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5-12-06 12:38:59 好文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15篇【通用】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生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15篇【通用】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1

  为了切实加强学生集中活动区安区管理,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高效、有序地组织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学校秩序,明确事故处理的责任,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不受伤害,特制订本安全管理制度。

  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确保集中活动万无一失。

  实行学生集中活动申报审批制度,全校性的活动,要上报教育局,班级或少先队组织的活动要向学校申报,由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并做好活动的组织和抓好安全。

  集中活动前要做好安全教育及宣传活动安排。

  各班清点人数上报教导处。

  利用车辆必须要有正规的营运执照客车。

  组织学生有序地上车,教育学生不要争前恐后,要礼让。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到达目的'地后要组织和开展活动,不要随意“放羊”。

  教育学生不要到危险的地方玩耍,特别是近水及偏僻的地方。

  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学生三五成群,不要个别行动,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带班老师要加强巡逻,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措施并及时拨打领导组负责人电话。

  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上报,并有序上车,班主任将搭班的学生按时送回学校,待学生离校后,才能离开。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2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院公寓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责任事故,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普及师生员工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

  一、公寓管理科责任人职责

  公寓管理科负责人对公寓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是公寓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公寓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由公寓科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至少二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公寓的安全工作。

  2、组织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3、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兼职安全员,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配备兼职安全员。

  4、建立健全公寓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组织制定公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5、制订公寓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包括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安排资金,保证学校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6、监督,检查公寓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开展安全责任签约活动,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稳妥地解决影响安全的重大问题。

  8、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

  9、组织安全宣传教育,制订公寓应急疏散安全预案,积极组织演练,提高师生遭遇重大安全事故时的自救和逃生能力。

  10、及时向上一级安全责任人报告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和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完成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11、把安全工作纳入公寓年度考核、评比内容,对成绩突出者给与表彰奖励,对违反安全制度和严重失职的给与处罚。

  12、根据季节和节假日,安排好防汛、防暑、防寒、防病、防火、防盗、值班保卫等各类事故防范工作。

  13、在不同的季节根据学生的生理特点,开展防治疾病宣传。

  14、及时发现并向学院领导汇报学生中的传染病情,指导有关管理人员控制疾病传染和扩散。

  15、搞好公寓内师生饮用水供应的安全,做好卫生监督,防投毒,防污染。

  16、及时处理师生的突发急病和意外伤害事故,配合辅导员及有关老师做好与家长的联系和沟通。

  17、建立公寓安全工作制度台帐并派专人负责,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记录、有结果、有总结。并对公寓年度安全事故和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二、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公寓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公寓内的门窗桌凳必须保护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如发现有损坏应及时报修。在未维修之前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3、公寓内存放的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首饰、手表、手机、随身听、电脑等)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被窃。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以丢失。

  4、公寓内个人的箱包和柜子要加锁,有壁橱的房间,个人壁橱应同时加锁。使用密码箱的同学,个人密码应严加保密,不得轻意告诉他人

  5、学生不准将管制刀具、钢管、双节棍等器具带入公寓,不准在公寓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不准公寓内墙壁上乱贴乱挂、乱刻乱画。

  6、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制器(刀)具进入公寓。

  7、公寓内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乱设插座。禁止在公寓内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以及电源接线板,杜绝因违章用电造成的用电安全。

  8、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值班管理人员,由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9、学生不准在无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事故发生。

  10、严禁攀爬公寓区的任何一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天台。

  11、严禁在公寓楼道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12、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13、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14、和校外人员交友要谨慎相处,防止被骗被诈。

  15、进入公寓区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13、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禁止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4、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严禁冲动蛮干。

  15、节假日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6、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17、严禁在公寓内酗酒、打牌、赌博,对教育不改者交学院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18、公寓内所有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三、公寓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发现公寓存在的问题应作好记录并及时报告公寓管理科或学院有关部门,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重大情况及时向学院值班领导汇报。

  2、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前后两班做好值班的交接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班人员不得离岗。

  3、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岗,脱岗,不得在值班时间内饮酒。

  4、值班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岗的,应事先与其他值班人员协商顶班,报公寓管理科备案。

  6、值班人员熟悉学校消防,防盗等设施,设备,会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7、安全使用电器等设备,用后及时关闭开关,保持值班室整洁。

