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29 11:22:58 好文 我要投稿

档案管理制度(精品)

  现如今,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档案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档案管理制度(精品)

档案管理制度1

  一、学校营养计划工作建立档案,由分管此项工作老师专人管理。

  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营养计划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归档备查。

  三、学校制定的营养计划工作各种管理制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领导机构等材料都要装订归档。

  四、学校接收、发放营养食品情况等材料必须及时归档,按自然月份存放。

  五、对于突发事故,应同步介入收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六、学校营养计划工作档案实行借还登记制度,按档案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七、管理人员随时搞好营养计划工作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遗失。

  八、管理人员随时注意收集整理营养改善计划材料并及时归档。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九、档案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为各级主管部门检查营养改善计划落实情况提供详实的资料依据。

  十、借阅档案须经学校领导同意,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借阅人要爱护档案原件,用后及时归还。

档案管理制度2

  根据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为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使之系统、准确地反映教育、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便于档案的充分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归档办法

  1、本校在教学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均由各处、室负责人和部门专(兼)职档案员专人负责做好日常文件材料的积累收集、整理工作。根据归档时间和范围,做到鉴定后归档,达到及时、齐全、完整、准确的要求。

  2、学校办公室对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和归档工作必须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二、归档范围

  (一)党群工作类

  1、上级党委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主要文件材料;

  2、上级党委普发的、非本单位主管业务但需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3、上级党委下发的对本单位党委工作的指示、规定、意见和本单位党组织的请示、上级批复;

  4、党支部(党委、总支)工作计划、总结、支委会、支部大会的会议材料;

  5、党员名册、年报表、党内干部任免文件;

  6、组织史资料;

  7、党内奖励材料;

  8、党内处分材料;

  9、组织关系介绍信;

  10、学校行风、教风建设材料;

  11、教工政治学习材料、政治思想工作计划、总结;

  12、退休干部工作材料;

  13、纪检、信访工作材料;

  14、民主党派材料;

  15、教代会材料;

  16、上级团委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

  17、上级团委普发的、非本单位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的文件材料;

  18、上级团委下发的关于本校团组织工作的批示、意见、规定等材料;

  19、团组织工作计划、总结、发展情况及有关活动材料;

  20、团员名册、报表;

  21、少先队员名册、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活动材料;

  22、学生会干部名册、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活动材料。

  (二)行政管理类

  1、上级行政部门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

  2、上级行政部门普发的、非本单位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3、上级行政部门下发的对本单位政务工作的指示、规定、意见和本校的请示、上级批复;

  4、学校行政会议记录;

  5、校史、大事记;

  6、学校工作计划、总结、行事历;

  7、学校内部机构设置、撤并、名称更改等文件材料;

  8、学校目标管理材料;

  9、学校荣誉记载;

  10、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11、干部任免材料、学校领导、教职工名册、统计报表;

  12、干部职工录用、调整、转正、调资、定级、退休、死亡等材料;

  13、教职工职称评定、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

  14、教职工奖励、处分材料;

  15、教职工调动行政关系、工资介绍信;

  16、财务管理办法、意见、规定、措施、制度、计划预算;

  17、政府、社会对学校的综合评价;

  18、安全保卫、依法治校等的工作计划、总结材料;

  19、计划生育材料;

  20、学校医疗、卫生工作材料。

  (三)教育教学管理类

  1、上级教育行政机关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

  2、上级教育行政机关普发的、非本单位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3、上级教育行政机关下达的关于学校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办法;

  4、学校制订的教学常规、计划、总结;

  5、学校的各科教学制度、办法、规定、守则;

  6、教研工作计划、总结、教改计划、教学实验材料;

  7、学校教育、艺术、科技、劳技等各学科教育方面的工作材料;

  8、学生各科考试成绩;

  9、教学统计报表、教师任课表;

  10、课程表、作息时间表、课外活动安排表;

  11、班主任工作手册、计划、总结及有关活动材料;

  12、试卷、参考答案、计分标准、试卷分析;

  13、学校各类高中、高校招生、考生花名册、上线名单等材料;

  14、学校资料(简讯、校刊);

  15、图书新增表、图书工作计划;

  16、学校运动会、体育工作有关材料;

