年金政策的制订和组织实施;负责公司各单位工资制度和工资调整方案的审定并指导实施;负责公司员工薪酬及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年金等方案的制订、实施及管理工作;

  4、负责公司员工及各单位领导人员的考核、任免、调动、奖惩、退(离)休等事项的管理;负责公司系统后备干伍建设;

  5、负责公司系统员工教育、培训管理计划的制订,并组织实施公司系统企业领导人员、后备干部、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员工的培训,对各单位员工培训进行指导;

  6、负责公司专业技术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导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专家队伍建设工作;

  7、负责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公司各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系统人力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具体执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制订本单位中期人力资源规划及年度计划;

  2、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劳动、人事、培训、薪酬福利、社会保险等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各项规章并组织实施;

  3、根据公司综合管理部对人力资源工作的统一部署,具体落实各项工作,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时提供与人力资源工作有关的各类信息。

  4、明确人力资源管理的职能部门、岗位和专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

  5、贯彻执行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相关管理办法,并具体组织实施。

  四、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内容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管理、选聘培训管理、薪酬绩效管理、人员管理(干部管理)、人事管理以及其他专项管理工作。组织管理主要涉及到董事会治理运作管理、企业领导班子定员管理、公司各专业委员会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分工情况。选聘培训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公司招聘、选拔、录用、调配工作等分项工作,员工、各单位高层管理、中层管理等核心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人力资源制度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逐步达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劳动法》、《公司法》、《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企业发展,文秘资源网 员工富裕"的原则,正确处理企业、员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第三条 建立、完善和维护适应我矿发展要求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四条 运用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调整好劳动关系,保护劳动主体双方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健康。

  第五条 通过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我矿发展。

  第六条 人力资源部对各基层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环节实行监督、指导与协调。

  第二章 人力资源规划

  第七条 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和定员标准,制订出本单位的人力资源规划,包括长、中、短期规划。

  第八条 运用定性预测与定量预测相结合的方法,向主管副矿长提出全矿长、中、短期人力资源规划方案,待批准后,报矿长最终审定。

  第三章 员工的招聘与录用

  第九条 根据矿长审定的员工数量和工作需要,在一定的范围内,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择优录用选拔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到新的岗位工作。

  第十条 对被录用员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从一年到五年,第一期合同期满,按照一定的条件续签第二期合同。

  第四章 干部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加强矿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建成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富有生机与活力的新的用人机制。按照"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优化我矿干部队伍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第十二条 充分体现组织原则;公开选拔、平等竞争原则;注重实绩、择优原则。严格按照精干高效,科学合理地配备干部职数。

  第十三条 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考核制度

  (一)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是依据一定的标准,按照一定的程序、方法,对其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内在素质和做出的成绩进行评价,并把它作为使用、选拔、监督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包括思想觉悟、政策水平、组织纪律、道德品质、群众观念、事业心、文化理论知识、决策能力、组织能力等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等。

  (三)为了保证考核结果准确,考核要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坚持严格、全面、公开的原则。

  第五章 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

  的职称评聘制度

  第十四条 职称的评聘必须坚持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政策性和原则性。矿属各单位要根据上级下达的设岗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逐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建立平等合理的竞争机制,不得因人设岗,搞平衡照顾,更不得乱开政策口子,突破评聘标准另搞一套,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第六章 领导干部的回避制度

  第十五条 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自身职务提升、工作调动、奖惩、工资晋升、住房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十六条 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职务提升、工作调动、职称评聘、奖惩、工资晋升、招工、聘干、毕业生分配、军转干安置、培训、住房、入党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七章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员工档案要实行专业保管,专职负责。

  第十八条 档案必须做到"人档相符",卷内资料完整,分类明确。

  第十九条 档案的保管要遵循安全保密、便于查找使用的原则。

  第二十条 档案要登记造册,编码入柜,以便查找。

  第二十一条 严格执行员工档案查阅、借用制度。

  第八章 员工的培训

  第二十二条 工人的培训

  (一)被录用的员工无论是一般工种还是特殊工种,上岗前都要经过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安全部等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与业务技能操作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有关部门分别发放《安全工作资格证》和《岗位培训合格证》,持证上岗。

  (二)根据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在职员工分别进行在岗培训和短期培训及业余培训,确保员工素质不断提高,不断适应我矿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五条 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培训

  (一)重点抓好现职领导干部资格培训。按照部下达的计划,及时做好参培人员的选送工作。在职六种领导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学制三个月。

  (二)按照上级关于抓紧培养优秀中青年干部的要求,做好优秀中青年干部任职资格培训。优秀中青年干部任职资格培训学制四个半月。

  (三)人力资源部要把领导干部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工作纳入干部工作计划,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矿有关部门分别组织实施。优秀中青年干部可采取领导提名,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的办法,确定参加培训人选。并据此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和使用要相结合,认真做好对培训人员的考核工作,并建立培训档案。

  第九章 员工的调整与流动

  以定岗、包岗为基础,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调配人员,满足生产需要。

  第二十三条 严格控制外部人员调入,要求调入人员年龄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缴纳安置基金。

  第二十四条 员工在矿内部流动时,首先由本人写出申请,调出调入双方的队、分线领导签署意见,并经矿务会研究批准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二十五条 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从事采掘工作的、重要技术工作的、缺员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准调动。

  第十章 员工的解雇与辞职

  第二十六条 员工的解雇。员工违约、违纪,依据《劳动法》、《职工奖惩条例》等劳动法规的规定,对符合解雇条件的,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解雇。因经营状况不佳,需要实行经济性裁员时,按照《劳动法》、《公司法》、《工会法》的规定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七条 员工的辞职。员工自愿辞职,首先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领导同意,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可办理辞职手续,并享受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未经批准,自行辞职的,不得享受经济补偿待遇。

  第十一章 薪酬管理

  第二十八条 年度工资总量基数按照当年我矿经营成果及预测工资增长幅度,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确定。实行总量控制,绝不超提。

  第二十九条 按照岗位测评、劳动成果大小、工作环境差异分别实行吨煤费用工资、销售额费用结算、经营承包等不同形式进行分配工资。详见《天安一矿效益工资分配办法》。

  第三十条 员工的基本工资制度

  (一) 经营者年薪制度

  矿长、副矿长、三总师等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薪和风险收入两部分组成。基薪标准根据我矿资产净值、税利水平、生产经营规模和我矿员工平均收入水平确定;风险收入以基薪为基础,根据我矿生产经营成果、责任大小、风险程度等因素确定,最高为基薪的1.5倍。

  (二) 一般员工的岗位技能工资制

  在岗位劳动评价的基础上,对一般员工实行以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责任、劳动条件为基本劳动要素的岗位技能工资制,并根据每年企业经济效益和当地生活费用价格上涨的指数变化,作适当调整。详见《天安公司岗位技能工资制度试行办法》。

  第三十一条 其它工资问题的处理规定

  (一) 被录用新员工工资处理

  经过有关录用程序,对于新录用的员工根据每个岗位的技术含量及对生产经营的重要程度等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大中专毕业生原则上应有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后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对于一般人员或技工学校毕业生原则上执行不少于半年的熟练期。熟练期满后,执行定级工资。

  对于新录用的复员(转业)军人,不再执行熟练期工资标准。根据其军龄的长短和岗位不同,自录用之日起,执行定级工资标准。

  新录用员工的定级手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

  对我矿特聘的技术拔尖人才或其他人员,其工资待遇分别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二) 员工岗位变动的工资处理

  矿属各单位因员工的正常流动引起岗位(职位)变动的,其工资标准执行新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其技能工资标准的处理为:

  (1)井上下员工岗位变动,由地面调到井下从事辅助工作的,技能工资增加一级,调到井下从事采掘工作的,技能工资增加两级;由井下辅助调到采掘岗位的,技能工资增加一级。

  井下员工非因工负伤或其它原因调到地面工作的,采掘员工实际工作满10年(工龄部折算)保留原技能工资不变,满5年不满10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不满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两级。井下辅助员工在井下实际工作满15年的,调到地面工作以后,技能工资不变;不满1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

  从事采掘的员工调到井下辅助的,从事采掘工作实际年限满5年的,技能工资不变;不满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

  从事地面工作员工调到井下工作,从事井下辅助工作的员工调到采掘工作,只能享受一次高定技能工资待遇。

  (2)从事地面工作的员工变动岗位的,其技能标准不作变动。

  (3)员工因工负伤(包括职业病)需要岗位变动的,按照劳部发[1996]266号文件规定处理。

  (4)对所有变动岗位的员工,都给予一定的学习熟练期,学习熟练期满经考核后方可上岗。否则,安排到员工再就业中心或劳务市场重新培训学习,其工资待遇按相应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津(补)贴的管理

  津(补)贴,仍按照现行的平天安人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有关假期及加班加点工资支付

  员工在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其日工资标准均以岗位工资加技能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工资支付标准,按照《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部发[1994]28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员工工资增长机制

  为维护员工的长远利益,充分发挥工资对促进生产和提高效益的经济杠杆作用,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我矿将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和公司的统一安排,每隔一定时期对员工档案内技能工资适当调整。

  第十二章 员工的社会保障

  第三十五条 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认真贯彻职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三十六条 矿所属各单位及员工个人,要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各项社会保险费。

  第三十七条 对符合离(退)休条件的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合格后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审批。凡经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确认符合退休者,自确认之次月起退出生产工作岗位,享受退(离)休待遇。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参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文件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施行。

人力资源制度5

  一、制度建设

  1、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根据企业战略部署、企业文化、企业价值观、新的劳动合同法,重新审定

  2、招聘制度重在人才测评体系

  3、培训制度重在入职培培训体系

  4、绩效制度重在绩效指标和方法的正确设立和运用

  5、薪酬制度重在薪酬结构的进一步完善

  6、员工关系制度重在企业文化建设制度的加强

  7、制度公示后成册,员工签字领用

  二、劳动合同的签定

  1、设计新的劳动合同

  2、原则上核心人才以三年6个月试用期为主

  3、原由合同继续生效,开普遍签合同大会

  三、文化建设的加强

  1、普法教育

  2、由各部门、分公司核心员工参与的意见小组

  四、职位说明书和岗位评价

  1、从新审核职位说明书

  2、从新展开岗位评价

  3、进行核心员工职业生涯设计

  4、组织设计的完善

  五、加强风险防范

  1、对于企业核心员工,明确签定培训合同

  2、进行企业人员普查,该辞退的员工立即辞退

  六、合同法中集体合同、工会组织

  1、形同虚设

  2、企业可以以公示的方式适当放开管理的透明度,强调员工对企业的认同

  3、薪酬原则是保密,绩效管理原则是公开

  4、加强与劳动监督部门的联系和沟通

  5、企业发展到成熟阶段,可考虑建立工会组织,进一步E化管理

  七、人力资源专项目建设

  1、员工入职、转正、晋升、考核、辞退(退休),可以考虑建立和引入科学的测评体系,企业适当加重资金投入

  2、员工培训中强调入职培训和转正考核

  3、绩效管理需要重新审核和制定绩效考核指标,加强与公司制度吻合程度

  4、薪酬管理探索股权分配对高层和核心员工的激励作用,加强员工法定保险的配置

  5、员工管理中对于员工考勤、休假等制度和办法的修订,员工手册的修订和重新签用

  6、加强企业文化中员工对企业价值观的认同

人力资源制度6

  第一章总则

  1、目的:为规范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使公司员工在开展工作时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第二章招聘制度

