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5-12-02 13:08:58 好文

(集合)生产卫生管理制度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生产卫生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集合)生产卫生管理制度15篇

生产卫生管理制度1

  一、总则

  我公司属于食品加工企业,食品安全直接关系着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同时直接关系到我公司的生死存亡,我公司以“让顾客满意,超出顾客愿望”作为自己的经营理念,因此在关系到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卫生管理问题上不可掉以轻心。同时科学的管理和严格的卫生制度也正是我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个法宝。

  二、实施细则:

  ㈠、卫生管理组织及卫生管理人员

  1、组织:

  公司配备经专业培训的以总经理为组长,各主管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车间主任、班组长、各职能科室经理为兼职卫生管理员的卫生管组织。

  2、职责:

  对本单的卫生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宣传和贯彻相关的卫生法规和标准,监督检查相关的卫生法规和标准在本单位的执行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建立管理技术挡案,配合卫生主管部门做好从业人员的培训、体检工作。

  (二)、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制度

  1、新员工必须首先接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规范、食品卫生法、纯净水常识。

  2、新员工经过培训合格后,必须由质管部带领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才能上岗。

  3、在职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两次卫生知识考核或者培训,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4、所有员工每年进行-次体检,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查合格颁发健康证,才能工作。

  (三)、库房卫生制度

  1、地面整洁无尘,门窗洁净光亮。

  2、墙壁和天花板无灰尘和蜘蛛网。

  3、物料分类码放,整齐有序。

  4、消防设施齐备。

  5、防鼠板安装正确,粘鼠胶、鼠笼、鼠夹摆放科学合理,管理员每天要检查有无鼠害,及时清理鼠迹。

  6、库房重地,严禁使用药品灭蚊灭蝇。

  7、必须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干燥,不能用水洗地面,仓库不得有霉变发生。

  8、每周消毒-次,消毒方法可采用药液消毒,也可以紫外线消毒。

  (四)、公司虫害防治制度

  1、公司各个部门都应该有防鼠板和防蝇帘。

  2、生产车间要有双重门,风淋室和防蚊蝇帘子。

  3、车间和库房出入口要有鼠夹。

  4、车间卫生区负责人每天检查鼠夹,及时清理。

  5、严禁在车间内存放食物,也不准在车间和调度室吃食物,以免招引害虫。

  6、垃圾及时清理,垃圾点设立远离生产车间。

  7、每周六下午为本店统-大扫除的日子,要把虫害防治当作重点。

  8、对进入生产区域的害虫要以驱逐为目地,不能扑杀,投鼠忌器防止对纯净水产生污染。

  9、严禁使用药物灭害。

  10、夏季值班室或其他办公室需要有人晚上值班的部门,需要点燃灭蚊香的时候,要选购中草药制剂。

  11、库房在进原材料时要把虫害检查当作-项常规检查,车间在领用时也需要检查此项。

  12、车间内部的更衣室、更衣箱也是重点防治区域,参照上列规定不得例外。

  (五).污物、废弃物的存放处理

  工厂的污物、废弃物主要是废水、旧塑料包装,包装箱等。

  1、废水通过专用下水道排放。

  2、废旧塑料袋每天清理,远离生产厂区存放,定期处理给废旧物资回收部门。

  3、包装箱指定专人管理,指定地点存放,定期处理。

  (六)、车间生产卫生工作制度

  一、生产人员上班前15分钟到车间主任处签到,不得代签。

  二、全体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作好本职工作,有事提前请假,不准迟到、早退、离岗、串岗。

  三、生产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和戴戒指,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服。

  四、各工序操作员按规定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鞋靴、工作帽、和口罩,工作服必须罩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口罩必须罩住口鼻,必须定时洗手消毒,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靴,必须定期清洗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工作鞋靴出车间。

  五、车间内的.成品、半成品、不合格品不得饮用;需要饮水时到车间指定饮水处,用自备杯子饮水,不得用生产用瓶子饮水。

  六、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用品带入车间,禁止在生产场所吸烟、进食,更不准在车间打闹及进行其他有碍制水卫生质量的活动。

