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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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预算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预算管理制度

预算管理制度1

  1、中小校园预算是指中小校园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它是中小校园财务工作开展的基本依据。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2、中小校园的预算编制务必遵循真实性、完整性、重点性、科学性、透明性和绩效性的原则;

  3、中小校园编制的`预算,务必及时立卷规档,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和毁损;

  4、中小校园应当按照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编制预算。结合我市实际,20xx年度各中小校园开始试行编制预算,20xx年度起正式编制预算;

  5、中小校园应当参考上一年度预算执行状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进行预算编制;

  6、中小校园的预算务必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能列赤字,不能预留硬缺口;

  7、中小校园预算收入的编制,应当与本单位教育事业;

  发展计划和目标任务的规模及要求相适应,按照规定务必列入预算的收入,不得隐瞒、少列,也不得将上年的非正常收入作为编制预算收入的依据;

  8、中小校园预算支出的编制,应当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建校的方针,应当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照顾一般,在保证基本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好项目支出;

  9、中小校园务必强化预算编制的管理,要把预算编制工作作为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资料抓好落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教育系统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预算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校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通知》(财教〔〕48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省各级政府举办、与财政部门发生缴拨关系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第三条中小学校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目标和计划,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二章预算管理体制

  第四条中小学校预算编制管理体制按照办学体制和财政缴拨关系,在本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具体由本级财政、主管部门(教育部门办中小学由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其他部门办中小学由其他部门主管,下同)共同组织实施。

  第五条中小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结余按照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各级财政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足额保障中小学校经费需求,确保实现“三个增长”等要求。义务教育学校经费全面纳入财政预算,由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保障。

  第六条中小学校预算由学校编制,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同级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具体按当地政府部门确定的预算编审程序执行。

  第七条中小学校预算编制以独立设置的学校为基本单位,非独立设置教学点纳入其所隶属的学校统一编制。独立设置、独立编制预算的中小学校应独立核算,建立独立账务,编制独立报表。确属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学校,由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确定的核算点实行代理记账,代理记账不改变财务主体地位,不改变资金所有权和财务审批权。核算点不得挤占各中小学的公用经费和向各中小学摊派有关费用。代理记账单位的资质应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7号)的相关要求。

  第八条中小学校长是学校预算管理第一责任人,领导和组织学校财会机构和相关人员编制预算,带头严格执行预算,对学校预算编制、调整、执行等负领导责任。

  第三章预算管理原则

  第九条中小学校预算管理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真实完整原则。中小学校预算要实事求是、稳妥可靠。编制预算的机构、编制、人员、资产等基础数据资料要真实可靠。各项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支出预算严格执行有关财政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实际制订,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各项支出要全部纳入学校预算,保工资、保运转、保安全、保发展等必要支出足额保障,不得留硬缺口。

  (二)量入为出原则。中小学预算编制必须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借债务,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违规举借债务。中小学校不得提供担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对外投资。

  (三)统筹兼顾原则。中小学校预算编制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合理安排各项资金。先保证基本支出,后安排项目支出;先安排重点项目、急需项目,后安排一般项目。

  (四)公开透明原则。中小学校预算管理要发扬民主,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财务部门具体实施,组织学校教务、总务和教职工代表等参与预算编制,并经学校决策机构集体研究决定。预算执行要公开透明,依法公开预算和财务信息。

  (五)绩效导向原则。中小学校预算要以项目绩效目标及其保障机制科学性、可行性为依据,科学合理编制、执行,确保预算管理规范、高效。

  第四章预算编制程序和方法

  第十条中小学校预算编制程序一般为“二上二下”,具体可按同级人大确定的预算程序执行。

  “一上”:中小学校根据财政部门编制年度预算要求,结合学校的基本情况和事业发展需求,编制预算建议数,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审核,汇编成主管部门预算建议数,报同级财政部门。

  “一下”:财政部门根据主管部门汇编上报的预算建议数,结合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和财力可能,统筹安排中小学教育经费,编制预算初步草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定,经批准后向主管部门下达预算控制数,再由主管部门向中小学校下达预算控制数。

  “二上”:中小学校根据预算控制数,对“一上”编报的预算进行修改和调整,经学校决策机构集体研究后将预算草案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中小学校预算草案进行审核,汇编成主管部门预算草案,报同级财政部门。

  “二下”:经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后,财政部门向主管部门正式批复年度预算,由主管部门正式批复中小学校预算。

  第十一条收入预算编制

  中小学校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收入预算应以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为基础,考虑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进行测算。

  县级财政部门应将省、市、县(市、区)财政免费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按在校生数、补助标准和补助比例编入年度预算,并分解到有关的每所学校,确保学校预算完整。

  第十二条支出预算的编制

  (一)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采用定员定标准法编制,即根据规定的分类定额标准和核实的单位人员状况,测算出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数。助学金支出应按实际享受助学金的学生人数和规定的定额标准计算编制。商品和服务支出采取定员和定额相结合的办法。

  (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中小学校的项目支出预算主要包括房屋构筑物购建、大型修缮、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工具购置、信息网络购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需同时编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预算应以满足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为目标,由学校提出年度预算建议数和绩效目标。主管部门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建立中小学校项目库,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统筹确定中小学校项目支出建议报财政部门或由财政部门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建立中小学校项目库,按照轻重缓急、择优排序的原则,统筹确定中小学校项目支出。地方可视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支出项目。

  (三)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中小学校应将符合当地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编入政府采购预算,填报《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五章预算报表体系

  第十三条中小学校预算报表体系由预算基表、预算综合报表和预算编制说明书三部分组成。预算基表由学校基本情况表、学校收支预算表和政府采购预算表等报表组成。预算综合报表在预算基表的基础上自动生成,由中小学校基本情况汇总表、收支预算汇总表、支出预算明细表、政府采购预算汇总表等报表构成。预算说明书包括学校年度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预算收支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第十四条省财政厅按国家规定印发或制订中小学校预算报表及指标,全省统一实施。市、县(市、区)财政、主管部门原则上不再增加预算报表与指标,确需增加的,应本着简洁明了的原则,可另行设计附表,不得过多加重学校预算编报负担。

  第六章预算执行

  第十五条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以绩效目标为导向,规范办理收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应当在经批复预算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各收支项目,明确收支项目控制额度,经学校决策机构审定后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应当由学校决策机构决定。

  第十六条中小学校组织收入应当合法合规,各项收费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使用符合规定的.票据。对按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十七条中小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报送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八条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并按规定实行预算公开,加强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九条中小学校预算执行中,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预算原则上不予调整。如果国家有关政策或者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的,中小学校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整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第七章预算监督

  第二十条地方财政、主管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对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好的地区和学校要给予鼓励或奖补倾斜,对不按要求编制和管理预算的地区和学校要予以批评教育,直至扣减转移支付拨款。地方财政、主管部门及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建立财政资金使用跟踪问效和绩效评价机制。

  第二十一条在资金管理和使用中,有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应会同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制订本地区具体的预算管理办法。中小学校也应制订本校的预算管理实施办法。

  第二十三条我省各级政府举办、与财政部门发生缴拨关系的幼儿园依照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从6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预算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规范公司管理行为,根据财政部《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集团公司《管理总纲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直接管理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其他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全面预算是指根据公司及各单位发展规划战略及生产经营状况,在科学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以货币单位和其他计量单位为形式,综合反映公司及各单位未来一定期间全部经营活动各项目的量化说明。

  第四条全面预算管理应遵循的主要原则:

  (一)全员、全面、全过程。全员指要求全员参与,即预算各阶段工作均由各单位财务部门组织本单位全员参与,实现资源在部门之间高度协同、科学配置,做到预算目标层层分解,并落实预算责任。全面指预算内容的全面性,包括经营预算、投资预算和财务预算。全过程指预算贯穿于经营管理活动的全过程,具体包括预算的编制、下达、分解、监督、控制、分析、考核等。

  (二)目标管理。年度预算目标经公司财务资产部确定后,以正式文件下达、分解至各单位执行。各单位对预算目标运行过程实行动态实时监控,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考核,同时承担相应责任。

  (三)合理性。预算的编制和目标的确定应实事求是,与整体发展战略规划、预算单位的经营情况相结合。

  (四)严肃性。预算目标一经确定,除特殊事项,不得随意调整。各单位应明确预算责任,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规定,保证预算目标的有效实施。

  (五)重大事项、例外事项报告。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自然灾害、市场环境、国家宏观政策调整等例外事项,导致预算无法执行,应及时沟通报告。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设预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预算委”),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职能部门组成,公司主要领导担任主任。预算委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领导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的建设工作,审议全面预算管理纲领性文件及相关规定;

  (二)根据发展战略规划及目标,合理分配资源,确定年度预算目标及年度预算方案;

  (三)督促指导所属单位认真执行预算,履行预算审批监控职责;

  (四)审议预算执行分析结果,及时关注预算执行差异的跟踪落实;

  (五)审议预算调整方案;

  (六)协调、解决预算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预算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条预算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预算办”),设在公司财务部办公。预算办主任由主管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公司领导担任,预算办成员由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归口管理部门包括负责战略规划、投资、生产计划与运行、资源勘探与开发、物资采购、设备管理、科研管理、产品销售、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职能部门。预算办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组织协调预算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建立健全预算管理体系,拟定预算管理纲领性文件及相关制度规定,提交预算委审批;

  (三)组织实施年度预算的编制与汇审工作;

  (四)组织实施预算目标的预测、预算编制、分解、监督控制、分析、调整、考核等工作;

  (五)督促、指导并监控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预算目标,汇总审核各单位提出的预算申请,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六)定期组织预算分析,追踪预算执行差异,提交预算执行分析报告;

  (七)组织预算调整工作;

  (八)建设、维护预算管理信息系统;

  (九)完成其他预算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单位应参照公司机构设置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单位全面预算管理工作

  第三章预算的内容

  第八条全面预算主要包括经营预算、专项预算、投资预算、融资预算、财务预算及关键业绩指标(以下简称“KPI”)预算等。

  (一)经营预算具体包括各单位在预算年度的预计工作量及预算金额信息,同时也包含物资采购、期间费用等预算信息;

  (二)专项预算指需要重点关注的预算内容,如经营预算中涉及的大修理预算等;

  (三)投资预算指各类投资活动涉及的预算项目,如基本建设投资、对外投资、设备采购等;

  (四)融资预算指资金筹措和管理的预算;

  (五)财务预算及KPI预算指预计利润表、预计资产负债表、预计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预算和主要财务指标、经济技术指标等KPI预算。

  第四章预算的编制、目标的确定与分解

  第九条预算目标是公司及各单位经营期内生产经营活动所要达到的目标和结果,同时也是发展战略目标在预算期的具体体现。预算目标编制的主要依据如下:

  (一)国家法律、法规、财经政策和有关规定;

  (二)本单位发展战略;

  (三)本单位财务状况;

  (四)本单位的历史情况;

  (五)本单位的经营能力;

  (六)本单位的外部环境和内部资源;

  (七)本单位的市场开拓能力;

  (八)公司对预算编制的相关要求等。

  第十条预算目标的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可行性,即预算目标要体现既先进又合理的要求,经过预算执行单位的努力能够达到,不能过高或过低。

  (二)客观性,即预算目标既要适应市场变化又能满足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

  (三)可控性,即预算目标是本单位整体规划目标的具体化,要求全面、细致和可控。

  (四)系统性,即预算目标应涉及产、供、销、投融资以及所属单位、部门和全体员工,并与各预算单位的责权相适应。预算总目标与本单位内部分目标之间、以及同一预算层面的不同预算目标之间必须互相衔接,各预算分目标必须服从总预算目标。

  第十一条预算目标确定后应横向分解落实到各单位、各部门及员工,纵向分解落实到各预算责任单位、车间、班组及员工,并将年度预算目标分解为季度、月度目标。年度预算目标确定的工作流程如下:

  (一)每年9月初,预算办组织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内外部环境因素、历史信息、年度预测等提出公司各主要预算指标,形成公司年度预算目标建议,报预算委审议。

  (二)预算委结合发展规划及对预算年度各单位的经营预测情况,确定公司预算年度的'整体预期目标。

  (三)每年9月上旬预算办根据预算委确定的年度预期目标,下达年度预算编制文件。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建立规范的全面预算编制流程,认真做好年度预算编制工作。

  年度预算编制应以确定的年度预算目标为基础,以年度综合计划中所列业务实际运行情况为依据,将年度业务计划中包含的业务活动预计转化为预测数据形成预算编制方案。

  第十三条年度预算编制方案在提交时应附有预算编制说明。预算编制说明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当年前三季度预算执行情况回顾及全年预测;

  (二)预算年度的预算编制工作组织情况;

  (三)预算年度宏观形势和行业分析;

  (四)预算编制基础和主要假设;

  (五)预算年度生产经营主要预算指标分析说明;

  (六)预算执行保障措施以及可能影响预算指标事项说明;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第十四条预算编制分为年度预算、季度预算和月度预算,其中年度预算编制明细到季度,各季度之和形成年度预算值。年度预算下达后,按照月度进行月度预测,生成月度预算。

  第十五条年度预算编制的工作流程采用“两上两下”的方式:

  (一)每年9月份,各单位根据本单位预算目标和公司编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所属单位预算编制工作;

  (二)每年10月底,各单位应将本单位整体预算方案,上报公司审核;

  (三)预算办对公司及各单位上报的预算方案及预算编制说明汇总审核和平衡;

  (四)预算委根据总体发展规划及管理需要,最终确定预算年度全公司整体预算目标,分解确定公司及各单位预算目标,并于每年11月中旬下发;

