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盘点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盘点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保证公司商品数量准确,做到账、货一致,特制定此制度。
2.范围:
本制度所称盘点范围包含公司库存商品。
3.方式:
3.1每半年进行全面盘点;不定期进行动态盘点,动态盘点品种不低于门店库存数五分之一。
3.2动态盘点重点在于贵重商品及特殊管理药品盘点。
4.人员以及职责:
4.1公司盘点工作由仓储物流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负责监督盘点及审核盈亏。
4.2公司仓储物流部为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
4.3财务部有权对库存商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盘。
5.盘点计划
5.1固定盘点前由仓储部发出盘点通知,拟定盘点计划并召集盘点会议布置各项盘点事宜。
5.2不定期盘点可随时进行,不需预先通知。
6.盘点前准备工作
6.1盘点前各参与盘点人员应对自己须盘商品存放地点、商品规格,批号效期等数据查询熟练掌握。
6.2盘点期间停止开票及收发货物,系统预留相关信息必须及时处理,保证商品账目清晰,实物保持静止状态。
7.盘点工作
7.1盘点时由两人一组,依据分发的'盘点表清点实物并登记。
7.2盘点人员注意掌握盘点技巧,避免误盘、漏盘与重复盘。
7.3实际盘点时应认真核对数量,清点数量后应将商品整齐摆放。盘点人员必须核对库存实物与盘点表记录,按实填写。
8.盘点数据
8.1盘点完毕,负责人将所有盘点表回收,对照库存表领取情况,保证库存表完整无缺后交由录入人员录入电脑系统。
8.2录入员发现差异应交由复盘人员进行复盘。
8.3盘点差异应注明原因,区分责任人,无原因视同责任人完全过失。
8.4复盘人员将复盘结果交由录入人员录入电脑系统。
9.盘点报告
9.1盘点结束后,仓储物流部及时与财务部核对差异,核算差异金额。
9.2盘点结果以盘点报告形式出具,全面叙述盘点过程以及发现问题、改进办法。
9.3经总经理批准后盘点差异允许调整。
10.盘点纪律
10.1盘点数据以实际为主,严禁弄虚作假、隐藏、涂改,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10.2盘点人员无条件服从组织人指挥,任何扰乱盘点秩序者,严肃处理。
10.3盘点时间为月底最后一个周六上午,视为工作时间,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11.盘点处理
11.1对所保管商品有盗卖、转换或营私舞弊者,涉及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其余则由综合管理部会同财务部决定处理办法。
11.2对帐务保管不善,遗漏单据、错误处理账务者、帐面不清晰者,给予警告或调离原岗位处理。
11.3对于未尽职责导致保管商品损失、被窃或者无原因盘亏者,由责任人承担原价赔偿责任。
盘点管理制度2
一、养护人员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身体健康,视力0.9以上(含矫正视力),无辨色障碍,熟悉药品保管和养护要求。
二、药品养护人员应检查在库药品的储存条件,进行库房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并重点做好夏、冬养护工作。
三、在库药品必须质量完好,数量准确,帐、货相符。
四、药品保管人员应根据药品质量验收结论合理存放药品。
五、药品应按规定的要求储存,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的药品与其他药品,应分开存放。
六、库存药品应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垛,并与墙、柱、屋顶、散热器保持30cm的`距离,与地面持10cm的距离。
七、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报告药监局。
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做好防火、防潮、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工作。
八、定期对库存药品应进行检查,发现以下情况时,不得继续使用。
1、药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货液体渗漏。
2、外包装出现破损、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3、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4、药品已超出有效期。
盘点管理制度3
为了保证公司商品的安全性,及时挽回由于商品盘点差异所造成的损失,规范商品盘点中的差异处理流程,及时解决盘点差异问题,特制订本制度。
一、差异处理流程
盘点出现差异
门店仓库主管落实责任人
总仓仓储主管整理《盘点差异汇总表》提出处理意见
门店经理提出方案及处罚意见
NY
门店财务主管整理《盘点差异汇总表》
NNY
分公司物流部经理审核,并提出处理处罚意见
分公司财务经理审核
监察审计委员会备案
分公司总经理审核
N
财务管理中心备案
报物流管理中心备案分析
分公司商品监控员根据《盘点差异汇总表》挂待处理财产损益并调整库存
责任人
全额赔偿
无法追
究责任分公司管理团队承担处罚人
责任人赔款
分公司人事行政部向责任人催收赔款(罚金)
分公司财务部收到赔款(罚金)后进行账务处理
二、相关人员责任
1、仓管人员:
仓管是必须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商品负责,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商品盘点差异都有责任,对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负责所有出入库商品单据的保管、传递工作,每天核对ERP系统库存与实物库存,保证账实相符。
2、门店仓库主管:
门店仓库主管作为门店库房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所属门店仓库内所有商品负责,组织每月的盘点工作正常进行并监督盘点工作按照公司商品盘点制度的要求进行盘点,如实汇报门店商品盘点差异,落实责任人,提出赔款或处罚建议,并在结束盘点工作的两天内上报门店经理。
3、总仓仓储主管:
总仓仓储主管作为总仓存放商品的第一责任人,对所属总仓所有商品负责,组织每月的盘点工作正常进行并监督盘点工作按照公司商品盘点制度的要求进行盘点,如实汇报总仓商品盘点差异,落实责任人,提出赔款或处罚建议,并在结束盘点工作的三天内把《盘点差异汇总表》(见附表1)上报分公司物流部经理。
4、门店经理
门店经理作为门店存放商品的第一责任人,对所属门店所有商品负责,组织每月的盘点工作正常进行并监督盘点工作按照公司商品盘点制度的要求进行盘点,如实汇报门店商品盘点差异,落实责任人,提出赔款或处罚建议,并在结束盘点工作的两天内交门店财务主管汇总整理《盘点差异汇总表》。
5、门店财务主管:
门店财务主管根据门店仓库主管和门店经理的意见,汇总整理本月《盘点差异汇总表》,必须根据系统数据与实盘数据相核对,确保差异数据的准确性,盘点结束两天内把《盘点差异汇总表》交给门店经理审核,每月监督盘点工作是否正常开展,及时向分公司财务部汇报门店商品管理的情况,盘点结束三天内把《盘点差异汇总表》交给分公司物流部经理。
6、分公司物流经理:
对分公司所有商品负责,对因管理保管不善而造成的丢失、毁坏以及遭窃等造成损失的负管理责任(门店样机除外);对因验收、发货过程中失误而造成损失的,物流经理负管理责任;负责对门店(总仓)《商品盘点差异汇总表》提供处理意见及时进行批复;向总经理提供分公司商品盘点差异的赔偿方案:商品ID、型号、责任人、赔偿金额、赔偿方法、时间限制等,每月盘点结束四天内把《盘点差异汇总表》及审批意见提交分公司总经理,并在下月5号前把《盘点差异汇总表》交总部物流管理中心。
7、分公司财务经理
对分公司所有商品实施监控,确保公司每月盘点的商品数据准确、真实,根据物流部提供《盘点差异汇总表》进行汇总分析,根据分公司总经理审核后《盘点差异汇总表》挂待处理财产损益,每月盘点后结合盘点日系统库存总额与财务库存商品总额进行分析,并及时调整;上月的待处理财产损益必须在当月盘点前处理完毕。督促商品监控员在每月6日前向财务管理中心通报上月商品盘点差异处理及落实情况;对于不及时汇报盘点结果或盘点差异数据不准确给公司造成损失,由财务经理承担这部分损失。
8、分公司总经理:
分公司总经理作为分公司管理的责任人,对分公司物流部提交的商品盘点差异处理方案进行审批,解决分公司物流部在商品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9、财务部商品监控员:
商品监控员负责对分公司所有门店及总仓的商品监控,每月30或31日监督门店及总仓是否按照正常流程进行盘点,向物流部经理催收《盘点差异汇总表》,监督责任人及时上交盘点赔款;每月6号前向财务管理中心交上月分公司的《盘点差异汇总表》,必须在汇总表上注明:商品ID、商品型号、账面数量、金额、实盘数量及金额、差异数量及金额、责任人、门店经理、差异原因、解决办法。每月在财务账上查询相关责任人是否上交个人赔款,及时向总经理汇报没有上交个人赔款人员的名单;经常到门店检查仓管的手工明细账是否与实物相符。
10、分公司人事行政经理
根据分公司物流部上报的.商品盘点差异汇总表和总经理批准的处理意见,在三天内通知责任人交纳盘点赔款,过期不交纳盘点赔款在当月奖金中扣除盘点赔款,直到扣除所有盘点赔款为止。
11、监察审计委员会
