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5-12-01 16:23:58 好文 我要投稿

(精华)校园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华)校园安全管理制度15篇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证正常的教学、学习和生活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教职工、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区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校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校区消防安全管理。主管校长为校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分管安全的保卫负责人为校区消防安全管理人。由学校教职员工组成义务消防队。

  2、要做好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及维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

  3、各楼房的楼道和楼道口要保持安全通道畅通。教室及电教机房,前后门要开启自如。

  4、学生严禁带打发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5、校内各室内,不准乱拉电线,不准用电热棒烧开水,禁用电炉等电器。

  6、电器产品的购置,应选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产品,安装由专人负责,非专业人员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和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各电器设备房要做好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7、定期组织师生员工熟悉消防设备及器材的使用方法,定期组织灭火疏散演练,做到万无一失。

  二、教学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领导小组每月要检查学校教学楼的线路,发现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解决。

  2、增设消防设施,配齐配全教学楼的.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

  3、禁止在办公室、门卫值班室、活动室、教室等场所,使用电炉和其他不合格的电器。

  4、各办公室、活动室、教室等场所,老师下班后,要做到及时将灯,电扇,饮水机,空调,电脑等电源关闭。

  5、一旦发现火灾事故,立即拨打“119”,要严密组织师生疏散,确保师生安全,尽最大的力量减少财产损失。

  6、如出现火灾事故,及时报告主管教育部门和上级领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处以重罚或进行刑事处罚。

  三、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要做好食堂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及维修工作。食堂内应按标准配备灭火器,每点配置数量不少于2具;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备。

  2、不得随意抽烟,点蜡烛,严禁工作人员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3、食堂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液化气等燃气,并熟悉火灾情况下的灭火处置程序。

  4、严禁烟火,不准将易燃品,易爆物品放置室内。工作人员下班时,要切断电源。并时时注意。

  5、食堂工作人员要切实提高防火意识,做到人到点火,火灭走人。

  四、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2、宿舍楼内每层设置两个灭火器存放点,每点配置数量不少于2具。

  3、严禁占用疏散通道。

  4、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5、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6、严禁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7、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热设备。

  8、学生宿舍内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除照明外的其他电器。

  五、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1、学校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部位人员以及全校师生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消防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9)防火巡查情况;

  (10)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2、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3、学校应当每年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并对灭火器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学校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2、学校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2

  校园网络中心是校园网络的心脏,其关系到校园网能否正常运行。为了确保校园网中心机房的安全,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进出中心机房管理:非中心机房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中心机房;危险品及可燃品不得进入机房。

  二、服务器运行管理:工作人员可根据需要启动或关闭服务器系统;监视并记录服务器系统运行情况,特别是出现的异常情况;监视电压、电流、湿温度等

  环境条件;监视运行的作业和信息传输情况;建立服务器运行情况登记制度。

  三、服务器远程操作管理:为了确保中心机房的安全,逐步实现网管人员对服务器的远程操作;

  四、服务器口令管理:定期更换服务器口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泄漏口令。

  五、特权及特权程序的管理:不得将系统特权授予普通用户,不得随意转给他人;对过期用户应及时收回所授予的权力。

  六、重要数据的输入及修改管理。重要数据不得外泄,重要数据的输入及修改应有专人来完成。

  七、重要数据的打印输出及外存介质的`管理。打印输出及外存介质应存放在安全的地方。

  八、网络及其通讯设备的安全管理。网管人员在工作时,应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规程。

  九、服务器安装软件的管理:服务器上不使用外来的光盘与软盘,不装与校园网运行无关的盗版软件。对服务器正常运行所需软件,最好先在其它机器上进行安全运行验证。

  十、中心机房内不抽烟、不会客、不做与网络安全运行与维护无关的事情。机房的设备与软件不允许随便外借。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3

  为保证学校财产及师生人身安全,使学校教学秩序、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进行,消除校内不安全隐患,特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一、日查

  1.班级安全由班主任负责管理,有专人检查班级水、电、门窗等的安全状况。每周一上交前一周的安全周报表到安全办。

  2.楼层值日教师值日当天负责检查该楼层的安全隐患及学生安全违纪情况,督促班级做好班级安全管理工作。

  3.值日行政值日当天负责检查校园周边及校园内的'安全状况,全面管理检查监督当天的校园安全。

  4.学校保安要依《xx学校保安工作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安全检查工作。每天认真检查学校安全隐患,出入的外来人员和车辆,放学后检查各教室、功能室、办公室的门窗、水电是否关闭。

  5.学校总务处必须每天安排人员检查学校食堂安全。

  二、周查

  1.每周安全办要不定期检查值日教师是否按时到岗且认真负责,检查学校保安是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学校保安每周五放学后要认真细致检查校园各教室、功能室、办公室的安全状况。

  三、假期安全检查

  1.假期实行教师值班制度,值班教师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检查与监督。

  2.放假前一天放学后,学校行政会同保安队长要对学校进行全面的安全巡视和检查。

  四、对学校不同活动场所和活动器材、活动过程的安全由活动组织者负责,相关部门负责人或行政领导负责检查督促。

  五、对安全检查情况,相关人员要作好记录,并及时上报,甚至提出整改意见。

  六、学校对安全督促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或不负责任的行为,将依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4

  校园网主要为我校师生员工教学、科研、管理等信息交流服务。我校校园网的管理及使用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达到安全、稳定、高效的目的。为了保证校园网的正常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校园网中的计算机设备使用对象为教职员工和全体学生。

  二、校园网的使用及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规矩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利用网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黄色的信息。不得向学校、单位或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性的文件和商业广告。在使用因特网接入时,应遵守INTERNET的'国际惯例和我国的有关政策,自觉不看、不传、不信各种“黄、毒、赌”及其他不良信息。

  三、任何人不得在网上散布、下载、传播任何计算机病毒,一经发现将移交法律部门处理。

  四、任何人不得盗用他人网址非法上网;不得盗用他人E-mail地址;不得盗用学校名义进行任何网上的非法操作。

  五、任何人不准以任何理由,借助任何工具、采用任何手段擅自修改校园网中计算机终端的系统参数。安装、删除软件须经网络管理员允许。

  六、对违反本管理条例的人员,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条文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如发现计算机硬件人为损坏,按《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办法》处理。