  (五)每年12月上旬,各单位对下属单位上报修订后的预算进行预算汇总、整体平衡,经本单位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上报公司审核。

  (六)预算办对调整后的预算方案进行再次汇总审核,报预算委审定,并于每年12月下旬下发正式文件;

  (七)每年12月底,各单位应根据公司下达的预算目标,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完成对本单位各部门和所属单位间的细化、分解和下达工作;

  第十六条各单位以月度生产经营计划为基础,编制月度预算,按照月度预测目标确定预算的可用额度,以此作为预算执行过程中的控制目标值。月度预算口径与年度预算口径一致。

  第十七条月度预算编制的工作流程采用“一上一下”的方式,每月25号前编制上报次月预算,经上级单位或部门审核,报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后,于次月下达各单位或部门执行。

  第五章预算的执行监控

  第十八条预算的执行单位应严格执行批准下达的预算目标,设置预算岗位,建立预算事前审核机制和部门预算管理台账,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预算执行责任体系,监控预算执行情况。

  第十九条预算执行监控的原则:

  (一)负责对公司及各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

  (二)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于预算范围内的预算项由授权部门审批即可,而对于超预算以及预算外事项则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严格加以控制;

  (三)各归口管理部门应对下级归口单位提交的预算项目和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并对本部门归口管理的预算承担预算监控责任;

  (四)预算执行监控以月度预算为基准进行。

  第六章预算的分析

  第二十条各单位应定期进行预算分析,通过编制预算分析报告、召开经营活动分析会等方式,发现预算执行差异,寻找差异发生原因,并采取适当措施,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对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应明确解决问题的责任单位和部门,并在下一次分析会上通报检查落实情况。

  第二十一条预算分析由各预算执行单位或部门,以及归口管理部门共同完成,并通过预算管理办公室对预算总体执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财务部门是预算分析的牵头部门,与其他业务归口部门共同负责完成预算分析报告的模板制定、汇总、审核。

  第二十二条预算分析报告包括KPI及报表分析、经营预算分析、专项预算分析、投资预算分析等内容。预算分析报告要求数据准确、形式多样、原因分析到位,并包含改进方案和责任落实,通过预算分析和改进措施,确保年度预算目标实现。

  第二十三条预算分析报告分为月报、季报、年度报告及专项报告,各单位应于每月结束10日内向公司上报月度分析报告,于每季结束15日内上报季度分析报告,年度预算分析报告随下一年度第一月度预算分析报告一并上报,并根据公司及本单位管理需要编制专项报告并上报。

  第七章预算年度目标的调整

  第二十四条已发生的超预算和预算外事项,仅有符合调整原则的方可纳入年度预算目标调整范围。年度预算原则上不得调整,如出现以下可能导致预算编制基本假设发生重大变化的事项,可在年中予以调整:

  (一)体制改革;

  (二)业务经营范围变更;

  (三)组织结构变更;

  (四)市场竞争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战略目标调整;

  (五)国家宏观政策大幅度调整;

  (六)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不可抗拒事件发生;

  (七)重大自然灾害和公共紧急事件的影响;

  (八)对预算编制基础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每年7月初,公司启动预算调整流程。各单位应及时完成预算调整方案,于7月底前上报公司审批。

  第八章预算的考核

  第二十六条公司将预算执行情况及预算管理工作质量纳入对各单位的年度考核范围,考核以调整后的年度预算为基准。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建立预算考核机制,遵循可控性、责权利对等、整体利益最大化、分级考核、公平公正、例外等原则,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及预算管理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第二十八条各预算执行部门应承担本部门的预算考核责任,预算归口管理部门要承担所归口管理的预算考核连带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办法或实施细则,报公司备案。

预算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街道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优化预算编制,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巢政办〔20xx〕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绩效目标管理是指街道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对预算支出设定计划期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并据此评价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绩效目标管理包括:绩效目标设定、绩效目标审核、绩效目标批复与应用、绩效运行跟踪监控。

  第二章操作规程

  第三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流程是由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跟踪、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四大环节组成。其中绩效目标设定是预算绩效管理四大环节的源头,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和工作重点,是后续开展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的依据。绩效目标是指以客观、可测量的绩效指标来表示的项目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水平,包括用量化的标准、数值或比率表示的使用财政资金达到的产出和效果。预算绩效目标主要通过绩效内容、绩效指标和绩效标准来进行描述,与绩效指标评价和绩效监督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绩效目标应设置尽量细化、量化和具有可操作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用指标体系考察公共资金使用效率以及相应部门的绩效执行效果等产出和效果。

  第四条街道各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或部门(单位)制定的规划和下达的工作任务设定绩效目标,并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会同财政所编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随预算一并报送。

  第五条财政所定期对街道部门绩效运行跟踪情况和项目执行进度进行检查,提出意见和改进措施。并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及时进行绩效自评,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下年度预算和项目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于绩效管理工作不足之处进行完善规范。

  第三章管理办法

  第六条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始终。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财政管理从“重分配”到“重效益”,从“力争资金”到“用好资金”的转变。

  第七条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加强绩效目标编制和绩效跟踪管理。预算执行过程中要建立绩效跟踪机制,加强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跟踪管理、督促检查。规范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制定操作细则,明确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在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职责,建立健全“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监控”的财政大监督机制。

  第八条完善绩效评价机制,适时实施绩效评价。在预算执行结束后,邀请市财政局组织指导监督绩效评价工作,并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对部门支出绩效实施再评价。通过实施绩效评价,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

  第九条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研究建立科学、规范、实用的财政支出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管理技术手段,推进以预算绩效管理网络、绩效信息平台、绩效指标库、专家库、中介机构库等为主要内容的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绩效管理提供信息技术支撑。

  第十条完善问责机制,增强预算绩效管理刚性约束。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是关键。财政所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结果应用,促进部门改善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和公信力。通过问责来强化各部门的绩效理念和支出责任,尽快形成“谁干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的机制,以绩效为核心确定资金的投向和数量,对部门预算和项目预算的编制形成约束,将绩效管理结果作为下一年预算编制、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配套措施

  第十一条加强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的认识,把“用钱必问效、问效必问责、问责效为先”的绩效管理理念,渗透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部门、每一个人,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目标,建立健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体系,明确绩效管理责任和分工。

  第十二条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和内部管理控制,把绩效目标作为预算资金安排、实施和管理的重要依据,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确保预算的`执行力和规范性。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管理,并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及时调整目标,以最大化发挥出项目资金的效益。建立绩效管理运行监控机制,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开展过程控制,做到动态实时控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绩效目标的实现。过程控制还要与预算执行密切衔接,有效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定期对信息进行数据采集与核实、量化与分析,对绩效目标完成程度进行评价、对资金使用效益进行预测。此外,对于形成的绩效评价报告要与部门决算紧密衔接,以真正实现绩效管理的全过程监控。

  第十三条在编制项目预算的阶段,不但要科学合理地安排资金,还要完善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指标评价体系。其中,指标内容包含成本指标、效率指标、业绩指标、效益指标、环保指标等,首先设定几个大项的指标,再设定细化、详实的指标,并设置指标的权值。其次要注意共性指标和特殊指标相结合、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相结合、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相结合、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确保指标的全面性、合理性、科学性以及可操作性,全面落实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益性、效率性。利用绩效评价指标可以判断每一项资金的金额及去向、每一项成本及费用、产生的效益及社会影响,使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有据可依。

  第十四条财政所要不断完善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绩效自评、重点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机制,要求各相关部门先自评,然后围绕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进行评价,最后结合考核结果进行总体评价,实现评价方式民主化、评价主体多元化、考核机制科学化。在考核评价结束之后,要公开考核评价结果,同时合理运用绩效考核评价结果,进行公开奖励和处罚,并把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的依据。此外,还要坚持绩效管理公开化、透明化,将绩效评价结果,特别是涉及民生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同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保证财政支出对公共事业的补偿和促进作用。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街道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20xx年12月17日执行。

预算管理制度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一九六六年颁发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改革、开放、搞活的形势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各级、各类事业行政单位:

  一、各级各类教育、科研、卫生(不含医院)、文化、体育、通讯、广播电视、地震、海洋、民政、城建以及其他有专项事业费的事业单位;

  二、各级各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事业单位;

  三、各级国家机关和受国家预算补助的社会团体等行政单位。

  各级各类国营企业和比照国营企业实行独立经济核算企业化经营的事业单位适用各类国营企业会计制度;基本建设单位适用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均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各类事业行政单位,按照各级单位预算同各级财政总预算的缴拨款关系,分为全额预算管理(以下简称全额单位)、差额预算管理(以下简称差额单位)和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以下简称自收自支单位)三种预算管理方式。

  各级各类事业行政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根据国家建制,经费领报关系或者财务隶属关系,一般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

  一、主管会计单位。向同级财政机关领报经费或建立财务关系的各级主管部门,为主管会计单位。

  二、二级会计单位。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上级会计单位领报经费或建立财务关系的,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二级会计单位。

  三、基层会计单位。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二级会计单位领报经费或建立财务关系,只有本单位开支,下面没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基层会计单位。

  以上三级统称预算会计单位,都应建立独立的单位预算,实行比较完整的会计核算,并负责组织管理本单位内部的全部会计工作。不成立单位预算的小单位的会计核算,一般实行单据报帐制度,作为“报销单位”管理。

  第四条 按照国家预算编制的原则规定,事业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一般实行“收付实现制”。简单的成本费用核算的会计事项,可用“权责发生制”。会计年度从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月份的划分,按照日历月份的起止日期办理。单位不得提前结帐。

  第五条 事业行政单位会计记帐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以外国货币计算的,应当折合人民币记帐,同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

  第六条 有关对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的基本要求,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执行。

  第七条 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办理。本制度规定的记帐方法,会计科目,以及会计核算管理原则,必须在全国统一执行。各级会计核算的具体处理方法,可由各地区、各部门灵活掌握,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财政机关可以根据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精神,因地制宜地制定本地区的实施办法(细则)或补充规定。对预算外资金部分,可结合预算外资金的特点和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地区的预算外资金部分的补充规定,并增设相应的会计科目。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系统的具体情况制定有关的中央级事业行政单位的实施办法(细则)或者补充规定,并可抄发本系统的地方事业行政单位参考。

  军队系统的.预算会计制度,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根据本制度规定的原则,结合本系统的具体情况另行规定。

  第二章 会计工作的组织

  第一节 基 本 任 务

  第八条 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以下简你“单位会计”)是核算、反映和监督中央和地方各级各类事业行政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经济活动的专业会计。它是各单位预算、财务管理工作中一项经常的、专业技术较强的基础工作。

  单位会计的主要职责是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参与经济事业计划管理。其基本任务规定如下:

  一、根据国家发展事业的方针,批准的事业行政计划和预算,及时合理地供应资金,正确地执行单位预算计划。贯彻艰苦创业、勤俭节约方针,坚持少花钱多办事,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促进事业计划和行政机关任务的圆满完成。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积极培养财源、组织收入,努力提高事业经费的自给能力,及时足额地向国家或上级缴纳应缴款项。

  二、根据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各种专项资金、专用基金的记帐、算帐、对帐、报帐等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做到凭证合法、手续完备、帐目健全、数字准确,经常分析,如实反映情况,并及时记帐,按时结帐,如期报帐。

  按照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遵守国家保密制度。

  三、熟悉本单位的业务情况,参与拟订本单位的事业行政业务计划和单位预算计划,定期检查分析单位预算执行情况,促进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四、根据国家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认真进行会计监督。坚持依法照章办事,维护国家财经纪律;保护各项国家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的完整;监督本单位各职能部门的各种财物管理。

  五、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的有关财务会计工作的具体规定办法,辅导和监督所属会计单位和报销单位的会计工作。不断提高财务会计工作管理水平。

  第二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九条 事业行政单位的会计机构,应当同本单位事业规模、人员编制以及担负的预算会计工作任务相适应。

  事业规模大、会计业务多的主管会计单位和二级会计单位应当单独建立会计机构。大、中型事业单位和中央、省级主管部门可以设置由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职务任职条件的人员担任的总会计师。

  事业规模不大、会计业务不多的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可不单设会计机构,但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会计员和出纳员办理会计工作。

  凡是配备的兼职人员,都必须首先把会计本职工作做好,不得把会计工作挤掉。

  人员和经费都很少的县级直属机构,可以按隶属关系或者业务性质,归口成立联合会计单位,单独设立联合会计机构或者配备专职会计员、出纳员办理联合会计工作。

  各事业行政单位内部各职能部门的国家财物管理,必须由本单位的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监督管理,各职能部门不得化大公为小公私设“小钱柜”。

  第十条 各事业行政单位,应当选派政治业务素质好,有一定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会计工作。并加强培训教育,关心他们的生活待遇,保证会计工作时间,及时评定技术职称,充分调动会计人员的积极性。对会计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应予表扬或奖励。

  会计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坚持原则,搞好服务,为四化多做贡献。

  第十一条 各事业行政单位的会计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不要随意调换。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经过上级主管单位同意,一般会计人员的调动,要经过会计主管人员的同意。对不宜担任会计工作的人员,上级主管单位有权责成所在单位予以调换。

  第十二条 各级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工作的职责划分是:各单位行政领导人对预算会计工作负总的责任,经常督促、检查、指导、帮助、保障会计人员依法正确履行国家赋予的职责权限;会计主管人员根据各项政策、制度规定,负责具体组织领导;会计人员在会计主管人员的直接领导下,根据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和各项制度规定办理会计工作。会计员和出纳员的分工,应当贯彻“钱帐分管”的原则,各负其责;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应当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具体分工,由各单位参照财政部制定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办理。