  17、医疗保健卫生教学计划。

  (四)教师业务类

  1、教师教学基本情况登记表、教学鉴定、教学成绩、业务考核成绩、业务进修材料;

  2、教学业务交流、观摩课、公开课、研究课等材料;

  3、教研成果、学术论文、个人奖励等材料;

  4、教案评议记录、教研手册、教研活动材料;

  5、教师在教育改革方面的成绩、经验总结材料;

  6、各学科兴趣小组活动获奖记载;

  7、新闻报道、先进报道宣传材料。

  (五)学籍管理类

  1、学生名册、转学、毕业材料;

  2、学生学籍卡、学生学籍变更情况;

  3、学生成绩册、学生奖惩材料;

  4、学生体质测试、行为规范达标材料;

  5、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有关材料。

  (六)设备类

  1、学校教学仪器、开箱记录;

  2、学校办公设备;

  3、使用说明书、装修单、保修卡、安装使用调试记录;

  4、设备维修计划、记录材料;

  5、报废设备申请、批复有关材料;

  6、固定资产明细表。

  (七)基建类

  1、基建项目前期形成的文字、图纸、计算材料;

  2、预、决算书;

  3、优质工程申报、验收材料、竣工验收材料;

  4、建筑设计图、施工图、竣工图;

  5、维修计划、方案、记录。

  说明:新建项目与改建维修项目分别立卷。

  (八)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

  2、记帐凭证

  3、汇总凭证

  (九)会计帐簿类

  1、总帐

  2、明细帐

  3、日记帐

  4、固定资产卡片

  5、辅助帐簿

  (十)财务报告类

  1、月、季度财务报告

  2、年度财务报告(决算)

  (十一)其它类

  1、会计移交清册

  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4、银行余额调节表

  5、银行对帐单

  (十二)声像类

  1、学校各项重大活动、工作成果的照片、底片、录音、录像带

  (十三)磁介质类

  1、学校各项重大活动、工作成果光盘、磁盘。

  (十四)实物类

  1、奖牌、证书、赠品、锦旗、题词、书画、印鉴。

  二、不归档范围

  1、重份文件材料;

  2、讨论未通过、征求意见、未定稿的文件材料;

  3、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一般事务性、临时性的文件;

  4、一般的群众来信或建议;

  5、本校工作人员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文件材料;

  6、参加非教育主管部门召开的会议带回的不需要贯彻执行和无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7、越级报送或非隶属部门抄送的一般性的不需要办理的'文件材料;

  8、上级主管机关、党政机关及有关部门任免、奖惩非本校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

  9、非本校形成的无查考利用价值的演示文稿及参阅文件材料;

  10、普通一般的仪器、设备报损单;

  11、一般无查考利用价值的学校教学教育方面的材料;

  12、没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和照片材料。

  三、归档时间

  1、党群类、行政管理类、设备类、基建类形成的文件材料,图纸材料,一般应执行公历年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归档,次年4—5月整理完毕入库;基建工程或其它技术项目在竣工验收后即归档。

  2、教学管理类、教师业务类、学籍管理类应执行教学年度(本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止)归档,次年11—12月整理完毕移交入库。

  3、会计档案类应执行公历年度(第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归档,次年4—5月整理完毕,隔年移交入库。

  4、特种载体档案随时形成随时归档;

  5、凡合同、协议具有法律效用的文件生效之后立即归档;

  6、凡涉及重大机密、特殊意义的文件材料随时形成随时归档。

  7、行政管理人员或教师因公外出参加学习、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要按照归档范围的规定及时向办公室归档。

  四、归档要求

  1、归档材料要求完整、齐全、成套。底稿(定稿)与正本、请示与批复(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成套归档、一个项目(课题)成套归档。

  2、凡有录音、录像、照片的文字材料要与各载体的档案一并归档。计算机软盘根据有关规定要复制一份文字材料一并归档。

  3、归档材料内容真实、可靠、保持原始性。纸张质量和规格符合规范要求,字迹材料具有耐久性,杜绝圆珠笔、铅笔、彩色等和纯蓝墨水笔书写的档案归档。

  4、归档文件材料必须经过系统整理、遵循文件材料形成的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经过鉴定,划分保管期限,便于保管和利用。

  5、各处室形成的档案要经过该处室负责人审定,检查后方可移交综合档案室。

档案管理制度3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技术档案的管理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设备的技术档案管理。

