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家长委员会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家长委员会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家长委员会制度1
1、主任:1人
2、副主任:2人
3、员:5人
4、家长员会任职条件:
家长员会是学校通过家长进行工作的组织形式,它是学校办学的参谋机构。原则上各级都有代表,其成员由班主任推荐,学校审核,家长同意,方可成为正式会员。
1、较全面地了解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
2、思想进步,作风正派,乐于为学校教育事业服务,乐于为学生服务。
3、具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能为学校献计献策,肯办实事。
4、教育子女有方,重视家庭教育的研究,讲究家庭教育质量,能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5、家长员会主要职责:
1、参与学校管理,督促学校的工作。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对学校、班级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参加一些学校的重活动。
2、提高优化教育条件,促进学校德育工作。组织家长成立德育讲师团,对学生进行生动的思想品德教育,或是交流教育孩子的方法和经验,或是讲述自己的成长史等,以激励学生更好成长。协助教导处等部门,做好行为、心理偏差生的家庭工作和学生的思想转化工作。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3、提供教学资源,拓展教育途径。如利用家长的一技之长,为学生做一些讲座和指导,培养学生一技之长。利用家长开放日参加听课评课,并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
4、整合各种力量,改善办学条件。对学校搞的艺术节、体育节、科技节,每学期评出的好苗苗、好少年、三好学生的奖励等,通过家长员会有力出力,有智慧出智慧,有信息提供信息,为学校出主意,想办法,为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而做一点实事。
5、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关注孩子更好成长。家校要携手合作,共同担负起教育孩子的重任。学校将尽可能为各位家长提供教子育女的方法,途径和实例。
学校家长委员会制度2
一、银湖学校家长委员会是由学校德育室牵头,学校团支部、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校内组织。其作用是发挥社区、家庭和学校相结合的综合教育功能。
二、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联系,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实现学校、社会、家庭教育的一体化。努力实施义务教育法,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全面健康发展,促进学校“立德、启智、争上游”办学思想的贯彻落实。
三、家长委员会成员本着推荐和自愿相结合原则,应成为学校与学生家长相互联系的纽带。家长委员会成员热心参与学校的教育,协助学校搞好有关的`教育工作,监督学校的收费情况,代表家长向学校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四、家长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均由学生家长代表担任。
五、家长委员会每学期活动三次。(一般为开学初、期中和期末)
六、家长委员会活动内容:
1、学习有关教育的理论和要求精神,了解教育动态。
2、听取学校教育教学的有关工作要求精神。
3、商讨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配合、协调。
4、参与学校组织的有关教育教学活动。(如听课、评课等)
5、监督学校的收费情况,反映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6、家长委员会原则上每一学年调整一次。
学校家长委员会制度3
1、家长委员会是有学校德育处牵头,全校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发挥社会、家庭、学校三结合教育功能的组织。
2、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坚持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加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联系,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努力实现学校、社会、家庭教育一体化,促进少年儿童素质全面和谐发展。
3、家长委员会的成立应成为学校与学生、家长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热心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协助学校做好相关的工作,可代表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意见和要求。
4、每个班可设3-5名家长委员会成员,并设一名家长委员会组长。年级组在家长委员会组长中再推选一名校级家长委员。
5、家长委员会活动的`次数根据每学期不同的内容而定。
6.家长委员会活动的'内容:
(1)、学习教育心理理论。
(2)、听取学校有关部门的工汇报。
(3)、定期听取学校工作的介绍,发挥对学校工作的检查、督促和协调作用,协助学校全面贯彻教育发展,促进办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4)、商讨家庭、学校教育工作的配合、协调。
(5)、反映家长的意见、建议等,加强家庭与学校教育的同步发展,为建设好学校出谋划策。
(6)、积极参与班级、校级的各项家校互动活动。
(7)、每学期制定好家委会活动计划和小结,家委会活动的开展要有记录。
(8)、家委会原则上一学年一调整。家委会委员可连任,学生毕业离校后自动卸任。
学校家长委员会发言稿
家长委员会年度工作汇报
家长委员会校长讲话稿
实验小学家委会制度
加强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建设说明报告
学校家长委员会制度4
1、主任:1人
2、副主任:2人
3、委员:5人
4、家长委员会任职条件:
家长委员会是学校通过家长进行工作的组织形式,它是学校办学的参谋机构。原则上各级都有代表,其成员由班主任推荐,学校审核,家长同意,方可成为正式会员。