全面了解公司资产的盈亏状况,负责向主管总裁汇报商品盈亏工作,负责监督各分公司盘点差异赔偿执行情况,以及督促财务管理中心进行财务帐面调整。
三.盘点结果确认
1、盘点结果反映出的差异情况都需要由相关人员进行确认,其中门店盘点结果应由包括财务台帐、仓库保管员、仓库主管、门店经理和督查员的再次验证,核实差异后签字确认;物流配送中心盘点结果应由包括仓管理员、仓库主管、仓库科长、物流主任、财务台帐和督查员的再次验证,核实差异后签字确认。
2、对因疏忽导致错误盘点结果的,将盘点纸片上数据腾写至盘点表格内的信息项不得修改,若需修改必须经以上所指的所有盘点人签字确认,方能生效,否则将追究其相关人员责任;但可以在备注栏内注明说明具体原因,以体现盘点工作的严肃性,加强盘点工作的责任感。
3、相关盘点人员对《盘点差异表》所反映出的盘盈、盘亏结果数据负责,对认定的盘盈、盘亏做出签字确认。
4、帐外商品,必须在盘点前上报财务入帐,并由财务台帐单独列表存档;未单独列表存档的商品均作为盘盈处理,进入仓库库存帐,如果需领出必须由当事人报柜组长、门店经理、营销部经理、分公司总经理,经层层审批后,由财务调整数据后当事人凭单方可至仓库办理出库手续及领货,样机至仓库办理手续后至柜组领货;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四、商品盘点差异处理方法
1、发生盘盈、盘亏情况后,首先由台帐(或系统操作员)协助仓库保管员查明原因,有单据未入或单据未销的必须事前注明,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各差异情况处理办法如下:
1)如果是串型号商品,需要查明串型号商品的单价,对发现盘缺商品单价大于盘溢商品单价时,属于仓库发错货的由该仓库落实责任人按差价进行补偿;否则经批准后可要求台帐进行调整或由业务部门通知供应商更换型号。
2)属于确系仓库丢失原因所致,能够分清直接责任人的,由责任人赔偿;不能分清责任人的,需办理核销报批手续。
3)属于因意外事故、天灾人祸、被盗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应向保险公司索赔;
4)其他因管理不善、制度执行不到位而造成的丢失和毁坏,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并追究分公司管理团队的管理责任。
3、分公司总经理、财务部经理、物流部经理必须对差异处理情况作出追踪和落实,并在每月25日前将《盘点差异处理反馈表》(见附表2)报总部物流管理中心备案,由物流管理中心报监察审计委员会备案检查。差异处理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一个月以上未解决的差异导致公司财产损失,分公司管理团队负责全额赔偿。
五、商品盘点差异奖惩条例
为了保证公司盘点工作的规范,确保盘点工作的严肃性,特对盘点差异的违规行为制定如下处罚规定:
1、仓管保管不严造成商品盘点差异:商品盘亏、白条出库由仓管全额赔偿;商品串号由仓管补足差价后,并对每条串号差异处罚10元;商品盘盈会造成实物与系统数据混乱,每条处罚10元。
2、财务部商品监控员在每月5号前向财务管理中心上报《盘点差异汇总表》,延迟一天处罚50元,监控不严导致商品出现重大差异,分公司财务部商品监控员负有管理责任,按照损失商品总额5%进行赔偿,每月没有及时清理待处理财产损益并督促分公司各相关责任人处理盘点亏损的遗留问题处罚200元。
3、分公司物流部经理对公司所有商品负有管理责任,对每月盘点差异没有及时处理,导致公司财产损失,按照不低于损失商品总额的10%进行赔偿,每月盘点结束四天内把《盘点差异汇总表》提交分公司总经理延误一天处罚50元,每月5号前没有把《盘点差异汇总表》提交物流管理中心延误一天处罚50元。
4、分公司总经理对分公司所有商品负有管理责任,出现商品重大差异后没有及时处理导致公司财产损失,按照不低于损失商品总额的10%进行赔偿,如果本月出现的差异在下月没有及时处理从而造成的公司损失由分公司管理团队共同承担。
5、分公司行政部经理每月根据财务部上交的《盘点差异汇总表》上的处理意见进行处罚,并督促责任人上交个人赔款,每月底没有对上月的盘点差异责任人进行处理,对人事行政部经理罚款200元。
6、仓管在本年商品保管中没有出现任何差异,由分公司总经理、物流经理、财务经理向物流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提交奖励建议,由总裁批准后进行表彰,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总公司每年12月底评选商品管理先进员工奖10名,给予500元/人的奖励。
六、物流管理中心负责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工作。
盘点管理制度4
公司存货盘点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存货资产管理,保障公司存货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真实地反映公司存货资产的结存及利用状况,使公司存货资产的盘点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为公司销售、生产计划及财务成本核算提供依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与有关定义
2.1 适用范围
2.1.1 本制度规范了存货盘点工作的方法、程序、要求及责任。
2.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仓库存货、车间存货、外协存货的清查盘点。
2.2 有关定义
2.2.1 仓库存货盘点:对所有存放公司物资的仓库(包括在外库房)中存货的盘点,如原材料、燃料、辅料、外购件、自制件、产成品等的盘点。
2.2.2 在制品盘点:各部门已从库房办理领料手续或尚未办理完工入库手续的所有在制品(在建工程),包括滞留在车间、工地的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
2.2.3 外协件存货盘点:对已经发到外协单位尚未回司的产品的盘点。
2.2.4 自盘:存货管理部门仓管人员对存货进行的盘点。
2.2.5 复盘:仓库主管或材料主管对存货进行的'盘点。
2.2.6 抽盘:财务部对自盘的结果进行的复核和抽查盘点。
3 职责分工
3.1 财务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存货盘点工作。包括发布盘点通知、监督盘点过程、抽查复核盘点结果、发布盘点工作考核通报,根据公司领导的批复意见对盘点结果进行帐务处理。
3.2 存货管理部门负责盘点的具体实施、确认、统计、上报工作。
4 盘点时间
4.1 自盘:每月23日前进行,节假日顺延。具体时间由各仓库管理部门拟定《盘点计划表》并组织实施。
4.2 复盘:每季度末月25日前进行,节假日顺延。具体时间由各仓库管理部门
拟定《盘点计划表》并组织实施。
4.3 抽盘:每季度末月的30日前进行,节假日顺延。具体时间由财务部拟定《盘点计划表》,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于盘点日一周前发各有关部门。
4.4 财务部每季度应至少安排一次不定期盘点,具体工作由财务部负责拟定计划并组织实施,重点检查卡、物相符率或账、卡相符率或账、卡、物相符率。
4.5 若要变更时间,必须征得财务部负责人同意方可。
5 盘点方法
5.1 实地盘点法是在财产的存放地点逐一对其进行清点或用计量仪器确定实存数量的一种方法。
5.2 抽样盘点法是对某些价值小、数量大,不便逐一清点的财产,采用从总体或总量中抽取少量样品,确定其样品数量,然后再推算总体数量的方法。
5.3 估算法是对某些数量大、堆放不规则、价值低廉、不适合实地盘点法对财产进行逐一计量,而估计其数量的一种方法。
5.4 实际盘点过程中,对于价值较大的外购件、自制件、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必须采用实地盘点法,对于价值小、数量大、不便逐一清点的存货可采用抽样盘点法和估算法。
6 盘点要求
6.1 每月20日所在周的周五下班时间为盘点关账时点,关账前发生的单据必须入账,关账后发生的单据待盘点结束后入账至下个月。
6.2 各物料使用部门将盘点日需领物料在仓库盘点日前2天到仓库领取,于盘点前3天将剩余物料办理好退仓手续入库,以便仓库盘点工作顺利进行。
6.3 存货盘点前各部门应进行清理整顿,分类、分区域按规定堆放好存货,并粘贴好《物料标识卡》。抽盘要求盘点之日仓库物料尽量停止流动。
6.4 收货待处理尚未进帐的物品应置于收货待检区,备好待发物料应置于备料区,并做好标识,不列入盘点范围,但须保留相关进出单据,以便盘点时作为补充证据。
6.5 参与盘点的有关人员在进行盘点前要明确自己的职责、任务,事先做好准备。盘点使用的单据、表格需要修改时,须经财务部部长签字后生效,否则追究盘点记录人员的责任。
6.6 盘点工作要连续进行,不准中间中断,负责盘点各有关人员原则上不准请
假,遇紧急事情时,应事先向盘点总指挥请假,获准后方可离开,各有关人员不
得擅自离开岗位。
6.7 盘点人员必须认真、准确对盘点物品进行清点、称量,如实填报盘点结果,真实反映资产结存状况,严禁弄虚作假,盘点报表填报要求数据准确、字迹清楚。
6.8 盘点时应先清点或称量实物,后对《物料标识卡》,再填《盘点表》核对账面数,盘点时发现物、卡、账不符,实物保管人员负责核实、查明原因。
6.9 盘点时仓管人员需认真回答复盘、抽盘人员提出的问题,并说明实物出现盈亏、残损的原因,并由复盘、抽盘人员记录在案,当场未查实的问题由仓库管理部门于盘点后三天内查清原因,并出具实物盘点异常报告交财务部。
6.10 各类存货的账、物、卡种类相符率要求为100%。
7 盘点程序
7.1 自盘
7.1.1 仓管部门负责人指定材料主管在盘点日打印《盘点表》分发给盘点人员,同时报财务部电子表格一份。
7.1.2 自盘人员按照盘点进度计划及《盘点表》进行盘点。