  2、工作内容

  2.1设备的技术文件

  2.1.1设备的技术文件是指安装、使用说明书、原图、图册、底图等。

  2.1.2供应部设备管理员参加设备牙箱,将上述技术文件验收后立即归档。

  2.1.3设备管理员将技术文件按有关规定进行整理、分类、排列、编目、编卷号等项工作。

  2.2设备的单机档案

  2.2.1设备的单机档案是指:

  2.2.1.1设备投产前的':

  a.制造厂出厂检验合格证书及其附件

  b.出厂装箱单

  c.随机附件及工具的清点移交清单

  d.设备移交单薄

  e.设备档案理

  2.2.1.2验收投产后的:

  a.计划检修记录及验收评价资料(包括太、项[中]修任务书和验收资料〉

  b.设备技术状况普查资料

  c.设备一级保养记录及验收单-

  d.设备精度检测记录资料

  e.设备事故报告单及分析处理资料

  f.设备降级、报废鉴定书等

  g.设备封存和启用申请单

  h.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表

  i.技术文件借用登记表

  2.3设备(档案〉的保管和借用

  2.3.1设备档案由设备管理员统一保管。

  2.3.2档案中的技术资料由设备管理员复印一份,设备维修人员或设备操作人员需借阅资料时,只准借出复印件,正本不得借阅。

  2.3.3凡需借阅技术文件,必须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2.3.4档案窒必须加强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潮等措施,规定每季检查一次,确保档案完好。

档案管理制度4

  1目的

  为规范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对包括职业健康安全在内的管理体系运行中使用的各类文件实施有效控制,以确保各过程、环节/场所使用的文件具有统一性、完整性、正确性和有效性,与体系运行相关的部门均使用有效的现行版本文件,防止误用作废文件。

  对安全记录档案进行有效控制,以证实符合规定要求,为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供客观证据,在必要时实现可追溯性。

  2范围

  本程序包含了文件的编写、审批、发放、使用、更改及作废等子过程。规定了各过程负责人的职责,适用于各过程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

  本程序包括记录的填写、收集、保管、处置等子过程。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综合管理体系运行中形成的所有记录的控制。

  3职责

  3.1各过程管理部门职责:

  3.1.1负责确定所管理的过程的文件需求。

  3.1.2负责对所需的文件进行策划并安排专人编写。

  3.1.3负责过程管理文件的(程序、规定、制度、表格)组织编制。

  3.1.4负责严格执行过程管理文件的规定,并按规定的表格做好相应的记录。

  3.1.5负责文件更改内容等。

  3.2生产部职责:

  3.2.1负责管理手册的编制。

  3.2.2负责体系的认证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各过程文件的编制、评审和批准。

  3.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记录的建立与管理。

  4程序内容

  4.1确定文件种类

  4.1.1为便于文件管理,根据不同的管理方式将综合管理体系文件分为外来文件、综合管理体系文件。

  4.1.2外来文件:外来文件系指国家、地方政府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见法律法规的识别与评价程序);上级部门下发的通知、要求、规定和办法;相关方的期望和要求。

  4.1.3综合管理体系文件

  a.方针、目标和指标;

  b.实现方针、目标和指标的策划;

  c.控制各业务过程的程序、规定、指导书、表格。

  4.1.4资料和记录

  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a.各类分析/评价/统计数据;

  b.特种设备(如压力容器等)及其附件的安全技术监察(检测)资料;

  c.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HSE 预评价报告、设计方案和图纸、HSE专篇、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审查结论和批复意见;

  d.各类检查、教育培训、演习及其他活动记录;

  e.专项风险评价、环境因素识别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f.化学危险品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储存、使用防护指南;

  g.危化品应建立一栏三卡(职业危害公告栏、毒物周知卡、安全操作卡、异常工况处置卡)

  h.设施的设计、运行技术资料;

  i.供应商和承包商档案;

  j.作业许可证等;

  k.其他资料。

  4.2提出文件的编制和修改需求

  4.2.1公司所有人员都有提出编制和修改文件的权利,但是必须向过程负责人提出申请。

  4.2.2过程负责人确定所管理的过程的文件需求。

  4.3指定编写人

  4.3.1如需要编制或修改,对所需的文件进行策划并安排专人编写。

档案管理制度5

  安全生产档案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活动的有效记载,也是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有效监管的有力手段,是当前安全生产活动中的一项基础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建设,市安全监管局重视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建设,深刻认识到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创新发展的'意识,把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建设纳入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建设中,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安全生产有效监管新途径。