  七、上班前、下班后打扫环境卫生,并用紫外线杀菌灯对车间空气、工作服、工作帽,各杀菌消毒30~60分钟,垃圾杂物桶必须带盖,垃圾杂物及时清出车间。

  (七)、工艺卫生

  1、原料水应符合现行的《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2、包装容器应严格保管,不得放在露天或不干净的地方

  3、生产、运输专用的工具、容器必须专用,使用前严格清洗消毒,做到清洁卫生。

  4、所有产品必须按要求包装,并应注明厂名、批次或生产日期、以便检查。

生产卫生管理制度2

  一、凡车间工作人员(包括新上岗或临时参加食品生产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培训合格,并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进入车间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三、凡出现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烫伤、手外伤、咽喉痛等)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查明病因,治疗康复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操作前洗手消毒,经浸脚池,风淋室。离开工作岗位时,要换下工作服,不得将工作服穿离工作岗位。

  五、上班时不能在工作岗位上吃东西、吸烟、随地吐痰等,私人物品(包括手机)等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带入工作区内。

  六、必须注意个人清洁卫生,保持每天穿戴整洁干净,常洗澡、换衣、修剪指甲、洗发,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七、工作时间不准溜岗,窜岗;不准嬉戏,打闹;不准佩带首饰,不准化妆。

  八、车间各种机械要安排专人操作,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保养,非指定人员严禁随意操作。

  九、每班次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做好工具、器具、容器、机械设备、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十、符合国家、省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要求。

生产卫生管理制度3

  一、食品生产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六、相关部门负责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七、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生产卫生管理制度4

  1 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352号令20xx),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有效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员工健康,促进本公司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卫生安全与职业病管理。

  本制度所称职业病,是指在本企业生产作业过程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 内容与要求

  4.1 公司以安全环保部、行政办公室为基础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配置兼职管理人员。

  组长:郭xx

  副组长:汪xx、于xx

  组员:仲民、翟泉林、房瑞刚、陈令堂、唐跃武、于雪艳、刘彦军

  4.1.1 督促各部门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健康档案,并对从事能发生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发放《职业病危害告知》,进行上岗前培训,做好职业卫生的预防和防护工作。

  4.1.2 每位新进厂员工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无职业病史健康证明。

  4.1.3 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册员工,应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全员工健康监护台帐。

  4.1.4 对从事接触性有毒、有害物质及腐蚀性较强化学品作业的人员,应加强预防措施。

  4.1.5 对已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4.1.6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并积极协助调查处理。

  4.2 生产作业场所运用先进技术或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改善劳动条件,确保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4.3 涉及有害作业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并按规定做到“三同时”,涉及有害作业项目应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和进行职业卫生审查验收。

  4.4 涉及有害作业场所必须符合:

  4.4.1 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4.4.2 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隔离。

  4.4.3 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可能突然泄漏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

  4.4.4 涉及有害作业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区域警示线,配备有效的应急防范设备的救护、抢险用品,并设置通讯报警装置。

  4.4.5 高毒作业场所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4.5 按照《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及时足额落实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并督促员工合理正确的使用,对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维修、检修,定期检测,确保正常使用。

  4.6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配置现场急救用品。

  4.7 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作业场所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向职工公布。

  4.8 需对有毒物品的生产装置进行维护和检修时,应事先制订维护检修方案,制订职业中毒防护措施,确保检修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4.9 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安排职业性健康检查,并将体检结果告知员工。涉及危害作业的人员,离开企业时,企业应将《职业健康档案》复印件无偿提供给员工。

  4.10 对职业病患者、观察对象、职业禁忌症按规定复查,并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4.11 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结合实际情况变化及时进行修订,定期组织演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上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生产卫生管理制度5