1、较全面地了解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
2、思想进步,作风正派,乐于为学校教育事业服务,乐于为学生服务。
3、具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能为学校献计献策,肯办实事。
4、教育子女有方,重视家庭教育的研究,讲究家庭教育质量,能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5、家长委员会主要职责:
1、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督促学校的工作。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对学校、班级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参加一些学校的重大活动。
2、提高优化教育条件,促进学校德育工作。组织家长成立德育讲师团,对学生进行生动的思想品德教育,或是交流教育孩子的方法和经验,或是讲述自己的成长史等,以激励学生更好成长。协助教导处等部门,做好行为、心理偏差生的家庭工作和学生的思想转化工作。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3、提供教学资源,拓展教育途径。如利用家长的一技之长,为学生做一些讲座和指导,培养学生一技之长。利用家长开放日参加听课评课,并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
4、整合各种力量,改善办学条件。对学校搞的艺术节、体育节、科技节,每学期评出的好苗苗、好少年、三好学生的奖励等,通过家长委员会有力出力,有智慧出智慧,有信息提供信息,为学校出主意,想办法,为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而做一点实事。
5、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关注孩子更好成长。家校要携手合作,共同担负起教育孩子的重任。学校将尽可能为各位家长提供教子育女的方法,途径和实例。
学校家长委员会制度5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学校与家长之间的联系,密切学校与家庭教育的合作,本制度制定,提出学校家长委员会的组织、职责、权利与义务,以及管理和服务的具体办法,规范学校家长委员会的运行。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名称
学校家长委员会是学校和家庭之间联系的纽带和桥梁,依法设立,以学校和家长为主要成员,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可分为校级和班级两个层次。学校家长委员会主席须为学校和家长共同选举产生,名称为“学校家长委员会”。
第三章职责
(一)学校家长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协助学校开展管理和服务工作,并为学校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2、发挥家长的主体作用,参与学校的管理,积极配合学校的教学工作;
3、鼓励家长们热情参与学校的'实践活动,增强家校互动和沟通,促进家庭教育。
(二)校级学校家长委员会的职责是:
1、研究学校制定的教学、管理及育人方案,向学校提出建议; 2、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组织开展有益的家庭教育活动; 3、监督学校教学评估、德育评价和保卫工作等方面的工作; 4、协助学校开展学科竞赛、艺术节、文化课外活动等工作; 5、协助学校筹备家长学校的相关课程,丰富家长的教育知识。 (三)班级学校家长委员会的职责是:
1、协助班主任进行班级管理,积极配合教师的教育工作; 2、与班级家长充分沟通,协调家校关系,开展班级家长会议;
3、帮助班级教师组织学生的各项学科活动或其他与学生发展有关的活动;
4、关注学生的学习进展,及时向家长反映学生在学习、生活、心理方面的问题。
第四章成员和选举
(一)学校家长委员会组成人员
学校家长委员会,由学生家长代表、学校行政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其中:
1、学生家长代表应覆盖所有年龄段、所有社会群体,以全面代表家庭群体;
2、学校领导和教师代表能够提供专业的教育知识和管理经验,以面向学校管理、教师专业层面代表学校的利益。
(二)学校家长委员会的选举办法
1、学校家长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等职务应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2、选举应依法公开、公正、透明,选举结果应当公开发布; 3、学校家长委员会任期为两年,期满后需重新选举。在任满一年前,应当开始进行选举工作,任期两年;
4、选举应先进行提名,由学校领导层拟定候选人名单,由学校全体家长进行表决,票多者当选;
5、主席、副主席、秘书等职务产生,应当由学校家长委员会近一半以上成员一致通过。
第五章工作机制
(一)学校家长委员会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会议制度、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完善各项工作的制度和流程,确保工作有条不紊。
(二)学校家长委员会每年至少应召开两次会议,并根据需要举行临时会议。聚焦学生实际需要、学校管理需求等议题,共商发展,共同维护学生利益。
(三)每年年底应当对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进行总结,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下年的规划。同时应当根据需要及时发布学校Newsletter,以便及时发布学校家长委员会官方信息、最新活动等。
第六章责任和义务
(一)学校家长委员会应当具有服务意识,为学生、家长、学校服务,依法行使职权。
(二)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工作的公正、公开、透明,保证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三)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不得泄露学校保密资料,不得随意发表和传播不利于学校现状和声誉的言论和信息。
(四)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应当珍惜学校、家校合作的机会和资源,为推进学校改革发展,为共同培养优秀的学生而努力奋斗。
第七章附则
(一)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相关规定立即生效;
(二)本章程解释权归本学校拥有。
学校家长委员会制度6
