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时间:2025-12-02 00:10:03 好文

(精)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1

  一、为增强全体员工的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调动员工以公司为家的积极性,促进经营业务的长足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奖惩的范围履盖公司所有岗位和人员,奖惩措施将采取精神和经济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推开。拟采取“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办法,在定岗定责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和完善。

  三、考核内容相同的多岗位考核办法。

  (一)未按规定填写传递单据,每次对当事人罚款10元。

  (二)工作责任区卫生不合格,每次对当事人罚款10元。

  (三)未请假不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每次对当事人罚款10元

  (四)所负责的.设施、设备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按原价赔偿10—50%(如:电脑、检测仪器等)。

  (五)对“不合格品”的信息未及时传递或违反有关规定,致使其流入市场,依据情节轻重、造成的影响及损失情况,按质量事故管理办法对有关部门做出相应的处理。

  (六)违反退货管理规定,每人次罚款20-30元。

  四、具体岗位考核办法:

  (一)采购人员:

  1、从非法渠道进货的,对当事人给予辞退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2、向供应商索取资料不全的,每次对当事人罚款20元;

  3、假劣品损失由经办人赔偿10—50%;

  4、未及时签订购销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的,每次对当事人罚款50元。部门负责任人作出相应的处理。

  (二)质量验收人员

  1、未按质量验收(规定)开展工作,应在验收过程中可以杜绝的质量问题,而未能发现的,对当事人处每个品种100元罚款;

  如造成损失,由当事人赔偿50%;

  2、未及时验收,对当事人处每个品种10元罚款;

  3、验收记录填写不规范,扣5元;

  4、未在验收凭证上签字,一次扣2-5元。

  (三)质量管理人员

  1、在验收、养护中发现有质量问题应抽送检验而未抽样检验的,对当事人处每个品种20元罚款;

  2、将未验收的商品进行入库,每次对当事人罚款20元;

  3、未按规定堆码货物、倒置、批号混放,对当事人处每个品种10元的罚款;

  4、保管不善而造成变质或野蛮装运造成损坏,由责任人赔偿10—50%;

  5、发货出现差错的,由当事人赔偿损失的50%;

  6、在发货单上未签全名的,对当事人处每单2-5元罚款;

  7、未按批号发货,或没做到“先产先出、近期先出”,造成批号积压,对当事人处每个品种20元罚款;

  (五)养护员

  1、未按制度规定做好养护检查,扣罚每个品种5元,

  2、未按规定做温湿度记录,或温湿度超标未采取措施的,每次对当事人处10元罚款;

  3、对近效期商品未及时进行催销的,造成过期失效按损失的50%赔偿。

  (六)复核员

  1、复核员必须在发货凭证上签名,否则,对当事人处每张凭证5元的罚款;

  2、对发货差错未复核纠正,由当事人赔偿损失的50%。

  (七)销售员

  1、将商品销给不具备合法资格的客户,公司对销售员作辞退处理,并向其追究造成的损失;

  2、未及时收取客户证照,每次对当事人罚款50元;

  3、未及时反馈客户意见的,对当事人处每次20元罚款;

  4、不按销售规定,开错票、低价开票,由当事人全额赔偿损失。

  (八)办公室:未及时组织质量培训,健康检查,每次对当事人扣罚30元。

  (九)财会人员:入库凭证无质量验收人员的签名而承付货款的,每次对当事人罚款50元,由此造成损失的,有经办人赔偿50%。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2

  一、保管人员应熟悉医疗器械质量性能和储存要求,实行分区分类管理。

  二、保持库房整洁,堆垛牢固、美观,规范操作,怕压医疗器械应控制堆放高度,对因保管不善而造成医疗器械损坏的事故负具体责任。

  三、配合养护人员进行库房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

  四、购进医疗器械入库,凭验收员签章的入库凭证收货;

  医疗器械出库时,认真贯彻“近效期先出”、“先产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凭销售清单发至发货区,发现包装破损、过期失效或其他质量异常情况立即停止发货并及时报质管部处理。