  七、任何人发现网上任何异常现象(包括故障现象)都应及时与值班教师或网络中心管理人员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

  八、有义务和责任举报任何人的非法行为。

  九、任何违规操作者一律由个人承担经济处罚和法律责任。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5

  一、交通安全

  1、行路安全

  各种交通信号灯的含义:绿灯亮时,准许通过,但转弯的车辆不准妨碍直行车辆和行人通过;黄灯亮时,不准通过,但已超过停止线后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通行,黄灯闪烁时,须在确保安全原则下通行。

  人行横道信号的含义:绿灯亮时,准许通过;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通行。

  ⑴横穿马路时,要养成看交通信号的好习惯;

  ⑵不要在马路上追逐、猛跑,斜穿或突然改变行路方向;

  ⑶不要倚坐护栏和隔离墩,也不要图省事翻越或钻越护栏和隔离墩过马路,而应走过街天桥和过街地道;

  ⑷在没有人行穿越道的路程,须直行通过,主动避让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抢行;

  ⑸穿越公路时,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红灯停,绿灯行”及“一慢、二看、三通过”;

  ⑹不要在公路上晒粮食及农作物;

  ⑺不要在公路上嬉戏、踢球玩耍等;

  ⑻马路上行走不要多人并行、攀扶、漫不经心等,要提高安全意识。

  2、骑车安全

  ⑴按照交通部门的规定,不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各种人力车上街。

  ⑵骑自行车上街走慢车道,不能进入机动车行驶的快车道,也不能在人行道上骑自行车。

  ⑶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非机动车道的路段,要尽量靠右行驶,不能逆行,也不能到路中间去骑。

  ⑷骑车要直行,不能忽左忽右地拐来拐去。

  ⑸转弯时不能抢行、猛拐,要提前放慢速度,看清左右及后方,并要打出明确的手势,表示转弯的方向,超车时不能影响被超车辆的行驶。

  ⑹骑车经过交叉路中,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车辆,遇到路口红灯时,要及早刹车,不能越过路口的停车线。

  ⑺两人或多人一起骑车上街时,不要并行,更不能互相攀扶,不要你追我赶地疯闹,或相互开玩笑。那样既影响别人正常行驶,也容易造成事故。

  ⑻骑车时,不能撒把,来显示自己骑车技术,也不能图省力和好奇,去攀扶机动车辆。

  ⑼骑车不要带人或过大、过重的东西,也不要手里拿着其它物品骑车。

  ⑽不要在马路上学骑自行车。

  ⑾中小学生严禁骑摩托车,无证驾驶摩托车按规定可拘禁15天。

  ⑿未满12岁的儿童不能搭乘摩托车。

  3、乘车安全

  ⑴不能乘坐超速、超载、无证驾驶的车辆。

  ⑵乘车时要遵守秩序,在指定地点依次候车,等车停稳后先下后上,不要拥挤,不能在车还没停稳时就抢先上下车,否则很容易造成摔伤或撞伤。

  ⑶乘车时,不能向车外乱扔杂物,也不能把头、胳膊或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这样容易被对面来的车或路边的树枝刮伤。

  ⑷同时坐车千万不能携带鞭炮、汽油一类的易燃、易爆物品上车。

  ⑸下了车要先走到便道上去。如果需要横穿马路,就必须从人行横道通过,绝不能一下汽车就急忙奔向马路中间,更不能不等汽车开走,就从车前、车后往马路中间跑,这样看不见路上来往的车辆,很容易出事。

  ⑹打出租汽车时,不要站在机动车道上。

  ⑺一旦不幸遇到翻车事故,不要死死地抓住车厢的某个部位。而要去抱住自己的头,并缩起全身才是上策。

  ⑻如果遇上交通事故,要维护好现场,同时呼喊大人,通知医院,以便迅速抢救伤员,并及时向交通警察或治安人员报警,还要记住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

  二、防溺水

  1、不要私自在海边河边、湖边、江边、水库边、水沟边、池塘边玩耍、追赶以防滑入水中,有句俗语:有事无事江边走,难免有打湿脚的时候。

  2、严禁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特别是中小学生必须有大人的陪同并带好就生圈。

  3、严禁中小学生私自外出钓鱼,因为钓鱼蹲在水边,水边的泥土、沙石长期被水浸泡,而变很松散,有些水边长年累月被水浸泡还长了一层苔藓,一踩上去就滑入水中,即使不滑入水中都有被摔伤的危险。

  4、没有大人陪同或配带救生圈的情况下,严禁私自结伙去划船。

  5、到公园划船,或乘坐船时必须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乱跑,或在船舷边洗手、洗脚,尤其是乘坐小船时不要摇晃、也不能超重,以免小船掀翻或下沉。

  6、在坐船时,一旦遇到特殊情况,一定要保持镇静,听从船上工作人员的指挥,不能轻率跳水。

  7、如果出现有人溺水,更不要贸然下水营救。

  8、遇到大风大雨、大浪或雾太大的天气,最好不要坐船,也不要在船上玩。

  9、如果不慎滑落水中,应吸足气,拍打着水,大声的呼喊,岸上的人应马上呼喊大人救援,并找附近的有长树枝、竹子、草藤什么的,便于抛向落水的人抓住,如果没有大人来救援,岸上的`人应一边呼喊一边马上脱掉衣服、皮带并把它们接起来抛向落水的人。

  10、如果不幸溺水,当有人来救助的时候应该身体放松、让救助的人托住腰部。

  11、当自己特别心爱的东西,掉入水中时不要急着去捞,而应找大人来帮忙。

  三、预防食物中毒,讲究卫生,从我做起

  1、不要随便乱买零食,特别是不要在路边小店、街头买一些包装粗糙,质量低次的冷饮、冰棍,不吃无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的商贩出售的爆米花、膨化食品、豆腐脑、熟肉、羊肉串、麻辣等食品。