  1..工作服和工作帽必须干净,无异臭味,怪味,无明显的油浸斑,黑斑,黄斑以及发霉现象等。

  2.工作服必须完好,纽扣齐全牢固,无破洞,如:开裆,腋下裂口等。

  3.工作服和工作帽上无易掉落的.且影响食品安全和卫生的杂物,如铁针,纤维,泥土等。

  4.生产时段只能穿公司统一规定的生产工作服,不得穿任何非生产服装。

  5.工作服至少夏天每天清洗一次,秋、春、冬三天清洗一次。如工作服被污染,应随时清洗更换。

  6.工作服穿戴按照日常便衣穿法,大小合宜,舒适宽松,利于操作。

  7.每次上厕时必须在更衣室将工服换下,必须换鞋,不得穿工作鞋上厕所。

  8.生产时段不得在更衣室悬挂衣物。

  9.生产过程中不得将工衣扣子解开,不得用工衣擦拭任何生产用具或身体的任何部位,不能因太热将袖子捋起超过手臂的四分之一。

  10.工作帽的松紧带弹性适宜,穿戴后使头发不外露。

  11.工作帽无破洞,帽孔紧凑密致,佩带后确保头发不扎穿帽孔,发网无异常大洞。

  12.工作帽完全罩住头发和双耳,耳朵不外露。

  13.如工作过程中工作帽脱落,应返回更衣通道重新按生产前准备要求进行规范佩带。

  14.不得在生产区域整理发网和卫生帽。

  15.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工作帽被污染,被粘上污水,油渍等污染物时以及时返回更衣室更换。

生产卫生管理制度6

  1.0目的

  确保员工的健康与个人卫生处于受控状态,以预防可能引入的生物性(如传染病等)、化学性(如化妆品等)、物理性(如饰物等)食品安全危害。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特制定本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包装材料、食品原料、生产线和成品直接接触的员工的健康、卫生控制。

  3.0职责

  3.1厂部负责编制本制度,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

  3.2办公室负责安排员工身体健康检查工作,生产科及各生产班组负责当班组工人的卫生控制工作。

  4.0程序

  4.1生产、检验及生产管理人员上岗前,须先经过卫生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公司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卫生监督员1次/月检查,填《定期卫生检查表》。凡患有下列疾病之一者,不得在食品加工车间工作:

  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源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每年检查一次,1次/月,新聘员工时。

  4.2发现工作人员因健康可能导致产品、原料污染时,应及时将可疑的健康问题汇报告卫生监督员。卫生监督员应检查工作人员有无可能污染产品、原料的受感染的伤口,填《日常卫生检查表》。每天开工前检查次。

  4.3个人卫生:

  1)食品加工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

  2)进车间前,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靴,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并洗手清洁。

  3)食品加工人员上岗后遇下述情况之一者,各班组长监视执行洗手消毒:

  上厕所之后;

  处理被污染的物品之后;

  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4)不得将手表和各种饰物及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带入车间。

  5)不得穿工作服、鞋进入厕所或离开车间。

  6)食品加工人员上岗前应洗手消毒,其工作服、工作帽应定期清洗消毒。

  7)严禁在车间内吸烟、吃食物及做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8)进入生产加工车间的其他人员(包括参观人员)均应遵守上述规定。

  车间领班上班时负责考核人员的个人卫生遵守情况,并下班时填写《日常卫生检查表》。

  5.纠正措施

  a)未及时体检的员工应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调离原工作岗位或不许上岗,未参加培训的员工应及时组织进行食品卫生相关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b)受伤者应调离原工作岗位或重新分给其不接触产品的工作。

  c)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纠正,班长或副班长应针对不符合情节影响程序采取适当措施,如上厕所之后或处理被污染的物品之后未按要求洗手消毒而进入车间作业时,报质量负责人确定处置方案。

  6.从业人员健康检查需建立相应记录,并保存两年以上。

生产卫生管理制度7

  量化分级管理是一种实行标准化操作的管理模式,从目标出发,使用科学、量化的手段进行组织体系设计和为具体工作建立标准的理论。量化分级管理作为一种较为科学的卫生管理模式和路径选择,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可操作性强,目前已在食品、公共场所等卫生监督工作中推广使用。此次编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旨在将量化分级管理的思想引入到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工作中,加强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力度,实现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由定性管理向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管理模式转变。

  一、制定原则

  1、科学性原则:纳入考评的每个指标能独立提供信息,反映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各指标既相对独立,又相互关联,使指标体系成为一个有机整体。

  2、代表性原则:考评表中选择的均是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对企业的生产和质量控制具有重大意义的指标,同时将一些对企业未来发展具有引导作用和监控作用的指标也纳入指标体系。