7.1.3 自盘人员核对盘点结果是否与《盘点表》结存数量一致,如不符,则在确认后查找不符原因,直至清楚无误为止。
7.1.4 自盘人员在《盘点表》上签名后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7.1.5 材料主管对盘点确认的差异物料填写《盘点盈亏报告单》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7.1.6 仓库管理部门将《盘点表》(打印装订并签名)、《盘点盈亏报告单》在盘点日后两天内交财务部。
7.2 复盘
7.2.1 复盘人员在初盘人员的陪同下进入盘点区域进行实物盘点。
7.2.2 复盘可采用100%复盘,也可采用抽盘,由仓库管理部门在《盘点计划表》中确定,但复盘比例不得低于物料种类的50%。
7.2.3 复盘人员按复盘安排分工进行盘点,点数员应边点数、边报数,记录员应将盘点结果记录在《盘点表》上,如须称量,由点数员进行称量作业。
7.2.4 复盘与自盘如有差异,须与自盘人员进行盘点确认,确认有误的,由自盘人员在《盘点表》中“复盘数量”旁签字,以示负责。
7.2.5 若复盘物料种类差错率超过15%(含15%)以上时,则报告部门负责人
处理,必要时,部门负责人要求实物保管员对所管全部物料进行重新盘点。
7.2.6 复盘完成后,如与自盘无差异,复盘人将《盘点表》上交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如与自盘有差异,则按7.1.6办理。
7.3 抽盘
7.3.1 抽盘人员在自盘、复盘人员的陪同下随机抽样物料,抽查比例不得低于所盘物料的20%、盘点金额达到80%以上,对单位价值较大的材料、产成品必须做到逐一盘点。
7.3.2 抽盘人员将抽盘结果记录在《盘点表》上。
7.3.3 对于抽盘与复盘有差异的物品,须与复盘人员进行再次盘点,确认有误的,复盘人员应在《盘点表》中“抽盘数量”旁签字,以示负责,并记录最终盘点的结果。
7.3.4 在整个抽盘作业中,抽盘组织人员对抽盘情况进行巡查,对抽盘中遇到的问题,抽盘人员应向抽盘组织人员或部门负责人反馈、报告。
7.3.5 若抽盘发现物料种类差错率超过10%(含10%)以上时,则报告财务部负责人处理,必要时,应要求实物保管员对所保管全部物料进行重新盘点(复盘人员也参加盘点)。
7.3.6 盘点结束后,财务部盘点人员要在盘点表上做简要总结,注明抽盘项数、不合格项数、其他事项,抽盘双方当事人进行签字确认。
8 不定期盘点
8.1 财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指派人员抽查资产结存状况,抽查时各实物保管部门要派人在盘点现场协助,抽查物品数量不得低于所抽查实物保管部门物料的5%。
8.2 抽查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通知经管部门为原则,组织工作可适当简化。
8.3 抽查可采取由账至物或由物至账的方式,抽查人员应将抽盘结果填写在《抽盘表》上,若有差异则须计算出差异数量,并要求存货保管人员在《抽盘表》上签字确认。
9 财务处理
9.1 盘点若产生盈亏,于盘点后2个工作日内,由仓库管理部门材料主管编制《盘点盈亏报告》,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财务部。
9.2 财务部对《盘点盈亏报告》复核无误后,编制《盘点汇总表》,将《盘点
盈亏报告》、《盘点汇总表》交总公司审批,要求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
9.3 财务部、仓库管理部门在接到审批后的《盘点盈亏报告》1个工作日内完成账、卡调整工作。
10 盘点报告编制
10.1 每月自盘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仓库管理部门应编写《盘点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盘点情况说明、盈亏和处理建议、相关责任人的奖罚建议等)报财务部。
10.2 每季抽盘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财务部应编写《盘点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盘点情况说明、盈亏和处理建议、相关责任人的奖罚建议等),并呈总会计师、总经理审阅。
11 本制度未涉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确认。
12 本制度自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起实施。
盘点管理制度5
为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根据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保健的需要,特制定本处方审核管理办法。
一、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按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包装;向患者交付处方药品时,应当对患者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
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须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三、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调配工作。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处方调剂、调配工作。
四、具有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负责处方审核、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
五、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式样应在药剂科留样备查。
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与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七、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对处方药物的'适宜性进行审核。包括以下内容:
(1)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得相符性。
(3)剂量、用法。
(4)剂型与给药途径。
(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八、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认为存在用药安全问题时,应告知处方医生,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并记录在处方调剂问题专用记录上,经办人员签名,同时注明时间。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发现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应拒绝调剂,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对于发生严重用药失误的处方,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告。
九、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品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发出药品时应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医嘱,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相应的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
十一、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对于不规范处方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处方,不得调剂。
十二、处方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处方、签署姓名、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处方调配人、核对人应该拒绝发药。
十三、处方由药剂科负责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出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
十四、处方保存期满后,经医院领导批准、登记备案后,方可销毁。
十五、本规范所称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指医院药剂科具有相应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和资质的人员。
盘点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保证公司商品数量精准,做到账、货一致,特订立此制度。
2.范围:
本制度所称盘点范围包含公司库存商品。
