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制度【精华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档案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档案管理制度1
一、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
1、查(借)阅人员必须是2名中共党员,持有《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和《查阅干部档案介绍信》,不得凭借“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和其它联系工作介绍信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2、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和提借什么材料,并对提供查阅的档案进行登记。
3、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干部人事档案。
4、查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密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5、查阅人员要爱护干部人事档案,严禁在档案材料上圈画、批注、涂改、折叠,不得抽换、拆散档案材料。
6、未经档案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复制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不允许把档案内容抄在笔记本上。摘录的材料要细致核对,经档案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公章后,方可使用。
7、干部人事档案一般不借出。因特殊需要(干部死亡、办理退休允许借一次)须按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批手续办理(必须是正科级单位政工人员),并填写借出登记。借出的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交无关人员翻阅,不得转借,不得复制,限期归还。(最多不超过15天)
二、干部人事档案计算机管理制度
1、爱护机器设备,熟悉机器性能,按程序规范操作。
2、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建立完整的档案信息数据库,利用该系统完成档案查借阅、转递、目录及零散材料的管理和“四统一”管理。
3、以干部人事档案和干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正式文件为依据采集信息并及时维护,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完整和新鲜。
4、新进干部档案和零散材料的信息录入在三个月内完成;干部档案索引每半年打印一次;日常管理信息每年汇总一次,并做好有关资料的立卷工作。
5、对新维护的档案管理信息要及时备份,并登记备份的时间和主要内容。
6、不得随意使用外来磁盘,确需要使用时要进行病毒检查,防止机器故障造成信息的损坏或丢失。
7、未经批准不得提供、复制干部信息,无关人员不得查看干部信息,贮有保密信息的载体严禁外传。软件应由专人保管。
8、利用干档信息对干部队伍进行综合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三、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补充制度
1、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归档规定》,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干部任免、调动、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工资、入党等工作中新形成的干部材料,充实档案内容。
2、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必须是组织上形成的,或者是组织上审定认可的材料,未经组织同意,个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收集。
3、凡新参加工作的国家干部、地方新安置的部队转业干部,都应填写“干部履历表”和“干部自传”,审核后,补充进干部人事档案。
4、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形成部门,在材料形成后的一个月内,将材料主动送交主管干部人事档案的部门归档。
5、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及时、主动地向有关部门索要应归档材料。
6、注意做好材料收集中的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泄露材料内容。
7、认真办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登记和交接手续。
四、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1、对收集的干部档案材料必须根据中组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认真鉴别,不属归档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
2、归档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
3、不属归档范围的材料,可分别情况,予以处理。凡销毁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报主管负责人审查批准。
4、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必须是铅印、胶印、油印或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墨汁书写。凡圆珠笔、铅笔、红墨水、纯蓝墨水书写的材料,必须经过复制方可归档。
5、归入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均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整理立卷。
五、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
1、转递干部人事档案或材料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2、县及相当于县经上的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可以直接转递干部人事档案。
3、转出的档案必须完整齐全,并按规定经过认真的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4、干部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
5、转递档案必须填写“干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办理登记手续。
6、接受单位收到档案后,应认真核对,并在“干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的回执上签名盖章,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未退回,转出单位要查询,以防丢失。
7、干部人事档案应随着干部的工作调动或职务的变动及时转递,避免人档分离。
8、凡是转出的干部人事档案或材料均应严密包封,并加盖机密章。
六、干部人事档案检查核对制度