  3、完备性原则:整个指标体系当力求全面客观,能够反映评价对象的整体情况,以达到全面反映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量化评价的本质和评价目标。当然在满足评价要求的情况下,尽可能简化评价指标,以利于评价工作的开展。

  二、量化指标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等要求,考评表制定了六大类指标体系,分别为:卫生质量管理、从业人员卫生要求、物料和仓储要求、检验质量控制、生产区卫生管理和产品外包装。在每大类指标下又设定若干子指标,用于具体卫生要求的评价。每类指标根据不同的卫生权重指数,设定不同的分值,并细化到每个子指标中,以便于实际操作。

  三、量化评分

  1、在评价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时,可以有合理缺项,但分值需标化。

  标化分=实得的分数/该单位应得的最高总分×100

  根据标化分核定等级,具体标准如下:

  (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

  (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

  (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

  (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重新量化评定,仍低于60分者,列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黑名单,由当地卫生监督部门定期通报。

  2、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频次可参考其卫生信誉度等级确定,等级越高,监督频次越低,不同卫生信誉度等级的最低监督频次具体如下:

  (1)A级,不少于1次/年;

  (2)B级,不少于2次/年;

  (3)C级,不少于3次/年;

  (4)未评定等级生产企业,监督频次不少于1次/季,并列入重点监管黑名单。

  四、考评公示

  各辖区卫生监督机构依据《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分级量化评分标准》,每两年集中组织对当地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一次量化分级评定,凡未达到评定等级的生产企业,在规定时限完成整改后,可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主动审请一次补评。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消毒产品日常监督管理情况,每季度公示一次量化分级情况,重点列出未评定等级需加强监管的消毒产品企业名单,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评定等级自动降低一个档次:(1)企业三次受到卫生监督部门协查并查实的;

  (2)两次以上对卫生监督机构下达整改要求置之不理的;

  (3)因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消毒产品,受到《特别规定》相关条款处罚的。

  年度两次公示均列入未评定等级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对其年度综合监督意见评定为不合格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在一个许可周期内,两年综合监督意见评定为不合格的企业,卫生许可证到期后将不予延续。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三次列入未评定等级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由当地卫生监督部门组织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如其未按要求整改到位,可上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注销企业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

生产卫生管理制度8

  1、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卫生法》,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并将食品卫生许可证悬挂于醒目处。

  2、生产企业周围环境良好,25米内不得有暴露的垃圾堆、垃圾场、坑式厕所、粪池等孳生有害昆虫的场所,卫生区采取“四定”办法,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内外环境整洁。

  3、严把食品及原料采购关,采购员采购食品必须按规定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及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禁止采购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入库前要进行验收登记,食品贮存应做到分类存放,离地离墙先入先出,定期检验,及时清理;食品仓库内应防鼠、防潮,严禁存放亚硝酸盐及杀虫剂等有害有毒物质。

  5、食品加工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良好的生产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各工序连续进行,严禁往返,防止交叉污染。

  6、加工后的废弃物存放设施应密闭或带盖,存放应远离生产车间,且位于生产车间的下风向;废弃食用油脂专人管理,盛放于标有“废弃食用油脂专用”字样的密闭容器内,定期按有关规定及时清理。

  7、食品加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防止人为因素造成的食品污染。

  8、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按照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要逐批次对投产前的原材料、半成品和出厂前的成品进行检验,保证每批产品检验合格后出厂。

生产卫生管理制度9

  1.生产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合格者方能上岗。

  2.生产人员进入车间前,须穿戴整洁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口罩等防护用品后方可上岗。

  3.生产人员进入车间前要提前开紫外线灯消毒60分钟后关闭,经洗手消毒。即先用肥皂洗手,再经消毒水浸泡3-5分钟方可进行操作。

  4.包装、生产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不准长发外露,不准留长指甲、涂指甲油。

  5.生产人员严禁携带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进入生产岗位。禁止在生产区域内吸烟、吃零食不厌精、随地吐痰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生产人员要临时外出或上厕所等,必须脱去工作衣帽,待再次进入车间内需要重复上述卫生消毒程序才能上岗。

