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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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锦集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锦集15篇]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邮政行业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促进邮政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规定》、《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和使用寄递服务涉及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活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以下简称寄递用户信息),是指用户在使用寄递服务过程中的个人信息,包括寄(收)件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件号码、电话号码、单位名称,以及寄递详情单号、时间、物品明细等内容。

  第四条 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第五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的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统称为邮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健全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机制,维护寄递用户信息安全。

  第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规定及本规定,防止寄递用户信息泄露、丢失。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明确企业内部各部门、岗位的安全责任,加强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考核。

  第九条 以加盟方式经营快递业务企业应当在加盟协议中订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被加盟人与加盟人的安全责任。加盟人发生信息安全事故时,被加盟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与其从业人员签订寄递用户信息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护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

  第十二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投诉处理机制,公布有效联系方式,接受并及时处理有关投诉。

  第十三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受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经营者委托提供寄递服务的,在与委托方签订协议时,应当订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信息使用范围和方式、信息交换安全保护措施、信息泄露责任划分等内容。

  第十四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委托第三方录入寄递用户信息的,应当确认其具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并订立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责任划分。第三方发生信息安全事故导致寄递用户信息泄露、丢失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 未经法律明确授权或者用户书面同意,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将其掌握的寄递用户信息提供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程序调阅、检查寄递详情单实物及电子信息档案,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第十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对于突发的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事故,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报告邮政管理部门,并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第三章 寄递详情单实物信息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寄递详情单管理,对空白寄递详情单发放情况进行登记,对号段进行全程跟踪,形成跟踪记录。

  第十九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营业场所、处理场所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出邮件(快件)处理、存放场地,严禁无关人员接触、翻阅邮件(快件),防止寄递详情单实物信息(以下简称实物信息)在处理过程中泄露。

  第二十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优化寄递处理流程,减少接触实物信息的处理环节和操作人员。

  第二十一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采用有效技术手段,防止实物信息在寄递过程中泄露。

  第二十二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监控设备,安排具有专门技术和技能的人员,对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的`实物信息处理进行安全监控。

  第二十三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管理制度,实行集中封闭管理,确定集中存放地,及时回收寄递详情单妥善保管。设立、变更集中存放地,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

  第二十四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对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集中存放地设专人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存储安全。

  第二十五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查询管理制度。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应当确保档案完整无损,并做好查阅登记,不得私自携带离开存放地。

  第二十六条 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期限保存。保存期满后,由企业进行集中销毁,做好销毁记录,严禁丢弃或者贩卖。

  第二十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对实物信息安全保障情况进行定期自查,记录自查情况,及时消除自查中发现的信息安全隐患。

  第四章 寄递详情单电子信息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加强寄递服务用户信息相关信息系统和网络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信息系统的网络架构应当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合理划分安全区域,实现各安全区域之间有效隔离,并具有防范、监控和阻断来自内部和外部网络攻击破坏的能力。

  第三十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病毒软件、硬件,确保信息系统和网络具有防范计算机病毒的能力,防止恶意代码破坏信息系统和网络,避免信息泄露或者被篡改。

  第三十一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构建信息系统和网络,应当避免使用信息系统和网络供应商提供的默认密码、安全参数,并对通过开放公共网络传输的寄递用户信息采取加密措施,严格审查并监控对信息系统、网络设备的远程访问。

  第三十二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在采购计算机软件、硬件产品或者技术服务时,应当与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其安全责任,以及在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时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调查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信息系统安全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十四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信息系统及网络的权限管理,基于权限最小化和权限分离原则,向从业人员分配满足工作需要的最小操作权限和可访问的最小信息范围。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对信息系统和数据库的管理,使网络管理人员仅具有进行信息系统、数据库、网络运行维护和优化的权限。网络管理人员的维护操作须经安全管理员授权,并受到安全审计员的监控和审计。

  第三十五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信息系统密码管理,使用高安全级别密码策略,定期更换密码,禁止将密码透露给无关人员。

  第三十六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寄递用户电子信息的存储安全管理,包括:

  (一)使用独立物理区域存储寄递用户信息,禁止非授权人员进出该区域;

  (二)采用加密方式存储寄递用户信息;

  (三)确保安全使用、保管和处置存有寄递用户信息的计算机、移动设备和移动存储介质。明确管理数据存储设备、介质的负责人,建立设备、介质使用和借用登记制度,限制设备输出接口的使用。存储设备和介质报废的,应当及时删除其中的寄递用户信息数据,并销毁硬件。

  第三十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寄递用户信息的应用安全管理,对所有批量导出、复制、销毁用户个人信息的操作进行审查,并采取防泄密措施,同时记录进行操作的人员、时间、地点和事项,留作信息安全审计依据。

  第三十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对离岗人员的信息安全审计,及时删除或者禁用离岗人员系统账户。

  第三十九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制定本企业与市场相关主体的信息系统安全互联技术规则,对存储寄递服务信息的信息系统实行接入审查,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保障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的政策、制度和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监督、指导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督促企业加强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

  (三)对寄递用户信息安全进行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

  (四)监督、指导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开展寄递用户信息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五)依法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实施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检查;

  (六)组织调查或者参与调查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事故,依法查处违反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一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知识的宣传,强化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信息安全管理意识,提高用户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认识。

  第四十二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运行的监测预警,建立信息管理体系,收集、分析与信息安全有关的各类信息。

  下级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上一级邮政管理部门报告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情况,并根据需要通报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公安、国家安全、商务和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

  第四十三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建立和执行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从业人员信息安全保护行为,防范信息安全风险等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十四条 邮政管理部门发现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存在违反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妨害或者可能妨害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的,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违法行为涉及其他部门管理职权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涉案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十五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遵守本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六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拒不配合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检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因泄露寄递用户信息对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四十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法提供寄递用户信息,尚未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邮政管理部门举报违反本规定的行为。邮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五十条 邮政管理部门可以在行业内通报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违反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规定行为、信息安全事件,以及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的情况。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布上述信息,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 邮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寄递用户信息应当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损毁,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五十二条 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玩忽职守,依照《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2

  1、网管员即幼儿园网络管理员,必须遵守幼儿园一切规章制度,执行后勤部门的工作要求,同时兼适量的带班任务。

  2、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及集体意识,具有不断发展的专业技术水平。

  3、全面贯彻并实施幼儿园发展规划,促进信息技术在幼儿园发展中的作用,为幼儿园现代化的管理与服务提供支持。

  4、全面负责并指导校园局域网,保证网络的正常运作与正常服务。

  5、全面协调幼儿园网络系统,定期检查并维护计算机网络,对损坏、自然损耗等材料予以更新与调整,执行网络操作的规范。

  6、制定“网络操作规范”,督促并检查使用人员规范操作和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现象予以指正并帮助指导。