  各单位行政领导人,会计主管人员和会计员、出纳员,在执行财政、财务制度方面,都对国家负责。对于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都有权制止,并检举揭发。

预算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管理行为,推动企业加强预算管理,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和集团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结合集团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公司、控股公司及其所属单位。

  第二章财务预算基本内容

  第三条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第四条企业财务预算是企业全面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全面预算的中心。企业财务预算是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企业战略目标,对一定时期内企业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企业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动所作的具体安排。财务预算与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共同构成企业的全面预算。

  第五条企业财务预算应当围绕企业的战略要求和发展规划,以业务预算、资本预算为基础,以经营利润为目标,以现金流为核心进行编制,并主要以财务预算报表形式予以充分映。

  第六条企业财务预算一般按年度编制,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分季度、月份落实。

  第三章预算组织分工

  第七条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财务预算的管理工作负总责,各企业应设立财务预算员会或指定企业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预算管理事宜,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

  第八条财务预算员会主要拟订财务预算的目标、政策,制定财务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审议、平衡财务预算方案,组织下达财务预算,协调解决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问题,组织审计、考核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督促企业完成财务预算目标。

  第九条财务预算编制在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员会领导下进行,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汇总、上报、下达;负责预算执行和日常流程控制;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和报告;负责预算执行情况考核等。

  第十条企业内部生产、投资、物资、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业务涉及的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控制等工作,并配合财务预算员会做好企业总预算的综合平衡、协调、分析、控制、考核等工作。其主要负责人参与企业财务预算员会的工作,并对本部门财务预算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企业是财务预算执行单位,在公司董事会或公司经营层的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现金流量、经营成果和各项成本费用预算的编制、控制、分析工作,接受企业董事会的检查、考核。其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预算的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公司对公司所属企业实施财务预算管理各企业财务预算方案必须上报公司总部审核批准。

  第四章财务预算的编制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是实现全面预算管理的关键环节,编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预算执行结果。财务预算编制要在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员会制定的编制方针指引下进行。

  第十三条企业编制财务预算要按照内部经济活动的责任权限进行,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实行总量平衡,进行全面预算管理;

  (二)坚持积极稳健原则,确保以收定支,加强财务风险控制;

  (三)坚持权责对等原则,确保切实可行,围绕经营战略实施。

  第十四条企业编制财务预算要按照先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后财务预算的流程进行,并按照各预算执行单位所承担经济业务的类型及其责任权限,编制不同形式的财务预算。

  第十五条业务预算是映预算期内企业可能形成现金收付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营业活动)的预算,一般包括销售或营业预算、生产预算、制造费用预算、产品成本预算、营业成本预算、采购预算、期间费用预算等,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具体要求编制。

  第十六条资本预算是企业在预算期内进行资本性投资活动的预算,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权益性资本投资预算和债券投资预算。

  第十七条筹资预算是企业在预算期内需要新借人的长短期借款、经批准发行的债券以及对原有借款、债券还本付息的`预算,主要依据企业有关资金需求决策资料、发行债券审批文件、期初借款余额及利率等编制。

  企业经批准发行股票、配股和增发股票,应当根据股票发行计划、配股计划和增发股票计划等资料单编制预算。股票发行费用,也应当在筹资预算中分项作出安排。

  第十八条财务预算主要以现金预算、预计资产负债表和预计损益表等形式映。企业应当按照公司制定的财务预算编制基础表格和财务预算指标计算口径进行编制。

  第十九条企业财务预算可以根据不同的预算项目,分别采用固定预算、弹性预算、滚动预算、零基预算、概率预算等方法进行编制。同时在编制时,为确保预算的可执行性,可设立一定的预备费作为预算外支出。

  第二十条编制企业财务预算,应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进行。按照下达目标、编制上报、审查平衡、审议批准、下达执行等编制程序进行编制,并制定详细的财务预算编制政策。

  财务预算编制结束后,于当年11月底前将财务预算方案上报集团公司,经审查、汇总、平衡后批复各企业执行。

  第二十一条预算的编制日程:年度预算的编制,自预算年度上一年的10月1日开始至11月25日全部编制完成,并在次年1月底前分解落实财务预算指标。各企业要依照企业全面预算管理要求编排预算,并制订详细的编制日程和要求,确保财务预算的顺利编制。

  第五章财务预算的执行、控制与差异分析

  第二十二条企业财务预算一经批复下达,各预算执行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并将财务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内部各部门、各单位、各环节和各岗位,形成全方位的财务预算执行责任体系。控制方法原则上依金额进行管理,同时运用项目管理、数量管理等方法。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将财务预算作为预算期内组织、协调各项经营活动的基本依据,将年度预算细分为月份和季度预算,以分期预算控制确保年度财务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强化现金流量的财务预算管理,按时组织预算资金的收入,严格控制预算资金的支付,调节资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风险。对于预算内的资金拨付,按照授权审批程序执行。对于预算外的项目支出,应当按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规范支付程序。对于无合同、无凭证、无手续的项目支出,不予支付。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当严格执行销售或营业、生产和成本费用预算,努力完成利润指标。一般情况下,没有预算的,要坚决控制其发生。对费用预算实行不可突破法,节约奖励,且预算项目之间原则上不得挪用。

  第二十六条在日常控制中,企业应当健全凭证记录,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生产经营月度计划和成本费用的定额、定率标准,加强适时的监控。各预算管理职能部门都要相应建立财务预算管理簿,按预算的项目详细记录预算额、实际发生额、差异额、累计预算额、累计实际发生额、累计差异额。

  第二十七条在管理过程中,对纳入预算范围的项目由预算执行部门负责人进行控制,预算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监督,并逐步借助计算机系统进行管理。预算外的支出由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员会直接控制。

  第二十八条企业必须建立财务预算报告制度,要求各预算执行部门定期报告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对于财务预算执行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出现偏差较的重项目,财务预算管理员会应当责成有关预算执行部门查找原因,提出改进经营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预算差异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期预算额、本期实际发生额、本期差异额、累计预算额、累计实际发生额、累计差异额;

  (二)对差异额进行的分析;

  (三)产生不利差异的原因、责任归属、改进措施以及形成有利差异的原因和今后进行巩固、推广的建议。

  第二十九条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利用财务报表监控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向预算执行部门、企业财务预算员会乃至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提供财务预算的执行进度、执行差异及其对企业财务预算目标的影响等财务信息,促进企业完成财务预算目标。

  第六章财务预算的调整

  第三十条下达执行的年度财务预算,一般不予调整。财务预算执行单位在执行中由于市场环境、经营条件、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变化,致使财务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财务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偏差的,可以调整财务预算。

  第三十一条提出预算修正的前提。当某一项或几项因素向着劣势方向变化,影响财务预算目标的实现时,应首先挖掘与预算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的潜力,或采取其他措施来弥补,只有在无法弥补的情况下,才能提出财务预算修正申请。

  第三十二条确需调整的财务预算,应当由预算执行部门逐级向企业财务预算员会提出书面报告,阐述财务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客观因素变化情况及其对财务预算执行造成的影响程度,提出财务预算的调整幅度。

  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应对预算执行单位的财务预算调整报告进行审核分析,集中编制企业年度财务预算调整方案,提交财务预算员会审报公司总部确认后方可下达执行。

  第七章财务预算的专评与激励

  第三十三条预算年度终了,财务预算员会应当向董事会或者经理办公会报告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并依据财务预算完成情况和财务预算审计情况对预算执行部门进行考核。

  第三十四条财务预算的考评具有两层含义:一是对整个企业财务预算管理系统进行考核评价,即对经营业绩进行评价;二是对预算执行者的考核与评价。财务预算考评是发挥预算约束与激励作用的必要措施,通过预算目标的细化分解与激励措施的付诸实施,达到“人人肩上有指标,项项指标连收入” 。

  第三十五条预算考评是对预算执行效果的一个认可过程。要结合企本业济经责任制考评求要,制定考评细则。考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目标原则:以预算目标为基准,按预算完成情况评价预算执行者的业绩;

  (二)激励原则:预算目标是对预算执行者业绩评价的主要依据,考评必须与激励制度相配合;

  (三)时效原则:预算考评是动态考评,每期预算执行完毕应及时进行;

  (四)例外原则:对一些影响预算执行的重因素,如产业环境的变化、市场的变化、重意外灾害等,考评时应作为特殊情况处理;

  (五)分级考评原则:企业预算考评要根据组织结构层次或预算目标的分解层次进行。

  第三十六条为调动预算执行者的积极性,企业可以制定激励政策,设立经营者奖、效益奖、节约奖、改善提案奖等奖项。

  第三十七条财务预算员会应当定期组织财务预算审计,纠正议批准,重的调整应提交企业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并财务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维护财务预算管理的严肃性。

  财务预算审计可以全面审计或者抽样审计,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组织不定期的专项审计。

  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管理部门应当形成审计报告,直接提交财务预算员会乃至董事会或者经理办公会,作为财务预算调整、改进内部经营管理和财务考评的一项重要参考。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以前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十九条企业可以根据本制度及本企业管理需要拟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预算管理制度7

  适应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需要,全面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现就规范乡镇财政财务工作提出如下十项管理制度:

  (一)加强收入管理,严格依法理财。乡镇政府及各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乡镇政府不得以税收返还、奖励等手段,从其他乡镇或地区“拉税”、“引税”或变相“买税”;不得为完成收入任务虚列收支,搞收入“空转”;农业税征收严格实行户缴户结,不得税费混征;严禁乡镇、行政村“垫交”农业税收,贷款交税等。各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组织收入,严禁巧立名目,超标准或自定项目收费。

  (二)全面实行“乡财县管”改革。实行“预算共编、帐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为主要内容的预算管理方式。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县财政局审核批准的方案设立银行帐户。乡镇财政所要在对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撤消各单位现有的银行帐户,确需保留或开设的,必须报县财政部门批准。乡镇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县国库或就地缴入“结算专户”,由县财政局统一核算和管理。乡镇各单位支出实行报帐制管理,由单位设立一名报帐员,负责单位日常收支统计和财务报销工作。支出业务量大的单位,实行备用金制度,由乡镇财政所核定一定数额的备用金,单位报帐员定期与乡镇财政所办理结算,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自行设立帐户或私设“小金库”。

  (三)强化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约束。各乡镇要进一步增强依法理财、硬化预算约束的意识,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和“预算共编”的要求,在县财政部门指导下,科学合理地编制乡镇政府及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年度收支预算。乡镇预算实行综合财政预算编制方式,乡镇政府及各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内、外资金及其他资金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使用。收入预算本着按照各乡镇和单位上一年度收入实绩和积极稳妥的原则编制;支出预算要按照“量入为出”原则和“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保改革、促发展”的顺序合理安排,特别是要将人员工资放在第一位,优先安排,不得留有硬缺口。乡镇预算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开支要严格实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未列入预算的,一律不得办理支出。

  (四)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支出审批程序和手续。各乡镇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支出管理和审批制度,制定各项开支标准,严格实行支出“一支笔”审批制度,做到“支出按预算、开支按标准、审批按程序”。各乡镇要结合本乡镇实际,明确“一支笔”审批权限,规范“一支笔”审批行为,对超过一定数额的支出,实行乡镇党政领导集体研究审批制度。各项开支一律做到“四有”:即有合法的原始凭证、有合规的支出用途、有具体经办人、有单位负责人和审批人签字,不得以领代报,以拨代支。乡镇财政所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支出审核,对无预算以及不符合制度规范的开支,不得办理报销。

  (五)加强票据管理,规范票据使用,建立“以票管收”机制。乡镇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支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乡镇财政所要建立健全各项票据的领发、使用、缴销和保管制度。各单位使用票据必须指定专人向乡镇财政所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并按规定办理缴销,乡镇财政所要定期对单位领用的票据进行清理,严格实行“以票管收,票款同行”,严禁单位坐收坐支。对自行购买、印制票据或白条收费、罚款的,一经发现,要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加强债权债务管理,逐步化解现有债务。各乡镇要结合清财工作对本乡镇债权债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查明债权债务性质、原因和主体,对乡镇债权,要组织力量,加大清收力度,确保该回收的.债权足额回收;对不属于乡镇政府负债的,要明确主体,从乡镇债务中剔除;对属于项目结算或帐务处理不及时的,要及时进行结算和帐务处理,相应冲减债权债务数额;对确属乡镇政府负债的,要核实数额,并分类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逐年消化。乡镇债权债务要全部纳入乡镇帐务核算,严禁乡镇债务不清或帐外负债。要坚决控制乡镇新增不良债务。凡现有债务负担超过乡镇预算内可用财力30%的乡镇,一律不得举借新的债务。

  (七)加强财产物资管理。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购(建)、验收、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盘点和维修等制度,乡镇固定资产要纳入乡镇帐务核算,并定期进行盘点,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严禁存在帐外资产和公物私用。乡镇人员工作变动,应及时办理公有财产移交手续,不得将公有财产带走。乡镇新购(建)财产、物资应实行政府采购制度。

  (八)进一步加强乡镇会计基础工作管理。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对财会工作和财会人员的管理,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和控制制度。要按要求配备财务报帐员,并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帐;乡镇财政所要严格按照钱帐分管的原则,明确人员岗位分工和职责,并按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帐簿,及时办理会计核算。

