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管理制度【精品】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门诊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门诊管理制度1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成立消毒管理组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二、按照批准的诊疗范围购置必须的消毒、灭菌设施,并保证正常使用。
三、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四、医务人员上班时要衣帽整洁,诊疗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
五、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采购消毒产品时,应当索取加盖原件持有者的印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备案凭证或者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治疗换药处置工作前后均应洗手,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感染性敷料应放在黄色防渗漏的污物袋内及时焚烧处理。
七、排放废弃的污水、污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运送传染病病人及其污染物品的车辆、工具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八、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及时报告县卫生局,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
门诊管理制度2
(一)仓库管理
1.入库
(1)卸货及运输:
①外包装检查:对于大型及精密医疗设备在装卸货物前,医院在场人员首先应对货物外包装情况进行认真查看,重点查看外包装有无受撞击痕迹、倒伏痕迹、水浸痕迹和破损,如发现应予以详细记录,并由交货人现场确认。
②货物装卸:对于大型及精密医疗设备卸货时,医院在场人员应严密观察装卸过程,如发现危险行为或情况应及时停止装卸,以防止货物损坏。
③货物运输:货物到院后运输时,医疗设备科在场人员应跟踪院内运输全过程,发现货物有倒伏等危险迹象应及时制止,以防止货物损坏,直至货物安全落位。
(2)开箱及验收:
①医疗设备固定资产物资开箱验收应有供货商、最终用户代表、医院主管工程师和医疗设备科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共同在场。
②医院主管工程师和医疗设备科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控制开箱现场,严格遵守逐件开箱、逐件清点、逐件登记的原则。
③设备包装箱在验收未结束前严禁移离验收现场,直至全部验收工作结束,且对包装箱进行认真查看后,方可处理。
④设备验收文件需现场由最终用户代表、医疗设备科参加验收人员和供货商验收人员共同签名确认后方可归入档案。
⑤对于随设备的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重要文件,需进行仔细登记,并由保管人在验收文件上签名确认。
(3)入库手续办理
医疗设备科仓库保管员根据验收完成文件和发票原件及时办理货物入库手续。
2.出库
医疗设备科仓库保管员需在入库手续办理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督促用户部门办理固定资产领用手续。
3.库存保管
(1)暂存物资保管:对于无法进入医疗设备科仓库的大型精密医疗设备,仓库管理员及固定资产管理员应对其开箱安装前存放场地进行经常查看,防止碰撞、雨淋和水浸。并要与存放地(最终用户所在科室)及医院保安部进行交代。
(2)备用物资保管:对于医疗设备仓库库存备用物资,应按类存放,先进先出,保持整洁,通风防潮,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二)在用物资管理
1.分户帐管理:严格执行医疗设备固定资产分户帐管理,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应按期对最终用户分户帐及帐下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2.年度盘点: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每两年对全院医疗器械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目的是在尽可能对一线临床科室影响小的前提下保证医院固定资产帐帐相符,帐物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3.分户财产保管人员更换:医疗设备固定资产使用科室财产保管人员更换前,必须通知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由该部人员协助做好帐物移交工作。如未办理固定资产管理移交手续而导致的后果,由接替者及科室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固定资产移动管理
1.跨科借用:由于医疗需要,经借与被借双方负责人同意将医疗器械固定资产跨科借用,固定资产借出方需由财产保管人保留借方财产保管人借条。该借条必须注明设备名称、固定资产编号、设备完好状况、设备归还日期等。如未办理借条事宜或借条丢失所造成帐物不符等结果,将由借出方财产保管人承担相关责任。
