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27 10:19:58 好文 我要投稿

(推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善和齐全,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章立卷归档

  第二条归档范围

  凡记述反映本单位各种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并已办理完毕的文件均属归档范围,确定归档与不归档应遵照国家档案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归档时间

  1、办理完毕的工作文件和应归档的报表,在月底或次月10日前整理立卷,移交档案室,并办理移交、接收手续。

  2、基建文件材料待工程竣工收后及时归档。

  3、会议文件、照(底)片、奖状、锦旗、录音(像)带等,采取平时归档方法进行,即随时产生随时归档。

  第四条收集整理要求

  1、按照归档范围及时、完整、准确收集本单位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2、归档的文件其制作程序符合规范要求,制成材料具有耐久性。

  3、卷内文件材料排列有序,反映问题集中,保持文件间的有机联系。

  4、案卷标题简明确切,能充分提示卷内文件的主要内容。

  5、卷内页号、目录、备考表和案卷封皮各项内容填写清楚、正确、完整。

  6、卷内文件无金属物,破损的文件必须修复,案卷装订结实美观。

  7、档案分类、组卷科学,便于保管和利用。

  8、应编制好各类档案的'检索工具、无积存、零散材料。

  第三章档案室管理

  第五条档案库房必须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尘、防虫鼠的要求;设置窗帘,配备灭火器、温湿度计、空调等保护设施,四周无危及库房安全的隐患。

  第六条定期搞好库房卫生,检查档案破损、褪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七条档案库房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第四章档案统计

  第八条要定期对档案工作的规模、水平、普遍程度、结构及档案的形成规律进行分析,为制定档案工作计划,总结经验教训提供依据。

  第九条要保证数字的准确性,坚持实事求是,严格认真对待每一个文字,如实反映情况,使统计数字准确,符合客观事实。

  第十条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及时统计,并按规定向档案管理部报送档案工作情况统计表。

  第十一条对本公司档案及档案工作情况要定期调查,及时进行统计分析,并按规定上报集团行政管理中心档案管理部。

  第十二条档案统计工作必须遵循国家统计工作要求,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用科学的标准和方法使统计工作科学化。

  第五章档案保管

  第十三条对接收进综合档案室的档案,应按规定严格分类、组卷、编目,对不符合要求的案卷进行必要的补充、加工整理。

  第十四条加强档案管理,编制科学、实用的档案检索工具,方便对档案的有效利用。

  第十五条积极做好档案的利用工作,建立借阅登记和利用效果登记

  第十六条加强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维护档案实体的完整与安全。

  第十七条对保管期满后没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档案,经过集团行政管理中心有关

  部门和集团行政负责人的批准,造具清册后进行销毁。

  第十八条对档案保管情况要定期检查,发现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应及时进行修补、复制或其他处理。

  第六章档案保密

  第十九条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第二十条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第二十一条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第二十二条不得在公共场所传播与机密有关的事项。

  第二十三条不得在不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

  第二十四条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机密材料。

  第二十五条不准把档案资料带出档案室

  第二十六条严格执行查阅规定和各种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复印机密文件、资料,严格按复印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档案员调动工作时,应认真办好移交手续。

  第七章档案利用

  第二十九条凡本单位各部门需查阅档案材料,应办理查阅登记手续,查阅机密档案需经档案归属部门的权限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查阅,未经审批人员不得查阅档案。

  第三十条未办理查阅手续和发现查阅手续不全者,档案室拒绝提供查阅档案。

  第三十一条查阅档案只限在指定场所进行,未经批准不得将案卷带出档案室。

  第三十二条在借阅过程中,应保持档案资料完整无缺,不得擅自涂改、拆页、撕毁、污损、划杠、拆角、添字等,对无故损坏档案者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理。

  第三十三条严守机密,不得翻阅和摘抄利用以外的档案。

  第三十四条档案员认真对归还的档案进行复查其完整程度,办理注销手续,并视情况及时追究。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2

  声像资料是国家档案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声像档案立卷归档工作,结合我局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声像档案的归档范围是机关在职能活动中反映主要事件、会议、人物、主要活动及有历史价值的资料。

  2、凡本单位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声像、档案,由形成部门统一立卷,在每年五月前向档案室移交。

  3、归档的声像资料要根据形成的时间、作者、内容、重要程度,形成规律和联系组卷,使声像档案能正确反映工作实际,便于查找利用。

  4、按要求填写好卷内目录,编好号码。

  档案利用制度

  1、凡本单位人员利用档案,须严格履行查(借)阅登记手续,注明查(借)阅目的,用后及时反响利用效果。

  2、外单位的人员查阅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并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查阅。

  3、因工作需要拟抄录的档案材料,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并经检查校对前方可带出。

  4、档案资料一般不借出室外使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借出时,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两周,到期仍需继续使用,要办理续借手续。

  5、如查(借)阅秘密、机密的档案,须请示本部门领导并由档案办公室主任批准;查阅党委会议记录、班子会议记录的须经主管局长批准。

  6、对借阅的档案,要保持完整清洁,严禁私自拆卷、勾画、涂改、撕页、照相。借出的档案要严格保管,不准转借他人,对将档案丧失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7、查(借)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严禁把档案内容向无关人员泄漏,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档案利用效果登记制度

  一、利用者利用档案完毕,利用接待人员要及时进展利用效果的'收集工作,对不能当场表达的,利用接待人员要跟踪收集。

  二、凡利用者利用档案即时取得效果的,请利用者当场填写利用效果,并签名确认。

  三、利用者在利用档案后,无法当场确定利用效果时,应将“利用效果登记表”带回,而接待人员要及时催缴“利用效果登记表”。

  四、档案员收回的“利用效果登记表”,应及时。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3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档案工作,促进档案工作为企业各项工作效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企业应遵守《档案法》,依法管理本企业档案,明确管理档案的部门或人员,提高职工档案意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和平安。

  第四条企业档案工作承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视和指导。 中央管理的企业制定本企业档案管理和方法须报国家档案局备案。

  第五条企业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

  (二)统筹规划并负责本企业档案的收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

  (三)指导本企业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

  (四)监视、指导本企业所属机构(含境外机构)的档案工作。

  第六条企业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七条企业各部门负责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并定期交本企业档案部门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回绝归档。

  第八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完整、准确、系统。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应能耐久保存。文件材料符合标准。归档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第九条企业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档案保管期限,划定档案密级。

  第十条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对档案进展平安保管,并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和涉及商业秘密档案的管理。

  第十一条企业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展鉴定。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按有关规定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批准后进展监销。

  第十二条企业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国有大中型企业应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填写有关报表。企业认真做好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企业档案现代化应与企业信息化建立同步开展,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企业档案部门应积极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努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效劳。

  第十五条企业必须为政府有关部门、司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提供真实、准确的档案。

  第十六条企业提供利用、公布档案,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其他组织的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发生变动,应按《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方法》做好档案的处置工作。 国有企业破产,破产清算组应妥善处置破产企业档案;国有企业分立,档案处置工作由分立后的企业协商办理。

