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管理制度(汇总15篇)
在现在社会,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发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发票管理制度1
1.总则:
为了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信息化运作优势,提高信息传递、处理效率,确保安全;节约公司的快递成本,规范快递物品的收发管理,避免造成公司资料的丢失及浪费。
2.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员工均属之
3.定义:
3.1快递物品:指员工因工作需要,向外部寄送文件,资料,配件,样品以及其他货品等。(销售仪器和销售试剂的发货除外)
4.组织与职责:
4.1:值班门卫:负责公司邮件、零散快递物品的收发管理。
4.2:物流部:负责公司邮件、快递物品的寄发管理。
4.3:各部门:递。
4.4: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快递费进行管控。
5.流程图:(略)
6.执行说明:
6.1快递的签收与发送寄件人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寄件要求寄发快
6.1.1快递的接收
6.1.1.1值班门卫收到文件,资料,货物等快递物品时,要及时通知转交给相关部门人员。
6.1.1.2物品接收人要在《邮件快递签收登记表》上签字接收,以备查验核对。
6.1.1.3除特殊情况外,如货物中指定的接收人不在,电话通知本人是否接受,同意的可指定委托人代为签收。原则上各部门人员应代收。
6.1.2快递的寄发
6.1.2.1因工作需要,需向外部寄送文件,资料,货物及其他物品者必须到物流部填写《邮件快递寄发登记表》进行登记,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物流部,由物流部联系快递公司统一发送。各(需求部门于每日16:30前送至物流部)
6.1.2.2未经登记或需快递物品无部门负责人审批的,物流部可拒接受理,对于不合格的件退回发件人。
6.1.2.3快递公司的选择:选择的原则是合理、负责任、低成本;寄件人必须根据所寄物品的性质,合理、负责任的选择性价比高的快递公司,以低成本完成寄件。能以普通邮寄处理的不选择快递。
6.1.2.4各需求人员必须在《邮件快递寄发登记表》上详细注明收件人姓名,地址,所寄物品名称,以及快递承运单位及快递单号,以备查验核对,如资料登记不清或不完整者,物流部有权要求当事人将资料完善,对于无故拒不按要求填写,且物流要求无效者,物流部有权拒发该物品,并将情况报备部门负责人处理。
6.1.2.5填写快递单:用正楷字清晰填写收件方和寄件方详细资料(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邮编等)。
7.寄件相关规定:
7.1.1物件分类:A类:紧急件;B类:贵重件(如票据、证件、贵重配件或物品等)类:普通件(如资料、文件、普通配件等)类:;C;D普通信函、贺卡等。
7.1.2快递公司选择参照表序号12寄件类选择快递公司型AB发顺丰快递发EMS或顺丰快递34CD发一般的快递公司邮政(发平信)
(物流部将提供各快递公司的优势特点及价格,供参考选择) 7.1.3普通物品、公司样本、普通资料类原则上均选一般的快递公司(非顺丰快递),若是特急件贵重配件或物品,方可选顺丰快递等邮寄方式。
7.1.4严禁公费寄私人物品,一经发现按该单快递费的10倍处罚。
7.1.5为便于寄回公司物品损坏时的索赔,外派人员必须选择有资质能出具发票的快递物流公司。
7.1.6寄回公司的物品,由寄件人直接付款,物流部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将不再支付快递公司到付付款,公司任何人不得选择到付付款方式,否则造成的耽误损失由经办人承担。
7.1.7如发生物流部提货寄回公司物品(含退换、返修仪器及试剂)产生的费用,动用到物流部备用金的,将归各业务部门费用核算。
8.执行时间:
凡以往发文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邮件快递收发管理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发票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促进发票直接、快速、合理的批报,规范发票报销标准和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江苏XX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项目部的发票报销,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细则
第三条经办人员对客户填开的发票必须认真审核,保证所取得发票的完整性、有效性与合法性。
(一)发票必须内容真实,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不得有涂改现象。
购买商品较多时,可开商品统称发票,但必须附上盖有销售方印章的发票清单。
(二)发票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号码顺序填开,全份一次复写,各联内容完全一致。发票合计栏必须大小写俱全,大小写金额相符。
(三)发票上必须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套印的全国统一的发票监制章,以及开票单位或个人加盖的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
(四)收款收据视为白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并不得做为发票报销。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除外,但必须是套印财政监制章的收据,且该收据仅使用于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方为有效。特殊情况开具收款收据的,视金额大小要经过财务负责人、总经理批准同意。
(五)经办人员要取得相应行业的发票,拒绝接受客户用
第四条差旅费报销应严格遵守有关差旅费报销的规定,取得的费用发票应当真实有效。
(一)车票。计程车票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确需搭乘的要注明起止地点和事由。公交车票单人连号不得报销,多人同行的连号票必须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公交车票要注明起止地点,不注明者不予报销。
(二)住宿。发票上必须写明时间、人数、单价、金额、公司名称,缺一不可。入住宾馆若有多项消费的,必须附上盖有宾馆印章的消费明细单,不得统开住宿费。
(三)报销。出差发票,该次出差的所有费用一次性报销,不得零散分次报销。
第五条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应严格遵守有关招待费的管理规定。招待费发票报销时,必须注明招待的事由、时间及人数。同时,应当写明招待对象的姓名或职务以及所在单位的名称。
第六条因公用车,应严格遵守有关车辆使用及费用报销的'规定。加油费必须开具正规发票,报销时须附有车辆加油记录表。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因人为原因被罚款不予报销。车辆保养及修理必须在指定维修点,途中维修类费用必须注明费用发票的联系地点和电话。
