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5篇[荐]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电梯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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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
1、持续轿厢、轿厢地坎槽和层门地坎槽的清洁。
2、电梯井道底坑需定期清扫。
3、勿让幼童、老人单独乘电梯。
4、电梯切勿超载使用,以免发生意外。
5、劝导乘客勿在轿厢内蹦跳,因为此举可有引致电梯不正常运行。
6、请依照您的实际需要按钮。乱按钮将会降低电梯的运行效率。
7、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时,需将三角钥匙插入层门上的'钥匙孔,旋转后打开层门,切勿用力过猛,并看清轿厢是否停在此层,以免发生意外。(注:三角钥匙使用者务必持有劳动安全部门颁发的安全操作证)
8、电梯停用时,须将轿厢内电源开关切断。
9、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若遇特殊状况,需经司机和管理部门统一并严加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装运。
10、不允许利用轿厢安全窗的开启,来装运长物件。
11、电梯使用完毕停用时,司机或管理人员应将轿厢停在基站,将操作箱上开关全部断开,并将层门关掉。
12、电梯长期不使用时,应将机房内的总电源开头断开。
13、留意陌生人进出轿厢杜绝在轿厢内犯罪。
14、切勿私自改装电梯。
15、切勿用机动铲车在一般货梯内装卸货物。
16、若电梯不正常时,请先检查电梯是否有人为的障碍。例如杂物阻止门的正常动作等。
17、不得将电梯的专用线路用作其他用途(例如用作电焊接电源)。
18、本公司员工进行
维修时,请尽量带给本电梯以前发生故障的资料或介绍曾发生过的故障状况。
19、当通知电梯发生故障要求本公司维修时,请告知以下事项:
(1)、酒店名称及其地址、联系人及其联系电话;
(2)、发生故障之电梯号;
(3)、故障状况
20、当乘客在被关在轿厢内,切勿尝试进行释放乘客,应立即致电维保公司。请安慰被关乘客等候救援,并劝告乘客切勿尝试离开轿厢。
21、当发生电梯井道进水或建筑物水管破裂时,请立即将电梯电源切断。待井道进水被阻止或水管被修好后,请致电维保公司派员查验。确保设备完好后方可使用。
22、当大厦内发生火警时,除具有消防功能的电梯由消防人员专用外,切勿使用电梯。火警过后,请致电维保公司派员查验。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梯安全管理,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预防电梯事故,保障人民群众乘用安全和出行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生产、使用管理、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安全评估、应急处置、监督管理以及与电梯安全相关的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等,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电梯,是指具有载人功能的乘客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自用电梯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制定应急预案并纳入应急救援联动体系,统一协调指挥应急救援,保障安全监管工作经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对电梯的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等实施监督检查,建设和维护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向社会定期公布电梯安全状况并提供信息查询服务,推进电梯使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组织事故调查,受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行为。
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行政审批服务、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使用管理单位、有关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应当加强电梯安全法律法规和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引导公众正确使用电梯。
学校、幼儿园应当将电梯安全知识纳入公共安全教育内容,增强学生、幼儿安全文明使用电梯的意识。
第六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和举报制度,公布投诉和举报方式。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电梯安全的违法行为或者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可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
第七条 鼓励电梯所有权人或者使用管理单位、维护保养单位等参加与电梯安全相关的保险。
第二章 选型配置与施工管理
第八条 电梯机房、井道、底坑、通道等依附设施的工程设计和电梯的选型与配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的规定,并与建筑结构、安全使用需求相适应。
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对电梯依附设施的设计、电梯选型与配置未作规定,或者电梯的使用环境、条件和实际运作工况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单位应当向设计部门提出电梯选型与配置要求,协调确定建筑设计方案。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应当根据建筑物结构的安全要求配置电梯。
第九条 电梯应当具备安全运行和应急救援等功能;电梯轿厢内应当实现移动通信网络信号覆盖。
鼓励在用乘客电梯加装停电自动平层装置、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鼓励电梯配置具有物联网远程监测功能的装置。
第十条 电梯安装、改造、修理,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相关标准和设计文件进行,并使用质量合格的电梯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
电梯主要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应当建立质量追溯登记制度,有质量保证期限的应当在登记中注明。
电梯交付使用前,除必要的调试和试运行外,禁止使用。
第十一条 电梯轿厢装修不得使用易燃、易碎、有毒、有害等材料,装修重量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标准。