  第十八条企业对在企业档案工作中做出突出奉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归档而造成文件材料损失的,或对档案进展涂改、抽换、伪造、盗窃、隐匿和擅自销毁而造成档案丧失或损坏的直接责任者,依法进展处理。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xx年9月1日起实施。《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其他有关企业档案工作的规定凡与本规定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4

  1.目的

  为提高公司文件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使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公司在筹备、成立、生产、管理及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列入归档范围。

  3.内容

  3.1公司下列主要安全生产资料应进行档案管理:主要安全生产文件、风险评价信息;培训记录;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事故调查报告;检查、整改记录;职业卫生检查与监护记录;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活动记录;法定检测记录;关键设备设施档案;应急演习信息;承包商和供应商信息;维护和校验记录;技术图纸;人员资格证;安全评价报告等。

  3.2公司各部门负责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交行政部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

  3.3归档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签署完备。

  3.4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企业生产、基建和生产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面貌。

  3.5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保持同一案卷内文件材料的有机联系。

  3.6归档的文件材料主要包括纸质、光盘、磁带、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各种载体形式。

  3.7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为正本,本企业编制的文件应附发文底稿。

  3.8归档的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3.9非纸质文件材料应与其文字说明一并归档。

  3.10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材料若有汉译文的应与汉译文一并归档,无译文的要译出标题后归档。

  3.11为便于保管和利用,归档的文件材料用的纸张必须优良,纸面清洁,书写文件材料应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禁用圆珠笔、铅笔、红墨水、纯蓝墨水及复写纸等不牢固的书写材料。书写工整、图像、字迹清晰。

  3.12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3.13归档时间:

  (1)管理性文件材料一般应在办理完毕后的第二年第1季度连同收发簿一同移交行政部归档。

  (2)凡专项工程、专题项目等由发生部门将文件材料整理后经部门领导及项目负责人审定后向行政部移交归档。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单项归档。

  (3)外购设备仪器或引进项目的文件材料在开箱验收或接收后即时登记,安装调试后归档。

  (4)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接收归档。

  (5)每年形成的财务档案,由行政部及有关部门保存一年,在下一年的.第一季度内向行政部移交归档。

  (6)电子文件逻辑归档实时进行,物理归档应与纸质文件归档时间一致。

  (7)荣誉档案由给合办收集整理后于次年统一归档。

  (8)声像档案在每次活动结束后整理归档。

  (9)相关会议(技术会议、专题会议、年度工作会议),在会议结束后归档。

  (10)外出、出差考察材料由当事人在回来后一个月内整理归档。

  (11)变更、修改、补充的文件材料随进归档。

  (12)公司内部机构变动和职工调动、离岗时留在部门或个人手中的文件材料随时归档。

  (13)公司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随时归档。

  3.14档案查(借)阅制度

  档案借阅是行政部的日常业务工作,是档案更好地为生产提供利用服务的基本形式,为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特制订如下制度:

  (1)凡本公司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者,一般只允许在行政部阅档室查阅。查阅内容根据档案密级程度,取得相关领导签字,同时做登记。

  (2)本公司有关人员如有实际情况必须借出者,须办理相关手续,超过两天以上归还者,须经领导批准签字。但要如期归还。

  (3)借阅档案者应爱护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或损毁。借阅档案交还时,须当面查看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反映给主管领导。

  (4)外单位借阅档案者,须持单位介绍信,且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只限在本室查阅,一律不外借,且抄摘内容也须经总经理同意审核后方能带出。

  (5)凡属不成熟的现行技术资料及保密文件一律不外借。

  3.15档案的保密制度

  (1)凡属密级档案,必须正确地标明密级,并妥善存放。

  (2)非综合行政部人员不得随便进入行政部,行政部门窗及箱柜应及时关锁。

  (3)全体职工对密级档案、文件、资料均须严格执行企业保密规定,不失密。否则应追究责任。

  (4)凡查阅密级档案,均须办理审批和借阅手续,一般只允许在阅档室查阅,不得带出或复制,确属需要者须办理相关手续。

  (5)查阅人员对档案内容承担保密义务,违反规定造成后果者必须追究责任。

  (6)档案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执行各项保密制度。

  (7)定期对保密档案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16行政部管理制度

  (1)档案存入检查:

  1)档案出入行政部要清点、登记。

  2)定期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

  (2)行政部管理:

  1)行政部未经许可,外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2)档案柜、卷排列科学、合理、整齐、美观,便于调卷。

  3)行政部门窗须安装窗帘,行政部内采用白炽灯且照度不超过100lx。

  4)避免光线直射档案,更不能在烈日下曝晒档案。防止有害生物对档案的危害。

  5)行政部严禁堆放食品和易燃易爆物,必须配备适合档案用的消防器材并禁止吸烟,定期检查,杜绝一切发生火灾的可能。

  8)行政部须做到八防:防火、防盗、防光、防有害气体、防潮、防湿、防虫、防尘。

  9)做好档案接收、移交、保管、鉴定、利用各档案构成情况的准确、及时、科学的统计工作。

  10)建立健全档案的接收、移交、库藏、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统计台帐。

  3.17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根据《档案法》中的相关规定,编制本企业的档案保管期限表。其中会计档案见会计档案保存期限表。

  (2)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介于两种保管期限,保管期限从长。

  (3)从档案的内容、来源、时间、可靠程度、名称等方面监别档案的价值。

  (4)档案通过鉴定,要求保管期准确,案卷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如果鉴定中发现档案不准确,不完整,应及时责成有关部门修改、补充。

  (5)销毁档案必须严格掌握,慎重从事。销毁前要造具清册、提出销毁报告报总经理审批。销毁档案时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由鉴定小组指定人员会同保密、保卫人员销毁或监销,防止失密。档案销毁时要有二人以上监销,并在清册上签字。

  3.18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档案法》和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以法治档,忠于职守,全心全意为本部门各项工作做好服务。

  (2)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档案,做好各门类、各种载体档案的接收、收集、登记、整理、编目、保管、借阅。

  (3)积极做好档案的服务利用工作,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及时准确地提供利用。

  (4)做好档案的“八防”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5)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档案的借阅范围,不得泄露档案的保密内容。

  (6)负责对本部门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5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学校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及所属各单位档案管理。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人资行政中心。

  二、档案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基本要求

  (一)档案划分及管理部门

  1、档案是指本学校过去和现在,在从事经营管理、教研活动、企业文化等活动中形成的对学校有保持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历史记录。

  2、学校设立档案室,隶属于行政部,并设置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资料的归档督促和日常管理工作。学校制定明确的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档案管理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

  3、学校档案根据其重要性和保密程度分为学校级和部门级,学校级档案应按标准规范进行分类,有规范的档案编号和标签,并建立电子与纸张分类目录。

  (二)各部门资料管理

  1、学校所属各部门必须设兼职的资料管理员,制定明确的资料管理员岗位职责,规范部门档案管理,实行部门档案与学校档案归口管理。

  2、各部门根据部门资料性质结合学校级档案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的标准分类管理。