1、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对所管理的档案要定期地进行检查核对,一般每半年核对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凡提供利用的干部人事档案,在收回时,要严格检查,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
3、整理好的干部人事档案入库前,要逐人、逐卷、逐份、逐页进行检查核对,发现差错,及时纠正。
4、转出和接受干部人事档案时,应将材料与目录检查核对一遍,防止张冠李戴或缺少材料。
5、凡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应检查是否属于归档材料,是否完整齐全,是否符合归档要求,是否手续完备。
6、输入计算机的干部人事信息须与干部人事档案核对无误后方可使用。
七、干部人事档案保管保密制度
1、严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保管保密工作。
2、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立专用档案库房(室),配置铁质档案柜,妥善保管干部人事档案。
3、干部人事档案库房(室)必须备有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安全措施应经常检查,保持库房的清洁和适宜的温、湿度。
4、干部人事档案库房(室)和档案柜,应明确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好交接手续。
5、非管理及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档案库房(室)。
6、严禁用电话、电报索取或提供有关干部的全面材料和涉及干部政治历史问题或其它重要问题的材料。
7、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泄露有关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
8、严禁任何人携带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所和娱乐场所。
9、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乱抛,一律按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八、送交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制度
1、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教育培训、审计、统战等部门,应建立送交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归档的工作制度。
2、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形成部门,应在材料形成的一个月内,主动送交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3、任何组织与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积压、滞留应归档的材料。
4、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与各有关部门建立联系制度,保持收集材料的渠道畅通。
5、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对未能按时递交档案材料的部门,应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
6、发现递交归档的材料,不符合归档要求的,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补送或补办手续。
九、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保管应管干部的人事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2、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3、办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的转递;
4、登记干部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
5、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的情况;
6、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7、调查研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情况,制定规章制度,搞好干部人事档案的业务建设和宏观业务指导;
8、推广、应用干部人事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
9、定期向档案管(室)移交死亡干部的档案;
10、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档案管理制度2
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核档案(以下简称业务考核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业务考绩档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现就业务考核档案建立归档,收集,传递,传阅,保管等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每个专业技术人员都必须建立业务考核档案,作为对本人考察、使用,晋升、奖励的主要依据。业务考绩档案由学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和保管。
二、业务考绩档案范围
1、任职资格申报表。
2、考核材料。
3、成果材料。
4、其他有关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价值的表册和材料,如指导培养青年教师上公开课、作辅导报告、优秀教案、先进班主任工作小结等方面。
三、业务考核材料的收集。
1、按归档材料的范围,形成收集归档材料的网络,将专业技术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己办理完毕的有关材料经负责人审核后,及时送交业务考绩档案的'负责人。
2、业务考核档案的负责人应在每年6――7月份到到有关部门收集一次,拾遗补缺,经清理后利用暑假分类归档。
四、业务考核档案的传递和借阅
1、专业技术人员调动工作时,其业务考核档案应及时转入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转出时须办理登记注销手续,不得个人自带。
2、部门借阅,一般在档案室进行,特殊情况,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但不得超过借阅期限,如本人要求查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但只能借阅不得将档案带出档案室,有关的组织推荐意见,鉴定、民意测验一般不允许查阅。
3、借阅档案一般不超过一周。如确因工作需要超期借阅,应办理续借手续。
4、任何人不得涂改、增删档案材料,归还时要清点核对。如发现问题,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业务考核档案的保管和保密
l、保管人员要模范地执行国家、机关上级机关和单位制定的档案工作法规、制度,忠干职守、积极地做好本职工作。
2、保管人员要定期将收集的材料讲行清理、分类和归档,对已形成的档案定期进行检查。
3、对业务考核档案要进行科学的管理,按照便于利用、便于管理的要求进行分类编号,要定期做好业务考绩档案的统计工作。
4、保管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的保密法规按照要求办事,做到万无一失。