  2、隔夜食品要加热,不吃腐烂变质的食品,不要喝自来水,更不要随便乱喝水,生吃瓜果。蔬菜要洗净,吃水果前要削皮,不要乱吃野果、野菜、蘑菇等野生食物。

  3、要勤洗手,特别是在饭前饭后,上厕所必须要把手洗干净。

  4、低年级的同学现在正是掉牙齿的年龄,不要乱吃零食,要时刻保持口腔卫生,这样才能长出坚硬、整齐、洁白的牙齿。

  5、在购买食品时应认真看清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

  6、家里的餐具经常消毒,厨房要避风,防止发霉。

  7、小孩子最喜欢嘴里含些东西,特别是一些比较硬的东西,这样很容易滑入肚内,并且也有很多细菌,会造成痛苦至危险。

  8、不要偷吃果园的水果,可能有喷洒的农药,以免中毒。

  四、火灾的预防与自救

  1、特别常见的火灾事故:我们的生活处处与火打交道,但火又给我们带来很多危害,所以我们不要玩火,平时不要携带打火机、火柴、鞭炮。

  2、我们的家长有很多都是抽烟的,同学们要特别提醒家长不要躺在床上抽烟,特别是烟头不要乱扔。

  3、使用电器要小心,使用日光灯、电热器时,要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距离,不要用灯泡、电热器烤衣服、手巾等物。

  4、使用蚊香要注意,点燃的蚊香放在金属盘、瓷盘或水泥地、砖地上,同进还要注意远离可燃物。

  5、使用火炉要小心,炉旁不要放可燃物,千万不要用火炉来烘烤衣服,如果要烘烤,必须要有人看管。

  6、使用液化石油燃气灶要注意安全,点火时,要先开气阀,再用电子点火。用完后,要随手关阀门,同时特别要注意用液化气做饭、烧水时要专心看守,以防水把火浇灭。

  7、不要私自在野外进行野炊、烧烤等活动,以防引发山火。

  8、不要在人口密集,和有油库、炸药、酒厂、化工厂附近燃放鞭炮和烟花。

  9、不要乱烧垃圾,同时不要把燃烧的煤渣放在垃圾堆里,这样容易燃烧引起火灾。

  10、清明节时,扫墓也要特别注意香蜡引发的火灾。

  11、家中发生大火应就立即就地取材,用湿毛巾盖住火焰,并迅速切断火源。

  12、如果油锅着火,千万不要用水去灭火,更不要直接用手端锅,以免汤伤,应立即将锅盖盖上,或用沙土、棉被湮灭。

  13、要加强对儿童、痴、呆、傻、孤寡、精神病人、流浪乞讨人员的监管,要及时制止这些人在野外用火,规范野外用火行为。

  14、五不烧:未经批准不烧,没有专人负责不烧,二级风以上天气不烧,没有防火隔离带不烧,没有准备好扑火工具不烧。

  15、十不准:不准烧荒开垦,不准烧田埂地边杂草,不准烧牧场,不准在林内打火把,不准在野外烧伙取暖及野炊,不准乱丢烟头、火柴及其它引火物品,不准在林边放鞭炮、烧纸、点蜡,不准烧火驱蚊和使用枪械狩猎,不准在林边实施爆破和实弹射击。

  16、严禁损坏、挪用、擅自拆除森林防火设施,堵塞防火通道,破坏森林防火林带。

  17、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和儿童参加,学生不得自发上山扑火。

  18、有火灾隐患可拨打林区防火指挥部电话:3332695。

  19、学生应特别重视《护林防火教材》并经常与家长一起阅读,使家庭成员不要成为护林防火的责任人。

  20、重点防火期不使用大负荷的用电设备,防止电线负荷过大易起火。

  五、用电安全教育

  1、学习用电常识,不要用硬的物品接触电源,也不要用人体某个部位接触电源,以防触电。

  2、不要乱插、私接电源,特别是不要用湿手去插电源插头。

  3、要多注意观察家里的各种电器,插头插座、电线、灯是否有破损、老化的现象,如果有应立即告诉家长进行正确处理。

  4、我们中小学生不要私自玩电,特别是当家里没有人时,一定要把所有的电源都关闭或拔掉。

  5、凡是金属制品都是导电的,千万不要用这些工具真接与电源接触。

  6、不要用湿的手巾擦电器,防止水滴进机壳内造成短路,以免触电。

  7、在放学、上学的路上,特别注意路边的电线是否有脱落,见到一定要躲开。

  8、雷雨天气,千万不要站在树底下避雨,以免遭到雷击。

  9、暴风雨吹落了电线,有人不幸被电击倒了,千万要伸手去拉触电者,正确的方法是用干木棍等绝缘的物品,挑开电线,并告诉大人,通知有关部门。

  六、流行病预防

  1、早睡早起,加强体育锻炼,保证充足的睡眠,增加室外活动提高抗病能力。

  2、每天坚持室内通风换气。

  3、要经常做到勤晒衣服,晒被褥,晒太阳,勤换洗衣物。

  4、饭前便后,手接触不放心的物品后应及时洗手。

  5、不挑剔食物,多喝开水,饮食上要清淡,多吃高蛋白,维生素丰富的食物,多吃蔬菜、水果,忌生食。

  6、衣服增减要适度,住宿生棉衣不要过早带回家,应放在寝室,及时添加。

  7、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

  8、流行病高发期,应尽量避免到公共场合或人口密集的地方,少窜门减少感染机会。

  9、流行病高发期,应加强室内消毒,公共场所消毒。

  10、6个月至15岁的儿童,必须按免疫接种时间及时接种疫苗。

  11、疑似病症要及时检查确诊,不要讳疾忌医,作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有病及时就诊不要带病上学。

  12、病人的餐具要与家人分开并消毒,房间要保持通风。

  13、学生在食堂就餐要自备餐具,就餐前后都要清洗干净。

  14、校园内不得喂养鸡、鸭、狗等动物,学生不能将猫、狗等动物带入校园。

  15、住宿生感染疾病后要及时通知家长,回家离校治疗,避免传染。

  七、实验室安全常规

  1、学生到实验室应排队出入,不得拥挤。

  2、不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器材。

  3、实验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要求进行,按照仪器铭牌规定进行选用和使用。

  4、不经教师允许,不得自作主张,按自己的猜想胡乱试验,以免造成危险或损坏实验器材。

  5、做电教实验时,注意安全用电,以免触电。

  6、实验完毕后,要整理好器材,电学实验,先断电源,注意检查电路是否安装正确。

  7、实验所用的药品,很多是易燃、易爆、有腐蚀性或者有毒害的,因此使用时要保证安全,遵守有关规程和操作,并注意以下几点:

  8、学生需严格遵守老师的各项指示。

  9、没有老师陪同之下,学生不可进入实验室。

  10、用完试剂及化学药品须立即放回原处,不得将药品带离实验室。

  11、学生不可在实验室内奔跑及追逐。

  12、实验进行中不可擅自离开。

  13、如打破仪器或遇上任何意外需立即知会老师。

  14、长发必须束好。

  15、如有需要请配戴安全眼镜。

  16、学生须熟悉紧急应变计划。

  17、如学生希望在校外自行进行实验,应先寻求老师的意见。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6

  一、学校组织财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己的责任心。

  二、钱、帐分开保管,办公室门反锁,钥匙遗失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

  三、到银行存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同行确保取钱的安全。

  四、发现意外事故发生,注意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并通知学校领导。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7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夯实基层基础,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和框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党政齐管、部门负责、社会监督、网格管理、信息共享”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努力推动我校科学、和谐发展。

  工作目标:将我校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按照行政管理,划分若干个责任区,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内容,做到定人、定岗、定责,构建“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网格化、单元式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推动我校安全生产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组长:XXX(校长)

  副组长:XXX(分管安全副校长)

  XXX(副校长)

  XXX(副校长)

  成员:学校所有中层干部及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杨敬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校安全生产具体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协调。

  三、安全生产管理网格划分

  各责任部门(人)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将安全责任进行分解,并划分若干个安全监管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全面负责责任区的安全工作,从而建立高密度、精细化、网格化安全生产监管和责任体系,建立“三级安全监管网格”:“一级网格为学校党政领导、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的安全监管体系;“二级网格”为学校各分管领导与职能处室责任人和值班领导责任时空内组成的立体网格化监管体系;“三级网格”:各班主任、各功能教室负责人、宿管人员、保安、后勤、值周值班以及相关教学活动负责人员组成的安全监管网格体系。

  四、建立网格化管理的工作任务和内容

  (一)一级网格工作任务和内容

  校长(法人)是校园的第一责任人,对全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的领导和其他领导按照各自职责以及“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承担并落实全校内的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职责。

  1.按职责分工,校长对全校安全生产进行全面领导和部署,为第一网格责任人,分管安全的领导为安全监管直接责任人,负责监管网格内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通过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专项治理、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措施,督促各年级段、职能处室落实主体责任。

  2.严格执行校园及周边安全日巡查、周检查、月抽查制度,建立安全统计台账,摸清底数,全面掌握学校安全生产状况。

  3.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各监管网格内重点监管区域和部位,建立重点监管档案,每学期组织开展

  2次对重点监管区域和部位的安全检查,每学期组织开展1次监管网格内除重点监管部位外其余单位的安全巡查。

  4.建立学校(领域)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监管档案,并按规定落实监管措施。

  5.以学校管理区域和时段划分安全管理网格,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并制定相应的网络监管图。

  (二)二级网格工作任务和内容

  各分管领导、处室主任和值班领导对各自责任时空的校园安全负全责,建立处室和班级及各责任区域教师二级安全管理体系和覆盖各层面、各岗位的安全管理网格,对各工作环节进行全程安全监控,相关责任人对责任区负直接责任。

  1.各分管领导、各处室主任、值班领导对责任时空内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负总责,相关岗位、教职工层层负责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对校园中每个区域、场所、部位、环节和设施设备,逐一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指导意见,对所有在岗人员都明确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具体任务、责任和权利,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的责任体系。

  2.依法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安全用电、校园交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危险场所、危险(动火)作业、劳动保护、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安全值班、安全奖惩、设施“三同时”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3.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内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重点监管区域、重点监控设备、危险作业,每天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每月组织开展

  1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巡查;每季度、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4.严格落实宣传教育主体责任,结合部门、班级工作实际,每月组织开展

  1次安全生产考核,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5.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责任,确保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职责明确、奖惩分明,形成严密、高效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三)三级网格各自内容及任务

  建立以班主任、宿管人员、功能教室管理员、保安、后勤人员及相关教师为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监管网格。对各自岗位时空内的安全宣传教育处置负总责,实现安全教育宣传和监管全覆盖。

  五、实施网格化安全管理的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学校制定实施方案,合理划分网格。

  (二)全面实施阶段(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确定网格划分,明确责任架构图和工作职责。重点监管部位、监管责任分工图、网格化实施方案。

  (三)检查验收阶段(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各级网格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重点检查安全监管和安全宣传教育责任落实情况、登记建档情况、安全生产检查和巡查记录。

  六、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开展网格化管理的重要意义。学校区域开展安全网格化管理,对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筑牢防控一线,具有普遍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各级网格责任人要善于总结交流执行程中成功经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逐步形成和完善学校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监管网格。

  (二)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机构,明确分工与责任,加强对推广工作的具体组织领导,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推广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按照要求,分阶段、分步骤全力抓好落实。

  (三)注重典型引路。各网格责任人要在工作指导上,注意发现和培养典型,运用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本校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为保障学校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学校安全事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负有全面的教育、管理、督促责任。

  第三条: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领导各处室、年级做好具体的学校安全工作。

  第四条: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安全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均为是学校负责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第五条:学校所有教职员工均对学校安全负有责任和义务,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规定,落实有关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各部门、年级、班级必须坚持安全工作周周讲,发现苗头及时讲,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均要把学校安全工作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上。

  第六条:学校必须建立安全会议制度,建立安全会议档案。

  第七条:学校必须严格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防范为主,责任明确”的原则,增强安全意识,建立严格的安全责任分工,切实履行安全职责,并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每学期签订一次。

  第八条:学校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发生严重安全事故(重伤、死亡等)的部门、年级、班级和责任人,取消当年综合评优的资格,扣除全学期综合奖项。失职渎职者,将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章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九条:学校安全教育应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包括以下内容:(一)交通安全教育;(二)消防安全教育;(三)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四)用电安全教育;(五)实验及社会实践安全教育;(六)体育运动安全教育;(七)网络安全教育;(八)劳动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九)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