  3、档案的借阅和移交、销毁,必须按照学校管理规定执行。

  三、档案分类

  (一)档案质量

  1、档案封面应逐项按照规定用碳素钢笔或中性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封面题名应能准确反映出卷内文件材料的内容。

  2、档案文件禁止使用铅笔、圆珠笔、复写纸。破损的档案文件要进行修复处理。

  3、档案必须遵循文件材料形成的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联系,区分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4、档案盒表面为《档案目录》,档案盒内文件没有提名的,由档案人员根据内容拟定标题。

  5、档案盒封面应注明立卷人,审核人,立卷时间。

  (二)立档

  1、档案文件材料按照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重要法规性文件的历次稿件排列在定稿之后。

  2、跨的请示与批复,有批复的在批复年立卷,无批复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立卷;跨的规划放在第一年立卷;跨总结放在最后一年立卷。

  3、档案文件资料按时间顺序排列,收交时公文处理用纸在前,收文在后;内部制发文件,发文正稿在前,依次为公文处理用纸,发文底稿。

  (三)分类

  1、档案各级分类应赋予统一名称,其名称应简明扼要,以充分表示档案内容性质为原则,并要一定范畴,不能笼统含糊。(如:证照类目、制度类目、文件类目、合同类目等)。

  2、学校档案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1)证照类:营业执照及各类证照,注册资料、年检资料、学校章程等;

  (2)文件类:分外来文件(政府职能部门的往来文件)和内部文件;

  (3)制度类:管理制度汇编;

  (4)合同类:分内部经营管理合同和业务合同两种。

  (5)计划总结类:分计划及总结等;

  (6)会议纪要类:办公例会纪要等

  (五)档案编号

  1、档案分类各级名称经确定后,应编制《档案登记目录表》,将所有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编号,用一定顺序依次排列,以便查阅。

  2、档案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一经确定,不宜任意修改,如确有修改必要,应事先审查讨论,并拟定新旧档案分类编号对照表,以免混淆。

  3、学校档案员负责对各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按照《档案登记目录表》条款“对号入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学校档案管理工作。

  四、归档及保存年限

  (一)归档的文件资料,应按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和归档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归档,在一个卷内要按问题或者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的排列并填写《卷内目录》。

  (二)归档的同类文件资料在卷内应按保存期限分别装订,保存期限分为定期和永久。定期按文件材料的保持价值分为1年,5年,10年。

  1、永久保存:

  (1)学校章程、合同

  (2)股东名册

  (3)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

  (4)董事会及股东会记录

  (5)财务报表

  (6)政府机关核准文件

  (7)不动产所有权及其他债权凭证

  (8)工程设计图

  (9)学校规章制度

  (10)其他经核定须永久保存的.文书2、10年保存:

  (1)预算、决算书类

  (2)会计凭证

  (3)事业计划资料

  (4)其他经核定须保存10年的文书3、1年至5年保存:

  (1)期满或解除之合约

  (2)其他经核定保存5年的文书4、1年以下暂时保存:

  (1)结案后无长期保存必要者。

  (三)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拟订文件资料保存期限的补充规定。

  (四)归档的文件资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均不得分开。

  (五)按归档要求进行装订、编号、填写卷内目录表。全部档案组成后,要对档案做统一排列并编写档号。

  五、档案日常管理

  (一)借阅

  1、借阅手续:

  (1)各部门经办人员因业务需要借阅档案时,应由其部门负责人出示书面借阅条向档案员借阅,经办人必须在学校借阅登记表上签字。

  (2)档案员接到借阅条,经核查后,取出该项档案,并在借阅登记表上注明借出日期和归还日期,以备及时催还。

  (3)档案归还时,经档案员核查无异后,档案即归入档夹,填写归还日期,取消借阅记录。

  2、借阅人不得转借、拆卸、调换、污损所借的档案,不得在文件上圈点、画线和涂改,未经批准不得复印和摘抄档案。

  3、借阅人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复印文件或摘抄文件,需借阅部门负责人书面请示,经行政部主任批准。

  5、借阅人应于规定期限内归还。如有其他人借阅同一档案时,应变更借阅登记,不得私自授受。

  (二)销毁

  1、每年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由档案员编制纸质和电子的《档案销毁清册》,报学校负责人审核批准,并指定其监销人后方可进行销毁。《档案销毁清册》需注明:销毁档案目录、学校负责人意见、档案人签章、监销人签章、销毁时间。

  2、销前,按照清册清点;销后,在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档案销毁清册》需永久保管。

  3、保管期限已满但仍不能销毁的档案有下列四种:未结清的债权债务;未了事项;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经核定仍有保存参考价值者。应单独抽出立卷,直到事项完结时为止。

  (三)移交

  1、需要进行移交的档案,需由档案员编制《档案移交登记表》,报学校负责人审核批准并指定其监交人后,方可进行移交。《档案移交登记表》需注明:移交档案目录、学校负责人意见、移交方签章、监交人签章、接收方签章、移交时间、移交原因。

  2、移交前,按照清册清点;移交后,在清册上签字,《档案移交登记表》一式两份,移交方和接收方各一份并永久保管。

  (四)保密

  1、档案室的任务是集中统一管理学校已形成的全部文件资料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主动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任何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档案员应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守秘密,树立全心全意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的思想,主动,准确,迅速地为利用者提供档案资料。

  3、爱护档案室的一切设施设备,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及随意翻动。

  六、附则

  (一)在本制度框架下,学校各部门可根据实际状况制订更为具体的实施细则,但不得与本制度发生冲突,经报行政部备案后,与本制度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制度自印发试行之日起执行。

  附表档案员职责

  1、负责收集、统计、整理、立卷、鉴定、保管学校档案;积极开展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2、认真学习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技术和业务知识,掌握归档的基本方法,保证档案质量。

  3、定期擦拭档案架,保持档案清洁,以防虫蛀腐朽,如有破损或褪色的资料,应当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装订部分过窄或有字迹的资料,要用纸加以衬边。纸面过大的书写材料,要按宗卷大小折叠整齐,对字迹难以辨认的资料,应当附上抄件。

  4、归档要注意整洁,归档前要先对文件资料进行分类,再把文件资料按类别分组后分别装入卷宗,以便归档时所有资料都能随手而得,避免盲目查找。

  5、做好保密工作,并采取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鼠、防高温、防强光等措施。

  6、每年进行一次档案清理,编制或更新《档案保管手册》做好文件索引,以便查找。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6

  一、总则

  为规范本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使用、保管、借阅和销毁工作,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公司信息化建设,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

  二、档案目的和范围

  (一)目的

  本档案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本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护公司档案的原始性、完整性、可靠性和机密性,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保障公司权益。

  (二)范围

  本档案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级部门、各职能部门、各生产车间、各支公司等所有工作人员参与处理的公司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职责

  (一)公司领导班子及相关职能部门

  1、公司领导班子负责对全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

  2、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本部门的档案管理规定和程序,保证各级档案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本公司档案管理人员

  公司档案管理人员是本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的核心力量,负责本公司所有档案的整理、归档、查询、借阅、保管、销毁等工作,保证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档案资料的安全可靠。