  五、对库存医疗器械的色标管理负具体责任。

  六、每月底对库存医疗器械进行一次电脑帐、货盘存,保持电脑帐、货物准确一致。

  七、销货退回医疗器械经验收合格的,清点后重新入库,并做好记录。

  八、对过期失效等不合格医疗器械必须放入不合格医疗器械区。负责对不合格医疗器械进行有效控制。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3

  1、各种检查设备要保持正常运行,符合灵敏度标准。

  2、熟悉各种设备操作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检查。检查前要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临床诊断。

  3、描记的各项数据要准确无误。疑难少见病例要请示上级医师,坚持请示汇报制度。

  4、检查报告单记录要求字迹清楚,项目齐全,诊断准确,主次有序。

  5、应有具备执业资格并已注册的医师签发

  报告单。

  6、建立健全心电图报告结果登记制度,各项资料记录齐全。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4

  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入库医疗器械质量完好,数量准确,特制定本制度;

  二、验收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医疗器械法律及专业知识;

  三、医疗器械验收员应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对照商品和送货凭证,进行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产品注册证号、数量等的核对。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标示模糊等问题,不得入库,并上报药剂科。

  四、进口医疗器械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进口医疗器械验收,供货单位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的原印《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等的复印件。

  1、核对进口医疗器械包装、标签、说明书,是否用使用中文;

  2、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是否与产品注册证书规定一致;

  3、说明书的.适用范围是否符合注册证中规定的适用范围;

  4、产品商品名的标注是否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包装标示管理规定》;

  5、标签和包装标示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注册产品标准的规定。

  6、对有特殊储运要求的医疗器械还应当核实储运条件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和标签标示的要求,并索要运输在途温度记录小票,由运输员、收货员签字确认。

  五、验收首购品种应有首批到货同批号的医疗器械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

  六、外包装上应标明生产许可证号及产品注册证号;包装箱内没有合格证的医疗器械一律不得收货。

  七、对与验收内容不相符的,验收员有权拒收,填写‘拒收通知单’,对质量有疑问的填写‘质量复检通知单’,报告药剂科确认,必要的时候送相关的检测部门进行检测;确认为内在质量不合格的按照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进行处理,为外在质量不合格的由验收员通知药剂科与供货单位联系退换货事宜。

  八、入库商品应先入待验区,待验品未经验收不得取消待验入库,更不得使用。

  九、入库时注意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不得入库。

  十、经检查不符合质量标准及有疑问的医疗器械,应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并立即书面报告科主任进行处理。未作出决定性处理意见之前,不得取消标记,更不得销售。

  十一、验收完毕,做好医疗器械入库验收记录。入库验收记录必须记载:验收日期、供货单位、验收数量、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商、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产品注册号、质量情况、验收人等。医疗器械入库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或使用期限终止后2年。大型医疗器械进化查验记录应当保存至医疗器械规定使用期限届满后5年或者使用终止后5年;植入性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应该永久保存。

  十二、验收工作必须要求及时,尤其是进口设备,必须掌握合同验收与索赔期限,以免因验收不及时造成损失。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5

  一、销货退回的医疗器械由验收员凭业务部开具的`退货凭证收货,并将退货存放于退货区。

  二、验收人员按正常的购进验收程序进行验收后,做好“销货退回医疗器械入库验收记录”,(记录内容:验收日期、退货单位、品名、规格、型号、注册号、生产厂商、批号、有效期、数量、质量情况、经手人等)。

  三、退回医疗器械与原发货记录相符的,报业务部办理冲退;

  不符的要通过业务经理及质管部处理。

  四、销货退回医疗器械内外包装有破损或有污染,不能入库销售,采购员应根据质管部门意见及时与供货方联系或作其它处理。

  五、判定为不合格医疗器械,应报质管部进行确认后,将医疗器械移入不合格品区存放,并按不合格品程序处理。

  六、非质量问题且内外包装完好退货,经验收合格后,按采购医疗器械办理入库手续后方可继续销售。

  七、购进医疗器械退货(即采购退出)由采购员和供货方联系并同意后办理退货手续。

  八、医疗器械退回、退出均应办理交结手续,认真做好退货的有关记录,按要求保存退货记录。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6

