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时间:2025-12-02 18:16:59 好文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合集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劳保用品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

  对各区域和各部的劳保用品将以定期、定量、定人的原则进行发放,如因使用人员不合理使用造成过早损坏,使用人将自行解决。(所有的劳保用品已经由各区各部负责人统一进行过科学的分析,已考虑到每个人的须求)

  如因紧急和特殊事件的须要,须由餐饮部总监审批。

  1、迎宾白手套的发放仅限餐饮前厅门童和迎宾,发放数量每人每月2双,如因本人未保管好由本人自行购买。

  2、劳保线手套的'发放仅限后厨、水台房、洗碗房,发放数量为:

  (1)后厨每人每月双

  (2)水台房每人每月双

  (3)洗碗房每人每月2双

  3、胶鞋的发放仅限水台房、洗碗房,发放数量为:每人每半年1双。

  4、胶手套的发放仅限洗碗房,发放数量为:每人每3个月一双。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2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同时为了加强公司劳保用品的管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收发工作,节约劳保用品费用,结合我项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保用品的种类:

  1、公用劳保用品:按照项目配发的劳保用品,不具体到个人,如各个项目配备的生活办公设施(办公室、会议室、宿舍)、安全帽等类型。

  2、个人劳保用品:按照岗位和个人配发的劳保用品,具体到个人,如工作服、绝缘鞋、被褥、洗涮用品等类型。

  3、易损性劳保用品:物品数量不随着使用的次数而减少,但质量随着使用次数而逐步降低,如手套、口罩等类型。

  4、回用劳保用品:特指回收并经重新清洗后不影响劳保防护特性的个人劳保用品,如回用工作服服、回用安全帽等类型。

  二、劳保用品配发标准

  1、管理公司员工根据需要配备春秋季、夏季、冬季工作服,床上用品。冬季施工的可配备军大衣,军靴等取暖装备。特殊情况的可定制制服。

  2、各个项目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生活设施。如:办公桌椅、档案柜、电脑桌、会议桌椅、床、厨房用具,电视机、洗衣机、冬季取暖夏季制冷设施、清洁用具、夜间工作设施,必要的交通工具,安全帽,手套等。

  三、劳保用品的发放

  1、各项目需指定责任人对发放给员工的劳保用品建立台账,方便管理和监督。

  2、仓管员每次发放完劳保用品后,必须做好发放台帐,以备核查;

  3、劳保用品的发放对象为公司全体职工;

  四、劳保用品使用管理

  1、各项目需指定责任人对发放给员工的劳保用品建立台账,方便管理和监督;

  2、各项目需对员工进行培训,要求员工工作中正确使用劳保用品以及日常劳保用品的'保养;

  3、各项目可针对项目特点自行制定劳保用品使用的细化管理;

  4、各项目应每月核对员工劳保用品的实际领用数量,与配发标准之间有差异必须分析原因。

  五、回用劳保用品的管理

  1、回用劳保用品的范围:办公桌椅、档案柜、电脑桌、会议桌椅、床、厨房用具,电视机、洗衣机、冬季取暖夏季制冷设施、夜间工作设施,必要的交通工具,安全帽、工作服,床上用品等。

  2、回用劳保用品的标准:

  a)办公设施、生活设施、交通工具:项目完工后不论新旧全套交回

  b)工作服,床上用品:7成新以上、清洁消毒干净、无异味、无破损、无顽固污渍;

  c)安全帽:,保质期内,7成新以上、清洁干净、配件齐全、无破损;

  d)胶手套:成双配对、无破损、无顽固污渍。

  3、员工离职时必须将清洗消毒干净的工作服、床上用品、安全帽、防护眼镜交回仓库,仓管员根据回用劳保用品的标准回收劳保用品,不符合标准的不回收,并在员工离职证明注明回收劳保用品的型号和数量,并做好回用劳保用品台帐;

  六、劳保用品的赔偿办法

  凡是职工将劳保用品无故损坏或丢失,按成本价统一在公司有偿购买;

  七、其他说明

  1、本项目管理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公司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好劳动保护用品;

  2、以上规定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更改的将另行通知;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3

  1.目的

  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

  3.责任者

  安全部、采购部、各使用人员

  4.程序

  4.1公司仓储科按规定外根据员工岗位不同配置不同的个人防护用品。安全部根据危害因素的变化情况提出变更防护用品建议并报批准,以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对员工的伤害。