  市安全监管局要求各县(区)、乡(镇)和各有关部门建立组织、落实专人加强对安全生产档案资料的分类、整理和保管,督促指导在重点生产企业、乡(镇)和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安委办建立健全健全的安全生产档案制度。通过安全生产挡案管理,实施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管。

  为了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档案制度管理,明确规范安全生产档案内容。使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真实记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过程及状况,能对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进行指导调控,能直接客观反映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市安全监管局还明确明确提出了七大类的安全生产档案内容。

  1.各级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机构设置名称及分布配备人数,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花名册,各级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等。

  2.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生产标准的有关凭据。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报建与审批资料,其他安全评价(估)、安全认证、安全资格的凭证等。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重点生产经营项目或重要防范部位的安全生产措施,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其它劳动保护、安全运行、安全值班、安全竞赛等管理制度。

  4.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记录。每月或每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记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的月检或季检、周检、日检记录以及根据上级要求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记录,其它有关安全生产活动记载等。

  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与实施。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送培计划和培训情况,已开展的安全教育活动资料等。

  6.危险设施和场所的登记与管理。危险源和危险点的名称、数量、部位和种类登记表,特种设备的名称、数量和检测备案资料,危险设施、场所的监控与管理活动记录,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等。

  7.事故查处与事故隐患整改。发生事故的登记及现场处理记录,处理事故“四不放过”活动记录及对责任人实施的组织处理决定的凭证,发现事故隐患的登记及应急排险记录,隐患整改的组织、跟踪与验收活动资料等。

  市安全监管局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建设,努力打开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工作新局面。依照循序渐进、逐步推行、总结健全、深化提升的原则,做到有组织领导、有计划部署、有协调指导、有督促检查,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建设。并在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中,加强对这一工作的考核。

档案管理制度6

  管理目的:

  确保园区原始资料的完整政策:设备及资料的建档工作,是小区搞好工程管理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程序:

  (1)建档是汇集和积累设备运行状态的`最基本工作。

  (2)档案是提供分析研究设备在使用期的改进措施的资料来源。

  (3)研究分析资料可探索管理和检修的规律,增加对设备的认识和了解,提高维修和管理水平。

  (4)档案是反馈设备制造质量和管理质量信息的重要依据。

  (5)设备档案,应填写设备名称、编号、型号、安装地点、制造厂,供应商、联系电话、地址、设备的主要数据,其他数据、备件存放地点、维护保养要点,检修时间及内容、事故分析等项。

  认真详细做好工作,将对今后的故障维修、制定设备的预防性维修计划及制定巡回检查带来许多方便。

  (6)为使档案成为活的资料,要不断丰富档案的内容,使之成为小区的重要财富,档案管理作业程序可依如下10个步骤:

  ①点数、②登记、③整理、④分类、⑤立案、⑥编目、⑦典藏、⑧防护、⑨应用、⑩定期清理。

档案管理制度7

  一、档案资料的归档分类及范围

  1.档案资料的归档分类

  工程建设档案主要有公文、工程建设技术资料、经济合同、工程建设财务、行政管理及图片等几类。档案资料应按国家标准进行统一分类、立卷、归档和存放。

  2.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

  (1)省、市政府的来往公文;

  (2)建管处的来往公文;

  (3)建管公司的来往公文;

  (4)有关技术问题的审查、咨询意见;

  (5)会议文件、记录等;

  (6)工程建设期间形成的工程技术材料:

  ①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及协议;

  ②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

  ③工程开工报告、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计划、报表等文件;

  ④建筑材料和中间产品的合格证、试验报告,砼、砂浆等配合比的试验报告;

  ⑤设计变更及索赔资料;

  ⑥施工测量记录、地质勘探资料,基础处理、隐蔽工程施工记录等材料;

  ⑦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处理情况报告;

  ⑧施工总结、技术总结、工程竣工图及竣工验收报告及质量评定等;

  ⑨工程机械设备、仪器及引进的技术设备图纸等;