5、档案室要健全防火、防盗、防潮等设施,特别每年雨季要做好防潮措施,并定期检查,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档案管理制度3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档案工作,促进档案工作为企业各项工作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管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企业应遵守《档案法》,依法管理本企业档案,明确管理档案的部门或人员,提高职工档案意识,确保档案完整、精准和安全。
第四条企业档案工作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引导。中央管理的企业订立本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和方法须报国家档案局备案。
第五条企业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订立本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 统筹规划并负责本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供应利用工作;引导本企业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监督、引导本企业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
第六条企业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学问和业务本领。
第七条企业各部门负责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交本企业档案部门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
第八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完整、精准、系统。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应能耐久保管。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规范。归档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管。
第九条企业依据有关规定,确定档案保管期限,划定档案密级第十条企业实行有效措施对档案进行安全保管,并切实加强对学问产权档案和涉及商业隐秘档案的管理。
第十一条企业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对确无保管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按有关规定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批准后进行监销。
第十二条企业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国有大中型企业应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填写有关报表。企业认真做好对国家和社会有保管价值的档案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企业档案现代化应与企业信息化建设同步进展,不绝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企业档案部门应积极做好档案的供应利用工作,努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企业供应适时、有效的服务。
第十五条企业必需为政府有关部门、司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供应真实、精准的档案。
第十六条企业供应利用、公布档案,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其他组织的利益,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发生变更,应按《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更档案处置方法》做好档案的处置工作。
国有企业破产,破产淸算组应妥当处置破产企业档案;国有企业分立,档案处置工作由分立后的企业协商办理。
第十八条企业对在企业档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予以表扬和嘉奖。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归档而造成文件材料损失的,或对档案进行涂改、抽换、伪造、盗窃、隐匿和擅自销毁而造成档案丢失或损坏的直接责任者,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xx年9月1日起实施。《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其他有关企业档案工作的规定凡与本规定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档案管理制度4
1、我校各职能部门因工作需要可直接到档案馆借阅本部门形成的档案,一般限于在档案馆阅览。需借出时,除按规定履行借阅手续外,还应做到不污染、不损坏,不任意涂改、抽拆、勾划,不得转借他人,按期归还。
2、因工作需要查阅非本部门档案或涉密档案,除借阅者部门领导批准外,还需经档案立卷部门及档案馆馆长的同意。
3、对于机密、绝密档案和未公开发表的档案资料(科研成果、产品)仅供部门负责人或课题组负责人查阅,非负责人查阅时,应持负责人委托查阅的'文字依据。
4、对己公开发展的或技术己转让的一般档案资料,我校教职工可凭工作证在档案馆查阅。
5、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并经馆长同意方可借阅。
6、本校在校生查阅档案,须持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院开具的介绍信。
7、档案管理人员,对归还的档案应认真检查,查对无误后,方可办理归还手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8、档案管理人员在办理借阅手续时,要严格统登项目。
档案管理制度5
为规范销售档案管理工作,使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系统化、特别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档案归档范围
1、销售合同
(1)预定书(认购书)原件;
(2)买卖合同原件;
(3)换、退房申请;
(4)房型修改申请;
(5)其他合同之补充协议。
2、客户资料档案
(1)来访客户名录:包括客户姓名、联系方式、需求,及了解到的客户的家庭情况及其他特别事项。
(2)签约客户档案
基本资料:姓名、联系电话、已购房型、付款情况、家庭情况等;
办理按揭及房屋产权证所需客户提供的资料;
其他客户提交之资料。
3、内部管理档案
(1)销售部内部管理档案:各项管理制度、成文发放的管理文件
(2)销售管理档案
(3)各日、周、月统计表及报表;
(4)早晚会会议记录。
4、内部往来文件
(1)发往各部门间的日常函件;
(2)收到公司各部门的往来文件。
5、公司对外宣传资料
(1)各类公司制作的楼书、提袋、宣传品样本;
(2)电视宣传资料:各种宣传用vcd、录音带、录像带;
(3)户外灯箱、路牌的样稿;
(4)各类宣传活动的录影带及照片。
6、房地产相关信息
(1)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资料;
(2)各楼盘楼书;
(3)房地产相关信息剪报;
(4)各项目对外宣传广告剪报。
7、对外合同合约
(1)户外宣传制作合同复印件;
(2)媒体制作合同;