3.方式:
3.1每半年进行全面盘点;不定期进行动态盘点,动态盘点品种不低于门店库存数五分之一。
3.2动态盘点重点在于宝贵商品及特别管理药品盘点。
4.人员以及职责:
4.1公司盘点工作由仓储物流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负责监督盘点及审核盈亏。
4.2公司仓储物流部为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 4.3财务部有权对库存商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盘。
5.盘点计划
5.1固定盘点前由仓储部发出盘点通知,拟定盘点计划并召集盘点会议布置各项盘点事宜。
5.2不定期盘点可随时进行,不需预先通知。
6.盘点前准备工作
6.1盘点前各参加盘点人员应对本身须盘商品存放地点、商品规格,批号效期等数据查询娴熟把握。
6.2盘点期间停止开票及收发货物,系统预留相关信息必需适时处理,保证商品账目清楚,实物保持静止状态。
7.盘点工作
7.1盘点时由两人一组,依据分发的`盘点表清点实物并登记。
7.2盘点人员注意把握盘点技巧,避开误盘、漏盘与重复盘。
7.3实际盘点时应认真核对数量,清点数量后应将商品整齐摆放。盘点人员必需核对库存实物与盘点表记录,按实填写。
8.盘点数据
8.1盘点完毕,负责人将全部盘点表回收,对比库存表领取情况,保证库存表完整无缺后交由录入人员录入电脑系统。
8.2录入员发觉差异应交由复盘人员进行复盘。
8.3盘点差异应注明原因,区分责任人,无原因视同责任人完全过失。
8.4复盘人员将复盘结果交由录入人员录入电脑系统。
9.盘点报告
9.1盘点结束后,仓储物流部适时与财务部核对差异,核算差异金额。
9.2盘点结果以盘点报告形式出具,全面叙述盘点过程以及发觉问题、改进方法。
9.3经总经理批准后盘点差异允许调整。
10.盘点纪律
10.1盘点数据以实际为主,严禁弄虚作假、隐匿、涂改,一经发觉,严格处理。
10.2盘点人员无条件服从组织人指挥,任何扰乱盘点秩序者,严格处理。
10.3盘点时间为月末最后一个周六上午,视为工作时间,没有特别情况不得请假。
11.盘点处理
11.1对所保管商品有盗卖、转换或营私舞弊者,涉及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其余则由综合管理部会同财务部决议处理方法。
11.2对帐务保管不善,遗漏单据、错误处理账务者、帐面不清楚者,予以警告或调离原岗位处理。
11.3对于未尽职责导致保管商品损失、被窃或者无原因盘亏者,由责任人承当原价赔偿责任。
盘点管理制度7
一、为保证药品的有效和安全性,效期药品必须严格遵守其特定的储藏条件,并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使用。在有效期内因质量问题,或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均应停止使用。
二、编制效期药品计划,应依据临床需要而定,宜分次购人,防止积压,用量较少或效期特短者,储存量不得超过三个月。
三、效期药品入库验收时,其内外包装应有效期标记。验收后应逐批将失效日期注明在入库单上,并在有效期药品示意牌中记录。
四、有效期药品尽量按“逐批购人、第延效期”(即每批入库药品的有效期原则应同或延后于上批人库药品有效期)和“勤进快销,防止积压”的原则。药品有效期为一年的`,购进时药品生产日期不超过三个月;有效期为二年的,购进时药品生产日期不超过六个月;有效期为三年(含)以上的,购进时药品生产日期不超过一年。超过以上有效期规定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库。
五、效期药品验收入库后,应按效期先后在账目上登记。库房内应设“效期药品一览表”。
六、药房、库房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贮存条件保管效期药品,定期检查。发放及使用应掌握“近效先出、近效先用”的原则。
七、效期药品改变原外包装置于其他容器内时,应将其失效期醒目标记在新的容器上。
八、效期药品不得脱离原包装配发,即严禁将其倒入砂塞玻璃瓶或药斗中储存使用,以方多次补充药品时混淆,出现过期失效。
九、调剂人员发生整瓶(盒)的近效期药,应保证患者在医嘱使用时间内不过期失效,并提示病人失效日期。效期药品到期前半个月,应通知领药护师及临床,以防临床储备药品失效。
十、近效期药品应为药品有效期截止前三个月。对有效期不足三个月的品种,药库、药房应提前报药剂科,以便采取措施调剂处理。
十一、各药房对过期药品,应妥善贮存并标明“不合格”标记,盘点后按有关规定报损处理。
十二、药库,调、制剂室、病房均应指定专人管理效期药品,并定时检查。因责任心不强,未能按规定保管,造成药品过期失效、变质、积压及使用过期药品而使医院遭受损失者,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十三、医院制剂的有效期,应当符合有关制剂规范要求。
盘点管理制度8
1目的
规范仓储物资管理,有效降低库存,及时处理存货、
盘活公司资产,确保账、卡、物相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坯布(原坯、割绒坯)和成品仓库盘点管理。
3职责
财务部储运科负责仓储物资盘点的'归口管理,各仓库
负责施行,相关部门配合施行。
4工作程序
4.1盘点对象
本制度盘点对象系指储存于股份公司所属仓库的原
坯、割绒坯和各厂生产入库的成品布。
4.2盘点方式
4.2.1盘点分为月度、季度、年度盘点三种;
4.2.2月度盘点由仓库每月底进行自盘,财务部不定期抽查;
4.2.3季度、年度盘点由财务部派人监盘,仓储管理负责人安排仓库人员进行全面盘点。
4.3盘点施行
4.3.1月盘由仓库组长(负责人)组织仓贮人员进行帐、
卡、物现场盘点,做好盘点汇总记录,备份在月初3号前报财务部,如发生盘亏、盘盈或异常情况,及时向主管和财务部报告处理;
4.3.2季盘和年度盘点由财务部派出监盘人员,到现场进行监督盘点,财务部要负责编制盘点计划,做好盘前入账结存,并在25号前将盘点计划通知仓库,各仓库主管根据财务部计划安排好仓贮人员进行帐、卡、物现场盘点,盘点时财务监盘人必须到现场施行监督,仓库负责做好盘点汇总记录。盘点汇总表一式三份,在下月3号前分别报财务、经营部各一份,仓库留存一份。
4.4盘点处理
4.4.1各仓库经过月度自盘,季、年度监盘,发生盘亏、盘盈或出现超过规定期限的存货,仓库主管和相关责任部门应及时做出针对性处理意见,能处理的按公司规定自行处理,不能处理的上报公司财务部,按公司领导审批意见处理;
4.4.2在盘点经过发现账载数量如因漏账、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账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情况严重者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酌情承当赔偿责任;
4.4.3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有虚构数字者,将酌情处理和处罚;
4.4.4仓管人员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或误发致使
公司财物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承当相应赔偿责任。
4.5盘点管理
4.5.1仓库在盘点经过中相关人员应及时做好库存物
资规范堆放和状态标识,确保消防畅通、堆放整洁,标识,记录明晰有效;
4.5.2公司所属二级单位各仓库可参照本制度适时建立盘点制度,对所属各类仓库按制度规定要求适时做好盘点和盘点记录,并将季盘、年盘汇总表报相应财务部门;
4.5.3财务部负责做好仓库盘点监督管理,发现仓库不按本制度及时盘点或不能及时提供盘点汇总表的,财务部有权采取经济手段给予处罚,并责令限期完成盘点和补报盘点汇总表。
5相关记录:J06-06仓库盘点汇总表
盘点管理制度9
1、 药库药房每季度应进行一次统一的季度盘点。盘点工作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药剂科主任统一协调。
2、 药库、药房季度盘点的时间为每季度末月25日。
3、 为便于复核,盘点当日,药品库房不得进行出入库操作. 4、 药房、药库对库存的`所有药品进行盘点清查,盘点时根据盘点表逐一核对,清点数量。盘点表中所列药品应按货位货号排序。
5、 盘点时应注意:盘点之前应整理药品,排列有序,以便为盘点创造方便条件,提高工作效率.填写盘点表示应认真填写,逐一保持盘点表的整洁,对盘点数据有修改的,在修改处再次签字。
6、 盘点结束后,由科室组织人员对盘点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品种抽查复核率不低于3%.
7、 盘点结束后,由各部门将盘点表按统一格式整理后进行打印,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将打印表及电子表一并交药剂科主任审核并存档备查,并报财务科一份.
8、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控制药品损耗率.西药和中成药为3%,中药为5%。报废药品必须遵循利益远离的原则,实物必须交财务(审计)和办公室验收,报领导批准后,由验收部门监督销毁;对超正常损耗的药品,由责任人按照责任大小分摊赔偿.由于人为因素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9、 药库、药房盘盈、盘亏超出0.3%,应查找原因,详细加以说明,并上报分管院长.
盘点管理制度10
1)日盘点。
仓库收发员须每天下班前对仓库合格进库的`原材料进行实物盘点;
2)月末盘点。
26日月末盘点由工区办公室负责组织,财务部负责稽核;
3)年末盘点。