  1、各部门、分子公司应根据定岗定员标准,在编制范围内制定招聘计划。

  2、公司招聘新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3、招聘流程:

  3.1各部门负责人根据缺编缺岗情况,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写明人数及详细要求,由分管领导审批确定招聘计划。

  3.2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配制名额,对符合标准的招聘计划实施招聘,与用人部门共同筛选把关;岗位配置名额以外的需报总经理批准。

  3.3总部员工招聘工作:

  3.3.1一般员工:由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负责人初试后,由分管领导复试确定。

  3.3.2部门经理级人员的招聘:由人力资源部与分管领导进行初步面试后安排相关测试项目;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项目后,由总经理、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测试项目所涉及的部门或单位人员组成项目答辩小组进行复试;复试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与分管领导就答辩小组提出问题与应聘者进行最后沟通,无异议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3.4各分子公司员工招聘工作:

  3.4.1部门经理及以下:由分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3.4.2副总级(含)以上人员:招聘程序同总公司部门经理级人员,由总公司面试确定。

  第三章试用制度

  1、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2、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或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试用。

  3、员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

  3.1报到需提供个人资料:身份证、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专业资质证书及其它资质证明的原件,提供市属三甲医院三个月内的体检报告、免冠彩色近照(1寸、2寸各3张)、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如实填写《员工登记表》,同时将个人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告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重要岗位需提供最后一次任职单位或求学机构或我公司高管人员的推荐信。

  3.2办理入职手续:

  3.2.1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并与负责人指定的入职引导人见面。

  3.2.2到总经办领取工作牌、办公用品及其他相关资料;

  4、办理完入职手续后,由人力部资源部进行相关企业文化、人事制度的培训后,方可上岗。

  5.员工试用期间每月上交部门实习报告一份,用人部门可据实际情况进行延长试用。

  6.人力资源部应不定期了解试用期人员的工作状况。

  7.试用期结束后,部门负责人应对新员工试用期表现进行考核和评价,填写《新员工试用表》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8.试用期员工离职,应提前三天向部门领导提出辞职,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

  9.试用期内,员工无法达到公司工作要求,连续缺勤达3个工作日或累计缺勤达6个工作日,公司将终止其试用。

  10.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职员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请务必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公司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11.员工的个人信息有更改或补充时,应于一个月内向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申报变更或申明,以确保与个人有关的各项权益。

  第四章聘用及任免制度

  1、聘用制度:

  1.1试用期满的员工,需要填写《转正申请表》,并经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评定后(部门经理级人员需经总经理评定),方可视为转正。

  1.2人力资源部应在接到经批准的《转正申请表》的第一时间口头通知转正员工。

  1.3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

  2、任免制度:

  2.1当公司某个管理职位出现空缺时,可提升或任用表现突出且具备一定管理能力的员工,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员将有机会获得晋升和发展。

  2.1.1符合职位的资质要求,并有愿望担任此项工作。

  2.1.2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能力,以创造出优秀的业绩。

  2.1.3主动积极,敬业诚信,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1.4具有全局观念,了解公司的战略,并获得同事的高度信任。

  2.1.5相同条件下,有派驻边艰地区工作经历的员工享有优先晋升权。

  2.2任免程序:

  2.2.1总公司部门经理级人员的任免由分管领导建议,经人力资源部考察后,报总公司总经理审批。

  2.2.2分子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的任免由子公司总经理批准,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2.2.3分子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的任免由子公司总经理建议,经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考察后,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五章调配制度

  1、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及员工个人能力、特长,公司有权调配员工的工作岗位,被调配员工要服从大局,任何员工若无理拒绝工作调动,公司视其自动辞职。

  2、跨部门(公司)人员的调配,首先应得到现用人部门分管领导(或子公司总经理)同意,再经需用人部门分管领导(或子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提出书面意见报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协调考察后,向总经理提出调配方案,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各分、子公司内部人员岗位之间的调配,由分、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实施后,调配情况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4、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任职部门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以移交不清论处。

  5、调迁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接上级指派部门人员暂为代理。

  6、分子公司第一负责人或重要岗位管理人员调动,公司将安排审计。

  第六章辞职与辞退

  1、员工辞职

  1.1员工有辞职权利,试用期员工需提前三天向部门经理递交辞职申请,正式员工需提前三十天向部门经理递交辞职申请。

  1.2总公司一般员工的辞职:辞职申请经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即可办理离职手续。

  1.3总公司部门经理级、分子公司副总级(含)以上人员辞职:在员工提出辞职后,先由人力资源部和分管领导与辞职人员沟通,再由总经理、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组成离职面谈小组进行沟通,最后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1.4辞职申请批准后,员工持辞职申请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辞职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并做好工作交接和工资结算。

  1.5各分子公司部门经理级(含)以下员工辞职按分子公司程序办理,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1.6因员工辞职,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对公司利益造成实际损害,公司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2、员工辞退

  2.1对于严重违反公司纪律,严重损害公司形象,以及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员工,公司有辞退的权力。

  2.2普通员工的辞退报告由部门经理提交分管领导审批;部门经理的辞退报告由分管领导提交总经理审批。所有的辞退报告均应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2.3人力资源部接到批准的《辞退员工审批表》后,通知被辞退人员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离职交接表并办理相关手续,员工在交接完工作,经查无挂帐欠款、借用设备物品等事项后,方可结清工资,解除关系。

  2.5辞退人员若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公司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

  3、离职谈话

  3.1总部人员、各分子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离职,总公司人力资源部与其分管领导应和离职人员谈话。

  3.2各分子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下人员离职,其主管和分管领导应和其谈话,了解其离职的原因。

  3.3离职谈话记录均应在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七章考勤制度

  1.公司实行每周工作5天,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2.打卡规定

  2.1员工每天上下班和外出须打卡。每天上午上、下班和下午上、下班由员工本人分别打卡;工作时间离开公司应得到部门领导同意。

  2.2员工不得代他人打卡,凡代他人打卡者:初次代打卡,扣除双方薪金各200元;再次代他人打卡,除作上述处罚外,薪金予以下调100元。

  3.迟到早退

  3.1每月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的3分钟)一次给予口头批评。

  3.2每月迟到一次以上,迟到或早退3分钟以上、15分钟(含)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钟以上、2小时(含)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

  3.3当月累计迟到三次者,视同旷工半天。

  4.旷工

  以下情况,一律视为旷工:

  4.1无故缺勤2小时以上。

  4.2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岗者(包括续假未获批准)。

  4.3经查实以虚假理由请假并获批准而不上班的。

  4.4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4.5旷工时间的最小计算单位为0.5个工作日,不足0.5个工作日以0.5个工作日计。

  4.6对旷工的处理:

  4.6.1旷工期间劳动报酬及其他福利待遇不予发放。

  4.6.2每旷工0.5个工作日,当月薪金降100元。

  4.6.3旷工连续超过2个工作日,或全月旷工累计达3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6个工作日者,公司将与之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请假规定

  5.1员工如有私事或生病可以请事假或病假,职员请病(伤)假、事假须依相关规定履行休假审批程序,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

  5.2请病(事)假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后15分钟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病假应于上班后第一天内,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二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

  5.3因公参加社会活动、赴外地出差,依公司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视为正常出勤。

  5.4普通员工请事假不超过一天(含)的,由部门经理批准(经理请假需经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一天、3天以内(含)的,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须经总经理同意。

  5.5办理请假手续时,首先应填写请假条,找分管领导办理审批签字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6.医疗期

  6.5.1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十二个月的医疗期。

  6.5.2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十年以上的为九个月;十五年以上的为十二个月。

  7.婚假

  7.1职工结婚可享受5天的婚假,晚婚者另按规定增加晚婚假7天(含公休日)。

  7.2婚假期间一切待遇不变。

  7.3请婚假人员须填写请假报告,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7.4婚假原则上应于结婚后半年内一次性休完。

  8.丧假

  8.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死亡,可以享受5天丧假(含公休日)。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去世,可以享受3天丧假。

  8.2请假人需填写请假报告,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9.生育假期

  9.1女职工产假为3个月。

  9.2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24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晚婚晚育者,另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30天.

  9.3晚婚晚育给予男职工护理假10天。

  9.4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第八章培训制度

  1、为使员工胜任岗位职责的规定,提高员工素质及工作效率,培训必须有效地开展和坚持。

人力资源制度7

  第一章手册的目的

  一、公司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致力于达成以下目标:

  1、构筑先进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在使用中培养和开发员工,使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

  2、保持公司内部各机构在人力资源制度和程序的统一性和一致性。保持人力资源系统的专业水平和道德标准。

  3、保证各项人事规章制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

  二、为达到上述目标,公司人力资源部编制本手册,以此规范和指导有关人力资源方面的政策和程序。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是负责制订及实施有关人力资源政策和程序的部门。

  四、本手册将根据实践的发展不断充实和修订。人力资源部热忱欢迎员工和各分支机构提出修改意见。

  第二章人力资源部的工作职责

  一、核心职能:作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选拔、配置、开发、考核和培养公司所需的各类人才,制订并实施各项薪酬福利政策及员工职业生涯计划,调动员工积极性,激发员工潜能,对公司持续长久发展负责。

  二、工作职责:

  1、制度建设与管理

  A制订公司中长期人才战略规划;

  B制订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公司各级人事管理权限与工作流程,组织、协调、监督制度和流程的落实;

  C核定公司年度人员需求计划、确定各机构年度人员编制计划;

  D定期进行市场薪酬水平调研,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E指导、协助员工做好职业生涯规划。

  2、机构管理

  A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分支机构选点调研、人才储备、筹备设立等方面工作;

  B公司系统各级机构的设置、合并、更名、撤销等管理;

  C制订公司机构、部门和人员岗位职责;

  D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察、聘任、考核、交流与解聘管理;

  E监督、检查与指导分支机构人事管理工作。

  3、人事管理

  A员工招聘、入职、考核、调动、离职管理。

  B公司后备管理人员的选拔、考察、建档及培养;

  C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的人事档案、劳动合同管理;

  D协助组织各专业序列技术职务的考试与评聘;

  E提供各类人力资源数据分统计及分析;

  F管理并组织实施公司员工的业绩考核工作。

  4、薪酬福利管理

  A制订并监控公司系统薪酬成本的预算;

  B核定、发放公司员工工资;

  C制订公司员工福利政策并管理和实施。

  5、培训发展管理

  A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制订与实施;

  B监督、指导公司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的教育培训工作;

  C管理公司员工因公外出(出国)培训、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

  D制订公司年度教育培训经费的预算并进行管理和使用;

  E开发培训的人力资源和培训课程。

  6、其他工作

  A制订公司员工手册;

  B定期进行员工满意度调查,开发沟通渠道;

  C协调有关政府部门、保险监管机关及业内单位关系;

  D联系高校、咨询机构,收集汇总并提供最新人力资源管理信息;