  (九)全面实行乡镇财务“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各乡镇要全面实行财务“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即财务管理制度公开和财务执行结果公开,实行民主监督),定期公布乡镇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收支情况,并接受群众监督。财务公开内容包括:预算安排,各项收入、支出、财产、债权债务以及广大职工要求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对于重大财务事项,如乡镇企业改制、承包,集体资产的处理,重大工程项目和大额开支等必须提交乡镇干部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十)加强民主监督。各乡镇都要成立由乡镇人大、纪检监察、财务、工会等部门人员参加的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定期对本乡镇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审核、分析、评价财务公开的有关内容,听取群众意见,提出改进措施。民主理财小组有权参与本乡镇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制订,有权检查、审核财务收支帐目,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有权监督财政收支和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

预算管理制度8

  医院预算是对计划年度内医院财务收支规模、结构和资金渠道所作的预计。是计划年度内医院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在财务收支上的具体反映。是医院财务活动的基本依据。

  一、编制预算的原则

  1.收支统管。医院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兼顾。对预算的安排就是资金的安排,要对各类资金统筹调度、合理安排。

  2.积极稳妥。编制预算要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略有结余,不搞赤字预算。一切收支数字的预测和计算都要科学、严密、准确、真实。

  3.以法理财。收支预算是医院财务工作的重要基础,预算的编制过程也是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制度,规范财务管理的.过程。

  二、预算编制的要求、程序、方法。

  1、编制医院财务预算的基本要求

  医院收支预算的编制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编制预算是医院预算管理的基础环节,为保证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必须先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1)对上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研究。(2)核实基本数字。(3)正确测算各种因素对医院收支的影响。 (4)准确掌握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有关编制医院收支预算的要求,熟悉新的预算科目及其内涵,熟悉预算表格的内在联系。

  2、编制财务预算的组织程序

  医院提出预算建议,财政部门下达预算控制数,医院编报正式预算,财政部门正式批复预算。

  3、编制医院财务预算的具体方法

  医院应逐步改革传统的基数+增长'的预算编制方法,采取零基预算法编制年度预算。也就是在科学测算计划年度内各项工作对医院收支影响程度的基础上,确定每项工作可能给医院提供的收入或需要安排的支出数量,而不是审核修改上年预算或审定新增部分。

  (1)收入预算的编制。财政补助收入数,应根据财政部门核定的定额补助和定项补助数编列。医疗收入,门诊部分应以计划门诊人次和计划平均收费水平计算,住院部分应以计划病床占用日数和计划平均收费水平计算,其它医疗收入应区分不同的服务项目,确定不同的定额,分别计算;药品收入,可以上年度每门诊人次和每占用床日药费的实际收入水平为基础,结合预算年度业务量预计变动数计算编列;其它收入,可根据具体收入项目的不同内容和有关业务计划分别采取不同的计算方法,逐项计算后汇总编制。

  (2)支出预算的编制。医院的支出的编制包括医疗业务成本、管理费用、财政专项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支出和其它支出。医院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行,又要合理节约的精神,以计划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工作任务、人员编制、开支定额和标准、物价因素等为基本依据。

  1、医疗业务支出

  对人员经费支出部分应根据医疗业务科室计划年度平均职工人数,上年末平均工资水平,国家有关调整工资、增加工资性补贴的政策规定、标准,职工福利费的提取标准、提取额度,计划开支的按规定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的增支因素,离退休人员数和国家规定的离退休经费用于开支标准等计算编列;公用经费开支部分,对公务费应以年度人均实际支出水平为基础,按计划年度医疗业务科室平均职工人数、业务发展计划、经费开支定额计算;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在上年度实际开支的基础上,根据计划年度业务工作量计划合理计算;根据需要和财力对可能安排的修购项目实事求是的编列。

  3、药品费用按实际费用编列。

  4、对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

  5、根据收入预算计提医疗风险基金。

  6、对医院行政管理部门、后勤部门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以及其它各类杂项开支应分别计算编列。

  7、其它支出,可参考上年度实际开支情况,考虑计划年度内可能发生的相关因素,正确预计编制。

预算管理制度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使各分公司扩大业务收入、控制工程成本和其它成本费用的开支,特制定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公司年度全部经营活动的依据,是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核心,贯穿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是提高公司整体绩效和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其主要任务是:

  (一)实现全员参与,协调各部门的目标和活动,使员工对公司的理念、价值观、企业文化等有一致的认同,充分调动各部门、各级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实现机制化和程序化管理,将全面预算作为一种理念在企业内部推行,使各级部门、各级员工真正做到自我激励与自我约束相结合;

  (三)实现长期规划和短期规划相结合,使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体现在全面预算管理之中;

  (四)实现管理过程与管理结果相结合,通过全面预算管理对公司预算期内全部经营活动进行总体规划、对管理过程进行控制、对经营活动的结果进行考评.

  第三条 公司采用“三级主体、两级考核、一级管理”的预算管理体制。三级主体是指工程处、分公司和公司三级预算主体分级编制,逐级汇总形成全面预算;两级考核是指公司对分公司进行全面预算考核,分公司对工程处进行全面预算考核;一级管理是指预算管理权限在公司。工程项目小组编制和执行项目预算,工程处对工程项目小组实行项目考核.

  第四条 公司实行年度预算制度,全面预算每年编制一次,预算年度与会计年度相同。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职能部门、分公司及分公司所属工程处等。公司的对外投资单位,不纳入本制度的管理范围,但公司在编制相关预算时,要考虑各对外投资给公司的利润分配情况.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为了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在公司设立预算管理委员会和预算工作组,在分公司设立预算工作小组,分公司预算工作小组在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和预算工作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上述委员会和工作组都是非常设机构,根据需要召开会议.

  第七条 全面预算由公司和分公司财务部牵头、所有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参与编制,并报预算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 预算管理委员会是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归公司董事会领导。

  第九条 预算管理委员会由董事长担任主任,总经理担任副主任,成员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2—3名执行董事、2—3名非执行董事,共七人或九人,董事成员的产生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以简单多数投票通过。

  第十条 预算管理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查和批准公司与本制度有关的全面预算管理实施办法,其中包括与全面预算管理有关的考核与奖惩办法;

  (二)批准和下达公司的年度全面预算方案;

  (三)确认预算执行过程中的例外事项,并根据该等例外事项批准预算调整方案;

  (四)批准公司的内部定额和内部转移价格,仲裁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部门间所出现的矛盾;

  (五)批准预算考核措施、考核结果及奖惩方案;

  (六)本制度所规定的其它权限.

  第十一条 预算管理委员会会议由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并在会议召开前一日将本次会议的议题、时间和地点通知每位委员及其他与会人员。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的预算方案、考核措施和奖惩办法等,由委员会主任签发、下达执行。

  第十二条 预算委员会每年十月初召开一次会议,根据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本制度规定,确定下年度的预算政策;每年十二月初召开会议,审查和批准本年度预算;当出现本制度五十九条所规定的例外事项时,需召开会议,修改年度预算。

  第十三条 预算委员会对全部事项的表决实施一人一票制,具体工作规则由预算委员会指定专人制定,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十四条 预算工作组是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协调机构,归公司总经理领导.

  第十五条 预算工作组由总经理担任主任,财务总监担任副主任,成员包括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经理和分公司经理。

  第十六条 预算工作组根据主任、副主任或三分之一以上成员的提议召开会议,以协商一致的方式解决公司预算管理过程中的部门矛盾;协商不成的,提交预算管理委员会仲裁.

  第十七条 公司财务部设财务经理一人,下设会计核算处和财务管理处两个二级部门,并在会计核算处和财务管理处之间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以利于全面预算的编制、分析和考核等。

  第十八条 会计核算处负责核算责任预算生成的各种信息,提供公司预算的编制与考核等工作所需要的基础资料。

  第十九条 财务管理处负责起草公司的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汇总会计核算处所提供的基础资料,进行预算的编制并报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执行预算分析职能,为相关部门提供与预算考核、奖惩等工作有关的资料。

  第二十条 分公司预算工作小组是分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协调机构,归分公司总经理领导。

  第二十一条 预算工作小组由分公司经理担任主任,财务经理担任副主任,成员包括分公司各职能部门经理和工程处经理.

  第二十二条 分公司预算工作小组根据主任、副主任或三分之一以上成员的提议召开会议,以协商的方式解决公司预算管理过程中的部门矛盾.协商不成的,提交总经理仲裁。

  第二十三条 分公司财务部设财务经理一人,下设会计核算处和财务管理处两个二级部门.分公司在会计核算处和财务管理处之间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以利于分公司全面预算的编制、分析和考核等。

  第二十四条 会计核算处负责核算分公司各项经济业务、提供分公司预算的编制与考核等工作所需要的基础资料。

  第二十五条 财务管理处负责起草分公司的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汇总和加工会计核算处所提供的基础资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编制公司预算方案,报分公司经理批准后上报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下达的预算及考核方案进行分公司预算的编制并报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实施,执行预算分析职能,为相关部门提供与预算考核、奖惩等工作有关的资料。

  第二十六条 在公司的全面预算管理中,公司总部和分公司除市场部外的各职能部门是成本费用中心,编制全面预算的出发点是成本费用,市场部既编制收入预算,又编制费用预算。分公司和分公司所属工程处是人为利润中心,编制全面预算的出发点是可控利润.

  第二十七条 责任中心的划分不是固定不变的,根据公司情况和外部环境的变化,责任中心的划分也可能随之变化。

  第三章 全面预算的内容及编制依据

  第二十八条 本公司全面预算以利润为目标,按照先专项预算,后总预算的流程编制,不同的预算主体承担不同的预算指标。

  第二十九条 生产经营预算反映预算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主要包括收入预算、工程成本预算、期间费用预算。

  (一)收入预算是预算期内公司和各分公司可能取得工程业务收入的财务安排。主要依据年度利润目标、公司的软硬件条件、各通信运营商的发展状况和其它通信建设企业的发展状况等情况由公司总部和分公司分别编制。

  (二)工程成本预算是预算期内各分公司为了完成工程收入所必须发生的与工程建设直接相关的成本支出安排。主要依据收入预算、公司制定的工程成本定额,由分公司按照人工费,材料费,折旧费,设备、工具、器具、车辆使用费,赔补费等分项目编制。

  (三)期间费用是预算期内为了正常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所必须发生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的支出安排。由公司总部和分公司根据现有的职责划分、部门设置、人员配备等因素分别编制。

  第三十条 资本预算是公司在预算期内与资本性投资有关的业务安排,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权益性投资和债券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根据分公司所报情况由公司财务部编制,权益投资和债券投资预算由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投资计划编制。

  第三十一条 筹资预算是预算期内公司新借入长短期借款、经批准发行债券及借款、债券还本付息的预算.主要依据公司现金需求有关资料、发行债券批准文件、期初借款余额及利率等因素由公司财务部编制。

  第三十二条 总预算包括预算资产负债表、预算利润表和预算现金流量表。

  (一)预算资产负债表是按照资产负债表的内容和格式编制的反映公司预算期末财务状况的预算报表,根据预算期初资产负债表和生产经营预算、投资预算和筹资预算等有关资料由公司财务部编制。

  (二)预算利润表是按照利润表的内容和格式编制的反映公司预算期内利润目标的预算报表,根据生产经营预算、投资预算和筹资预算等有关资料由公司财务部编制。

  (三)预算现金流量表是按照现金流量表的内容和格式编制的反映公司预算期内可能产生的现金流入、现金流出及其使用情况的预算报表,根据生产经营预算、投资预算和筹资预算等有关资料由公司财务部编制。

  第三十三条 公司在编制全面预算的相关项目时,要预计公司的对外投资单位本年度可能分配给公司的利润及相关的现金流量,并将其计入公司总利润和总现金流量。

  第四章 内部转移价格

  第三十四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预算关系,便于全面预算的编制、执行和考核,公司总部与分公司、分公司与分公司以及分公司与工程处之间在发生工程业务转移或设备租用时,执行公司的内部转移价格制度。

  第三十五条 为了制定内部转移价格的方便,由公司从各分公司抽调部分工程财务管理人员和施工技术人员,组成公司的定额工作组,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担任组长,负责按类别制定工程成本定额。

  (一)定额工作组在每年九月召开一次会议,讨论公司工程成本定额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并根据市场和技术的变化进行修改,作为编制下一年度预算的基础。定额的修改既要考虑定额的科学性,又要考虑定额的稳定性。

  (二)公司的内部定额是制定内部转移价格的依据,但不是公司进行工程项目对外投标的依据,公司内部下达工程项目的内部转移价格与公司承揽工程的价格无直接关系。

  第三十六条 公司承揽的项目,由公司财务管理处和公司工程管理部抽调专人,组成工程成本小组,按照工程量、工程地形、气候条件、地质条件、赔补情况等因素,套用工程定额,计算工程定额成本。

  第三十七条 公司在向分公司下达工程项目时,在上述工程定额成本的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作为内部转移价格。上浮比例的具体数值在公司的预算工作组会议上,根据公司和分公司的具体情况,讨论决定。

  第三十八条 在公司内外条件成熟时,公司承揽的工程项目,可以由公司进行内部招标,通过招投标程序签定内部合同,将工程下达到分公司,招标价应该以工程定额成本为基础。

  第三十九条 分公司承揽的工程,由分公司财务管理处和分公司工程管理部抽调专人,组成成本小组,按照工程量、工程地形、气候条件、地质条件、赔补情况等因素,套用工程定额,计算工程定额成本。

  第四十条 分公司在向工程处下达工程项目时,在上述工程定额成本的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作为内部转移价格。上浮比例的具体数值在分公司的预算工作组会议上讨论决定.