第七条发票报销时,应填制封面。
(一)使用封面粘贴发票时,票面朝上,与封面一致,发票应贴左上角。票据多时,可补一张不超过封面大小的白纸,在其表面依次贴好,票据由大到小排列,力求美观。
(二)发票报销时每个经办人单独做封面,发票为多人共同发生的,可集中做封面。
(三)发票应按同类别做封面,比如办公费和招待费不要做在同一报销封面下。
(四)单张发票金额在500元以下的粘贴使用明细封面,集中金额达500元以上时,填写汇总封面,每张明细封面用胶水贴牢后,再附上汇总封面一同报销。
第八条发票报销时,各部门主管及财务部必须认真审核。
(一)购买的物品、书籍、光盘等报销时必须附缴库单。签定合同或协议书的工程项目,结算付款时必须附上发票和工程项目的验收单。政府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购买的书籍、光盘等必须到办公室进行登记,经办公室人员签字后方可给予报销。
(二)不符合财政部发布的《发票管理办法》的发票,不得做为财务报销凭证,财务人员有权拒绝。
(三)财务人员对发票内容有疑问的,应当转交监事会进行调查,核实后按实际予以报销。经调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据《财务信用管理试行制度》对其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
第九条发票批报程序及流程。
(一)发票和缴库单齐全后,经办人员必须及时整理填制报销封面,经证明人签字确认后,呈交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交财务部负责人审核,财务部核定报销金额后,呈交总经理审批。
(二)票据传递流程:经办人制单→证明人签字→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总经理审批→出纳处报销或冲抵借款。整个流程原则上在七天内结束。
发票管理制度3
第一:为了加强和控制企业的发票管理工作,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例》,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建立发票购买、发放、使用、缴回的专用登记簿。购买发票及时在登记簿上登记,已备查录。
第三:对于已购入的各类发票,应该加强管理、健全制度、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第四:禁止转借发票、禁止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禁止擅自拆本使用发票。丢失发票的,必须及时向企业领导报告情况,并由企业出面向税务机关登记备案。
第五:开具发票时要按国家规定实事求是填开,发票各联以复写纸套写,内容摘要真实,数量相符,大小写金额相符,注明日期,必须加盖公章及填开人印章。
第六:凡作废的发票要收齐所有联次加盖作废印章,并与存根一起妥善保存。
第七:使用后的发票要按照发生的时间顺序妥善保管。
第八:公司财务经理应定期对各企业发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第九:违反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视其情节轻重,对责任个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1、不按本办法规定保管、使用发票的,扣责任人100元。
2、转借、转让、涂改发票以及在填制发票时弄虚作假的,扣责任人150元。
3、丢失发票后未及时向企业领导报告的,扣责任人50元。
4、未经批准,擅自拆本使用,销毁发票的,扣责任人500元。
5、倒卖、代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已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发票管理制度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特制定本公司发票管理制度。
一、购买
专用发票由公司财务部人员根据税务部门核准的数量和版本统一购买。
二、发放
1、发票由财务部统一管理与存放,发放前必须加该“发票专用章”及开户行账号等相关章,不得漏页。
2、业务人员领取、开具发票须由部门主管审核同意签字。
3、航空、铁路票务业务不开具发票,特殊情况须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报财务部开具统一证明。
4、前台每日按照手续领取发票,发票由专人保管,晚下班前做好结算工作。
发票管理制度5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等法规文件,加强本校发票的使用和管理,维护财经纪律,根据上级规定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一)本校发票管理部门为财务部。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发票的购买、使用、回收、保管和检查工作,各发票使用部门和经办人必须服从财务部的管理。
(二)本校所有使用、接触、保管发票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销货发票
(一)销货发票是公司销售产品及提供劳务时向客户开具的发票。
(二)财务部票管员负责公司销售发票的购买、保管、发放以及报表填制和报送工作。使用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管员要及时登记“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日记账”,月终填报“增值税发票购、用、存情况月报表”和“发票使用明细表”,分别于次月3日和10日内报送税务局。
(三)发票使用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开具发票事宜,并到财务部备案。人员调动变更时,必须到财务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四)发票使用部门领用空白发票时,须到财务部办理登记手续,每次领用的限量为一本;若采用按产品种类开具发票的办法时,经财务部同意,可不受一本限制,但不准领用备用发票。使用完的发票存根要必须及时交财务部办理注销手续,并由财务部存档保管。计算机打印发票的领用限量为每次不超过十份。
(五)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的发票,须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打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应当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
(六)销售部门要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指定专人,设专用保险柜存放,不得丢失。如发生丢失和被盗,应于丢失当日立即报财务部,并报税务机关和当地公安部门,并于三日内在报刊和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七)开具发票时,必须按下列要求办理:
1、按号码顺序填开;