  4.2仓储科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分发个人防护用品。

  4.3使用范围包括所有部门。

  4.3.1护目镜的使用规定:

  (1)投料岗位、离心岗位、回收岗位在操作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2)包装岗位控制秤量的员工必须佩带护目镜;

  (3)备料、装卸工在分装各种液体原料和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成品库在成品转桶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5)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6)研发中心、质检员工在接触各种液体原料、中间体、成品及实验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2劳动保护手套的使用规定

  (1)所有投料岗位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2)原料库在溶剂转桶或灌桶,搬动有毒原料,秤溶剂、助剂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3)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研发中心、质检部在实验、检测等工作时接触强腐蚀性或有毒物料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3防尘、防毒口罩的使用规定:

  (1)生产车间投料、离心岗位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2)原料仓员工在溶剂转桶或灌桶,搬动有毒原料,秤溶剂、助剂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在搬动一般原料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3)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在装卸一般原料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4)中央研究所、质检部实验、测试过程中,若所处环境中含有毒有害气体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5)烘房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4.3.4工作服、防护围裙、防护服的使用规定

  (1)所有生产第一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都必须穿工作服;

  (2)原料仓库、装卸班、备料组及车间部分岗位员工下雨露天工作时必须穿防护服(雨衣);

  (3)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在接触有毒高腐蚀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服工作;

  (4)生产车间在研磨、包装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围裙工作;

  (5)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围裙工作;

  (6)研发中心、质检部在实验、检测接触有毒原料时须穿防护服工作。

  4.3.5工作鞋的使用规定

  原料仓库、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物料时必须穿水鞋工作;

  所有一线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公司规定的工作鞋;

  4.3.6氧气呼吸器的使用规定

  使用方法:将氧气呼吸器的悬挂佩戴皮带从左臂及头部穿过,皮带落于右肩上,然后打开氧气瓶压力所指示的压力值,就知道氧气瓶内的氧含量(如:1升的氧气瓶压力为10mpa,大约可供使用人员在毒区工作呼吸1小时),按一下手动补给器,使气囊内原积存的气排出,将面罩戴好后,进行几次深呼吸,以观察判断供氧呼吸系统是否良好,确定各部件正常后,方可进入有毒区域内工作。

  使用注意事项:使用中,氧气呼吸器防止与其它物件撞击,严禁沾染油类物质,严禁接触火源。严禁在毒区使用中摘下面罩与他人谈话,若有事应以信号或手势联系。使用中应时刻注意氧气瓶内的压力下降情况,当压力降到3mpa时,应立即退出毒区,予以更换。

  4.3.7长管式面具的使用规定

  使用方法:长管防毒面具是利用物理方法,将有毒区以外的空气通过软管进入,供佩戴者呼吸,它不受毒气种类浓度的限制,是进入有毒设备检修。进塔入罐作业,防止中毒的良好器材,管的`一端用螺纹接头与面罩相连,另一端与大气相连。

  使用注意事项:使用时应注意将进气口端放置于有毒区域外的上风向,无积水和不易引起尘埃飞扬的地方。使用时应注意防止管道绞结,踩压,以免形成管道闭塞。使用时必须有监护人。使用中若发现有毒气味时,则应立即停止作业,退出现场。

  4.3.8过滤式防毒面具的使用规定

  使用方法:过滤式防毒面具是利用化学作用,将被有毒物质污染的空气,予以消除其中的有毒物质后,供以足够的清洁空气给人呼吸,使从事毒区工作人员不受毒气侵入。

  使用注意事项:必须按滤毒罐的防毒范围,专防专用。使用时只适用于空气中有毒气体浓度不大于2%,氧气浓度不低于18%的场所中使用。使用时应作气密性检查,凡药罐有孔洞,药剂有松动现象应停止使用。过滤式防护面具不适用于容器内使用。防止药罐受潮,或与水接触,防止失效。防氨面具当吸气有氨味时,应停止工作,立即退出现场;使用防一氧化碳面具时,应特别留心,因一氧化碳是无色无味的气体,不被呼吸所感觉,若稍微感觉不舒服时,应立即退出现场。

  4.3.9特殊工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4.3.10事故应急处理按应急处理程序要求穿戴急救用品。