第三章 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
第十二条 使用管理单位,是指对电梯使用安全进行管理的责任主体,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一)未移交所有权人的,建设单位为使用管理单位;
(二)自行管理的,所有权人为使用管理单位;
(三)委托物业服务人或者其他单位管理的,被委托单位为使用管理单位;
(四)出租场所的电梯,可以约定使用管理单位;没有约定的,出租方为使用管理单位;未明确使用管理单位的电梯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三条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操作规程;
(二)采购、使用质量合格的电梯部件;
(三)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公开值班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定期对电梯进行检查并如实记录存档;
(四)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电梯使用登记手续;
(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对维护保养过程进行监督并及时签字确认。维护保养单位变更的,做好安全管理衔接工作,并在变更后三十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六)在电梯的显著位置明示并及时更新电梯使用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应急救援电话以及保险信息标识等;
(七)保持电梯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设施有效使用、应急救援通道畅通;
(八)运载物品可能造成电梯故障或者损坏的,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或者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管理;
(九)电梯因故障需要暂停使用的,在出入口设置停用标志,并组织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直至电梯恢复正常使用;
(十)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安排安全人员值守;
(十一)对有视频监控的电梯进行实时监控,监控数据保存不少于三十日;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梯台账以及安全技术档案。
电梯的生产、维护保养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等应当向使用管理单位提供安全技术档案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使用管理单位变更的,原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在三日内将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完整移交给新的使用管理单位,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变更后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在五日内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电梯层门、救援通道和井道安全门外随意加装影响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应急救援等工作的设施或者设置障碍物;不得在轿厢、机房、井道、底坑内安装或者放置与电梯运行无关的设施和物品;不得在电梯控制系统中设置限制电梯正常使用或者维护保养的装置、程序。
第十六条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对以下电梯实施重点管理,根据电梯运行的实际状况,增加自行检查的频次和维护保养的项目、频次:
(一)整机使用年限超过十五年的;
(二)故障频率高影响正常使用的;
(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
(四)超高层建筑使用的;
(五)其他情形需要重点管理的。
第十七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本条例第十六条所列的电梯和近两年内发生过安全事故的电梯,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乘客应当文明、安全乘用电梯,禁止下列行为:
(一)使用明示停用的电梯;
(二)超过额定载荷使用电梯;
(三)强行开启、撞击或者倚靠电梯门,用身体、物品阻挡关门;
(四)在电梯轿厢内打闹、蹦跳、吸烟或者抛掷杂物,在出入口滞留;
(五)损坏或者拆除电梯部件、附属设施、标志、标识;
(六)在运行的自动扶梯或者自动人行道攀爬、逆行,在自动扶梯上使用手推车、婴儿车等;
(七)其他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行为。
第十九条 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相关标准和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的要求,实施维护保养;
(二)现场作业不得少于二人,作业现场应当设置警示标志,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三)设立二十四小时值班电话,受理故障报告;
(四)实施或者配合应急救援;
(五)建立维护保养档案,真实记录维护保养情况,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四年;
(六)在电梯的显著位置明示维护保养标识;
(七)对作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
(八)指导和协助使用管理单位完善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条 维护保养单位发现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告知使用管理单位,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一)未办理使用登记的;
(二)未定期检验、检测的;
(三)出现故障或者异常情况,未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的;
(四)报停、报废后继续使用的;
(五)存在违法维护保养、修理、改造或者其他危及电梯安全使用行为的。
第四章 检验、检测与安全评估
第二十一条 对电梯进行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向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
检验机构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实施监督检验,检验工作完成后出具检验报告。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向电梯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一)停用一年以上需要重新使用的;