  第四十一条 在分公司内外条件成熟时,公司下达的项目和分公司承揽的工程项目,可以由分公司进行内部招标,通过招投标程序签定内部合同,将工程下达到工程处,招标价应该以工程定额成本为基础。

  (一)由工程处承揽的工程项目,分公司在向工程处下达工程项目时,应该给予适当的优惠,上浮比例适当提高,具体数值在分公司预算工作小组会议上讨论决定.

  (二)各分公司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详细规定分公司市场部承揽工程、分公司工程处承揽工程和分公司有关领导承揽工程的划分办法,禁止内部各预算单位相互转让工程,套取优惠的内部转移价格。

  第四十二条 工程处在给项目小组下达工程项目时,严格按照工程定额成本执行,全额下达工程定额成本,由项目经理对工程成本负责。

  第四十三条 由分公司使用的全部设备归分公司所有,由分公司计提折旧,在双方自愿的条件下,各分公司可以进行设备的有偿调剂使用。

  第四十四条 由某一个工程处使用的设备,其折旧费全部由该工程处负担.由多个工程处使用的设备,由分公司财务管理处和设备部联合制定设备的租赁价格,由工程处按照使用设备时间的长短支付租金.

  (一)工程处有权到外部单位租赁设备,如分公司设备有闲置,则工程处在同等条件下,必须租用分公司设备。

  (二)分公司租金标准的制定应该尽量接近市场价格,由此产生的设备折旧不能弥补的差额由分公司承担,不纳入对工程处的考核。

  第五章 全面预算的编制程序与方法

  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全面预算的编制从每年10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按照“自上而下、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和“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进行。

  第四十六条 在每年的10月1日之前,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对预算期通信运营商的发展情况、国家信息产业政策等因素的初步预测,通过财务决策,提出下一年度的公司经营目标。

  (一)预算委员会在十月初召开会议,根据董事会提出的下一年度公司经营目标和各分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下一年度公司全面预算的初步目标和预算编制政策。

  (二)全面预算的初步目标以利润目标为核心,包括利润目标、业务收入目标、成本费用目标、现金流量目标.

  (三)本公司全面预算的编制遵循以下原则:

  1.以公司的发展战略为依据;

  2.在综合、平衡各部门预算的基础上编制;

  3.必须结合公司现实资源、以客观实际为基础,既要积极,又要稳妥;

  4.预算指标必须纳入公司综合考核体系范畴,并将关键指标作为季度、年度考核指标,严格兑现.

  第四十七条 公司财务管理处根据预算委员会确定的预算政策,在10月15日之前将预算委员会提出的全面预算的初步目标进行量化、将核心指标按分级归口原则进行层层分解,形成预算方案,下达各分公司和各职能部门征求意见。

  (一)将收入和成本费用指标分解为公司总部和分公司两部分,分别下达给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分公司。

  1.公司总部收入是公司承揽的工程项目在下达给各分公司时,工程承揽价格扣除工程内部转移价格后的部分,这一收入指标下达给公司市场部;其余收入指标根据各分公司目前的市场份额、软硬件条件等因素划分给各分公司.

  2.将公司总部的成本费用预算进一步划分,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其余成本费用指标分解到各分公司。

  3.在向各分公司划分成本费用预算时,将成本费用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和业务收入无关的固定费用部分,采用零基预算的方法,按照各分公司的业务状况、人员规模、办公条件等因素分解到各分公司;

  一部分是和业务收入直接相关的变动成本费用,采用弹性预算的方法,按照收入预算分解下达到各分公司.

  (二)现金流量预算对分公司只下达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并要求分公司上报预算时上报固定资产投资现金流量。

  (三)公司财务管理处在对预算目标进行分解时,可以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作适当的政策倾斜,处于成熟期的分公司,可以适当提高预算指标值;处于市场开发初期、但属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的分公司,可以适当降低预算指标值,所有指标要做好综合平衡。

  (四)公司在初步下达预算方案时,暂不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对外投资预算和筹资预算.

  1.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由各分公司在上报预算时提出本公司的初步预算,公司总部财务部会同设备部进行综合平衡,在此基础上编制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预算。预算内固定资产采购,由分公司自主进行,预算外固定资产采购,分公司必须报公司批准。

  2.对外投资预算和对外筹资预算由公司财务管理处根据各分公司和各职能部门上报的经营预算和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根据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编制。

  第四十八条 公司总部的办公室、财务部、审计部、工程部、设备部、技术部、人力资源部、市场部等职能部门根据财务部下达的费用预算目标,考虑本部门实际情况,以作业分析为基础,用零基预算的方法,确定本部门的预算支出,提出对本部门预算的修改意见并报送财务管理处。

  (一)各部门根据其岗位职责和具体任务,详细讨论在预算期内需要哪些员工参与、每位员工需要完成哪些作业项目、每项作业项目需要发生哪些费用。

  (二)为每一作业项目编写一套费用开支方案,提出费用开支的目的,以及需要开支的数额;

  (三)对酌量性固定成本的每一费用项目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将其所费与所得进行对比,用来对各个费用开支方案进行评价;

  (四)在对各个费用开支方案权衡轻重缓急的基础之上,将其分成若干层次,排出开支的先后顺序;

  (五)最后按照所确定的费用开支层次和顺序,结合财务管理处下达的费用预算,汇总得出本部门费用预算。

  第四十九条 各分公司按照公司下达的预算目标,结合自身特点以及预算执行条件,编制本单位预算,在11月10日之前上报公司财务管理处。

  (一)分公司财务管理处应该从公司财务部下达的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预算目标出发,将预算任务进行初步的分解并下达到各工程处和各职能部门,形成初步预算方案,下发各工程处和各职能部门征求意见。

  1.将收入指标分解为市场部收入和工程处收入两部分,分别下达给市场部和各工程处.市场部收入是分公司承揽的工程项目在下达给各工程处时,工程承揽价格扣除工程内部转移价格后的部分;工程处收入根据各工程处目前的市场状况、技术力量、人员构成等因素划分给各工程处。

  2.将分公司的成本费用预算进一步划分,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和各工程处。

  3.在划分成本费用预算时,可以比照公司总部的做法,将成本费用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和业务收入无关的固定费用部分,采用零基预算的方法,按照各职能部门和各工程处的业务状况、人员规模等因素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和各工程处;一部分是和业务收入直接相关的变动成本费用,采用弹性预算的方法,按照收入预算分解下达到各工程处.

  4.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由各工程处根据预算期收入、目前的设备状况、预计业务发展情况等因素上报购置计划,分公司财务管理处和设备部进行综合平衡,最终形成固定资产投资预算,与经营预算一起,上报公司。

  (二)分公司各工程处和各职能部门在接到财务管理处下达的初步预算方案后,根据本单位情况进行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

  1.工程处要充分研究本处的市场、人员、技术等条件,预测在预算年度所能够实现的业务收入,以及为了实现业务收入所必须发生的成本费用,要调动项目经理参与对预算方案的讨论,必要时,可以召开全部项目经理以上人员参加的预算讨论会,在此基础上,提出对本处预算的修改意见。

  2.市场部要在详细调查各通信运营商的发展状况、计划建设规模、本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工程质量和价格的竞争力水平、其它通信建设企业动态、价格趋势等因素的基础上,预测本部门在预算年度所能够承揽到的业务收入及价格水平,以确定在向工程处下划后,市场部可以形成的收入.在此基础上,提出对市场部预算收入的修改意见.

  3.各职能部门,包括市场部,比照公司总部职能部门的方法,对本部门的预算进行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

  (三)分公司各工程处、市场部和各职能部门全部反馈修改意见后,由分公司财务管理处进行初步汇总,将各部门的分歧集中反映,上报预算工作小组会议.

  (四)分公司财务管理处编制完预算草案,汇总部门分歧之后,由分公司总经理召集分公司预算工作小组会议,讨论分公司在预算编制中的分歧和矛盾。

  1.财务管理处根据会议结果修改并完善预算,经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向公司财务管理处上报。

  2.分公司财务管理处在汇总预算时,对于个别难以预见的费用,可以编制适当的费用预留,以应付小的例外事项,其开支权归分公司总经理。

  第五十条 各分公司和各职能部门对预算的修改意见反馈到公司财务管理处后,由公司财务管理处进行综合平衡,并修改原预算,在11月20日之前完成预算修改工作,以报公司即将召开的预算工作组会议.

  (一)财务管理处汇总各分公司和各职能部门的收入和成本费用预算,进行综合平衡,修改业务经营总预算。公司财务管理处在汇总预算时,对于个别难以预见的费用,可以编制适当的费用预留,以应付小的例外事项,其开支权归公司总经理.

  (二)财务管理处汇总各分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预算,与收入预算、成本费用预算、现金流量预算等预算项目进行综合平衡,编制固定资产投资总预算。

  (三)财务管理处根据各分公司和各职能部门的收入预算、成本费用预算、现金流量预算、固定资产投资预算以及公司目前的负债金额、利率、有关的发行债券批准书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等,编制投资和酬资活动预算。

  (四)财务管理处汇总各分公司和各职能部门的矛盾和分歧、汇总预算指标与预算委员会所下达的预算目标之间的差距,与上述预算修改稿一起报预算工作组会议讨论。

  (五)财务管理处完成上述预算编制工作之后,公司应该在11月下旬召开由公司经理、财务总监、财务经理、各职能部门处长和分公司经理参加的预算工作组会议,讨论和解决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和各分公司在预算编制中的分歧,进行综合平衡。

  第五十一条 经预算工作组会议讨论后,如果各分公司和各职能部门没有分歧,则由财务管理处汇总编制正式预算并上报预算委员会,否则,将分歧上报预算委员会,申请仲裁,财务管理处根据仲裁结果汇总编制正式预算并上报预算委员会.

  第五十二条 预算委员会接到财务管理处上报的预算之后,在12月初召开会议进行审查.

  第五十三条 审查没有修改的,由预算委员会主任签发下达,有修改的,返回公司财务管理处继续征求各分公司和各职能部门的意见,进行修改,将修改结果送交预算委员会各委员会签,直至会签通过,由预算委员会主任签发下达。

  第五十四条 分公司接到正式预算之后,根据对其已上报的预算的调整情况,由公司总经理决定是否召开预算工作组会议.小额的调整进行部门之间的个别沟通,大额的调整由总经理召开预算工作组会议,将公司的调整分解下达到各工程处、各职能部门,财务管理处根据会议结果调整预算,并报总经理签发执行.

  第六章 全面预算的执行与调整

  第五十五条 全面预算一经批复下达,即具有指令性,各职能部门和各分公司必须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

  第五十六条 为了更好地执行全面预算,各职能部门和各分公司必须将本部门、本公司的预算分解到内部各单位、各环节和各工作岗位,形成全方位的预算执行责任体系,确保预算目标的完成.

  第五十七条 各职能部门和各分公司应当将全面预算作为预算期内全部业务活动的基本依据,将年度预算细分为季度和月份预算,以分期预算控制确保年度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五十八条 公司和分公司财务管理处应当强化现金流量的预算管理,严格按照全面预算组织和监控资金的收付,按时组织预算资金的收入,严格控制预算资金的支付,使企业保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必需的支付准备。

  (一)对于预算内的资金拨付,必须按照授权审批程序执行。

  (二)对于预算外的项目支出,应当经过特殊的审批程序,具体办法由公司财务管理处制定并报预算委员会批准。对于无合同、无凭证、无手续的项目支出,不予支付.

  第五十九条 在执行年度预算的过程中,由于市场环境、经营条件、政策因素、公司经营方针等预算的编制基础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不可抗力,将导致预算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的,公司预算方案需要进行调整。

  (一)分公司各工程处和各职能部门出现例外情况时,向分公司财务管理处提出申请,分公司财务管理处根据例外事项的性质和对预算的影响程度,区别情况对待。

  1.如果例外事项影响较小,本制度第四十八条第四款所述费用预留可以满足,经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动用分公司费用预留予以满足,不申请调整预算。

  2.如果出现重大例外事项,由各分公司和各职能部门向公司提出预算调整申请报告,阐述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客观因素变化情况及其对预算执行造成的影响和申请调整预算的幅度。

  (二)公司财务管理处对各分公司和各职能部门的预算调整申请

  经过审核分析后,根据例外事项的性质和对预算的影响程度,区别情况对待。

  1.对于各分公司和各只能部门所提出的例外事项,如果对预算的影响较小,本制度第五十条第一款所述费用预留可以满足,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动用公司费用预留,不进行调整预算. 2.如果出现上述重大例外事项,对公司的预算产生实质性影响,由公司财务管理处汇总由各分公司和各职能部门所上报的预算调整申请报告,详细说明情况,拟订预算调整方案,报公司财务总监批准后,提请预算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批准后下发执行。

  第六十条 在一个预算期内,公司一般只进行一次预算调整。预算委员会在审查预算调整时,坚持以下原则:

  (一)目标一致原则,即预算调整事项不能偏离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财务目标的要求;

  (二)讲求经济原则,即预算调整方案在经济上应当能够实现最优化;

  (三)责任落实原则,即对常规事项产生的预算执行差异,应当责成预算执行单位自行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四)例外管理原则,即将预算调整的重点放在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重要的、不正常的、不符合常规的关键性差异方面。

  第七章 全面预算的记录与考核

  第六十一条 为了便于预算执行结果的统计与考核,公司总部和分公司的会计核算处在进行正常的会计核算之外,还必须进行责任会计记录。

  第六十二条 公司承揽的工程,按内部转移价格分割后,责任收入由公司总部和分公司分别入帐,公司下达到分公司和分公司自揽的工程项目,按内部转移价格分割后,责任收入分别计入分公司和工程处.