  (7)工程价款结算等资料。

  二、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

  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并按工程进度作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1.工程文件接收

  (1)各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来文通知等)由档案资料员统一接收。

  (2)工程部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移交档案资料组进行统一归档整理。

  (3)档案资料组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4)档案资料组对收发工程文件应及时建立工程文件收发登记帐(收文簿、发文簿)

  (5)登记完毕的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及时报审工程部领导审定,并及时处理。

  (6)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7)档案资料组对归档的工程文件资料实施整编作业,并建立档案分类登记帐

  2.工程文件资料发放

  (1)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由档案资料组统一办理。

  (2)呈送上级单位的工程文件由工程部领导确定发放单位和数量。

  (3)分发的图纸资料应建立资料分发台帐,资料分发台帐应留存备查。

  (4)为避免工程文件资料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现象,图纸、资料领取单位应指定领取人名单或部门,并及时通知档案资料组;档案资料组按指定名单发放工程文件资料。

  3.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传递及管理规定

  (1)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统一由档案资料组按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中所指定的部门及时传递并建立签收记录。

  (2)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原件一律及时交档案资料组归档保存,工程结束后由档案资料组向设计院提供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的复印件供设计院编制竣工图。

  三、工程项目各参与方档案部门职责

  参建单位(总承包、发包、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承办单位)应按各自的职责,将负责承建、承办的项目文件

  材料进行收集、积累、整理,按照归档要求移交建设单位。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其总包项目的文件从形成到编制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并负责组织、协调分包单位的归档工作。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全套完整、准确系统的符合档案规范标准的项目档案。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

  1.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对形成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设备技术、工艺、涉外、专利及商检索赔、竣工、试运行及验收等全部项目档案进行收集、组织及汇总整理。

  2.设计单位:负责对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等文件进行收集、积累、整理。

  3.施工单位:整理现场的'译文及安装、调试形成的非标准图、(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工程事故处理文件。

  4.监理单位: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文件的形成及竣工档案的编制进行监督与审核,特别是对竣工图完整、准确、系统进行监督和审查。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归档项目监理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文件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并审核、签署。同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四、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1.建设工程声像档案主要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底片(包括反转片)、影片、录像带、光盘及磁性载体,以声像为主,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2.建设单位应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的声像档案主要有:建设工程的照片档案、录像档案和相应的文字说明。

  3.照片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主体明确、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

  (2)能体现工程竣工后的外观、设计特色、地理位置;

  (3)以传统感光材料为载体的照片需报送底片、正片(照片);

  (4)使用数码相机拍摄,其影像不能进行后期加工,光学分辨率不得小于400万有效像素(不允许插值)。

  4.录像档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主题明确、内容连贯简洁、影像清晰、镜头平稳;

  (2)需注明工程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外观、周围环境、人防设施、消防设施、水电设施、保安设施、标准房、标准层、设计特色、建筑特色等;

  (3)报送第一代素材录像带,以及编辑后成品带或光盘(DVD或以上素质的格式)。

  文字说明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名称、设计单位、施工

档案管理制度8

  为规范和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的生产安全事故档案,是指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事故调查和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二、事故档案管理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事故等级处理程序,实行分系统、分级管理。

  三、事故档案管理是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单位档案工作的组成部分。事故档案的管理应与事故报告,事故调查和处理同步进行。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单位及个人都有维护事故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将事故档案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四、事故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是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重要环节。

  五、参加事故调查的其他单位可保存与其职能相关的`事故调查文件材料的副本或复制件。

  六、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中应归档的文件材料主要有:事故报告及领导批示;事故调查组织工作的有关材料,包括事故调查组成立批准文件、内部分工、调查组成员名单及签字等;事故抢险救援报告;现场勘查报告及事故现场勘查材料,包括事故现场图、照片、录像,勘查过程中形成的其他材料等;事故技术分析、取证、鉴定等材料,包括技术鉴定报告,网,专家鉴定意见,设备、仪器等现场提取物的技术检测或鉴定报告以及物证材料或物证材料的影像材料,物证材料的事后处理情况报告等;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调查报告;伤亡人员名单,尸检报告或死亡证明,受伤人员伤害程度鉴定或医疗证明;调查取证、谈话、询问笔录等;其他有关认定事故原因、管理责任的调查取证材料,包括事故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及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作业规程及技术图纸等;关于事故经济损失的材料;事故调查组工作简报;与事故调查工作有关的会议记录;其他与事故调查有关的文件材料;关于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请示事故处理决定、批复或结案通知;关于事故责任认定和对责任人进行处理的相关单位的意见函;关于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文件材料;其他与事故处理有关的文件材料。