2.资产转科: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因临床业务需要进行转科使用,主动提出一方需向医疗设备科提出书面申请,①原值单价小于等于人民币1000元,医疗设备科审核,医疗设备主管院长批准,由双方财产保管人携带分户帐到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办理物资帐目变更后,方可实施财产转移。
②原值单价大于人民币1000元,医疗设备科审核,医疗设备主管院长及财务主管院长批准,由双方财产保管人携带分户帐到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办理固定资产帐目变更后,方可移交相关资产。
3.资产出院:医院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因支援或捐赠转移出院外,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必须根据医疗器械主管院长的批准相关文件,凭接受方接受文件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帐目变更手续。
(四)固定资产报废管理
1.报废申请:对于不能继续使用的医疗器械固定资产,资产所有方负责人需认真填写《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并提交医疗设备科进行工程技术鉴定。
2.报废物资鉴定:医疗设备科主管工程师应本着严谨的科学态度,对需报废的医疗器械固定资产给出实事求是的鉴定意见。
3.报废申请审批:《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经医疗设备科负责人审核,①原值单价小于等于人民币1000元,医疗设备科审核,医疗设备主管院长批准,方可实施办理报废手续。
②原值单价大于人民币1000元,医疗设备科审核,医疗设备主管院长及财务主管院长批准,方可实施办理报废手续。
4.报废物资处理:经批准报废的医疗器械固定资产需通知财务科和审计监察科进行现场监督并在《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签名确认。如可提供维修利用的,由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工程技术保障部在《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上注明。如无利用价值的,方可处理。
5.固定资产帐目变更: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将已完成的`《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进行归档,并凭此单进行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帐目变更。
(五)固定资产(万元以上)档案管理
1.卷宗建立: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卷宗是从医疗设备科接到医院批准采购的申请书开始,由采购执行者建立。该卷宗包括:论证、申请、批复、联系、招标、签约及相关全部资料。
2.档案建立:设备到货验收后,由医疗设备科固定资产管理员将其卷宗全部文件与设备验收文件一并装订、编号,建立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档案。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3.档案调用: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档案是医院医疗器械固定资产的原始纪录,因接受检查、维修等事宜需调用档案,必须征得档案保管人员同意,并在借出当日归还。
(六)许可证档案及数据库管理
1.许可证档案建立:医疗器械相关许可证是其引进和使用合法性证明。与固定资产档案相关的许可证归入其固定资产档案之中。此外,其他医疗器械相关许可证由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建立许可证档案和计算机数据库,以便于检索和检查。
2.数据库监控:医疗设备科采购人员应定期对许可证档案及其数据库进行审核,以防止采购许可证过期的物资。
(七)医疗设备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根据医院财务部门规定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如下:购入价人民币≥1000元,折旧期为六年(按月平分)注:折旧期结束,设备仍可使用,按原值3%收取一年,以后不在收取折旧费。
门诊管理制度3
(一)预约门诊工作由主管门诊院长负责,门诊部落实管理,财务科和信息科予以配合。
(二)门诊部设立专职人员负责预约挂号服务,有专用热线电话对外公布。导医台设立预约门诊咨询台。网上预约由专门软件开发公司负责维护,门诊部予以日常后台维持管理。
(四)网上或电话预约门诊由副主任职称以上医师或专科高年资主治医师担任。
(五)凡承担预约门诊任务的`医师必须严格遵守门诊各项规章制度,医德高尚,态度和蔼,对病人认真负责。
(六)凡承担预约门诊任务的医师,必须准时到岗,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脱岗。如遇特殊情况需中途离岗的,必须妥善处理好各科相关事宜,并与分诊预检护士沟通后离开,否则视为早退或脱岗处理。如因故停诊(出差、休假、开会)需提前一周通知门诊部,以便及时处理好患者的预约工作。
(七)对预约门诊相关医师和管理者,凡违反医院规定被病人投诉的,按医院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门诊管理制度4
门诊诊疗制度
1. 门诊医师必须遵守首诊医师负责制度,工作应认真负责,保证诊治质量,并尽量缩短候诊时间,并注意做到“三首、四轻、五个一”。
2. 热情接待患者,根据主诉重点询问病史,进行全面的或重点的.体格检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做到早期诊断,及时治疗,迅速处理。
3. 根据门诊条件及病情需要决定检验项目及治疗方法,并交代清楚注意事项,采用特殊疗法时,务必掌握好适应症和禁忌症。