2、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3、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上、下联内容完全一致;
4、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物价值、实收金额相符;
5、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6、按时限开具;
7、经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八)销售发票的开具时限为:
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时间。
(九)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拆本渐页、代开的发票,不得自行扩大发票使用范围,不得携带空白发票外出或邮寄空自发票z
(十)发票开具后,发现错误,应在各联1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并在原发票中按编号保存。
(十一)发票开具后,若发生退货冲票事宜,应视不同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
1、如果销货方和购货方均未作账务处理,购货方应将原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销货方,销货方收回后,连同其存根联和记账联一起,按作废处理;若是部分退货,销货方收回原发票作废后,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购货方,不准索取退货证明单。
2、如果销货方已作账务处理,购货方未作账务处理,应将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给销货方,销货方以发票联作为抵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将抵扣联注明“作废”字样粘贴在存根联下方,以备审查。未收到购货方退还增值税专用发票前,销货方不得扣减销项税款。属于销货折让的,销货方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购货方已作账务处理,在发票和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货方必须到当地税务机关开具进货退出或折让证明单交销货方,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合法依据。销货方收到证明单后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或折让金额向购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退货、转让证明单附在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的存根联后面,红字专用发票的记账联作为销货方冲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合法凭证,其发票联和抵扣联作为购货方扣减进项税款的凭证。购货方收到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将红字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额从进项税款中如实扣减。
销货方办理退款时,必须取得购货方财务部门出具的收款收据。
(十二)公司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范围如下:
1、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
2、销售本公司外购的生产用材料、物资;
3、销售本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废料、废渣;
4、其他按国家规定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和劳务。
(十三)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个人或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
2、处理废旧设备等固定资产变价销售的;
3、处理在建工程物资的;
4、其他按国家规定不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和劳务。
(十四)本公司开具的销货发票应于当月送交购货方,并督促其入账处理。本公司财务、物资管理部门也必须于当月将销货记账凭单、出库单及时人账,以达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十五)已经使用过的发票存根和作废发票的各联次及发票登记簿由票管员保存,保存期为五年。保存期满后,由税务机关查验批准,监督销毁。
三、购货发票
(一)购货发票是指本公司采购材料、物资、设备或接受劳务时,由销货单位出具给本公司的发票。
(二)所有部门和个人在为本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都应向收款方索取发票。
(三)物资采购部门和费用支出部门向收款方索取发票时,都必须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除外),若对方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不得与其发生业务。若本公司业务人员未按规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以普通发票到财务部门报销的,财务部门对当事人处以票面总金额5%的罚款。
(四)下列经济活动可不向收款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交通运输企业提供的'运输劳务;
2、建筑企业提供的建筑安装劳务;
3、旅店、饮食服务业提供的住宿、就餐服务;
4、邮电费、保险费、娱乐活动费;
5、行政事业单位的非纳税性服务收费;’
6、其他按国家税务局规定不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项目。
(五)各业务部门向供货单位采购物资,发生的劳务、费用,一经发生,不管付款与否,都要及时向对方索取发票,采购的物资应立即办理人库手续,费用支出办好签字手续,发票报销的各种手续齐全后,立即交财务部门办理人账。对不能立即付款的发票,财务部门要一式两份填制“应付款项转账单”,分别交经办人存查和登记应付款账。
(六)财会人员要充分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赋予的会计监督职能,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票有权拒绝付款:
1、未按本公司规定办理法定手续的发票;
2、应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却收取了普通发票的发票;
3、项目不全、填写不清楚的发票;
4、内容不真实、有涂改痕迹的发票;
5、采购的物资价格明显高于市场行情的发票;
6、其他不合理、不合法、不真实的发票。