  7、认真参加各类网络技术培训,不断增强自身专业知识与技能。

  8、指导教师学习计算机网络知识与技能,确保教师正确使用计算机。

  9、认真做好网络管理资料的积累,为现代化信息的有效使用提供借鉴。

  10、兼职幼儿园信息员工作,负责信息的收集、发送、接收、传递、记录与保存等工作,认真领会并贯彻上级精神和要求执行信息工作。

  11、建立并维护“云峰幼儿园网站”,即时更新与调整相关数据与资料。

  12、网管员有义务接受园方的临时任务,主动积极地做好临时工作。

  13、遵守汇报制度,及时向主管人员汇报工作情况,发现问题须及时改进。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3

  为保障学校网络和信息健康、安全,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特制定齐一小学信息安全管理条例。

  总则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涉及互联网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坚决封堵互联网上不良和有害信息的侵入;

  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网络信息安全部门检查;

  四、按照备案要求,及时备案学校在互联网应用方面的变更信息;五、学校建立网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和学校网络信息保护小组,并报公安机关的网络安全部门备案。

  安全员制度

  一、设立2人以上专职或兼职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

  二、安全员在学校信息技术部主任领导下,主要负责全校网络系统的安全性;

  三、安全员负责学校教师网络安全知识和操作方面的培训指导;

  四、安全员确保系统日志保存并按规定保留60天以上;

  五、安全员负责系统数据冗灾备份工作;

  六、安全员负责对防病毒系统、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定期升级;定期对系统进行安全检测,及时发现安全漏洞予以消除,并对检测和漏洞消除情况做好记录;

  七、安全员承担对不良、有害信息上报、处置工作。

  与公安机关联系制度

  一、建立与公安机关联的长效机制,对网络安全方面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沟通;

  二、网络安全保护小组以及安全员保持通讯畅通,确保24小时联系制度;

  三、对学校信息安全涉及的案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安全教育和培训

  一、安全员定期接受公安机关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

  二、实时了解网络信息安全的动向,不定期对学校联网用户(教师)进行关于最新系统漏洞修复和最新病毒预防等安全防范方面的培训和学习;

  三、适时对学校老师进行基本的网络安全保护制度和具体方法的介绍,切实维护计算机联网安全;

  机房管理制度

  一、对能够进入网络控制机房的人员设定要求,建立网络控制机房准入制度;

  二、严格执行对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的禁止要求;

  三、操作密码定期更改要求,超级用户权限设定、机房管理员权限等等的权限设定;

  四、建立《机房日志》,对各类软硬件的添加、更换等进行登记;

  五、各种主要数据的冗灾备份要求;

  六、对机房设置的消防器材等不定期进行检查的要求,确保其有效性。

  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一、对个人使用计算机设置系统密码,并设置屏幕保护,加强保护个人使用计算机信息安全;

  二、系统日志保存完善,参照《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保存时间在60天以上;

  三、对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定期检测、升级、漏洞修补,确保系统安全;

  四、系统数据冗灾备份;

  五、定期巡视,确保信息安全、合法。

  巡视上报制度

  一、对于校园论坛、留言板、社区等,建立信息发布前的关键字或敏感词汇的自动过滤功能;

  二、对于电子邮件服务,建立垃圾邮件的自动过滤功能;

  三、新闻时事、时政类栏目信息以及学校其他相关信息对外发布,必须建立信息发布前的审核制度;

  四、以上通过相关管理措施发现的有害信息应完整留存,并指定专人定期上报公安机关网络安全部门。

  用户登记制度

  学校信息中心将对每位教师使用的计算机主机所对应IP地址,做好如实的登记工作,变动信息及时更新工作。

  附则

  本制度自即日起实施。制度一式三份,一份报公安机关网络安全部门备案;一份报教育局信息中心备案;一份与学校信息技术部存档保管备查。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4

  1.信息安全禁止行为:

  1.1利用公司信息系统平台、网络制作、传播、复制危害公司及员工的有关任何信息;

  1.2攻击、入侵他人计算机,未经允许使用他人计算机设备、信息系统等;

  1.3未经授权对信息平台erp、crm、wms、网站、企业邮件系统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信息(包括系统文件和应用程序)进行增加、修改、移动、复制和删除等;

  1.4未经授权查阅他人邮件,盗用他人名义进行发送任何电子邮件;

  1.5故意干扰、破坏公司信息平台erp、crm、wms、网站、企业邮件等系统的安全、稳定畅通运行;从事其他危害公司计算机、网络设备、信息平台的安全活动;

  1.6未经公司高管领导批准不得通过网络、移动存储设备等向外传输、发布、泄露有关公司的任何信息;

  其它危害公司信息安全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信息安全条例的行为。

  2.信息安全响应机制

  2.1信息技术部负责公司信息安全的整体指导与管理工作,并对数据中心机房软硬件及信息系统、数据库的维护、备份等安全进行日常管理。各分支机构、部门涉及公司(或商业)机密的'信息安全由分支或部门本身自行负责管理和控制。

  2.2为保障各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信息技术部在工作日时间由分管管理员负责维护,节假日根据需要,安排相关人员负责值班支持。使用人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信息技术部,管理员应及时处理并做好系统事件记录。

  2.3信息系统的权限管理部门为信息技术部,负责各信息系统的权限管理,并指定专人为系统管理员完成各系统账号、权限的设立、注销及变更。

  2.4如出现特殊情况,分管管理员应及时处理及解决,同时第一时间向部门经理报告,如确定异常情况为灾难、重大影响的还须上报公司高层。

  3.如其它信息管理制度涉及信息安全的条款与本制度有冲突,则以本制度为准。本管理规定由信息技术部负责制定、解释,自颁布之日开始暂行。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5

  为了规范网吧管理中对网吧人员的管理,于是网吧制定了网吧人员管理制度,而为了网吧信息安全,所以网吧则制定了网吧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以下则是相关网吧制定的网吧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

  第一条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行业自律,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为上网消费者提供良好的服务。

  上网消费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开展文明、健康的上网活动。

  第二条上网消费者不得利用网吧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传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三条上网消费者不得进行下列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故意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的;

  (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的;

  (三)进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的。

  第四条应当通过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接入互联网,不得采取其他方式接入互联网。

  网吧内所有计算机必须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不得直接接入互联网。

  第五条上网消费者不得利用网络游戏或者其他方式进行赌博或者变相赌博活动。

  第六条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建立场内巡查制度,发现上网消费者有本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所列行为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在24小时内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

  第八条在显著位置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九条未成年人不得进入本网吧。在网吧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第十条每日营业时间限于10时至2时。

  第十一条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0日,并在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在保存期内不得修改或者删除。

