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26 23:08:58 好文

设备管理制度实用[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设备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设备管理制度实用[15篇]

设备管理制度1

  设备的管理是工程部的主要职责,是酒店各部门用以营业的工具,设备管理的好坏将直接影响该部门和酒店的经营状况,因此特制定了《工程部设备管理制度》

  1、工程部是酒店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大型动力设备、电力设备、机械设备如配电系统、制冷空调系统,二产供销供排水系统、电梯、电话、音响、电视卫星等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由工程部全权负责。

  2、其它部门使用的设备,如清洁设备、厨房设备等由工程部负责定期地修理保养和随时性修理,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维护保养。

  3、设备使用部门有责任爱惜和管理自己使用的设备,若因使用者责任心不强或不遵守操作规程而损坏设备,要追究使用者的责任。

  4、工程部应协同有关部门和人员制定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前培训,建立管理和修理保养制度。

  5、对于技术性简单或操一时难于把握的设备,将操作规程和日常必需的保养工作定成文字条款,挂在设备旁醒目位置上。

  6、使用部门领导负责督促本部门员工正确的'使用,维护好设备。

  7、工程部应与设备使用部门保持常常联系,负责进行技术指导,做好设备的管理与修理保养工作。

  8、设备若需修理,肯定要将设备名称、损坏缘由、损坏程序、使用单位和人名填写在修理单上,如属责任事故,且损坏严峻,应向有部门讲明,双方若有看法分歧,则由双方写出事故分析报告上交部总监室处理,不准影响设备修理和影响正常工作。

  9、制定设备的月度、季度、年度修理保养方案,做到定时进行修理保养,保证酒店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10、凡重大节日、重要会议、重要贵宾来访,工程部要对设备进行特殊的技术检查,做到万无一失。

  11、对修理保养过的设备,有关领导要进行质量检查,对修理保养质量好的人员要进行表扬,对保养差的未达到质量标准的要责其重做,并进行批判。

  12、工程部是酒店设备管理的技术部门,有责任保证酒店设备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有权力对各使用部门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对设备常常进行检查。

  政策制定人prepared by

  审批人approved by

  执行日期effective

设备管理制度2

  (一)为加强对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管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是指在建筑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人员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安全(绝缘)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毒)口罩等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三)凡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项目部和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管理等必须遵守本规定。

  (四)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施工作业人员所在企业(包括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等,下同)必须按国家规定免费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更换已损坏或已到使用期限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五)公司建立完善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规章制度。同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台帐,管理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以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性。

  (六)公司采购、个人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帽》(gb2811)、《安全带》(gb6095)及其他劳动保护用品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公司、施工作业人员,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记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七)公司按照劳动保护用品采购管理制度的要求,明确公司内部有关部门、人员的采购管理职责。公司在一个地区组织施工的,可以集中统一采购;对公司工程项目分布在多个地区,集中统一采购有困难的,可由各地区或项目部集中采购。

  (八)公司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应查验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的生产、经营资格,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商品标识,以确保采购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公司应当向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索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采购。

  (九)公司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保证施工作业人员能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工程项目部应有教育培训的记录,有培训人员和被培训人员的签名和时间。

  (十)公司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并对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和正确使用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内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分包企业和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十一)施工作业人员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权利,有按照工作岗位规定使用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权利;有拒绝违章指挥、拒绝使用不合格劳动保护用品的权利。同时,也负有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义务。

设备管理制度3

  1、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采购

  1.1根据生产的需要,由仪表车间和安环处填写“采购物品计划表”经公司领导批准由公司供应部门实施采购。

  1.2新购进的监视测量设备,要经过鉴定和校准,方可投入使用。

  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

  2.1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周期,以相应的国家标准为准。

  2.2附着在生产设备、检测设备上的仪器仪表偏离校准状态时,应按有关国家标准进行鉴定的校准。

  2.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记录由仪表车间保存。

  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

  3.1使用部门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使用。

  3.2监视和测量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保持其准确度。

  3.3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在鉴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的校准状态时,应对其重新进行校准。