  第十条:安全教育的目标是使全体师生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安全法规;熟悉学校、家庭、社会中须知的安全知识,掌握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危险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抵御暴力侵害的能力。

  第十一条:安全处、学生处、年级主任和班主任分别是学生安全教育的责任部门和主要责任人,应根据环境、季节特点,定期对学生集中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安全教育渗透到社会实践、日常生活及各类大型活动中。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最后一周周一)、全国食品卫生宣传周和市“安全教育周”、市“119”消防宣教活动等,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确定活动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放假前、开学初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向学生介绍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及其他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等。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在公安、消防机构的协助下,有计划地组织消防逃生演习或消防知识讲座。

  第十二条:学生处应把安全工作与家长会、家长学校的内容相结合,增强安全教育效果。班主任应与家庭密切配合,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

  第十三条:办公室、教务处和工会是教职工安全教育的责任部门,一要指导教师熟悉各学科操作规程,并加以落实,确保教学中的安全,二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尤其是严禁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三要制定相关的考核制度,有效地约束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四要加强检查、督导、考核。

  第十四条:安全处应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校内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和设施,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第三章安全制度和检查

  第十五条:学校必须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各部门应层层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切实做到层层有目标、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

  第十六条: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安全处应定期、不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督查,行政部门应每月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别要加强重点时段(如放学时、开学前、放假前、恶劣天气时等)、重点部位(如食堂、楼梯、校舍、实验室、建设工地等)的检查,对存在问题应限期整改,杜绝事故发生。对学校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要求解决。

  第十七条:严格学生点名制度。对无故未到校上课的学生,班主任应在一天内电话联系家长或家访。

  第十八条:实行行政领导值班制度。行政领导值班人员应加强晚自习时间段的校园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好校园内不上课的学生及社会闲杂人员,及时填写值日记录。

  第十九条: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台帐制度。对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定期进行查验或完善,作出工作记录或检查记录。

  第四章校内设施安全

  第二十条:总务处和建筑工地责任人应加强校园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监控,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二十一条:安全处、总务处应依据《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消防工作。按规定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等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证灭火药品规格正确、药性有效,有关管理人员能熟练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第二十二条:总务处应加强用电安全管理。要加强电源、电器、电网等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问题引发事故。开展夜间活动(如家长会、学生集会等)应有完好的照明设施和停电应急措施,确保紧急情况下师生的安全撤离和疏散。

  第二十三条:总务处应加强防火安全管理。严禁在校(园)内焚烧杂物。

  第二十四条:教务处应加强对实验室的检查和监督。实验员是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尤其要遵守《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规,按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规定,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熟知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和安全防范、救治措施,并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实验。除教学正常使用的少量化学试剂外,各种危险化学品应存放在危险品库或专用危险品橱柜内。对危险化学品的领用、消耗,管理员应随时登记。

  第二十五条:电教中心应加强对校园计算机网络的管理,防止反动、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内容影响学生。应加强对教室投影仪、录音机、多媒体设备、电脑、打印机等电教设备的经常性维护,教会师生准确、规范使用。要做好计算机房的防火、防盗工作,有条件的,要按装报警装置。

  第二十六条:体育室应对体育器械、体育设施加强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对一些学生无成人指导、保护可能带来危险的体育设施,应及时在醒目位置悬挂警示牌。

  第五章校外活动安全

  第二十七条:学生处应加强校外集体活动管理。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校外活动时应以安全、就近为原则,制定周密计划,落实安全措施,提出应急预案。

  第二十八条:实行学校大型活动审批制度。组织学生参加校外集体活动,应经校长室同意,组织到外地或较远地方活动,按规定还需报市教育局备案。

  第二十九条:学生处、年级主任、班主任在外出活动前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配备足够的教师带队,必要时必须办理相关保险手续。对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严禁组织学生前往。活动时,年级主任是年级安全直接责任人,班主任是各班安全的具体责任人,各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各部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类活动(如高层建筑物上擦玻璃、在交通要道上宣传、值勤、擦洗交通隔物、去医院等有传染病源的地方劳动等)。教师有义务拒绝任何部门或领导要求学生参加的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活动。

  第三十一条:活动若需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

  第六章体育、健康与食品卫生安全

  第三十二条:体育教师应加强对课间操、体育课教学、体育活动课等校内活动的组织工作以及运动技术要领、准备、整理活动等方面的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体育课教学或体育训练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教学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地理、气候条件。

  第三十三条:体育教师应根据学生体检情况和调查了解,基本摸清本班学生体质状况,对不适宜参加体育竞赛以及其他剧烈运动的学生,应予以劝阻。

  第三十四条:医务室应按卫生部门要求做好疾病防治工作。按国家规定对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及某些重点疾病组织学生进行群体性预防的用药,应依据法律法规,按国家统一规划方案和指导原则进行。医务室不得以预防和保健等名义自行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保健品。医务室有责任抵制任何单位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推销药品或保健品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食堂应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食堂设施设备及食品采购、运输、加工、贮存等环节应符合《食品卫生管理规定》要求,采购食品必须索证,严把食品质量关。食堂不得从无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处购进食品,坚决杜绝过期、变质、有害、有毒及污染的食品进入校园。食堂工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并进行定期体检。不得聘用传染性病源携带者或患有传染病的人员从事食堂工作。食堂工作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三十六条:总务处要重视饮用水的卫生安全。

  第三十七条:总务处要督促物管部门认真搞好学校卫生。学生处要教育师生保持环境卫生,搞好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

  第七章校园秩序安全

  第三十八条:安全处、学生处应重视校园治安秩序管理。门卫人员应坚持昼夜值班,节假日、重大活动时期学校领导应轮流值班,对重大滋扰校园治安的事件,门卫应立即向校长室或公安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予以制止和处理。

  第三十九条:安全处、保卫科加强门卫管理,建立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进入校园,不得擅自进入餐厅、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场所,防止各种破坏行为的发生。