一、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1、与学校紧密协作,发动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各项教育工作。
2、配合学校教育思想,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传播、交流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和经验,促进家长创设有利于孩子学习、成长的家庭方法。对所在社区家庭教育进行咨询,提高家长的认识,树立新时代的家长形象,使家长在家庭教育中起积极作用,做孩子的表率、典范。
3、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合力。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教育知识,参与学校组织的家长活动和家长培训。
4、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分析、归纳家长们所反映的问题,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提供给学校。
5、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或组织听课等,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6、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家长协助解决学校、年级在教育教学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7、每期召开几次工作会议,提出并研究一学期的工作计划,期末做出总结。
二、家校联系制度
1、做好新生接待工作,认真填写学生个人信息。
2、做好家访等家校联系工作,及时向家长介绍教育重点和要求,给家长参与的机会。
3、确定单周五为校长接待日,了解家长对学校的建议。
4、每学期家长学校授课二次,使家长了解和掌握正确的家庭教育知识。
5、每学期召开全校性家长会两次,各班家长会多次,并设立家长开放周活动,使家长了解学校及教师的工作,也更清楚地看到自己孩子的学习和生活过程。
6、每学期进行一次特色汇报活动。
三、家长开放工作制度
1、单周三对家长进行一次开放活动,每月开放日,各班的活动内容各有侧重。但家长可以从各个方面了解学生学习和生活情况:如,进教室听课、与班主任或任课教师了解咨询等。
2、家长每学期参加一次大型的家长会,每次举行各种各样的家庭教育等方面的咨询活动。如:家长会后组织部分教师为家长做孩子的行为规范、学习习惯、家庭教育等方面的咨询;节日庆祝活动、春游、秋游活动、运动会等。
3、低年级和高年级的家长,每学期开一次家长会,指导学生家长做好入学和升学学生的家庭教育工作,同时参加各种学校组织的入校或告别活动。
四、家长学校监督、检查、反馈制度
1、校长及各部门领导经常在家长委员会会议上与会员研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现状和问题,听取各种反馈意见,及时改进指导工作。
2、各主任经常检查、督促各家长委员做好指导家庭教育的工作,密切与校外有关方面的关系,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检查好家长、优秀家长学员的名单,报委员会审批,并向有关人员反馈。
3、主任做好每次讲座的考勤工作,及时做好缺勤家长的思想工作,保证人人来校听课,使每次听课率达到100%。主任向家长单位及时联系,反馈家长在校学习的情况。
五、家长学校学员守则
1、树立为国教子思想,自觉履行教育子女的职责。
2、重在教子做人,提高子女思想道德水平,培养子女遵守社会公德习惯,增强子女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3、关心子女的智力开发和科学文化学习,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要求要适当,方法要正确。
4、培养和训练子女的良好生活习惯,鼓励子女参加文娱体育和社会交往活动,促进子女身心的健康。
5、引导子女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支持子女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培养子女的自理能力及劳动习惯。
6、爱护、关心、严格要求子女,不溺爱、不打骂、不歧视,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7、要举止文明,情趣健康,言行一致,敬业进取,各方面为子女做榜样。
8、保持家庭和睦,创建民主、平等、和谐的关系,形成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9、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及方法,针对子女的年龄特征、个性特点实施教育。
10、要和学校、社会密切联系,互相配合,保持教育的一致性。
11、积极参加家长学校的学习,不无故缺席,认真听课,参加考试,学以致用。
学校家长委员会制度7
第一条:全面贯彻《上海市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大纲》,对本校家庭教育工作进行规划、组织实施、指导和评估。
第二条:配合学校,宣传、实施《中学生守则》、《中学生行为规范》及“两纲”教育,使学生在家当一个孝顺父母、关心亲人、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的“小帮手”。
第三条:积极宣传“依靠人民办教育,办好教育为人民”的方针,提高家长对教育的认识,使家长能自觉抓好家庭教育、校外教育。
第四条:积极探索如何发动全体家长参与教育,调动家长的积极性,为学校的教育改革献计献策,并尽快配合学校、教师,做好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
第五条:经常听取家长对学校、教师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向校方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改进的措施。
第六条:办好家长学校,对各年级家长进行分期分批培训,满足家长的需求,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素质。
第七条:开展创建“学习型家庭”活动,加强对“学习型家庭”的'评价标准,创建途径、方法的研究。
第八条:对家庭教育工作的优秀指导者和优秀家长进行表彰。
第九条:家长委员会成员要以身作则,努力当家长的表率,准时参加学校活动和例会。
第十条:家长委员会例会一学期不少于两次,办公室设在政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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