  第十二条依法履行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和消防安全职责,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明火照明和吸烟并悬挂禁止吸烟标志;

  (二)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不得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

  (四)营业期间禁止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五)不得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加强对网吧的管理,规范网吧的经营,维护公众和网吧的合法权益,保障网吧活动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制定了以上的网吧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6

  1范围与应用领域

  1.1目的

  为统一、规范工艺安全信息管理,保证材/物料、工艺、设备等安全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为工艺安全管理活动提供基础资料,特制定本程序。

  1.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1.3应用领域

  本程序应用于公司研究、工艺设计、技术改造、生产、储存和运输操作中与毒性、易燃易爆性、化学反应性和其他危害相关的工艺安全管理活动。

  2参考文件

  公司《工艺安全信息管理规范》

  《工艺危害分析管理办法》

  《设备完整性管理程序》

  《新设备质量保证管理程序》

  《技术和设施变更管理办法》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

  《培训管理程序》

  3术语和定义

  3.1工艺安全信息:是指物料的危害性、工艺设计基础和设备设计基础的完整、准确的文件化的信息资料。

  3.2工艺设计基础:是对工艺过程及参数的描述,包括工艺原理、工艺流程、物料平衡、能量平衡、工艺参数、工艺参数的限值及超出限值的后果等。

  3.3设备设计基础:是指设备设计的依据,包括设计规范和标准、工程数据、工程图、设备负荷计算、设备规格、厂商的制造图纸等。

  3.4化学反应性:物质进行化学反应的趋势。

  3.5化学反应性危害:可能出现化学反应失控的状况,并且该反应有可能对人员、设备或环境带来直接或间接的伤害,通常伴随有温度升高、压力升高、气体产生或其他形式的能量释放的现象。

  3.6失控反应:因为放热化学反应产生热量的速率超过冷却能力而使得反应失去控制(如以温度和压力的快速增加为标志)的情况。

  3.7自反应物质:能够发生聚合、分解和重组反应的物质。反应的启动可能是自发的、通过能量输入的(如热力或机械能量)或通过能提高反应速率的催化行为的。自反应物质也包括能自燃、形成过氧化物、与水反应的物质或氧化剂。

  3.8本质较安全工艺:应用无危害或危害较小的设备、原料或工艺步骤的工艺流程。

  3.9化学反应矩阵:是一种系统的、定性的分析工艺中反应危害的技术。典型做法是制作一个矩阵,列出工艺中和有关公用工程中所使用的材/物料以及可能进入工艺中的杂质,材/物料同时列在矩阵的第一排和第一列,然后通过相互交叉检查每排与每列中材/物料,系统地评估可能发生的危害反应。

  3.10psm关键设备:因失效可能导致或促使工艺事故的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严重伤害、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环境影响的设备。

  3.11标准操作条件(soc):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物料组分等参数在正常运行时满足工艺调整要求的最大值、最小值、设定值,以及偏离的后果和预防或纠正偏离的操作。

  4职责

  4.1企管法规处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程序。

  4.2生产运行处负责工艺安全信息的管理,并为基层单位提供工艺设计基础方面的技术支持。

  4.3机动设备处负责设备设计基础的管理,并为基层单位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4.4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材/物料的危害性的管理,并为基层单位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4.5工程管理部负责向业务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提供新改扩建项目中所涉及的工艺安全信息资料。

  4.6电子商务部负责向使用部门提供所采购化学品的msds和设备的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等资料。

  4.7人事处负责组织本程序的培训。

  4.8综合服务中心档案室负责公司工艺安全信息的储存管理。

  4.9各相关单位负责本单位工艺安全信息的收集、建立、维护与更新。

  5管理要求

  5.1工艺安全信息的构成

  5.1.1 材/物料的危害性数据至少包括:

  5.1.1.1 物理性质数据通常可包括:分子量、热容量、蒸气压、燃烧热、粘度、电导率和介电常数、凝固点、相对蒸气密度、水溶性、比重、颗粒度、ph值、熔点、物理状态/外观、沸点、气味(一般情况和嗅觉极限)、表面张力、临界温度/压力汽化热、稳定性、不相容性、分解性等。

  5.1.1.2 化学反应性数据通常可包括:

  a) 热稳定性和化学稳定性信息:稳定性、分解产物或副产物,发生聚合反应和失控反应的.可能性,应避免的条件;

  b) 不相容性:化学品、杂质、设备设施选材、建筑材料和公用工程(如仪表风和循环水等)相互之间可能的反应;

  c) 热力学和反应动力学数据:反应热,不稳定开始的温度和能量释放的速率;

  d) 反应活性大或不稳定的中间产品、产品或副产物的生成;

  e) 确定意外混合或失控反应产生的毒性或易燃易爆性物质的种类及其生成速率。

  5.1.1.3 易燃性数据通常可包括:

  a) 易燃性特征(如,闪点、燃烧下限、燃烧上限和自燃温度);

  b) 适用时,燃烧所需最低氧气浓度;

  c) 热力学和化学稳定性(如自燃、自氧化、绝热压缩);

  d) 粉尘特性(如颗粒粒径分布、最低点燃温度、最低点燃能量、最低爆炸浓度);

  5.1.1.4 毒性数据通常可包括:

  a)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b)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c) 最高容许浓度。(参见gbz2.1-20xx《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

  5.1.1.5 腐蚀性数据。腐蚀性以及与施工材质的不相容性。

  5.1.2 工艺设计基础至少应包括以下数据:

  a) 工艺流程、工艺原理及化学品相关反应的说明书;

  b) 工艺流程图;

  c) 设计确定的工艺物料的最大储存量;

  d) 主要控制参数(温度、压力、液位、流量和组分等)的安全操作范围;

  e) 非正常工况的后果评估,包括对员工健康安全的影响;

  f) 物料和能量平衡。

  5.1.3 设备设计基础应当包括以下数据:

  a) 工艺设备的建造材质,包括工艺管道、设备的材质;

  b) 带控制点的管道仪表流程图;

  c) 电气设备危险等级区域划分图;

  d) 泄压系统的设计及设计基础;

  e) 通风系统的设计;

  f) 设计所依据的标准、规范;

  g) 安全系统,如联锁、监视、监测、控制系统等;

  h) 设备的设计依据、设备负荷计算、设备规格、厂商的制造图纸等;

  i) 工程图、工程数据等;

  j) 关键设备清单等。

  5.2工艺安全信息的移交

  5.2.1 对于新改扩建项目:

  5.2.1.1 工艺安全信息资料,由工程管理部收集,项目竣工后向专业主管部门移交,双方保留交接证据。

  5.2.1.2 竣工资料, 由工程管理部向综合服务中心档案室移交,双方保留交接证据。

  5.2.1.3 专业主管部门及时向使用单位移交工艺安全信息资料,双方保留交接证据。

  5.2.2 对于技改技措项目和装置检修项目,由项目施工主管部门(机动设备处或工程管理部),及时向使用单位移交工艺安全信息资料,双方保留交接证据。

  5.2.3 对于日常采购的化学品和成套设备,由电子商务部向使用单位移交工艺安全信息资料,双方保留交接证据。

  5.3工艺安全信息管理

  5.3.1 各单位应针对工艺过程中所使用或产生的物质,包括:原料、中间产品、催化剂、添加剂、产品和废弃物等,结合5.1条款的要求和msds,收集、识别并建立工艺安全信息文件和物资间化学反应矩阵,以便供使用者查阅。

  5.3.2 各单位应根据装置物料的变化,工艺设备变更等情况,随时更新相关工艺安全信息文件和化学反应矩阵。

  5.3.3 工艺安全信息管理管理范例参见附录1。

  5.3.4 专业主管部门每年至少对各单位工艺安全信息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监督整改,并保留相关证据。

  5.3.5 各单位应组织工艺安全信息以及更新后的工艺安全信息的培训,具体执行《培训管理程序》。

  5.3.6 各单位应将更新后的工艺安全信息,以及传递到相关部门,并保留相关证据。

  5.4工艺安全信息文件管理

  5.4.1 各相关单位应确保本单位所有工艺安全信息文件都有专人或岗位负责管理,建立相关工艺安全信息清单,并以清单的形式进行受控管理,详见《技术文件和资料管理办法》。

  5.4.2 工艺安全信息文件以电子文档、纸制或两者的组合形式进行存档,以便员工使用。以电子文档形式存档的工艺安全信息,应进行备份,每半年进行一次校对,确保信息的完整性。

  5.4.3 工艺安全信息文件的防护、复制、过期信息的销毁和保留,具体执行《记录控制程序》。

  6管理系统

  6.1资源支持

  公司现有资源都是协助实施本程序的可利用的资源。

  6.2管理记录

  企管法规处负责本程序各版本的留存记录和修改明细。

  6.3审核要求

  公司主管部门、所属单位和部门都应把工艺安全信息作为审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必要时可针对工艺安全信息组织专项审核。

  6.4复核与更新

  本程序应定期评审和必要时的修订,最低频次自上一次发布之日起不超过3年。

  6.5偏离管理

  本程序所发生的偏离应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偏离应书面记载,其内容应包括支持偏离理由的相关事实。每一次偏离的有效期不能超过一年,逾期须重新申报。

  6.6培训和沟通

  本程序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培训和沟通。

  6.7解释

  本程序由公司企管法规处负责解释。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7

  1、为了加强学校的教育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网络机房、各计算机网络用户。

  3、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络或国际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和学校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学校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犯罪活动。

  4、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络或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有害信息:

  ⑴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宗教极端势力和境外敌对势力的反动言论;

  ⑵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校园秩序和社会秩序;

  ⑶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5、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校园网络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⑴未经允许不得对校园网络功能和学校网站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⑵未经允许不得对校园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⑶不得在校园网络和互联网中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6、在校园网络、学校网站、电子信箱中发现有反动、迷信、淫秽内容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或电教网络中心。

  7、服务器、路由器和交换机的口令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得随意外泄。口令的修改及设定需做好专门记录和备案。

  8、校园网上网帐户的建立、E-Mail帐户的申请、变更等需填写申请单,由网络中心完成设置并记入运行日志。

  9、教师给家长发布的信息必须经两位教师商量决定,信息发布人应当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管理;网络中心对所收到的经过审核后的信息在确认审核意见后,应及时在网上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做好数据备份工作,确保系统遭破坏后能及时恢复。

  10、未经本中心批准,不得在校园网内建立自己的WEB站点、BBS站点、讨论组及其它类似的信息站点。学校网站的策划,内容的增删由中心负责。信息发布的内容须经校办公室审核。

  11、指定专人负责本学校的计算机网络管理和信息管理。

  12、对于违反上述制度的有关人员,将采取教育、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等措施,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8

  第一条总则

  一般规则是加强对公司计算机系统、办公网络、服务器系统的管理。

  确保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公司机密文件的安全,确保服务器、数据库的安全运行。

  加强计算机办公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做好各部门的`相关工作。

  第二条范围

  1、计算机网络系统由计算机硬件设备、客户端软件和网络系统配置组成。

  2、软件包括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和应用软件、专业网络应用软件等。

  3、客户端的网络系统配置包括网络上的客户端名称、IP地址分配、用户登录名、用户密码、和互联网配置。

  4、系统软件是指操作系统(如WINDOWSXP、WINDOWS20xx等。)。

  5、平台软件指平台软件,如防伪和防伪系统、办公软件(如OFFICE20xx)。

  6、专业软件指绘图软件(如Photoshop等。)用于设计工作。

  第三条责任

  1、信息网络部是网络安全运行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计算机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数据库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2、负责系统软件研究、采购、安装、升级、托管。

  3、网络管理员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办公自动化系统、平台系统;服务器的安全运行和数据备份;互联网外部接口安全和计算机系统防病毒管理;各种软件的用户密码和权限管理帮助各部门进行数据备份和数据存档。

  4、网络管理人员执行公司的保密制度,严格遵守公司的商业秘密。

  5、员工实施计算机安全管理系统并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

  6、系统管理员的密码必须由网管部门的相关人员掌握。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9

  一、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

  1、计算机的使用部门要保持清洁、安全、良好的计算机设备工作环境,禁止在计算机应用环境中放置易燃、易爆、强腐蚀、强磁性等有害计算机设备安全的物品。

  2、非本单位技术人员对我单位的设备、系统等进行维修、维护时,必须由公司相关技术人员现场全程监督。计算机设备送外维修,须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

  3、严格遵守计算机设备使用、开机、关机等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的使用方法。任何人不允许带电插拔计算机外部设备接口,计算机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IT部门报告,不允许私自处理或找非本单位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及操作。

  二、操作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操作代码是进入各类应用系统进行业务操作、分级对数据存取进行控制的代码。操作代码分为系统管理代码和一般操作代码。代码的设置根据不同应用系统的要求及岗位职责而设置;

  (二)系统管理操作代码的设置与管理

  1、系统管理操作代码必须经过经营管理者授权取得;

  2、系统管理员负责各项应用系统的环境生成、维护,负责一般操作代码的生成和维护,负责故障恢复等管理及维护;

  3、系统管理员对业务系统进行数据整理、故障恢复等操作,必须有其上级授权;

  4、系统管理员不得使用他人操作代码进行业务操作;

  5、系统管理员调离岗位,上级管理员(或相关负责人)应及时注销其代码并生成新的系统管理员代码;