  七、事故档案整理应当以事故为单位进行分类组卷,组卷时应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同一事故的非纸质文件材料应与纸质文件材料分别整理存放,并标注互见号。

  八、归档文件质量要求:纸质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字迹清晰,签认手续完备;数字照片应打印纸质拷贝;录音、录像文件包括数字文件)、电子文件应按要求确保内容真实可靠、长期可读。

  九、文件材料向档案部门归档时,交接双方应按照归档文件材料移交目录对全部文件材料进行清点、核对,对需要说明的事项应编写归档说明。移交清册一式二份,双方责任人签字后各保留一份。

  十、擅自销毁事故文件材料、未及时归档,或违反本办法,造成事故档案损毁、丢失或泄密的,将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档案法律法规追究直接责任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

档案管理制度9

  1、学校总帐会计负责会计档案的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妥善保管等具体工作,同时对会计档案的全面性和真实性负责。

  2、会计凭证每月按规定整理、装订、立卷、归档。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每年一次按规定整理装订、立卷、归档。

  3、各种记账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封签处签名或盖章。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该记账凭证日期、编号、种类,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各种经济合同、存出保证金收据以及涉外文件等重要原始凭证,应当另编目录,单独登记保管,并在有关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上相互注明日期和编号。

  4、会计档案必须专人专室保管。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科保管一年,期满后,原则上编造清册交档案室保管。

  5、档案室接收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需要拆封的`应会同财务科经办人共同参加。

  6、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册,并限期归还。

  7、本校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财务科科长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并详细登记调阅的名称、日期、调阅人姓名、调阅理由、归还日期。

  8、调阅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需复制的,要经主管校长同意并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名。

  9、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的第一天算起,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二类。各种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包括传票和汇总表)、总账、明细账、会计移交清册应保存15年,现金、银行日记账、会计档案的保管清册和销毁清册要保存25年,涉及外事的会计凭证和决算作永久保存,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存5年,单位的会计月、季度报表保存5年。

  10、销毁会计档案必须编制销毁清册,由财务科和档案室共同鉴定,提出申请报告,经校长室批准后,由财务科和档案室共同派人监销,监销人同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未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和永久保存的资料,在销毁时应当抽出,另行立卷。

  11、加强会计档案科学管理。会计档案应当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泄密。同时要努力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防烂。

档案管理制度10

  物业公司员工培训档案管理

  员工培训是一项繁杂、艰巨、长期的工作,这就要求我们负责培训工作的各级干部员工,必须认真负责地做好员工培训档案的归档和管理工作。

  1.0由各部门(各子公司、各管理处)建立员工个人《员工培训档案》(表格or-004),将该员工参加的所有培训,按《员工培训签到表》(表格or-005)所列内容,详细填写,作为员工晋升、调薪、年度考评的条件之一。

  2.0除非该员工离职(或被辞退、除名),否则该员工的.培训档案将长期保存,并随该员工在本公司内部工作单位的调动而调转。

  3.0无论那一种类培训,从培训申请到考核结束,各部门(各子公司、各管理处)培训负责人每次都应认真做好培训记录,按规要求填写相应记录表格,在培训结束后归档备查。

  4.0培训记录至少保存一年(员工个人员工培训档案除外)。

  5.0教育培训部负责建立各部门(各子公司、各管理处)负责人的培训档案。

档案管理制度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卫生部《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主要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检查、职业安全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

  1职业健康监护:

  1.1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监护制度,保证职业安全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

  1.2组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工接受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1.3按照有关保护妇女的劳动法规,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依法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1.4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职工从事其所禁忌的环境工作。

  1.5不得安排未成年人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1.6依法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定期进行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具体包括:

  1.1上岗前职业性健康检查:对准备从事有害作业和对健康有特殊要求作业的劳动者及已就业调换到新的有害作业岗位的工人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职业禁忌症,受检率确保100%