  医疗器械使用前质量检查制度为了加强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产品的安全、有效,在医疗器械使用前,严格遵循医疗器械使用前质量检查制度。

  一、医院采购医疗器械,要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的要求进行索证。凡证件不齐者,一律不予投入临床使用。

  二、医疗器械投入使用前,必须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标签标识,建立真实完整的`记录,记录应包括供货单位、产品名称、生产厂商、生产许可证、注册证号、规格型号、产品批号(编号)、生产日期(灭菌日期)、有效期、购进数量、购进日期、验收结论、验收人签名等。

  三、根据采购计划、进货发票或送货单,对产品名称、生产厂商、生产许可证、注册证号、规格(型号)、批号(编号)、生产日期(灭菌日期)、有效期、供货单位、数量、日期等逐项核对、清点。如有不相符或破损应及时做好记录,严禁投入临床使用。

  四、医疗器材投入使用前要进行严格的检查。其中:

  1、外包装检查:包装、密封等是否牢固;外包装上的中文标识是否符合要求;包装注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准文号、规格型号、批号(编号)、生产日期(灭菌日期)、有效期等是否清晰齐全;有关特定储运图示及使用的包装标志是否清晰。不合格的,不予投入临床使用。

  2、内包装检查:医疗器械内包装应完整、无破损、无污染、无变形、封口应严密。不合格的,不予投入临床使用。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7

  1、目的

  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问题,提高本公司的信誉。

  2、依据

  本制度依据《湖南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和本公司有关制度制订。

  3、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从事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各部门。

  4、内容

  4.1应从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商品,认真检查“证,照”的合法性、有效性,防止假冒,并妥善保存盖有供货单位公章的资质证件复印件。

  4.2在购进医疗器械时要选择合法的供货单位,并收集供货单位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

  4.3购进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的'产品,收集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相关的产品标准的质量合格证明。

  4.4购进首营商品,需经质量部门审核合格后,经经理签字方可进货。

  4.5不得购进未注册的医疗器械,不得购进无法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淘汰的医疗器械。

  4.6购进医疗器械应向供应厂商索取合法的票据,购进管理要有完整的购进档案,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记录购进日期、供货单位、购进数量、产品名称、生产单位、型号规格、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及经办人、质量验收人员签字等内容,购进记录应真实、完整。做到票据、账卡、货物相符,记录按规定妥善保存。

  4.7效期商品进货,严格按照“勤进快销,供需平稳,经营有序”的原则,防止库存积压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8每年对购进情况进行质量评审。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8

  为了规范药械质量管理,减少药械质量事故发生,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健全药品质量信息特制定本制度。

  1、药房设立不合格区,对过期、失效、变质、破损等不合格药械应集中存放在不合格区内。

  2、不合格区应有独立容器或区域,并有红色标识。

  3、对验收中发现的假药、劣药、无注册证医疗器械的,应就地封存,并于24小时内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处理。

  4、对不合格药械应登记不合格药械台帐,并定期进行销毁报损处理。

  5、由于对药械管理不善,致使不合格药械仍旧使用,造成危害事故的,应在24小时内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6、对造成事故的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后果特别严重的'负法律责任。

  7、发生事故后应认真分析,采取预防改正措施,严防事故的再次发生。

  8、本制度由验收员、养护员、保管员、调配人员负责执行。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9

  一、领导和动员全体员工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在“合法经营、质量为本”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经营管理。对公司所经营医疗器械的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合理设置并领导质量组织机构,保证其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其质量把关职能,支持其合理意见和要求,提供并保证其必要的'质量活动经费。

  三、表彰和奖励在质量管理工作中作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批评和处罚造成质量事故的有关部门和人员。

  四、正确处理质量与经营的关系。

  五、重视客户意见和投诉处理,主持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和重大质量问题的解决和质量改进。