  E公司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

  第三章招聘工作

  一、招聘目标

  1、通过系统化的招聘管理保证公司招聘工作的质量,为公司选拔出合格、优秀的人才。

  2、招聘流程规定人员需求的申请、招聘渠道的评估、面试程序及录用程序,以保证招聘工作满足公司需要并有效控制成本。

  二、招聘原则

  1、公司招聘录用员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公司内符合招聘职位要求及表现卓越的合适员工,将优先给予选拔、晋升。其次再考虑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所有应聘者机会均等。不因应聘者的性别、民族、宗教信仰和推荐人不同而给予不同的考虑。

  三、招聘政策和工作流程

  1、招聘政策

  招聘工作应根据每年人力资源管理计划进行。如属计划外招聘应提出招聘理由,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进行。

  2、招聘程序

  1)招聘需求申请和批准步骤

  A各部门和各项目部根据年度工作发展状况,核查本部门各职位,于每年年底根据公司下一年度的整体业务计划,拟定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B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年度发展计划、编制情况及各部门和分支机构的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制定公司的年度招聘计划。

  C各部门和各项目部根据实际业务需求,提出正式的员工需求申请。填写"招聘申请表" (附录),详列拟聘职位的招聘原因、职责范围和资历要求,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D招聘申请审批权限

  在人员编制预算计划内的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经理、副经理、公司(部门)顾问,行政人员的招聘申请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一般员工、临时用工、实习学生的招聘申请由人事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E计划外招聘申请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F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计划执行情况,每月同有关招聘部门就人员招聘进展状况进行沟通和协调。

  2)招聘费用

  招聘费用是指为达成年度招聘计划或专项招聘计划,在招聘过程中支付的直接费用。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年度或专项招聘计划,对照以往实际费用支出情况,拟订合理的招聘费用预算,经有关部门审核,报人事和财务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执行。

  3)招聘周期

  招聘周期指从人力资源部收到"招聘申请表"起,到拟来人员确认到岗的周期。每一职位的招聘周期一般不超过8周。有特别要求的职位,将视实际情况经用人部门与人力资源部协商后,适当延长或缩短招聘周期。

  4)招聘步骤

  A材料收集渠道:

  B内部的调整、推荐

  C人才中介机构、猎头公司的推荐

  D参加招聘会

  E报纸杂志刊登招聘广告

  F网络信息发布与查询

  用人部门可会同人力资源部根据职位情况选择招聘渠道。如需刊登报纸广告,广告稿草拟后,应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交广告公司或报社刊登广告。

  A人力资源部对应聘资料进行收集,分类,归档,按照所需岗位的职位描述做初步筛选。

  B拟选人员一般需经过三次面谈和二次测试。面谈层次及步骤如下:

  a用人部门根据人力资源部的推荐意见及有关简历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对初次面谈合格的人选进行二次面试和业务水平测试。

  b人力资源部收到用人部门的考核成绩、面谈意见后,对初选人员进行包括专业技能、心理测评(有必要时可进行外语、计算机)等基本测试。

  c基本测试通过后,人力资源部与拟选人员预约进行第三次面谈。

  d经二至三次面谈后,人力资源部安排拟来人员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附录),并通知公司办公室安排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e拟来人员体检合格后,人力资源部将"应聘人员登记表"和“录用决定”转用人部门签署聘用意见。用人部门同意聘用后,不同层次、不同级别的人员按不同的审批权限进行批准。

  C对经理级及以上职位应聘人员应在面试时要求其提供工作证明人,必要时还需做应聘人员背景调查,并将背景调查报告记录在应聘人员登记表上。

  D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制应届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和复转军人的年度接收计划,填写“实习人员审批表”(附录),并具体安排其工作岗位。各部门均不得自行接收安排应届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到本部门实习或见习.

  E临时用工人员的聘用:公司原则上不同意使用临时人员,特殊情况由公司用人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录用决定”(附录),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和人事主管副总经理(总助)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各部门均不得自行安排和接收临时人员。

  1)人员录用审批权限

  A公司正式员工录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B公司总部临时用工、实习学生的录用由公司人事主管副总经理(总助)审批;

  C所有员工的录入均需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查。

  2)聘用步骤

  A拟来人员经批准聘用后,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其到岗上班。

  试用期:所有新入司员工均有三个月试用期。因工作需要免除或缩短试用期,按员工录用审批权限批准。

  B档案转移手续

  a新员工到岗一个月之内应将其个人人事档案关系转移至公司或者劳动管理部门认可的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资源部向员工开具商调函,由该员工返回原单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b如员工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将档案关系转移过来,应写出书面申请,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同时应提交由其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C迎接新员工

  新员工上班的第一天,人力资源部向其发出“工作通知书”,同时按公司新员工管理工作流程办理有关手续。

  四、内部推荐奖励政策

  1、职位空缺与内部招聘

  当空缺职位招聘困难或超过30个工作日没有招聘到合适的人选时,由人力资源部招聘负责人按标准格式制作《内部空缺职位》(附录),在公司公告栏向员工发布通知。

  2、推荐方法

  员工根据《内部空缺职位》所列的主要工作职责及规定的任职资格,向人力资源部推荐候选人,并将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提交人力资源部招聘负责人,同时在简历上注明推荐人的姓名、部门和联系号码。人力资源部负责将结果通知推荐人。

  3、推荐成功和奖励办法

  A如员工推荐的候选人不符合空缺职位要求,推荐人不享受任何奖励。

  B如员工推荐的候选人符合空缺职位的要求,且已通过最终面试,但没有被公司录用,推荐人将获得通报表扬,并给予纪念品。

  C如果员工推荐的候选人被公司录用并顺利经过试用期成为正式员工,推荐人可获得通报表扬和相应的纪念品。

  4、除外情况

  本奖励政策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推荐人为被推荐人的直接或间接主管;

  人力资源部的工作人员。

  推荐人领取奖励时要填写《推荐奖励领取记录》(附录)

  第四章新员工入司工作流程

  目标:

  1、将新员工顺利导入现有的组织结构和公司文化氛围之中。员工被录用初期通常是最重要的时期,正是在这个时期员工形成了工作态度、工作习惯,并为将来的工作效率打下基础;

  2、向新员工介绍其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及相关同事,使其消除对新环境的陌生感,尽快进入工作角色;

  3、在试用期内对新员工工作的跟进与评估,为转正提供依据。

  新员工指导人制度

  1、为使新员工了解公司,认同公司,尽快进入工作角色,同时也为加强对新进员工的考核,保证招聘质量,特制定新员工指导人制度。

  2、新员工指导人制度的制订部门是人力资源部,执行部门是用人部门。具体操作人是新人的指导员。

  3、新员工报到后,由部门负责人为其安排指导人,指导人原则上为员工的部门组长以上人员,也可以为司龄2年以上的其他员工。

  4、指导人职责:

  1)对新员工进行工作安排与具体工作指导;

  2)对新员工的生活等方面提供可能的帮助,使之尽快消减陌生感,让他们在试用期中发挥最大的潜能;

  3)对新员工的思想状态进行跟踪,并对之进行公司入司培训及公司企业文化方面的宣导;

  4)对新员工进行每月考核,包括思想品质、工作进度、工作能力等方面;

  5)对新员工的情况向部门经理及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定期及不定期的反馈;

  6)对新员工是否达到转正条件提出决定性意见。

  5、由部门负责人对新员工指导人指导效果进行考核。

  一、人力资源部在新员工进入前

  1、应聘人员的《录用决定》由总经理签署后,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员工报到。

  2、新员工报到日,人力资源部根据《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见附录1)为其办理相关事项。

  3、由其所在部门直接负责人确认其座位,部门经理确认其职位。

  4、通知新员工报到时应提交:1寸彩照2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办公室在新员工入职一周内为其准备好公司工号牌、邮箱地址。

  6、员工所在部门为其确定导师,在入职当天和入职培训中介绍。

  二、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

  1、填写《员工履历表》(附录2)。

  2、发放《员工手册》及《新员工入职告知书》(附录3),使其具备基本公司工作知识,要求其通过公司内部网络了解进一步情况。

  3、按照《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逐项办理入职手续。

  4、与新员工签署《劳动合同》。

  5、确认该员工调入人事档案的时间。

  6、向新员工介绍管理层。

  7、带新员工到部门,介绍给部门经理。

  8、更新员工通讯录。

  三、由部门办理部分

  1、人力资源部带新员工到部门后,由部门安排参观部门,并介绍部门人员及其他部门相关人员。

  2、由直接经理向新员工介绍其岗位职责与工作说明。

  3、部门应在例会上向大家介绍新员工并表示欢迎。

  四、入职培训

  1、由人力资源部定期组织新员工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司介绍、公司各项制度、业务基础知识知识等。

  2、不定期举行由公司管理层进行的企业发展历程、企业文化、各部门职能与关系等方面的培训。

  五、满月跟进

  新员工入职满一个月左右时,由人力资源部对其进行跟进。形式:面谈。内容:主要了解其直接经理对其工作的评价;新员工对工作、直接经理、公司等各方面的看法。具体见:《满月跟进记录》(附录4)

  六、转正评估

  新员工工作满三个月时,由人力资源部安排进行转正评估。员工对自己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进行自评,由直接经理对其进行评估。直接经理的评估结果将对该员工的转正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详见转正考核流程。

人力资源制度8

  为了规范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工作,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的内、外部环境,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有效进行人力资源预测、投资和控制,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组织架构、岗位编制、人员配置、招聘、入职培训、岗位培训、绩效评价、薪酬分配、职业发展、控制人员流失率、人力资源投资方面的人力资源管理方案的全局性的计划,以确保公司在需要的时间和需要的岗位上获得各种各样适合的人才,以保证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

  (一)确保公司在生存发展过程中对人力资源的需求,得到并保持一定数量具备特定技能、知识结构和能

  (二)在预测公司末来发展的条件下,有计划地逐步调整人员的分布状况,把人工成本控制在合理的支付范围内;

  (三)大力加强员工岗位知识、技能和素质培训,加大内部人才开发力度,有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建设一支训练有素、运作灵活的员工队伍,增强公司适应未知环境的能力;

  (四)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组织架构,确定和区分每个职能部门的权责,预测公司潜在人员过剩或人力不足的问题,能够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五)减少公司关键岗位及关键技术环节对外部招聘的依赖性;

  (六)充分考虑员工福利,做好员工激励工作,建立内部升迁制度,做好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培养雇员主人翁精神和献身精神,增强企业凝聚力。

  人力资源部是人力资源规划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他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的人力资源规划工作。

  (一)负责制定、修改人力资源规划制度,负责人力资源规划的总体编制制度工作;

  (三)负责开发人力资源规划工具和方法,并且对公司各部门提供人力资源规划指导;

  (四)年初编制《公司年度人力资源规划书》报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

  (五)将审批通过的《公司年度人力资源规划书》作为重要机密文件存档。

  (一)需要人力资源规划专员提供真实详细的历史和预测数据;

  (二)及时配合人力资源部完成本部门需求的申报工作。

  (一)人力资源规划应根据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而经常调整;

  (三)人力资源具体规划措施的灵活性及规划操作的动态监控。

  人力资源规划应充分考虑公司内外部环境因素以及这些因素的变化趋势。

  (二)战略目标适应人力资源规划应当同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相适应,确保二者相互协调。