  8、严格值班制度,拒绝一切外来推销人员进入公寓内。会客一般安排在值班室内。

  9、未经公寓管理科批准,任何人员不得留宿校内。

  10、住宿学生夜间离校须经辅导员批准,凭条放行并做好登记。

  11、学生在校期间携带公物出和个人物品进出公寓,应凭有关证明和手续并办理登记方可进出。值班人员应加强检查。、学生进入宿舍区,要严加看护,;学生带物出门,要注意观察,发现可疑之物要严加盘问。

  12、重大节假日,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公寓。防止陌生人进入公寓。

  13、值班人员在当班期间对公寓内发生的事故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做好处理记录。一般问题坚持谁值班谁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学院值班领导汇报解决。

  四、电气管理制度

  1、电气装置、设备和线路设计、施工或改造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电气现行国家标准和安全规程。

  2、公寓内购置和使用的电器产品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重要电器设备和设施建立技术档案。

  3、电气作业人员是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后,持证上岗。

  4、配电房和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5、电器设备应建立定期检查和保养制度,尤其对长期不间断使用的电器设备,建立日巡检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对电器设备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7、对有故障的电器设备要及时维修,对老化的电气线路要予以更换,保持电气设备在安全状态下进行。

  8、任何人不准擅自加大电熔丝,公寓内所有人员在离开公寓或值班室应及时切断所用电器电源。

  9、学生公寓不准私自拉接电线和电源拖线板,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学生上课期间和晚上熄灯后,应及时关闭电源。

  10、拉接临时电源线须经后勤保卫处或公寓管理科审批,由电工负责接装,并在限期内拆除。

  五、公寓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对严重违反公寓安全管理制度的直接责任人,实行在学院通报批评制度。

  2、对于严重违反公寓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或学校财产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人,根据其失职,渎职情节严重程度和损失大小,给予处罚和处分。

  3、对应当履行公寓安全管理职责而未履行的事故直接责任人,实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4,对于在事故中导致直接经济损失的安全事故,公寓管理科对直接责任人处以赔偿经济损失的经济处罚;对事故责任人处以扣除当月奖金或工资的经济处罚,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论处。

  5、对于玩忽职守一再违反安全管理办法,导致事故重复发生的直接责任人给予从严处分。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3

  为了保证学生宿舍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保障宿舍成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学生宿舍的秩序,结合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特制定宿舍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一、每个宿舍应设立一名消防安全管理员,负责监督和管理宿舍消防安全事务,建议由舍长担任。

  二、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组织全体宿舍成员学习消防制度,组织讨论制定火灾发生时的安全逃离方案。

  三、宿舍人员应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了解身处环境的火灾危险程度,认识各种消防安全标志和消防表识,懂得防火常识,熟悉灭火知识(如使用各种类型的灭火器和室内消防栓等设施),掌握报警要领(如正确拨打火警电话,和大声疾呼及手动报警的方法),掌握自防自救和逃生的`基本技巧及注意防火灭火中的有关安全事项,知道消防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的具体位置,应急照明平时不得关闭等消防安全知识。

  四、宿舍人员应定期检查宿舍,检查宿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设施的落实情况,如发现老化线路或其他火灾隐患,应及时上报学校主管领导解决隐患。

  五、由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员监督,宿舍全体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做好室内卫生保洁,宿舍内垃圾应及时倒入垃圾池内,避免垃圾堆放。

  2、宿舍内存放物品,如纸箱等易燃物品,要及时处理,以免有火星掉入,燃烧起火。

  3、不私拉电线,不使用违规电器,禁止用电超负荷运行。

  4、保证用电器只在宿舍有人时使用,宿舍无人时不能使用,用电器应尽量远离床铺等易燃物。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4

  在每天紧张的学习过程中,课间活动能够起到放松、调节和适当休息的作用。为了把课间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防止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下课铃声响后,同学们首先收拾好本节课用过的学习用品,并准备好下节课需要的课本用品,对齐桌凳。