4)盘点准备工作主要时月盘点前和年末盘点前的准备工作;各仓库收发员对所负责区域内原材料进行全面盘点完毕并按要求做相应详细记录;盘点完毕后须需“仓库盘点表”
在盘点过程中需要本着“细心、负责、诚实”的原则进行盘点:
对在盘点过程中表现特别优异和特别差的人员参考“仓库管理及奖惩制度”做相应考核;仓库根据最终“盘点差异表”数据及原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
盘点管理制度11
第一条 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存货及财产盘点的正确性,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财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盘点范围
(一)存货盘点:系指原料、油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品。
(二)财务盘点:系指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
(三)财产盘点:系指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的盘点而言。
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资本支出购置者。
2、保管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杂项设备。
3、保管品:以费用购置者。
第三条 盘点方式
(一)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由资材部门或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财务:由财务科与会计科共同盘点。
3、财产:由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二)月末盘点
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经管部门及财务部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经管项目500项以上时,得采取重点盘点。
(三)月份检查
由检核部门(总经理室)或财务部门照会其部门主管后,会同经管部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第四条 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一)总盘人:由总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二)主盘人:由各事业部主管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三)复盘人:由总经理室视需要指派及事业部经管部门的主管(含科长、厂长、处长),负责盘点监督之责。
(四)盘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五)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六)协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七)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抽点人,其职责亦同。
(八)监点人:由总经理室派员担任。
第五条 盘点前准备事项
(一)盘点编组
由财务部门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呈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二)经管部门将应行盘点的'财务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所需盘点表格,由财务部门准备。
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示牌。
2、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4、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门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表”一式两联,将账面数调整为正确的账面结存数后,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第一联送经管部门。
(三)盘点期间已收到料而未办妥入账手续的原、物料,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第六条 年中、年终全面盘点
(一)财务部门应于呈报总经理,经核准后,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事业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表,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二)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至于各生产单位于盘点期间所需用料的领料,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三)年中、年终盘点,原则上应采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时,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方式进行。
(四)盘点应尽量采用精确的计量器,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每项财物数量,应于确定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更改。
(五)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均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统计表”,并每小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后,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点;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经管部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第七条 不定期抽点
(一)由总经理室视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可由财务部门填具“财务抽点通知单”于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办理。
(二)盘点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通知经营部门为原则。
(三)盘点前应由会计部门利用“结存调整表”将账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确实账面结存数,再行盘点。
(四)不定期抽点,应填列“盘存表
第八条 盘点报告
(一)财务部门应依“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一式三联,送经管部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门汇总转呈总经理签核,第一联送经管部门,第三联转送总经理室,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作为账项调整的依据。
(二)不定期抽点,应于盘点后一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年中、年终盘点,应由财务部门于盘点后二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
(三)盘点盈亏金额,平时仅列入暂估科目,年终时始以净额转入本期营业外收入的盘点盈余或营业外支出的盘点亏损。
第九条 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券盘点
(一)现金、银行存款、零用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项目,除年中、年终盘点时,应由财务部门会同经管部门共同盘点外,平时,总经理室或财务部门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二)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于盘点当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办理。