(七)购货后,若遗失发票或抵扣联,应向原销货方索取有原销货方盖章的证明和记账联的复印件,经有关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方可作为进项税款抵扣凭证和记账凭证。
四、附则
(一)公司收款部门为财务部门,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一律无权向客户收款。
(二)公司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100~l 000元的罚款,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者,除责令写出检查外,每份空白发票罚款5 000~10000元;丢失已填开的专用发票者,每份罚款1000元。
(四)本制度如有与国家规定抵触之处,按国家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
(五)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发票管理制度6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发票包括: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由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各类普通发票;
(三)外购或自制的各类收款收据。(视同发票管理)。
第二条公司使用的各类发票,由公司财务部集中统一管理。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发票的日常管理工作(下称发票管理员)。发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统一向税务机关申请购买发票、并建立登记台帐,分类登记发票种类及起至号码和领用人等;
(二)按规定开具发票;
(三)按规定发放发票;
(四)妥善保管发票;
(五)检查公司各有关部门的发票使用情况;
(六)协调、监督与发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第三条各类发票由公司财务部发票管理员统一保管、开具。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所有收费业务,,均应向交款人开具发票或收据,所收款项应全额上交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集中统一核算。
第五条发票的`书写必须清楚、工整、不得涂改。发票上必须列明客户名称、税务登记号码、填发日期、销售商品名称、数量和单价及价税分开的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具体的填写要求以税务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六条发票在填写过程中如有错误,应即行作废。作废的发票必须各联齐备,已撕下的发票联应及时用胶水粘回原处,每联须加盖作废章,并在发票封面上注明作废发票的号码。
第七条发票使用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使用发票。若发生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按照“谁违反、谁负责”的原则,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第八条发票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对发票管理方面的审查验证。
发票管理制度7
一、目的
为了更好地加强发票的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明确管理及使用范围,预防票据遗失、填制错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
适用于本单位经营销售及服务业务。
三、发票种类:
1、国税局出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三联机打发票;
2、国税局出售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两联机打发票;
四、职责:
1、发票领购人:由财务部指定人员,现有财务会计担任,负责到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验旧购新事项。
2、发票领用人:由指定人员使用(如收银员、经营部收入管理人员、票务组负责人员),负责向财务申请领用发票;
3、发票开具人:由指定收银员或收入负责人担任,负责根据经营业务确认收入时,开具真实、合法、有效发票;
4、发票管理人:由发票领用人、开具人担任,负责发票的保管、发放、领用、归还;
5、财务部负责对发票档案领用,保管、收发、使用、进行监督。定期检查发票保管使用情况;
五、管理制度:
(一)、发票购买和保管:
1、发票由财务部指定专项会计人员向有关税务部门购买。
2、财务部专项购买人员必须对购买的发票清点号码及数量;
(二)、发票的领用:
1、财务部指定专项会计人员应设置“发票领用单”凡发放票据必须填写“发票领用单”领取时要记载,领用日期、发票简称、发票的代码、数量、发票起止号、领票人及部门负责人。
2、领用发票人,必须制定专人负责发票的管理工作,并自行做好发票的领用登记工作(以下简称发票管理人员)。
3、发票管理人员在向会计领取发票时,必须填写“发票领用单”办理领用手续,并清点数量和验看发票号码。
4、发票管理人员对所领取的发票必须妥善保管,在交付申请人时,应登记签收。
5、若发票管理人员出现离职或挪岗的,必须做好发票的交接和盘点工作,将未用过的'发票上交财务部,由接管人重新签名领用。
(三)、发票的开具:
1、设置“发票开具申请单”要记载付款名称、日期、开具的金额及项目名称。
2、发票应该按照一定的时期、顺序、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
3、发票只能按规定的范围进行使用,不得转借、转让、跳号或开具空白发票。
4、要确保开具的付款人名称和金额的准确性,并盖公司“发票专用章”,尽量避免作废发票和红冲发票。
5、开具发票时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注:开票内容与实际业务不相符,开票期间不相符,提前或推后等情况)开票人员均应取得财务部经理以上领导的批准后,才能开具发票。
6、一般情况下,已确认收到款项方能开具发票,未收到款项需提前开具发票的,除合同约定外,需取得财务部经理以上领导批准后,才能开具发票,其中涉及以汇款形式收取收入的,需凭进账单原件换取发票,以避免重复开具发票。
7、特殊情况需要开票的,例如淘宝不要票部分业务,按淘宝提现总额计算,由会计与出纳员核对后,填写应填写开票申请单由开票员进行开具。
(四)、发票的记账:
财务部与出纳确认好每月收入后,由会计人员逐笔入账,要确保收入额与记账报税的收入额、税额相符,确保缴纳税金的准确性。
(五)、责任追究处罚
1、各发票保管人员每日必须清点库存发票与登记簿库存是否一致,发生不一致必须查明原因。发生遗失必须立即上报领导及财务部。
2、发票保管人应保证空白发票、已开发作废发票、发票存根有序完整。
3、发票开具人员应保证开具的发票真实、合法、有效。
4、发票管理人员必须把发票安全保管,以防丢失和损坏。
5、由以上情况给公司造成的各项损失由各保管责任人承担,并根据情况情节对责任人进行处罚或辞退处理。
六、附则:
1、本制度未规定之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发票管理制度8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控制企业的发票管理工作,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发票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发票购买、发放、使用、缴回的专用登记簿。购买发票及时在登记簿上登记,已备查录。
第三条对于已购入的各类发票,应该加强管理、健全制度、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第四条禁止转借发票、禁止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禁止擅自拆本使用发票。丢失发票的,必须及时向企业领导报告情况,并由企业出面向税务机关登记备案。
第五条开具发票时要按国家规定实事求是填开,发票各联以复写纸套写,内容摘要真实,数量相符,大小写金额相符,注明日期,必须加盖公章及填开人印章。
第六条凡作废的发票要收齐所有联次加盖作废印章,并与存根一起妥善保存。
第七条使用后的发票要按照发生的时间顺序妥善保管。
第八条公司财务经理应定期对各企业发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第九条违反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视其情节轻重,对责任个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一、不按本办法规定保管、使用发票的,扣责任人10元。
二、转借、转让、涂改发票以及在填制发票时弄虚作假的,扣责任人10元。
三、丢失发票后未及时向企业领导报告的,扣责任人10元。
四、未经批准,擅自拆本使用,销毁发票的,扣责任人10元。
五、倒卖、代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已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发票管理制度9
一、凡要支取支票、汇票、信汇、电汇的各种借款和报销业务,必须详细填明收款单位全称。汇款需同时具备对方银行帐号、结算行全称。
二、凡对外支付加工费,协作费、工程款等开支项目,必须有双方签定的合同或协议书,大项工程款必须具有工程结算单。
三、报销用的发票必是国家监制统一发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发票,一概不予报销。购买各种物品、材料的`发票,必须有购货单位全称、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有收款单位财务章。否则财务处有权拒绝报销。有详见清单字样的发票应附清单。
四、报销用的发票必须按财务规定办理三人签字手续,其中一人为负责人。各单位购买物品、材料、办公用品、技术图书、资料等,必须严格执行验收制度,任何人不得在未见实物的报销单上签署验收人,如有发现假票、假报销、虚报假帐时,要按违反财经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要按贪污金额大小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连号发票没有特别说明的,一律不予报销。对超现金报销金额起点以上的支出(限额1000元,国家规定现金使用范围内的除外),北京地区请使用转帐支票,外地支出办理汇款。
六、每年度发票的报销截止日期为次年3月31日。
七、个人立项的课题费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发票管理制度10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控制企业的发票管理工作,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条例》,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立发票购买、发放、使用、缴回的专用登记簿。购买发票及时在登记簿上登记,已备查录。
第三条 对于已购入的各类发票,应该加强管理、健全制度、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第四条 禁止转借发票、禁止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禁止擅自拆本使用发票。丢失发票的,必须及时向企业领导报告情况,并由企业出面向税务机关登记备案。
第五条 开具发票时要按国家规定实事求是填开,发票各联以复写纸套写,内容摘要真实,数量相符,大小写金额相符,注明日期,必须加盖公章及填开人印章。
第六条 凡作废的发票要收齐所有联次加盖作废印章,并与存根一起妥善保存。
第七条 使用后的发票要按照发生的时间顺序妥善保管。
第八条 公司财务经理应定期对各企业发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第九条 违反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视其情节轻重,对责任个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1、 不按本办法规定保管、使用发票的,扣责任人100元。
2、 转借、转让、涂改发票以及在填制发票时弄虚作假的,扣责任人150元。
3、 丢失发票后未及时向企业领导报告的,扣责任人50元。
4、 未经批准,擅自拆本使用,销毁发票的,扣责任人500元。
5、 倒卖、代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已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拓展内容】
电子发票管理
1、企业为什么要用电子发票?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电子发票作为信息时代发票形态及服务管理方式变革的新产物,必将取代纸质发票。电子发票是储存信息系统的电子记录信息,是全新的无纸化发票形式,是信息时代发票形态及服务管理方式变革的新产物。
电子发票作为一种新的事物,突破了传统纸质发票的概念,利用电子签章等数字认证技术记录双方交易信息,具有不可篡改、成本低廉、易交互、易存储等多方面的优势。
2、企业为什么要选择专业的电子发票平台?
电子发票对于企业来说,只是实现财务、税务互联网化的重要一环,电子发票的物尽其用还需要与更多的电商平台对接,并与企业内部已有的管理系统相融合,形成一个完整的闭环。
作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不仅能够对接第三方电商平台及微信企业号,支持企业从多种平台上取得电子发票,通过报销和采购模块进入到企业内部入账。对于使用ERP产品的企业客户,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可提供系统无缝对接,实现企业商业数据以电子发票为媒介,通过销售、采购、报销、入账等企业经营流程,在企业与企业间的自由流转。
3、U8+电子发票解决方案包括哪些内容?
用友U8 + 电子发票方案,与电商、零售、销售、采购、报销、入账等各环节业务无缝对接,实现电子发票在企业间的自由流转。支持电商、零售以及销售系统的电子发票开具,网上报销系统的电子发票报销,采购进项发票认证预警,增值税税负平衡测算,还可以对电子发票进行验真、查重以及查阅。
4、U8+电子发票面向的客户群体有哪些? 购买电子发票的企业在发票管理方面有什么特征? 分别推荐什么应用?