  二、下课后要轻步走出教室,参加课间轻松愉快的健体益智活动,活动的强度要适当,不要做剧烈的活动,以保证继续上课时不疲劳、精力集中、精神饱满。

  三、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得拥挤,不推人、撞人,人多时等会再走。

  四、不得在走廊、走道、楼梯内打闹。禁止互相追逐、狂奔乱跑,防止互撞,不得怪声喊叫。

  五、课间活动时不准随意推打同学或突然使拌,不准搞恶作剧伤害同学。

  六、未经许可,不得进办公室,不在办公室周围喧哗,不随意串班。

  七、严格禁止学生攀爬教室窗台和教室内桌椅,不得攀爬栏杆等危险物。任何人不得从窗户往外扔任何东西。

  八、严禁学生到升旗台、花坛内、食堂区域玩耍。学校健身器材处,学生活动须在老师带领下进行,没有老师带领,学生不得到此区域活动。

  九、严禁学生触摸电器设备,不损坏消防设施、设备。

  十、不得将有危险的刀具等带入学校。不向他人投掷危险物品,不在校园内拿棍棒等物品追逐同学,不准用笔、刀、棒、雨伞头等危险物刺、打同学,不玩火。

  十一、课间不允许出校门,不许私自翻越围墙出校园。生病出校门须由父亲或母亲持有班主任老师的出门证明,传达室才能开门放人。

  十二、同学之间应互相爱护、互相帮助,不许打架骂人,做文明学生。相互之间要谦让、有礼貌。

  十三、发现有校外野狗等小动物进入校园,切不可追打、玩耍,要远离小动物,防止被咬。

  十四、班主任在课间要随时观察该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学生,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十五、值日校长、值日组长及值日教师课间巡视校园学生活动情况时,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作好记载,将情况通知班主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予通报和扣分处理。

  第一条“校园活动”是指学生在校园内(上课时间除外)进行的各种活动。包括升旗仪式、课间休息、大课间活动、午间活动、课外活动等。

  第二条各班主任利用班会课,按《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具体要求,教育学生文明休息,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第三条学校应明确每个班级的通行路线,参加课间集体活动、升旗仪式或到专用教室上音乐、美术、语文阅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课程,应组织学生排队前往,按规定路线有序通行,并请值日班干部向授课老师汇报本班学生出席情况。

  第四条学生上下楼梯时,应该靠右慢行,不得奔跑跳跃,不得拥挤,不推人、撞人,当人流较拥挤时,应在走廊尽头稍等。

  第五条学生课间应文明休息,不得做有危险因素的游戏,不得在走廊楼梯里追逐打闹,不得撞门爬窗,不触摸电器设备,不损坏消防设施、设备。

  第六条学生在校园内,不得狂奔乱跑大喊大叫,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等设施,不跳校园各处台阶。

  第七条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老师或相关领导,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第八条不准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校。

  第九条认真组织好大课间活动,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一)大课间活动要制定周密的计划,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本着“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人员统一指挥,实行全过程监控。

  (二)大课间活动一般以班为单位由班主任带队,加强学生的活动安全教育,重视活动过程中的`保护和预防措施,合理控制运动量,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大课间活动应定期对活动场地进行实地检查,合理安排各年级学生活动区域,检查活动器具安全性能。发现不安全因素的要及时采取措施。

  (四)大课间活动应对学生体质状况进行调查,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不适宜参加活动的学生应予妥善安排。

  第十条班主任在课间要随时掌握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应及时制止、教育,并上报德育处。对屡教不改的学生,通知家长配合教育。

  第十一条值日领导和教师加强校园内的巡视,注意观察学生的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做好记载,并将情况通知班主任。

  第十二条每一个教职工都有责任维护学校课间秩序,发现学生不安全行为应及时教育。

  第一条、为了维护校园正常的活动秩序,确保学生课间活动安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课间活动”是指学生在校园内(上课时间除外)进行的各种活动。包括晨读早操、升旗仪式、课间休息、大课间活动、午间活动、课外活动等。

  第三条、学校应加强课间活动的管理,利用晨会课、班队课等时间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学校应明确每个班级的通行路线,参加课间集体活动、升旗仪式或到专用教室上音乐、美术、科学等课程,应由老师组织学生排队前往,并按规定路线有序通行。

  第五条、学生上下楼梯时,应该靠右慢行,不得奔跑跳跃,不得拥挤,不推人、撞人。值班教师及时关注、提醒、监管。

  第六条、学生课间应文明休息,不得做有危险因素的游戏,不得在走廊楼梯里追逐打闹,不得撞门爬窗,不得破坏公物。

  第七条、学生在校园内,不得狂奔乱跑大喊大叫,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等设施。

  第八条、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老师,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第九条、不准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校。

  第十条、认真组织好大课间活动,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一)大课间活动要制定周密的计划,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本着“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人员统一指挥,实行全过程监控。

  (二)大课间活动一般以班为单位由班主任(上课教师)带队,加强学生的活动安全教育,重视活动过程中的保护和预防措施,合理控制运动量,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大课间活动应定期对活动场地进行实地检查,合理安排各年级学生活动区域,检查活动器具安全性能。