  3.4对使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人员,视设备的繁简和操作难易程度 ,必要时应进行培训。

  4、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4.1使用部门应配合仪表车间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以便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2仪表车间应对所有监视和测量设备建立台帐,包括①名称②设备类型③购进日期④使用期限⑤现存位置⑥检定期限⑦目前状况。

  5、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失效处理

  5.1监视和测量设备在检定有效期内,若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状态时,应由仪表车间申报送检。

  5.2已经受损计量器具测得的数据视其重要程度,由质检处负责安排重新检定。

  5.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监视和测量设备报废经质检处确认,报上级领导批准后按《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设备管理制度4

  一、 安装、维修保养人员应持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禁止无证人员装拆、调整机械式停车设备及部件。

  二、 本单位将对机械式停车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保证机械式停车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识。

  三、 本单位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停车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对在使用的机械式停车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停车设备运行状况和维修保养工作内容。

  四、 设备在操作前,应当以“操作使用说明书”及机械式停车设备操作告示牌上的要求逐项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始可操作。

  五、 机械式停车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的一手应放在操作盒旁红色紧急停止按钮位置,一发现有异常应立即按下紧急停止按钮,以防危险发生。

  六、 机械式停车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七、 机械式停车设备内禁止除司机外的其他人员进入,禁止司机长时间在机械式停车设备区域内停留,禁止儿童进入机械式停车设备或在设备附近边缘嬉戏、玩撒。

  八、 机械式停车设备运行过程中禁止人员、车辆、物品进入设备。

  九、 禁止不符容车要求(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的车辆停放。

  十、 机械式停车设备的载车板除搬运车辆外,不得作为其他货物的`储存或搬运器。

  十一、 载车板上禁止载人。

  十二、 禁止拆除设备安全护栏,安全警告装置等设施。

  十三、 机械式停车设备必须要有良好且可靠的接地,禁止拆除设备中各类接地装置。

  十四、 禁止短接、跨接或拆除各种电气开关或安全回路。

  十五、 禁止在设备故障时,用接触器点动等方式强行存取车辆。

  十六、 机械式停车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将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禁止任何人员操作有事故隐患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十七、 机械式停车设备发生事故时应积极组织抢救,并根据单位及国家规定通知相关部门,同时通知维修保养企业。

  十八、 机械式停车设备晚上或长时间不用时,应关闭控制箱内电源,同时除检修外,尽量不要空运行设备,以节省能源。

  十九、 设备维修时,应切断设备电源并按下急停开关,挂“设备维修中,禁止操作”指示牌。维修作业至少二个以上才可作业。

  二十、 设备长时间停用(停用时间超过三个月)而再次启用时,应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及检测,确认设备性能及设备安全满足要求后,才可投入使用。

  二十一、 机械式停车设备应当每2年进行定期复检。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机械式停车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二十二、 违反上述任何一条,将依据造成影响的大小处以50-500的处罚;由此造成重大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设备管理制度5

  1.重点及关键设备是企业设备中的关键,是完成生产任务重要物质基础,因此对设备的使用有特殊要求。

  2.严格执行凭证操作。操作工人须选择责任心强技术熟练的生产工人,由车间提名,报设备科审核。

  3.设备润滑必须严格实行五定(定人、定点、定时、定质、定量)。如采用代用油和新品种润滑剂时必须经设备科润滑技术员同意,油质经化验合格方准试用。

  4.维护保养不得随意拆卸部件,以免影响精度和性能,擦拭材料按说明书规定,不得随意代用。

  5.操作工人要认真操作,精心维护。发生事故,立即停车保持现场,逐级上报。

  6.关键设备实行定期精检、精调制度。

  7.具有恒温要求的`精密机床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以免影响机床的精度性能。

  8.重点及关键设备的操作人员其奖惩与一般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有区别。一般在同等情况下,奖金额可比一般设备高20%左右,而惩罚额则高40%左右。

设备管理制度6

  1目的为规范采购设备的验收活动统一验收流程,特定此规程。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采购设备的进场验收。