根据市场需求与企业类型,大致分为四类客户群体
第1类目标客户: 有电商业务的企业(U8老客户)
企业特征:开票量大且客户小而散
推荐方案:U8+发票管理+电商订单中心+销售+财务核算 (预算费控和数据看板、移动审批可选)
第2类目标客户: 服务业( U8新老客户)
企业特征:企业电子发票开票量较大;有的企业收到电子发票量较大,报销业务量大,查重任务重。
推荐方案:U8发票管理+预算+网报+财务核算(移动审批可选)
第3类目标客户: 制造业(U8老客户)
企业特征:一般纳税人企业性质的较多,有ERP基础,增值税税负平衡和进项税预警功能最需要,也有一定的收电子票报销业务,需查重。
推荐方案:U8发票管理+财务+供应链 (预算网报、数据看板、移动审批,可选)
第4类目标客户: 分销零售企业( U8新老客户)
企业特征:特别是工业用品、电子消费品、耐用消费品的分销零售企业,电子发票开票量较大。
推荐方案:U8发票管理+分销零售+进销存+财务核算(预算网报、数据看板和移动审批可选)
5、U8+电子发票方案适用哪个版本?
U8+V12.5版本。低于该版本的产品无电子发票功能。
6、U8+电子发票方案适用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吗?
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电子发票业务,国家目前还没有放开。U8+满足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电子发票业务处理。
7、企业如何申请开具电子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84号)中规定,选择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的纳税人,与现有的纳税人登记、票种核定等流程一致。
具体开具流程如下:
8、电子发票如何报销入账?
《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中明确,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虽然政策上规定打印的电子发票可以入账,但实际具有法律效力的原始凭证是电子文件,因此电子发票真正意义上的入账应与企业会计信息化核算软件相对接。
如何入账包括以下几个流程:
(一)获取电子发票。企业报销或采购入账的电子发票可能通过多种渠道获取,如直接在电商网站上下载,通过邮件接收或是通过用友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来归集。
(二)报销审批。企业员工可通过报销系统填写报销审批单,通过主管人员审批进入会计记账和支付环节。
(三)发票入账。财务人员可通过报销系统查看附带的电子发票,并在验证后进入记账,电子发票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进行保存了。
发票管理制度11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避免因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不善而给企业和个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和保管
1、财务部设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管员,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保管和开具。
2、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保管要做到安全保险,加装必要的防盗门、窗、保险柜等。
3、发票专管员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和缴销,不得因工作拖延而影响公司的经营。
4、无论何种原因造成发票丢失或被盗都将追究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二、专用发票的开具和使用
1、因销售经营工作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门,经办人要持业务单位的详细资料并对其准确性负完全责任。一般要有业务单位的全称、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帐号、邮编、联系人、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
2、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人员应根据经办人员及客户提供的开票信息认真开具,开具合格率要达到100%。
3、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应由业务经办人员仔细核对无误后,在发票第四联(记帐联)签字领用。
4、开具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及时装订,并妥善保存,保存期为15年以上,到期由负责人监督处理。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传递
1、财务人员应及时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帐务处理,及时办理挂帐待收手续。
2、业务人员开具专用发票后,应及时交对方财务部有关部门办理发票挂帐待付手续,对无特殊情况下,对方客户两个月内挂帐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根据情节相应作出处理。
3、因传递需要,须邮寄专用发票的,经办人要避开密码区折叠,并准确写明收件人住处,并保存好邮寄小票以备追查,对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专用发票丢失,业务人员及寄件人要承担责任。
4、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发票管理制度12
一、公司设有保险柜、防盗门、并设有专人看管,坚决做到发票不丢失。
二、公司指派专人购买发票,保管发票。
三、公司坚决做到发票不乱开,乱画。
四、开发票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虚开,套开发票。
五、公司如有发票丢失情况应立即向当地税务机关和公安报案
六、公司会计应每月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发票进行检查,以免发生意外。
七、公司会计、出纳应及时学习发票管理法规。
八、公司会计、出纳应认真学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法》。
发票管理制度13
为了加强酒店的财务管理,作好发票的购买、领用、退回及管理工作,凡领用发票的酒店,都必须加强发票的管理。
一、发票的购买
1、酒店内指定专人(财务出纳)负责发票的管理工作。