  发现不安全因素的要及时采取措施。

  (四)大课间活动应对学生体质状况进行调查,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不适宜参加活动的学生应予妥善安排。

  第十一条、班主任在课间要随时掌握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应及时制止教育。

  第十二条、值班领导和值班教师加强校园内的巡视,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应及时制止,情况严重的应立即通知班主任或某某某教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每一个教职工都有责任维护学校课间秩序,发现学生不安全行为应及时教育阻止。

  1、活动时班主任是本班的具体责任人,跟班教师负连带责任。

  2、外出活动班级外出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使用的各种车船要有国家某某某门通过的验收合格的证,并与其签订合同。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7、严禁班级或个人私自组织学生集体外出,违者严惩。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5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维护学校稳定,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开展,确保师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优化育人环境,创建文明和谐校园,打击违法犯罪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切实抓好该项工作,根据实际,制订本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制度。

  一、目标任务

  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和学校师生员工,严厉打击盗窃、敲诈、师生财物,侵害师生人身权利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区域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和无证经营的饮食以及出租房屋等;整顿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不断加大对校园内部进行安全检查力度,督促整改各类危房及安全的隐患,为保持良好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稳定,创造安全的育人环境作保障。

  二、成立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学校要将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列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做到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抓好综合治理和创建工作;要准时参加有关会议,及时传达和落实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确保师生员工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的稳定。

  三、认真做好治安综合治理

  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的宣传发动和任务分解,逐级落实责任制和各项措施。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抓好相关制度和措施的建立与完善。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上报;认真分析影响校园稳定的因素,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学校主动协助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确保学校政治稳定。

  四、认真抓好师生员工的法制教育

  利用各种形式,切实加强对师生的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教育,不断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学校治安秩序以及自我防范的意识。

  五、坚持“预防为主”

  按照“预防为主”的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预防各类违纪事件和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及时协调处理学生间的`各类矛盾和纠纷,学校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各类刑事、治安案件;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发生,努力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完善学生外出的安全措施和安全要求,确保不发生学生伤亡等重大责任事故。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防范措施,确保不因防范不到位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切实抓好安全工作

  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要认真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严防食物中毒事件以及治安案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加强领导,重视和抓好消防安全工作,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教育学校师生要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根据学校的实际,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的培训、演练工作。加强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检查与管理,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认真整治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七、认真做好义务组织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组织成员应能随时到位,开展工作。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校园环境卫生是学校精神面貌的重要体现,要教育师生养成文明习惯,不乱停乱放、不乱贴乱挂、不乱扔杂物,保洁工作人员要及时清扫垃圾,确保校园环境整洁。校园内,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许乱挂条幅、张贴广告

  八、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要抓好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饮食摊点、治安秩序、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并相应做好宣传、排查、整改工作。

  九、加大督查整改力度

  学校每学期都要开展一次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督查。学校和红星西路派出所联合设立监督岗,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随时监督。学校制定相关长效管理措施,加强师生的教育管理,落实校内安全保卫措施。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6

  1、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周不少于1次,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2、严格落实学校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学校门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要明确职责,安排好人员,实行无缝隙管理,在学生上学和放学的集中时间,必须有师生佩戴袖章值勤,疏导交通,监督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

  3、学校建立并落实学生上学、放学主要路段巡查制度。成立学校道路巡查小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定岗、定人、定责任段,在学校门口至上车线路段内实行学校学校责任管理,安排专人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对学生在路上的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进行巡查,对违纪学生及时制止,尽心批评教育,做好相应记录。

  4、在学校门口和学生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

  5、教职工,学生骑自行车要做到九不准:不准在上车线路段内骑车、不准“飚车”、“飞车”;不准多车并行;不准勾肩搭背;不准撒把骑车;不准倒骑车;不准在公路上赛车;不准骑车带人;不准在公路上停车玩耍。

  6、夜自修结束后回家,路上尽可能保证两人以上同行,骑自行车回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骑速不可太快。

  7、本岛住宿生星期六回家凭班主任签名后的离校出入卡才能离校,星期天返校,离校出入卡需家长签名。监督学生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和无合格手续车辆。

  8、校外单位在学校举行的所有集体活动,主办单位要有专人维持秩序,学校负责监督检查。在活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学校有权责令活动中止;校内工程施工人员,要求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并定期接受保卫处的安全教育。