  4.3.11危险性较大的特殊作业时,安全部统一安排防护用品。

  4.3.12个人防护用品将根据损坏程度或失效情况进行更换:员工首先需填写劳保用品领用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名同意后,仓储科根据品种发放。

  4.3.13车间防毒面具和电气防护用品柜的管理规定

  (1)车间防护用品柜,不准任意移动,柜内只能存放防毒面具或其它个人防护用品。

  (2)柜内存放的防毒面具,非因处理事故不准动用。

  (3)防护专柜存放的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以备作业和抢救使用。

  (4)使用后应放回原处(氧气呼吸器使用后,应通知车间以便安技部门及时充氧)。

  (5)交接班的班长或岗位人员要仔细检查和认真交接防护用品。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4

  1、目的

  为使公司的办公用品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避免浪费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为加强修试所办公用品管理,控制费用开支,规范修试所办公用品的采购与使用,本着勤俭节约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则,根据修试所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办法。

  3、分类定义

  3.1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如: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打印机、碎纸机、汽车等。

  3.2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如:办公桌、办公椅、计算器、电话机、打孔机、剪刀、纸刀、白板、文件夹、文件柜等。

  3.3消耗性办公用品,如:笔记本、签字笔、圆珠笔、铅笔、橡皮、胶水、复写纸、钉书钉、回形针、笔芯、公司印刷品、墨盒、复印纸、传真纸、水性笔、白板笔、回形针、大头针等。

  4、职责

  4.1公司人事行政中心负责办公用品的全面管理。

  4.2公司人事行政部助理具体负责执行。

  5、具体规定

  5.1、办公用品的发放

  5.1.1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的申购,要先计划并报总经理及人事行政中心、董事长批准。

  5.1.2非消耗性办公用品一般以部门为单位发放,部门内共同使用,个别办公必需品须经门部主管同意后能够个人为单位发放;消耗性办公用品根据实际需要以个人为单位发放。发放流程如下:

  a、人事行政部制定《办公用品申请表》,经各部门主管确认后于每月25日前提交人事行政中心。

  b、公司人事行政中心主管复核、人事行政管理总监审核、董事长批准后交人事行政部助理统一购买。

  c、下月初由人事行政部一次性统一发放到各使用部门。

  d、新员工到职或临时急用品可根据实际及时购买,人事行政部每月可适时备用部分用品。

  5.2用品的管理

  5.2.1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

  a、进行编号管理,由财务部统一登记用品,并计算其剩余价值。

  b、日常的管理由使用部门或使用者进行;公司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进行管理。

  c、出现损坏或故障根据实际状况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修理。

  5.2.2非消耗和消耗性办公用品。

  a、由各使用部门或使用者管理。

  b、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如有损坏应以旧品换新品,如有遗失应由部门或个人赔偿或自购。

  c、设立《办公用品领用单》,由人事行政部统一保管,以便于掌握办公用品的领用状况。

  d、员工离职前应如数交回或转交所领用的非消耗性办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确认。

  5.3各部门一个月的办公用品量应在月初进行仔细检查预算,在月中确有特殊原因须要增加或另买时须由部门负责人递交书面的超支“状况说明”给人事行政部,报人事行政中心核查后再确认处理结果。

  5.4若无特殊原因超支,公司不再为其购买,但部门负责人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自行解决余下时间的办公用品费用。

  5.5月度办公用品使用定额由上月25日—下月25日为一个周期。

  6、惩罚

  6.1公司办公用品应做公用,私用或带出公司者应按办公用品两倍的价格从当月工资中扣出。

  6.2公司办公用品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如有浪费者一经发现将在当月考核分中扣5分。

  6.3员工应自觉爱护各类办公用品,如有不正当或不合理实用而损坏应照价赔付。

  7、相关表格

  《办公用品申请表》、《办公用品入库单》、《办公用品领用单》

  8、附则

  本制度于xx年x月x日开始生效执行。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着有利于员工身体健康,有利于公司的生产安全,有利于劳保品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制定,最终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第二章实施细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在配发标准内,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员工,均享受公司发放的劳保用品。

  第二条发放与登记。劳保用品由公司根据各部门员工所从事的工种需求,统一配发。每月10—15日为劳保品发放日。领用时,各部门员工需持由公司统一发放的劳保手册,到库房登记领取。并由保管员计入劳保卡和台帐。领料单有部门主管签字。