2、财务出纳负责到税务机关购买、核销发票、对发票的日常使用进行管理,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使用情况。发票购买、核销及管理中的相关事宜,由财务出纳与财务部负责税务事宜的人员(财务)进行沟通与协调。
3、购买发票是要对发票进行检查,对有缺联、少份、缺号、未印防伪标记等问题的发票,及时地整本退还税务部门。
4、票购买后应在封面及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方可领用。
5、为便于发票的购买,酒店的“发票专用章”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交由发票保管员财务出纳予以保管。
二、发票的领用与退回
1、酒店前台需用发票时,从财务出纳处领取,出纳员须在发票管理台帐上注明领用日期、领用数量、发票起至号码,并由领用人签字;
2、前台领用发票后应单独设臵发票交接本,详细登记每班发票领取、使用、交接等具体情况。
3、发票用完后,前台收银人员将发票存根退回至出纳员处,出纳员注明退回日期、退回数量、发票起至号码,并由退回人签字。
三、发票的开具
1、开具发票前须认真阅读发票封面的“注意事项”,并严格按照事项要求开具,
2、填开发票时,应按规定顺号、全部联次一次性填写,不准拆本跳页和单联填写。不准涂改、撕毁,如有错开、错写,必须作废发票,应注明“作废”字样并保持原发票完整内容,要求作废联次齐全,不得随意丢失。
3、填开发票时,要详细填明交款单位、消费项目、开票人姓名,消费金额一定要具实开列,并在相应的帐单或消费单上注明“发票已开”,严禁开无头发票、大头小尾发票;大小写金额数字的.填写要规范,必须有大小写金额,二者缺一不可。金额未填到最高位时用¥符号,不能用空格或其他符号代替。
4、发票填开后,发票联交给客人,财务联撕下与客人帐单订在一起转财务部。整本发票开具完后,将发票存根联退回出纳员,并办理退回登记手续。
5、酒店的发票只限在本酒店合法经营范围内使用,不准转借和为他人虚开、代理开发票。
四、发票的保管
1、出纳员设〈发票管理台帐〉,对发票的购买、领用、退回和库存情况进行登记,如因管理不当发生遗失、导致罚款的,由出纳员负责。
2、发票管理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3、已整本填开的发票须及时收回保管;如发现遗失发票或有违反发票管理行为的情况要及时报告财务部及税务机关,以便及时处理,免遭损失。
4、每月5日前,出纳员向财务部会计申报上月发票的购买、领用、用完退回、核销及库存情况,并申报上月的实际开票金额。
5、管理和使用发票的相关人员,必须认真遵守此规定。严禁伪造、买卖、涂改、撕毁和弄虚作假。凡违反此规定的,根据不同的情节,给予处分和罚款。
发票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为加强财务监督,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发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
二、职责分工
1、公司财务管理部门:
(1)、公司发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公司发票的领购、开具、交付、保管工作;
(2)、负责向税务机关上报有关发票的管理报表,协助、配合税务机关进行各项检查工作;
(3)、负责公司发票的合规性审查,将其作为报销、请款的必要审核程序。
(4)、负责本部门费用发票的取得、审查工作。
2、其他相关部门(含综合办采购):
(1)、负责本部门相应发票的取得、核对工作;
(2)、对新建、变更客户、供应商开票信息的提供。
三、名词解释
1、发票:公司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的从税务机关购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以及相应的取得的发票。
四、流程图:略。
五、制度内容
1.1发票领购
1.1.1财务管理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向主管税务局申请领购发票。
1.1.2财务专人对领购的发票及时进行检查,如有残缺、少份、缺号、错号、上下联错位、未印防伪标记等印制问题,应整本退回。
1.1.3严禁向税务机关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发票。
1.1.4财务管理部门设立《发票领购/验销簿》、《发票开具签收登记簿》,由财务专人对发票的领购、使用、结存进行登记。
1.2.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冲
1.2.1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出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发票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应及时和客户沟通。
1.2.2及时填写情况说明,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1.2.3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方可开具红字发票。
1.3.发票作废
1.3.1只有在当月开具金税系统未抄税且发票联次齐全时才可以作废发票。
1.3.2开票员作废发票时,要保证开票系统和纸质发票同时作废,并在纸质发票的所有联次加盖作废章。
1.4.发票的开具及交付
1.4.1公司业务部门需要开具发票,首先由经办人员提供相关经济业务信息(主要是邮件,含客户信息、金额等),经核对无误业务部门领导审批后,财务部门再次审核无误后予以开具。
1.4.2发票的开具必须按照以下要求
(1)、所有发票须由公司财务专人按发票号码顺序填开。
(2)、填写项目必须齐全、准确,与实际交易相符。
(3)、所开发票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4)、要求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
(5)、发票联和抵扣联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
1.4.3相关业务人员到财务部门领取其办理业务开具的发票,核对一致后进行签收。业务部门在收到财务专人开具的发票后,应及时将发票转交或快递给客户,并请对方核对发票内容。
1.4.4对客户拒收的发票,业务部门在接到拒收通知后及时说明原因,并将该发票退还至财务,并在财务部门重新开具后及时交给客户。财务收到的退还发票视具体情况红字冲销或作废后,向客户重新开具。
1.4.5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借、转让、代借发票。
1.5.发票保管
1.5.1公司财务管理部专人负责保管购买的发票和开具发票的专用设备。
1.5.2公司财务管理部按照税务机关要求,登记发票的领、购、存登记簿,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1.5.3如发票保管人员工作变动,必须履行发票管理交接手续。