  9、学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送医院及时抢救,并责任落实到人。

  一、学生出操集会及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出操集会铃响后,各班按次序依次到指定地点集中,过楼梯须慢行,不统一踏步,班与班之间保持一定距离。

  2、排队行进中集中注意力,不开小差,不讲空话,保持队伍整齐。

  3、出操集会结束后,各班应按规定次序进教室。

  4、学校各部门举行大型活动,须在活动三天前将《大型活动审批表》报校行政办备案,经学校行政办批准后方可举行。

  5、大型活动组织部门应根据活动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明确安全工作负责人,向活动学生讲清安全注意事项。

  6、举办大型活动必须建立应急预警机制,出现突发事件立即采取措施,避免事故扩大。

  二、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安全防范规定

  1、学校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报县教育局比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

  2、动用车辆按公安局、交警队规定进行报批。

  3、组织集体外出活动事先应充分考虑安全因素,拟订详细活动方案,制定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学校领导和足够教师带队。原则上多少学生出去,多少学生带回学校。

  4、外出前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告知学生在活动中应当注意的事项。

  5、外出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征和身体健康状况。

  6、如发生意外事故,学校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7

  1、各班主任利用班队会,按《小学生》、《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二小学生纪律规则》的.具体要求,教育学生文明休息,不在教室、走廊、楼道、操场各处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游戏,不攀爬栏杆、篮球架、铁门等设施,不跳乒乓台及校园各处台阶。

  2、班主任在课间随时观察该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行为,及时制止、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学生,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3、分管、值周行政、值周教师课间巡视全校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作好记载,将情况通知班主任,并按学校“文明班”“优秀文明班”评比条例,进行扣分处理。

  4、学前班学生,统一在教学班下课前10分钟,由该节课任课教师组织上厕所,然后由该教师把学生带到指定地点活动,并负责学生活动期间的安全,直至下节课上课铃声响。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8

  为了充分体现“文明、卫生、有序、活泼”的宿舍文化气氛,进一步加强我系对各寝室的管理,逐步建立完善的管理与监督体制。在系领导和班主任的正确领导下,在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三自方针的原则下,我系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学生宿舍安全守则

  1、学生必须遵守《学生宿舍文明公约》。

  2、树立法制观念,遵纪守法,对我系有意见可通过正当渠道向我系提出,不准起哄,乱丢乱砸。

  3、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任何炊具自做饭菜,一经发现没收炊具,批评教育,并处以罚款。

  4、在校学生必须在学校安排的寝室就寝,不准擅自换寝室,换床位。

  5、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晚上熄灯后,不得随便外出,特殊情况需外出者要向班主任开假条。在规定的学习、休息时间内,严禁打闹喧哗及进行各种有碍别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6、男同学一律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如不听劝阻,强行闯入者,宿舍值班教师及门卫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7、提高警惕,学生会值班人员对可疑人员进行盘问并报值班教师、安保处。

  8、严禁携带有毒物品与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反动淫秽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学生宿舍;严禁在宿舍区内燃放烟花、鞭炮。

  9、保持室内整洁、门前清洁,做到卧具折叠一致,桌凳摆放一致,各种用物放置有序;不准随地吐痰,积存脏衣,乱丢果皮纸屑,乱倒饭菜和向窗外倒水、扔垃圾。

  10、严禁在走廊里存放任何物品,包括纸篓、扫把等卫生工具。

  11、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和使用电器设备。

  12、爱护宿舍的'公共财物,不准在墙上打洞,不要猛力拉门窗、拖拉桌椅子或在上面乱刻、乱画,严禁用脚向墙上踢及用手向墙上掷球,严禁用脚踢门、踢墙、踢走廊走格,无火灾时,不准随便搬弄消防器材。

  13、严格钥匙管理制度,学生不得擅自调换门锁,发现问题应及时到物业和门卫登记。

  (二)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1、未经我系同意,不准在房间内留宿非本房间人员,并严禁留异性人员住宿。

  2、必须注意安全用电,节约用水。学生宿舍除校方同意使用的电器外,不得使用电炉、电热棒、电茶壶、电熨斗等高功率或危险性的电器设备;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器;严禁私接电线、偷电。违反本规定对他人或院方财产造成损失的要照价赔偿,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3、必须保持宿舍内外的整洁卫生,房间内不得张贴不文明健康的装饰,不准在宿舍内外乱扔、乱吐、乱丢、乱倒脏物;禁止饲养各种小动物。