  1.2定期职业卫生健康检查:对从事粉尘作业的锅炉输煤工、盐水工段配料工每一年检查一次,受检率达100%。

  1.3对接触噪声、震动等和接触化学性有毒有害害因素的职工每一年检查一次,对职业病患者及观察对象每年检查一次,受检率达100%。

  1.4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检查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1.5本公司定期进行职业安全健康检查的周期一般为两年,特殊工种、职业禁忌人员为一年。

  1.6及时公示职业安全健康检查结果,将健康安全查体结果如实告知职工。职工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安全健康监护档案。

  1.7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监护档案,并实行信息化管理及妥善保存职业安全健康监护档案。

  2职业健康档案:

  2.1管理档案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主要包括:

  2.1.1单位基本情况;

  2.1.2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职能及专(兼)职人员与分工;

  2.1.3职业健康管理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

  2.1.4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计划,包括方针、目标及实施方案;

  2.1.5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2.1.6职业健康管理程序、作业指导书和其他内部文件;

  2.1.7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年度总结等。

  2.2技术档案

  2.2.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主要包括:

  (1)职业危害预评价委托书与预评价报告书;

  (2)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与效果评价报告书;

  (3)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意见书;

  (4)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意见书;

  2.2.2职业危害项目申报资料。

  2.2.3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料;

  2.2.4职业健康防护档案,包括职业防护设施清单、维修档案;个人职业危害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档案。

  2.2.5职业健康培训档案,包括培训人员、内容及时间等。

  2.2.6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主要包括:

  (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职业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

  (3)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出具的检查结果与评价报告;

  (4)职业禁忌征、职业病人检出名单;

  (5)职业禁忌征、职业病人调离及安置情况;

  (6)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2.7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

  (1)救援组织和人员职责;

  (2)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

  (3)预警设施;

  (4)应急设施;

  (5)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

  (6)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

  (7)财产保护对策。

  3各种汇总资料,主要包括:

  3.1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3.2职业健康监护结果;

  3.3职业病诊断及鉴定;

  3.4职业病人处理、安置情况;

  3.5宣传培训计划;

  3.6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台账;

  3.7劳动者因职业病死亡资料;

  3.8因病缺勤情况汇总资料。

档案管理制度12

  1、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制度,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2、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务科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科保管一年。期满之后,编造清册移交档案室保管。财务科不得自行封包保存。

  3、会计档案向外单位提供利用时,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册,并应限期归还。

  4、各种会计档案保管的期限:

  (1)5年保管期:会计月、季报表

  (2)15年保管期:总帐、明细分类帐;

  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会计移交清册

  (3)25年保管期: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

  (4)永久性保管期:会计年度决算报表;

  会计档案保管,销毁清册;职工工资及奖金发放清册。

  5、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科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报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销毁时,应由档案室、财务科共同派员监督。监销人在销毁后必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领导。

  6、会计档案销毁前,对本单位认为重要的会计资料,应复留存,以便备查。

档案管理制度13

  1 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xx公司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范围及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等内容。

  其目的是为了规范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2 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负责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领导工作。

  2.2设备安全课负责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档案日常管理工作。

  2.3技术部负责指导、监督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

  3. 管理内容

  3.1档案的分类及编号

  a)共设置三个一级类目。

  编号用汉语拼音音节表示。

  一级类目分类编号顺序如下:

  代 号 名 称

  aq 安全类档案

  hb 环保类档案

  w 职业卫生类档案

  b)二级类目按档案管理内容进行编号,编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凡设及人员档案管理的全部按拼音姓名排序。

  3.2安全类档案包括:上级安全法规文件、公司内部安全管理性文件、危险源管理资料、年度计划及总结资料、教育培训资料、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演练、日常检测检验结果、事故隐患排查资料、日常检查记录(含各类专项检查)、隐患整改资料、新建项目安全性评价及验收资料、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奖励与处罚资料、安全有关会议纪要、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事故档案(含职业病事故)等。

  3.3环保类档案包括:上级环保法规文件、公司内部环保管理性文件、环境因素管理资料、年度计划及总结资料、“三废”检测检验结果、环保设施日常检查记录、隐患整改资料、新建项目环保评价及验收资料、危险废物“五联单”、环境年报、排污申报、排污许可证、环保事故档案等。