  (一)公司下达到分公司的工程,在公司考核分公司的责任收入、分公司考核工程处的责任收入时,按工程进度确认收入,与工程款的回收无关。

  (二)在公司总部的责任核算中,公司总部的全部工程收入,都计入市场部,但收入的确认坚持收付实现制原则,以促使市场部及时收款。

  (三)由分公司承揽的工程,公司在确认分公司的责任收入时,完全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

  (四)在分公司内部的责任核算中,在确认工程处和市场部的责任收入时,部分按工程进度确认,部分按收付实现制原则确认,具体比例和方法由各分公司财务管理处制定,报本公司预算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第六十三条 公司和分公司的各职能部门是费用中心,公司在进行费用核算时,管理费用除按费用项目进行二级明细核算外,还必须按各职能部门进行明细核算。营销费用全部计入市场部,财务费用全部计入财务管理处.分公司的有关费用比照这一办法进行核算。

  第六十四条 公司总部职能部门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纳入公司总部预算范围,不再下划到分公司,分公司发生的全部费用,作为分公司可控费用,纳入分公司预算范围。

  第六十五条 工程处发生的费用,按可控原则,归集到工程处或分公司,原则上,工程处的行政性费用开支全部纳入工程处预算,工程成本中的过江河、桥梁、铁路、公路等设施的大额赔补费,可以由分公司出面协调,不纳入工程处预算,具体责任成本的范围在编制预算时,由分公司财务管理处提出,并报预算工作组会议讨论决定。

  第六十六条 由几个工程处承担的大工程项目,需要成立指挥部的,指挥部所发生的费用,不纳入各工程处预算,作为例外项目,由分公司总经理审批。由几个分公司承担的项目,需要公司总部成立工程指挥部的,指挥部所发生的费用,不纳入各分公司预算,作为例外项目,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六十七条 一个工程处的工程项目,工程成本定额下达给工程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对工程成本负责。工程处处长应该指定项目小组内一人为项目内勤,负责管理工程备用金、收集工程原始凭证、记录工程原始档案,以便于工程项目的管理和责任成本的核算。

  第六十八条 为了加强全面预算的执行与控制,公司建立全面预算报告制度。

  (一)各分公司会计核算处每月向财务管理处报送公司内部各职能部门、各工程处的全面预算执行情况资料.

  (二)分公司财务管理处对会计核算处报送的预算执行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形成预算执行情况报表,上报分公司经理和公司财务管理处.

  (三)公司总部会计核算处每月向公司财务管理处报送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资料.

  (四)公司总部财务管理处汇总上述资料和报表,编制公司总的预算执行情况报表,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五)条件成熟时,公司每月召开预算工作组会议,讨论预算执行中发生的问题,查找问题形成的原因,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建议,预算执行情况报表由公司财务管理处上报给预算工作组会议。

  第六十九条 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审计分公司和各职能部门对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鉴证分公司和各职能部门上报的预算预算执行情况报表的真实性。

  第七十条 审计工作结束后,应该出具内部审计报告,详细说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这些问题对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及处理意见,审计报告应该提交给预算委员会。

  第七十一条 分公司和工程处是利润中心,其考核指标以利润指标为核心.

  (一)分公司考核指标包括效益指标和规模指标两大类,效益指标以资产报酬率为主,规模指标以总收入和利润总额为主,具体考核指标及权重在每年编制预算时,由公司财务管理处提出并报预算委员会批准.

  (二)工程处考核指标主要是利润总额和总收入,具体考核指标及权重在每年编制预算时,由分公司财务管理处提出并报预算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

  (三)在计算分公司和工程处的全面预算考核指标时,有关收入和成本费用指标的确认,按照前述第六十三条到第六十八条所述原则和方法进行.

  第七十二条 公司和分公司的职能部门,考核其完成既定任务的费用预算完成情况,其考核成绩的高低,取决于其费用预算的完成情况和进行360度打分的分值,二者的权重由预算工作组会议讨论决定。但市场部和审计部例外.

  (一)公司总部和分公司的市场部不接受360度打分,考核其完成既定收入任务的费用预算完成情况,其考核成绩的高低,取决于其收入预算和费用预算的完成情况,二者的权重由预算工作组会议讨论决定。

  (二)审计部不接受360度打分,考核其完成审计委员会交办审计任务的费用预算完成情况,其考核成绩的高低,取决于审计委员会对审计部工作的评价和费用预算的完成情况,二者的权重由预算工作组会议讨论决定。

  第七十三条 工程项目小组是成本中心,考核其工程定额成本的完成情况。

  (一)公司总部承揽的工程,在工程下达给各分公司之前,由公司总部财务管理处和工程管理部套定额、计算工程成本定额.分公司和工程处承揽的工程,在工程下达给工程处之前,由分公司财务管理部和工程管理部套定额计算工程成本定额.

  (二)项目经理的考核,通过汇总其年度内全部项目的工程成本定额完成情况进行,其薪酬与工程成本定额完成情况挂钩。

  1.衡量项目经理工程成本定额完成情况的核心指标是工程成本节约率。

  2.工程成本节约率=(定额成本—实际成本)/定额成本×100%.

  3.工程成本节约率要按照成本项目分别计算,然后加权平均,计算项目经理的综合成本节约率,这一指标为负,表示成本超支,否则,表示成本节约。

  4.在每年末,各工程处要以项目经理为对象,汇总计算各项目

  经理的年度综合工程成本节约率,作为决定其薪酬水平的重要依据。

  (三)在实际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量、工程地形、气候条件、地质条件、赔补情况等因素与计算工程定额成本时的预计情况有较大差别的,可以由实际承担工程的工程项目小组提出详细的情况说明,逐级上报工程处、分公司和公司总部,调整工程成本定额,出现分歧的,公司总部承揽工程由预算委员会仲裁,分公司承揽工程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解决。

  (四)各工程处要加强对工程项目小组民工费的管理,财务部和公司审计部加强监督。

  1.分公司长期聘用的民工,应该视同公司职工管理,其劳务费标准由分公司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会计核算处发放,不通过工程项目小组。

  2.将工程承包给民工队的,由各分公司制定严格的价格谈判与确定制度,人力资源部、工程管理部、财务部和工程处应该配人参加,会计核算处根据有关合同支付承包劳务费.

  3.工程项目小组需要个别雇用民工的,必须在将人数、时间和劳务费标准等情况报工程处处长和财务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会计核算处根据上述批准文件发放工资。工程项目内勤要参与劳务费标准的制定。

  4.工程项目内勤必须根据会计核算处的要求,详细记录工程施工中,民工的使用与出勤情况,定期上报财务管理处。

  第七十四条 各分公司和各职能部门的工资奖金总额,与本单位预算的完成情况挂钩,具体办法另行制定.下发执行之前,应该送交预算委员会批准。

  第八章 附则

  第七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拟定,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解释、修改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七十六条 本制度自20xx年 xx月xx 日起实施。

预算管理制度10

  局机关的预算业务应当坚持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编制及时、内容完整、项目细化、数据准确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与内部审批、分解下达、预算执行、年度决算与绩效评价。

  一、组织架构

  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财务人员为成员的预算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预算业务全面工作。

  局办公室负责预算业务编制、实施管理工作。

  二、预算编制管理

  局办公室接收市财政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及数据后,根据年度防震减灾工作目标,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收支预测,并按照规定程序报预算工作领导小组,开始预算编报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一)预算编制

  1、领导小组会议部署预算编制工作,局长对总体预算进行部署。

  2、分管领导牵头各科室对各自业务进行预算编报,提出下年度将开展的项目、内容;要召开的会议、培训等。

  3、办公室分类汇总后报领导小组审批。

  4、财政部门审批后下达预算控制数。

  (二)预算审批

  1、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分解细化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讨论对财政下达的项目预算控制数是否存在异议。

  2、业务科室按会议决定进行预算调整。

  3、办公室分类汇总后提出单位预算建议数。

  4、财政部门审批,确定最后的.预算控制数。

  5、办公室向各科室下达最后的预算控制数,各科室执行预算。

  财政部门下达预算后办公室要及时进行预算公开。

  三、预算执行管理

  硬化预算约束,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减少和规范预算调整事项,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的预算资金确需调剂使用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一)额度匹配流程

  1、各科室根据批复预算,编制本科室季度资金使用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于12月、3月、6月、9月20日前报办公室。

  3、办公室汇总形成季度资金使用计划。

  4、每年12月、3月、6月、9月底,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通过下一季度资金使用计划。

  5、办公室进行国库申报。

  6、财政部门审批后国库指标发布。

  7、办公室额度分配及发布。

  8、各科室执行预算。

  (二)预算调整流程

  1、各科室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2、分管领导审核。

  3、办公室审核。

  4、领导小组审批(不需要财政审批)或财政审批

  5、办公室调整预算。

  6、执行预算

  四、年度决算与绩效评价

  年终预算执行完毕后办公室要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组织编制单位决算报表与绩效评价工作,报领导小组审核后及时进行决算公开。

  2、学校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本着量入为出,事前控制的原则,有计划的调配使用教育资金,合理配置办学资源,安排好费用支出,保障和促进学校教育、文化教育、技能教育接受良好的教育,已成为人们生存发展的第一需要和终身受益的财富,甚至决定一生的命运。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预算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管理体制。学校预算编制要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全校可能组织的收入情况,统筹合理安排支出项目,不搞赤字预算。

  2、财务预算是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设备购置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财力结合单位工作任务安排所需资金,是学校筹集、分配、运用、控制资金的依据。

  3、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要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情况与预算的对比,摸索收支规律,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要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情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4、学校基础信息是做好财务预算的根本保障,各部门有义务向财务部门提供其职责范围内的数据资料,并对所提供的基础信息负责,对于重数据差错,要追究其责任。

  5、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稳健的原则,尽可能排除上级拨款的不确定因素,不将上年非经常性的拨款作为预算年度的收入依据。在编制财政补助收入时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人员工资标准及榆阳区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编列。

  6、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参照上年度本部门各项实际开支,考虑可能出现的变化因素,先自行作出本部门费用预算。财务部门汇总后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草案。

  7、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支出预算首先要保证基本支出。

  8、编制基本支出时,应分为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三个部分;人员支出应按国家有关政策、标准和编制人数等计算编列;公用支出有支出定额的,要按定额计算编列,无支出定额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编列。

  9、项目支出的预算要与学校发展规划相结合,其安排要做到“量力而行”,对于不能短期完成的项目要制定项目规划,分步实施。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应分为“基本建设项目支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和“其他项目支出”,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及时上报教育局财务股。项目支出实行项目管理,要有执行项目完成情况报告、招投标制度、重项目审核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

  10、各部门应在每年12月10日前向财务部门报送本部门下年度预算草案。财务部门根据学校下年度的事业发展规划和单位收支计划,汇总编制预算方案,并于12月底以前将预算方案报学校校务会议讨论,经校务会审定、校长批准后执行。

  11、学校财务预算一经批准实施,必须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部门应严格按预算进度执行,严格控制超过预算及无预算开支情况,非经规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和突破。

  12、凡是未报预算或未经批准执行的预算项目,所需支出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报校务会审定、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3、学校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预算管理行为,充分发挥预算分配和监督职能,强化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和预算执行的约束力,科学配置办学资源,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我校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预算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权结合、收支平衡”的总原则。

  第三条学校预算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预算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筹措资金增加收入;科学合理地安排学校年度预算;监督预算的执行;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办法和制度等。

  第二章预算管理体制

  第四条学校预算由党常会研究决定。其对预算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预算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二)审查、批准学校关于预算管理的规章制度;学校预算业务管理制度相关制度

  (三)确定学校预算编制的原则和要求;

  (四)审议、批准学校预算建议草案;

  (五)监督预算执行,审议、批准预算执行中的'调整方案;

  (六)审查、批准学校的决算报告。

  第五条计财处作为学校预算的专职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和监督工作等,其主要职责为:

  (一)收集资料,分析往年预算执行情况,对学校各单位提出的明细预算建议案进行审核,并汇总编制预算草案;

  (二)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编报学校预算建议草案;

  (三)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预算批复意见,编制校内预算,并按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把学校的预算分解到各有关责任单位,实施责任预算管理;

  (四)审批各责任单位具体预算方案;

  (五)结合学校事业发展的具体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提报预算调整建议;

  (六)根据校长办公会的决议,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年度预算;

  (七)监督学校各项预算的执行,督促各预算收入单位和缴款单位完成收缴任务,汇总、通报收缴情况,监督各责任单位管好用好资金,节约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准确、及时地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建立预算执行预警系统,强化预算执行的约束力;

  (八)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九)年终全面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准确及时地编报年终决算。

  第六条各预算责任单位(学院、部、职能部门等)是本部门预算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学校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提报本部门年度预算建议;

  (二)落实本部门的预算收入和支出责任;

  (三)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进一步细化本部门的预算,编报本部门具体预算方案和月度用款计划;

  (四)坚持“一支笔”审批和会签制度,严格控制本部门的预算执行,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五)根据事业发展情况,年内确需调整预算的,要据实向学校提出预算调整建议,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三章预算编制原则

  第七条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效益优先”的原则。根据学校总体事业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可能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量力而行,量财办事,统筹安排支出项目,原则上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八条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逐项核实各项合法收入,尽可能排除收入中的不确定因素。