  4、必须爱护宿舍内的家具、水电设施、门窗、门锁等,人为损坏的要照价赔偿。住宿期间无条件服从我系对宿舍的调整。

  5、不准在宿舍走廊打球、溜冰;不准敲打铁桶、脸盆、餐具等器具;任何时候不得喧闹起哄或向楼下摔东西,并禁止在宿舍区内打架、斗殴、谩骂、酗酒、聚众哄闹。

  6、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盗。房间内严禁使用蜡烛、煤油灯等明火照明;严禁使用液化气瓶,严禁燃放鞭炮、烟花和在走廊内烧东西。

  7、离开房间要锁好抽屉、关好门窗,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以及房门钥匙,不准将房门钥匙交给其他人员。

  8、房间内发生案件时,应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学院有关部门和报警。

  9、住宿人员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发扬见义勇为精神,对宿舍区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未经许不准推销和销售商品。

  10、以上各条款请住宿者严格遵守。因住宿者违反规定而造成的财物损失、人身伤害及政治影响等,按有关规定或法律手段进行处理。

  日后的工作中努力学习各种相关规定与技能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宿舍管理,把学生宿舍当作自己的家,把维护学生宿舍的稳定和谐当成自己的职责,把建设营造安定和谐的宿舍当作自己的任务。相信我们的宿舍会更加的整洁、温馨、和谐。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9

  小学学校体育器材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明确规定,学生在校期间不得擅自或结伙到肋木架、单双杠、高低杠玩耍,必须在老师带领下一起搞活动,以确保学生安全。

  2.课外活动时,学生要在篮球场、足球场搞活动,必须经体育教师认可而且由老师看护下才能进行,以确保学生平安。

  3.体育时,由体育教师负责管理好学生,学生在做体育器械方面的活动,如实心球、跳高等,必须在教师带领下进行,以确保体育课顺利进行。

  4.体育训练时,运动员在教练员陪同下一起进行,教练员必须负责好学生的`安全,学生在进行每一个项目时,教练员必须做到认真、谨慎、亲自指导,以确保体学生在训练时无意外发生。

  5.学生借用体育器械,必须经体育器械管理员同意、必须在有老师陪同下,才能借出器材,以确保学生活动顺利进行。

  6.学校的体育设施在没有老师的同意、陪同下,不允许任何学生随意到操场上玩耍。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10

  一、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必须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二、师生不准带水果刀等利器进入校园。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

  三、学生不准攀爬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

  四、教室、走廊等教学场所严禁追跑打闹,不得向窗外抛扔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五、上下楼梯靠右行,轻步上楼慢步下,不得拥挤,不准趴在扶手上往下滑。

  六、在校生如有特殊病史,应向班主任报告,不得隐瞒。患有不宜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的.学生,应告知班主任,教导处备案并书面通知有关任课教师,该生可免于参加剧烈体育活动。

  七、在校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立即向老师报告并通知家长及时检查治疗,以防延误治疗时机。

  八、学生如遇自伤,应及时告诉家长或班主任及学校领导,及时治疗;如遇他伤,首先应通知伤害他人者家长,及时治疗,再通知被伤害人家长。

  九、走读生应按时到校、离校,不在路上玩耍、串门、逗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放学后自己回家者,应向班主任递交由家长签字同意该生放学后自己回家的条子。

  十、已满十二周岁,离校20分钟以上路程的学生,经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后,允许骑车上学,但不得骑“三无”(无车闸、无车铃、无车锁)自行车,要自我保护好车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十一、提高食品卫生意识,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和路边摊贩不洁食品。

  十二、体育、实验等课,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操作规则,听从老师指挥,防止事故发生。

  十三、在计算机房上网时,要遵守青少年网络公约,不浏览不良信息。学生不得上营业性网吧,违者严格处分。

  十四、不得站在高处或爬上窗台擦教室、楼道的窗户玻璃等。

  十五、遵守用电、用火规则,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得触碰校内任何电气设备。学生不得抽烟、玩火。严禁学生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进校。

  十六、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而自身又无法解决的时候,应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学生家长来校要讲文明,不得大声喧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十七、学校组织集体外出,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有序步行,活动期间,严禁擅自离队游玩。

  十八、在校期间不随便走出校门,遇有急事应向班主任请假,并报校长批准。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识人离开学校。禁止带社会人员来校,造成不良后果,当事者要负全部责任。

  十九、当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或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知情者应及时向老师或学校领导报告。当发生应急事故时不得造谣,夸大事实造成恐慌,要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保证校园正常秩序。