4. 遇有疑难或不能处理的疾病,或两次复诊尚未确诊者,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邀请会诊,并给以适当的治疗。
5. 应随时警惕早期肿瘤,防止漏诊、误诊。
6. 检查患者后应洗手,发现传染病时应按消毒隔离常规处理,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
7. 幼儿及老、弱、病、残者优先就诊。重危病人应予以应急处理,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病人介绍其病情及应去的就诊医院。
8. 注意保护性医疗。对癌症及某些预后不良的疾病,避免对患者直接说明,可向其家属或组织详细交待病
情及预后。
9. 在诊疗过程中注意保护患者隐私,落实遮隔措施,对患者进行体检、影像检查、心电图检查和身体隐私部位治疗时有遮隔措施;文明就诊,做到“一人一诊室”;妥善保管病历,医务人员不随意泄露患者信息。严格执行病史借阅、复印相关规定,防止患者信息泄露。
门诊管理制度5
根据医疗宝物处理条例及相关法规,拟订本制度。
一、医疗宝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大概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宝物。
二、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首要负责人)为防止医疗宝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产生的第一责任人,每年对本机构的医疗宝物办理职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三、在本机构内确定一名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四、及时收集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内,并按规定进行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五、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储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宝物,不将医疗宝物混入其他宝物和生活垃圾。不流失、不泄露、不散布、不露天存放医疗宝物,暂时储存医疗宝物的时间不超过2天。
六、不具备集中处理条件时,按以下要求处理医疗宝物,并做好各项注销。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
(三)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七、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的,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门诊管理制度6
1.发热门诊独立设区,有独立通道,标识明显。
2.发热门诊的医护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警惕性,掌握非典型肺炎、禽流感、手足口病、猪流感等类病种的临床特征、诊断标准、治疗原则,及时发现病人,避免漏诊、误诊。
3.坚持首诊负责制,仔细作好流行病学调查,认真作好胸片、血象等检查及体温的监测,一旦发现疑似病人,应立即报告院领导,确诊后及时转上级有关医院并作好各种登记备查。
4.严格执行消毒隔离、自我防护操作规程。医护人员进入发热诊室,穿戴符合要求,接诊每位病人后及上班前后应进行手的消毒。
5.空气、物体表面及地面每日消毒2次,发热病人的排泄、呕吐物、分泌物处理符合要求。
6.运送留观人员及疑似病人的.救护车、推车、担架等工具随时消毒。
7.各类污物、污水处理符合要求。
8.诊室内通风良好,定期清洁消毒。
9.疑似病人及确诊病人转院后,必须作好诊室消毒工作及外环境的清洁消毒工作。
门诊管理制度7
门诊一般诊疗制度
一、门诊医师必须遵守门诊首诊医师负责制度,工作应认真负责,保证诊治质量,并尽量缩短候诊时间。
二、热情接待患者,根据主诉重点询问病史,进行全面的或重点的体格检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做到早期诊断,及时治疗,迅速处理。
三、根据门诊条件及病情需要决定检验项目及治疗方法,并交代清楚注意事项,采用特殊疗法时,务必掌握好适应症和禁忌症。
四、遇有疑难或不能处理的疾病,或两次复诊尚未确诊者,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邀请会诊,并给以适当的治疗。
五、应随时警惕早期肿瘤,防止漏诊、误诊。
六、检查患者后应洗手,发现传染病时应按消毒隔离常规处理,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
七、病情较重的患者,尤其是幼儿及老、弱病者,应设法收容治疗,或收住观察室进行治疗,防止恶化。病情危急者,尤应简化诊断步骤,迅速抢救,如搬动可致病情加重时,宜就地抢救至病情允许时,再行搬动。
八、在门诊进行化疗、放疗,或使用激素、利尿药、抗生素等特殊治疗的`患者,应及时复诊,观察反应与调整剂量。
九、言谈低声,对耳聋患者酌情采用写读。
十、注意保护性医疗。对癌症及某些预后不良的疾病,避免对患者直接说明,可向其家属或组织详细交待病情及预后。
门诊管理制度8
①护士工作时间必需穿工作衣,戴工作帽、口罩,操作前洗手,严格无菌操作规格,做到态度严谨、工作仔细、手法轻松。
②注射药物时,应根据处方和医嘱执行,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保障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③对需要做皮试的.药物,在注射前必需做皮试,观看20分钟等无过敏反应时方可注射。
④严格观看注射后的病人的病情变化,首次注射青霉素后勤部,需留观20分钟,如发生注射反应及药物过敏等意外,则应马上报告医师,实施抢救措施。