  第九条支出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支出预算分为经常性支出和建设性专项支出两部分。首先要保证经常性支出,并坚持适度从紧;其次按已落实的专项收入来源情况和学校自筹能力安排建设性专项支出。

  第十条预算编制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所有收入全部由学校统一调度使用,全部支出由学校预算统一安排。

  4、学校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学校财务行为,促进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切实提高预算管理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等有关财经法规以及《安徽中医药学财务制度》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年度预算是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其内容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收入预算是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核实的财政拨款预算指标和学校各项事业收入而编制;支出预算是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任务而编制。

  第三条预算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章预算编制的原则和方法

  第四条预算编制的原则。学校编制年度收支预算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按照预算编制全口径、综合全面的要求,所有应纳入预算管理的收支必须全部纳入学校年度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

  (一)依法理财原则。收入做到合法合规,支出遵守现行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同时根据事业发展的实际,科学合理地测算每一笔收支项目,力求各项收支数据真实准确。

  (二)公共财政原则。按照“一保工资、二保运转”的要求,优先保障基本支出;分清轻重缓急,量入为出,统筹安排项目支出,保证建设和发展的重点支出需要。

  (三)勤俭节约原则。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勤俭办事业,严格控制预算支出,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绩效导向原则。按预算编制要求,合理划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建立健全预算定额标准体系和预算项目库,以绩效为导向,以考评为手段,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

  第五条预算编制的方法。年度收支预算可采取零基预算或参考上一年度正常预算经费(不含专项经费)执行情况,根据本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与财力可能以及年度收支增减等综合因素进行编制。正常预算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收入预算要留有余地,不能高估冒算,支出预算要打足,不能预留硬缺口。对支出预算的编制(不含人员经费)逐步过渡到项目化预算管理方式。

  为适应教育适度超前发展,必要时可以通过适度举债进行建设,实现学校的超常规发展。发展性负债必须考虑学校规模的定位,保证财务状况安全,要有利于学校的长期、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财务处要加强对负债管理,对适度负债(借款或贷款)进行基本建设、基础设施改造、基本办学条件改善,事先要进行可行性论证和风险性评估,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在预算中单列,专款专用。分期偿还计划要在年度预算中安排。

  第三章预算编制的程序和内容

  第六条预算编制的程序。学校年度预算在校内各部门上报的基础上,经财务处审核,并与各部门进行沟通后汇总,由财务处提出预算草案,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并报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学校党会研究审定后,按照预算编制的程序和管理权限上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报请省人批复下达后执行。为便于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比较,根据批复的预算,对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以及项目经费作进一步细化。公用经费切块分配到部门。切块给部门的包干预算,由财务处书面下达到各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由财务处会同有关部门直接下达到使用部门或项目负责人。

  第七条预算编制的.内容。

  (一)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的编制根据学校各类收入构成和国家有关文件批准的收入项目、收费标准,结合历年组织收入情况和增减变化因素据实编制。收入预算由财务处在相关部门配合下统一编制。

  (二)支出预算

  支出预算的编制内容包括基本支出以及项目支出。

  1、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是指日常业务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定额公用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由财务处和人事处根据相关工资福利政策编制;定额公用支出预算由各部门根据工作任务,结合未来支出预期进行测算编制。

  2、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由各部门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申报项目,编报的项目要突出绩效,体现效益,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规、方针政策和财政资金使用的用途、范围,确保学校中心工作任务完成和事业发展的需要。编报的项目首先要经过充分的论证和测算,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既要有政策依据、绩效目标,又要有测算过程、预期效益。每个项目的提出都需包含项目内容、金额、申报理由等部分,做到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各部门对于采购符合省级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支出项目,都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第四章预算执行

  第八条学校预算经费实行“统一管理,一级核算,定额包干,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执行”的预算管理办法,切块分配到学校各部门包干使用。

  第九条学校预算经批复下达后,各部门要按照批复的预算项目、额度执行。各部门应切实增强支出进度意识,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责任制。各部门的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预算执行第一责任人,对预算执行工作负总责,要与项目具体实施部门负责人共同负起责任。财务处、国资处应牵头抓好项目预算,特别是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工作,加强预算支出调度,提醒、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加快项目支出预算执行,加快项目支出预算资金支付。

  第十条严格控制预算指标结转结余,确保财政拨款资金在预算年度内执行完毕。当年的项目支出资金应在本年内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毕的结转结余资金,原则上全部收回预算。对工作不落实、执行进度慢的部门,应适当压缩其支出预算总额。各部门年末预算结余资金由学校收回,严格管理、统筹安排。

  第五章预算调整

  第十一条各部门要切实细化预算编制,对于年初预算确有客观原因不能落实到具体使用单位和具体项目的,必须在预算执行中及时提出细化方案,报省财政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财政拨款收入和学校事业收入一般不予调整,如遇国家有关政策或事业计划有较调整,对收支预算影响较,确需调整时,可以报请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调整预算。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切块给部门包干预算调整,由财务处书面下达到各部门。

  第十三条为保证学校预算的严肃性、有效性,支出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确需调整时,经申请部门与财务处等相关部门会商后,由申请部门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后财务处予以调整。

  第六章预算绩效管理

  第十四条强化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学校组织相关部门或托第三方,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二级单位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预期完成情况、项目运行情况、资金管理情况等实施考评和跟踪监控,各二级单位应严格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绩效目标的实现。

  第十五条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可量化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健全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绩效管理体制。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专项资金预算安排、资金分配等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拓展绩效评价范围和模式,扩重点项目评价和再评价范围,提升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预算执行绩效情况按照《安徽中医药学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实施办法》和相关考核指标进行考核、分析、通报:考核结果90分以上的,在财力许可范围内,优先考虑部门下年度新增支出项目;考核结果介于80-90分之间,除必要的运行支出外,原则上下年度部门预算不再安排新增支出项目;考核结果低于80分的,除必要的运行支出外,适当扣减部门下年度预算。同时预算执行绩效情况与各部门当年的年度考核相挂钩,预算执行差的,直接影响部门年度考核结果。

  第七章决算

  第十七条决算草案由学校财务处负责编制,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后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编制上报。

  第十八条编制决算草案,必须符合法律、行规,做到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十九条决算草案应当与预算相对应,按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决算数分别列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应当按其功能分类编列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编列到款。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由学校财务处负责解释。

  5、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局机关的预算业务应当坚持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编制及时、内容完整、项目细化、数据准确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与内部审批、分解下达、预算执行、年度决算与绩效评价。

  一、组织架构

  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财务人员为成员的预算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预算业务全面工作。

  局办公室负责预算业务编制、实施管理工作。

  二、预算编制管理

  局办公室接收市财政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及数据后,根据年度防震减灾工作目标,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收支预测,并按照规定程序报预算工作领导小组,开始预算编报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一)预算编制

  1、领导小组会议部署预算编制工作,局长对总体预算进行部署。

  2、分管领导牵头各科室对各自业务进行预算编报,提出下年度将开展的项目、内容;要召开的会议、培训等。

  3、办公室分类汇总后报领导小组审批。

  4、财政部门审批后下达预算控制数。

  (二)预算审批

  1、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分解细化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讨论对财政下达的项目预算控制数是否存在异议。

  2、业务科室按会议决定进行预算调整。

  3、办公室分类汇总后提出单位预算建议数。

  4、财政部门审批,确定最后的.预算控制数。

  5、办公室向各科室下达最后的预算控制数,各科室执行预算。

  财政部门下达预算后办公室要及时进行预算公开。

  三、预算执行管理

  硬化预算约束,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减少和规范预算调整事项,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的预算资金确需调剂使用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一)额度匹配流程

  1、各科室根据批复预算,编制本科室季度资金使用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于12月、3月、6月、9月20日前报办公室。

  3、办公室汇总形成季度资金使用计划。

  4、每年12月、3月、6月、9月底,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通过下一季度资金使用计划。

  5、办公室进行国库申报。

  6、财政部门审批后国库指标发布。

  7、办公室额度分配及发布。

  8、各科室执行预算。

  (二)预算调整流程

  1、各科室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2、分管领导审核。

  3、办公室审核。

  4、领导小组审批(不需要财政审批)或财政审批

  5、办公室调整预算。

  6、执行预算

  四、年度决算与绩效评价

  年终预算执行完毕后办公室要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组织编制单位决算报表与绩效评价工作,报领导小组审核后及时进行决算公开。

  6、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地发挥学校的预算分配和监督职能,强化全校预算管理,科学配置办学资源,保障和促进学校教学、后勤等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小学财务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教育教学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公历年),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构成,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规模和方向,是学校财务工作的基本依据。

  二、学校预算管理实行“一所学校一本预算”的管理办法。预算编制以学校为基本预算单位,所辖教学点纳入本校预算统一编制。

  三、校领导班子是学校预算管理的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梳彻执行国家有关预算的法律、法规,审定学校预算和决算报告。

  四、学校预算编制小组是学校预算管理的议事机构,由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组成,在校长的领导下参与学校预算编制活动。

  五、学校财务室是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充分调研和征求学校各部门的意见后,负责拟订学校预算草案,按有关制度对学校各项经费支出进行全过程监督与预算控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六、学校各部门是预算管理执行机构,按职能提出预算需求,并根据批准的预算指标,具体负责预算的管理与执行。

  七、学校预算以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为依据,围绕学校年度的教育教学计划和发展规划,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八、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开展资源调查、摸清家底,同时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情况与预算的对比,摸索收支规律,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分析预算形势,充分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情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九、预算编制的方法。学校预算分为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收入编制以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为基础,根据预算年度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求,考虑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实事求是地测算预算年度收入数额。预算编制要遵循稳健性原则。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基本支出根据国家规定的支出标准和实际人数核定,其中公用经费以维持学校日常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为基础,合理安排。项目支出预算以改善办学条件和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为目标,根据剩余财力,按“轻重缓急”原则安排。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支出项目,都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十、学校预算草案经校领导班子审定后,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上报审批。

  十一、学校预算一经批复下达,学校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支出预算项目和科目执行,不得随意变更或调整。

  十二、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因素,直接影响到学校预算执行,确实需要调整的,须经校领导班子审定后,由学校按规定程序向主管部门提出预算调整申请,经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后才能执行。

  十三、学校决算是映学校一定时期预算执行结果、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预算年度终了,财务部门应清理核实全年预算收入、支出数字和往来款项,做好决算数字的对账工作,按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编制学校年度决算。决算数字要真实可靠、内容全面准确,并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全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与分析。

  十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7、学区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证各学校正常运行,根据有关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一、财务管理的主要目的

  1、按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合理编制学校预算。2、严格按有关收费政策规范收费。(如作业本费等代收费项目)。3、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4、防止国有资产流失。5、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6、对学校经济活动实施有效的控制和监督,严格履行“专款专用”。7、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及时、真实、客观地映学校财务状况,为学校及上级部门进行管理与监督提供依据。

  二、管理体制及岗位设置

  1、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财务全部纳入学区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

  3、各学校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设置财务机构及相关岗位,成立学校理财小组。

  三、预算管理

  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制度,严格按预算办理各项支出。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的编制预算,经学校教代会通过并上报学区审批,学校根据预算安排好用款计划,学区根据用款计划实行全面监控,以确保收支平衡。

  预算编制的原则:按轻重缓急原则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四、收入管理

  1、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各类收入。各项收入均须按规定纳入学校账户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不得隐匿、转移、截留、挪用和私设小金库。收到现金必须及时、足额存入学校银行统一帐户,不得坐收坐支,杜绝私存,任何资金都不得在财务管理体制外循环。

  2、学校所有收入都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统一票据,财务人员应加强对票据的管理,设置票据使用台账,负责票据的购领、登记和核销工作,票据作废时写“作废”字样,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3、预算外收入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4、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禁止乱收费。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按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需要增加的'收费项目或调整收费标准应按物价部门、财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申报,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

  五、支出管理

  1、公用经费可以支出的范围:教学业务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教学资料、印刷、水电、邮电、取暖、交通、

  差旅、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购置等费用;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2、用于教师培训的经费按学校公用经费总额5%安排。

  3、各校要按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合理安排公用经费支出。一是开展教学业务与管理活动;二是开展实践、实习、文体活动;三是维护学校运转必须的水、电、邮电、印刷、交通、差旅等日常费用;四是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维修维护;五是设备、仪器、图书资料等物品购置。

  4、学校对房屋建筑物、附属设施及教学设备进行维修,要编制预算,各校伍佰元以上、两仟元以下的购置、维修项目,要报学区审批。三仟元以上购置、维修项目,须呈报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实施。工程完工后要申请验收和决算审计。

  5、专项经费支出,必须严格执行专款专用的原则不得挪作它用,并实行立核算,按实列报。

  6、学校经费不准开支的范围:不准用于人员津贴、补贴、奖金等;不准用于基本建设投资;不准用于偿还债务;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标准,不准用于购买烟酒礼品等费用支出;教师培训费不准用于公款旅游、休假、疗养等与教学无关的支出。

  7、加强学校现金的管理

  学校使用现金应符合人民银行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使用,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通过转账办理。不准虚列支出套取现金,不

  准坐收坐支,及时报帐。报帐会计按时间顺序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帐目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年度终了后,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应作为会计档案归挡。

  8、各项经费支出参照标准

  (1)办公费36%,主要用于办公、会议、水电、邮电、教师用书及报刊费、微机耗材等支出;

  (2)取暖费21%,主要用于取暖费用等支出;

  (3)差旅费3%,主要用于教师出差等支出;

  (4)培训费5%,主要用于教师培训等支出;