  3职责设备验收由工程技术部与采购部门及设备使用部门负责。

  4验收要求

  4.1进口设备必须由海关开箱,按合同、报关单、品名规格、数量进行检查,并由商检局依法检查设备质量,并出具检验报告。

  4.2具体验收操作流程

  4.2.1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在运输过程中有否损坏。

  4.2.2按装箱单清点设备的零件、部件、工具、 、备品、说明书和其它技术文件是否齐全,有无缺损。

  4.2.3不需要安装的备品、 、专用工具等应妥善保管,其中设备运行过程中需使用的专用工具由使用部门保管,其它物品由工程部保管。

  4.2.4设备说明书及其它技术资料统一交给工程技术部办公室归档保管。

  4.2.5设备开箱检查时要对检查的.情况作详细记录,对破损,严重锈蚀等情况,应拍照或图示说明,作为向有关单位交涉的依据,同时也作为该设备的原始资料予以归档。

  4.2.6验收工作结束后,验收部门应填写'设备开箱验收单'。

  5相关文件《设备验收、安装和移交规程》6

设备管理制度7

  电气实验工作是鉴定电气设备的绝缘状态,测试分析设备技术性能,正确判断设备能否投入使用,予防设备损坏,保障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为搞好我厂电气实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⒈长期(超过8个月)停止运行和移动后的高压设备在投入运行前必须按运行中设备的`实验项目和标准进行实验。

  ⒉新安装、大修理和检修后的高压设备在投入运行前,必须分别按规定项目和标准进行实验。

  ⒊本厂使用的各种保安用具必须严格按照实验周期,实验标准,定期实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⒋、地面电设备接地及防雷保护用的所有接地元件,接地电阻,于每年雷雨季节前测定一次,主要场所如土质不良,应酌情增加测量次数。

  ⒌厂各机电保护,每年要依据电网系统方案试运行和各负荷变化情况,进行依次整定实验。新安装主要设备在投入运行前,机电作整定实验。

  ⒍参加实验人员须由有实际检修经验,经考试合格并发给实验操作作证的电工或技术人员担任。

  ⒎实验人员应熟悉现场和设备的情况,严格执行电气实验规程,严格采取现场保安措施而后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仪表、仪器和设备,准确无误的进行实验。

  ⒏加强技术管理,建立和健全主要设备和历年实验资料和档案,对实验结果必须全面得、历史地科学地进行综合分析,掌握设备性能变化的规律和趋势,不断提高实验技术水平。

设备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矿井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减少设备事故的发生,加强设备现场危险作业环境及作业过程中安全防护设施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应于我矿生产矿井全过程的安全设施管理和控制。

  第三条矿井生产现场的安全设施、设备必须由矿主管领导负责统筹规划,制定响应的安全设施计划并实施,建立相应的安全设施保证体系。

  第四条矿井作为安全设施、设备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安全费用,并专款专用。

  第二章矿井设备安全设施的范围

  第五条安全设施的内容、范围:

  1.电气设备的保护和接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693条至第710条的规定进行检查和试验;

  2.矿井立井和斜井的提升装置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427条规定装设下列安全保险装置并符合要求:(1)防止过卷装置;(2)防止过速装置;(3)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装置;(4)限速装置;(5)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6)闸间隙保护装置;(7)松绳保护装置;(8)满仓保护装置;(9)减速功能保护装置。

  3.空气压缩机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37条至第739条规定,设置下列保护装置:(1)超温保护装置;(2)设置压力表和安全阀;(3)断油断水保护装置。

  4.主排水泵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设置水位报警装置,相应配电系统符合电气设备有关安全保护的规定,有条件的矿井应装设泵房无人监控集控系统。

  5.主通风机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设置超温保护装置,机房内必须安设电流表、电压表、水柱计等设施。

  6.井下运输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平巷和倾斜井巷运输”的相关规定设置安全保护装置并保证灵活可靠。