(3)其他与销售部有关的.合同合约。
二、归档及保管要求
1、严格按归档范围对档案进行归档整理;
2、档案资料分类应清晰、全面;
3、档案接收时要认真点、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后入档;
4、档案必须使用专用资料柜、资料盒;
5、应建立清晰、明了的检索工具便于检索。
三、档案的借阅
档案的借阅应有严格的借阅制度,必须填写借阅登记表方能借阅。档案借阅办法按以下制度执行:
1、本部门档案仅限本部门员工借阅;外部门借阅需出示借条,附双方负责人许可签字;
2、本部门员借阅,借期不超过两天。如因需要延长借期,须出示借条并附部门负责人签字;
3、查阅、借还档案都必须在管理员处办理登记手续方能借阅和离开;
4、按期归还,爱护所借档案资料,逾期不还或有损坏、遗失,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造成重大损失者当追究责任;
四、档案的保管
1、档案接收时要认真清点、验收份数、张数、规格验收必须符合要求的,办理交接手续方可入档;
2、各类档案材料,应按管理规范要求分类、编目、立卷,放入档案盒或档案夹内上柜保管;
3、档案存放必须使用专用资料柜,排柜方式要省时、醒目,便于查找;
4、每年年底要对档案库存保管情况进行一次清理,核对以保管单位为基础,做到账物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情况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补救。
五、档案的剔除和销毁
1、在整理档案的过程中,对档案材料要仔细甄别,对无保存价值的资料及时剔除,必要时列出剔除资料目录提交部门经理批示;
2、每年年底对保管期满的档案列出目录写出专题报告提交领导,经部门批示后销毁。
档案管理制度6
一、档案保密制度
1、严守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杜绝以各种形式泄露档案材料中有关保密的内容。
2、各类档案材料必须指定政治上可靠,工作责任心强的专(兼)职人员进行集中管理。
3、严禁私自将档案资料带出档案室,需保密的档案资料的借阅,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4、经批准销毁的档案材料和不需要归档的材料,应指定专人进行销毁,不得当废纸处理。
5、档案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坚持下班、外出时认真清理、存放好档案和关窗、落锁制度。
6、档案人员一旦发现档案材料有丢失情况时,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采取措施进行查找,并追查责任。
二、立卷归档制度
1、凡学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由各部门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并按有关规定向档案室移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占为己有或擅自处理。
2、学校档案室的归档时间:文书、会计档案材料每年五月份进行立卷归档;教学、学籍档案材料每学年结束后立卷归档。科技档案、基建、科研档案和设备、仪器档案材料均在工作结束后和设备、仪器安装试用后立卷归档。
3、学校档案分为永久、30年、10年三个保管期限。
4、卷内文件应齐全完整。收文应有正文、附件、办理结果;发文应有定稿、印本、附件;来往文书应有请示、批复;处分材料应有综合、旁证、个人交待和处分结果。
5、卷内文件排列要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印本在前、底稿在后;批复在前,请求在后。各类案卷均要填写卷内目录。卷内文件要编写张次号。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字迹清楚,纸质优良、签署完备。不准用铅笔、园珠笔和复写纸书写,并拆除卷内金属物。
6、案卷装订要整齐美观。标题一般应有作者、问题、名称,能反映卷内文件内容,政治上无误,文词上简明确切。封面填写要字迹工整清洁。
7、文件材料归档后,档案人员应本着便于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对案卷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编目、登记和统记,做到排列有序,并按年代和保管期限编号。
8、归档文件目录分保管期限装订并编制目录。
三、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库房需保持适宜温湿度,适时通风降温。
2、档案库房须安装防盗门,防盗窗和双保险锁,库房照明必须使用白炽灯。
3、严禁在库房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用其他物品。对库内照明线路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抢修,防止短路引起火灾。
4、做好防火、防盗、防虫蛀、防鼠、防潮等“五防”工作。
5、要坚持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检查、清理、核对工作,如发现问题,立即向领导报告,对破损或褪变档案应及时进行抢救处理。
6、档案库房要经常打扫,保持清洁,严禁将有害物质带入库房。7、档案室管理人员进出档案室应随手关门,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入内。
四、档案查阅制度
1、积极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各方面的查档需求,充分发挥档案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2、档案人员要熟悉家底,了解需求,掌握规律,做到主动、及时、准确提供利用。
3、本单位工作人员查阅其所属业务档案,需经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查阅并有责任及时将查阅档案利用效果反馈给档案室。
4、凡外单位查档者必须持有该单位的介绍信,注明查档内容和用途,履行登记手续,经有关领导同意的方可查阅。
5、档案一般不许外借,确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领导同意,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借出。但必须按期归还。如超过规定时间还需借用,应办理续借手续。
6、凡查、借阅者对所查借阅的档案材料,应确保安全、完整,不得撕毁、拆卷、划线、打圈、涂改、剪页、水湿、烟烧,以保证档案的完好无损。
7、利用者必须遵守保密规则,所查、借阅的档案材料,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准复制、拍照和对外公布。凡摘抄的有关档案材料,用后一律交档案室保存。
8、借阅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当面清点。
9、如遇借阅人员将档案丢失,应及时报告档案室,写出书面材料,利于采取补救措施。
五、学校档案的鉴定、销毁和移交制度
1、学校档案室应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关于档案鉴定的规定,认真做好档案的鉴定工作。
2、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可提出销毁意见,并填写销毁清册,报学校领导和上一级档案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销毁。
3、销毁时应指定二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方可执行销毁。
4、档案专(兼)职人员因工作变动,需办移交手续时,应将全部档案材料清点后,交予新的负责档案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5、交接档案材料必须严格履行手续,有关人员签字,并注明交接时间,案卷数目等,以备查考。