⑤室内全部抢救药品、设备、要放置定位点,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准时补充更换,并取之便利。
⑥室内空气、地面要做到定期消毒,并做好记录,防止交叉感染。
⑦使用后的一次性物品及其它医疗废物,要放入严密容器里,待保洁工外运。
⑧严格以文字床前交接班,清点药物和设备,双方无异议时方可离岗。
门诊管理制度9
1、医务人员、保洁人员进入发热门诊应穿隔离衣、戴手套、鞋套、帽子及12层面纱口罩。离开发热门诊应脱掉隔离衣、手套、帽子及12层面纱口罩,口罩应每天消毒处理(用有效氯消毒液20xxmg/L浸泡30分钟)。
2、诊治每一个病人后,处置万垃圾、痰液、排泄物后,离开发热门诊之前均应用流动水洗手,时间不少于60秒,吸收装置为非接触式。
3、各诊室及检查室门口放置脚垫,用有效氯20xxmg/L消毒液浸湿并要求保持其湿度和浓度。
4、桌面、地面、门把手等物体表面每日用20xxgm/L有效率消毒液擦拭消毒两次,污染时随时消毒,空气用0.5%的过氧乙酸或20xxmg/L有效率消毒液激动喷雾消毒每日两次,并做好记录。
5、拖布、抹布使用后应先用20xxmg/L有效率消毒液浸泡消毒30分钟后再清洗。
6、痰液、排泄物用20xxmg/L有效率消毒液浸泡1小时,到入专用厕所,痰盂、污物桶需配盖。
7、生活垃圾和一次性医疗用品视为感染性医疗废物用双袋密封送医疗废物临时储存室并做好记录。污染被服双袋运送至洗衣房先消毒后清洗,可循环使用的医疗用品先用有效氯20xxmg/L消毒液浸泡消毒后送至供应室清洗、消毒或灭菌。
门诊管理制度10
一、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端正服务态度,自发抵制行业不正之风。
二、工作人员必需按规定着装上岗,仪表端正,室内保持整齐、干净、卫生,定期紫外线消毒。
三、严格执行首诊7责制,对病员要热诚接待,礼貌待人,语言文明,耐性解答问题,简化手续,缩短候诊时间,对危重病人应适时汇报,积极抢救,急诊病人优先就诊,做到有秩序,有轻重缓急。
四、对病员认真负责,检查认真、精准,门诊病历书写及门诊日志登记清楚完整。
五、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检查时做到一人一垫,适时更换,严防交叉感染。
六、孕妇建卡或产检时,按要求适时正确作好表册登记,发觉高危适时筛选、追踪,部门医院之间要相互协作,互通情报。
七、积极宣扬妇幼卫生,优生优育,母乳喂养等有关科学学问,并做好计划生育的业务和引导工作。
八、发觉传染病、性传播疾病适时处理并登记上报有关部门。
门诊管理制度11
一、提前10分钟到岗。
开窗通风,进行就诊前准备,清点物品并登记。
二、严格执行无菌操作,
进入治疗室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洗手。
三、确保治疗室安静治疗,
要求护士做到轻声走路、轻声说话、轻声关门、轻声操作。
要有爱伤观念。请患者家属不要停留治疗室,减少交叉感染机会。
四、做任何治疗前,都要尊重病人的知情权,耐心做好治疗前的宣教工作,解除病人疑虑。
五、操作中,不要大声喧哗,更不要谈论与治疗无关的.事。
六、治疗结束后,请在病历上记录,并签字。
七、毒、限、剧药,应加锁保管,登记并严格交接班。
门诊管理制度12
为了维护医院和医生的诚信度,保障病人的权益,进一步提高我院门诊的服务质量,对门诊医生停改诊做出如下规定,请认真遵照执行。
1、无特殊原因,医生不得随意停改诊。
2、需停改诊(各专科必须保证有医生出诊的情况下),必须提前3天填妥停诊申请单,如需替诊者(原则上是同级别或以上的医生才能替诊,并请注明替诊医生姓名与职称)由各专科行政主任签名后,再由门诊部主任审批,然后交到门诊大厅预约中心,并进行登记签收,并签名确认。
3、遇重大抢救或其它紧急原因不能按时出诊的医生,可电话通知门诊部,由门诊部通知预约中心暂停诊,并同时约定出诊时间。因科室工作轮岗需改诊,应提前3天通知门诊部。
4、咨询台护士接到门诊部主任签名的停改诊申请单后,应立即通知已预约的`病人,通知相关人员更改电脑资料,及时将停改诊信息通知分诊护士和挂号处。
5、客服中心将每季度统计各科的停改诊情况,反馈给门诊部及各科主任,并在院内网上公布。
以上管理规定请各位门诊医生认真执行,如未能按照执行者,将按有关文件进行处罚。
门诊管理制度13
一、门诊工作制度
1、门诊工作在分管院长领导下,由医务科、门诊办公室负责管理,各相关职能部门须密切配合协助搞好门诊工作。
2、各临床、特检科要高度重视门诊工作,门诊办公室主任应根据门诊的工作要求,合理配置工作人员,并根据学科各自特点,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与诊疗规程。
3、门诊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取得相应资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人员不得单独从事诊疗活动。门诊医师应由3年以上高年资住院医师担任,进修医师不得单独进行门诊值班。
4、门诊工作人员要增强“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做到关心体贴病人,尊重病人的各项权利,耐心解答患者的疑问,帮助患者解决求医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工作时要着装整洁、挂牌上岗、做到文明行医。
5、门诊、检验科、药房、收费室等科室要为患者提供每天24小时的服务。 6、门诊工作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开诊,不得提前下班。未到下班时间不得拒诊病人。对下班时仍然没有处理完毕的病人,应将其处理完毕方可离开。首诊医师开具的各种检查单,当班不能出结果者,应交给下一班医师或与病人约定下次就诊时间。
7、门诊各级医师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会诊等制度,涉及它科疾病的应介绍患者到其他科室就诊或请会诊。对疑难重症及三次就诊仍未确诊的病人,当班医师应及时请上级医师复诊或请相关科室会诊或收治入院,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8、医护人员须按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基本规范要求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处方及门诊日志等,并落实医院各项医疗核心制度(如首诊负责制度等)。医务科要按当地门(急)诊病历书写质控考核评分标准,对门诊各科室进行质量控制。