  第三条监督与管理。库房劳保用品管理员,接受主管部门领导的监督,不得发放人情劳保。

  第三章发放标准。

  一、工作服。

  1、每年公司免费向员工发放工作服1套;护坝工、水泵工、钳工、焊工、碎矿工以及野外作业的一线员工公司免费发放棉工服1套或棉大衣1件。

  2、工作不足一年,自行提出辞职或因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被辞退的员工,工作服款从工资扣除。

  二、工作鞋。

  1、每年公司免费向员工发放工作鞋1双。护坝工、水泵工、钳工、焊工、电工、碎矿工以及野外作业的一线员工可申领公司免费发放棉或皮工作鞋一双。

  2、工作不足一年,自行提出辞职或因违反公司制度、国家法律法规被辞退的员工,工作服款从工资中扣除。

  三、工矿靴。

  1、公司每年根据不同工种需求,向员工免费发放工矿靴。电工用绝缘短靴每一年半1双,浮选工、脱水工每两年1双长筒工矿靴。

  2、工作不满一年自行离职,或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国家法律法规被辞退的员工,工矿靴从工资中扣除。

  四、安全帽。

  1、公司根据不同部门的需求每年向员工发放安全帽,其颜色为:管理人员红色,一线生产员工为橙或黄色。

  2、安全帽因管理不善,到库领取,款项由保管员报财务,从工资中扣除。不能继续使用的`,实行以旧换新制。

  3、自行辞职的人员须将安全帽退回库房,不退的由保管员报财务从工资中扣除。

  五、线手套。

  公司管理人员,库工,每人每两个月1付;化验室、实验室、车辆驾驶员,每人每月1付。

  六、乳胶手套。

  化验室、实验室、公司食堂每人每月1付。

  七、线胶手套。

  浮选工、碎矿工、过滤工每人每月1付。

  八、帆布手套或半皮手套。

  钳工,球磨工每人每月1付。

  九、绝缘手套。

  电工每年每人1付。

  十、电焊手套。

  焊工每人每三个月1付。

  十一、防尘口罩。

  碎矿工、球磨工每人每月1个。

  十二、纱口罩。

  公司机关、库工每人每两个月1个;其他除碎矿、药剂、球磨以外的全体员工,每人每月1个。

  十三、防护镜。

  焊工每半年1付墨镜;药剂工每人每半年1付防护镜。十四、洗衣粉。

  全体员工每人每月一袋。

  十五、若因工作特殊需要,经部门主管申领总经理签字,方可到库房签字领取。

  第四章监督执行。

  第一条本制度下发到各相关部门,望认真贯策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从发放之日起生效,若有变更临时通知。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6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落实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铁六局集团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中铁六安〔20xx〕90号)和《中铁六局集团公司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管理办法》(中铁六办〔20xx〕18号)文件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为避免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保护企业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用人单位应配备的必需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是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防护用品和一般防护用品。低值易耗品是指使用年限较短,或价值较低(单价在20xx元以内)、容易损坏、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用具物品。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和管理,必须认真执行国家关于“统一标准、统一计划、统一采购、统一发放”的规定。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保证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劳动防护用品经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发、停发、少发和延期发给职工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也不是福利待遇,不得随意扩大发放范围、提高标准,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第五条、发放标准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要严格执行《中铁六局集团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中铁六安〔20xx〕90号)规定,职工由于工作需要从事多种作业时,按高工种标准发给劳动防护用品。标准中未列入的`工种、新派生的工种由安质部比照相邻工种标准制订发放标准。

  第六条、相关部门职责

  1、项目物资部是劳动防护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发放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从公司物资部门采购、发放、统计。

  2、项目安质部负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提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计划,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监督检查工作。

  第七条、劳保用品的采购管理

  项目部物资部负责劳务用品的采购管理,严格按照公司规定从指定供应商处采购。经公司相关部门同意授权采购的,必须在签署销售准入证的单位内货比三家,询质比价,选择有资质、符合国家及企业产品标准的生产厂家进行采购。授权采购的特种防护用品必须保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企业安全质量标准。授权采购的劳保用品实行会签制度,由物资部门签订采购合同,经项目部相关部门和项目领导会签评审后实施。