  二十、记住下列几个重要电话: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紧急情况下打电话求救。平时不得随意拨打,否则要负全部法律责任。

  二十一、加强思想教育,提高管理方法,严禁体罚辱骂、讽刺、挖苦学生,避免出现因体罚而使学生发生意外,否则后果由责任人自负。罚站一次罚款5元,超过30分钟者,罚款50元。教师打学生一掌,踢一脚,拧耳朵等,一次罚款50元。

  二十二、住校生的安全管理依照《住宿生管理制度》执行。

  二十三、课间安全管理依照《课间监护制度》执行。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11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需要组织校外活动,必须按要求、按程序逐级申报取得批准,方可进行。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人格上一律平等。

  7、学校任何部门、各班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12

  为确保生命安全,人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学校有义务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为此特制定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二、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三、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四、未满十二岁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乘坐二轮车和三轮车必须戴安全头盔.

  五、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在校园内骑车。

  2、学生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走。

  3、横过车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4、不准穿越、人行道、车道和道口的护栏。

  5、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6、列队通行道路时,每行横列不准超过二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成年人的队列可以紧靠车行道右边行进。列队横过车行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

  六、学生乘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2、不要在行车道上招呼出租车。

  3、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和长途汽车等。

  4、在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13

  1、网络中心及各接入用户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其它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网络中心必须采取各种技术及行政手段保证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

  3、网络中心的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俗文化的信息。

  4、在校园计算机网络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包括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不良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发送垃圾邮件,利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的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5、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校园网络信息安全全面工作,学校主要领导为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第一责任人,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负责网络和信息安全具体工作。

  6、网络中心应按照《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定期对网络用户进行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教育。

  7、网络中心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上网用户进行审查。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严禁上网。

  8、校园计算机网络上的所有用户有义务向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所发现的网络信息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

  9、网络中心和用户必须接受上级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个人进行警告,直至停止网络连接;情节严重者报上级机关处理。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14

  一、高空坠物:

  1、定期检查楼层、阳台、扶手,消除花盆、磁片等物品坠落隐患。

  2、禁止用重物在走廊压晒衣物。

  3、禁止在楼道走廊打球。

  4、禁止高空抛物(抛球、抛书本等)。

  5、禁止学生在阳台护栏上,坐、站、躺。

  二、用电安全:

  1、禁止在宿舍乱拉接电线、网线、电话线。

  2、禁止使用违章电器(电热丝、电热杯、电饭煲、电水壶、电磁炉等)。

  3、提醒同学离开宿舍时切开电源。

  4、提醒同学正确使用其它高危电器(如手机充电器、电脑、饮水机等)。

  5、禁止私接电线、私装插座。

  6、管理员每周检查宿舍用电情况并收缴违章电器。

  7、小区管理员每天检查电房电表运行情况,了解宿舍用电动态。

  8、电工负责宿舍保险丝的更换,分析用电情况。

  9、管理员定期检查灭火器材、制定火灾应急方案。

  三、预防火灾管理规定

  1、管理员定期清理学生宿舍乱拉乱接电线,清理违章用电工具,清理学生宿舍杂物。

  2、管理员定期检查楼道灭火设备及绘制灭火设备有效位置图。

  3、管理员绘制紧急安全通道标志图,在各小区显眼位置公布。

  4、管理员定期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师生齐抓共管,共同防火。

  5、管理员调动各院系学生干部队伍,定期检查宿舍消防安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患于未然。

  6、组织宿管中心全体员工、学生联防队员学习使用消防器材。

  四、宿舍区消防设施管理

  1、中心定期报告保卫处,要求对消防器材检查、维修。

  2、中心保证重点区域(一楼值班室,一楼梯口),消防器材合格能用。

  3、小区加强检查,制止学生破坏消防器材。

  4、不定期举行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在专人指导下进行消防器材使用演练。

  五、其它安全:

  1、禁止机动车在宿舍区内高速行驶。

  2、禁止在宿舍区地面集会、活动。

  3、禁止携带刀具、水管、枪枝等武器进入宿舍区。

  4、禁止在宿舍进行传销(推销)等违纪违法行为。

  宿舍公共场所和公物外借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区内公共场所公物外借由各小区办公室统一管理。