9、医师应自觉遵守医院工作管理制度,不得擅自停诊,不得由下级医师或进修医师代替自己独立接诊和处理病人。
10、药剂人员要认真进行“四查十对”,确保药品调剂与发放的准确率。功能科室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断提高报告的正确率及及时率;挂号、收费人员应遵守医院财务管理制度,按要求唱收唱付,做到钱票清楚。
1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院内感染的发生。各医师应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要按制度报告疫情并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12、加强门诊预检、分诊工作,门诊总服务台工作人员应积极主动为病人服务,耐心细致回答病人的咨询,做好导医、分诊工作;对行动不便的病人应及时提供轮椅或推车;为患者提供饮水设施、公用电话等便民设施。
13、保持门诊清洁,不得在门诊大楼吸烟,保洁人员应负责各自责任区域的清洁和卫生。
14、保卫科负责门诊治安,维护门诊的秩序,安保人员应认真巡查,配合公安机关打防并举,有效遏制医托、医闹、小偷、闲杂人员扰乱医院医疗秩序的行为,维护门诊正常诊疗秩序;门诊大楼内禁止非医疗用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通行、停放。
15、门诊办公室各种设施如有故障,一经申报,相关部门应在规定时间进行检查和维修,以保证门诊工作正常运作;总务科应负责定时对电梯进行维护。
16、各科室不得擅自张贴广告或摆放活动宣传架,确需要进行宣传,应征得医务部及门诊办公室的同意。
17、将门诊工作人员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以及门诊工作质量与门诊主任考核挂钩,严格实行奖罚。
18、凡违反门诊工作制度,一经发现,或患者投诉,经核实无误,将视情节轻重,按医院有关制度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二、门诊分诊制度
1、门诊患者就诊挂号后应由分诊人员分诊和登记。
2、分诊人员要衣帽整洁,举止文明,对患者态度和蔼,解释问题耐心,尽量缩短候诊时间。
3、分诊人员必须于开诊前到达岗位,做好开诊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各种物品、器械是否齐全。
4、分诊人员要按挂号顺序安排就诊,做到按专业分诊。对离退休干部、烈士军属和老、弱、残疾及行动不便的患者要优先安排就诊。
5、对急诊患者进行分级分区,符合“绿色通道”范围的患者应开启门急诊绿色通道,及时通知医师接诊。
6、做好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和消毒隔离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的发生。属传染病患者,转到当地传染病医院就诊。
三、专家、专科门诊工作管理制度
1、参加专家门诊工作的医师应为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专科门诊工作的医师应为主治医师以上人员。专家门诊医师实行资格审批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人事科核实,科主任、医务科同意后,统一安排坐诊时间并予以公布。
2、参加专家、专科门诊医师必须按医务科排班表准时出诊,不得无故停诊。如有特殊情况(如出差、开会、外出会诊、休假等),由医务科安排其他专家代为出诊,替诊专家原则上需要与出诊专家职称相当。或通知另行补诊。如无法安排其他专家出诊或补诊,则必须至少提前72小时提出书面申请通知医务科、门诊部及收款挂号室。
3、为保证医疗质量,维护专家门诊的信誉,维护患者的权益,专家不得让下级医师或进修医师代替自己独立接诊和处理病人。
4、派往专科门诊的人员必须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更换,以保证病人就诊、治疗的连续性。
5、参加专家、专科门诊医师逢出诊日应预先安排好其它工作,保证准时上岗,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早退、脱岗、串岗(如查房、会诊等)。
6、参加专家、专科门诊医师必须严格遵守门诊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行医、服装整洁、佩带胸卡。
7、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度》,热情、耐心、细致地接诊每一个患者,不得推诿病人。若因特殊原因需将患者交于其他医生者,必须向患者告知原因,并与其他医生详细交待病情。若无法当面与患者沟通者,需留联系方式,由分诊护士予以联系患者,首诊专家再与患者告知原因,并向其他医生交班或安排其他时间复诊。
8、严格按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基本规范要求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处方及门诊日志等。对病情复杂需会诊者,需按有关会诊制度执行,确保医疗安全。
9、参加专家、专科门诊人员应负责指导门诊年轻医师并帮助其解决疑难问题。
10、医务科负责专家、专科资格审核工作,做好专家、专科门诊的时间安排,定期对各科室专家、专科门诊人员业务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11、门诊办公室负责出诊专家日常考勤工作,每月上报医务科,定期公示专家出勤结果。