  第四十条:总务处、安全处应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对重点部门和要害部位,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防止因管理不善发生失火、失窃等事故。

  第四十一条:安全处、学生处应与街道、公安、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八章廉政安全

  第四十二条:党委办公室要加强干部和教师队伍的廉政安全教育和管理,搞好廉政教育进校园工作。学校必须建立校务公开制度,大事、要事必须由集体讨论,经行政会议同意方能实行。

  第四十三条:学校工会加强教师代表大会制度,增强教代会功能。学校工会和监查小组要认真履行自己的监督职责。

  第四十四条:加强师德教风建设,进行师德教风评比。

  第九章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第四十五条:校内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内,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告安全处。

  第四十六条:发生师生伤亡、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及社会安定、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以最快速度报告安全处,并在12小时内报告事故详细情况。安全处明确情况后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四十七条:发生安全事故后,安全处及时联系公安、急救中心等部门,全力组织抢救,力争使损失和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并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事故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第四十八条:安全处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学校安全、学生安全实施相关的保险业务,协助做好有关理赔工作。

  第十章安全工作奖励和事故责任追究

  第四十九条:各职能科室、年级做到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绩显著,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的,学校要给予责任人表彰奖励。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部门和教师,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第五十条:因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校长室指正并限期整改但拒不改正的或拖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五十一条:任何教职工或领导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校长室根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解聘,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本制度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因学生缺乏相应安全知识,致使事故发生且情节严重的;

  (二)未按本制度要求建立安全工作制度,条线工作管理混乱或措施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三)未按有关法规要求对校内设施实施管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四)未按有关法规要求组织开展校外活动,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五)未按有关法规要求组织体育教学和课外活动、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六)未按本制度要求加强校园秩序管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

  (七)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的;

  (八)对事故未及时组织处理或阻挠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

  第五十二条: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伤、残、死亡等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优化育人环境,维护学校教学、科研、学习和生活秩序,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南昌航空大学校园秩序管理规定》的规章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校园内行驶的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及其驾驶人员和行人,均属本规定管理范围。校内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及来校的人员和车辆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所有车辆和人员,都应当提高交通安全观念,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进出校园均应服从学校执勤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第四条保卫处是学校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执行部门,负责对校园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及其驾驶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检查、监督,协助公安机关进行校内交通事故处理。

  第五条在校园道路行驶的一切车辆均应做到“车让人”,优先让行人通行。

  第六条全校各单位(部门)都有责任维护校园交通安全和停车秩序,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所属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第二章道路管理

  第七条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识、交通标线。

  第九条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提前征得后勤基建规划部门的同意,并报保卫处备案。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做好安全警示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在校园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保卫处可以规划设计停车泊位,后勤管理(基建)处负责建设。

  第十一条根据学校工作需要,保卫处有权对校内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但应当提前公告。

  第三章机动车出入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公用的机动车、教职工及其配偶的机动车,应当按规定向学校保卫处进行登记并办理《机动车免费通行证》。

  第十三条进校办理公务的外来机动车,由相关单位按规定提供由保卫处统一制作的《公务通行卡》,免费通行。

  第十四条在学校从事经营、务工或租住在校园内的校外人员的机动车,应当按规定向学校保卫处进行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后办理《机动车通行证》,凭证进入校园。

  第十五条除军队、公安、消防、急救等特种车辆外,其它机动车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经许可进入的应按照规定缴纳停车费用。

  第十六条携带、运送贵重物品或大宗、大件物品离开校园的车辆,须持有物品所属单位或物品所有人所在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并主动接受门卫执勤人员的查验。

  第十七条驻校基建工程队用于施工的.机动车,由后勤管理(基建)处向保卫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从指定校门进出,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并严格遵守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章非机动车和行人管理

  第十八条非机动车应当靠近道路右侧行驶,并不得在道路中间或中心线边行驶。非机动车不得与机动车抢道,横过道路时应注意两边车辆,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迅速通过。

  第十九条行人在设有人行道的路段行走时应当走人行道,在未设人行道路段行走时应在道路右侧靠右行走。不得在道路中间或中心线上行走,不得成群结队在道路上行走。行人横过道路或经过十字路口时应注意两侧车辆,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迅速通过。

  第二十条非机动车辆不准乱停、乱放,应当有序地停放在车棚内或指定地点。

  第二十一条保卫处负责非机动车(含共享单车)停放点、停车棚的规划,后勤管理(基建)处负责设计、建设和维修。

  第五章通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在校园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应当自觉遵守国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严格按照校内交通标识、标线、交通信号灯的提示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遵规停车。

  第二十三条机动车在校园内应减速慢行,校园道路限速为30公里/小时。机动车应主动避让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十字交叉路口、弯道、减速带时,应谨慎驾驶、减速慢行,以非机动车和行人优先的原则通行。机动车出入校门时应减速缓慢通行,根据管理需要保卫处有权规定车辆进出校门的时间和方式。

  第二十四条严禁在校园内超速、超载、鸣喇叭;夜间行车须开启夜行灯,禁开远光灯;禁止机动车逆向、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行驶;禁止在校园道路上学驾机动车、无证驾车、酒后驾车;严禁无牌无证、假牌(套牌)、报废、噪声过大、废气排放超标以及车身严重脏乱的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

  第二十五条禁止任何人在校园路道上追逐打闹,未经保卫处许可,不得占用道路从事各类活动。

  第六章车辆停放管理

  第二十六条实行各单位门前停车秩序包干负责制,学校将校园内所有楼栋的门口空地、绿化草地和人行道等划片到各单位,由各单位负责维护其日常车辆的停放秩序。

  第二十七条机动车进入校园后,应按照停车指示、标志有序停放在车位内,确保道路与消防通道畅通。严禁车辆停放在学校严管路段(车位除外)、人行道和绿化草地。遇有执勤人员现场管理时,应当听从指挥。

  第二十八条校内大型活动的举办单位应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车辆进出和停放的管理方案,提前三天向保卫处报备,并负责维护好车辆的停放秩序。

  第二十九条非机动车应有序停放在停车棚或指定停车点内,不得乱停乱放,校园所有楼栋内的通道严禁停放非机动车。

  第七章违章处理

  第三十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各类车辆,保卫处有权采取贴条警告、锁车告诫、校内曝光、清障拖车等措施,并可以根据规定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对屡教不改者,禁止进入校园。