  7.生产人员班后对车间内的设备、工具、计量器具、案板必须每日进行消毒、清洗。工作完毕后,彻底清洗消毒工作场地。

生产卫生管理制度10

  1、总则

  1.1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维护企业、员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结合我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费用一般包括:安全设备设施费、安全教育培训费、隐患治理费、劳动保护费、职业病防治费、防暑降温费、应急装备与演练费、有害因素检测评价费、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安全标准化达标等项目费用。

  1.3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及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并纳入本企业年度预算。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

  3、安全费用提取

  3.1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在当年度经费预算中,列入重点编制项目,并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比例。

  3.2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当年度经费预算数额一次性提取,年终结算。费用提取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因营业收入不固定,具体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数值提取,实际使用的费用列入当月生产成本,并记入专户用于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开支。

  4、安全费用使用管理

  4.1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4.1.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安全设备设施是指安全办公室、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除尘、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护罩(网、盖)、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备设施。

  4.1.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4.1.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1.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4.1.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4.1.6防暑降温用品支出。

  4.1.7职业病防治费用支出。

  4.1.8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安全标准化达标支出

  4.1.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4.2在本制度的使用范围内,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4.3企业提取安全费用设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4.4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4.4.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由安全办公室提出计划,作出预算,报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涉及投资较大的项目报总经理批准。

  4.4.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由安全办公室提出计划,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由物资供应部门会同安全办公室一同采购:数额较大的,报总经理批准。

  4.4.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由安全办公室上报总经理后,根据实际情况据实列支。

  4.4.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等项目开支,由安全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和主管部门要求,报总经理后,据实列支。。

  4.5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依法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4.6企业利用安全费用形成的资产,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4.7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安全费用结余用于处理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前危险品生产或储存的`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所需支出。

  4.8企业由于产权转让、企业改制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的,其结余的安全费用继续按照本办法管理使用。

  4.9企业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4.10企业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遵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4.11宣传部门对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安全办公室和财务部对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符合性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内容予以及时纠正,对弄虚作假、拒绝提供相关资料或发票的项目,财务部可以拒绝支付安全费用。情节严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4.12安全办公室是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第一责任人,有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权,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财务部是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第一责任人,有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总经理有安全管理费用投入的义务,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对安全生产费用擅自挪做他用的情况,一经发现,对相关责任人子以严肃处理

  4.13财务部负责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台账,并保留相关相关费用使用票据备查。

  5、附则

  5.1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不一致时,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规定。

  5.2本制度由企业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

  5.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生产卫生管理制度11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医院全面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医院负责人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 医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单位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医院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

  第五条 医院下属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都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有站长(或室长)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管理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应根据管理部门的要求,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性管理工作。

  第六条 医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做好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完善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带头自觉遵守。

  3、落实安全目标管理工作。按时制订医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计划,通过分解目标,落实责任。组织对各部门指标完成情况和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4、组织搞好每年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特别是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5、经常深入科室指导工作。适时组织实施综合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两次以上防汛、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单项检查。

  6、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要有书面记录,一经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发出书面整改意见,要求限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实行跟踪督促。

  7、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协调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工作。

  8、帮助各科室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及时推广。

  9、向各部门通报安全生产工作及情况。

  第七条 医院下属各科室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各项安全工作指令,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落实安全措施。

  2、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就有关事项作出决定,并深入基层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3、建立健全和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与相关单位和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责任,分解控制指标,实施考核奖惩,及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4、加强安全生产机构和队伍建设,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必须与本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任务相适应,督促落实安全管理力量,开展行之有效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5、建立事故预防体系,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安全投入,推进安全生产的科技创新,做好安全评估工作,切实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

  6、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及时排查确定本部门重大事故隐患,制订整改计划,按规定完成整改任务,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

  7、严格事故统计报告,严肃查处各类事故,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及时结案,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生产卫生管理制度12

  1.个人卫生规范:

  1.1健康规范:

  1.1.1凡生产人员须持有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许可证方可上岗。

  1.1.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不能从事产品的生产工作。

  1.1.3凡受伤(主要是手部)人员不能从事接触到食品容器、原料等产品的加工工作。

  1.2着装规范:

  1.2.1进入生产区域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鞋、帽。

  1.2.2工作服纽扣要齐全,夏季时工作服纽扣允许解开领口扣,其余纽扣必须扣上,衣服上不应有其他饰物。

  1.2.3工作人员要有可替换的工作服,保证按规定时间更换或在工作期间因意外污染时的.及时更换。更换下工作服必须及时清洗干净以备替换。

  1.2.4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域必须戴好工作帽,女员工应将长发盘起,不应散露在外,工作鞋应保持清洁干净。

  1.2.5工作服不得随意穿出工作区域。

  1.2.6安全防护用具:凡从事接触到腐蚀性物品的工作时要使用安全防护具,工作完成后存放在指定地点。

  1.3装饰规范:1.3.1不允许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假指甲。

  1.3.2不允许化浓妆、使用粉质化妆品及浓烈气味的化妆品。

  1.3.3不允许佩戴手表、首饰及各种饰物。

  1.4行为规范:

  1.4.1每次上班开始工作时,如更衣、进餐、去卫生间时均应洗手。

  1.4.2每次做完不卫生的工作后,如清扫垃圾、处理废料、清理设备等,均应洗手,工作中应随时保持双手干净卫生。

  1.4.3咳嗽、打喷嚏时用手掩住口鼻,并洗手。

  1.4.4不允许在工作区域内做修指甲、梳理头发、挖耳朵、挖鼻孔等不卫生的动作。

  1.4.5禁止携带食物和其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生产区域。

  1.4.6每位员工都应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1.4.7不允许在生产区域内随地吐痰,严禁吸烟。

  1.4.8非本车间人员不允许随意进入生产区域,参观人员须有公司内人员陪同。

生产卫生管理制度13

  (一)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6.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8.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3.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5.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生产卫生管理制度14

  1、在车间工作的所有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作临时健康检查;新进厂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2、凡患有下列疾病之一者,不得在生产车间工作: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源携带者)、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品管员每天观察车间人员的身体状况,如发现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创伤,应通知生产部安排休息,直到情况解决为止。

  3、生产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服,勤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4、生产人员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如食具、雨具等)和饰物(如戒指、项链、耳环、手表等)带入车间,而应留存在指定的地点(更衣室内)。进入生产车间必须穿戴整齐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进入精加工车间与内包装间,工作人员还必须戴头套和口罩,头发不能外露。口罩、工作服和工作帽必须每天更换,清洗消毒,下班后工作鞋必须清洗干净。

  5、进入车间之前必须经过洗脚池消毒。生产期间不得随意撩起门帘,不得随意进入其他工作场所。若要进入,必须消毒,以免交叉污染。

  6、下列情况,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洗手消毒:

  1)进入车间之前;

  2)上厕所之后;

  3)处理下脚料等有可能污染在制品的东西后;

  4)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它活动之后;

  5)操作期间按要求洗手消毒,每小时洗手一次。

  7、在洗手消毒池旁边,张贴悬挂洗手消毒程序指示牌。洗手消毒必须按标准的程序操作,即:清水洗手——清洁剂洗手——清水冲洗——用50 ppm的.次氯酸钠浸泡30秒钟——清水冲洗——干手

  8、走出车间、上厕所之前,必须脱下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头套和口罩等生产用品。

  9、严禁在车间内吃食物、吸烟,不得随地吐痰、抠鼻涕。

  10、上完厕所后要立即冲水。

  11、更衣室内,衣服鞋帽等必须按规定摆放整齐,废弃物必须放进垃圾桶。

  12、非生产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生产车间。凡需要进入车间的非生产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必须经过洗脚池消毒。

  13、班前、班后或生产期间必要时,生产车间的设备、工器具、工作台,必须清洗或消毒。

  14、设备、工器具、工作台用清洁剂处理后,必须用清水彻底清洗干净。

  15、生产期间,下脚料、废物等必须放入专门器具,不得乱丢乱弃。

  16、所有在制品、包装物必须离地放置,不能直接放在地面上。

  17、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用具容器必须分开,不得串用,不得直接放在地面上。

  18、工器具与地面的卫生清洁用具必须分开,不得串用。

  19、班后工器具必须放在指定地点,摆放整齐。

生产卫生管理制度15

  1 目的

  为规范洁净厂房各区域的卫生管理和保证生产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车间的洁净室卫生清理、维护和管理工作。