四、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1、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配备完善的消毒隔离设施及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2、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3、预检为发热、出疹、腹泻的患者或者疑似传染病的患者,分诊护士应当为发热、出疹患者发放口罩,腹泻患者给予就诊提示,并联系汉口医院感染性疾病科门诊,由120安全转诊;接诊后,服务台护士填写《转诊登记本》,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初步排除传染病的患者,可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4、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患者,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五、病情诊断证明管理制度
1、各级医师要以科学、严谨、求实的态度出具诊断证明书和病休证明书。每项诊断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诊断证明书必须由本院医师出具,临床医师不得出具非本专科患者的诊断。
2、临床医生出具疾病诊断书和病休证明书,应字迹清楚,项目填写齐全。病休时限必须大写,不得涂改。
3、出具诊断证明和病休证明书的同时,接诊医生务必在门诊病历中如实记录就诊过程及疾病诊断(病历记录与证明书一致)。
4、医师为患者开具诊断证明书后需至门诊办公室加盖公章。门诊办公室确认患者门诊病历、相关辅助检查等就诊材料与诊断证明书一致后加盖公章。
5、出具诊断证明的相关规定:
(1)、曾在本院或与本院同级医院精神科住院治疗有明确诊断、且目前症状典型的患者,医师可依据相关材料直接出具诊断证明书。
(2)、未曾住院,但在本院或与本院同级医院精神科门诊长期就诊的患者,医师可依据其门诊病历记录、既往诊断和目前症状予以诊断。如因病历材料不齐、症状不典型等原因,医师可出具状态诊断;亦可向门诊办公室申请会诊,经专家讨论后,予以确诊并出具疾病证明书。
(3)、对首次就诊或者疾病复杂、涉及多个专科、学术上有争议的患者,适宜住院的,应收至病区,经三级医师查房后确诊;不适宜住院的,医师应向门诊办公室申请会诊,经专家讨论后,出具病休证明的相关规定
1、对于诊断明确的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心境障碍等重性精神疾病的患者,病休时限不超过1月;
2、对于诊断明确的神经症(包括神经衰弱、强迫症、焦虑症、恐怖症、躯体形式障碍)患者,病休时限不超过1周;
3、对于诊断明确的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病休时限不超过1周;
4、对于未明确诊断的患者(包括精神病状态、抑郁状态、焦虑状态等状态诊断),病休时限不超过3天;
违规出具诊断证明及病休证明的处罚:
(1)、违规出具诊断证明及病休证明,责任医师每例罚款200元。门诊主任未严格把关而盖章的,每例罚款100元。
(2)、违规出具诊断证明及病休证明造成医疗纠纷的,而未造成经济赔偿的,每例处罚责任人500元;
若因纠纷或构成事故而造成经济赔偿的,一切赔偿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连续三次出现上述问题的医师予以待岗1个月处罚,医院除按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外,并给予取消处方权等处分。
(3)、出具诊断证明及病休证明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的,将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门急诊会诊制度
1、门诊会诊由门诊主任负责组织有关科室会诊。
2、凡在本院门诊连续诊治两次以上、病因不明、疗效不佳者;疾病复杂、涉及多个专科、学术上有争议的患者;外院转诊疑难病例,接诊医师应及时申请会诊,认真书写会诊内容,组织准备相关资料;也可由患者提出申请会诊。
3、会诊科室接到会诊通知(书面、电话或口头)后,应立即指派有资格医师接诊或前往会诊。急会诊治10分钟内到位;普通会诊亦应尽快会诊,原则上2小时内到位。
4、会诊医师在进行会诊时,应认真负责,全面复习全部病案记录,补充询问有关病史,亲自检查患者,提出诊断及处理意见。在门诊病历上书写会诊意见并签名。
七、急危重症优先处置制度
1、建立优先处置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优先处置通道。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患者是指各种休克、昏迷、心脏骤停、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精神科药物中毒或严重消极自伤、冲动行为等。
2、“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
(1)、急诊科必须对所有急诊患者实行24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
(2)、患者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门急诊分诊护士及急诊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根据行为风险评估情况,将患者分为IV级。I级优先患者立即抢救,急诊医师必须在5分钟内实施紧急抢救措施。II级优先患者30分钟内必须处理。III级优先患者进入60分钟内必须处理。如无I级优先的患者,则II级优先的患者按I级优先处置,以此类推。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患者,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先救治,再办理手续,提供全程服务。第IV级没有表述?