  (三)业务人员

  业务人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档案管理职责,遵守本档案管理制度有关要求,积极参与档案获取、登记、整理、归档、质量保证等工作,做好日常档案管理工作。

  四、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收集

  1、档案收集要求来源严格,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2、档案采用电子和纸制两种形式,电子档案应采取数字签名或加密等手段进行保护。

  (二)档案整理

  1、档案整理工作要按照公司的.操作规程进行,保证档案材料齐全、清晰、规范。

  2、档案需要分类整理,标明档案类型、档案名称、档案编号、档案责任者、档案题名、档案制度、档案密级等信息。

  (三)档案保管

  1、档案保管要求:安全、稳定、准确、可靠。

  2、档案保管时,针对不同的档案性质设立不同的保管措施。

  (四)档案查询

  1、档案查询应符合工作、学习和研究的需要。

  2、档案查询可使用手段如电子查询和实物查询。

  (五)档案借阅

  1、档案借阅使用要求合法,做好借阅文件登记、借阅目的及时间维护。

  2、借阅后,需保证归还完好。

  (六)档案销毁

  1、定期对公司档案进行档案销毁清理工作。

  2、档案销毁应根据档案的具体情况,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销毁,确保档案的无害化处理。

  五、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档案标准化管理

  档案标准化管理是本档案管理制度的重点,包括档案的目录管理、卷内纸质档案整理、电子档案的建立和管理等,要求标准化、规范化,保职责、先审后评、加强过程监管,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安全。

  (二)档案管理流程

  档案管理流程是档案管理服务用户的主要途径,要求整理档案的程序、清晰流程,依据设计图进行工作内容操作,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流程监管。

  (三)档案安全保密

  档案管理工作中的安全保密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包括对档案的物理安全及保密管理、对涉密件的保管、分级处理等,要求档案保护措施到位、安全可靠。

  六、档案管理监管

  (一)领导监督

  本公司领导应常常召集专题讨论和检查工作,加强工作监督和指导,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效益。

  (二)司法监督

  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加强对公司档案的司法监督工作,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可靠性和信誉度。

  (三)职能部门监督

  各职能部门应严格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对本部门的所有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附则

  本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的修改和完善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经领导批准后实施。对本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管理工作的不适应和口服性等问题,应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进行调查和解决问题。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7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符合会计基础规范化的要求,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档案立卷管理办法

  1、会计凭证:每月做好的会计凭证必须在下月5日内进行顺号、查对、清点,检查凭证是否都符合规定,然后按每本50号装订成册,凭证封面标名每月共几本、每本凭证的编号,再将装订成册的凭证按顺序立案存档,使查找凭证方便、快速、一目了然。

  2、会计报表:每月做好的会计报表必须依次编定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当注明: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财务报告所属年度、季度、月度,送出日期,并由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再将会计报表按年份顺序存放,立案归档,以便查找。

  3、会计帐本:每月结帐后,将打印出来的会计帐簿加具封面,装订成册,标明帐户名称、顺序号、标上标签,将会计帐簿按年份顺序存放,立案归档,以便查找。

  4、财务文件:财务文件、审计报告等按文件内容进行分类,按立案时间打出文件清单,标上标签、编上编号,便于查阅。

  二、会计档案调阅管理办法

  借阅档案必须按正常手续进行,财务部查阅档案资料,要求当天查阅当天归放原处;审计人员查阅档案要有借阅手续;外调档案,必须经财务部主管批准,并付上借阅档案借据,写明借调日期、用途、档案名称、份数、归还时间等,方可借出档案。档案管理人员要根据借调档案规定,到期及时催收归还档案,确保档案完整无缺。

  三、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1、会计凭证:

  ①原始凭证、记帐凭证保管期限为15年;

  ②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保管期限为3年;

  2、会计帐簿:

  ①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管期限为25年;

  ②明细帐保管期限为15年;

  ③总帐保管期限为15年;

  ④辅助帐簿保管期限为15年;

  ⑤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清理报废后保存5年。

  3、会计报表:

  ①月、季度会计报表保管期限为15年;

  ②年度会计报表保管期限为永久。

  4、其他:

  ①会计移交清册保管期限为15年

  ②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保管期为永久

  ③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保管期为永久

  ④银行存款对帐单保管期限为5年

  四、会计档案销毁

  根据会计档案保管期限,销毁会计档案时,到期限的.档案必须列出详细的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编号、册数、起止年度、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并有档案管理人员签名、财务部主管签名、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会计档案销毁时应由上级主管部门派员监销。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8

  第一条档案的定义与范围

  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在从事业务、企业管理、公关宣传等活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帐册、报表、技术资料、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二条档案管理的原则

  档案管理分为统一管理和分散管理相结合。即公司档案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门除已移交总经理办公室的档案外,其它档案文件由部门自行保管,以便于及时利用,维护档案文件的完整与安全。

  第三条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为公司档案的主管部门,设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公司的各类档案,做好登记、归类、保管、索引、提供利用,并负责对各部门资料管理员进行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

  各部门设有资料管理员,负责本部门资料管理,并接受公司档案管理员的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归档的范围

  1.公司证照及企业设立和变更的申请、审批、登记以及终止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包括企业的章程及投资各方签订的合资、合作合同);

  2.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

  3.公司会议记录、纪要和决定(包括发布的通知、通报、机构调整、任免、奖惩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

  4.公司制订的计划、统计、预决算、工作总结;

  5.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招投标文件等;

  6.公司的各类申请、请求与相关部门的批复;

  7.财务、会计及其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公司历年来的凭证、账本等;

  8.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方面的文件材料;

  9.公司各项目的技术图纸等资料;

  10.反映公司历史沿革及公司重大活动的电子版照片及音像资料;

  11.其它对公司具有利用价值和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含各类载体,如电子文本等);

  12.公司历年获奖资料。

  第五条归档要求

  整理办法:分为文书档案和工程项目档案(竣工工程档案立卷,未竣工工程资料整理成册)。

  1.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按照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结合归档要求和文件内容进行归档。

  2.在一个卷内(档案袋、盒)的文件资料要有清晰的《卷内文件目录》,并且按项目、内容或文件形成时间,系统的排列。

  3.案卷标题要简明准确,整理好的案卷要确定保管期限,原则上分为永久、长期(十年以上)、短期(十年以下)三种。确定保管期限的基本原则是:

  (1)对公司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应永久保存;

  (2)对公司在一定时期内有利用价值的档案分别为长期或短期保存;

  (3)凡是介于两种保管期限之间的档案,其保管期限一律从长。

  4.按归档要求进行装订、编号、填写《卷内备考表》。

  5.全部案卷组成后,要对案卷作统一排列并编写档案号,然后逐卷登记,填写《案卷总目录》。

  第六条过程管理

  属于公司保管的档案文件:各部门资料员做好平时文件的预立卷工作,并在每月初或事件结束后将上月需归档的.文件整理成册移交总经理办公室保管,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