(二)因自然灾害或者设备事故等致使电梯安全技术性能受到影响,计划继续使用的;
(三)其他需要检验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提出电梯定期检验、检测要求。
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使用。
第二十四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接受检验、检测要求时约定时间并按时实施。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检验、检测工作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同时将检验、检测信息传输更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系统。
检验、检测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提出整改建议;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还应当书面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 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管理单位可以委托经核准的安全评估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判定的综合安全状况等级,采取相应措施降低或者消除安全风险:
(一)整机使用年限超过十五年的;
(二)主要部件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者次数的;
(三)故障频率高影响正常使用,并经所有权人同意的;
(四)其他情形需要安全评估的。
第二十六条 安全评估机构应当在出具评估报告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向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送评估信息。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二十七条 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制定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并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组织演练。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应当与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
第二十八条 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单位以及应急处置平台接到乘客被困等报警后,应当按照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即时响应处置。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三十分钟内到达现场实施救援。
第二十九条 供电企业计划停电,应当按照规定提前通知使用管理单位。使用管理单位接到停电通知后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停止电梯运行。
因意外停电,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对电梯轿厢进行检查,通知维护保养单位解救被困人员。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电梯安装、改造、修理使用质量不合格的电梯部件或者安全保护装置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电梯轿厢装修使用易燃、易碎、有毒、有害等材料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电梯层门、救援通道和井道安全门外随意加装影响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应急救援等工作的设施或者设置障碍物,在轿厢、机房、井道、底坑内安装或者放置与电梯运行无关的设施和物品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在电梯控制系统中设置限制电梯正常使用或者维护保养的装置、程序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五项规定,编造虚假维护保养记录不真实履行维护保养义务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目录中其他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电梯的生产,包括电梯的制造、安装、改造、修理。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3
1.0目的
确保物业公司所管理范围内的电梯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0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所属各管理处。
3.0管理内容
3.1日常电梯维护保养由组团责任人组织,相关维修人员负责实施。电梯运行维护人员每天应对电梯进行巡检,其中包括机房设备,各楼层厢内,外呼楼层指示灯,电梯乘搭舒适感,厅门,轿门运行状态,轿厢照明,排气扇,对讲电话,轿厢内装饰,厅门装饰等情况,巡检完成后,电梯维修人员填《电梯巡检记录》,组团责任人审核签字。
3.2周检制:二十台电梯以上的小区实行周检制
3.2.1每周对电梯进行巡检,检查工作由电梯运行维护人员负责。
3.2.2每周电梯维护人员应对电梯的机房设备,各楼层厢内,外呼楼层指示灯,电梯乘搭舒适感,厅门,轿门运行状态,轿厢照明,排气扇,对讲电话,轿厢内装饰,厅门装饰等情况进行巡检。周检完成后由维护人员填《电梯巡检记录》,组团负责人审核签字。
3.3季检年检制
3.3.1电梯的`季检年检由物业工程主管负责组织,专业负责人,组团责任人参加,电梯运行维护人员实施。
3.3.2电梯的季检、年检按《电梯检测记录》全面检查和试验,其检查试验结果填表记录,由物业工程主管和专业技术负责人做试验结论。
3.4如果同电梯公司签订了维修保养协议,则根据协议,我方只对电梯作日巡检和周检,其余维修保养及检测工作照协议监督电梯公司实施,并保留其实施的记录。
4.0相关记录
4.1 《电梯巡检记录》
4.2 《电梯检测记录》
5.0附录
5.1 《电梯维保合同》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4
1、总经理是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
2、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法规、规章、标准和政策,加强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接受安全审核。
