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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合同

时间:2021-02-24 13:19:29 人力资源 我要投稿

【精选】人力资源合同四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人力资源合同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人力资源合同四篇

人力资源合同 篇1

  一、 劳动合同期限

  在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所谓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

  ①乙方体检或身体健康未能通过甲方入职前所要求的;

  ②乙方在 日前未能完备所规定的手续的;

  ③乙方不能达到所担任岗位的绩效指标或者相应的要求的;

  ④乙方的背景调查或者在履历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⑤乙方顶撞上司或在工作期间发生殴斗行为的;或者其他任何主管认为乙方不能符合该职位的要求的;

  二、 工 作 内 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 _部门,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为: ,其主要工作职责见其“职务说明书”。

  2、 甲方根据工作经营需要,以及乙方的实际能力(专业、工作、体力)可作适

  当临时性调整是不对本合同相应条款作出修改的调整。乙方根据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地完成任务并接受甲方的考核。如果甲方欲与乙方作出非临时性的调整,将同乙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修订本合同条款中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才予以实施,对此乙方表示同1意并接受。

  三、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工作制。

  执行标准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对此乙方表示同意并接受。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在甲方所规定的时间周期内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自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双方协商执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或平时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班费或加点费。

  四、劳动报酬

  1、乙方基本工资依据职位和岗位等级标准支付,正式录用后每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 ___________元,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录用后工资的80%;每年依据工作表现调整,但不低于国家所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甲方根据公司的经营效益和乙方的个人表现和业绩发放奖金,奖金的数额没有明确的规定,完全根据甲方效益和乙方绩效来确定。

  3、甲方向乙方支付薪金的期限为次月的号 前(遇节假日的,不超过假日回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足额发放乙方上月的工资,乙方收到工资后如有异议应当在3天内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处理。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上海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它。凡需乙方缴纳的,甲方在发工资时代扣代缴。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历、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工作午餐及年休假。

  第十五条 乙方享公司所规定的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婚丧假、计划生育及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休假等有关待遇,具体规定详见员工手册。

  六、 保密条款和竞业限制原则性约定

  第十三条 乙方对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详见《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

  第十五条 乙方在任职期间不得任职、兼职其他企业的职务,不得自营或为他们经营与甲方竞争企业、竞争性业务或与甲方相关联的业务。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及第十三条所规定的事项的,

  甲方可以立即终止本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并乙方须赔偿甲方违约金(半年工资);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按实际损失的金额承担赔偿责任。

  七、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相应变更有关内容。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扣发岗位工资、向乙方要求经济赔偿直至追究司法责任。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构成渎职、犯罪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9、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0、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1、 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8、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9、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第二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安排在经劳动部门认定为保护不完备的地方或让乙方从事法律不允许的工作;

  3、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福利待遇的。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可协商,续订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历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八条若乙方无其他过失行为,甲方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1、乙方从事解除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被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甲方处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后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中五年前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若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甲方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5点的规定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2、用人单位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关闭的;

  3、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单位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 其他

  第三十七条 甲方以下的规章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 员工手册 职务说明书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自乙方赴甲方处报到之日起并经甲方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修改和变更。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人代表:

  盖章:

  乙方:

  签字:

人力资源合同 篇2

  劳动合同的三种不同的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不能解除的合同。只要出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有权依法解除合同。

  无固定期限的规定:

  (1)根据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劳动者只要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B、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C、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

  D、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人力资源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乙方:

  性别:民族:文化程度:

  身份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户籍地址:邮政编码:

  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紧急联系人:联系方式:

  本单位起始工作年限:

  鉴于乙方已达退休年龄,或者属于其它单位的下岗职工,与其它单位建立有劳动关系,依法不具备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合同法》订立本聘用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岗位(工种)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内容;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身体状况以及甲方生产经营的需要等情况,对乙方岗位进行调整;

  2、甲乙双方确认工作地点为或。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对乙方工作地点在上述地点之间作变更;

  3、其它:。

  三、劳动报酬

  1、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实行以下每月劳动报酬为:

  。

  (四)试用期劳动报酬为:

  2、甲方于每月日之前发放劳动报酬。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对工资的发放时间作一定的调整,但甲方需提前书面告知乙方,且延迟发放不得超过一个月。