  (5)维修、购置费30%,主要用于仪器设备、文体设备、图书资料及其它设备的购置,房屋、建筑物各类设备的人工材料费及零星基建工程支出;

  (6)其它支出5%,除上述支出外,如临时聘用人员、厨师工资、垃圾清运费;

  六、财务报批制度

  1、依据《会计法》规定,中小学在公用经费支出中所得会计原始凭证必须具备;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和编号,接受凭证单位名称、业务内容、数量、单位、单价和金额,填制单位名称和财务专用章,经办人签字,内容真实完整。

  2、各种合法合规的凭证原则上由经办人签字,分管负责人复核证明,学区领导审核列支。校长经手的原始凭证必须由分管负责人(副校长、教导主任或总务主任)复核证明,

  再由学区领导审批。

  3、差旅费报销必须认真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出差补助具体标准按照《中共凉州区办公室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武威市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4、会议费使用要求

  (1)学校承办教育局、学区、校际之间的会议和教研活动,以及校内的型活动会议,会议费用须凭会议通知、会议人员签到册报销。

  (2)学校内部自行召开的会议,不能报销会议费用。

  5、学校宗物品采购

  学校教育仪器设备等宗物品需经教育局统一集中采购的项目,应在每年1月和6月底之前将采购项目计划上报乡学区,由乡学区集中汇总后,由上级部门按照有关采购方式和程序组织进行集中采购,费用由学区统一从各校账户上支付。若学校自行采购,在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资产要严格执行个案采购制度,采购时报相关部门批准,学区凭政府采购审批表予以报销。

  6、教师培训费使用要求

  根据区教育局规定,教师培训费支出不得低于公用经费的5%,并主要用于教师培训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和资料费等。校长、教师外出培训学习须附教育局通知或相关文件报销。

预算管理制度11

  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控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预算的概念

  预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结合管理服务目标及资源调配能力,经过综合计算和全面平衡,对当年或者超过一个年度的管理服务和财务事项进行相关经费、额度的测算和安排的过程。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预算管理体系,明确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分析、考核等各部门、各环节的职责任务、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

  (二)预算的编制

  事业单位预算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拟订预算目标和预算政策;制定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编制、审议、平衡年度预算草案;组织下达经批准的年度预算;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具体问题;考核预算执行情况,督促完成预算目标。

  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编制环节的控制,对编制依据、编制程序、编制方法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预算编制依据合理、程序适当、方法科学。

  单位可以选择或综合运用固定预算、弹性预算、零基预算、滚动预算、概率预算等方法编制预算。

  (三)预算的执行

  对预算指标的分解方式、预算执行责任制的建立、重预算项目的特别关注、预算资金支出的审批要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预警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预算严格执行。建立预算执行责任制度,对照已确定的责任指标,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相关部门及人员责任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实施考评。

  单位预算管理部门应当运用财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监控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向单位决策机构和各预算执行单位报告或馈预算执行进度、执行差异及其对预算目标的影响,促进预算目标的全面完成。

  (四)预算的调整

  需要调整预算的,应当报经原预算审批机构批准。

  (五)预算分析与考核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分析与考核环节的控制,通过建立预算执行分析制度、审计制度、考核与奖惩制度等,确保预算分析科学、及时,预算考核严格、有据。

预算管理制度12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公司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通过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推动来贯彻、监控企业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的实施,规范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行为,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2条全面预算是对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一年)各项业务活动、财务表现等方面的总体预测。

  第3条管理原则

  1.经济业务活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员参与、综合平衡;

  2.预算管理应以完成企业经营计划目标为出发点;

  3.“量入为出”和“轻重缓急”相结合工作方法;

  4.“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预算编制流程;

  5.符合真实性和可行性原则;

  6.实行重大事项、例外事项预算报告制度和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第2章预算管理组织体系

  第4条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预委会”)是企业预算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主持制定、修订企业有关预算管理的制度或办法;

  2.讨论决定企业经营预算、投资预算、财务预算中上报的预算指标;

  3.讨论决定企业预算考核办法及兑现方案;

  4.讨论决定企业年度预算考核指标的.重要调整及考核办法的修订。

  5.审议分析预算执行报告。

  第5条预算监督部门

  财务部是全面预算的监督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1.汇总编制公司预算、调整预算方案;

  2.协调、监督各部门预算统计人员工作;

  3.复核预算外付款申请是否经过适当审批;

  4.汇总编制公司预算执行报告;

  5.定期向预算委员会反映预算执行中的问题,提出预算工作改进的意见与建议。

  第6条预算责任单位企业各部门是全面预算的责任单位,其主要职责为:

  1.编制部门预算;

  2.执行、统计本部门预算,并控制预算实施;

  3.申请调整预算;

  4.接受上级预算指导、监督、考核。

预算管理制度13

  为规范医院财务收支预算,健全财务收支管理,确保医院预算的贯彻执行,根据《会计法》、《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及《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度和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收支预算的原则

  医院编制收支预算要遵循稳妥可靠、量入为出的原则;保证重点与兼顾一般相结合的原则及完整性和统一性原则。

  (二)财务收支预算的方法

  固定预算、弹性预算、增量预算、零基预算、定期预算、滚动预算。

  (三)医院财务收支预算的编制、执行和分析

  1、收入预算管理

  医院收入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以及从财政及主管部门取得的财政补助经费。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

  (1)收入预算的编制

  收入预算根据单位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业务计划及医疗收费标准调整情况来确定收入总额。

  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应根据主管部门分配此项补助款额的意向或计划预计编制。

  医疗收入中的门诊收入应以计划门诊人次和计划门诊人次费用计算,住院收入应以计划病床占用日数(或计划出院病人数)和计划床日费用水平(或每出院病人医疗费水平)计算,其他医疗收入应分不同的服务项目,确定不同的总额,分别计算。

  药品收入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

  医院收入预算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核定。

  (2)收入预算的分解

  为了保证收入预算的有效执行,必须实行收入预算指标的`分解。医院应将收入预算指标分解到医疗科室,有的可分解到诊疗组,直至每一个人,让他们做到心中有数,知道每年甚至每季度、每月的收入预算数。

  (3)收入预算的执行和分析

  为了促进收入预算顺利实现,医院应每季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评价收入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完成好坏的原因,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保证全年预算的顺利完成,并为编制和执行下年度预算提供依据。

  2、支出预算管理

  医院的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中的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其他支出、财政专项补助支出。医院的各项支出必须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原则,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行,又要合理节约的精神,以计划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工作任务、人员编制、开支定额和标准、物价因素等为基本依据。

  (1)支出预算的编制

  ①医疗支出预算的编制

  对人员经费支出应根据医疗业务科室计划年度平均职工人数、上年度人均支出水平、国家有关工资福利政策等计算编列。公用经费支出部分,对公务费应以上年度人均实际支出水平为基础,按计划年度医疗业务科室平均职工人数、业务发展计划、经费开支定额计算;

  对业务费可在上年度实际开支的基础上,根据年度业务工作计划合理计算;设备购置费根据计划固定资产购置计划,修购基金提取方法、比率计算编制;修缮费可根据需要和财力可能编制。

  ②药品支出预算的编制

  药品销售成本应根据药品收入预算和上年度的药品综合加成率(或综合差价率)及药品价格政策等因素计算确定,其他项目编列方法与医疗支出基本相同。

  ③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

  应根据计划年度财政预计安排的专项补助,结合项目的完工程度编制。

  ④其他支出预算的编制

  参考上年度实际开支情况,考虑计划年度内可能发生的相关因素,正确预计编制。

  医院应采用零基预算方法编制支出预算。支出预算应报主管部门审核并经财政部门核定。

  (2)支出预算的分解

  医院的各项支出预算应分解到各职能科室、各诊疗科室、班组甚至个人,将年度预算细分为季度和月度预算,通过分期预算控制社现年度预算目标。

  (3)支出预算的控制、考核和分析

  医院要加强对支出预算的控制。为了确保预算的顺利完成,医院应将预算分解成部门预算,并加强对各项支出的事前和事中控制,每季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运用一定的方法考核分析各因素对支出完成的影响程度。

  (四)财务收支预算的有关规定

  对于特殊情况下增加的支出项目,需根据医院实际支付能力,经院办会议研究方可立项支出;否则,财务部门对于预算外项目有权拒绝执行。凡经院办会议研究决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的收支预算,原则上当年不作调整,对于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的,应根据财务规定的权限及程序办理预算调整手续。

预算管理制度14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努力做好增收节支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我县农业和林业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原则

  1、严格执行单位预算,坚持量入为出、重点保障、兼顾一般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原则,切实管理好有限的预算资金,充分发挥好资金的使用效益。

  2、局计财股统一管理局机关的财务管理,编制县财政拨给局各项经费预算、决算,管理、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及时反映各项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3、财务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恪守财经纪律,不断学习有关知识,提高业务水平,按照资金的使用用途分类核算各项业务,使财务结算规范化、程序化,严格遵守公务卡开支要求,并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建账设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4、财务管理人员应认真落实财务管理制度,管好、用好资金,一切开支均按规定报销,对不符合财经政策的坚决不予报销,财务人员如不按规定给予报销,造成单位经济损失的,按《会计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收入的管理

  单位各项收入全部纳入财务核算,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它单位或个人发生的一切款项,应该及时开具财务票据、收取款项、登记入账,不得截留、隐瞒、挪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

  三、支出的管理

  (一)审批权限

  1、机关财务审批制度

  局机关所有财务支出票据都要有经办人签字、复核人签字、分管领导审阅签名后由分管机关财务领导审批,10000~50000万须局主要领导同意,超过50000元以上的由局班子讨论通过才能开支。

  2、专项资金审批制度

  局各项专项资金必须按专项资金用途使用,在资金使用实施前,作出资金使用计划方案(包括资金来源),1~5万元须局主要领导同意,超过5万元以上的由局班子讨论通过才能开支。一般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报账制,在报账时须提供资金使用方案、有效票据和资料如工程税务发票,招投标工程合同,工程预算决算单;工程物质、政府采购表、发票、入出库单,人工工资及有关费用的原始凭证,工程预决算等。由分管领导审阅签名后由分管机关财务领导审批后报销;需经会议研究的由局领导班子讨论通过才能开支。

  (二)公务经费开支管理制度

  1、办公用品领用、管理及报销。办公用品由各股室统一填写采购清单向办公室申报采购计划,办公室根据需要汇总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后统一购买,购置用品及设备达到政府采购要求的,必须进行政府采购才能购买。所有购进办公用品、材料要做好登记入库工作,保管和采购签字交接,做到账物相符。股室领用时,领用人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年终汇总对账。

  购买各种办公用品,必须附按发票规定的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开具的发票。若一次性购买办公用品较多,无法在发票中写明,可附上加盖销售单位发票公章的购物清单。发票上未具体写明商品名称或未附清单等一律不予以报销。

  2、车辆费用报销。机动车辆外出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外出公务车辆由司机填制差旅费报销单按县车改方案补贴及时报销,未经办公室安排出车的,办公室有权不予审核,费用由司机承担。机动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维修前应由司机提出计划,经办公室汇总,报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同意。结账报销时必须按正常报批程序结算,并附修理费明细表。外出本市需要更换配件或维修的需经分管领导认同,并报局主要领导同意方可;机动车保险按有关规定由办公室统一投保。严格按局车辆管理规定执行。

  3、差旅费报销。职工因公外出开会、培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和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如单位派车则不再另报销差旅费。借支差旅费的人员机关人员大小借款,应经分管财务领导批准。外出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考察和调研等报销必须附主办单位通知文件和发票,按审批权限审批。

  4、招待费报销。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标准,县镇内工作往来按一般招待,上级和外地、市来人,确需招待的,由经办人报局长或分管局长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特殊情况下发生的接待,由经办人结算后回单位报销,但事先必须向局长或分管局长汇报。报销招待费时一般要提供原始点餐凭证,由分管财务领导指定专人复核后方可报销。按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执行。

  5、干部职工探亲路费报销按照《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报销,干部职工探亲路费由人事股审核登记后,经分管领导审阅签名再由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同意。

  6、凡符合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要求,并具备使用公务卡结算条件的一律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

  (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购置由办公室和计财股根据各股室申报计划,按实际需要编制预算,报主要领导批准后购置。大型和数量较多固定资产购置,由局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购置固定资产需实行招标的,严格按招投标程序进行。

  2、固定资产统一由办公室和财务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应建立健全管理账卡,对报损、报废、调出、变卖以及增加或减少的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审批权限报批财政局。办公室和财务有权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

  3、固定资产以股室为单位登记,实行动态管理,责任到人。不得人为损坏,不得丢失。调出人员使用的公物,应及时向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

预算管理制度15

  岗位职责:

  1、负责所有项目的投标工作,确保投标文件按时递交;

  2、负责招标信息网公布的招标工程的投标工作,包括资格预审、技术标、商务标、成本等;

  3、与招标单位保持联系,关注投标开标结果及时向公司领导反馈信息;

  4、整理各工程中标结果,统计各工程标底的'下浮率,以便上级做出投标估测。

  5、协助完成投标文件的打印、复印、签字、盖章、封装工作;

  6、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任务。

  任职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造价或装修等相关专业;

  2、熟悉国家招投标政策、造价相关知识、各地区定额规则等;

  3、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定额了解工程造价、材料设备的市场情况;

  3、能根据图纸独立编制及完成招标文件、标底等有关的预、结算工作;

  4、熟悉广东省工程定额及预算软件;

  5、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原则性以及沟通协调能力,并能够承受高强度的工作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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