  第八条、劳保用品的验收管理

  安质部要与物资部共同负责劳保用品的验收,做好验收记录。项目物资管理小组和架子队队长、材料员负责在使用过程中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绝缘用品、防毒用具等应按规定时间定期检验、鉴定,及时更换、报废。项目安质部、物资部和架子队安全员、材料员负责对班组自带的劳保用品进行验收和检验,对于使用不合格劳保用品的班组提出书面整改通知,要求其立即停用和整改,并报项目部经理。第九条、劳保用品的发放管理

  项目部采取全员定期、按期发放职工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即全员统一规定时间发放,到周期后再进行下一次的发放。以公司安监部下发的发放计划时间为准。对于特种劳保用品的发放由物资部门按标准进行发放,出现报废时由安质部提出需用计划,使用人凭需用计划表到物资部门领取。物资部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和职工个人使用卡片,员工在调动时,该卡片应随即调转新单位。各单位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台帐,以电子版报公司物资部备案。第十条、劳保用品的结算管理

  劳保用品采用“一次摊销法”,即物资部门凭公司内部的发(领)料单或发票点收后经项目经理签字后到财务部门报销。项目部本部人员的费用列入项目部安全生产费,架子队人员的费用列入架子队安全生产费,纳入架子队费用考核范畴。项目部擅自采购的防护用品和未经安质部签认的,财务不得报销。

  第十一条、特种劳保用品的报废管理

  项目物资管理小组和架子队队长、材料员负责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鉴定、报废管理,物资部门负责收回和报废处理。

  第十二条、低值易耗品计划

  低值易耗品实行购买前申请制度。项目部各部门和架子队在使用前提出需用计划(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数量、预计单价、金额等)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报办公室实施采购。

  第十三条、低值易耗品采购

  低值易耗品实行无库存管理,由办公室依据批准的需用计划负责实施采购。低值易耗品采购要到正规商家、厂家或批发市场,货比三家力求质优价廉,严禁采购不符合使用标准的伪劣产品。

  第十四条、低值易耗品结算

  低值易耗品采购必须开具正式发票并办理实物验收后,由经办人持发票及细目单报项目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报销。

  第十五条、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项目部本部部门的费用列入项目

  部科目,架子队的费用列入架子队费,纳入架子队费用考核范畴。第十六条、办公室是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部门,使用部门是低值易耗品的保管部门。办公室建立健全低值易耗品收发、保管台账及卡片,各使用部门要建立保管卡片并进行实物管理。

  第十七条、保管人员因岗位变动或调离项目部、退养、退休时,应将其所保管的低值易耗品交回,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八条、保管人应自觉爱护所保管使用的低值易耗品,不得随意损坏或丢失。非本人原因造成损坏的,报办公室确认,经主管领导审批后,予以维修;因本人使用不当、管理不善造成损坏、丢失的,由当事人按照核定的价格负责赔偿。

  第十九条、低值易耗品使用年限届满或因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由使用管理人员填制“低值易耗品注销(赔偿)单”并说明原因,经办公室组织物资管理小组确认,报项目经理审批后,予以注销。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7

  1 各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1.1 各种劳保用品由(行政科)总务定期进行申购。劳保用品存于仓库,仓管员应根据本节之发放标准定量发给各部门。

  1.2 为了防止浪费的情形,各部门劳保用品领用均须以旧换新的方式,否则仓管人员有权不予发放。

  1.3 各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发放对象及扣款办法另行规定。

  2 各种劳保用品使用管理办法

  2.1 所有人员在领取劳保用品后,在上班时间内,均须按要求配戴使用,否则对违规者将予以纪律处分。

  2.2 手套使用办法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8

  1目的

  为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贮存、发放,确保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有效使用,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3引用文件

  《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4术语与定义(无)

  5职责

  5.1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5.2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审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检验工作。

  5.3公司物资公司负责所有公司劳动保护用品标准中规定的职工劳保用品的.采购及发放工作。

  5.4项目部负责制订应急性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并负责具体的采购、检验、发放工作。

  6具体内容

  6.1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6.2公司安全监察部审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6.3物资公司根据采购计划进行采购、贮存与发放,并建立“职工个人用品发放台帐”。

  6.4公司安全监察部对物资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确保劳保用品的安全性能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6.5项目部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应急劳保用品进行采购、检验、发放。