(3)、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患者,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4)、危重患者优先入院,由护士及保安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5)、各专业科室每日预留1张急诊床位。
(6)、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患者如发现有推诿患者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除按规定处理外,视对患者抢救的影响程度追究其责任。
3、对群体伤害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情危重者,急诊科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上报行政总值班,必要时上报分管副院长、院长。
八、急诊留观室工作制度
1、急诊留观室由门诊负责管理。严格执行精神留观准入标准,仅对暂不具备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必须留院观察的患者安排留观观察、治疗,留观时间不超过72小时。
2、凡留观患者,均应由经诊医师开具留观病历与留观医嘱,患者或家属签署留观知情同意书。留观期间必须由家属专人陪同看护。
3、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应当根据患者病情严密观察,随时记录病情变化及处理,急诊值班医师至少早晚各查一次,重病随时查,必要时请相关专科医师会诊。值班护士应定期巡视患者,按级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详细认真地床头交接班。
4、留观患者不得随意外出或在院外活动,患者离开留观室应有值班医师的医嘱,护士根据医嘱为患者办理离院、转科或入院手续。
5、对于急诊留观时间超过72小时的患者由门诊部管理协调,妥善处置。患者病情尚不适合自行离院的,由门诊部联系转院,或根据入院指征安排到相应科室住院,其入院次序为优先级,任何科室不得推诿。
6、定期对急诊留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及反馈,加强对急诊留观工作的督促指异,不断改进工作。
九、精神科病区工作制度
1、在院长及各职能科室的领导下,由科主任和护士长共同负责病区的管理及医护质量等一切工作。
2、科室设置质量控制小组,科主任是本科质量与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3、质量控制小组每月定期对本科质量与安全进行自查,对科室人员的医疗理论知识和技术操作情况等进行培训和考核,对各级质控委员会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并反馈。
4、医务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做到说话轻,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
5、统一病房设施,不得随意更改。
6、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定期更换被褥
7、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区财产,并分派专人负责管理,建立账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要办好交接手续。
8、定期召开公休及家属座谈会,征求意见,及时反馈,并定期做好健康宣教。
十、中医病区工作制度
1、在医院领导下,科主任和护士长共同负责本科的各项工作,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布制定的医疗管理、技术操作规程等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有关精神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
3、配备具有医师资格证(包含临床、中医、中西医)且注册为精神卫生专业的医师,进行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和康复工作。
4、对适宜中西医结合治疗的患者按照辩证施治原则,突出中医理、法、方、药,在弘扬中医特长的同时,有选择地吸收和西医的成功经验,不断探索中西医结合治疗的新思路。
5、严格执行三级查房制度,按照诊疗规范制定诊疗方案。
6、尊重和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加强医患沟通,及时知情告知。
7、定期开展专业知识、技能的学习及相关制度、法律法规的培训,特别是中医药相关内容的学习。
8、开展临床科研活动,重点在中医药在精神障碍诊疗中的运用。
十一、煎药室工作制度
1、为加强中药煎药室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保证中药煎药质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2、煎药室应当远离各种污染源,工作区和生活区应当分开,工作区内应当设有储藏(药)、准备、煎煮、清洗等功能区域。
3、煎药室应当配备完善的煎药设备设施,并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煎药设施、冷藏设施以及贮药容器等。用前应当严格消毒,用后应当及时清洗。
4、煎药工作人员需有计划地接受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岗位培训。
5、煎药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待煎药物应当先行浸泡,浸泡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煎煮时间应当根据方剂的功能主治和药物的功效确定。凡注明有先煎、后下、另煎、烊化、包煎、煎汤代水等特殊要求的中药饮片,应当按照要求或医嘱操作。