  六、创造必要的物质、技术条件,使之与经营的质量要求相适应。

  七、签发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10

  一、组织本部门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有关方针政策和质量管理制度。

  二、负责搞好库容、库貌、环境卫生,注意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霉变。

  三、监督医疗器械分类储存,坚持“近期先出”、“先产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根据季节变化,采取必要的.养护措施。

  四、督促指导养护、保管员严把入库、在库养护、出库关,对把关不严造成的后果负具体领导责任。

  五、指导养护员、保管员日常的工作。协助对本部门员工的岗位培训工作。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11

  一、树立“合法经营、质量为本”的观念,负责公司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负责公司各部门质量管理工作。

  二、对本公司各部门进行不定期巡查,发现质量管理方面违章行为当场制止。

  三、负责指导和监督医疗器械保管,养护和运输中的质量工作 。

  四、规范各种质量台帐和记录,汇总质量情况,负责对上报的质量问题进行复查,确认处理。

  五、负责建立医疗器械产品档案。

  六、负责处理医疗器械质量查询,做好医疗器械质量查询记录。对客户反映的质量问题填写“质量查询登记表”,及时查出原因,迅速予以答复解决,并按整理查询情况报送质量和业务部门。做到件件有交待,桩桩有答复,并协助研究整改措施。

  七、配合业务部门做好用户访问工作,广泛收集用户对医疗器械质量、工作质量、服务质量的评价意见并分析处理,做好访问记录,建立用户访问档案。

  八、负责不合格医疗器械报损前的复核及报废医疗器械处理过程的.监督工作,做好不合格医疗器械相关记录。

  九、负责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信息的处理及报告工作。

  十、负责收集和分析医疗器械质量信息,并作好信息反馈工作。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12

  企业负责人职责

  一、领导和动员全体员工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在“合法经营、质量为本”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经营管理。对公司所经营医疗器械的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合理设置并领导质量组织机构,保证其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其质量把关职能,支持其合理意见和要求,提供并保证其必要的质量活动经费。

  三、表彰和奖励在质量管理工作中作出成绩的员工,批评和处罚造成质量事故的人员。

  四、正确处理质量与经营的关系。

  五、重视客户意见和投诉处理,主持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和重大质量问题的解决和质量改进。

  六、创造必要的物质、技术条件,使之与经营的质量要求相适应。

  七、签发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质量管理人员职责

  一、全面负责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对本企业经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调,有效实施质量否决权。确保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二、负责对供货企业质量审核。

  三、负责开展对单位职工产品品质量管理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

  四、负责指导和监督医疗器械验收、保管、养护中的质量工作。

  五、对不合格医疗器械进行控制性管理,负责不合格医疗器械报损前的审核及报损、销毁医疗器械处理的监督工作,监督做好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相关记录。

  六、负责种类质量记录、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保证各项质量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七、负责产品不良反应信息的处理及报告工作。

  八、定期检查配送中心(门店)的环境及人员卫生情况,组织员工定期接受健康检查。

  验收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按照法定现行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企业购入的医疗器械进行逐批验收,验收合格的准许入库销售,不合格的不得入库销售。

  二、验收医疗器械质量应检查以下内容:

  1、由生产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签发的加盖企业原印章的医疗器械检验合格证;对于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应向原生产企业索取按批次的检验报告书,加盖企业红色印章,必要时,也可以抽样送检验部门检验。

  2、重点验收产品的标识,外观质量和包装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对验收合格品应当做好验收记录;对于不合格品必须拒收,经审核后,放入不合格区。

  三、对顾客退回的`医疗器械产品,进行核实性验收,首先查阅销售记录,核对原销售产品的生产批号、注册证号、数量等是否与进货及记录相符,单独存放在退货区内,经验证合格后,方可放入合格区内。

  四、验收中发现质量变化情况,及时进行系统锁定并上报质管部。

  五、必须购进经过注册(备案)、有合格证明的医疗器械产品,收集并保存所经营产品的注册证、备案表的复印件及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有效版本。同时做好购进记录,记录保存至产品有效期满后二年;无有效期的,不得少于5年备查。