  3、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薪酬制度调整乙方工资。

  4、甲方不承担有关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也无需向乙方返还有关社会保险费用。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有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的义务,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3、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以及工作规范;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中止和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甲乙双方均可提前30日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前的劳动报酬应据实结算。

  3、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三日内,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归还甲方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一)乙方负责保管、使用或在其控制范围内的所有有关甲方管理、经营和产品的文件、档案原件及复印件

  (二)甲方的供应商、客户以及其他联系单位和个人的名单和资料

  (三)包含甲方资料和信息的软件、磁盘、硬盘、光盘、U盘等存储设备

  (四)甲方为乙方配备的工作工具、工作服、仪器、设备及其他办公用具等。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交接义务的,甲方有权暂不予支付乙方经济补偿,乙方超过三日仍拒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声明与确认

  1、乙方确认,甲方已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2、乙方确认,本合同上填写的乙方信息,以及向甲方提供或填写的入职登记表、履历上的信息完全真实有效。

  3、乙方确认,甲方有关文书(包括有关聘用关系变更和解除的通知)在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通信地址为甲方邮寄送达地址,甲方以EMS或挂号信邮寄至地址的,视为送达。

  4、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乙方确认已充分阅读甲方规章制度并愿意遵照执行。

  5、甲乙双方在用工前订立本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甲乙双方在建立聘用关系前解除本合同的,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6、乙方确认,身份证上年龄真实。

  七、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如果这种损失无法准确计算的,则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赔偿金最低为相当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岗位(工种)实际获得的月平均劳动报酬之2倍。

  2、按前述约定乙方需对甲方负赔偿责任的,甲方可在乙方劳动报酬中扣除。扣款尚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仍需赔偿损失。

  3、聘用期间乙方非因工作原因发生人身损害或疾病,乙方应自行负责,甲方依法不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

  八、其它

  1、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如果甲方的规章制度未作规定,则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2.双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二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人力资源合同 篇4

  【摘要】:《劳动合同法》作为我国经济建设发展的过程中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自从20xx年在旧有《劳动法》存在的基础上,开始修订、出台了新的《劳动合同法》,这一新执行的《劳动合同法》对于进一步强化保护我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基于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主体———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劳动力保护的方面来讲,对其管理发展受到《劳动合同法》的影响进行分析,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健全管理,促进企业发展有着非常必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影响分析

  一、《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理念的影响分析

  《劳动合同法》颁布及执行的最为根本的目的则是能够缓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条件下日益紧张的劳资关系,以此能够为经济的发展配备坚实的劳动力后备军。我国自从20xx年修订颁布新的《劳动合同法》之后,其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理念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我国市场化的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整个企业经济的发展与人力资源管理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距,表现为我国企业的整体经济发展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与企业经济发展有着密切关系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仍然停留在传统的管理层面上,而造成这一现象的很大的原因则是我国企业整体管理创新未能够统一化的进行,导致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仍然秉持践行传统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而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劳动力的管理中利用解雇和招聘等工作减少了一系列的人力成本的中间环节,以此可以帮助企业降低了企业的人力成本。但是此种方法造成了现今市场化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紧张的劳资关系,从而导致生产不能够顺利进行等一系列的问题。自从《劳动合同法》修订颁布之后,凭借《劳动合同法》中相关劳资关系的整体规定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工作的进行作出了限制和规定,对于促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创新建设、健全构建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具体而言,《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理念的重要影响表现在首先则是促进了人力资源管理理念由传统的由“人力为重点”向着“以人为本”的重点管理理念转换。这一管理理念的转换意味着企业在进行人力资源管理中需要不断的通过职业培训、奖金等方式扩大人力成本的输出,以此导致企业在投资发展过程中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但是,《劳动合同法》中对人力资本的管理理念的转换同样面对的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则是我国现今有着较为严重的“就业难”的问题,大量的人才进入市场,而且现今市场经济发展的竞争性给企业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导致企业促进自身发展的过程中竭力的提升自己的人才竞争力。那么,为了能够在就业人才流动性较大的现实环境下,能够为企业的发展培养、保留真正的人才,这就需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能够依照《劳动合同法》不断改进自身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方法、程序等一系列的工作,以此能够做到建立健全的、平衡的劳资关系,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发挥重要的人才基础。

  二、《劳动合同法》促进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劳资关系的缓和

  对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来讲,能够体现其管理创新、成效突出的最为明确的指标则是企业良好的劳资关系的建立。那么,基于这一方面而言,我国新兴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使用期限以及企业违反劳动合同的惩罚等作出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规定,有效的促进了现今与企业经济发展相匹配的和谐的劳资关系的建立。具体如下:

  (一)劳动合同的依法签订

  《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合同签订的明确界定,在颁布新型的《劳动合同法》之后,我国对于没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给予了明确的且较高的惩罚,那么这样就促使企业为了能够降低自身在劳动力使用过程中的风险和减少惩罚,都极力的促进劳动合同的签订。这一改进尤其在外资企业中有着非常明显的成效。而且在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企业员工能够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上拥有很大的安全感和归属感,促使其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到企业的建设和发展中,以此大大降低了企业劳动力的流动率较高的现象。

  (二)促进了劳动合同签订期限的延长

  《劳动合同法》的签订促进了劳动合同签订期限的延长,与这一方面相比原先的《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合同的签订的期限则是比较短的,这样导致企业员工缺少归属感和安全感,造成了企业劳动力流动性较大的特点。尤其是现今存在于我国市场中的外资企业,其都会处于劳动力自身职业发展计划或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考量选择签订一些期限较长的劳动合同,以此规避无限期的固定合同。

  (三)劳动合同责任和义务的严格履行

  《劳动合同法》的签订由于其提高了企业违法的成本,《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后政府加强了对企业劳动合同制定的管理与监督,这样促使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向着科学化和人性化的方向建设和发展,极大的保护了劳动力的合法权益。而政府在企业劳动制度和劳动合同签订中的.监督作用,有效的促进了企业尤其是外资企业对于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的落实和贯彻,以此能够通过严密的监督作用促进企业违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风险的增加,促使企业严格按照合同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三、劳动合同的的签订提高了企业的人力资源成本

  《劳动合同法》签订之后,企业在引进人力资源的过程中无论是基于法律层面上的限制还是基于企业长期的稳定发展的战略目标上,其根据《劳动合同法》进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创新转化等极大的促进了企业人力资源成本的提高。具体如下:

  (一)人力招聘培训成本提高

  就这一方面而言,《劳动合同法》的签订致使企业一点与人力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便不能够随意的终止,否则将会受到很大的惩罚,导致其前期人力成本的投入浪费。所以,这就造成了现今大多数企业在进行人力招聘的时候,为了防止后期的劳动力作用和价值发挥的过程中出现于企业人才需要相违背导致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其一般在招聘人力的时候都会精挑细选,多方面考量,从而极大的提高了企业人力资源招聘成本提高。另一方面则表现在《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促使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了之后,在就业选择方面有很大的自主性,这样就导致了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为了能够为自身的生产建设和发展提供稳定的人才,其需要对人才进行一定的技能培训,满足人力的职业发展规划和职业发展期望,以此留住人才。那么,这一做法极大的增加了企业人力资源培训的成本。

  (二)提供薪酬福利成本

  《劳动合同法》现今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成本的影响最为明显的则是新凑激励机制的建立促使其薪酬福利成本极大的提高。现今,我国在促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创新发展的过程中,《劳动合同法》促使其人力资源管理理念有了很大的转变,劳动力主观选择性的增大致使我国企业需要通过薪酬激励机制为企业员工提供优势感,以此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那么,薪酬激励机制的建立主要是企业在薪酬和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上升,以此促进了企业薪酬福利成本的上升。

  四、《劳动合同法》改变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用工模式

  现今,《劳动合同法》的新兴出台致使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成本大大提升,所以企业在招聘管理劳动力的过程中,为了能够降低企业自身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成本,其通过劳务派遣、民事雇佣、人员外包、非全日制等方式改变过去的用工模式,多样化的用工方式的利用不但促进了人力资源管理的科学,而且极大的减少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成本,对于现今大多数的市场企业来讲是一种双赢的选择。

  五、小结

  综上所述,新兴《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产生了记得打的影响,即主要表现在影响到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凭借劳动合同的规范促进了劳资关系的缓和,但是同样带来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成本的提高,从而促使企业用工模式的转变,以此能够看出《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是连带性的变化,需要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全局性的进行考虑和衡量,作出正确的决策。

  参考文献

  [1]李子昂.浅析《《劳动合同法》》对外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现状[J].人才资源开发,20xx(10):247-248.

  [2]吴萌.《《劳动合同法》》对外资企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以中小型韩企为主要研究对象[D].山东大学,20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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