档案管理制度7
1、目的
对客户资料进行有效管理,及时对顾客需求与信息进行沟通,确保顾客满意。
2、范围
适用于顾客的信息管理、产品质量跟踪、顾客投诉、顾客满意度管理等。
3、职责
3.1营销总公司负责客户档案管理、产品质量跟踪、顾客投诉处理、顾客满意度调查等组织工作;
3.2各部门、各矿负责协助销售部完成各项顾客相关的工作。
4、客户档案的管理
4.1客户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
销售部通过市场信息的收集、顾客拜访销售人员统计,过程中收集客户的.资料,并汇总
4.2客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a)销售部、人事部联营办负责建立各自客户档案,客户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客户联系方式,包括电话、联系人、网址等;
2、客户信用状况描述;
3、客户以往交易记录等。
b)客户档案设专人管理,并根据客户的交易情况对档案内容进行及时更新;
c)客户档案由销售总监进行审批确认。
4.3客户档案的使用与保密
a)客户档案是公司市场管理重要参考内容,尤其是在与顾客签定合作关系是,相关人员应查阅客户的档案资料;
b)客户档案资料公司的重要保密资料,未经公司总经理授权,任何人不得查阅及外传,否则公司按《保密管理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5、客户关系维护管理
5.1公司办公室负责客户关系维护管理;
5.2客户关系维护管理的方式包括:
a)定期(节日或其他重要活动)与不定期(日常)的客户拜访与沟通;
b)客户产品使用情况的意见与建议调查;
c)顾客满意度调查等。
5.3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客户关系维护的具体管理实施;
5.4客户关系维护管理应形成记录,并作为客户档案内容进行保管。
6、售后服务管理
a)营销总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顾客满意度调查;
b)公司办公室向顾客发放〈顾客满意度调查表〉,满意度调查的内容应包括、服务质量、套餐价格价格、公司评价等;
c)公司对反馈回来的调查表进行汇总、分类,并进行统计分析,编制“顾客满意度调查分析报告”,经总经理审批后发放到相关部门;
d)当顾客满意度未能达到公司规定要求时,由办公室组织,针对顾客满意度较低方面提出纠正预防措施进行改进。
7、客户投诉管理
7.1相关业务部门是客户投诉的接收部门;
7.2客户对服务质量的不达标投诉,由相关业务部门组织,报请公司生产处协同处理,处理结果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反馈到客户;
7.3客户对服务过程中的不满意投诉,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组织处理,处理结果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反馈到客户;
8、相关/支持性文件
8.1 《市场信息管理制度》;
8.2 《保密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8
1、所有的工程档案由工程部文员负责管理。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守则。
2、各类档案应按系统:土建、强电、弱电、空调、锅炉房、热力站、机管,按图纸资料、维修记录、运行记录、设备台帐、各商户单元装修和维修档案等,进行分类管理。
3、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存放各类档案并贴上标签。编制档案目录,内容应与档案盒外标签一致。
4、外单位交来图纸由各系统工程师核对实物,如图纸无误则由文员按系统归档;图纸有误,则联系交图单位更正。
5、各类档案及图纸资料是工程维修保养的重要依据,应妥善保存,用途不明的.资料应交工程部经理确定用途。图纸资料、重要维修记录和用户装修、维修档案应长期保存,其他各种记录保存期限一般为二年以上,过期需销毁的资料应由工程部经理、主管及技术人员组成鉴定小组研究后决定。
6、借阅档案需经相应系统的主管(工程师)以上人员批准,确定归还日期,需续借的要重新登记。
7、文员每月对维修登记台帐、维修单、运行记录、维修记录等进行整理并分类归档、保存。
档案管理制度9
一、背景介绍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的进程,物业管理在城市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服务物业客户,建立一套健全的物业客户档案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二、目的和意义
确保物业客户信息的统一、完整和准确;
2 、提高物业服务效率和水平;
3 、为物业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参考;
4 、加强与物业客户的沟通和合作。
三、档案建立与管理
1 、档案建立
(1)在客户入住物业前,要求客户提供个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家庭成员及单位情况等基本信息,建立客户档案;
(2)对于企事业单位客户,还应建立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等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对于租赁客户,要求提供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等相关资料。
2 、档案管理
(1)分类管理:根据档案类型进行分类管理,如个人住户档案、企事业单位客户档案、租赁客户档案等;
(2)档案编号:为每个客户档案分配唯一的档案编号,并进行标识和记录;
(3)档案整理:定期对客户档案进行整理和清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4)档案存储:建立专门的档案室进行存储,对档案进行保密、防火、防潮等处理;
(5)档案查阅:保障客户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提供方便快捷的档案查阅服务。
四、档案内容和更新
1 、基本信息
(1)个人住户档案:包括客户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址等;
(2)企事业单位客户档案: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联系方式、办公地址等;
(3)租赁客户档案:包括租赁合同、租户姓名、联系方式、租金缴纳证明等。
2 、动态信息更新
(1)客户迁入、迁出信息;
(2)客户家庭成员变动信息,如婚姻状况、子女入学等;
(3)客户单位经营情况、税务信息等。
五、档案保密与安全
1 、保密措施
(1)对客户档案中的个人隐私信息,如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进行严格保密;
(2)严格限制档案查阅权限,只允许授权人员进行查阅和使用;
(3)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获取档案信息。
2 、档案安全措施
(1)档案室要求严格控制出入口,防止非法人员进入;
(2)档案室配备专门的监控设备,保证档案安全;
(3)定期备份档案数据,防止档案丢失或损坏。
六、档案利用与管理
1 、信息查询和报表
(1)客户档案应提供方便快捷的查询和统计功能,以满足物业日常工作的需要;
(2)定期生成客户档案报表,提供给物业决策相关人员使用。
2 、客户服务与管理
(1)根据客户档案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和管理;
(2)定期与客户进行沟通和联系,了解客户需求和意见;
(3)在重要事项变化时及时更新客户档案。
七、改进措施与建议
1 、不断优化客户档案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2 、引入信息技术,实现客户档案的电子化管理;