  六、对购进进口产品,应有中文标识及产品说明书,并经国家食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合法证明文件(注册证)。购进首次进口的医疗器械,应该向国家食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局提供该产品的说明书、质量标准、检验方法等有关资料和样品以及出口国(地区)批准生产销售及证明文件。

  七、不得从无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医疗器械。

  八、不得购进未经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及国家食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医疗器械。

  九、购进医疗器械必须有合法的原始票据、凭证和购进记录,认真填写购进医疗器械记录,做到票、帐、物相符。

  十、购进医疗器械各种原始票据、凭证、合同、协议书、记录等必须建立档案,妥善保存五年。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13

  (一)物资供应应急保障

  1、国家规定的工作以外时间、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

  (1)因国家规定双休日及节假日期间全国各行各业均放假,因此临床临时短缺的应急医疗器械只能依靠各科室及医疗设备科库存备用物资。各临床科室应根据本学科专科特点,就可能发生节假日应急短缺的`物资列出清单(区分科室备存和医院备存),报上级主管部门(医务科、护理部)审核,报院领导批准。

  (2)医疗设备科根据医院批准的上述清单,进行采购备存。医疗设备科在医院总值班和医院通讯上留有联系电话,遇紧急情况时,临床科室可通过医院总值班通知或直接通知有关人员开库领取。

  (3)对于抢救情况发生概率高的临床科室,应长期备有用于抢救的医疗器械物资。使用科室要定期检查这类物资的有效状况。

  2、上级发出重大疫情通知

  (1)当医院收到上级机构发出重大疫情通知后,院医务科应根据疫情状况及时通知医疗设备科,以便在最短时间内做好应急物资准备。

  (2)在整个疫情期间,医疗设备科负责人、采购员、仓库管理员每天24小时必须开通联系电话。

  (二)工程技术应急保障

  1、国家规定的工作以外时间、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

  (1)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工程技术保障部实行全年每天24小时值班制,临床科室遇有紧急情况可通过医院传达室通知值班工程师。

  (2)对于国家规定的三次长假期间,在放假前48小时,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工程技术保障部应将《值班人员表》送达院医务科和传达室。值班工程师在接到报修电话后10分钟内必须响应。

  (3)值班工程师如遇到无法排除故障情况,应及时与其负责人进行报告,相关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在最短时间内给与支持。

  2、上级发出重大疫情通知

  (1)当收到上级部门发出重大疫情通知后,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工程技术保障部实行全天24小时两人值班,该部负责人在收到通知后立即制出《值班人员表》送达院医务科和传达室。

  (2)在整个疫情期间,医疗设备科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值班工程师每天24小时必须开通联系电话。并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14

  1.管库人员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500元以下器械的筹划、供应、管理工作,做医疗保健抢救器材的'供应。

  2.按照医院规定,及时、正确地执行各项登记、统计、预算和报表。经常和科室保持联系,解决存在的问题。

  3.对消耗物品一季度盘点一次,半消耗物品(金属)半年核对账物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检查,保证账物相符。

  4.每月5~25日发放常用器材。发货时以各科请领数为基础,按库存情况,在不影响各科正常工作情况下,酌情增减。一般情况不补发,补发报据货源情况,如手套、缝线、*光胶片等,到货后便及时通知领取。

  5.库房管理人员根据当月和各科填写的请领单及库存情况认真填写采购单,书写要清楚正确。如品名、规格、数量,特殊的要写清厂家,经查对后每月30日前交采购人员执行。

  6.按入库凭证及时验收核对入库、归位。应按有效期远近存放,并在入库单上签字方可生效。若有问题(质量等)在二日内向采购人员提出,由采购人员对外交涉。

  7.常用器械库要有三个月st存量、急救器材r:存半年量。若有短缺要多方联系,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特殊情况及时上报,避免影响抢救工作。