  2、借用时由借用部门负责人填写“借用公物申请表”。

  3、外借只对公不对私。

  4、借用人的主管部门或负责人在申请表上填写意见(盖章)。

  5、借用公物所在区的'主管意见。

  6、宿管中心办公室签意见盖章并登记。

  7、借用人在借用公物期间应爱护公共财物,确保公物的完整,损坏的要赔偿。

  8、贵重物品借用时,应收取押金。

  9、难辨认物品借用时应做好标志,方便辨认。

  10、借出的公物不得随意转借他人。

  11、公物退还时各小区主管应仔细检查、清点公物,凡是人为损坏或遗失的应照价赔偿。 12、小区主管在确保公物完好退还的情况下,应与借用人办理退还手续,并且由小区办公室存档留底。

  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订如下规定: 1、严格执行楼栋值班纪律规定,坚守值班岗位;

  2、认真做好每日防火安全巡查并按要求填写《每日防火巡查纪录本》,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

  3、认真做好楼栋公共消防安全设置的管理和维护,严禁挪做他用,发现缺损应查明原因并及时上报;

  4、认真做好学生楼栋配电房的检查和管理,严禁违规操作;

  5、严禁在安全门、楼梯和走道堆放杂物,保证学生楼栋安全通道的畅通;

  6、严禁携带酒精、煤气、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学生楼栋;

  7、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炒锅、电热杯、电炉等大功率电器设施,对违规人员,应当场责令整改,不听劝阻的,可予以没收处理;

  8、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明火;

  9、严格执行学校其他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维护学生宿舍秩序,保障安全。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15

  安全工作是学生宿舍生活老师的主要职责之一,包括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财物安全、人身安全等。作为楼层生活老师必须严格执行楼道寝室、设施设备的检查、巡视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人身伤害等安全工作。为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身伤害责任追究

  1、学生因打架斗殴,生活老师未巡查或未及时到场劝阻、制止,造成伤害的。

  2、学生因违规用电、用火,生活老师未检查出或未及时处理,造成伤害的。

  3、生活老师因清场不到位或午休晚寝查房未查出学生不在宿舍,造成学生发生意外伤害的。

  4、学生上下床铺时,因扶梯、床挡板坏,生活老师未及时查看、上报维修,造成伤害的`。

  5、学生擅自到宿舍屋顶平台,生活老师未及时到场制止,造成意外伤害的。

  6、学生因违规爬窗,生活老师未巡查发现、及时到场制止,造成意外伤害的。

  7、学生擅自从非正常出口外出,生活老师未巡查发现、及时到场制止,造成意外伤害的。

  8、宿舍窗台掉下重物,学生或从室内向室外抛掷重物,生活老师巡视不到位,造成意外伤害的。

  9、学生上下楼梯发生拥挤,生活老师未及时疏导,造成意外伤害的。

  10、学生在开水房打水,因地面湿滑,生活老师未及时拖干地面,造成意外伤害的。

  11、值班员因脱岗或监管不力,擅自放进外来闲杂人员,使学生造成伤害的。

  12、消防设施、设备检查不到位,发生火灾时贻误扑救时机的。

  13、明知学生带进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管制刀具,不制止、不上报的。

  以上各条,一经查实,根据不同程度,除适当扣款外,给予当事人警告、记过、辞退等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以玩忽职守送交公安机关进行严处。

  二、财物丢失责任追究

  1、生活老师未严格执行关门制度,造成财物丢失的。

  2、生活老师未严格执行巡视制度,造成财物丢失的。

  3、生活老师在学生宿舍内拾得财物,据为己有者。

  4、生活老师没收学生违纪物品,据为己有者。

  5、生活老师未严格执行寝室钥匙管理制度,造成财物丢失的。

  6、生活老师未及时发现宿舍内门窗、桌柜锁已坏的安全隐患,造成财物丢失的。

  7、生活老师脱岗造成财物丢失的。

  8、值班人员脱岗或未做到外来人员登记、陪同,造成财物丢失的。

  9、值班人员监管不力,擅自放进闲杂人员,造成财物丢失的。

  10、生活老师监守自盗者。

  以上各条,一经查实,根据学生丢失财物的不同金额,给予生活老师(当事人)扣款。细则如下:

  案值500元以下:扣款100元,记严重工作失误一次。

  案值500元—1000元:扣款300元,记重大工作失误一次。

  案值1000元以上:扣款500元至丢失物品价值合计的1/2并直接辞退。

  监守自盗严重者,直接辞退,并视其情节上报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三、其他安全事故:

  按后果轻重给予适当扣款并给予当事人警告、记过、辞退等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以玩忽职守送交公安机关进行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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