  (一)人力资源规划工作应有效保证对公司人力资源的提供;

  人力资源规划要反映出人力资源的结构,使各类不同人才恰当地结合起来,优势互补,实现组织的系统性功能。

  中、长期内不同职务、部门或工作类型的人员的分布状况。

  包括人员升职政策、升职时间、轮换工作的岗位情况、人员情况、轮换时间。

  个人及部门的绩效标准、衡量方法、薪酬结构、工资总额、工资关系、福利以及绩效与薪酬的对应关系等。

  人力资源规划环境分析→人力资源需求预测→人力资源供给预测→确定人员供需平衡政策→人力资源方案讨论与制定→编制人力资源规划书

  (一)收集整理数据。分公司人力资源处在正式制定人力资源规划前,必须向各职能部门索要各类数据

  (如小表所示)。人力资源规划专员负责从数据中提炼出所有与人力资源规划有关的数据信息,并且整理编报,为有效的人力资源规划提供基本数据;

  (二)人力资源部在获取以上数据的基础上,组织内部讨论,将人力资源规划分为环境层次、数量层次、部门层次,每一个层次设定一个标准,再由这些不同的标准衍生出不同的人力资源规划活动计划;

  (三)人力资源部应制定《年度人力资源规划工作进度计划》,报请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负责人、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向公司全体员工公布;

  (四)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经营战略计划和目标要求以及《年度人力资源规划工作进度计划》,下发人力资源职能水平调查表、各部门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在限定工作日内由各部门职员填写后收回;

  (五)人力资源部在收集完毕所有数据之后,安排专职人员对以上数据进行描述、统计并分析,制作《年度人力资源规划环境分析报告》,由审核小组完成环境分析的审核工作。

  公司人力资源环境分析审核小组成员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环境分析专员、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构成;

  (六)人力资源部应将审核无误的《年度人力资源规划环境分析报告》报请公司高级管理层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七)在人力资源环境分析进行期间,各职能部门应该根据部门的业务需要和实际情况,在人力资源规划活动中及时全面地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与人力资源有关的信息数据。人力资源环境分析工作人员应该认真吸收接纳各职能部门传递的环境信息。

  (一)《年度人力资源规划环境分析报告》,经公司高级管理层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规划专员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的需求和提供的情况,结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公司年度计划、各部门经营计划,运用各种预测工具,对公司整体人力资源的需求情况进行科学的趋势预测与分析。

  管理人员判断方法,即企业各级管理人员根据自己的经验和自觉,自下而上确定末来所需人员。具体方法为:根据业务增减,职能部门领导提出人员需求量→报上级领导进行估算平衡→领导层决策。

  经验预测法也称比率分析法,即根据以往的经验对人力资源需求进行预测。具体的方法是根据企业的经营计划及劳动定额或每个人的生产能力、销售能力、管理能力的等进行预测。由于不同人的经验会有差别,不同员工的能力也有差别,特别是在管理人员及销售人员当中,他们在能力、业绩上的差别更大。所以,若采用这种方法预测需求时,要注意经验的积累和预测的准确度。

  德尔菲法是指专家们对影响组织某一领域发展(如组织将来对劳动力的需求)达到一致意见的结构化方法。该方法的目标是通过综合专家们各自的意见来预测某一领域的发展趋势。具体来说,由人力资源部作为中间人,将第一轮预测中专家们各自单独提出的意见集中起来并加以归纳后反馈给他们,然后重复这一循环,使专家们有机会修改他们的预测并说明修改原因。一般情况下重复3-5次之后,专家们的意见即趋于一致。

  这里说的专家,可以来自一线的管理人员,也可以是高层经理。即可以来自企业内部,也可是外请的。专家的选择基于他们对影响企业内部因素的了解程度。例如,在估计将来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时,企业可以选择在计划、人事、市场、生产和销售部门任职的管理者作为专家。要使该方法奏效,应掌握以下技巧。

  第一,要给专家提供相关的历史资料以及有关的统计分析结果,使其能做出判断。例如,人员的安排情况和生产趋势的资料。

  第二,不要过分询问人员需求的总的绝对数字,而应关心可能需要增加人员的百分比,或者某些关键人员(如部门经理或工程师)的预计增加数,询问的问题要让专家能够回答。

  第三,允许专家粗估数字而不要求精确,但要让他们说明预测数字的可信度。

  第四,使过程尽可能简化,特别是不要询问那些与预测无关的问题。

  第五,对人员的定义和分类,在职务名称、部门名称上要统一,保证所有专家能从同一角度理解这些分类和定义。

  趋势分析法是一种定量分析方法,其基本思路是,确定组织中哪一种因素与劳动数量和结构的关系最密切,然后找出这一因素随聘用人数而变化的趋势,由此推断末来的人力资源需求。

  确定适当的与聘用人数有关的组织因素→绘制组织因素与劳动力数量关系图→计算每人每年的平均产量(劳动生产率)→确定劳动生产率趋势并调整→对预测年度情况进行预测。选择与劳动力数量有关的组织因素是需求预测的关键一步。这个因素至少应满足两个条件:第一,组织因素应与组织的基本特性直接相关;第二,所选因素的变化必须与所需人员变化成比例。根据这两个条件,对学校来说,适当的组织因素可能是学生的录取数;对医院来说,可能是病人的人数;对钢铁企业来说,则可能是钢产量。有了与聘用人数有关的组织因素和劳动生产率,我们就能够估计出劳动力的需求数量。例如,某医院预计每天将接受150个住院病人,而每个护士护理10个病人,那么,该医院对护士的需求量就是45人。在运用趋势分析法预测时,可以完全根据经验估计,也可以利用计算机进行回归分析。所谓回归分析,就是利用历史数据找出某一个或几个组织因素与人力资源需求量的关系,并将这一关系用一个数学模型表示出来,借助这个数学模型,就可推测末来人力资源的需求。但此过程比较复杂,需要借助计算机来进行。

  (三)人力资源需求预测的步骤。人力资源需求预测步骤如右图所示。

  (四)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规划专员对公司人力资源情况进行趋势预测统计分析之后,制作《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趋势预测报告》,报请公司领导审核、批准。

  (一)人力资源供给预测的主要内容包括内部人员拥有量预测和外部供给量预测。内部人员拥有量预测,即根据现在人力资源及其末来变动情况,预测出规划期内各时间点上的人员拥有量。外部供给量预测,即确定在规划期内各时间点上可以从企业外部获得的各类人员的数量。由于外部人力资源的供给存在较高的不确定性,所以外部供给量的预测应侧重于关键人员,如各类高级人员、技术骨干人员等。

  (三)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规划专员对公司人力资源情况可进行趋势预测进行分析之后,制作《年度人力资源供给趋势预测报告》,并上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批准《年度人力资源供给趋势预测报告》以及《人力资源规划供给趋势报告》之后,有公司人力资源部组建“人力资源规划供需平衡决策工作组”。

  (一)人力资源规划供需平衡决策工作成员由公司高层、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构成;

  (二)人力资源规划供需平衡决策工作组的会议包括人力资源规划环境分析会、人力资源规划供需预测报告会和公司人力资源规划供需决策会。

  (三)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规划专员对公司人力资源情况可进行趋势预测进行分析之后,制作《年度人力资源供给趋势预测报告》,并上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

  (一)人力资源部在公司人力资源规划供需平衡决策工作组定下工作日程后,指定专门人员完成会议决策信息整理工作,并且制定《年度人力资源规划书制定时间安排计划》;

  (二)人力资源部召开制定人力资源规划的专项工作会议。

  (一)人力资源部指派专人汇总全部人力资源规划局具体项目计划,编辑《年度人力资源规划书》,报经人力资源部全体员工核对,报经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议评定,交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通过,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

  (二)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年度人力资源规划书》内部员工沟通活动,保障全体员工知晓人力资源规划的内容,以期保障人力资源规划实施的顺利进行。

  (三)人力资源负责应该将《公司年度人力资源规划书》作为重要机密文档存档。严格控制节约程序并将《年度人力资源规划书》的管理纳入公司有关商业机密和经营管理重要文件的管理制度。

  (一)人力资源部指派专人汇总全部人力资源规划局具体项目计划,编辑《年度人力资源规划书》,报经人力资源部全体员工核对,报经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议评定,交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通过,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

  (二)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年度人力资源规划书》内部员工沟通活动,保障全体员工知晓人力资源规划的内容,以期保障人力资源规划实施的顺利进行。

  (三)人力资源负责应该将《公司年度人力资源规划书》作为重要机密文档存档。严格控制节约程序并将《年度人力资源规划书》的管理纳入公司有关商业机密和经营管理重要文件的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制度9

  为使新职工全面提高职业道德素质,成为合格的医务工作者,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每年对新分配的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教育。岗前集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周。

  1.岗前教育的主要内容:

  (1)政治理论和思想道德(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社会主义荣辱观、十七大精神等;

  (2)卫生事业路线方针政策;

  (3)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4)医疗服务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5)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制度、安全措施及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6)了解当前卫生改革与发展情况、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所在单位基本情况(院史、发展规划等;

  (7)现代医院管理有关内容。

  2.医院对各类人员岗前培训情况要进行考核,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

  3.执业(助理)医师、药剂人员上岗前要进行集中宣誓仪式,护理人员举行岗前宣誓及授帽仪式。誓词可按照希波克拉底誓言、中国医师协会推荐的医师宣言、国家药学会指定的中国药师宣言、南丁格尔誓言等,并结合实际确定。

  4.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除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转正前作出评价。

人力资源制度10

  考点一制度化管理的基本理论要点

  概念:以制度规范为基本手段协调企业组织集体协作行为的管理方式。

  特征:

  (1)在劳动分工的基础上,明确规定每个岗位的权力和责任。

  (2)按照各机构、各层次不同岗位 权力的大小,确定其在企业中的地位,从而形成一个有序的指挥链。

  (3)以文字形式规定岗位特 性以及对人员应具有的素质、能力等要求。

  (4)在实行制度管理的企业中,所有权与管理权相分 离。

  (5)管理人员在实施管理时有三个特点:一是根据因事设人的原则,每个管理人员只负责特 定的工作;二是每个管理者均拥有执行自己职能所必要的权力;三是管理人员所拥有的权力要 受到严格的限制,要服从有关章程和制度的规定。

  (6)管理者的职务是管理者的职业,他有固定的报酬,具有按资历、才干晋升的机会,他应忠于职守,而不是忠于某个人。

  优点:

  (1)个人与权力相分离;

  (2)是理性精神合理化的体现;

  (3)适合现代大型企业组织的需要。

  考点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特点

  (1)体现了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职能,即录用、保持、发展、考评、调整等。

  (2)体现了物质存在与精神意识的统一。

  考点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划的基本原则

  (1)将员工与企业的利益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这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划的基本原则。

  (2)从企业内外部环境和条件出发,建立适合企业特点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

  (3)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应当借鉴国外先进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的同时,有所创新。

  (4)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划与创新,必须在国家劳动人事法律、法规的大框架内进行。

  (5)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划必须与企业集体合同保持协调一致。

  (6)重视管理制度信息的采集、沟通与处理,保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划的动态性。