  6.6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劳保用品使用情况,确保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9

  1、目的

  为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贮存、发放,确保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有效使用,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3、引用文件

  《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4、术语与定义(无)

  5、职责

  1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2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审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检验工作。

  3公司物资公司负责所有公司劳动保护用品标准中规定的职工劳保用品的采购及发放工作。

  4项目部负责制订应急性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并负责具体的采购、检验、发放工作。

  6具体内容

  1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2公司安全监察部审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3物资公司根据采购计划进行采购、贮存与发放,并建立“职工个人用品发放台帐”。

  4公司安全监察部对物资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确保劳保用品的安全性能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5项目部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应急劳保用品进行采购、检验、发放。

  6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劳保用品使用情况,确保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0

  1、办公室负责办公用品及劳保用品的计划、采购、发放及保管工作;

  2、遵循勤俭节约的原则,劳保用品的发放须依据各部门、各工种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劳保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3、发放劳保用品必须落实执行领用、保管和发放制度,严格按规定和标准发放;

  4、对消耗品实行按需采购,节约领用;

  5、非消耗品采用交旧领新制,更换非消耗品(如笔、手套、刷子等)需提供原有破损物品,以旧换新。

  6、对劳保用品进行规范堆放,标识清楚,定期清扫与整理;并采取必要的防虫、防潮、放火、防盗的'安全措施;

  7、对失效、报废的劳保用品,要认真填写报废单,写明名称、价格、数量、金额、报废原因后,经总经理审核批准方能报废;

  8、物品的领用、发放,须按“先进先出,计划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进行。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1

  为加强本公司办公用品管理,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规范流程,明确责任,倡导健康优质、绿色环保、勤俭节约的现代化办公方式,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用品分类

  办公用品分为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非消耗性办公用品、消耗性办公用品。

  1、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如:办公桌、办公椅、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打印机、扫描仪、汽车等;

  2、 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如:计算器、电话机、订书机、剪刀、纸刀、白板等;

  3、 消耗性办公用品,如:笔记本、中性笔、胶棒、钉书钉、墨盒、a4纸、白板笔等。

  二、办公用品入库

  1、办公用品入库前须进行验收,对于符合规定要求的,由行政部门、物品采购人及内勤人员共同对办公用品进行验收,行政部负责登记入库;

  2、对不符合要求的,由该物品采购人负责办理调换或退货手续。

  三、办公用品发放

  1、公司各部门领取办公用品须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注明物品领用日期、品名、数量、领用人以及所在部门,待填写完整无误后,方可领取;

  2、为了降低资金成本,按照“物尽其用”的原则,办公用品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按需领取;

  3、办公用品领用、使用要执行以旧换新制度,做到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四、办公室用品归还

  1、公司各部门归还办公用品须填写《办公用品归还登记表》,注明办公归还日期、归还品名、数量、所在部门并确认签字,待填写完整无误后,由内勤人员进行核对,方可归还;

  2、新入职员工,在入职当天发放配套的办公用品,如在入职后一个月内离职,须将其所领取的办公用品归还。

  五、办公设备管理

  1、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设备(电脑、传真机、电话机、桌、椅等)由行政部统一购买。

  2、要求各部门将所需的办公设备连同办公用品一并进行申购,由相关领导签字确认后,交予行政部门进行合理采购。

  六、办公用品的维护

  1、凡领取办公用品的所有本公司员工,将遵循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请爱护并保管好公司的'财物。

  2、严禁个人浪费和人为损坏,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公司或挪作私用(部分消耗性物品除外,如:笔记本、中性笔),如发现挪作私用的罚款200元/次,因挪作私用,造成办公用品损坏的,责任人应按照该物品市场价进行赔偿。

  3、员工离职时应由该部门负责人与行政部门合作对其办公用品(消耗品除外)进行检查,若有损坏的,从其当月应发工资中按该物品市场价扣除相应金额,并重新交回行政部门再做发放。

  4、凡属各部门或部门内员工共用的办公用品由该部门员工共同负责看管使用,人为因素丢失或损坏,由该部门负责人进行相应处理。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2

  一、各栋号工程的劳动保护用品,由其材料员按计划购买。具体发放标准由项目经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制订,并认真实施。

  二、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购买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推荐或合格产品。严禁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影响工人的安全与身心健康。否则、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三、在特殊和剧毒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各种安全防护器材和用品及保健补贴,确保工人的.安全与健康。