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本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生产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以及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6、负责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7、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8、研究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负责本单位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
9、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干部,要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10、按照上述安全职责,确定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以及部门安全管理的目标、任务。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5
为保证电梯的安全使用和乘载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电梯的运行使用必须取得有市区技监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二、电梯有总务处专人负责管理,运行锁钥匙专人保管,需用时有专人开启运行,使用完毕及时关闭停运。
三、电梯每月两次由专业(有资质)的电梯公司派专人进行维保。维保有记录。
四、每年按期进行电梯年检。年检合格后再运行使用。
五、电梯机房门钥匙专人保管。非电梯专职维保人员及学校电梯管理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机房。
六、电梯进行维保时,电梯门前设明显的`作业指示牌告知,此时一律不得使用。
七、电梯不得超负荷运行。遇到故障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保修。
八、电梯严格控制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的运载,未经学校领导准许,不得运载。
九、使用电梯装运物品,要注意保持电梯轿厢内的整洁卫生。
十、电梯管理人员、维保人员和搭乘电梯人员都必须切实遵守本制度。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6
1、请依据您所要到达的楼层按键,提高电梯运行效率。
2、乘坐电梯请勿超载乘坐。
3、乘坐电梯请勿将身体靠在轿厢门上。
4、请不要在电梯轿厢内吸烟、打闹、拥挤、冲撞、蹦跳以免发生意外。
5、严禁运装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若遇特殊情况,需经有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运装。
6、不要随便按轿厢内应急按钮(警铃按钮、报警电话按钮)。应急按钮是为了应付意外情况而设置的,电梯正常运行时,不要按应急按钮,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7、如发现电梯开门还能运行、电梯轿箱地板与楼层不平齐的情况,说明电梯出现故障,请停止乘坐,待有关部门处理。如乘坐的话非常危险。
8、如乘坐电梯过程中遇电梯故障,停止运行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第一步:保持镇定,稳定情绪,不要自行向电梯外翻爬或踢轿厢门;
第二步:找到电梯内的紧急报警装置,通过报警装置向外界求救;
第三步:查看电梯内部提供的求救电话,拨打该求救电话向外求救;
第四步:向外发出求救信息后,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采取相关措施,不可擅自采取撬门、扒门等错误的自救行动,应该在电梯内静待专业人员开门救援,电梯平层后,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快速离开电梯。
9、发生火灾时不要乘坐电梯。发生火灾时,乘客禁止使用电梯逃生,应选择楼梯安全出口逃生。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7
电梯作为一种便捷的交通工具,已经成为了我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然而,由于使用不当或维护不当,电梯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威胁人们的生命安全。为了保障乘客的安全,电梯必须要有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以下是一份完整版的电梯安全管理制度,旨在有效减少电梯隐患和事故发生。
一、电梯日常维护管理制度
1、定期维护:科学制定电梯维护保养计划,安排有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护,检查电梯的各个部位是否正常工作,如有问题及时进行修理。
2、随时修缮:快速响应任何电梯问题,如有漏水、异味等,及时进行修理,保证电梯的安全性。
3、定期升级:定期对电梯进行升级,使用最新的技术和材料,保证电梯的安全性和舒适性。
4、检修记录:定期检查电梯的运行记录,每次维护保养完毕后及时更新维护保养记录,并向业主公示。
5、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流程,对电梯应急事故进行快速响应和处置。
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1、人员管理:电梯的操作人员必须要接受专业培训和考试,获得电梯操作证,证书有效期内进行操作。同时,应加强对电梯操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2、乘客守则:电梯的使用者必须认真遵守电梯使用规定,谨慎使用电梯,注意行为礼仪,不大声喧哗,不乱涂乱刻。
3、定期检测:电梯必须定期进行检测,检测目的是监测电梯的性能表现、功能等各方面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4、设备安全:电梯的各项设备须定期维护和检修,定期进行安全性和功能性检测,保证电梯设备运行安全性。
5、硬件设施:电梯的硬件设施必须满足安全性要求,包括电梯井道、轿厢、门、门锁、操作面板、屏幕等硬件设施。
6、消防设备:电梯必须配备消防设备,包括灭火设备、疏散设备等,以保证在灾难发生时,乘客能够快速、安全地离开电梯。
7、运行安全:电梯应尽量减少电梯异常,如晃动、异响等现象,以保证乘客的安全。
8、排查漏洞: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漏洞排查,寻找电梯运行中隐患或安全问题,提高电梯安全性。
三、电梯管理流程
1、电梯运行状况管理:
①电梯的状态:当电梯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告相关管理人员,对于发现的现场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②电梯的监测:对电梯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测,监测电梯的运行数据,并对其进行分析和处理。
2、维修保养管理:
① 工作计划:建立维修保养的日常工作计划,包括设备检修、维护计划等,工作计划必须落实到具体操作人员,保证维护保养计划得到贯彻执行。