  (三)一般操作代码的设置与管理

  1、一般操作码由系统管理员根据各类应用系统操作要求生成,应按每操作用户一码设置。

  2、操作员不得使用他人代码进行业务操作。

  3、操作员调离岗位,系统管理员应及时注销其代码并生成新的操作员代码。

  三、密码与权限管理制度

  1、密码设置应具有安全性、保密性,不能使用简单的代码和标记。密码是保护系统和数据安全的控制代码,也是保护用户自身权益的控制代码。密码分设为用户密码和操作密码,用户密码是登陆系统时所设的密码,操作密码是进入各应用系统的操作员密码。密码设置不应是名字、生日,重复、顺序、规律数字等容易猜测的数字和字符串;

  2、密码应定期修改,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如发现或怀疑密码遗失或泄漏应立即修改,并在相应登记簿记录用户名、修改时间、修改人等内容。

  3、服务器、路由器等重要设备的超级用户密码由运行机构负责人指定专人(不参与系统开发和维护的人员)设置和管理,并由密码设置人员将密码装入密码信封,在骑缝处加盖个人名章或签字后交给密码管理人员存档并登记。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启用封存的密码,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由密码使用人员向密码管理人员索取,使用完毕后,须立即更改并封存,同时在“密码管理登记簿”中登记。

  4、系统维护用户的密码应至少由两人共同设置、保管和使用。

  5、有关密码授权工作人员调离岗位,有关部门负责人须指定专人接替并对密码立即修改或用户删除,同时在“密码管理登记簿”中登记。

  四、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1、存放备份数据的介质必须具有明确的标识。备份数据必须异地存放,并明确落实异地备份数据的管理职责;

  2、注意计算机重要信息资料和数据存储介质的存放、运输安全和保密管理,保证存储介质的物理安全。

  3、任何非应用性业务数据的使用及存放数据的设备或介质的'调拨、转让、废弃或销毁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逐级审批,以保证备份数据安全完整。

  4、数据恢复前,必须对原环境的数据进行备份,防止有用数据的丢失。数据恢复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数据恢复手册执行,出现问题时由技术部门进行现场技术支持。数据恢复后,必须进行验证、确认,确保数据恢复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5、数据清理前必须对数据进行备份,在确认备份正确后方可进行清理操作。历次清理前的备份数据要根据备份策略进行定期保存或永久保存,并确保可以随时使用。数据清理的实施应避开业务高峰期,避免对联机业务运行造成影响。

  6、需要长期保存的数据,数据管理部门需与相关部门制定转存方案,根据转存方案和查询使用方法要在介质有效期内进行转存,防止存储介质过期失效,通过有效的查询、使用方法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转存的数据必须有详细的文档记录。

  7、非本单位技术人员对本公司的设备、系统等进行维修、维护时,必须由本公司相关技术人员现场全程监督。计算机设备送外维修,须经设备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送修前,需将设备存储介质内应用软件和数据等涉经营管理的信息备份后删除,并进行登记。对修复的设备,设备维修人员应对设备进行验收、病毒检测和登记。

  8、管理部门应对报废设备中存有的程序、数据资料进行备份后清除,并妥善处理废弃无用的资料和介质,防止泄密。

  9、运行维护部门需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病毒的防范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经常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发现病毒及时清除。

  10、营业用计算机未经有关部门允许不准安装其它软件、不准使用来历不明的载体(包括软盘、光盘、移动硬盘等)。

  五、机房管理制度

  1、进入主机房至少应当有两人在场,并登记“机房出入管理登记簿”,记录出入机房时间、人员和操作内容。

  2.IT部门人员进入机房必须经领导许可,其他人员进入机房必须经IT部门领导许可,并有有关人员陪同。值班人员必须如实记录来访人员名单、进出机房时间、来访内容等。非IT部门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中心对系统进行操作。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操作时,经IT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有关人员监督下进行。对操作内容进行记录,由操作人和监督人签字后备查。

  3、保持机房整齐清洁,各种机器设备按维护计划定期进行保养,保持清洁光亮。

  4、工作人员进入机房必须更换干净的工作服和拖鞋。

  5、机房内严禁吸烟、吃东西、会客、聊天等。不得进行与业务无关的活动。严禁携带液体和食品进入机房,严禁携带与上机无关的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有腐蚀等危险品进入机房。

  6、机房工作人员严禁违章操作,严禁私自将外来软件带入机房使用。

  7、严禁在通电的情况下拆卸,移动计算机等设备和部件。

  8、定期检查机房消防设备器材。

  9、机房内不准随意丢弃储蓄介质和有关业务保密数据资料,对废弃储蓄介质和业务保密资料要及时销毁(碎纸),不得作为普通垃圾处理。严禁机房内的设备、储蓄介质、资料、工具等私自出借或带出。

  10、主机设备主要包括:服务器和业务操作用PC机等。在计算机机房中要保持恒温、恒湿、电压稳定,做好静电防护和防尘等项工作,保证主机系统的平稳运行。服务器等所在的主机要实行严格的门禁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排除主机故障,根据业务应用要求及运行操作规范,确保业务系统的正常工作。

  11、定期对空调系统运行的各项性能指标(如风量、温升、湿度、洁净度、温度上升率等)进行测试,并做好记录,通过实际测量各项参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机房空调的正常运行。

  12、计算机机房后备电源(UPS)除了电池自动检测外,每年必须充放电一次到两次。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0

  为保证我站信息系统安全,加强和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管理措施,层层落实责任,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保障信息系统设备(数字微波机、复用器、解码器、实时控制、信号监测电脑、资料库电脑等)设备设施及系统运行环境的安全,其中重点把维护本站节目传输网络系统、基础数据库服务器安全放在首位,确保信息系统和网络的通畅安全运行,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一、 为保证本台站信息系统的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系统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结合本台站系统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 本制度适用于本台站值班人员使用。

  三、 带班领导是本站系统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单位系统的维护和管理。

  第二章 系统安全策略

  一、 技术负责人分配单位人员的权限,权限设定遵循最小授权原则。

  1) 管理员权限:维护系统,对数据库与服务器进行维护。系统管理员、数据库管理员应权限分离,不能由同一人担任。

  2) 普通操作权限:对于各个信息系统的使用人员,针对其工作范围给予操作权限。

  3) 查询权限:对于单位管理人员可以以此权限查询数据,但不能输入、修改数据。

  4) 特殊操作权限:严格控制单位管理方面的特殊操作,只将权限赋予相关科室负责人,例如退费操作等。

  二、 加强密码策略,使得普通用户进行鉴别时,如果输入三次错误口令将被锁定,需要系统管理员对其确认并解锁,此帐号才能够再使用。用户使用的口令应满足以下要求: -8个字符以上; 使用以下字符的组合:a-z、A-Z、0-9,以及!@#$%^&*()- +; -口令每三个月至少修改一次。