6、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当使用不同的标识区分。
7、煎药室应当由药剂部门统一管理。药剂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煎药室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8、煎药人员在领药、煎药、装药、送药、发药时应当认真核对处方(或煎药凭证)有关内容,建立收发记录,内容真实、记录完整。
9、煎药设备设施、容器使用前应确保清洁,要有清洁规程和每日清洁记录。用于清扫、清洗和消毒的设备、用具应放置在专用场所妥善保管。
10、煎药室应当定期消毒,不得对设备和药物产生腐蚀和污染。
11、加强煎药的质量控制、监测工作。
十二、成瘾病区工作制度
1、在院长及职能科室领导下,科主任和护士长共同负责吸毒病区的管理、医护质量等一切工作。
2、科室设置质量控制小组,科主任是本科质量与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3、质量控制小组每月定期对本科质量与安全进行自查,对科室人员的医疗理论知识和技术操作情况等进行培训和考核,对各级质控委员会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并反馈。
4、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对药物依赖者应关心、热情,对其病史及有关资料应保密。
5、凡药物依赖者入院治疗均签定脱瘾治疗协议书,以确保治疗顺利进行。
6、脱瘾治疗过程中严密观察躯体和心理状态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做好记录,并随时汇报。
7、切断一切成瘾药物来源,做好家属及亲友工作,避免将成瘾药物带入病房。
8、严格遵守毒、麻药品管理制度。
9、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及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十三、抑郁病区工作制度
1、在院长和职能科室的领导下,科主任和护士长共同负责抑郁病区的管理、医护质量等一切工作。
2、科室设置质量控制小组,科主任是本科质量与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3、质量控制小组每月对本科质量与安全进行自查,召开科室质控会议,对医院质控小组以及科质控小组成员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给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针对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对科室人员相关的医疗理论知识和技术操作等进行培训和考核。
门诊管理制度14
门诊病历制度
一、门诊病历是门诊医疗工作的原始记录,凡门诊病人不论初诊复诊都应建立门诊病历,现在大多数医院采用的门诊病人自管自带不存档的.做法,是不符合门诊管理制度的,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有时会增加新的矛盾。
二、为了有利于医疗科研、观察病情,凡不建立门诊病历档案的医院也应专门建立专科或专病的门诊病历保管制度。
三、门诊病历要求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剪贴、颠倒,医师要签全名。
四、门诊病历一般项目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等内容在挂号时就应填写清楚。
五、医师要将病人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治疗和处理意见等记载于病历上。
六、每次诊察都要填写日期,病情急重者还要填写时间。
七、若要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目的和本科初步意见填上,若要住院或转诊者也要填写住院原因或转诊摘要。
门诊管理制度15
一、专家门诊由已取得教授、主任医师、副教授、副主任医师职称的临床医师担任。
二、专家门诊由各科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排班,并将排班表于每月28日前送门诊部办公室,由门诊部统一挂牌,挂号室负责分诊挂号。专家看门诊时间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如因故不能按时应诊,必须提前一日通知门诊部调班或停止挂号。
三、专家接诊要做到优质服务,对患者认真负责,检查耐心细致,不得敷衍马虎,病历记录应合乎要求。按规定门诊工作量挂号,不得超挂。
四、门诊全体医护人员要努力发扬救死扶伤的精神,做好专家门诊的宣传、配合工作。如遇疑难患者挂普通门诊号就诊,首诊医师应热情接诊,先做好必要检查后,再请患者挂专家号,不得让患者重复挂号,增加负担。已在专家门诊确定诊断的患者,可挂普通门诊号观察治疗,医护人员不得推诿患者。
五、各科要做好专家门诊的管理工作,认真考勤、考核。医护人员要切实维持好秩序,指导患者就医。专家座席处要设立姓名标志,以便患者监督。
六、普通门诊的'危重和急性疑难病症需专家会诊时,不需另行挂号。慢性病经普通门诊医师检查后需看专家门诊者,可嘱患者下次门诊时挂专家号看病。
七、专家每周安排两个半日门诊,除完成定量门诊外,要对低年资医师工作进行指导,专家看普通门诊≥2次/周以提高普通门诊的医疗技术水平。
八、本院职工的家属、亲朋需看专家门诊时,一律在专家门诊时间挂专家号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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