②维修保养记录:建立电梯维修保养的记录和档案,记录下每一个细节和动作,为日后的维护和保养提供资料和指导。
3、应急管理:
①电梯故障应急管理:建立电梯系统的应急管理机制,对于电梯故障的应对措施有有效的预案和执行方案。
②应急预案评估:对电梯系统的应急预案进行评估,确保预案的实施标准和质量。
以上是一份完整版的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希望本文能提供有关方面的指导,切实保障乘客的安全。电梯管理人员应遵守上述制度,并承担起责任,保证电梯运行安全,减少电梯事故的发生。四、电梯安全意识培训
除了电梯的日常维护管理制度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乘客对电梯安全的意识也非常重要。电梯安全意识培训应该成为电梯管理的.一部分。电梯管理人员应该在用户进入楼宇时,告诉他们如何安全地使用电梯,了解应对电梯故障的基本程序。建议电梯管理人员在电梯内接通公共广播系统,向乘客宣传一些安全使用电梯的基本知识。
五、电梯三包政策
为加强电梯行业的安全性和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出台了电梯三包政策。三包政策分为“7·1”政策和“3·3·3”政策。前者指的是电梯交付之日起,保修期为7年,保养期为1年;后者指的是电梯交付之日起,保修期为3年,质保期为3年,保养期为3年。电梯管理人员应该了解电梯三包政策,及时解决消费者的投诉和维修问题。
六、电梯事故处理流程
即使是采取了上述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培训措施,电梯事故时有发生的可能。因此,电梯管理人员应该建立完整的电梯事故处理流程,包括电梯事故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流程以及后续跟进。当发生电梯事故时,应该及时报警,并采取安全措施保护乘客的生命安全。电梯管理人员应该在事故后开展调查,找出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并对乘客进行妥善的关怀和补偿。
七、企业责任
电梯管理的安全工作不仅是一项技术问题,更是一个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电梯管理人员应该认识到自己的社会责任,为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承担责任。同时,电梯管理人员还应该为员工提供培训和支持,推广电梯安全知识和方法,引导电梯行业的发展。
总之,完善的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日常维护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电梯管理流程、电梯安全意识培训、电梯三包政策以及电梯事故处理流程,是保障电梯行业中乘客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电梯管理人员及电梯制造商都应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电梯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电梯管理人员还应该建立完善的电梯维修档案,对每一台电梯进行全面、系统的记录与管理。维修档案应包含电梯的维修记录、检查记录、故障排除记录等,便于后续的维修和排查工作。
同时,电梯管理人员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规范,以提高电梯安全性能和整机质量,确保电梯运营安全。
在电梯管理人员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电梯制造商也应积极承担自己的责任。制造商应做好电梯产品的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的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同时,制造商应该不断进行技术研发、新品开发和技术改造,以提高电梯的性能和质量。
除此之外,电梯制造商还要积极参与国家标准的制定和修订,为行业创造更加安全、高效和环保的产品。同时,制造商还应该主动参与电梯行业的自律和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行诚信经营,维护整个电梯行业的声誉和形象。
总之,电梯管理人员和电梯制造商都应该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推进电梯行业可持续发展。通过完善的管理制度,不断加强电梯安全意识培训和电梯事故处理流程等措施,共同维护电梯行业中乘客生命安全与权益。电梯作为现代化城市的重要交通工具,安全问题备受关注。电梯管理人员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意识培训、规范电梯维修等工作,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制造商应该做好电梯产品的质量控制、积极参与标准制定和修订、推进诚信经营等工作,为电梯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同时,电梯管理人员和制造商都应该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维护消费者权益和整个电梯行业的声誉和形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电梯行业的安全性能和质量将得到有效提升,为人们的出行提供更加安全、快捷和舒适的体验。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8
(1)严格遵守门禁,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应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2)电梯机房和值班室内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如因维修需要动用明火时,应先采取严格的措施,按有关规定执行。
(3)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对电梯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杜绝各种安全隐患。每年按时向有关部门申报年检。
(4)在进行维修、保养作业时,应停机作业;用易燃液体清洗电梯零部件时,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使用后的油抹布等,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
(5)机房维修间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备件要在货架上摆放整齐,且远离照明灯和电源。
(6)电梯机房、轿箱顶部、电梯井要定期清扫,及时清理各种可燃物。
(7)电梯值班人员应熟知单位报警程序及及机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严禁将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8)应急照明装置保证正常运行。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9
为了确保电梯安全运行,发挥其高效、节时、方便的特点,特制订本制度。