  三、 定期安装系统的最新补丁程序,在安装前进行安全测试,并对重要文件进行备份。

  四、每月对操作系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及时发现最新安全问题,通过升级、打补丁或加固等方式解决。

  五、 关闭信息系统不必要的服务。

  六、 做好备份策略,保障系统故障时能快速的恢复系统正常并避免数据的丢失。

  第三章 系统日志管理

  一、对于系统重要数据和服务器配值参数的修改,必须征得带班领导批准,并做好相应记录。

  二、对各项操作均应进行日志管理,记录应包括操作人员、操作时间和操作内容等详细信息。

  第四章 个人操作管理

  一、 本站工作人员申请账户权限需填写《系统权限申请表》,经系统管理员批准后方可开通。账号申请表上应详细记录账号信息。

  二、 人员离职或调职时需交回相关系统账号及密码,经系统管理员删除或变更账号后方能离职或调职。

  三、 本站工作人员严禁私自在办公计算机上安装软件,以免造成病毒感染。严禁私自更改计算机的设置及安全策略。

  四、 严格管理口令,包括口令的选择、保管和更换,采取关闭匿名用户、增强管理员口令选择要求等措施。

  五、 计算机设备应设屏幕密码保护的.用户界面,保证数据的机密性的安全。

  第五章 惩处

  违反本管理制度,将提请单位行政部视情节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或处以警告、以及追究其他责任。触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信息管理,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信息资源的运作成就,结合本班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中关于信息的定义:

  (1)行政信息:公司系统内部目的为行政传达的一切文字资料、电子邮件、文件、传真。具体信息管理表现为上传下达、平级传送的行文管理、资料管理、档案管理。归属于日常行政管理。

  (2)市场信息:与公司发生业务关系的客服文件、来往传真、电话、客户档案;公司业务应用的电话记录、报价、合同、方案设计、投标书等原始资料、电子资料、文件、报告等。具体信息管理表现为客户沟通、文字记录、资料搜集分析、业务文件编写等。归属于业务经营管理。

  第三条信息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执行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保密记录,以提高班组效益和管理效益,服务于班组总体的经营管理为宗旨。

  第四条信息管理工作要贯彻“提高效益就是增加企业效益”的方针,细致到位,准确快速,在经营管理中的降低信息传达的失误、失真、延迟,有力辅助细致管理和经营决策的执行。

  第二章信息管理机构与相关人员

  第五条设立信息机构,负责相关行政信息的日常管理,信息管理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电脑技术人员、文员。

  第六条设信息专员,主要负责市场信息的系统化、专业化管理。

  第七条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信息管理人员依照本办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八条信息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保密制度和其他行政制度的事项,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接受指示后执行具体处理。

  第九条班组支持信息管理人员坚持原则,按信息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信息管理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信息管理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十条信息管理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有关工作。

  第三章行政信息管理

  第十一条按照行政信息的定义,行政信息主要产生、传递、应用于公司行政活动中。

  第十二条行政信息管理按下列规定进行:

  (1)文件收发规定;

  (2)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规定;

  (3)信息管理中心管理规定;

  (4)集团公司印章、介绍信管理规定;

  (5)集团公司值班管理制度;

  (6)保密制度。

  第四章市场信息管理

  第十三条依照市场信息的`定义,市场信息主要产生、传达、应用在市场业务经营管理中。

  第十四条市场信息来源分类:业务信息、非业务市场信息。

  (1)业务信息:与班组发生业务关系的客户的电话、传真、函件、电子邮件;班组、客户之间业务沟通电话、传真、函件、电子邮件。

  (2)非业务市场信息:网络、报刊、杂志和各种信息渠道收集的行业性文章、资料;竞争对手资料、文件、报告;公开的技术性资料;外围媒体、机构传送的集团公司的电子邮件、函件、资料;公司内部业务分析文件、报告;其他与市场业务经营和管理有关的资料。

  第十五条信息专员在各级行政负责人的指挥下、主要负责以下非业务信息工作:

  (1)负责日常打印、复印等文字文件电脑处理工作和负责电脑、传真机、复印机等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2)负责公司非市场事物的管理、日常信息交流;

  (3)接收、整理、呈报、发送非直接业务单位的信息文件资料;

  (4)各种与行政管理有关的信息资料工作;

  (5)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章其他

  第十六条信息人员必须认识到,没有脱离具体行政活动、业务活动而独立的信息工作,所以信息管理的最终目的,检验信息管理工作的成效标准,是业务工作、行政工作的效果和执行效率。

  第十七条本信息管理办法由生技部负责执行。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2

  一、对网络故障的推断

  当网络系统终端发觉计算机访问数据库速度迟缓、不能进入相应程序、不能保存数据、不能访问网络、应用程序非连续性工作时,要马上向网络信息办公室汇报,网络信息办公室工作人员对科室提出的上述问题必需重视,经核实后赐予科室反馈信息。网络信息办公室负责人应召集有关人员刚好进行探讨,假如故障缘由明确,可以立即复原工作的,应马上复原工作;如故障缘由不明确、状况严峻不能在短期内解除的,应马上报告医务部和院领导,在网络不能运转的状况下由机关协调全院工作以保障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转。网络故障分为三类:

  一类故障:服务器不能工作;光纤损坏;主服务器数据丢失;备份盘损坏;服务器工作不稳定;局部网络不通;数据被人删改;重点终端故障;规律性的整体、局部软、硬件故障。

  二类故障:单一终端软、硬件故障;单一患者信息丢失;偶然性的数据处理错误;某些科室违反工作流程要求。

  三类故障:各终端由于不娴熟或运用不当造成的错误。针对上述故障分类等级,处理方案如下:

  一类故障———由网络信息办公室主任上报医务部和院领导,由医务部组织协调复原工作。

  二类故障———由技术工程师上报网络信息办公室主任,由网络信息办公室集中解决。

  三类故障———由技术工程师单独解决,并具体登记状况。

  二、网络整体故障的首要工作

  (一)当网络信息办公室一旦确定为网络整体故障,首先是立即报告医务部。医务部应马上按上报程序向院领导汇报。网络信息办公室需立刻组织复原工作,并充分考虑到特别状况如节假日、病员量大、人员外出及医院的重大活动对故障复原带来的时间影响。

  (二)当发觉网络整体故障时,依据故障复原时间的程度将转入手工工作的时限明确如下:

  1、10分钟内不能复原———门诊挂号、住院登记、药房转入手工操作;门诊收费、住院核算、西药房工作转入老系统操作。

  2、6小时内不能复原———原则上将医师工作站、护士工作站、药房、急诊检查、入院、手术室、医技检查转入手工操作(详细实行时间及步骤由医务部、护理部通知)。

  3、24小时以上不能复原———将出院核算转入手工。

  三、详细协调工作

  (一)全部手工工作的统一时间须由医务部或网络信息办公室通知,相关单位严格根据通知时间协调工作,在未接到新的指示前不准私自操作计算机。

  (二)门诊挂号工作协调

  1、门诊挂号协调工作由门诊部护士长负责协调请示,如手工挂号的转入、转出时间等;

  2、当网络系统中断时,改为手工挂号;

  3、网络复原后,刚好将中断期间的患者信息输入到计算机;

  4、在以后的工作中如发觉某位患者的信息系统内没有记载,应具体询问患者以前是否是在网络故障时就诊过。

  (三)门诊收费系统工作协调

  1、由收款处科主任负责总体协调,并与网络信息办公室保持联系,刚好反馈沟通最新消息;

  2、当网络系统运行中断超过10分钟时,应通知收款处转入手工收款工作;

  3、门诊收款负责同志应建立手工发票运用登记本,对发票运用状况做具体登记;

  4、当系统复原正常时,由收款处负责同志负责对网络运行稳定性进行监测,如不稳定,刚好向网络信息办公室反映状况。

  5、在接到运用计算机的.指令并重新启动运行后,门诊收款负责人应组织收款员逐步转入到机器操作。

  (四)住院费用核算系统工作协调

  1、由住院处科主任总体负责协调工作;

  2、当系统停止运行超过2天时,对一般出院患者,推迟出院结算时间;对急出院的患者应依据病历和临床科室护士工作站记录,进行手工核算出院。

  3、在网络停止运行期间,出院患者急需结算时,应由该科护士工作站追查是否还有正在进行的检查,向结算室供应具体费用状况后,方可送交核算。

  (五)临床工作系统协调

  1、临床科工作由医务部、护理部共同协调;

  2、网络故障期间临床科室具体记录患者的全部费用执行状况;

  3、科室具体填写每个患者的药品请领单(包括姓名、ID号、费别、药品名称及用量),一式两份,一份用于科室补录医嘱,另一份送西药房;

  4、出院带药由经管医师负责驾驭经费状况,如出现费用超支状况由该医师负责;

  5、依据医务部通知复原运行时间,按要求补录医嘱。

  6、如患者急需出院,应向核算室供应具体费用状况,对正在进行的检查应予以说明。

  (六)医技检查工作协调

  1、在网络停运期间应具体留取、整理检查申请单底联;

  2、网络复原后依据检查单底联登记,通过手工记价补录患者费用;

  3、对出院快或有出院倾向的患者各科在申请单上注明,检查科室应刚好通知科室或出院处沟通费用状况。

  (七)药房工作协调

  1、中心摆药应严格根据网络信息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及要求进行计算机操作;

  2、网络故障时,依据临床科供应的药品请领单发药;

  3、网络复原时对临床科室补录的摆药医嘱进行发药补充确认,同时与发药时药品请领单内容具体核对,如发觉内容不符,必需具体追查;

  4、网络复原后对出院带药处方刚好进行录入;

  5、数据补录工作结束后应查看系统内库存与实际库存相符状况。

  各信息点接到重新运行通知时,需重新启动计算机,整体网络故障的工程复原工作,由网络信息办公室严格根据服务器数据管理要求进行复原工作。

  四、网络修复后的数据处理

  (一)由各科组织核校患者费用状况;

  (二)药房校查库存;

  (三)临床科室补录患者医嘱。

  各科室要严格各项操作并刚好反馈执行中的有关状况。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3

  1、信息安全禁止行为:

  1.1利用公司信息系统平台、网络制作、传播、复制危害公司及员工的有关任何信息;

  1.2攻击、入侵他人计算机,未经允许运用他人计算机设备、信息系统等;

  1.3未经授权对信息平台erp、crm、wms、网站、企业邮件系统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信息(包括系统文件和应用程序)进行增加、修改、移动、复制和删除等;

  1.4未经授权查阅他人邮件,盗用他人名义进行发送任何电子邮件;

  1.5有意干扰、破坏公司信息平台erp、crm、wms、网站、企业邮件等系统的平安、稳定畅通运行;从事其他危害公司计算机、网络设备、信息平台的平安活动;

  1.6未经公司高管领导批准不得通过网络、移动存储设备等向外传输、发布、泄露有关公司的任何信息;其它危害公司信息安全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信息安全条例的行为。

  2、信息安全响应机制

  2.1信息技术部负责公司信息安全的.整体指导与管理工作,并对数据中心机房软硬件及信息系统、数据库的维护、备份等平安进行日常管理。各分支机构、部门涉及公司(或商业)机密的信息安全由分支或部门本身自行负责管理和限制。

  2.2为保障各信息系统平安稳定运行,信息技术部在工作日时间由分管管理员负责维护,节假日依据须要,支配相关人员负责值班支持。运用人如发觉问题应刚好通知信息技术部,管理员应刚好处理并做好系统事务记录。

  2.3信息系统的权限管理部门为信息技术部,负责各信息系统的权限管理,并指定专人为系统管理员完成各系统账号、权限的设立、注销及变更。

  2.4如出现特别状况,分管管理员应刚好处理及解决,同时第一时间向部门经理报告,如确定异样状况为灾难、重大影响的还须上报公司高层。

  3、如其它信息管理制度涉及信息安全的条款与本制度有冲突,则以本制度为准。本管理规定由信息技术部负责制定、说明,自颁布之日起先暂行。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4

  一、引言

  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企业面临越来越多的信息安全风险。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企业信息安全的基础性工作,对于确保企业信息资产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至关重要。本文旨在提出一套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企业在各个方面都能够有效地保护信息安全。

  二、信息安全政策制定

  1. 信息安全政策的目标与原则

  (1)确保信息安全:信息安全政策的最终目标是为了保护企业的核心信息资产,确保其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2)全员参与:信息安全是全员责任,每个员工都要对企业信息安全负责。

  (3)合规要求:信息安全政策要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标准相一致,并能满足监管机构的审计要求。

  2. 信息安全政策的制定流程

  (1)需求调研:对企业现有信息安全状况进行调研,分析需求和问题。

  (2)制定草案:根据调研结果和需求分析,制定信息安全政策草案。

  (3)征求意见:将信息安全政策草案发送给内部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征求意见。

  (4)修订和定稿:根据意见修订、完善信息安全政策,最终确定。

  三、信息安全组织架构与职责划分

  1. 信息安全部门设立

  (1)信息安全部门的职责:负责组织和协调企业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安全政策制定和执行,做好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应对工作。