  第三十一条凡擅自占用校园道路影响交通安全和秩序,且告知后不予立即纠正的车辆及物品,保卫处取证完毕后,可将有关车辆、物品搬移现场,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三十二条道路施工不按规定办理手续或不采取现场安全措施的,保卫处可责令其停止施工,后勤管理处可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八章交通事故处理

  第三十三条在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拨打122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学校保卫处。

  第三十四条保卫处接到校内交通事故报警后,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协助抢救伤员、维持现场秩序、指挥疏导交通和事故处理。

  第三十五条凡是符合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尽快将车辆撤离事故现场,不得妨碍交通。

  第三十六条在校园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供水、通讯等设施设备以及花草树木毁损的,事故责任人应当赔偿损失。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9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尽到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科学教师负责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库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学校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教室、各办公室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一条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

  第二条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标志遮拦、覆盖。

  第三条严禁在营业、生产、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第四条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第五条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消防器材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种灭火器是预防扑灭火灾的专用工具,必须处于完整良好的状态,方可达到迅速有效的扑灭初期火灾,必须经常检查、保养、维修。的性能、用途及保养使用方法。位防火负责人统一上报保卫处。

  第二条各单位配备的灭火器材,必须由专人管理,不得随意挪动,并能掌握各种灭火器材

  第三条对所管理的灭火器材的规格、数量、有效期限及时清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报本单

  第四条对无火情火灾动用或无故损坏消防器材者,按消防管理条例处理。

  第五条对配备的灭火器材,无故损坏,原因不明者,一律由本单位出资如数购买。

  第六条对各种灭火器材要加强管理,保持清洁。注意防冻,防暴晒,置于阴凉、干燥、通风的便取之处。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10

  为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顺当开展和全体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教育改革和进展顺当进展,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周边道路保持平坦,完好,干净卫生,排水通畅,便于通行。

  (2)学校周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按指定停放点或划定区域有序停放,不得影响学生进出。

  (3)学校的开口处距道路人行道的边线30米以内的视作沿街开口,依据不怜悯况设置相应的交通设施;

  (4当学校的开口处距相邻道路平面穿插口或路段中设置的横道线间距小的,应当完善该道路平面穿插路口或该路段横道线的行人过街交通设施,在人行横道线处必需设置人行信号灯和车行信号灯。而此开口处不再增设横道线等其他交通设施;

  (5)当学校的开口处距相邻道路平面穿插口或路段中设置的横道,应当在开口处设置人行横道线、(大、中学校的开口处设置留意行人标志)和人行横道预报标示,在人行横道线的两端设置人行横道标志;

  (6)当学校的开口处距相邻道路平面穿插口或路段中设置的横道线间距除了设置人行横道线、人行横道预报标示、留意行人标志或留意儿童标志外,还应当在人行横道线的两端设置人行信号灯和在道路上设置车行信号灯。

  (7)上、放学时段,交通简单路段的中小学校主要出入口有教师和交警或交通协管员护导,疏导人流,师生、家进步出秩序良好;

  (8)有条件学校周边设置上、放学时段临时停车泊位,并有交警或交通协管员指挥家长接送车辆即停即走,学校安排人员协作疏导工作,学校门口没有拥堵状况

  (9)对发生在学校周边,侵害师生人生、财产的`刑事和治安案件要准时处理,协作公安部门严惩违法犯罪团伙和首恶分子。

  (10)在校园周边简单地区,要与公安部门协商:要求设立治安岗亭。

  (11)将校园周边地区与公安、社区、连接纳入治安治理范畴,开展治安巡逻。

  (12)学校周边500米内不得新建易燃易爆物品经营场所。

  (13)学校周边500米内不得新建公共停车场。

  (14)严禁将学校场地租用停放社会车辆,或租用从事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活动。

  (15)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周边设立的经营商店,要求合法、标准经营,并保持干净卫生。

  (16)校园周边50米内无乱设摊点,乱堆杂物等影响市容环境现象。

  (17)学校门口200米内不设立经营性网吧、歌舞厅、嬉戏机房。

  (18)学校周边音像书报商店、摊点不出租非法出版物。

  (19)常常组织力气对学校周边地区和建筑物等安全隐患进展排查,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0)每逢开学、放假前要有针对性的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特殊是以各种形式加强学生应对泥石流、火灾、地震等突发大事的应急训练,提高自我爱护力量。

  (21)学校每学期要对校车安全保障、驾驶员资格等状况进展全面检查,严禁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要求凡接送学生车辆必需是审核合格的车辆。

  (22)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协作,强化周边出租房屋、流淌人口、暂住人口的治理,爱护学生安全。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院内交通安全秩序,提高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并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在学院领导下,贯彻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实行归口管理;学院保卫处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凡是出入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以及参与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校园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师生的原则,保障校园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各处(室)、学院(系部)、商业系统应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所属部门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知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二章机动车辆出入校门的管理

  第五条:机动车辆出入校园应遵守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车辆管理制度。

  第六条:机动车辆凭《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机动车辆通行证》进入学院,必须将通行证放置在挡风玻璃前,其它车辆进入校园应与相关部门联系,经保卫处批准,在门卫履行相应手续后,方可进入学院,无牌无证的机动车辆严禁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需经保卫处批准后方可通行。

  第七条:在校园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活动时,外单位的机动车辆临时进入校园,由主办单位向保卫处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并停放到指定位置。

  第八条:执行公务的公安、消防、救护、工程抢险等特种车辆进入校园时,门卫应主动了解情况,及时疏通,确保安全通行。并且向保卫处值班人员报告。

  第九条:为学院生产、施工、生活等服务的校外车辆,由主管部门联系保卫处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超大、超重的货物运输车辆要按指定路线、场所行驶、停放;严禁乱停乱放,阻碍交通。

  第三章校园交通安全管理

  第十条:机动车进入学院后须服从执勤人员的指挥、检查、管理;严格按照校区内交通标志、标线行驶和指定的停车场停放。

  一、违反校园交通标志、标线,逆向行驶的机动车辆,造成交通事故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由其承担主要责任,并接受保卫处的处罚。