(三)盘点前应先将现金存放处封锁,并于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四)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现金(票据)盘点报告表”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认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门存,第二联财务部门存,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五)有价证券及各项所有权状等应确实核对认定,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有价证券盘点报告表”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订后呈核。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存财务部门第三联送往总经理室,如有出入,应即呈报总经理批。
第十条 存货盘点
(一)存货的盘点,以当月最末一日举行为原则。
(二)存货,原则上采全面盘点,如因成本计算方式,无须全面盘点,或实施上有困难者,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盘点方式。
第十一条 其他项目盘点
(一)外协加工料品:由各外协加工料品经办人员,会同财务人员,共同赴外盘点,其“外协加工料品盘点表”一式三联。应由代加工厂商签认。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财务部门存查,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二)销货退回的成品,应于盘点前办妥退货手续,含验收及列账。
(三)经管部门将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权的影印本,送财务部门核查。
第十二条 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对于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行准备事项,必须深入了解。
(二)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须依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该组复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觅妥代理人应经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职论处。
(三)所有盘点财务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物的进出及移动。
(四)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处,均须经盘点人员签认始能生效,否则应查究其责。
(五)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磅秤或换算的确实资料为据,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之。
(六)盘点人员超时工作时间得报加班或经主管核准可以轮流编排补休。
(七)盘点开始至工作终了期间,各组盘点人员均受复盘人指挥监督。
(八)盘点终了由各组复盘人向主盘人报告,经核准后始得离开岗位。
?第十三条 盘点工作奖惩
(一)盘点工作事务人员要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切实遵照办理。表现优异者,经由主盘人签报,各嘉奖一次,以资奖励。
(二)违反本办法的视其违反情节的轻重,由主盘人签报人事部门议处。
第十四条 账载错误处理
(一)账载数量如因漏账、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账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申诫以上处分,情况严重者,应层呈总经理议处。
(二)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签报总经理议处。
第十五条 赔偿处理
财、物料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者,应送总经理议处或赔偿相同的金额:
(一)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二)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三)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某年某月某日起生效。
盘点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制定合理的盘点管理流程,以确保公司库存物料盘点的正确性,达到仓库物料有效管理和公司财产有效管理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及盘点频次
本办法适用于物流部仓库的盘点。盘点分为定期盘点、不定期盘点、日盘点。定期盘点分为盘点、假期盘点;不定期盘点按公司要求和出现帐务异常情况下组织盘点、日盘点是对贵重物与成品的盘点。
三、盘点采用方式:
仓库盘点采用实地盘存制,禁止目测数量、估计数量;
四、职责
1、物流部负责盘点准备工作,确定到货入库及供货清单出库的账务处理。
2、物流部负责盘点工作的具体实施,对盘点过程中出现的差异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3、财务部负责盘点通知发布、对盘点过程的监督及结果进行检查、汇总与审核。
五、工作纪律:
1、一旦盘点时间确定,无总经理指示等特殊情况,不得更改;
2、月末盘点现场必须有一名财务人员与一名仓库负责人在场;
3、盘点期间,不能有任何私人电话与事务耽搁工作;
4、物流部负责人应及时分配盘点工作,对盘点结果,负全部责任。
5、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违规者罚款50元
六、工作流程:
1)盘点工作准备:
1、盘点之前,仓库保管员首先应做好预盘工作,盘点前应及时追回已领料但未填领料单的货物,应让领料者在盘点前一天将相关单据补齐关并入到系统里;
2、盘点前需要将所有能入库归位的物料全部归位入库登帐,不能归位入库或未登帐的进行特殊标示注明不参加本次盘点;对仓库进行整理,清理出藏在死角的物料;
3、将仓库所有物料进行整理整顿标示。同一物料储位不能放超过2米远的距离,且同一货架的物料不能放在另一货架上;
4、盘点前仓库帐务需要全部处理完毕;
5、确定帐卡物一致:核对物料,确保物料、卡与货位三者一致。
2)盘点库存流程:
1、每月月尾按规定时间上午8.30开始盘点,仓库停止一切收、发、移动等操作,各部门应全力配合盘点工作;
2、仓库主管主要协调仓库具体盘点、搬运工作;
3、仓库、财务部分别指定一个仓库盘点负责人及盘点监督人,要求每一个仓库都有相应的盘点人和财务复核人员,由财务人员监督仓库盘点人的盘点工作;
4、仓库保管员应将盘点单发放到每一个盘点仓库的盘点人员及监盘人手上;
5、实施盘点,由盘点人与搬运人员进行盘点,财务人员复核与监督;
6、财务部收取所有的盘点清单,要求所有清单连号,没有遗漏,并进行汇总。
七、盘点差异处理:
1、财务对盘点结果进行对比差异,数据如有差异,重新确认盘点区域由仓库对差异项目进行复盘,检查是否存在漏盘、错盘现象并重新计算;对未入账的重新入账;
2、财务再次对复盘结果进行汇总,并与库存帐比较差异。
3、盘点差异的原因有错盘、漏盘、计算错误;异常退货,并且未入账;待查明原因,进行分析差异原因,作详细书面报告,同时提出差异调整申请。
4、财务经理及总经理对差异调查报告及差异调整申请进行审批。
5、仓库根据审批情况作库存差异调整。
6、财务部根据审批情况作库存财务帐差异调整
八、盘点结果处理:
1、库管员须配合财务部的`定期盘点工作,并在盘点后2日内将核对准确的台账上交财务,如有延后部门负责人罚款20元。
2、月末盘点,原材料根据库存类别分为abc类,a类物资不予出现差异,如有差异,仓库保管员应先进行自查,查无结果,由部门负责人根据采购价按全额赔款60%,仓库保管员根据采购价按全额赔款40%。b类物资盘点差错率应为1%以下,超过1%到5%内的差错率将对仓库负责人与物流部负责人进行绩效扣分,c类物资盘占差错率应为2%,超过2%到5%内的差错率将对仓库负责人与物流部负责人进行绩效扣分,超过5%差错率的将对超出部分做核算由仓库负责人承担。
(盘点差错率=盘点差错的数量/盘点总数量)
3、成本库不允许出现盘盈亏,如实有盘盈与盘亏现象存在,将对仓库负责人与物流部负责人根据盘盈与盘亏营销价的差额进行扣款。
盘点管理制度13
一、总则
(—)为了加强对公司存货的管理和控制,保证存货的安全完整,提高存货运营效率,保证合理确认存货价值,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货业务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主要包括毛料仓库的各类原材料、展厅内的衣服产成品、办公用品等。
(三)库存物资内部控制中的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其中包括:
(1)实物的验收保管与采购应分离;
(2)审批发料的计划员与存货保管员相分离;
(3)存货盘点应由会计、出纳及仓管等人员共同进行;
(4)若某职位空缺或相关人员临时外出,应指定替代人员或临时人员负责,避免暂时的职务重叠。
二、岗位分工与授权
(一)职责分工。
(1)仓库管理员负责办理物资的验收入库、存储保管和物资出库业务,审核相关表单并及时于次日的上午10点前递交到财务部,仓库管理员必须妥善保管所有存货收发凭证并装订成册,定期盘点库存物资,保证库存物资达到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2)财务部负责存货进仓与出仓的核算业务及对相关存货管理的监督,及时把仓库管理员提交的进仓单、出仓单核对并录入ERP系统;