3 、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综上所述,物业客户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只有通过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才能更好地服务客户,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八、档案管理流程
为了确保物业客户档案管理的规范和高效,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档案管理流程。
1 、档案建立流程
(1)接收客户信息:物业管理人员应在客户入住物业前,要求客户提供个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家庭成员及单位情况等基本信息。
(2)档案登记:将客户提供的信息进行归档,并为每个客户分配唯一的档案编号。
(3)信息核实:核实客户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档案信息的可靠性。
(4)档案归类:根据档案类型进行分类管理,如个人住户档案、企事业单位客户档案、租赁客户档案等。
(5)档案存储:将客户档案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室中,做好防火、防潮、防盗等安全措施。
2 、档案更新流程
(1)定期更新:根据客户提供的个人住户或单位信息的变更情况,对客户档案进行定期更新。
(2)动态信息更新:包括客户迁入、迁出信息、家庭成员变动信息等,及时更新到客户档案中。
(3)档案查阅:对于需要查阅和使用客户档案的人员,需要经过授权,并按照相关流程进行查阅,避免档案信息泄露。
3 、档案整理和清理流程
(1)定期整理:定期对客户档案进行整理和清理,删除过期和无效的档案信息,保持档案的完整和准确性。
(2)档案装订:对于松散的档案文件,进行装订和整理,提高档案的可读性和保存性。
(3)档案归档:将整理好的客户档案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归档,确保每个档案的存放位置和状态清晰可见。
4 、档案保密和安全流程
(1)保密措施:对客户档案中的个人隐私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和滥用。
(2)权限控制:对于需要查阅和使用档案的员工,进行权限控制,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
(3)档案安全:加强档案室的安全防护,限制非授权人员的进入,定期检查档案室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
九、档案管理系统引入
为了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便利性,可以引入信息技术,实现客户档案的电子化管理。
1 、电子档案建立:建立客户档案的电子数据库,并将所有客户档案中的信息进行电子化处理,提高信息存储和检索的效率。 2 、档案管理软件:引入专业的档案管理软件,实现对客户档案的全流程管理,包括档案建立、档案更新、档案整理、档案查阅等功能。
3 、档案安全措施:对电子档案进行加密和备份,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防止意外丢失和损毁。
4 、电子档案查询和报表:通过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可以方便快捷地进行客户档案的查询和生成报表,提供给物业决策相关人员使用。
十、员工培训和质量管理
为了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需要进行定期的员工培训和质量管理。
1 、培训内容:包括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流程、档案管理软件的使用等方面的培训。
2 、质量评估:定期评估档案管理人员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3 、绩效考核:将档案管理人员的档案管理质量和工作效率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激励和奖励优秀表现的人员。
十一、总结和建议
物业客户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合作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可以确保物业客户信息的统一、完整和准确,提高物业服务效率和水平,提供可靠的数据参考,加强与物业客户的沟通和合作。此外,引入信息技术,实现客户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可以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便利性。同时,通过员工培训和质量管理,可以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在实施档案管理制度的过程中,还应不断优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保障档案的保密和安全性。
综上所述,只有通过完善的物业客户档案管理制度,才能更好地服务客户,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应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物业客户档案管理的水平和质量。
档案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国家档案馆管理,促进档案馆事业发展,充分发挥档案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档案馆的规划、建设、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家档案馆,包括综合档案馆和专门档案馆。
综合档案馆负责收集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多种门类的档案,并向社会提供档案利用服务。
专门档案馆负责收集和管理某一专业领域或者某种特殊载体形态的档案,并向社会提供档案利用服务。
第四条国家档案馆是公共服务机构,依法履行保存历史记录、提供档案利用、开展社会教育、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的职能。
第五条国家档案馆应当全面收集档案,反映历史真实,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方便社会利用,依法履行保密义务。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国家档案馆工作的领导,将档案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档案事业发展所需经费,并列入年度预算。
第七条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省档案事业,对本省国家档案馆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指导。
市、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档案事业,对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档案馆工作实行监督指导。
第二章档案资源建设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级管理的原则和国家、省有关档案馆网布局的要求设置国家档案馆。