  二、所有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场,如因随意停放车辆造成交通事故或阻碍交通的,由其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一条:在校园内行驶的机动车辆不得在规定禁行、禁停区域内行驶和停放,如因工作需要,需经学院保卫处批准。在校园内行驶的.机动车辆驶入规定禁行、禁停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等,一律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无证驾车,不得驾驶无悬挂号牌的机动车辆。违反此规定者,保卫处将责令其驶离校园,车辆通行证予以收回,并提出批评;对不服从管理者,保卫处将对其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为了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所有进入校园行驶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须减速慢行,主动避让行人,严禁在校园内鸣笛、逆行,机动车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车辆将对其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校园内设立的交通设施,未经保卫处的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移动、占用、损毁。各部门在校园内组织的活动不得妨碍安全,不得影响通行。

  第十五条:《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机动车辆通行证》不准伪造、复制和转借他人使用,违规者没收通行证,并予以相应的处理。

  第四章交通事故处理

  第十六条:在学院内道路上发生一般交通事故,驾驶人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同时报告保卫处,由保卫处进行情况调查和事故处理,保证道路的畅通。

  第十七条:在学院内道路上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驾驶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同时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保卫处,由保卫处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五章:制度执行与监督

  第十八条:学院保卫处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便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学院保卫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接受学院师生员工的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它相关规定作废。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保卫处负责解释。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12

  一、校园网的安全运行和所有网络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由学校网络管理中心负责。

  二、网络管理中心机房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帐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三、除网络管理中心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四、校园网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发布信息的学校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校办公室审核备案,由网络管理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五、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校园网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六、为防范黑客攻击,校园网出口处应设置硬件防火墙。若遭到黑客攻击,网络管理中心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县以上公安机关报告。

  七、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及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外来软件应使用经公安部门颁发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八、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九、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级对学校各部门开放。

  十、对校园网站内各交互栏目实现管理员24小时巡查制度,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运行情况。

  十一、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遵守国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厅关于网络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合理对系统进行安全配置,落实各项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完善系统定期维护更新措施,落实垃圾邮件、有害信息过滤、封堵技术措施,严格防范病毒、木马、黑客等网络攻击。

  十二、服务器系统及各类网络服务系统的系统日志、网络运行日志、用户使用日志等均应严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设置,邮件服务器系统严禁使用匿名转发功能。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13

  一、严禁在教室、寝室生火取暖或玩乐。停电时使用蜡烛要经班主任同意并由专人负责。班主任要等学生睡好,灭火烛后才可离开。

  二、严禁野外用火,严禁在校园内燃放烟火、鞭炮。

  三、严禁私拉接线安装电器插座。

  四、严禁在教室、寝室使用电茶壶、电热棒、电吹风和电炉等。

  五、爱护用电器具,不得人为损坏开关、插座等,严禁自行装拆电器。若发现用电隐患,及时报告电工。

  六、严禁去池塘、水库、湖里游泳或洗澡。

  七、节约用水,用后及时关闭水笼头。节约用电,离开教室、寝室时,及时关闭电灯。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为保证校园内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校园安全行为,规避和减少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校园安全防范和处理能力,制定此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校园内部人员,包括师生和非教育工人员,以及外来人员的行为管理。

  三、制度制定程序:

  1. 形成草案:安全管理部门成员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结合校园实际,完成校园安全管理制度的初步草案。

  2. 审核改进:校园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审查小组,对初步草案进行审核,提供意见并给予改进。

  3. 内部试行:将审核后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以通知形式发布给校园内部人员,试行一段时间进行内部反馈,调整完善。

  4. 最终发布:制定经过完善,公司领导审批后正式发布,并在公司网站上公布。

  四、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理法》

  4.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5. 学院安全管理制度

  五、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

  1. 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范围:学生、教职员工等所有人员的交通安全。

  目的:规范校园内部交通,保障学生、教职员工交通安全。

  内容:

  (1)规定校园内部交通规则。

  (2)设立专人、专车负责校园内部交通。

  责任主体:安全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 执行程序:

  (1)制定校园内部交通规则。

  (2)安排专人、专车进行校园内部交通管理。

  责任追究:违规产生交通事故者承担相应责任。

  2. 校园安全巡查制度

  范围:校园内各类设施和区域的.安全巡检。

  目的:保障校园内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内容:

  (1)安排专人进行校园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2)建立隐患检查制度,对校园内各类设施和区域进行定期检查。

  责任主体:安全管理部门、巡查人员。 执行程序:

  (1)制定安全巡查计划。

  (2)安排专人定期进行校园内部巡查。

  责任追究:巡查疏漏导致安全事故的,巡查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3. 校园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范围:校园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

  目的:快速、高效地应对校园内突发事件。

  内容:

  (1)建立突发事件紧急反应机制。

  (2)制定应急预案。

  (3)组织演练。

  责任主体:安全管理部门、突发事件处置小组。 执行程序:

  (1)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责任追究:未及时有效处理校园内突发事件者,承担相应责任。

  以上是校园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旨在为公司管理人员提供一个完整顺畅的校园安全保障体系,协助公司有效提升校园内安全管理水平。在执行过程中,各项制度应严格执行,相关责任主体应按规定履行职责,确保校园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校园安全管理制度15

  一、规章制度编写的目的:

  公司是校园安全管理的主体,有责任制定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护员工平安,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正常运营。

  二、规章制度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全员人员,包括正式员工、实习生、外包人员等。

  三、制度制定程序

  (一)确定制度制定的原则:综合考虑法律法规、公司管理实际和校园安全管理的需要确定。

  (二)明确制度制定的.目标:确保校园安全和员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三)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四)编制规章制度,确定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和责任追究。

  (五)制度审批:对制定好的规章制度由领导审核,确认后正式实施。

  (六)制度宣传和执行:制定好的规章制度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和培训,由公司管理层及时更新制度内容并及时实施。

  四、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所有员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二)《劳动法》:公司必须发放工资,并保障员工休息和健康。

  (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员工法定的合法权益,制定校园安全管理方案,避免事故发生。

  (四)《行政管理法》: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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