  (2)人员配备:信息安全部门应配备专业人员,包括信息安全经理、信息安全管理员、信息安全技术专家等。

  2. 职责划分

  (1)信息安全经理:负责信息安全政策的制定和管理、安全事件的响应与处置。

  (2)信息安全管理员:负责信息系统的安全运维和管理。

  (3)信息安全技术专家:负责信息安全技术方案的设计和实施。

  四、信息安全管理流程

  1. 风险评估与管理

  (1)风险评估的重要性:对企业现有信息系统、网络设备和业务流程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潜在的信息安全风险。

  (2)风险评估的步骤:制定风险评估计划、进行风险识别和分析、制定风险评估报告。

  2. 安全事件的监测与响应

  (1)安全事件的监测:建立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和分析网络流量和日志,发现异常则及时进行响应。

  (2)安全事件的响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恢复业务、调查事件原因、修复漏洞和防范措施。

  3. 安全培训与意识提升

  (1)培训计划的制定:制定信息安全培训计划,包括定期培训和专项培训。

  (2)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加强对社交工程和钓鱼等攻击的防范意识,保护企业信息资产。

  五、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控

  1. 信息安全检查

  (1)定期检查:定期对企业的信息系统、网络设备和业务流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随机抽查:对特定的信息系统、网络设备和业务流程进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则进行纠正和改进。

  2. 审计与审查

  (1)内部审计:定期进行内部审计,评估信息系统和网络设备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2)外部审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外部审查,评估企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3. 事件记录与报告

  (1)事件记录:对所有的安全事件进行记录,包括事件的发生时间、类型、等级和后续处理情况。

  (2)报告:定期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信息安全事件的统计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 六、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改进

  1. 改进机制

  (1)内部反馈: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并及时反馈。

  (2)持续改进:对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持续改进和优化,及时调整和修订。

  2. 绩效评估与考核

  (1)绩效评估:对信息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2)考核奖惩:根据评估结果,对信息安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奖惩,激励和约束。

  七、总结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是企业保护信息资产的重要手段,对于确保企业信息安全至关重要。本文提出了一套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需求,涵盖了信息安全政策制定、信息安全组织架构、信息安全管理流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控等方面,希望可以对企业信息安全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同时也需要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度调整和完善,确保制度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5

  为维护互联网环境安全、健康,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总则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涉及互联网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坚决封堵互联网上不良和有害信息的侵入;

  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网络信息安全部门检查;

  四、按照备案要求,及时备案本单位在互联网应用方面的变更信息;

  五、在本单位建立网络信息安全保护小组,并报公安机关的网络安全部门备案;

  六、根据本单位在互联网应用的实际情况,在安全员、安全教育和培训、机房管理、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巡视上报、帐号使用和操作权限管理等方面制定以下细则制度。

  安全员制度

  一、设立2人以上专职或兼职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以下简称安全员);

  二、安全员主要负责全校网络(包含局域网、广域网)的系统安全性;

  三、安全员负责全校网络安全方面操作和知识的培训;

  四、安全员负责系统数据的冗灾备份工作;

  五、安全员确保系统日志保存完善并保留60天以上(日志包含校内部联网和网站两大块);

  六、对系统防病毒系统、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的定期升级。定期对系统作安全检测,及时发现安全漏洞予以消除,对检测结果和漏洞消除情况有记录;

  七、安全员应经常保持对最新技术的掌握,实时了解网络信息安全的动向,做到预防为主;

  八、安全员承担对不良、有害信息上报、处置工作职责;

  九、另安全员承担本单位制定的其他和公安机关交办的相关网络安全职责。

  与公安联系制度

  一、建立与公安机关联系的长效机制,对网络安全方面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沟通;

  二、网络安全管理员保持通讯畅通,确保24小时内有急事联系到人;

  三、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发生的案件,应当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ail:XXX,并电话确认邮件送机关报告(电话:XXX转XX或者em达)。

  安全教育和培训

  一、安全员定期接受公安机关相关部门的安全培训;

  二、对员工和用户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关于网络安全方面的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特别是安全员)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三、实时了解网络信息安全的动向,不定期地对本单位联网用户(包含单位其他联网工作人员等)进行关于最新系统漏洞修复和最新病毒预防等安全防范方面的的培训和学习。

  四、适时对全校员工进行基本的'网络安全保护制度和具体方法进行介绍,切实维护计算机联网安全。

  五、网络安全防范方面的的培训和学习方面,畅通与公安机关有关人员的联系渠道,加强对各类有害信息、特别是影射性有害信息的识别能力,提高安全防犯能力。

  机房管理制度

  一、对能够进入机房人员的设定要求(如:非机房人员准入制度等等);

  二、对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的禁止要求;

  三、对运行设备及各种配置等等进行更改、增减的权限规定;

  四、操作密码定期更改要求,超级用户权限设定、机房管理员权限等等的权限设定;

  五、各种主要数据的冗灾备份要求;

  六、《机房日志》及软件维护、增删、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等登记要求;

  七、对机房内设置的消防器材等不定期进行检查的要求,以保证其有效性;

  八、机房环境(如整洁、温度等等)的要求;

  九、其他。

  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制度

  一、系统日志保存完善。根据不同互联网服务性质保存相应的日志项目(具体项目参照《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项目应达到的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610-20xx、GA611-20xx、GA612-20xx),做到保存项目完整、保存时间在60天以上;

  二、对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定期检测、升级、漏洞修补,确保系统安全;

  三、系统数据冗灾备份;

  四、定期巡视,确保信息安全、合法。

  巡视上报制度

  一、对于论坛BBS、社区、留言板、聊天室、游戏,建立信息发布前的关键字或敏感词汇的过滤机制(关键字内容包含邪教术语、淫秽术语等等,密切关注社会动态,对关键字或敏感词汇作及时调整等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二、对于电子邮件服务,建立垃圾邮件的自动过滤功能;

  三、上述栏目属于新闻时事、时政类的栏目,必须建立信息发布前的先审后发制度;

  四、日常化巡视(可以由管理员、版主等等轮流或分块负责,如何分工实现日常化巡视、巡视时职责是及时发现有害信息并及时处置等等都应明确);

  五、上述四条,系统自动过滤、审核、巡视出的有害信息应留存,并定期向公安机关网络安全部门上报;

  帐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一、联网单位应用系统中的用户权限设置;

  二、对于论坛BBS、社区等栏目中用户分级管理(如:游客、注册用户、版主、管理员等之间的权限设置,新闻时政类栏目与普通栏目版主、管理员之间的权限设置);

  三、后台管理员的权限设置;

  四、其他。

  附则

  本制度自即日起实施。制度一式二份,一份报公安机关的网络安全部门备案,一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同档保存在本单位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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