  第七条档案销毁规定

  公司档案文件销毁:档案在超出规定保存期限一年后,可由公司档案管理员和资料所属部门资料员整理出库进行销毁。销毁档案时必须慎重从事。销毁前由公司档案管理员和资料所属部门资料员一起将需要销毁的资料列出销毁清单,由资料所属部门资料员填写《文件资料销毁清单》进行申请,报销毁资料所属部门的部门经理、主管副总审批,最后经总经理同意后,两人以上执行销毁程序,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字确认,公司档案管理员全程监督。销毁档案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销毁清单由公司档案员留存,以便备查。

  部门档案文件销毁:部门形成的文件资料无利用价值时,可由本部门资料员填写《文件资料销毁清单》。提出销毁申请,部门经理审批同意后,两人以上执行销毁程序并签字确认。销毁清单由本部门资料员留存,以便备查。

  第八条档案借阅

  1.因工作需要借阅存在总经理办公室的公司档案的,应事先填写档案借阅单,逐级审批,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借阅。

  2.员工不得携带公司原件材料外出,确因工作需要外带时,需在填写档案借阅单时注明外带原因,待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带,用毕归还。

  3.借阅档案者必须对所借档案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复制、调换、涂改、污损、划线等,更不能随意乱放,以免遗失。

  4.部门档案借阅由资料员填写《文件资料发放、借用记录表》做好记录,借阅人签字确认,并按时归还。

  5.总经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公司资料复印件。公司档案管理员或总经理办公室秘书需要在文件资料复印件上加注“仅供…使用”的用途说明。

  第九条档案备份规定

  公司所有有价值的文件、报表、业务资料等档案,须存有电子扫描文档,无法电子扫描文档的,必须做好备份。

  第十条档案保管

  1.公司档案员在接收文件资料存档时,必须认真验收,填写《文件资料移交登记表》,送档人和接档人均须签字确认,完成档案交接手续。

  2.对于已存放胶片、照片、磁带要用特制的密封盒、胶片页夹和影集等,按编号顺序排列在资料柜内。

  3.档案管理员要定期对库存档案进行清理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库存档案如移交、作废和遗失时,须注明原因,保存依据。

  第十一条档案保密规定

  公司所有人员均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违者依据公司“奖惩条例”严肃处理。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9

  一、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确保档案和案卷机密安全。

  二、各部室应在每年元月底向公司办公室移交上年度文书档案并履行清交手续。

  三、各部室应明确规定档案责任人,档案责任人(档案员)对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全责。

  四、各类规章制度、办法、人事、工资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添置设备、财产的产权资料由办公室负责归档。

  五、各工程项目立项、国土、规划、设计、监理、质监及技术等图纸文字技术资料、质量资料由投资发展部负责归档。

  六、各类承包合同、商务合同、协议的'正本原件由财务部归档,副本原件由办公室归档,其他部门备份存档并由信息中心实行电脑化管理。

  七、各招商引资贷款项目申报资料、征地、拆迁批复、国土规划等技术、图纸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城建资产部、项目技术部、市场营销部等业务部门按业务分工负责归档。

  八、归档资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②根据档案内容合并整理、立卷;

  ③根据档案内容的历史关系,区别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九、档案资料借阅需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重要资料借阅需先请示分管领导。

  十、由分管领导定期组织档案责任人、业务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超期档案进行鉴定,提交档案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的酌情处置。

  十一、加强档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工作。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0

  一、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管理与安排。

  二、值勤期间严禁瞌睡、酗酒、抽烟、吃零食;不准嬉笑、打闹、看书报、聊天;禁止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衣容严整,文明值勤,礼貌待人。遇到领导要敬礼,以示尊敬;回答别人的问话时,要起立。

  四、严禁小摊小贩、收购废品者或推销人员等一切无关人员进入;外出的自行车或摩托车对于陌生人或行迹可疑者(包括外来人员)要主动上前询问,如有必要并让其出示有效证件做好登记。

  五、对于外来车辆要问清楚其来意并做好发放车牌与登记工作。凡是外出车辆经查证后没有相对应的车牌的.,一律不予放行;报告给管理处后,经核实确实是其本人的再给予放行。

  六、对于搬家或外出携带贵重物品或大件物品者,如不能确定其身份要问清楚并核实做好登记。

  七、值勤人员要严查细问、敢说敢问;注意观察可疑的人或事,一旦发现情况立即上报。

  八、夜间巡逻时,应该有重点性、针对性,对于要害部位要细查、严查、多查。

  九、做好交接班登记工作,交接班时要清点好物品是否完好无损;物品如有损坏或丢失及时上报,对于人为的破坏追究其责任人并按原价赔偿。

  十、严格请销假制度。对于无故旷工或无故不参加会议者,管理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希望有关人员能够遵守以上规定,对于违反者:情节较轻并为初犯者,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为严重、影响比较恶劣或屡犯不改者,给予处罚或予以除名。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1

  ●档案管理规定

  1、档案资料由经理负责监督保管,内务管理员专职文件存档、注记工作。

  2、有关物业的验收档案、图纸、业主及住户资料、管理制度、合约及附件、设施和设备档案及保养制度、财务报告、员工人事资料等档案要求集中存档,文件柜上锁,未经经理许可,任何人不得动用。

  3、物业档案资料必须做到图有袋、文有夹,报告类文件编目录索引,档案类文件有存档清单和编号目录。

  4、公司档案目录及存档文件清单每季度清查一次。

  5、物业档案在历任经理离职或调职时,应向接任者办理移交手续,经认可后方可离开。

  6、物业档案日常需经常使用部分应复印备份,原件存放在档案中不得随意使用。

  7、因工作需要借阅、复印专管部分档案资料的,需经经理书面认可,如有违反的,作泄密处理。

  8、公司将定期巡查上述规定所提及的要求落实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保管人将作适当处分。

  9、小区档案资料因保管不当而造成遗失、泄密的,对小区管理有重大影响及损害小区和公司利益的,公司将视情节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小区管理保密规定

  1、公司、物业内部资料,业主、住户单元和公司员工个人资料及其所载有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购/租合约及金额、小区及公司内部情况、业主/住户个人情况等均属保密范围。

  2、业主/住户及员工资料统一存放在办公室文件柜内,由内务管理员专人管理。

  3、公司文件柜备用钥匙由经理保管,内务管理员休假时,由经理指定者方可代为执行以上事务。

  4、因工作所需而放置在办公室、监控室的业主/住户的联系电话、地址等,必须隐蔽放置,不得张贴于显眼处,不得外泄。

  5、公司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及工作指引,严禁任何形式的抄袭和复印,严禁外泄。

  6、公司发布的各类通知通告,应限定时效,过时收回。

  7、员工应具有维护他人隐私的法律意识,主动为公司和小区住户保守秘密,对任何人的不正当打探行为,应坚决拒绝并向公司报告。

  8、员工因执行保密规定不当,致使公司、业主/住户或公司其他员工利益受不良侵害的,公司将从重处罚,并由当事人个人承担导致的全部法律责任。

  ●小区档案资料

  1、小区验收档案:

  1)小区土建、设备安装竣工资料(图纸、设备资料)。

  2)小区各类设备的质检、消防、劳动局等部门验收合格文件。

  3)小区机电设备保养合约。

  4)小区公共区域设施设备验收记录。

  5)小区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移交记录。

  6)单元验收及移交记录。

  2、小区二次装修档案:

  1)住户二次装修图纸及审批手续。

  2)二次装修期间管理处监督检查资料。

  3、住户资料:

  1)小区住户入伙资料。

  2)小区住户情况登记(包括姓名、房号、联系人、建筑面积、交接单、入伙时间等)。

  4、小区管理文本汇编:

  1)管理合同、业主公约、用户手册。

  2)小区各类管理规章制度及装修管理规定。

  3)小区各项管理分包合约。

  5、小区设备维修保养资料:

  1)各类设施设备专门的维修保养制度和应急措施。

  2)各类设施设备独立的维修档案及日常巡检维修记录。

  3)主要部位如配变电间、监控中心等应有工作日记、交接班记录、巡视记录和人员进出记录。

  4)住户维修报修单及维修后的回访记录。

  6、小区设施设备检测:

  1)电梯有劳动部门合格证书及年检报告。

  2)消防泵、管道等有定期试机及换水记录。

  3)小区避雷系统有定期检测报告。

  4)小区其他设施设备检测记录资料。

  7、日常文档:

  1)日常通知、文件的存档。

  2)小区管理费收缴情况。

  3)公司管理费财务报告。

  4)会议记录。

  5)值班记录。

  6)安保值班记录。

  7)其他管理记录。

  ●档案资料的管理要求

  1、采用多种形式的.文档储存方式,如电脑磁盘、录象带、录音带、相片、图表等,并采用适当的保管、储存方法。

  2、尽可能地把其他形式的档案资料转化为电脑储存,便于查找和利用。

  3、电脑文件必须由专人按照规定设置子目录进行分类管理,并定期清除过期无效文件。

  4、原始文件按照文件的使用性质及重要性进行分类,并编制相应的文件目录,文件状况有所变动时,应及时调整目录的有关数据,以保证查阅者及时找到有效的文件。

  5、档案的鉴定必须由经理或其他指定人员负责,对档案是否有效、作废、复印份数、保存期限、保存数量等作出决定,其他未经授权者无权决定。

  6、档案按不同业务性质分块,以内容分类,逐一编号,登记造册,编辑目录,最好按不同业务部分分柜保存。

  7、档案保管有专人负责,以达到文件管理要求,必须做到档案标识清晰、分类明确,易查找;档案必须由具备资格人员经过登记后方可借出,文件借阅者需妥善保管所借文件,不得涂改、撕毁等,否则追究相关责任。档案归还必须经过检查,如有轻微破损应立即修补,损坏严重须追究借阅人员的责任。档案管理人员需按时检查档案借阅情况,以便及时收回在外文件,防止因管理疏忽所导致的文件流失和泄密。

  8、档案保管环境要求达到防火、防潮、防变质的要求,配置有效的灭火器材,潮湿天气需放置生石灰等物质,档案管理人员需及时进行检查和清理,保证文档保管条件符合公司文件管理的要求。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2

  一、目的加强文件档案管理,规范公司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程序和方法,确保公司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提供符合公司需求和保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利用及归档。

  三、术语和定义1、档案:指公司过去和现在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业务、经营、企业管理、宣传等活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档案管理:就是指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提供利用等活动。四、职责1、行政人事部:

  1)负责公司档案的集中管理和制度执行及检查工作,并负责督促指导部门档案管理;

  2)建立健全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3)收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公司的档案和其他资料;

  4)负责公司档案的利用和销毁管理,监控档案利用和销毁的全过程,确保公司档案的安全;

  5)提高档案信息的利用效率,促进信息传递和沟通;

  6)负责组织学习和培训档案管理办法、使用知识。

  2、其他各部门相关人员:

  1)负责在工作变动时,做好或协助移交工作,并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

  2)向行政人事部移交合同或文件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3)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或合同复印件的日常收集、标识、贮存、保管、利用、归档;

  4)财务部负责按规定独立建档保管财务档案资料;

  3、各部门档案主管人员1)负责部门档案的管理。

  4、各部门负责人1)负责对部门档案管理监督检查。

  五、工作程序1、档案资料的收集1)各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对本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合同及文件资料进行收集,并编制部门《文件(合同)管理记录目录》 。

  2)各部门文件、合同等资料原件需要保存的,各部门分别进行整理,并编制《移交目录》每季度向行政人事部移交。

  a)归档范围及移交时间:每季度结束后次月10日前。

  b)档案资料的标识各部门对各自保管的档案资料编号,编号规则见后。

  c)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

  ⑴电子类合同或其他需要保管的电子文件,应当及时存放于指定电脑硬盘内。

  ⑵文件、合同资料要登记详细信息,并编制《文件(合同)管理记录目录》,以便检索利用。

  ⑶文件资料、合同要科学排列,按编号顺序存放于文件盒内,并加以标识,整齐排放在文件/档案柜中。

  d)档案借阅(1)借阅档案要履行借阅手续,填写《借阅审批单》 。借阅档案原件只限在公司内,不能带出;

  必须带出公司查阅的,需依照借阅权限由相关领导批准;

  ⑵档案外借一般只借复印件,需借原件者须经总经理批准,借阅的档案交还时,必须当面点交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直接上级;

  ⑶借阅档案用完后,应及时送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手续;

  ⑷借档人必须爱护档案,不得擅自涂改、污损、勾画、剪裁、抽取、拆卸、调换、摘抄、翻印、复印、摄影,不得转借或损坏;

  e)档案销毁⑴对已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销毁时,必须写申请销毁报告,编制销毁目录,报部门总经理批准,批准后方可销毁。

  ⑵执行销毁任务时,必须由行政人事部人员监销,监销人不得少于二人,并在销毁目录上签字。最后,把销毁目录和批准手续文件,一并存档永久保存。

  2、档案管理细则1)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⑴公司对外发出的公文,如给政府的请示报告类公文等;

  ⑵公司收到的公文,如政府职能部门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条例、规定、命令、决定、决议、指示、计划、核准文件、证书等文件;

  ⑶本公司与其他单位来往的文书及权益文书等;

  ⑷公司领导的批示、指示等;

  ⑸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⑹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工作日记、工作备忘等;

  ⑺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计划考核/ 总结、报告、统计报表及简报;

  ⑻本公司与有关单位、个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正本及过程材料;

  ⑼本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员工奖励、处分、考核的文件材料、本公司员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等人事档案资料;

  ⑽本公司发布的各类广告、宣传材料;

  ⑾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⑿外出公务活动(如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会议等)所获得或形成的档案资料;

  ⒀财务档案资料;

  ⒁各种实物档案;

  ⒂其他具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3、档案资料的归档要求⑴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如请示和批复、复印本和正式稿和附件等必须齐全。

  ⑵一般资料按一份原件归档,重要文件和高使用率文件可以根据需要,按二份原件存档。经办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留存复印件或影印本。如因业务处理需要,原稿须由经办部门保管,应经总经理批准后妥善保存,行政人事部以影印本归档。