1.5.4发票丢失,必须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税务机关备案,对因发票丢失造成损失的追究发票管理人员的责任。
2.1发票取得
2.1.1公司在购买商品、接受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需要支付款项的,应当向收款方索取发票、行政收据或其他票据。
2.1.1.1发票种类是否与所发生的经济业务性质相符合。发票种类只能在其适用范围内使用,以下是主要发票种类与适用范围举例(各地略有不同,可与各地财务部咨询)
(1)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购买商品货物、水电汽等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此类发票可用于抵扣增值税)
(2)增值税普通发票:适用于零星采购日常消费物品;(此类发票不可抵扣公司增值税)
(3)各省市地方税务局发行的通用发票(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通用定额发票):适用于除按国家规定必须使用专用营业税发票外的大部分服务业务;
(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适用于机动车采购业务;
(5)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在境内购买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劳务;(此类发票可用于抵扣公司增值税)
(6)建筑业统一发票:适用于建筑安装业务、装修业务;(业务发生地与发票所属地应一致)
(7)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适用于房地产交易业务;
(8)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适用于购买航空电子客票行为;
(9)行政事业性收据:适用于政府等国家机关团体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含专项资金、附加)项目;
2.1.1.2除以上全国统一规定的发票种类外,各地方税务局还现存在以下发票种类:
(1)服务业发票:适用于除广告业、旅馆业、建筑安装业、房屋租赁业、房地产业、技术贸易业、律师业、拍卖行业、全国联运业务、个体旅馆业、个体服务业、照相业等业务外的营业税应税业务。
(2)广告业发票:适用广告代理业;
(3)房屋租赁业发票:适用于房屋租赁业务。
(4)技术贸易发票:适用于技术转让等技术服务业务。
(5)律师业、拍卖行业、全国联运业务、照相业发票:适用于律师行业、拍卖行业、全国联运业务、照相业。
(6)个体旅馆业和个体服务业发票:适用于个体从事旅馆业和服务业行为。
(7)餐饮住宿定额发票:适用于餐饮业、宾馆住宿服务行为。
2.1.2各部门在接受发票时应认真检查发票是否符合规定,对于不合规发票财务应拒绝报销或付款。报销及请款人员应在2周内提供合规发票,超过期限可不予受理。
2.1.3发票审核
2.1.3.1各部门需对接收到的发票认真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如下:
(1)发票内容是否与所发生的经济业务性质相符合;
(2)发票是否印有“发票监制章”,联次是否齐全;
(3)发票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等项目是否填写齐全;
(4)发票注明的开票公司名称、加盖的发票章或财务章是否相符;
(5)发票各项目不得涂改;票据填写内容要齐全;机打发票不得手写;
(6)是否有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2.2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
2.2.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应在开具180天内认证;逾期发票应予以拒收。
2.2.2每月结束后,由财务人员将发票抵扣联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2.3发票记账
2.3.1业务经办人员在取得发票后应及时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2.3.2财务人员收到发票后应及时进行审核、认证,不符合记账条件的,应及时将发票退回并向经办人说明原因。符合记账条件的,按照公司财务要求进行记账及原始凭证后续管理。
2.4取得发票遗失或业务实际发生确实无法取得发票
2.4.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的规定办理。
2.4.2对于无法取得发票的,必须经主管部门经理证明,财务管理部审核后方可报支。
六、附则
1.本制度经总经理签署后生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相关制度自行废除。
2、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管理部。
发票管理制度15
1、发票是财务收支的合法凭证之一,凡需领用发票的专卖店,必须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2、发票只限在本公司合法经营范围内使用,不准转借、转让和为他人代开的发票。
3、负责管理各类发票的员工,按各使用部门建立登记册,严格领用,保管和缴销手续。
4、对已经用过的发票存根,应按顺序保管,如有错开、错写,必须作废,并保持原发票的完整内容。
5、未使用过的发票如果有遗失,必须认真查明原因进行严肃处理,报有关部门和税务局备案,同时登报声明作废。
6、管理发票的`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清理数量以后、移交清单由交接双方签字后方可有效。
7、使用发票时需检查有无缺号、缺联,如有问题应及时处理,填写发票后,必须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和经办人的签字或加盖印章。
8、管理和使用发票的人员,必须认真遵守规定,不许伪造、买卖、涂改、撕毁和弄虚作假,凡违反规定的,根据不同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店面销售人员需在顾客购货前征询其是否开据发票,如开据需在货款中另加4%的税金,具体情况由店长控制。
【发票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发票管理制度11-28
(精华)发票管理制度11-28
发票管理制度15篇【优秀】11-28
发票管理制度优选(15篇)11-28
发票管理制度15篇(荐)11-29
发票的作文04-08
增值税专用发票05-26
劳务管理制度11-28
用工管理制度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