省、设区的市、县(市、区)设置综合档案馆。省、设区的市根据需要可以设置专门档案馆,也可以与综合档案馆合设。城市建设档案馆的设置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设置国家档案馆必须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条件,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置国家档案馆的具体条件和申请审核程序,由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商省级有关部门制订,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国家档案馆应当按照职责,拟订档案资料收集的具体范围,报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后实施。
第十条综合档案馆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向本馆移交档案的单位范围。有关单位应当按规定向综合档案馆移交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各种门类和形态的档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国家档案馆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接收档案。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者延期接收档案的,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各综合档案馆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向社会提供现行文件查询等服务。各级行政机关和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设立的综合档案馆移交有关文件和资料。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档案的信息化、网络化建设纳入电子政务和信息化规划。
国家档案馆应当加强电子文件的接收工作,加快传统载体档案的数字化,实现档案的信息化、网络化。
第十四条综合档案馆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的电子档案目录中心。向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的单位以及专门档案馆应当定期向综合档案馆报送电子档案目录。
电子档案目录格式标准由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按电子政务要求和规范制定。
第十五条非国家所有的档案资料,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鼓励档案资料所有人向国家档案馆捐赠或者寄存;国家档案馆接受捐赠的,应当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并可以给予一定奖励。
第十六条国家档案馆之间,国家档案馆与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之间,应当加强合作和交流,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及其他机构保管的文物、图书资料同时是档案的,应当向综合档案馆提供相关目录。
第三章档案开放与利用
第十七条国家档案馆的下列馆藏档案,应当向社会开放,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按国家规定不宜开放的除外:
(一)建国以前形成的档案;
(二)建国以后形成的档案,时间已满30年的;
(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档案;
(四)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活动形成的档案;
(五)重大活动档案,进馆满6个月的。
国家档案馆开放个人捐赠的档案,应当征得捐赠人同意。
第十八条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应当组织鉴定小组对拟开放的档案进行鉴定;经鉴定符合开放条件,并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一律予以开放。
第十九条国家档案馆应当采取设立阅览室、档案网站等多种方式,向社会提供已开放档案、文件查询服务。
档案管理制度11
员工档案作为记录员工重要信息的介质,应列入保密资料范围,尤其是中高层员工履历、薪资等信息,行政人事部门应在员工入职时收集完善员工资料,建立完整的员工档案;员工的档案借阅必须经相关领导批准,具有一定资格的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借阅相应权限内的员工档案。
一、员工档案管理部门
公司行政人事部为员工档案的直接管理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管理,保证档案的完整性,档案查阅必须符合本制度要求。
二、电子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1、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总公司所有人员和子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电子档案,并根据子公司整理上报的电子档案,整理出全集团人员的电子档案;
2、各公司行政人事部门负责各自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下所有员工电子档案的建立,并将最新电子档案提交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3、电子档案每月28日更新一次,更新情况报集团人力资源部一份。
三、纸质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1、纸质档案在员工入职后一周内建立完善,内容包括:封皮、三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身份证和学历职称证件的复印件、个人简历、求职报名表、面试考核表、体检报告、离职(失业)证明、保密协议、入职须知等,对于劳动合同、转正和晋级手续、任命文件、奖惩记录等资料在管理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补充完善。
2、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总公司所有人员和子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的纸质档案,并负责日常管理和借阅管理。
3、各公司行政人事部门负责各自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下所有管理人员纸质档案的'建立,并负责日常管理和借阅管理。
4、集团人力资源部建档时须将在职人员和离职人员分开,将高层管理者、中层管理者、基层管理人员分开,将退休返聘人员单列;子公司行政人事部建档时须将在职人员和离职人员分开,将中层管理者、基层管理人员分开,将退休返聘人员单列;
5、一线工人也需要建档,资料需包含个人简历、求职报名表、面试考核表、体检报告等。
四、纸质档案的借阅权限
1、各部门负责人经行政人事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可以借阅本部门所有人员的纸质档案,无权借阅其他部门人员的纸质档案;
2、行政人事部相关招聘和薪资专员经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同意后,可以借阅部门负责人以下所有人员纸质档案;
3、子公司行政人事部门负责人经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同意后,可以借阅本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纸质档案,无权借阅其他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纸质档案;