  考点四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

  (1)从企业具体情况出发。

  (2)满足企业的实际需要。

  (3)符合法律和道德规范。

  (4)注重系统性和配套性。

  (5)保持合理性和先进性。

人力资源制度11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年度考核工作,提高考核质量,根据省、市组织、人事部门关于年度考核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制度。

  1.医院成立考核委员会,负责医院的考核工作;

  2.制定年度考核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3.制定考核人员范围及注意事项;

  4.制定考核等次、内容及标准,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不合格;

  5.考核方法:各科室人员进行个人总结述职,经科室全体人员评议,确定考核等次,并将年度考核结果在科里公布。科室负责人填写评鉴意见和考核等次,并将优秀等次人员名单交人事科上报备案。

人力资源制度12

  摘要: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存在缺少活力、竞争力,并且专业技术人员留不住的现象。这种现象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便是人力资源激励机制的不完善。因此,要提升国有企业的活力,增强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国有企业必须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激发职员的工作热情及积极性,对国有企业的和谐、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激励制度

  在我国,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特别重要。国有企业掌屋着国民经济的命脉,控制着事关人民福祉的各种资源。随着市场经齐的深化改革,国有企业如何在残酷的开放经济体系中存活并强大起兼,是我们不得不思考的问题。因此,对员工进行适当和有效的激励成为提高我国国有企业竞争力、综合能力的必要选择,也是国企改事所要研究的重点部分。

  一、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激励制度存在的问题

  1.激励的意识还相对落后。

  当前劳动力供大于求,加之人们对国占企业的追捧,国有企业对员工的激励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存在着夏顾眼前利益不管长远发展、只管企业效益不顾员工生活状况、只顾苦层感受不顾员工情感等现象,使得企业员工疲于应付当前日常工大大降低了企业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从而制约了企业的长远发畏,一旦在企业遇到发展的困境时,员工也不会同企业共赴难关,受员害的最终是企业的利益。

  2.激励方式不灵活,缺乏针对性。

  员工的需求是复杂多样的,企世的激励方式也应该因人而异,与时俱进,才能更有成效。而多数国阿企业的激励方式往往一成不变,激励对象不明确,没有充分考虑员的个体差异和不同层次员工的需求。

  3.环境激励不健全。

  环境激励主要包括企业文化环境和工作环境两个范畴。企业文化是传统氛围构成的公司文化,是在工作团体中逐形成的规则;是一个企业的主要价值;是在企业中寻求生存的竞争“原则”。它意味着公司的价值观,这些价值观构成公司员工活力菅见和行为的`规范。优秀的企业文化是企业与员工共同秉承的价值观、共同遵守的信念和共同实施的行为方式。现阶段,一些国有企业只是一味追求产值、效益,不重视企业文化的建设,企业缺乏一种激动员工奋发向上和一种凝聚员工与企业命运紧紧维系的精神力量。企业文化的作用是巨大的,国有企业忽视其作用,将会使得激励效果事音功半。工作环境的安全舒适与否,直接影响员工的工作激情,影响员工的注意力与精力投入到工作中的程度。忽视环境的激励作用,认勾环境只是外部因素,对员工的影响不大,这种想法会影响员工的积.及性,甚至会导致员工的跳槽。

  二、完善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激励制度的措施

  1.完善薪酬体系结构。

  薪酬是激励机制物质表现的一种形式。完善拘薪酬体系要综合考虑到员工年资、能力、职务和工作绩效等因素,由基本薪酬、年资薪酬、职务薪酬、绩效薪酬及各种补贴和津贴等组成,可以全面反映员工对组织的贡献,使员工产生公平感。国有企业需要从自身行业角度出发,设计和完善“对外具有竞争性、对内具有公平性、对员工具有激励性”的薪酬体系,充分发挥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

  2.建立公平合理的激励制度。

  公平性是员工管理中一个很重要的承则,员工感到的任何不公的待遇都会影响他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情者,并且影响激励效果。取得同等成绩的员工,一定要获得同等层次拘奖励;同样犯同等错误的员工,也应受到同等层次的处罚。如果做不到这一点,管理者则宁可不奖励或不处罚。管理者在处理员工奖惩司题时,一定要有一种公平的心态,不应有任何的偏见和喜好。虽然某些员工可能让你喜欢,有些你不太喜欢,但在工作中,一定要一视同仁,不能有任何不公的言语和行为。

  3.采取个性化激励。

  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指出: “人类的需要是不断随着低层次需要的满足而逐步向高层次需要发展的。”因此人力资源管理要因地制宜、合理地运用多种激励手段,根据员工不同阶段的需要以及内外环境的实际情况不断改进、完善和调整激励机制,使企业在一个良好的轨道内运行。对于满足重点激励对象的较高层次需求要针对性地进行,比如,让其承担挑战性的工作、参与项目决策、制定工作计划、提案建议奖励等等,要想方设法使其发挥潜能实现自我价值,获得胜任感和成就感,留住人心,促进企业发展。

  4.选择适当的激励时机。

  在激励时机的选择上,应本着使员工始终保持足够的前进动力这一用人战略思想,根据不同的用人需要,分别选择适当的激励时机。既可以再任务完成后给予奖励,也可以在任务过程中的任何阶段,给予中途奖励。例如在“急、难、险、重”等工作时,可以开展岗位立功竞赛,采取随立功随记功进行奖励;在单项任务时可以开展劳动竞赛,平时可以开展合理化建议等,对表现突出人员进行奖励。以追求最理想的激励效果。

  5.实施企业文化激励提高员工素质。

  文化本身就有一种激励功能,企业文化更是如此。实践证明,国有企业除了运用“奖金”和“分红”等经济形式来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外,还必须运用精神激励形式,培养职员的“共存亡”意识、“集体观念”和“忠诚”、“奋斗”、“创新”等精神。而要完成这些任务,就必须依靠和加强企业文化的建设。国有企业的性质决定了在企业文化建设中,第一、要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启发员工对现实社会的正确理解,增强与社会的相容和沟通,在适应社会的同时,树立自身特有的精神素质;第二、要注意发挥企业管理者在企业文化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善于集中员工的意识,引导员工的情绪,形成共同的观念,并通过自身行为影响企业的精神倾向;第三、思想政治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围绕企业的目标,着重解决员工的现实思想问题,在内容和要求上要讲究可行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接受生产力标准的检验,使员工从企业的发展中看到自身的价值,增强对企业的信任感依存感、荣誉感和归属感。

  综上所述,人是企业诸要素中最活跃、最重要的因素,企业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随着我国企业管理理念的创新,以“人”为中心的管理已成为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发展的方向。国企人力资源激励方式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关键环节,有效的激励方式将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参考文献:

  [1]刘玉春,浅谈国企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J].现代营销(学苑版),20xx( 03).

  [2]张红玉.对企业建立和运用激励机制的思考[J].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xx( 03).

  [3]马尔托奇奥著,杨东涛,钱峰译,战略薪酬管理[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xx.

人力资源制度13

  1、目的

  明确人事部关于人力资源的安全管理,以规范我公司之人事管理制度.

  2、范围

  适用于人事部。

  3、职责

  3.1人事部主管负责人事安全程序的建立、培训及人事考核的策划和实施。 3.2人事文员负责对新员工的招聘、背景调查,培训实施及员工档案的管理。3.3安全主任负责公司人事安全的管理和监督。

  4、程序

  4.1制定人力资源安全稽查程序,满足美国海关c-t防恐指导要求,本程序所有雇员。人事部主管负责策划和督促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4.2招聘由人事主管或文员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核实身份证及其它有效证件,符合《劳动法》务工年龄等条件的发给招工《人事档案》 。

  4.2.1真假身份证的鉴别如下:

  a、手感:真身份证证身富韧性和弹性,假的证身较硬,不具弹性,易折断。

  b、视觉:

  a、真身份证网格直接印在证身上;假的印在过胶片上。

  b、真身份证'局'字外形上下整齐;假的则如正常字体。

  c、真身份证公安机关印章字体偏长,笔划采用隶书形式;假的印章字体属铅体字。

  d、真身份证防伪标志'长城图案'与'中国'字样鲜明,并会反光;假的图案与字样暗淡、不明显。

  4.2.2借用身份证识别:

  a、观察头像,如:耳、眼、鼻、口、眉等。

  b、询问:生日、家庭门牌号、身份证号码、老家的习俗等。

  c、对比:将其身份证与其它证件(毕业证、婚育证等)。

  d、跟踪:借用的身份证一般不能长期持有,可在日后进行检查。

  4.3要求应聘者在《人事档案》中据实填写个人履历、学历、政治背景及详细地址和联络电话。 4.4对所有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并保留记录,对员工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采用电话核实,对高校毕业证书可以上网核实,对员工是否有犯罪经历和吸毒历史,人事部要通过公安部门协助查核,核实合格后方可上岗,背景调查每年必须进行一次。

  4 .5培训由人事部组织安排对新招人员进行培训,让员工了解公司的品质系统及政策,厂规、厂纪安全生产等,作好记录,存档于人事部。

  4.6由人事部组织安排对新招人员进行培训,安排导师进行消防安全、防恐等培训内容包括:防火、急救、逃生等安全常识和识别非法进入、识别可疑人员和可疑物品,举报内部阴谋及自身安全、危险意识,突发事件处理等防恐常识,并保存培训记录。

  4.7深入员工群体调查了解,着重调查了解员工中有否可疑现象,有否拉帮结派等。 4.8鼓励或奖励员工进行防恐安全举报,及时发现、调查、处理异常行为和可疑对象,对举报人进行保密、保护举报人。

  4.9录用后的员工由人事部发放厂牌,员工进入厂区必须佩戴厂牌,厂牌如果遗失必须立即申请补办,原厂牌编号作废,并由人事部通知保安,防止非法进入。

  5、记录

  5.1 《人事档案》

  5.2 《厂牌遗失处理记录》

人力资源制度14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使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现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公司的用人原则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第3条 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择人,因才使用,保证动态平衡。

  第4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准则是:公开、公平、公正,有效激励和约束每一个员工。

  (1)公开是指强调各项制度的公开性,提高执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坚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每个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3)公正是指对每个员工的工作业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给予合理的回报,同时赋予员工申诉的权利和机会。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5条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依据公司业务实际需要,研究组织职责及权限划分方案及其改进方案。

  (2)负责制定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配合公司经营目标,根据人力分析及人力预测的结果,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3)设计、推行、改进、监督人事管理制度及其作业流程,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4)建立广泛、畅通的人才输入渠道,储备人才。

  (5)建立和维系良好、稳定的劳动用工关系,促进企业与个人的共同发展

  (6)致力于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强化人力资本的增值。

  (7)创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建立不同时期下高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及畅通的人才选拔渠道。

  (8)致力于组织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具有奉献精神的,精干团结的核心骨干力量。

  (9)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工作程序及制度,确保人力资源工作符合公司发展方针并日趋科学化、规范化。