  ⑶声像档案摄录必须详细记录事由、时间、地点、主要人物、背景、摄录者,归档声像资料必须是原版,在清晰、完整的特殊情况下可归档拷贝件。

  ⑷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资料一并归档保存,并做好电子文件存储设备信息的备份工作。

  ⑸各种实物档案(奖品、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牌匾、馈赠品等)必须原件归档,并保持其完好无损。

  4、档案资料的归档时间⑴即时归档下列文件(含电子、声像资料等)应在传阅、办理结束或取得后即时归档:

  a)公司规定的密级文件;

  b)重要文件,如政府批文、核准文件、证照等;

  c)合同、协议书等正本及过程资料;

  d)公司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关于职工奖励、处分、考核的文件材料;

  e)其他认为需要即时归档的资料。

  ⑵定期归档a)部门应在每月底前整理归档当月文件,编制档案清单交行政人事部;

  b)部门每年3月底前归档上年度文件与资料,并移交公司行政人事部;

  ⑶电子声像档案的归档a)重要电子声像档案应实时进行、随办随归。

  b)一般电子声像档案归档应定期完成,一般每三个月一次制成光盘脱机保管。

  c)每年3月底前必须向行政人事部移交上一年度的所有归档电子文件数据集,行政人事部核实后刻录成光盘等载体脱机保管。

  5、档案交接⑴部门内档案交接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兼)工作变动或离职的,要填写《档案移交清单》,由部门负责人指定的接收人核实无误后签字,行政人事部见证。

  6、档案移交公司的流程a)经办部门检查文件或档案,编制移交清单;

  b)行政人事部根据移交清单,查收案卷与文件,并与部门每月提交的档案清单核对;

  c)档案完整、齐全且符合公司要求,移交双方在移交清单上(一式两份)签字,双方各保存一份;

  7、档案保管⑴档案编号a)档案按类别应赋予统一名称,其名称应简明扼要,以充分表示档案内容性质为原则,并且要有一定范畴,不能笼统含糊。

  b)档案分类各级名称经确定后,应参照《档案分类编号表》,将所有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编号,用一定顺序依次排列,以便查阅。

  c)档案分类编号内应预留若干空档,以备将来组织扩大或业务增多时,随时增补之用。

  d)档案分类及编号的增补、修订等由行政人事部结合工作和部门要求,组织实施修订。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

  e)建立《档案目录》存于案卷盒内,便于查阅。

  8、附则:本办法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六、相关记录1、 《文件(合同)管理记录目录》 2、 《文件档案移交目录》 3、 《档案移交清单表》 4、 《档案借阅审批单》 5、 《档案分类编号表》 6、 《档案管理流程》文件(合同)管理记录目录记录编号:日期:

  序号文件(合同)编号标题需抄送的相关部门接收原/复接收人备注部门移交目录记录编号:日期:

  序号文件(合同)编号标题名称页数原/复备注移交单位移交人日期收件单位日期注:本表一式贰份,移交人、收件人各执一份。

  记录编号:移交性质档案类别合计移交说明接收意见档案移交清单表日期:

  □离职□调岗□归档档案所属年度保管期限数量永久长期短期移交人:

  接收人:

  移交人(部门)接收人(部门)经办人:

  经办人:

  移交日期:

  年月日接收日期:

  年月日见证人:

  日期:

  年月日注:本表一式贰份,移交人、收件人各执一份。

  档案借阅审批单记录编号:借阅部门借阅人日期:

  借阅部门经理总经理副总行政人事部部门经理使用目的序号借阅内容复印借阅归还日期备注档案目录卷宗号:

  目录号:

  部门:

  日期: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3

  一、档案的建立。

  1.1档案的建立按下列流程建立:收集整理分类编号登记输入电脑入柜利用检查

  1.2明确建档内容,实行系统收集、集中管理。

  1.2.1房屋档案:包含本物业的设计、施工文件、资料、图纸、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等;

  1.2.2设备设施档案:包含各种设施设备的线路图纸、使用说明书、购入使用时间、使用许可证、年检合格证、维护和修理保养合同及维护和修理保养记录等;

  1.2.3业主档案:包含业主入住时所填写的业主概况表、业主公约、入住契约、前期服务协议、接房登记表等。

  1.2.4文秘档案:包含业主公约、商家公约、业委会决议、物管政策法规、市区房管局的文件以及对本物业进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等;

  1.2.5员工档案:包含员工供职申请表、简历、身份证复印件、上岗证、学历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工作变更记录、奖惩记录等;

  1.2.6财务档案:包含各种帐簿、会计记帐凭证、财务报表、纳税报表、维护和修理基金使用的预算、计划、业委会批准使用的文件等。

  1.3建档要求:制度化、标准化、电脑化。

  二、档案管理

  2.1为避开档案的损坏、遗失,使紧要档案能永久保管,而又便利常常使用,对使用频率较高的档案实办公室对原始档案进行严密管理,并保管复印件。

  2.2档案管理要求:

  2.2.1进行标准化的档案管理。

  2.2.2接受多种形式的信息储存方式,如电脑磁盘、胶卷、照片、图表等,并接受适当的保管方法。

  2.2.3加强保密意识培育,确保档案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不丢失、不泄密。

  2.2.4实行档案管理手段的现代化,运用计算机检索手段,开发多媒体信息查询系统。

  2.2.5坚持档案资料收集的系统化。

  2.2.6作到档案分类科学化。档案按内容分类,逐一编号,登记造册,编辑目录,按工作部门分柜保管。

  2.2.7实行档案管理工作检查常常化。每季度对档案文件的形成、积累、整理、归类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4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记录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准确和完善,通过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记录、整理和归档,不断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可追溯性、闭合性,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档案(台账):是指各部门、项目部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图像、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和储存的信息。

  3、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综合管理工作,对各项目部、各部门安全生产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拟定公司安全记录归档和保管、使用、统计等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公司各类安全生产记录的分类、编号和备案工作。

  4、各部门分别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管理工作。统一使用公司制定的格式进行安全生产记录。

  5、各项目部负责本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记录管理,填写、收集、整理、保管、利用本项目部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类记录。

  6、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各职能部门按照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关制度履行相应职责。

  7、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变动记录。

  8、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等。

  9、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11项制度必须建档)等文件。

  10、与工种岗位和设备工具相对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规程。

  11、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和下发的制度性文件、通知、通报等。

  12、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相关人员证书(含三类人员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相关资格证书)。

  1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计划、阶段性专项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14、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执行、考核记录。

  1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台账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6、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含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学习、活动资料;

  17、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身份证明、资格证书;

  18、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临时组织的各类会议,包括传达贯彻上级文件,收看收听电视电话会议通知、记录、纪要等;

  19、重大危险源的检测、评估、监控报告或记录;

  20、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的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培训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21、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名称、负责人、地点(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

  22、职业健康目标管理和责任制,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明(复印件);

  23、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

  24、年度职业健康计划和实施方案,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记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宣传图片、纸质和摄像资料)等;

  25、用人单位职业监护档案,职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接触职业危害人员登记表及体检记录(上岗前、在岗、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表),职业病人登记表,职业病人诊断证明等;(如果有)