  四、在一般环境中,作业的各工种人员、项目经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足够数量、质量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

  五、公司工会和安全科、技术科,将定期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与质量,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3

  1.目的: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规定。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

  3.责任者:安全部、采购部、各使用人员

  4.程序

  1)公司仓储科按规定外根据员工岗位不同配置不同的个人防护用品。安全部根据危害因素的变化情况提出变更防护用品建议并报批准,以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对员工的伤害。

  2)仓储科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分发个人防护用品。

  3)使用范围包括所有部门。

  护目镜的使用规定:

  投料岗位、离心岗位、回收岗位在操作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包装岗位控制秤量的员工必须佩带护目镜;

  备料、装卸工在分装各种液体原料和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成品库在成品转桶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研发中心、质检员工在接触各种液体原料、中间体、成品及实验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劳动保护手套的使用规定

  所有投料岗位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原料库在溶剂转桶或灌桶,搬动有毒原料,秤溶剂、助剂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研发中心、质检部在实验、检测等工作时接触强腐蚀性或有毒物料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防尘、防毒口罩的使用规定:

  生产车间投料、离心岗位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原料仓员工在溶剂转桶或灌桶,搬动有毒原料,秤溶剂、助剂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在搬动一般原料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在装卸一般原料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中央研究所、质检部实验、测试过程中,若所处环境中含有毒有害气体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烘房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工作服、防护围裙、防护服的使用规定

  所有生产第一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都必须穿工作服;

  原料仓库、装卸班、备料组及车间部分岗位员工下雨露天工作时必须穿防护服(雨衣);

  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在接触有毒高腐蚀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服工作;

  生产车间在研磨、包装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围裙工作;

  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围裙工作;

  研发中心、质检部在实验、检测接触有毒原料时须穿防护服工作。

  工作鞋的使用规定

  原料仓库、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物料时必须穿水鞋工作;

  所有一线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公司规定的工作鞋;

  氧气呼吸器的使用规定

  使用方法:将氧气呼吸器的悬挂佩戴皮带从左臂及头部穿过,皮带落于右肩上,然后打开氧气瓶压力所指示的压力值,就知道氧气瓶内的'氧含量(如:1升的氧气瓶压力为10mpa,大约可供使用人员在毒区工作呼吸1小时),按一下手动补给器,使气囊内原积存的气排出,将面罩戴好后,进行几次深呼吸,以观察判断供氧呼吸系统是否良好,确定各部件正常后,方可进入有毒区域内工作。

  使用注意事项:使用中,氧气呼吸器防止与其它物件撞击,严禁沾染油类物质,严禁接触火源。严禁在毒区使用中摘下面罩与他人谈话,若有事应以信号或手势联系。使用中应时刻注意氧气瓶内的压力下降情况,当压力降到3mpa时,应立即退出毒区,予以更换。

  长管式面具的使用规定

  使用方法:长管防毒面具是利用物理方法,将有毒区以外的空气通过软管进入,供佩戴者呼吸,它不受毒气种类浓度的限制,是进入有毒设备检修。进塔入罐作业,防止中毒的良好器材,管的一端用螺纹接头与面罩相连,另一端与大气相连。

  使用注意事项:使用时应注意将进气口端放置于有毒区域外的上风向,无积水和不易引起尘埃飞扬的地方。使用时应注意防止管道绞结,踩压,以免形成管道闭塞。使用时必须有监护人。使用中若发现有毒气味时,则应立即停止作业,退出现场。

  过滤式防毒面具的使用规定

  使用方法:过滤式防毒面具是利用化学作用,将被有毒物质污染的空气,予以消除其中的有毒物质后,供以足够的清洁空气给人呼吸,使从事毒区工作人员不受毒气侵入。

  使用注意事项:必须按滤毒罐的防毒范围,专防专用。使用时只适用于空气中有毒气体浓度不大于2%,氧气浓度不低于18%的场所中使用。使用时应作气密性检查,凡药罐有孔洞,药剂有松动现象应停止使用。过滤式防护面具不适用于容器内使用。防止药罐受潮,或与水接触,防止失效。防氨面具当吸气有氨味时,应停止工作,立即退出现场;使用防一氧化碳面具时,应特别留心,因一氧化碳是无色无味的气体,不被呼吸所感觉,若稍微感觉不舒服时,应立即退出现场。