  3 职责

  3.1生产操作员:负责按规程进行操作;

  3.2生产部主管:负责按本规程对班组人员进行落实;

  3.3生产部经理:负责主管相关人员的培训、通知、调配等相关事宜;

  3.4 IPQA:负责现场对洁净区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发现不合格现象应立即责令整改,拒绝整改的需向上级部门反馈;

  3.5 实验室:负责清洁剂浓度的检测,并监督填写清洁剂配置记录;车间人员手,沉降菌的取样、检测及结果反馈;

  4 内容

  4.1环境卫生管理

  洁净区卫生除必须达到一般生产区卫生管理规程的全部要求以外,还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4.1.1洁净区内所有的建筑物表面平整光滑、无裂缝,无颗粒物脱落,并能够耐受清洗和消毒;

  4.1.2洁净区所有门锁装置应完好,房间两边的门不能同时打开;

  4.1.3工作时,房门必须关闭,尽量减少出入次数,出入随手关门,保持封闭状态;

  4.1.4洁净区内进行各种操作活动要稳、准、轻,不做与工作无关的动作,各种活动(操作)应限制在最低限度;

  4.1.5不必要的物品不允许通过缓冲间带入洁净区。所用各种器具、容器、设备、工具需用不发尘的材料制作,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清洁后方可放入洁净区;

  4.1.6应尽量减少使用不易清洗的凹陷或凸出的壁架和设备;

  4.1.7洁净区内不得使用脱落纤维和微粒的清洁用品及清洁工具。清洁工具易清洗、干燥,摆放在清洁室内的洁具架上,并限定使用区域。清洁剂、消毒液应替换使用,以免微生物产生耐药性;

  4.1.8记录用纸、笔需经洁净后方可带入洁净区。所用纸笔不发尘,不能用铅笔、橡皮、钢笔,而应用签字笔;

  4.1.9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按《废弃物处理规程》相关程序进行;

  4.1.10洁净区空调宜连续运行,工作间歇时空调应做值班运行,保持室内正压,并防止室内结露;

  4.1.11洁净区每天必须有足够的时间用于清洁。更换品种要保证有足够的时间间歇,清场、清洁。

  4.2工艺卫生管理

  4.2.1原辅料卫生:

  4.2.1.1进入洁净区的原辅材料、内包装材料、容器及工具均需在除去外包装,需灭菌的耗材及容器应灭菌后经缓冲间进入洁净区;

  4.2.1.2洁净区内操作现场不能存放多余的物料及与生产无关的.物料;

  4.2.1.3洁净区内的原辅料、内包装材料、容器、工具必须定置放在不影响或者少影响气流的位置。

  4.3生产过程卫生

  4.3.1洁净区的清洁一般必须在工艺操作结束后进行,如有必要,应在生产前再次进行清洁;

  4.3.2不同区域人员之间不能相互串岗;

  4.3.3对于进出洁净区人员要严格控制和监督,维修人员应在生产操作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生产无关的人员,须经生产经理批准后方可进入洁净区;

  4.3.4不允许未穿洁净服或剧烈活动后的人员进入洁净区。洁净室内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动作要稳、轻、少,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活动和交谈,以免造成过多的积尘、产尘及空气污染;

  4.3.5更换高效过滤器品种或每日工作结束后必须将地板、台面、工具擦拭干净。使用过的容器、器具按规定清洗。

  4.4设备卫生管理

  4.4.1洁净区使用的设备容器、管路在进行清洁后,还必须用相应级别水冲洗干净;

  4.4.2设备应用不掉纤维的无纺布进行清洗;

  4.4.3缓冲间二门不能同时打开,防止非洁净空气对洁净空气的污染。

  4.5个人卫生管理

  4.5.1人员要求

  4.5.1.1只有经批准并受到专门训练的人员才允许进入本区。进出洁净间的人员,包括生产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管理人员、质量保证人员及参观人员;

  4.5.1.2直接接触产品的生产人员除符合一般生产区个人卫生要求以外,不能有皮肤病以及其它有可能污染或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