4、子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上高层领导经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同意后可以借阅所辖部门所有人员纸质档案,借阅其他部门人员纸质档案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借阅下辖部门负责人纸质档案须经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同意;
5、集团公司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人员经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同意可以借阅下辖员工纸质档案;如果需借阅子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的纸质档案,必须经董事长同意;
6、子公司人员均无权借阅其他公司员工的纸质档案。
档案管理制度12
为认真贯彻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吉煤集团有关文件的规定,搞好领导带班下井记录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在井下矿领导交接班室建立管理人员下井记录本和下井考勤记录。下井记录本的内容为:下井人员姓名、班次、入井升井时间、井下行走路线、发现的问题情况和隐患、问题和隐患的处理情况、遗留的问题、交班情况等。
2、矿管理人员升井后,要到交接班室认真填写下井记录,其记录要真实,不准弄虚作假。下井升井后要及时填写,严禁超过当天后补填写的。
3、每个下井带班人员,对自己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特别是对隐患的处理情况要作详细说明,以便备查。
4、领导下井记录、交接班记录,反“三违”记录等,每月由矿安监科汇总,各种记录要装订成册,存档保管、备查,保存期不少一年。
5、历年领导带班下井记录、交接班记录及带班记录档案的销毁,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严格按照批准销毁的.时间段进行,上一年度的记录和档案一律不得销毁。
6、凡未按要求建档或档案资料保管不善出现遗失、毁损,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档案管理制度13
为加强档案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避免火灾对档案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规,特制定学校档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档案馆负责人即为消防安全责任人,本馆所有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均有做好档案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做到层层落实,严格管理。
二、档案消防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日常安全管理,防患于未然。
三、档案馆作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门,依据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协助保卫处对档案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做好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为确保档案的安全,档案馆应安装火灾(防盗)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装置。
五、档案馆库内要做好消防安全标示,非本馆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入档案库房。
六、严禁烟火,严禁易燃、易爆及腐蚀物品进馆、进库。
七、值班人员每天要做好安全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关闭电闸。
八、档案工作人员应掌握防火、灭火基本知识和技能,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做好消防器材的保养更新工作,使之可靠有效。
九、发生火警、火灾要迅速报告,全力扑救,并启动应急预案。
十、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每月底及节假日前要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整改火险隐患。
档案管理制度14
1.0目的
对所有生产记录进行控制以及档案的有效管理。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0职责
3.1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生产记录进行控制。
4.0工作程序
4.1记录分类和管理
4.1.1生产记录。试验室根据要求设计记录样表。
4.1.2生产部负责将生产过程的各种生产数据进行记录在案。
4.2记录表格原件管理
4.2.1记录表格样本由公司统一制定。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修改表格内容,样表保存在办公室,空白表格可以由公司统一印制下发,也可以由使用部门依样表复制。
4.2.2各使用部门按受控表格样本使用记录表格。
4.3记录收集、归档4.3.1原始生产记录
4.3.1.1原始生产记录必须认真、准确、及时、真实地反映生产结果。
4.3.1.2原始生产记录项目必须齐全。
4.3.1.3原始生产记录必须字迹清晰、整洁,不得随意涂改。如要涂改应在原错处划一杠,在旁边写上正确的数据,重要数据修改时必须要生产经理的签字。各项生产记录应分类分项按要求妥善保管。
4.3.2试验室生产记录
4.3.2.1试验室原始记录、试验报告等必须分类建立台账并统一编号,相互衔接,一切原始数据不得随意涂改、更改,资料不准抽撤。
4.3.2.2试验资料应有专职人员管理,并随时整理,逐年归档,保存期限自竣工之日起不少于五年。
4.3.2.3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报告必须实事求是,字迹清楚,数据可靠,结论明确,同时应签字完善,并加盖试验室专业公章。
4.7.1文件管理人员应对保管的记录通过采用编目、标签等办法,实现便于检索的目的。
4.7.2本公司内部需借阅记录,直接向记录保存部门借阅。外单位或个人(包括顾客)需借阅记录的,需经常务副总同意后,再向记录保存部门借阅,原则上记录不能带离保管地。特殊情况需经常务副总批准,记录保管人员负责按期收回。
4.9记录表格的'填写
各种记录应填写完整,字迹清晰,做到及时、全面、准确、真实。
4.10记录表格的更改
根据记录的实际需要,可对不适用的记录表格予以更改。更改可由
各部门提出,常务副总代表批准后,由公司办公室统一更改。
4.8记录销毁
对于超期的记录,由记录保存部门按保存期限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统一销毁。
档案管理制度15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一、安全档案建立
二、安全档案立卷
三、安全档案的保管
由专门负责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指导安排档案保管工作,确保档案详实有效,便于安全工作的开展
四、安全档案的.整理
定期对安全档案进行整理,完善安全工作制度体制,分析安全工作的不足,及早提出整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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