  3.4职业卫生类档案包括:上级职业卫生法规文件、公司内部职业卫生管理性文件、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料、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病防护设施检查记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资料、新建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及验收资料等。

  3.5档案的保存期限

  3.5.1安全类档案: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事故档案、新建项目评价及验收资料应永久保存,其它档案保存三年。

  3.5.2环保类档案:环保事故档案、新建项目评价及验收资料应永久保存,其它档案保存三年。

  3.5.3职业卫生类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新建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及验收资料应永久保存,其它档案保存三年。

  3.6管理要求

  3.6.1归档资料必须分类装订成册。

  3.6.2需复印事故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印。

档案管理制度14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管理部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

  3、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4、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进行一次检查验收。

  第三条

  归档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及工程建设等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综合部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业务活动中涉及金融财税方面的资料,由财务部保存原件;属于人事方面的.资料,由人力资源部保存原件;属于工程建设方面的,由规划建设部保存原件。以上部门应将涉外事务的复印件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6、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综合管理部保存一份,财务部及合同执行(或签订)部门各保存一份。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综合部保存原件。

  7、在归档范围内的其他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连同有关资料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部门需要使用的可复印或复制,归档范围外的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第四条

  档案保管制度

  1、公司综合管理部设存放档案的专门库房,各部门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2、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

  3、档案管理员要科学地编制分类法,根据分类法,编制分类目录;根据需要编制专题目录,完善检索工具,以便于查找。

  4、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5、库存档案必须图物相符,帐物相符。

  6、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管理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规律。

  7、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档案保存期限,每年年终据此进行整理、剔除。

  8、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

  9、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10、凡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五条

  档案借阅制度

  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档案资料,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阅档必须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5、借出档案时,应在借出的档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标明卷号、借阅时间、借阅单位或借阅人,以便查阅和催还。

  6、借阅档案资料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资料,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封、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7、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8、重要档案、机密档案不得借阅,必须借阅的要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必须外借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

  二级档案应根据资料的性质和部门需要,每三年移交一次,必须保留的尽量留复印件,其余资料交综合管理部统一保存。

  第七条

  本制度从二O一一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档案管理制度15

  第一条 范围及职责

  1、公司的各类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资料、员工工资资料、经营状况资料、人事档案资料、宣传策划资料及公司各类公文,有参考价值的文件,均列入档案管理范围。

  2、各部门需存档的资料:

  2.1 财务部:各类财务报表、记帐凭证、帐册、部门岗位职责等;

  2.2 人事行政部:各类重要文件及人事、劳资、行政、物资管理资料;

  2.3 策划部:各类营销活动方案、策划思路、平面设计广告、相关媒体资料;

  2.4 信息部:部门管理制度、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内部信息管理系统方案、配送中心设计方案等;

  2.5 商场

  2.6 招商部:

  2.7 学校:学校章程及各类学员、教师管理制度等。

  3、各部门须设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的.齐全完整及秘密档案的安全性。

  4、各部门资料建档、归档,应按资料类别、性质、档案管理要求分档归存并接受人事行政部随时抽查。

  5、各部门档案管理员须定期(每月5日前)将部门资料归档情况上报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专人定期(每月)整理公司文档归存情况,制作报表上报主管领导,对于公司各部门重要机密资料,将由人事行政部专人复制、收集后统一管理。

  第二条 借阅

  1、公司各部门主管级以上干部需查阅部门档案资料,可直接由档案管理员登记、办理查阅手续。其他人员须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查阅手续。

  2、除决策层领导外,公司各级员工需借阅公司档案、资料,须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

  3、借阅档案,严禁随意涂改、翻抄、转借、遗失;如因工作需要摘录或复制,须报分管领导批准。

  4、档案借阅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档案。

  第三条 销毁

  1、任何部门、个人未经公司许可,不得销毁公司档案资料。

  2、若按规定需销毁文件,凡属密级的重要资料须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性文件资料,须经部门领导批准。

  3、凡经批准销毁的档案资料,销毁前须由经办人、监销人共同对所销文档资料进行清理、登记,并将登记表定期(每月)交人事行政部归存;经办人、监销人应保证所要求销毁的文件、资料全部销毁、无遗失、漏销。

  第四条 其它

  1、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本制度的解答权归人事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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