1、开始工作前,电梯操作员应控制电梯上下试运行数次,观察运行有无异常,发现问题及时请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2、开启厅门进入轿厢前,需注意电梯的轿厢是否停在该层。
3、认真做好电梯轿厢、轿厢门及其他乘用人员可见部分的卫生工作。
4、轿厢的载重应不超过额定重量。
5、轿厢的载物体积不能过大。
6、运送重量较大物品时,应将物件放置在轿厢的中间部位。
7、乘用人员不得在厅与轿厢中间(骑跨处)停留或谈话。轿厢内禁止高声喧哗、打闹、吸烟、吐痰。
8、装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时,需预先通知电梯操作员,以便采取稳妥的`安全措施。
9、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电梯停开:
①超重不开。
②安全装置失效不开。
③物体过大,门关不上不开。
④物体堆放不稳不开。
⑤物体超出轿厢内部空间不开。
⑥厅门、轿厢门关闭不好不开。
⑦有人把头、手、脚伸出轿厢不开。
⑧轿厢运行速度不正常不开。
⑨电梯有异常声响不开。
⑩检修人员在轿顶或轿底坑内不开。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0
1、气化工段现场班长是电梯使用、维护保养的第一责任人
2、气化工段当班人员负责保持电梯卫生清洁,若卫生不合格警告处分,罚款150元,扣班组考核分1分
3、禁止踢电梯门及电梯轿厢违反待岗、罚款300元、扣考核分4分
4、电梯及电梯机房内严禁乱按控制按钮违反待岗、罚款300元、扣考核分数4分
5、禁止在电梯轿厢内乱涂乱画违反记大过、罚款250元、扣考核分数3分
6、电梯机房出入,必须征得气化工段当班现场班长同意违反记过、罚款200元、扣考核分数2分
7、禁止在电梯内吸烟违反待岗、罚款1000元、扣考核分数4分
8、禁止在电梯内休息或故意逗留违反警告、罚款150元、扣考核分数1分
9、气化工段现场班长带领现场人员有义务对外部门人员使用电梯进行监督,有权利对外部门人员使用电梯过程中有上述3-8情况进行举报,举报者奖励相应款项的50%
10、如电梯因管理不善出现故障,气化工段现场班长处罚200元,扣班组考核分数2分。当班轮班长连带处罚100元,气化工段工段长连带处罚50元。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1
高层建筑电梯安全运行管理规程
1目的
确保物业电梯技术性能处于良好状态,保证安全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高层物业所有电梯的运行管理。
3职责
3.1电梯维修工负责电梯日常运行情况巡查及故障检修。
3.2电梯操作工负责货用电梯的操作、运行。
3.3中控室安保人员负责监控电梯的运行状况。
3.4工程管理员负责电梯的综合管理。
3.5管理处主任负责对上述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4工作程序
4.1工作程序
4.1.1电梯维修工、电梯操作工
a.电梯维修工、电梯操作工须经技术监督部门的培训并持证上岗。
b.电梯维修工每日对电梯运行状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联络电梯公司处理,督促电梯公司定期维修保养。当电梯年检期即将接近时,督促电梯公司作电梯年检、年审。
c.电梯操作工负责货用电梯的运行,保持电梯轿厢卫生整洁,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维修人员。
4.1.2中控室安保员
a.中控室安保员实行电梯24小时运行监控。通过闭路电视观察轿厢内状况,如发现乘客吸烟、打斗,或损坏电梯部件,用对讲电话制止并录像。
b.如发生故障困人,用对讲电话安慰被困人员并迅速通知电梯维修工及时处理,必要时联络电梯公司处理。
c.将每班运行情况记录于《中控室交接班记录》。
4.1.3管理处主任
a.每季度对电梯机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设备检评。
b.审核《电梯保养计划》,组织人员对电梯分包方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方能承担电梯维修保养工作。
4.2电梯使用管理工作程序
4.2.1客用电梯不设司机操作,由乘客自行操作。货用电梯由电梯操作工进行操作。
4.2.2客梯以承载大厦用户为主。
4.2.3消防电梯、货梯以承载大厦进出货物为主。
4.2.4物业公司大厦工作人员上下楼只能使用消防电梯,不允许乘坐客梯。
4.2.5电梯维修工、电梯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禁止操作。电梯工每天对管区电梯全面巡视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4.2.6经技术监督局检测不合格未取得《准用证》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4.3电梯安全运行工作程序
4.3.1中控室安保员24小时监控电梯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时通知电梯维修工或电梯公司维修。制止乘客的不文明行为,严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超长超重等物品进入电梯。
4.3.2电梯维修工每天按《电梯日常巡查记录表》进行一次检查保养,并做好记录,督促电梯公司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工作,按规定填写维修保养记录。
4.3.3维修、保养等原因造成停梯,应在一层电梯厅挂牌告示。
4.3.4任何人不得在电梯机房、轿厢、井道内吸烟。
4.4电梯机房管理工作程序
4.4.1电梯工负责机房的日常检查和管理。
4.4.2电梯工每天巡视机房,发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及时处理。电梯机房内任何设备非电梯维修工、电梯公司专业人员禁止操作。
4.4.3保证机房通风良好,风口有防雨措施,机房内悬挂温度计,机房温度不超过40℃。保证机房照明良好,并配备应急灯,灭火器和盘车工具挂于显眼处。
4.4.4每周对机房进行一次全面清洁,保证机房和设备表面无明显灰尘,机房及通道内不得住人、堆放杂物。保持机房干净整洁。
4.4.5消防器材齐备良好,机房内严禁吸烟。
4.4.6《电梯困人救援规程》和本规定及各种警示牌应清晰并挂于显眼处。电梯机房因维修保养等原因造成停梯,应在一楼电梯厅挂告示牌。
4.5运行异常
4.5.1当火灾发生时:
中控室值班安保员打开消防迫降开关,将所有电梯全部迫降至基站,消防电梯自动进入消防运行状态,电梯维修工迅速关闭不具备消防功能的电梯。
4.5.2当地震发生时:
根据震前预报由电梯维修工关闭所有电梯,地震过后开启时由专业电梯公司对电梯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异常后方可使用。
4.5.3当电梯进水时:
a.底坑进水时,应将电梯停于两层以上,中止运行并切断电源。
b.当楼层淹水流入井边或底坑时,应将电梯停于进水楼层以上并及时关闭电梯、切断总电源。
c.电梯湿水后,应切断总电源,报电梯公司做湿水处理,并提交相应报告。
4.6电梯维保安全操作工作程序
4.6.1维修保养时一般须切断电源,以免触电、卷入钢丝绳等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
4.6.2因维修保养需停机时,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方可停机。
4.6.3在维修保养中必须注意工作协调和配合,有人协同工作时,开梯、停梯都必须扬声,得到对方的回答后方可操作。