  4.5.2卫生规定

  4.5.2.1工作服、工作鞋;

  (1)进入本区的所有人员必须穿车间提供的防尘、无静电连体清洁工作服、工作鞋。该工作服、工作鞋是用不起毛的织物制成;

  (2)个人外衣应放在私人物品暂存柜,洁净工作服放在更衣间内,不可混淆存放地点;

  (3)保持一般生产区工作服、鞋干净、整洁;洁净区洁净服每班清洗消毒一次;

  (4)需清洗的洁净工作服放入更衣间内的特定位置中,由专人收集在洗涤间内进行洗涤;

  4.5.2.2手的卫生;

  (1)保持手的卫生,不应有可见的创口。修剪指甲,并保持清洁。不得染指甲和使用其它的化妆品;

  (2)进入洁净工作区之前须彻底洗手;

  (3)手在清洁以后,不再做与工作无关的动作,不再接触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4)直接接触原材料、半成品、内包装材料时应戴乳胶手套。

  4.5.2.3其它卫生规则;

  (1)本区内不准戴手表和装饰品或化妆;

  (2)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洁净区内;

  (3)洁净区内不能喝饮料、吃东西、吸烟等;

  (4)人员只有在脱换工作服、换鞋条件下方可离开本区,严禁穿着洁净工作服和工作鞋走出本区域外。

  4.5.2.4禁止携入洁净区的物品:

  (1)未按规定进行净化的物料、容器、工具、仪器等;

  (2)未确定为低发尘性的记录、笔记用纸。

  4.6清洁操作管理

  4.6.1清扫范围:

  (1)日清洁:设备台面、机台外表面、工作台、地面;

  (2)周清洁:墙壁、门窗、推车、胶凳、工作椅、工作柜;

  (3)每月清洁及年度清洁:天花胶板及日清洁和周清洁内容。

  4.6.2清洁用品:纸质无尘布、布质无尘布、75%酒精、0.01%新洁尔灭水溶液、拭镜纸、拖把等;

  4.6.3清洁周期和时间规定

  (1)每次交接班前要进行卫生打扫;

  (2)每周清洁可在一周内陆续做完指定的区域范围的清洁工作;

  (3)每月清洁及年度清洁应在下次生产前进行,对产品应采取防尘防护措施。

  4.6.4清洁方法

  (1)机台外表面:使用无尘布(布质)清洁;

  (2)地面:先用专用工具将碎末物体清扫干净,再用清洁剂侵泡后的微湿拖把将洁净间清洁干净,拖把不能够到的区域,用微湿无尘抹布沾清洁剂清洁。用完后的工具清洗干净后烘干放回原位。清洁剂采用75%酒精和0.01%新洁尔灭溶液,每周交替使用;

  (3)其它:无尘布(纸质)做清洁。

  4.6.5卫生巡检规定

  (1)巡检频次:生产主管对洁净间每班操作前进行卫生检查;

  (2)检查方式:用沾酒精的无尘纸进行擦拭,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

  (3)检验标准:使用无尘纸进行擦拭检查点后,应无肉眼可见的颗粒和脏污;

  (4)抽检频次:每周不定期对人员手、洁净区和生产区进行卫生抽查,并填写检验报告,如发现有不合格现象,应加大抽样频次每天抽检,直至结果连续3天正常为止。

  4.6.6卫生检查不合格处理的规定

  (1)当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未按规定方式进行清洁时,立即提出重新清洁的

  要求;

  (2)卫生不合格责任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卫生改善工作,在半小时之后按照原标准进行检查,仍不合格时按上一条执行,直至检查合格为止;

  (3)更换产品或生产前的清洁后检查,应该由品管部相关人员进行检查,并确认签名、签日期。

  4.7 抽检

  实验室人员需每天上班后2小时实采用棉签擦拭法对洁净区人员进行人员手微生物的检验,每周需做洁净区域各房间沉降菌的检测。 5 相关文件

  《生产区卫生奖惩制度》、《废弃物处理规程》 6 表格及附件

  《车间巡查记录表》 《人员手微生物检验记录》 《洁净区沉降菌检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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