  26、相关方单位资质及签订的安全协议(合同)、安全告知等;

  27、相关方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

  28、外用工、外包工等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记录;

  29、专业安全检查、季节性检查、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记录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30、专项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31、日常、综合性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32、隐患检查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登记表;

  33、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安全事故隐患的类别、所属工艺、地点、影响范围及程度、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及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责任人和部门(或单位)、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的评估报告;

  34、其它与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工作有关的记录。

  35、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档案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36、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的相关记录。

  37、安全工作费用投入过程中相关票据复印件等。

  38、《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消防工作责任书》规定的其它台账。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记录、建立台账的'内容。能够证明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的其他记录资料等。

  40、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纸质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字迹清晰,日期明确,签认手续完备;

  41、各项目部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记录、收集和整理;

  42、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台账)应分类存档,按时间顺序(以年度为界),每年年终将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装订成册;

  43、档案(台账)以数据电文形式存在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xx年修正)的相关要求。

  44、各部门、各项目部记录管理人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记录(记录管理人由单位、各部门根据岗位职责进行确定),填写“在档记录清单”;

  45、记录的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填写的项目,应说明理由,并将该项用双斜杠划去;

  46、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不允许空白。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记录,应采用双斜杠划去原记录,在其上方写上更正后的记录,加盖或签上更正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更正日期;

  47、记录填写应与运行活动同步进行,不得后补或编造。

  48、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运行记录的发放;记录发放范围仅限公司范围内;记录发放部门应填“发文记录”,记录的接收部门应填“收文记录”。

  49、记录表格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或复制,并由各部相关部门记录管理人负责登记发放。

  50、各部门的记录需借阅或复制者要经相应部门负责人批推,由各部门相关记录管理人登记备案。

  51、记录如超过保存期限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销毁时,由各相关部门记录管理人填写《文件销毁申请单》,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安全管理部确认,由记录使用部门标记过期或执行销毁。同时在“在档记录清单”上注明销毁的项目、方式、数量等信息。

  52、对于保存期限内需向其他移交或提供的运行记录,除应在“记录清单” 上注明移交或提供记录项目、数量等信息外,还应填写“文件移交清单”接收移置运行记录的部门应在“运行记录移置清单”上签字确认。

  53、各部门、各项目部需指定记录管理员,记录管理员必须把单位所有记录分类,依据记录的类型整理、标识,便于查阅并可追溯相关活动。

  54、记录应存放于通风、干燥的地方,所有记录保持清洁,字迹清晰。不得丢失或破坏、防止泄密。

  55、文书档案保管期限按照公司相关文件管理规定或《国家档案局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要求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执行。

  56、公司安委办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建立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时间为每年度至少一次。

  57、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消防工作责任书》涉及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记录管理工作的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5

  1、文件档案的管理:

  1.1文件档案主要是指公司各种有价值的凭证信函,文字记录和业内资料等内容。

  1.2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保管,整理和立卷,并定期交档案室集中管理。

  1.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必须耐保存,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规范。

  1.4档案资料如因特殊情况,需修改,复印,摘抄,涂改等,属绝密或机密文件的必须由总经理审批,属秘密文件的必须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各部门保密文件由各部门部长审批。

  1.5归档的文件档案以打印方式或手写方式形成,手写方式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

  1.6文件档案纸张的规格以a4纸为标准,特殊类型的纸张经整理后达到210mm*297mm尺寸标准。

  2、电子文档的管理:

  2.1收集、积累要求:

  ■记录了重要文件的主要修改过程,有查考价值的电子文件应被保留。当正式文件是纸质时,如果保管部门已开始向计算机全文处理的转换工作,则与正式文件定稿内容相同的草稿性电子文件应当保留,否则可根据实际条件或需要,确定是否保留。

  ■保存与纸质等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文件时,要与纸质等文件之间,相互保证准确、可靠的标识关系。

  ■在'无纸化'计算机办公或事物系统中产生的电子文件,应采取更严格的安全措施,保证电子文件不被非正常改动。同时必须随时备份,存储于光盘或移动硬盘类能够脱机保存的载体上,并对有存档价值的`电子文件制作纸质拷贝件保留。

  ■用文字处理技术形成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应注明文件存储格式和属性。

  ■用扫描仪等设备获得的图像电子文件,如果采用非标准压缩方法,则应将相关软件一并收集。

  ■用计算机辅助设计或绘图等获得的图形电子文件,收集时必须保证其对设备的依赖性,以及易修改性等问题,不可遗漏相关软件和各种数据。

  ■用视频设备获得的动态图象文件,收集时必须保证收集其压缩

  方法和软件;用音频设备获得的文件,收集时必须保证收集其属性标识和相关软件。

  ■由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制作的文件,其中包含前面所示的两种以上的信息形式,收集时必须保证参数准确、数据完整。

  ■通用软件产生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应注意收集其软件型号和相关参数。专用软件产生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必须连同专用软件一并收集。

  ■计算机系统运行和信息处理等过程中涉及的各类参数、管理数据等应与电子文件一同收集。

  2.2收集、积累方法:

  ■及时按照要求制作电子文件备份。

  ■每份电子文件均需在电子文件登记表中登记。

  ■电子文件登记表应与电子文件的备份一同保存。

  ■电子文件登记表如果制成电子表格,应与备份文件一同保存,并附有纸张打印件。

  2.3归档要求:

  ■把带有归档标识的电子文件集中,制成归档数据集,拷贝至耐久性的载体上,至少一式二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供查阅使用。必要时,复制第三套,异地保存。对于加密电子文件,则应解密后再完成上述工作。

  ■本标准推荐采用的载体按优先顺序分别是:只读光盘、一次写光盘、可擦写光盘、磁带等。禁用软磁盘作为归档电子文件长期保存的载体。

  ■存储电子文件的载体或包装盒上必须贴有标签,标签内填写编号、日期、名称、密级、保管期限、硬件及软件环境等信息。

  ■将相应的电子文件机读目录、相关软件、其它说明等一同归档并附归档电子文件登记表。

  ■需要长期保存的电子文件应当把归档电子文件与相应的机读目录存在同一载体上,如果是自行开发的应用软件,也应将软件及相关数据存在同一载体上。

  ■原电子文件数据集的载体在完成电子文件归档后,保留时间至少一年。

  3、声像档案的管理:

  3.1声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原则上要保存声像资料原件(底片),重要资料要附文字说明。

  3.2文字说明的编写要求:

  ■基本内容应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作者(摄制者)等。

  ■应能准确解释档案材料的内容,概括其反映的全部信息,标注项目正确齐全。

  ■照片的自然张应由档案管理员按拍摄时间顺序编写文字说明。

  3.3声像档案存放期间定期对底片、胶片进行检查。

  3.4底片册、录音、录像带、软盘,应放在专用架内,严禁挤压堆放,并避开磁场源。对存放的照片要定期检查。

  3.5原版声像档案一般不得借出档案室,如有特殊需要,需由部门领导批准,方可限期外借。利用率高的声像档案可将复制件外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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