4.6.4在轿顶作检修保养工作时,除判断故障和调试需要外,禁止运行快车。
4.6.5底坑作业时,禁止关闭厅门,厅门处必须摆设告示牌,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4.6.6在井道作业时,首先开亮井道灯,按下轿顶安全开关,必须佩戴安全帽。
4.6.7机房、井道、底坑因工作需要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遵守动火操作规定,指定专人监视,事后清理火种,严防火灾发生。
4.6.8维修保养结束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
4.7电梯困人救援程序
4.7.1轿厢停于接近电梯口的位置,且高于或低于楼面不超过0.5米时:
a.确定轿厢所在位置(根据楼层灯指示或小心开启外门察看)。
b.关闭电梯总电源。
c.用专用厅门钥匙开启外门,用人力开启轿厢门,协助乘客离开轿厢。
4.7.2轿厢停于远离厅门口的位置时,应首先将电梯轿厢移动至最近的.电梯厅门处(以高于或低于楼面不超过0.5米为合适)。然后按照上述4.7.1中所列步骤救出乘客。移动轿厢的方法如下:
a.利用对讲电话通知轿厢内的乘客保持镇静,并说明轿厢可能移动,可将身体任何部位探出轿厢外,以免发生危险;同时如轿厢门处于半关闭或开启状态,则应先行将其完全关闭或开启;
b.进入机房关闭故障电梯的电源,打开电机
轴的后盖套上盘车手轮;一人握紧盘车手轮,一人手持掣动扳手,轻轻松开制动,轿厢将会由于自重而移动,为避免轿厢上升或下降太快发生危险,操作时,应断续动作,使轿厢慢慢移动,直至最接近电梯厅门口为止。操作时,应注意,如轿厢停于最高层电梯门口以上之位置或最低层电梯门口以下位置时,不可只撬开掣动,使轿厢自行移动,而应在松开掣动的同时,握紧盘车手轮并用力盘绞,使轿厢向正确的方向移动。
4.7.3遇到其他复杂情况,应及时报告及有关领导,通知电梯公司。
相关质量记录:
1.《安保(中控室)交接班记录》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2
1、电梯管理人员、维修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专业技术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专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从事作业和管理。
2、电梯操作人员必须坚守,遵守操作规程,做到耐心仔细解答,微笑服务,并保持电梯内清洁卫生。
3、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4、定期配合做好由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每年一次的电梯安全检测检验工作。
5、电梯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每月不少于二次的维修保养以延长电梯的使用寿命和确保安全运行。
6、保持电梯内整洁,关好门窗,防止风雨、沙灰、小动物进入电梯内部。电梯内不准堆放无关物品。
7、电梯内按规定配备好相应的`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按有效期定期更换。
8、电梯管理人员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部备案。
海安水星公司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1、电梯是安全要求较高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需经专业培训并取得电梯工操作证,其他人员不准随意开机。
2、先将电源接通,打开照明,检查电梯各指示键是否完好,升降方向的指示及层站指示信号是否明亮,开门、关门是否灵活自如,如发现一般故障应排除后方可操作。
3、电梯在运行中出现异常,可采用应急键工作,并立即停机,排除故障后方能工作。
4、电梯载重不得超过20xxkg,载荷应尽可能稳妥的放在电梯厢中间,以免在运行时物件倾倒。
5、电梯内的控制箱开关板应及时关闭,不得敞开,以防杂物落入。
6、操作人员应严守工作岗位,当天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将电梯厢停于一层,断开厢内电源开关,关闭电梯门,并将一层电梯外电源钥匙拧至关闭状态。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3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上级部门有关规章、决定,协助总经理完成分管工作任务。
2、分管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安全技术管理、特种设备管理等方面工作,并主管业余消防队建设。
3、负责公司各项生产经营业务工作,组织编制上报、分解、下达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指标,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4、负责公司安全质量工作,组织编制安全质量计划指标,定期部署安全质量要求,进行安全质量教育和检查,督促各部门改进安全质量工作。
5、负责建立与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落实。
6、积极搜集市场信息,组织制订开拓业务、参与市场竞争和增强企业竞争能力的方案。
7、协调各生产、安全管理部门科学有序地开展工作,妥善处理紧迫和重大的生产安全问题。
8、督促组织搜集安全生产管理、技术管理、设备管理等方面信息和资料,建立和建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4
1、为保证电梯的安全使用和乘载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电梯必须经检测合格,取得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3、电梯应由锅炉车间指定专人操作。电梯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考试合格证上岗。
4、电梯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电梯结构,性能和电气、机械工作原理,掌握电梯运行中各环节的'关系,熟悉掌握电梯操作方法。
5、电梯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要集中精力,精心操作,确保安全。
6、使用电梯不得超负荷运行。搭乘电梯的人员只允许附带少量轻便零部件。电梯装运笨重的备品备件和数量较多的工器具时,不准搭乘人员。
7、电梯内严格禁止装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带有放射性物质而有可能引起人员伤害的检测仪器。
8、电梯操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不得离开岗位,如需离开时,必须将电梯门关闭,并取下钥匙。
9、电梯在运行时,禁止进行擦拭、润滑和修理工作。
10、每日工作完毕,电梯操作人员应将轿厢返回零米层,将厅门关闭,并取下钥匙。
11、当发现电梯电气线路导线有破损时,应及时通知电气人员修理。当发现电梯金属部分存在漏电时,必须停用,并通知电气人员检查处理。
12、电梯在运行中发生轿厢超位或中途停顿现象时,必须先将电动机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手动处理,直到正常为止。