  特殊工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事故应急处理按应急处理程序要求穿戴急救用品。

  危险性较大的特殊作业时,安全部统一安排防护用品。

  个人防护用品将根据损坏程度或失效情况进行更换:员工首先需填写劳保用品领用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名同意后,仓储科根据品种发放。

  车间防毒面具和电气防护用品柜的管理规定

  车间防护用品柜,不准任意移动,柜内只能存放防毒面具或其它个人防护用品。

  柜内存放的防毒面具,非因处理事故不准动用。

  防护专柜存放的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以备作业和抢救使用。

  使用后应放回原处(氧气呼吸器使用后,应通知车间以便安技部门及时充氧)。

  交接班的班长或岗位人员要仔细检查和认真交接防护用品。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4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劳动防护用品研制、生产、经营、发放、使用和检验单位必须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全国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

  家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申报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进口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检验。

  省级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日常质量监督检验,对尚未具备检验条件的劳动防护用品,可委托国家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

  各级检验机构对自己的检验结果负责。

  第五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防护用品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检查职责。

  研制和生产

  第六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研制应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研制的产品须经劳动部或国家技术监督局认可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能投放市场。

  第七条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具有必备的生产条件和相应的产品质量检验手段,并按照产品所依据的.标准进行生产。

  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申办相应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的立项、申报、取证按《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办理。

  第八条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对产品质量负责,按照产品所依据的标准对产品进行自检,并出具产品合格证。

  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接受劳动行政部门、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第九条种劳动防护用品在出厂前应按批量接受省级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或国家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抽检。检验合格的,检验机构按批量配给安全鉴定证。

  经营

  第十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定点经营,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可以直接销售本企业产品。销售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第十一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单位,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审查合格的发给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证书。

  定点经营的申报和审批办法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劳动部备案。

  第十二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与经销产品相适应的经营场地、资金和贮存条件;

  (三)经营管理人员熟悉国家劳动防护用品有关标准以及各项规定;

  (四)经销人员熟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商品知识,能为用户正确介绍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特点和使用常识;(五)具备切实可行的商品验收、保管、定期检查和失效报废制度,并能为用户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第十三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单位可经营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经营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不得经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不得销售伪劣或不合格产品。

  第十四条进口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许可证制度。安全许可证由全国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颁发。

  进口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我国劳动防护用品国家标准。尚没有国家标准的产品可按我国认可的标准进行检验。

  发放和使用

  第十五条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应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使用单位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六条使用单位应教育本单位劳动者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七条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第十八条使用单位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安全技术部门验收。

  罚则

  第十九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其不合格产品,并予以销毁。

  第二十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未办理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提请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可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经营单位销售没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没收其产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证书;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用单位没有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按劳动部《违反行政处罚办法》(劳部发[1994]532号)有关条款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各级检验机构检验的结果与事实不符,由同级劳动行政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更正;给受检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检验机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取消该检验机构资格;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1996年6月1日起施行,1987年2月6日劳动人事部颁发的《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监督检验管理办法》(劳人护[1987]3号)同时废止。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5

  为规范集团各单位劳保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劳保用品是用来保障员工在本岗位工作过程中的健康、安全或保持工作现场清洁的'用品。

  二、各单位应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工作性质发放劳保用品。

  三、对于同类岗位工作的在编员工与非在编员工,各单位应发放、使用同一范围及类别的劳保用品。

  四、各单位必须在集团所批准的劳保用品预算额度内合理安排、发放各类劳保用品。

  五、各单位发放各类劳保用品时,必须发放实物,禁止发放现金或代币券等。

  六、一般情况下,工作服使用年限为2年;管理人员的工作服(如西服)使用年限为3年或以上。

  七、对于离岗的员工,各单位必须在该员工完成劳保用品(包括工作服)退还手续后,方可为其结算工资、办理相应离岗手续。

  八、集团各级员工必须爱护劳保用品及工作服,节约使用,妥善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遗失或人为损坏的,由员工本人承担责任。

  九、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劳保用品管理细则。明确本单位各级岗位的劳保用品种类和发放范围,明确本单位劳保用品发放、领用与管理等各项具体办法,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十、本规定的拟定、修改、解释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

  十一、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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