  (10)负责公司定岗定编、调整工作岗位及内容等工作。

  (11)制定公司招聘制度、录用政策并组织实施。

  (12)管理公司劳动用工合同、员工人事档案。

  (13)负责员工异动的管理工作。

  (14)负责员工考勤、人事任免及奖惩工作。

  (15)制定员工的薪资福利政策。

  (16)制定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员工的教育培训。

  (17)制定人事考核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员工的考评,重点是员工的绩效考评。

  (18)负责公司与外部组织或机构的人事协调工作。

  (19)指导、协助各部门,做好人事服务工作。

  (20)其他相关工作。

  第6条 公司实行全面人力资源管理,各部门须由第一负责人主管本部门人力资源工作,有义务提高员工工作能力,创造良好条件,发掘员工潜力,同时配合人力资源部传达、宣传人力资源政策,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收集反馈信息。

  第三章 员工及编制

  第7条 凡公司聘用的正式、试用、临时、兼职人员,均为公司员工。公司将员工划分为管理人员、技术开发人员、市场营销人员、一般行政人员、工人及其他人员五大类别。公司员工的基本行为规范包括:

  (1)热爱祖国,热爱公司。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认同公司文化,与公司同舟共济,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4)勤奋、敬业、忠诚。

  (5)严守公司秘密。

  (6)保证公司财产安全。

  第8条 人力资源部须就各项工作职责的任务以及工作人员的条件等进行分析研究,制作“职务说明书”,作为员工聘用、管理、考评的依据。

  第9条 公司实行定员定岗定编管理,在保证经营运行的前提下控制人力成本。

  第10条 根据编制,本公司应定期召开人力检查会,就现有人员工作能力、流动率、缺勤情况及应储备人力与需求人力进行正确、客观的检查及建议,作为人力资源部制定人力计划和开发人力来源的依据。

  第11条 各部门如需增补人员,应先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并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交人力资源部办理。

  第12条 人力资源部受理人员增补申请时,应审查所申请人员是否为编制内需求,其职位、薪资预算是否在控制之内,增补时机是否恰当。审核通过后提出正确的拟办建议,呈总经理审批。

  第四章招聘管理

  第13条 公司将招聘划分为计划内招聘、计划外招聘、公司战略性招聘及特殊渠道引进人才。(1)计划内招聘须经用人部门的上一级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依据人员编制计划实施控制。

  (2)计划外招聘由董事长审批。

  (3)公司战略性招聘实行专项报批,由总经理提出申请,报经董事长审批。

  第14条 计划内招聘程序为:

  (1)用人部门填写《员工招聘计划书》及《职务说明书》,并提供笔试考卷(针对需要笔试的招聘),报上一级领导审批通过后,在招聘开始前3日,送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决定招聘方式,并发布招聘信息。

  (3)用人部门依据求职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筛选,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4)用人部门主持进行面试,人力资源部或公司领导视需要情况参加。

  (5)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组织笔试。

  (6)面试后3日内(需笔试的为笔试后3日内),用人部门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交面试评价表或笔试结论。人力资源部收到后,实施终审,终审有权否决。

  (7)人力资源部向终审合格的人才发出录用通知书。

  (8)员工报到入职。

  (9)员工背景调查。

  第15条 计划外招聘程序:计划外招聘首先经董事长批准,然后履行计划内招聘程序。

  第16条 战略性人才招聘程序:

  (1)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理提供的经董事长批准的招聘计划,组成招聘小组。

  (2)招聘小组对人才进行初步选择。

  (3)用人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对人才进行面试、笔试。

  (4)人力资源部对人才进行终审,终审合格者发出录用通知书。

  (5)员工报到入职。

  (6)员工背景调查。

  第17条 特殊渠道引进人才的程序:

  特殊渠道引进人才,限于高级管理人才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程序为:

  (1)各类渠道直接向董事长推荐人才,或者由人力资源部委托猎头公司搜索人才。

  (2)人力资源部组成招聘小组,由董事长亲自主持初试。

  (3)素质测试。

  (4)招聘小组综合评定,必要时聘请人力资源专家协助。

  (5)录用。

  (6)人力资源部为人才办理入职手续。

  第18条 经核定录取人员,报到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近期免冠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

  (3)体检表;

  (4)毕业证书复印件;

  (5)学历证书复印件。

  第19条 人力资源部应引导新入职人员依程序办理下列工作:

  (1)领取员工手册及工作卡;

  (2)领取考勤卡并向其说明使用方法;

  (3)领制服及制服卡;

  (4)领储物柜锁匙;

  (5)如有需要,填写“住宿申请单”;

  (6)登记参加劳保及参加工会;

  (7)视情况引导其参观及安排职前训练有关准备工作。

  第20条 公司实行员工担保制度,新进人员报到工作后,应进行第一次对保,以后每年度视有无必要复核一次,并予记录。对保分亲自对保及通信对保两种。被保人如无故离职,导致移交不清,本公司应发“保证责任催告函”,并作好采取司法处理的准备。

  第21条 人事部依据报到程序办理以下事项:

  (1)填写“人员报到记录簿”,登记“人员状况表。”

  (2)登记对保名册,安排对保。

  (3)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薪酬核定。

  (4)收齐报到应缴资料连同甄选名单建立个人资料档案,编号列管。

  第22条 人才试用规定:

  (1)除特殊渠道引进的人才外,其余人员试用上岗前,均须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用人部门负责人有义务对新进人员进行上岗指导。

  (3)新员工试用期为3~6个月。特殊人才经董事长批准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

  第23条 正式聘用规定:

  (1)试用期满,直接主管部门严格对照《职务说明书》的任职资格,如实填写《试用员工评定表》并提出意见,意见包括:同意转正、予以辞退、延长试用期。

  (2)人力资源部审查,决定是否采纳直接主管部门的意见。

  (3)凡需延长试用期限,其直接主管与中层管理人员应详细述说原因。不能胜任者予以辞退,试用期事假达5天者予以辞退,病假达6天者予以辞退或延长试用期,存在迟到、早退达三次或旷工记录者予以辞退。

  (4)试用合格者,在出具原单位离职证明后,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与其签定为期1年的聘用合同。

  (5)聘用合同期满,按双向选择续签合同,续签合同的合同期限见“第五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五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24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凡在公司工作的员工都必须按规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第25条 劳动合同签订规定:

  (1)试用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试用协议》,用以明确试用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临时或兼职员工与公司签订《临时(兼职)劳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

  (3)试用合格,正式聘用的员工在接到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后5日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如因特殊原因不能5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应及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自动延长试用期。

  第26条 劳动合同期限规定:

  (1)公司高层领导职务15年。

  (2)中级管理岗位职务10年。

  (3)中级以下管理岗位职务5年,一般技术人员3年,一般行政人员和工人为1年。

  (4)正式员工如不愿按要求的年限签订劳动合同,可与公司协商劳动合同年限,协商年限须人力资源总监批准。

  第27条 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员工须承诺保守公司商业机密。

  第28条 员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书面声明无原单位或已与原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29条 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10日,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合同期内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继续聘用该员工,并将结果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接到通知3日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且未作说明,即视为自动待岗。

  第30条 员工劳动合同期满而原工作部门不同意续签,员工又不能联系到新工作部门的,劳动合同终止;合同期满员工不愿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亦应终止。

  第31条 人力资源部于合同终止当日通知合同终止,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及离职手续。

  第32条 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33条 员工在试用期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非试用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办理离职手续。

  第34条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未得到批准和办完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前应坚持本岗位工作,不得在外应聘、兼职和就业。

  第六章 员工档案管理

  第35条 员工档案包括:

  (1)员工求职资料;

  (2)职位申请登记表、应聘人员面试评价表、试用员工登记表、新员工声明、试用合同;

  (3)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外语等级证书、各种资料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4)员工档案照片;

  (5)员工转正申请表、员工履历表、声明、劳动合同;

  (6)员工异动申请表、异动交接手续;

  (7)其他反映员工信息的材料。

  第36条 公司员工内部档案应及时、全面地收集到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各部门应主动将平时形成的应归档材料及时送交人力资源部保管;驻外机构在当地招聘的人员须建立详细的人事资料存档备查,并将所聘人员的主要个人资料整理汇总后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37条 人力资源部对收集的归档材料按规定进行整理、装订并按员工顺序号进行存放保管。为确保档案准确,每半年对内部档案进行检查、核对,同时不定期查看,做到防蛀、防潮。每年年底清理当年离职员工档案,并将离职员工档案移交公司档案馆保存。

  第38条 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是中级及以上管理人员,且只能查、借其下属的档案。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填写《档案查阅(借阅)登记本》。档案借出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查阅、借阅档案者负有保密义务和保管责任。

  第七章 干部任命制度

  第39条 公司设有行政管理职务、市场管理职务、技术管理职务,每一位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规划发展方向。

  第40条 担任管理职务的人员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诚实正直,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一切从公司利益出发,不循私情。

  (2)经测试证明思维能力、领导能力、监控能力、组织能力、自律能力、合作能力、交往能力等均良好,且意识超前。

  (3)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高层管理人员需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中层管理人员需5年以上工作经验,中层以下管理人员需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上一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绩效明显,证明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

  第41条 干部任命规定:

  (1)董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2)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3)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

  (4)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任命;

  (5)其余管理职务由分管总监(副总经理)提名、人力资源部审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颁发任命书。

  第8章 员工异动管理

  第42条 员工异动包括:调动、待岗、休长假、辞职、辞退、资遣、除名等情形。

  第43条 出现员工异动,原工作部门应监督其及时办理异动手续,若因部门管理不善,离职人员带走公司财物和技术秘密,一概由原工作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

  第44条 员工异动的主管部门是人力资源部,其他部门无权对员工异动作出批准决定。凡未经人力资源部认可的私自异动均为无效异动,当事人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45条 内部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的部门变动,调动方式包括两种:

  (1)新工作部门因工作需要,经与拟调动员工原部门领导协商同意的员工调动;

  (2)员工认为现工作岗位不适合,经与新工作部门联系,并得到原工作部门同意的员工调动。

  第46条 员工内部调动须经原工作部门领导及上一级领导和新工作部门领导及上一级领导签字同意,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批准,在办理完异动交接手续后方可到新工作部门上岗。

  第47条 员工内部调动程序为:

  (1)员工调出、调入部门协商调动事宜;

  (2)调动员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异动申请表》和《员工交接手续登记表》;

  (3)调动员工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

  (4)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5)报人力资源部批准;

  (6)调动员工到新工作部门工作。

  第48条 员工外调是指因工作需要,本公司员工被公司安排到其他公司协助工作,公司保留其员工资格,但由新公司发放其薪资并解决福利。

  (1)员工的外调由公司安排,员工无权主动提出外调。

  (2)员工外调须经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经人力资源总监批准和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异动交接手续。

  (3)员工外调,公司将与员工新公司签订《员工租借协议》。

  (4)外调员工外调期满回公司,应由外调单位出具外调期间工作评价,作为员工考评档案存档。

  (5)外调员工必须严格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损害公司形象及利益。

  第49条 员工待岗的情形包括:

  (1)正式员工不适合现任工作岗位,被用人部门退回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尚不能另行安排适合工作者;

  (2)部门人员精简,被用人部门退回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尚不能另行安排适合工作者;

  (3)接到续签合同,逾期未签,且未说明原因亦未按程序提出离职者;

  (4)主动申请待岗获批准者。

  第50条 待岗程序为:

  (1)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2)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待岗手续。