(3)采购部负责外购品入库业务指令的下达、起始表单的填制和报账、付款事宜;
(4)质量控制处(可修改)负责相关物资出入库的质量检测事宜。
(二)各部门领用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消耗性库存物资需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领用与本部门职责无关的库存物资或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如风扇、座椅、电脑等)需要在人事部进行登记,由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后由分管领导签字批准,才有权批准领用该库存物资。
(三)库存物资的盘盈、盘亏的处理决定权由公司仓储部门与财务部门行使,并报公司负责物资管理的分管领导和财务主管、总经理审核批准。库存物资的变质老化、报废毁损的处理决定权由公司仓管部、财务部及采购行使,并报公司负责物资管理的领导和财务主管、总经理审核批准,根据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并进行会计核算。
三、请购、采购、验收与保管
(一)公司的原材料请购采购业务的执行,由采购部根据销售部下达的原料需求计划进行采购。对于原材料的采购需申请人填写《采购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销售主管及总经理的批准。仓储处、采购部分别对入库原材及产品的数量、质量、技术规格等方面进行检查与验收,保证存货符合采购要求。
(二)外购原材料验收后,由仓库管理员填写“收货单”,经检验合格的原料,仓管员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对供应商错发、少发或不合格原材料,仓管部应及时通知采购部予以退货或补货。
(三)对于入库展厅的成衣产成品,由销售部生产跟单对其进行检验并予以标识,只有检验合格的产成品,仓管部才可以作为存货办理入库相关手续。
(四)仓管部必须定期对毛料仓库的存货进行检查,加强存货的日常保管工作。
(1)仓库应按材料名称及规格型号一物一卡准确标识,存卡应逐笔登记材料的收、发、存,各项内容应填写齐全、准确。
(2)上架保管的材料,应做到分门别类按行次-层次-位置排序摆放,标志明显,易于存取和保管。
(3)同种牌号的库位应集中设置,每一个货架托盘物料只能堆放一个品种,不得混堆;
(4)每一货架中的每种物料必须在货架标识牌上注明牌号、批号及数量;
(5)当不同批号的物料在同一垫仓板上存放且每个品种批量1kg以下的物料,可集中放置,但要正立放置,并标识清楚、不得混杂;
(6)物资存放,进出环节注意防止渗、漏、变质等浪费行为,并保持材料仓库现场整洁整齐;
(7)物料如有破损、残缺、变形或物品分解变质等情况,应立即进行安全处理消除事故隐患,材料仓库不能自行处理的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
(8)经常巡视材料仓库物资,注意防潮、防变质等防护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9)为保证材料物资的安全,材料仓库人员应注意防火、防盗,并掌握基本消防知识,严禁有火险隐患存在,如明火、吸烟、非法用电,烧焊维修火花等,由本仓储处经理定时安排检查消防器材设施;
(10)仓管员每日下班前应认真检查,确认无人滞留材料仓库后,关好水源、电源、门窗,方可离开,以确保材料仓库材料物资安全;
(11)发料时,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料,先到先发,应先集中发同一批次的物料,发完后再发另一批次的物料;发货时,同一生产批号所需原材料集中发出,集中放置。
(五)人事部、销售部、设计部对展厅的产生品成衣的共同进行管理。
(1)展厅内所有成衣的数量由人事部负责登记进仓及出仓,定期每月进行盘点登记并录入电脑系统。
(2)保持展厅的整洁,展厅会议桌上的衣服及其他物品要及时清走,纸箱或其他不允许放进展厅的物品放在展厅不能超过两个工作日;
(3)展厅摆设由销售部、设计部同事一起整理,清洁由阿姨打扫;
(4)只有设计部及销售部人员可以使用展厅内的衣服,在使用衣服时应及时放回相应的位置,如需拿出展厅的,必须到人事部前台处登记,遇周六日或晚上前台没人的情况,使用人应先做好登记,上班的时间再到前台补录登记。人事部前台负责登记,并核对架子上的衣服数量是否一致,如有外拿不登记与数量不一致的,由销售部和人事部负责人共同协商处理;
(5)成衣产成品有新款放进展厅的,需统一到人事部前台出处登记,如未登记,造成衣服杂乱或不见的,由销售部或设计部负责人自行处理。
(6)展厅开放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由人事部前台打开,如晚上需使用展厅必须提前跟人事部前台沟通,前台可安排仓库管理员关门,如周六日要使用的,可告知仓库管理员。
(六)仓管部及人事部必须对入库的存货(毛料及产成品衣服)建立存货明细账,详细登记存货类别、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等内容,并定期与财务管理部就存货品种、数量、金额等进行核对。
(七)入库记录不得随意修改。如确需修改入库记录,必须经部门经理及相关部门的批准。
(八)对于已售商品退货的入库,仓管处应根据生产部填写的“退料单”办理入库手续,视乎退的毛料的数量来决定是否进行废毛处理。
(九)入仓库人员均须经过仓管员的同意,并经过登记之后,方可在仓管员的陪同下进入仓库,进入仓库的人员一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仓库内吸烟。
四、领用与发出
(一)生产部领用材料,应当持有生产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核准的领料单。
仓管员需凭经批准的领料单,核对物资数量、品名、规格后发料。如实行限额领料,对超出领料限额的,应当经过相关部门和领导的特别授权。生产部需确认仓管人员填制的“发料单”无误后,才能把毛料领出仓库。
(二)月末,生产部已领用但尚未耗用完的'物资(包括残余料),应及时退回仓库,如果是下批生产仍要用的物资,其物资实体可不退回仓库。
五、存货的核算
(一)财务管理部设置ERP系统和Excel表格对物资进行登记,各存货仓库设置数量、金额的存货明细账,并按照存货的品名、规格反映入库、发出和结存情况。
(二)财务管理部的存货核算人员每月对仓库存货收、发、存进行稽核,并与总账核对,对存货系统和总账系统差异要查明原因,及时调整。
六、盘点与处置
(一)仓管部、财务部、采购部、销售部、人事部组成盘存小组,定期和不定期对存货的毛料仓库和展厅进行盘点,盘点方式为抽盘和全盘。定期盘点分为月度盘点、半年度盘点和年度盘点。月度盘点采用抽盘方式,半年度和年度盘点采用全盘方式。月度抽盘的存货数量不低于总量的60%。
对用量或金额较大、领用次数频繁的存货应每月盘点一次。
(二)月度盘点时间为每月1日上午9:00,半年盘点时间为7月1日上午9:00,年度盘点时间为元月1日上午9:00。
(三)仓管部必须制定详细的盘点计划,合理安排人员,对月度盘点可分原料和成品二组进行抽盘并固定小组成员,半年度和年度盘点可由相关参与盘存部门抽调人员分多组进行,每一盘存小组每个部门必须保证有一人参与,对月度、半年度及年度盘点须确定盘存小组组长负责本组的盘存工作。
(四)仓储处应充分做好盘存前准备工作,具体盘存要求如下:
(1)将盘存工作所需用具和“库存盘点表”预先准备妥当。
(2)仓库内物料应分别摆放,实施区分并标识。
(3)存货应有序摆放,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识牌。
(4)盘存期间已收到料而未办妥入帐手续的存货,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5)盘存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生产部盘存期间所需用料的领料应提前进行,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五)所有盘存数据必须进行现场盘点,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于盘存表中。盘存数据若需修改,均须经盘存人员签字方能生效。
所有参加盘存工作的人员,盘存当日一律禁止休假,并须依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盘存小组组长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须由部门负责人请示盘存小组组长,并指定代理人,否则以旷工论处。若有事确需离开,应经盘存小组组长的同意后方可离开,各有关人员不得擅自离开。
七、检查与监督
(一)公司管理层不定期对存货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也可结合财务检查、审计等工作进行。
(二)存货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存货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2)存货业务授权批准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3)存货收发、保管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存货取得是否真实、合理,存货验收手续是否健全,存货保管的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存货清查、盘点是否及时、正确。