13、电梯使用操作规程由锅炉车间另行制定,并安保科审核后下发执行。
14、电梯操作人员和搭乘电梯人员都必须切实遵守电梯操作规程和本制度。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基本原则
为了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减少事故发生,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设有电梯的单位,以及具备电梯维保资质的电梯维保公司。
第三条 安全责任
电梯安全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履行安全职责,确保电梯安全运行及发生事故时及时处置。
第二章 电梯安全人员的分类和岗位职责
第一条 电梯安全管理员
电梯安全人员中设置电梯安全管理员,主要负责电梯日常检查、维修及事故应急处置等工作。
第二条 电梯安全监察员
电梯安全人员中设置电梯安全监察员,主要负责对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电梯安全隐患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条 电梯故障处理员
电梯安全人员中设置电梯故障处理员,主要负责电梯故障的排查、处理及维修工作。
第四条 电梯事故应急处置员
电梯安全人员中设置电梯事故应急处理员,主要负责电梯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章 电梯安全人员的权限与义务
第一条 电梯安全人员的权限
电梯安全人员有权对电梯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进行维修;对电梯故障进行排查和处理;对电梯事故进行应急处置。
第二条 电梯安全人员的义务
电梯安全人员应当按照工作职责进行工作,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各项安全措施,确保电梯安全运行;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上级,并积极配合上级进行处理。
第四章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第一条 每日检查制度
为了确保电梯安全运行,每个电梯安全管理员必须对电梯进行每日检查,包括检查电梯运行情况、电梯部件完好性、电梯安全装置、紧急应急控制台等。
第二条 隐患排查制度
电梯安全人员应每季度对电梯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条 维护保养制度
每个电梯安全人员必须定期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清洁电梯内外环境,对电梯部件进行润滑、紧固、更换等工作。 第四条 应急演练制度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电梯事故应急演练,包括事故应急处置、救援等工作,以提高电梯安全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章 处理电梯异常情况的步骤
第一条 异常情况的判断
电梯安全人员在日常巡检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电梯运行,并进行判断和诊断异常原因。 第二条 处理异常情况的步骤
电梯安全人员在处理异常情况时,应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处理,包括复位、排除故障、维修等工作。 第三条 异常情况的报告
对于无法排除的异常情况,电梯安全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第六章 电梯事故的应急处置程序
第一条 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
电梯安全人员在事故发生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包括切断电源、救援被困人员等。
第二条 上级领导的指挥
在电梯事故发生后,电梯安全人员应根据上级领导的指挥进行应急处置工作。上级领导应指定一名主要负责人进行统一指挥和协调工作。
第三条 事故报告和记录
电梯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电梯安全人员应立即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并记录事故处理过程和结果。
第七章 电梯安全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一条 岗前培训
每名电梯安全人员在上岗之前必须参加相关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
第二条 定期培训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电梯安全人员培训,包括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电梯维护保养技术、应急处置等内容。 第三条 考核评估
每年对电梯安全人员进行一次考核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工作情况、技术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等。
第八章 附则
第一条 违纪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和电梯安全规定的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电梯安全管理部门所有。
以上是电梯安全人员的管理制度的精选篇,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减少事故发生,加强电梯安全管理。电梯安全人员在执行工作时应遵守相关规定,履行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措施,及时处理问题,确保电梯安全运行。电梯安全人员的岗位职责包括日常检查维修、隐患排查处理、故障处理、事故应急处置等。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包括每日检查制度、隐患排查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应急演练制度等。
电梯安全人员在处理电梯异常情况时应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对于无法排除的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在电梯事故发生时,电梯安全人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根据上级领导的指挥进行应急处置工作。电梯安全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是确保其技术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的重要保证。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和电梯安全规定的工作人员将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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