  (3)待岗。

  第51条 待岗期间只发放最低生活费,按当地政府规定标准发放,待岗者待岗期间不享受福利。

  第52条 待岗者如果在待岗期间另谋职业,须先按辞职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否则视为违反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53条 待岗期限为3个月,若待岗期满未能联系到接收单位,按员工辞退办理,特殊情况经人力资源总监批准者可延长待岗时间,但当法律规定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具备时,应当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第54条 公司正式员工因各种原因较长一段时间不能正常工作,经公司同意,可以保留其在合同期限内的员工资格,当原因消除时允许该员工再次上班,此为休长假。

  第55条 休长假办理程序为:

  (1)休长假员工提前5个工作日填报《员工异动申报表》。

  (2)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

  (3)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批准。

  (4)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5)签订合同期内休假协议。

  (6)休假。

  第56条 休长假者不连续计算工龄,再次上班时视为试用新员工。

  第57条 休长假期间不发放工资、津贴,不享受公司福利。

  第58条 辞职是指员工因本人原因离开公司而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辞职办理程序为:

  (1)辞职员工提前30天(试用期员工可以不提前)填报《员工异动申报表》。

  (2)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

  (3)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4)人力资源部批准。

  (5)员工离职。

  第59条 员工辞职手续办理完,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与其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第60条 员工辞职必须办理辞职手续,对未提出辞职申请或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即离开公司的员工视为自动离职。

  (1)对自动离职者,公司将作除名处理。

  (2)员工自动离职后,其原工作部门负责人应在2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递交员工异动说明,异动说明应经部门领导签字,并写明员工离岗时间。

  (3)员工自动离职,其原工作部门负责人应在2日内到财务、物资、金融等职能部门查清该员工是否有财、物问题,如有问题应及时报行政部,由行政部转法律顾问。

  第61条 员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将被公司辞退: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不能胜任应聘工作;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5)待岗达3个月仍无用人部门接收;

  (6)1年内两次待岗;

  (7)《劳动合同》期满,用人部门不同意续签合同。

  此外,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或濒临破产,需裁减人员时,公司可辞退员工。

  第62条 辞退员工程序如下:

  (1)部门填报《员工异动申报表》并出具辞退员工事实依据。

  (2)部门上一级领导审批同意。

  (3)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4)人力资源部批准。

  (5)辞退。

  第63条 中级管理人员辞退,最终审批权属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辞退,最终审批权属董事长。

  第64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对员工实行资遣:

  (1)公司歇业或转让;

  (2)公司严重亏损或业务紧缩;

  (3)因不可抗力暂停营业一个月以上;

  (4)业务性质发生重大变化而原有员工不再适用;

  (5)其他特殊原因。

  第65条 资遣费标准如下:

  (1)有效工作时间在一年以内者,发相当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

  (2)有效工作时间一年以上三年以内者,发放相当于三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

  (3)有效工作时间三年以上的,在发放相当于三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的同时,每增加一年,增发相当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

  第66条 资遣顺序为:首先是在职期间有违纪行为并受到处罚者,其次是工作绩效差者,再次是工龄相对较短者,最后是职务低于他人者。

  第67条 员工在收到资遣通知后,应于一周内办理离职手续,逾期作辞退处理且不发放资遣费。

  第68条 当公司再次招聘时,被资遣人员可以优先录用,并且可以连续计算以前工龄。但再遇资遣,只按新工作年限发放资遣费。

  第69条 员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将予以除名:

  (1)自动离职,未按公司规定办理相关辞职手续;

  (2)一年内累计旷工达6天或连续旷工3天;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 贿赂;

  (4)违抗命令或玩忽职守,情节重大;

  (5)聚众旷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工作和生产秩序;

  (6)盗用公司印信,或涂改文件者,或者伪造证件;

  (7)年终考核不合格,经留用考察仍不合格;

  (8)在外兼职;

  (9)利用公司名义,进行个人技术与经济商贸活动;

  (10)泄露公司重大机密;

  (11)在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犯有严重经济问题,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

  (12)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其他行为。

  第70条 对拟除名的员工,由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报告,人力资源部核实,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发出除名通报。

  第9章 考勤制度

  第71条 工作时间规定:

  (1)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

  (2)公司实行的作息时间为:

  10月1日~4月30日实行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7:00。

  5月1日~9月30日实行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8:00。

  第72条 病假规定:

  (1)请病假须持市级以上医院休假证明。

  (2)中级管理人员及以下职位人员,休病假审批权限为:2天以内由分管副总(总监)批准,3~5天由总经理总裁批准,5天以上由董事长批准。

  (3)高层领导休病假审批权限为:5天以内须经董事长办公室审批,5天以上须经董事长审批。

  (4)对于公司正式员工,休病假1个月以内,按70%发放工资,1~3个月以内,按50%发放工资;

  超过3个月以上不发工资。

  第73条 事假规定:

  (1)请事假须提前1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1天之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之内由公司分管副总(总监)批准,4~7天由总经理批准,7天以上由董事长,获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事假无薪。

  (3)试用期员工请事假,应延长试用期。

  第74条 婚假规定:

  (1)达到法定婚龄的员工(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结婚,凭结婚证可按请假程序请婚假3天。

  (2)达到法定晚婚年龄的员工(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结婚,凭结婚证可按请假程序请婚假7天。

  (3)婚假须至少提前1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且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75条 产假规定: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享受产假。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怀孕期间,每月可享受1天孕期检查假,该假为有薪假。

  (3)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产假为90天,持医院证明的难产为10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孩,增加产假15天。

  (4)产假结束后需续假的,按事假处理。

  (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怀孕3个月以上流产或死产的凭医院证明休假15天,假期按70%发放工资。

  (6)妻子分娩,男员工可享受5天护理假,护理假无薪。

  (7)产假、护理假均须提前一个星期凭生育指标和结婚证申请。

  (8)产假、护理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76条 丧假规定:员工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凭亲属死亡证明复印件或病危通知书休假5天,该假为有薪假。

  第77条 年休假规定:

  (1)工龄1年以上的中级以上管理人员,每年享受10天年休假;工龄1年以上的中级以下管理人员,每年享受5天年休假。

  (2)年休假提前1个星期申请,上级负责人批准后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3)休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4)年休假为有薪假。

  第78条 迟到、早退规定:

  (1)上班推迟到岗30分钟以内为迟到;

  (2)提前离岗30分钟以内为早退。

  第79条 旷工规定:

  (1)旷工最小计量单位为半天。

  (2)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半天。

  (3)无故不到岗,或者不请假不到岗,或者未获准假不到岗为旷工。

  第80条 考勤执行

  (1)考勤统一由人力资源部执行,各部门配合执行。

  (2)员工上班、下班打卡,不得请人代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

  (1)考勤须按时统计,迟报、错报、不报将对考勤员实施处罚。

  (2)考勤由稽查部实施监督检查,发现弄虚作假者重处。

  第81条 考勤处罚:

  考勤处罚按下表执行:

  第10章 员工培训

  第82条 公司员工培训的种类包括:新员工培训、试用转正培训、转岗晋级培训、在职培训和特殊专项岗位培训。

  第83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

  (1)于每年12月底之前,根据公司次年总体经济目标,结合培训需求调查,制定培训目标和计划,报人力资源总监和总经理审批。

  (2)各部门应于每年12月15日前提出次年培训需求,报人力资源部。

  (3)培训计划的内容包括:培训种类;培训对象和培训目标;培训的时间和地点;培训内容形式;培训教师及培训教材;培训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协助部门和负责人;费用预算;培训考核及效果评估。

  第84条 新员工培训规定:

  (1)新员工在上岗前,一律参加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的新员工培训。

  (2)新员工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公司发展历史及现状、行业状况、公司组织机构、各部门的功能和业务范围、规章制度、员工行为规范。

  (3)新员工培训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期。人力资源部在培训前3日向应参加培训的新员工所属部门发出培训通知。接到通知后,原则上应组织全部新员工参加,如果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向人力资源部递交由部门领导批准的报告,经人力资源部审核以后,参加下一期培训。

  (4)新员工培训由内部管理人员担任讲师。

  (5)新员工培训每期时间为一个星期,采用讲座、参观、军训三种方式。

  (6)新员工培训材料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授课教师提供的教案及培训录音整理稿编制。

  (7)新员工培训结束后,实行统一考试,考试不合格,予以辞退。

  (8)人力资源部设计《培训评估表》,于培训结束时交由培训学员填写。人力资源部汇总后对本期培训效果作出评估,包括对培训教师、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及技巧和培训实施等各方面评估。

  (9)新员工培训合格是转正的重要条件之一,未参加培训的新员工不予转正。

  第85条 在职培训的规定:

  (1)在职培训不定期,原则上将时间安排在星期六及星期日。

  (2)公司全体员工每年均须参加培训,并且不低于30课时,培训考试成绩将作为考评依据。

  (3)在职培训方式包括:聘请业内资深人士到公司授课;参加学术交流、专家讲座;现场参观考察、交流、研讨;网络远程教学;到同类领先企业研修。

  (4)在职培训内容:

  1)管理类职员培训内容包括:市场及技术发展趋势、企业发展案例、企业文件和法规的深入领会及理解、企业管理现状与市场战略、社交、公关、礼仪等。

  2)技术研发类职员培训内容包括:技术发展动态及趋势、新技术发展及运用情况、语言能力的强化、企业文化等。

  3)金融、财务类职员培训内容包括:金融法规、财政法规、税务法规、工商管理法规、金融新运作方式及管理法规、市场发展动态与财务的融合、企业文化在财务运作中的实际应用等。

  4)市场类职员培训内容包括:市场发展动态趋势、市场运作经验及教训、市场行为学、营销学、政府行为学、公共关系、宣传、广告、传媒、企业文化战略、CIS应用等。

  (5)后勤服务类职员培训内容:后勤服务与市场的关系、后勤服务与管理的关系、仓储及采供管理、后勤服务与财务的关系、企业文化在后勤服务中的实际运用等。

  (6)行政助理类职员培训内容:现代秘书学、公关、礼仪、社交、协调训练、电脑及网络技能培训、文字处理技能、艺术教育和形体训练、企业文化与个人的工作关系。

  第86条 试用转正培训、转岗晋级培训和特殊专项岗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根据需要组织实施。

  第11章 员工考评

  第87条 员工考评的目的包括:

  (1)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地分析和评价公司员工的素质、能力及工作实绩,适时向领导提供真实可靠的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相关数据。

  (2)通过考评正确实施奖惩,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全面提升员工绩效,保障公司的可持续高速发展。

  第88条 员工考评结构:公司员工考评由业绩考评、能力考评和态度考评三方面构成。

  第89条 员工考评原则包括:

  (1)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原则。统一考评标准及程序,科学制定考评表及指标,多渠道收集考评信息,及时处理考评投诉。

  (2)绝对性评价原则。以事实为依据,按照职务职能标准对员工的工作行为进行评价,而非人与人之间的相对评价。

  (3)分析性评价原则。按事先确定的考评要素及重点逐条进行观察、判断、分析和评价,而非对人进行总体评价。

  第90条 考评层次规定:

  (1)高层管理者由董事会考评。

  (2)中层及以下人员实行三方考评,三方成绩汇总为考评最终成绩。此处“三方”指的是直接上级、直接下级、服务部门,三方所占权重为30%、30%、40%。

  第93条 绩效考评的程序

  (1)考评开始日10天前,人力资源部做好考评准备工作,并成立考评小组,专门组织考评工作的开展。

  (2)考评开始日5天前,下达考评通知,要求各部门做好考评准备。

  (3)考评实施。

  (4)人力资源部审核、整理、复核考评表,计算考评成绩,填写绩效考评成绩统计表,编制并上报绩效考评综合报告。

  第94条 考评结果的保管与查阅:

  (1)绩效考评成绩统计表、素质考评成绩统计表以及专项考评资料存入员工档案。

  (2)员工履行查阅手续后,可以查阅本人的考评成绩。

  (3)考评成绩的查阅按人事档案查阅有关规定执行。

  第95条 考评申诉规定:

  (1)被考评者若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疑问或有不同意见,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部申诉。

  (2)人力资源部必须在接到申诉后一周内听取有关考评者的意见,拟定申诉处理意见经各方协商后通知申诉员工。员工若依然有异议,可以越级申诉。

  第12章 工资及福利

  第96条 公司薪酬管理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1)保证生活、安定员工的原则。

  (2)有利于能力开发原则。

  (3)谋求稳定、合作的劳资关系原则。

  (4)工资增长率低于劳动生产增长率,工资增长率低于利润增长率的原则。

  (5)综合核定原则,即员工薪酬参考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担任工作的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及工龄、资历等因素综合核定。

  第97条 公司实行年薪制与月薪制并存的工资体制。

  (1)公司中层以上管理者实行年薪制,其余人员实行月薪制。

  (2)年薪分为5个档次15个等级(如下表),根据员工实际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具体人员的年薪标准。

  (3)享受年薪制的员工,年薪的60%按月发放,其余40%在年终时根据目标完成情况核算发放。

  (4)享受年薪的员工均须每年与公司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作为年终考核和发放年薪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98条 在实行月薪制的员工中,又分计件工资、提成工资和结构工资。

  (1)生产一线人员实行计件工资。

  (2)营销一线人员实行提成工资。

  (3)其余人员实行结构工资。

  第99条 实行计件工资的生产一线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件薪构成。

  (1)基本工资根据生产人员技术、资历、工龄等由人力资源部确定,分为6个级次:

  (2)级次每年调整一次,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可升可降,或者维持不变。

  (3)件薪按公司《定额手册》规定的具体标准执行,定额手册由技术开发部会同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制定和修订。

  第100条 实行提成工资的营销一线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提成构成。

  (1)基本工资根据营销人员能力、资历、业绩等由人力资源部和营销部确定,分为6个级次:

  (2)级次每年调整一次,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可升可降,或者维持不变。

  (3)销售提成比例按照公司《营销管理手册》执行,该标准由营销部会同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制定和修订。

  第101条 实行结构工资的员工,工资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

  (1)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依据岗位要求、工作量和难易程度、员工能力和素质、员工前期业绩,对每一位员工实行定级,共分为9级,如下表:

  (2)员工根据不同级次,享受不同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

  (3)对级次每年调整一次,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可升可降,或者维持不变。

  (4)绩效工资根据考核情况发放,最低可以为0元,但不能突破上限。

  第102条 实行月薪的员工享受半年奖(每半年发放一次),半年奖金额最低为0元,最高为该员工前6个月平均月收入的两倍,具体金额根据半年考核确定。

  第103条 月薪以及年薪按月发放部分,均在每月6日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

  第104条 工资实行保密发放。

  第105条 薪资岗位职员须负责工资明细表和总额表的制作、报批、统计、汇总,并于次月初将工资发放总表分别报财务部,同时负有保密的责任,若薪资岗位工作失误造成泄密事件,将对其严惩直至除名。

  第106条 工资薪酬实行统一管理,驻外机构人员工资统一由总部核定、发放(每月6日通过银行转账到员工工资卡上)。

  第107条 人力资源部在发放工资时,附上工资组成及扣款项目的详细说明,若员工当月工资有误,可到人力资源部查询。

  第108条 凡公司正式员工,享有的福利包括:休假、劳动保护、培训、住房补贴、健康检查、社会统筹保险、伤残伤亡抚恤。

  第109条 公司福利除休假、培训、健康检查按公司制度执行外,其余均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定标准执行。

  第13章 附则

  第110条 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第111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人力资源制度15

  第一节 总 则

  1. 目的

  为严肃员工考勤管理,规范出勤纪律,根据国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广东xx集团下属xx商贸有限公司。

  第二节 工作时间

  1. 公司实行每周工作5.5天,每天8小时的工作制,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30。

  2. 市场类、招商类、高级管理及其它不能完全以时间来衡量工作绩效的岗位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每天的考勤时间同上。

  3. 公司出勤实行指纹考勤制度,正常情况出勤人员每天上班、下班需打指纹2次。

  第三节 考勤规则

  1. 迟到、早退、旷工及其处理

  1.1. 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工作时间未经批准擅自不到或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旷工。

  1.2. 上班打卡时间为早上8:30之前,迟于8:30即视为迟到,迟到30分钟以上0.5天以内视为旷工0.5天,0.5天以上算1天。无故不打上班卡或下班卡者按旷工0.5天处理。若上下班均未打卡,则视为旷工1天。

  1.3. 每迟到、早退一次扣20元,一个月内连续迟到3次,每次迟到都在30分钟以内的视为旷工0.5天,并由行政人事部书面通报批评。

  1.4. 旷工为严重违纪行为,情节严重者视为重大违纪,可给予劝退处理。具体如下:

  1.4.1 旷工0.5天之内(含0.5天)扣发1天工资;

  1.4.2 1天(含1天)以上2天以下扣发2天工资;

  1.4.3 2天(含2天)以上,3天以下扣发4天工资;

  1.4.4 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或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公司有权给予解雇处理。

  2. 可免予打卡的人员

  1. 高层管理人员(13级以上管理人员);

  2. 长期在外工作的人员,但部门每天要做好考勤登记,月底报行政人事部;

  3. 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经领导核准者;

  4. 因故请假,经领导核准者;

  5. 临时事故,事后说明理由,经领导核准者。

  3. 异常及处理

  3.1. 对因工作需要晚上工作超过凌晨2:00造成第二天迟到的,或上下班漏打卡(或因公在外),当事人必须于三天之内填写《打卡异常情况说明书》,经证明人证明,部门负责人批准,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可不计入考勤违规。

  3.2. 因公出差(公出):公司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而暂时离开原工作岗位的行为(0.5天以上),按正常出勤计算,但需及时填写打卡异常说明书,超过1天以上因公出差(公出),需提前至少1天填写出差申请单,经证明人证明,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可不计为考勤违规。

  第四节 假期管理

  1. 假期类别

  1.1 法定节假日

  元旦1天、春节3天 、劳动节1天、国庆节3天、清明1天、端午1天、中秋1天,共11天。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1.2 年休假

  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天数为5天,工作每满1年增加1天,年休假期间不包含公休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最高不得超过14天。当年累计病假一个月或累计事假14天,以及在违纪处理期间的人员不得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必须当年休完,不得累积到下一年。

  1.3 婚假

  符合婚姻法规定结婚,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增加10天;婚假应从注册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连续安排休假,婚假期间不包含公休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1.4 产假、陪护假

  女员工按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进行生育,期间可依法享受90天假期。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个可增加产假15天。

  因流产请假:怀孕不满二个月的15天,不满四个月的30天,怀孕满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至七个月以下的42天。

  男员工若因妻子生育,可享有10天陪护假。陪护假必须在分娩前后一周内享受,过期作废。

  产假及陪护假应一次性连续安排休假;

  1.5 丧假

  公司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时,员工享有5天有薪假期。

  1.6 病假

  员工因病,出示医院证明或病历后,经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副总裁批准可休病假。

  1.7 事假

  员工因个人事务,经员工本人申请,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休事假。事假期间无工资。

  1.8 调休假

  主管级以下(不含)员工加班的,经批准可以调休。

  1.9 工伤假

  员工工作期间因工受伤,可以休假,同时公司将给予慰问及酌情于日常生活上予以照顾。

  所有假期必须由其本人提出申请,若因客观原因不能做出书面申请,须由代理人代为填写请假单。1天以上病假的申请必须附当地镇/区级以上指定医院的证明及病历方可,否则不予受理。所有假期的安排以天为单位,安排/计算时间至少为0.5天(不足0.5天的计为0.5天)。除工伤假、丧假以外的其他所有假期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获批后方可休假。所有请假申请必须经行政人事部门核实,报经相关权限人员批准方可安排休息。

  2. 假期审批程序:

  2.1 员工请假须填写《假期申请表》,经批准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2.2 公司总监请假须由副总裁总裁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7天以内由主管总监批准,7天以外由副总裁批准;行政人事、财务部门负责人请假由副总裁批准(除婚假、年假、工伤假外)。

  2.3 员工请假3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7天以内须报主管总监批准;行政人事、财务部门员工请假5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5天以上须报副总裁批准(除婚假、年假、工伤假外)。

  2.4 所有请假的批条须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2.5 使用年假的最小单位是1天,第一年的年假须在满第二年前休完,不得与第二年的年假叠加,以此类推。

  2.6 加班调休假需在当年内休完,不能累积或转移到下一年使用。

  2.7 员工必须按相关程序获得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8 公司不允许事后请假或先假后请,否则作旷工处理。

  2.9 值、排班工作由各部门负责人拟定计划交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执行。在工作安排上,不得安排同一部门同一职等的管理人员同时休息或请假,应确保各部门每天都有主要负责人值班,以保障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五节 加 班

  1. 加班原则

  公司不提倡加班,要求全体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上班时间努力完成工作;若因实际工作需要,经用人部门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经行政人事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安排加班;

  法定假日安排加班的,经行政人事部审核,主管总监批准后方可安排加班。

  2. 加班范围

  2.1. 公休、法定节假日(指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及其它国家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放假休息,但公司可视实际工作需要另行安排。

  2.2.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员工,应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行政人事负责人复核,报行政人事部备案,若为法定假日加班的,另须主管总监批准。

  2.3. 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之外不予安排加班。

  3. 加班调休

  3.1. 经公司行政人事部认可的加班天数,可安排同等时间予以补休,公司不再发放加班费,具体补休时间安排,可由员工填写《假期申请单》经批准后由部门负责人予以调配,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3.2. 主管级(含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予调休。

  第六节 考勤核算与复核

  1. 各部门文员/助理须在每月5日前提交部门月度考勤表至行政人事部人员处,由行政人事部文员统一整理、汇总各部门考勤报表,经行政人事部审批后作为核算工资的依据之一。

  2. 员工对本人考勤记录存在疑问的,可向行政人事部提出查询申请,行政人事部应及时进行复核,并在三个工作日之内予以回复,若因行政人事部门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考勤错误,行政人事部须及时更正。

  第七节 附 则

  1. 行政人事部负责对公司考勤管理监督与稽查,各级管理人员有督促本单位人员按规定出勤、休息及休假的权力和职责,公司任何员工有权对考勤违规、违纪现象监督,并向相关部门或直接向行政人事部反映。

  2.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拟定,经各部门会签、各总监审核、副总裁批准后实施,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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