  8.对库存器材要妥善保管,经常检查,定期清仓,随时掌握数量、质量情况。发现近效期药品提前三个月上报,提出处理意见,解决后向院汇报处理结果。

  9.对收旧、报废物品要根据修理人员填写报废单方可报废或换发。科室需增加基数时应写报告,经领导指示后方可增补发放。

  10.管库人员每月要争取1~2次到医药公司等单位了解市场信息、了解新品种,为临床提供市场情况。

  11.年终填写原、收、付、存表,详细对账、盘库。对照上一年原、收、付、存表写出小结。

  12.保持库房整洁,保证阵物安全,存放有序。管库人员不得向外泄露物资库存情况。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许存放私人物品,禁止库房内吸烟和存放易燃物品。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15

  一、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1)为了确保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保证诊断试剂的购进质量,把好诊断试剂购进质量关,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首营企业”指与本企业首次发生诊断试剂供需关系的诊断试剂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首营品种”指本企业向某一诊断试剂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诊断试剂,包括诊断试剂的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等。

  (3)审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必备资料:

  ①首营企业的审核要求必须提供加盖首营企业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并有诊断试剂的生产、经营范围;诊断试剂销售人员须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诊断试剂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还应提供首营企业质量认证情况的有关证明;

  ②购进首营品种时,应提供加盖生产单位原印章的合法证复印件;诊断试剂质量标准、诊断试剂生产批准证明文件;首营品种的诊断试剂出厂检验报告书;诊断试剂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价格批文等。

  (4)购进首次经营诊断试剂或准备与首营企业开展业务关系时,业务部门应详细填写“首营品种(企业)审批表”,连同本制度第(3)款规定的资料及样品报质量管理部。

  (5)质量管理部对业务部门填报的“首营品种(企业)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和样品进行审核后,报企业负责人(或分管质量负责人)审批;

  (6)首营品种及首营企业的审核以资料的审核为主,对首营企业的审核如依据所报送的资料无法做出准确的判断时,业务部门应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首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由质量管理部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再上报审核批。

  (7)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必须经质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往来并购进诊断试剂。

  (8)首营品种与首营企业的审批原则上应在当天完成审核。

  (9)质量管理部将审核批准的“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及报批资料等存档备查。

  (10)有关部门应相互协调、配合、确保审批工作的有效执行。

  二、诊断试剂购进管理制度

  (1)为认真贯彻执行《产品质量法》、《计量法》、《合同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把业务经营质量关,确保依法经营并保证诊断试剂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严格执行本企业进货质量控制程序\的规定,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选题第一\的原则。

  ①在采购诊断试剂时应选择合格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应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②诊断试剂采购应制定计划,并有质量管理机构人员参加;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

  ③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注明各自质量责任的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有效期;

  ④购进诊断试剂应开具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物相符。票据和记录应按规定妥善保管。

  (3)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应按本企业首营企业、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的规定办理有关审核手续。

  (4)规定签转购进诊断试剂付款凭证。付款凭证应由验收人员验收合格签章后方能签转财务部门,协助处理质量问题。

  (5)进货人员应定期与供货方联系,或到供货方实地了解、考察质量情况,配合质量管理部共同做好诊断试剂质量管理工作,协助处理质量问题。

  (6)凡经质量管理部门检查或接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知和不合格、过期失效、变质的诊断试剂,一律不得开票销售,已销售的应及时通知收回。需报损的`诊断试剂,应按企业不合格诊断试剂质量管理程序\的规定进行。

  (7)业务人员应及时了解诊断试剂库结构情况,合理制定业务购进计划,在保证满足市场需求的前提下,避免诊断试剂因积压、过期失效或滞销造成的损失。

  三、诊断试剂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1)为确保购进诊断试剂的质量,把好诊断试剂的入库质量关,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诊断试剂质量验由质量管理机构的专职质量验收人员负责,质量验收员应具有检验学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经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验收员应对照随货单据及业务部门(或仓储部门)发出的入库质量验收通知单,按照诊断试剂验收程序对到货品进行逐批验收。特殊管理诊断试剂和贵重诊断试剂应实行双人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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