(4)存货处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存货处置是否经过授权批准,处置方式是否合理。
(5)存货会计核算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存货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及时。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存货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负责监督检查的部门应当告知仓管部,仓管部应当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三)监督检查部门应当按照内部管理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存货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情况和有关部门的整改情况。
八、附则。
本制度经审议批准,并发布后生效,修改时亦同,本制度解释权归财务部和总经理办。
盘点管理制度14
1、由办公室负责管理性文件的收发、传阅、编制清单归类保管。
2、各种档案的文字书写,必需用蓝黑或黑墨水书写,禁用其它笔书写。
3、档案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时,均应在档案室按有关要求借阅。
4、档案要做到安全保管,定期检查,积极制造档案保管条件,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失密,保持常常通风。
5、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电器。
6、外单位查阅档案时,必需持有介绍信,注明查阅人的姓名、政治面貌及查阅内容或范围。
7、查阅党组、局长办公会议记录、纪检工作等有关檀卷和绝密数字时,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查阅一般档案资料时,档案员需进行登记,经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查阅。
8、凡查阅档案者,一般不准将档案带出档案室,如需要借出时,必需经有关领导批准;查阅者必需按规定查阅,与查阅内容无关的文字材料不准任意翻阅、摘抄。
9、查阅档案者要珍惜檀卷,不得将檀卷拆毁、拆页、勾抹、圈点,严防污染档案;查阅时不得吸烟;也不得将檀卷转借他人或带回家中。
10、查档抄录的'材料经档案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否则无效。
11、借出的檀卷一般不能超过七天,如延期使用,需补办延期手续。借出或还回的檀卷,必需严格履行登记、注销和检查手续,当面点清,如发觉差错,适时追究责任,并实行挽救措施。
12、资料管理工作作为考核依据之一。
盘点管理制度15
1、 药库药房每季度应进行一次统一的季度盘点。盘点工作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药剂科主任统一协调。
2、 药库、药房季度盘点的时间为每季度末月25日。
3、 为便于复核,盘点当日,药品库房不得进行出入库操作。
4、 药房、药库对库存的所有药品进行盘点清查,盘点时根据盘点表逐一核对,清点数量。盘点表中所列药品应按货位货号排序。
5、 盘点时应注意:盘点之前应整理药品,排列有序,以便为盘点创造方便条件,提高工作效率。填写盘点表示应认真填写,逐一保持盘点表的整洁,对盘点数据有修改的,在修改处再次签字。
6、 盘点结束后,由科室组织人员对盘点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品种抽查复核率不低于3%。
7、 盘点结束后,由各部门将盘点表按统一格式整理后进行打印,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将打印表及电子表一并交药剂科主任审核并存档备查,并报财务科一份。
8、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控制药品损耗率。西药和中成药为3%,中药为5%。报废药品必须遵循利益远离的原则,实物必须交财务(审计)和办公室验收,报领导批准后,由验收部门监督销毁;对超正常损耗的药品,由责任人按照责任大小分摊赔偿。由于人为因素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9、 药库、药房盘盈、盘亏超出0.3%,应查找原因,详细加以说明,并上报分管院长。
药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院药品采购、保存、使用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医疗质量,杜绝违纪行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参照医院历年来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处方管理
1、本院药剂科只接受本院具有处方权医务人员的处方,进修人员需经医教科批准、药剂科备案后方有处方权,外单位具有处方权的人员所开处方需经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在本院药房配药。
2、处方必须符合处方规范要求,门诊处方必须附有与处方金额、姓名相同的发票,否则药房不予配方。
3、所有处方都应有处方权的.医生签名方可配药,处方三日内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生更改日期,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
4、门诊处方每次药量一般不超过3—7日,慢性病不超过1个月,急诊处方不超过3日,出院带药处方不超过1个月量,特殊情况需经副主任以上医师、科主任或医教科批准。
5、不准开大处方、人情方。严禁开搭车药,违者按处方金额10倍罚款。公费病人必须用公费处方开方。
6、大金额处方(每张处方价超过500元),必须由科主任以上领导批准,贵重药品、控制药品必须按医院规定审批。
7、住院病人用药必须在医嘱上记录,并注明科室(病区)、床号、住院号,医生不得跨病区开药。
8、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应通知医生更改后配发。药剂科有权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药剂人员应拒绝调配 ,情节严重应报告院领导处理。
9、药房处方必须按规定统一专人保管,未经科室领导批准不得私自处理,不得遗失或烧毁。
(二)药品管理
1、药房药品应定位存放,任何人对紧俏药品不得私自放置、截留。
2、贵重药品及特殊药品药剂科应做日报表,每天盘点,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3、除抢救病人急需的药品外,未经院领导批准药房不得同意任何人向药房借药。借药应出具院领导批准的借条,并由经手人负责追讨。
4、任何人不得到药剂科私自调换药品,公家调换药品需经院领导批准。
5、非药房人员不得进入药房,药房内禁止会客或带小孩。
6、药剂人员应加强工作责任性,严格遵守药房规章制度,防止配错药、发错药、写错用法,一经发现应及时汇报科室领导,迅速弥补纠正。
7、药剂科应定期盘点,并将盘点情况及时上报院领导。
(三)药库管理
1、药品入库必须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坚决杜绝“四无”药品入库和质量不合格药品入库。做好入库药品的各种记录,并负责验收签字,接受药事委员会和院领导的检查监督。
2、对长期积压药品或质量可疑药品应及时上报药事委员会及时作出处理。
3、临床验证药品必须事先交院药事委员会批准同意后一律统一入库,由药剂科凭处方配发使用,验证费纳入医院统一管理,任何人任何科室不得私分、截留,违者按贪污论处。
4、药库工作人员必须加强责任性,妥善保管药品,防止失窃、霉变,减少不必要的损耗和积压。
(四)采购管理
1、药品采购员应按医院药品采购计划,以本院基本药物目录为依据,向医院或卫生局指定的医药部门进行药品采购,未经药剂科主任、药事委员会或分管院长批准,不得擅自增加采购品种或改变进货渠道。
2、药品采购实行“计划采购,择优定点,院长审批,库房把关,财务结算,回扣归公”的管理原则,由药剂科统一采购和配制,其它科室和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名义进行采购、供应和配制(同位素放射性诊断的药品除外)。
3、严禁“四无”药品及营养滋补品、疗效食品等非治疗性药物入库,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药品采购原则上必须以签订合同形式进行,合同金额在2万元以上须科主任签字,10万元以上须经分管院长或院长签字,不可避免的非合同性(电话购药)购药,应作好详细汇报记录,科主任必须经常检查监督。
5、药品采购人员必须廉洁自律,奉公守法,抵制不正之风,不准以任何形式索取或收受贿赂,对政策允许范围内的“让利”和各种名目的“回扣”(包括广告费、宣传费、包装费、促销费、验证费等应一律上交医院财务科纳入医院收入,个人不得私吞,科室不得截留,违反按贪污处理。
6、药剂科主任不兼任药品采购员。
(五)医院原有规定与上述有抵触时,以本规定为准,其他规定仍继续生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必须扣发当事人奖金,情节严重的,再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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