  7.矿井采掘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设置并确保灵敏可靠。

  第六条矿井设备的安全设施、设备,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肥矿集团公司机电管理规定》的标准进行定期检查试验。矿井主要提升装置的安全保护,由维修工每天试验一遍,司机每1小时巡检一次,交接班时必须对内外过卷、脚踏开关等进行试验,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存在安全隐患时可以拒绝开车。对于钢丝绳楔形连接装置,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抽检,发现断丝必须采取相应措施。每个月有矿机电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年必须组织机电、地测等部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全面检查,写出报告书,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限期进行解决。

  第七条对其余各岗点,必须根据岗点设备的性质和要求,定期对安全保护设施进行试验,并对试验结果进行记录签字。对于更换的安全设施备品备件,必须在检修履历簿中记录清楚,检修周期符合相关规定。

  第三章检查试验规定

  第八条矿井主要提升机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由维修工每天检查试验一遍并将检查试验结果认真填写清楚,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汇报,检查处理结果必须签字,实行责任负责制;每月矿井的机电负责人必须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签字,做出结论性意见。正常使用的提升绞车,提升人员的每年进行技术测定,提升物料的每三年进行一次技术测定,检查和测试结果必须写成报告书,针对发现的缺陷,必须提出改进措施,并限期解决。

  第九条空气压缩机和主通风机、主排水泵等岗点的安全保护设施必须按照设备本身的要求和电气设施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试验,检查、试验结果必须在相关记录上签字备查。

  第十条各个岗点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干部上岗查岗制度,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分工定期进行上岗、查岗以及定期组织人员全面检查。上岗的内容和发现、解决的问题必须注明,如因外出等原因不能及时上岗的,则必须在外出前指定专人代其检查,并说明原因。

  第十一条对于安全设施的检修检查,必须遵循“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建立完善的定期检修制度。检修周期严格执行《肥矿集团公司机电设备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要求。检修中的发现的问题、解决方法、更换配件、测量数据等必须在检修履历簿中填写清楚,以便为以后的检修留做参考。技术负责人必须定期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二条各单位必须制定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有专门的资料室和相关设备,设定专门的资料管理员,定员定编,所有资料必须作到清楚明了,存放科学,并有专门的借阅制度。

  第四章大型固定设备的维护保养

  第十三条大型固定设备主要包括主提升绞车(滚筒直径2米及以上绞车和所有提人绞车)、主排水泵、主扇风机、空气压缩机和钢丝绳芯胶带输送机。

  第十四条大型固定设备改变其主要技术性能、结构及其系统能力和进行技术改造项目时,必须经集团公司组织论证后方可实施。

  第十五条大型固定设备的值班司机和维修工要严格按照巡回检查周期表的内容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做好记录,发现设备在运行中有异常变化时,要及时向单位分管领导汇报,影响安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大型固定设备必须按照《检修周期表》的内容和周期,实行强制性的检修,要严格执行每天两小时检修制度,每年的停产检修日要不少于12天,月度检修计划要按照下列要求编制和申报:

  1.停产检修计划由机电科编制、上报和发至各有关单位;35kv系统检修要在上一月的20日前提出申请,批准后再实施;

  2.停产检修计划在检修前五天,由矿机电矿长带领机电科科长、分管技术人员和安监科分管人员向总部分管领导汇报,停产两天及以上的检修项目要提前15天报张能公司审查;

  3.停产检修项目和时间不准随意变动和更改,确需更改的,要经分管矿长、机电矿长审核,总部分管领导批准。检修完毕,设备必须试运转。

  4.大型固定设备的关键部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强制探伤,探伤报告存档备查,对在探伤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处理。

  第十七条合理选用润滑油脂,其型号、牌号和更换周期,要符合设备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设计文件的要求,使用之前必须经过化验,压缩机油要经过闪点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八条固定设备硐室要建立要害场所管理制(张挂)、岗位责任制和包机制(张挂)、交接班制(张挂)、操作规程(张挂)、设备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检修试验制、领导干部上岗制、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及检查标准和周期、润滑油脂和其它润滑材料的检验制度;主提升机要建立安全保护装置日检查试验制等。

  第十九条固定设备机房要建立以下记录:

  1.设备检查记录主要记录对机械和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的结果以及查出问题的整改处理情况。其中主提升系统要记录每天对提升容器、连接装置、防坠器、罐耳、罐道、阻车器、摇台、装卸载设备、天轮、提升机滚筒、制动系统、调绳装置及深度指示器传动部分等维护检查及问题处理情况,并有维修工亲笔签字;

  2.设备检修记录主要记录设备部件的.更换、修复、探伤和电气控制部分的调试、整定数据;

  3.运转日志和交接班记录主要记录司机每班在交接班时的交接情况并进行交接签字;运转日志记录中所列入的记录项目,凡是有数字显示者,均要真实记录具体数字,不得用其它符号代替。其中主提升司机在接班后要对过卷保护开关试验一次,并做好记录;

  4.干部上岗记录各分管干部上岗必须按照规定的每月上岗次数上岗(分管机电矿长至少每月上岗一次,机电科长至少每月上、下旬各上岗一次,区队干部、科室管理人员至少每五天要有人上岗一次,区队主要领导要至少每旬上岗一次),并做好记录,主要记录在上岗时对设备检查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

  5.主提升系统还要建立月检记录,由机电矿长每月组织机电科长、分管技术人员等按照集团公司制定的“主提升系统月检表”进行检查并填好月检表;

  6.要害场所入内登记记录除值班司机、维修人员以及按规定定期上岗的干部、技术人员外,其余人员进入机房均须登记记录,并有值班司机签字;

  7.事故记录主要记录设备各系统所发生的异常运行状态、各种保护装置失效所发生的事故及处理情况;

  8.安全保护装置试验记录主提升装置主要记录每天对《煤矿安全规程》第427条规定的电气保护装置等检查、试验和问题处理情况,并有维修工签字;空气压缩机主要记录安全阀、释压阀、断水、断油保护的试验情况和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主排水泵主要记录水仓高、低水位报警装置的试验和检漏继电器的试验情况;

  9.钢丝绳日检记录主要记录主提升钢丝绳的悬挂、更换、定期试验日期和维修人员在现场每天对在用钢丝绳断丝数、锈蚀、磨损情况及其位置和其它异常状态的检查情况。对使用中的钢丝绳,至少每月涂油一次。滚筒上缠绕2层或3层以上钢丝绳时,钢丝绳有下层转到上层的临界段(相当于绳圈1/4长的部分)必须经常检查,并应在每季度将钢丝绳移动1/4绳圈的位置。钢丝绳连接装置必须每半个月打开抽绳检查一次,每次检查要有检查人员签字。分管人员要定期上岗抽查签字,其中分管技术员不超过七天一次,机电科长不超过半月一次,机电矿长不超过一月一次。

  10.立井提升系统井口操车设备、安全门闭锁与提升信号要建立日检查、试验记录主要记录井上下操车设备、安全门闭锁与提升信号日检查试验情况并签字,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五章大型固定设备的技术测定

  第二十条每年年初,由机电科编制大型固定设备技术测定计划,报总部机电处,并按计划协助实施。大型固定设备的技术测定由总部负责。

  第二十一条固定设备技术测定的项目、内容和周期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技术测定报告由机电副总、机电科长审阅签字后存档备查。应测试的设备及要求如下:

  1.主提升机每年进行一次技术测试,检查验收和测试的内容,必须包括下列项目:

  (1)现场拍摄提升机运行速度图;

  (2)天轮(导向轮)的垂直和水平程度、有无轮缘变形和轮辐弯曲现象;井架的变形、损坏、锈蚀和震动情况;井筒罐道的垂直度及固定情况;

  (3)检查盘式制动器的各部间隙及连接、固定情况,并验算其制动力矩;

  (4)测试保险闸空动时间和制动减速度;副井要有防滑条件验算资料,验算在制动过程中钢丝绳是否打滑;

  (5)测试保险闸的贴闸压力;

  (6)机械、电气传动装置和控制系统的情况;各种调整和自动记录装置以及深度指示器的动作和精密程度;

  检查和测试结果必须写成报告书,针对发现的缺陷提出改进措施,限期解决。

  2.主通风机每五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试。五年内,如果改变矿井通风系统时,也要做一次性能测试。测试内容:

  (1)绘制通风机性能曲线。对通风机进行测试的工况点选择,一般不少于10个,且均匀分布。对轴流式通风机,应绘制出风机装置静压特性曲线,对离心式风机,应把全压特性曲线转化为静压特性曲线;

  (2)计算出正常运行工况时的静压效率和轴功率。

  3.主排水系统每年雨季前要进行一次性能测试,测试内容:

  (1)水泵性能曲线,应在不同流量值的情况下进行绘制,测点不少于5个;

  (2)计算出水泵运行工况下的效率、排水系统总效率和吨水百米电耗。

  4.使用中的空气压缩机应每年进行一次测试,要测试压缩机的排气量、各级排气温度、压力并计算出压缩机的比功率和排气效率。

  第六章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

  第二十二条提升装置的各部分,包括提升容器、连接装置、防坠器、罐耳、罐道、阻车器、摇台、装卸设备、天轮和钢丝绳,以及提升绞车各部分,包括滚筒、制动装置、深度指示器、防过卷装置、调绳装置、传动装置、电动机和控制设备以及各种保护和闭锁装置等,每天必须有专职维修工检查一次,每月还必须由分管矿长或机电副总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对金属井架、井筒罐道梁和其他装备的固定和锈蚀情况,由分管机电矿长或机电副总组织应每年检查一次,发现松动,应采取加固或其他措施;发现防腐层剥落,应补刷防腐剂。检查和处理结果都应留有记录。

  第二十三条冬季要天天对立井井筒进行检查,坠冰隐患不排除,严禁提升。

  第二十四条钢丝绳的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全矿使用的钢丝绳,新绳到货后,应由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验收检验,合格后供应科应妥善保管备用,防止损坏或锈蚀。提升钢丝绳必须经有资质的钢丝绳试验站试验合格后,方可悬挂使用。

  1.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六个月检验一次;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12个月时进行第一次检验,以后每隔六个月检验一次;副井摩擦轮绞车用的主钢丝绳及平?尾绳、φ18mm及其以下的专为提升物料用的钢丝绳(立井提升用绳除外),不受此限。

  2.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一次,平?钢丝绳必须至少每周由维修工检查一次。对易损坏和断丝或锈蚀较多的一段应停车详细检查。断丝的突出部分应在检查时剪下。检查磨损必须用专用量具。要将检查钢丝绳断丝、磨损、锈蚀等情况认真填入“钢丝绳检查记录簿”;

  3.连接装置处的钢丝绳必须每半个月拆卡抽绳检查一次,钢丝绳使用到后期或发现断丝较多、发展较快时,要缩短检查周期;检查结果要填入“钢丝绳检查记录簿”;

  4.在钢丝绳使用中期至少每月一次,使用后期至少每周一次,由分管技术人员负责组织对钢丝绳的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有记录,如发现异常的突然变化,必须立即更换。

  5.摩擦轮式提升钢丝绳的使用年限应不超过2年,平?尾绳的使用年限应不超过4年。如果钢丝绳的断丝、直径缩小和锈蚀程度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可继续使用,但不得超过一年。

  6.各种股捻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

  (1)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为5%;

  (2)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平衡钢丝绳为10%;

  (3)架空乘人装置的钢丝绳为25%。

  7.以钢丝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缩小量提升钢丝绳达到10%时,必须更换。

  8.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到卡罐、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全绳:

  (1)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

  (2)断丝或直径缩小量超过上述规定;

  (3)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0.5%以上。

  9.在钢丝绳使用期间,断丝数突然增加或伸长突然加快,必须立即更换。

  10.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不得用作升降人员。钢丝绳锈蚀严重,或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多少或绳径是否变化,必须立即更换。

  第二十五条立井提升容器与提升钢丝绳的楔形连接装置,每次更换钢丝绳时,都必须对连接装置的主要受力部件进行探伤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楔形连接装置的累计使用期限:单绳提升的主井不得超过10年;四绳提升的副井不得超过15年。

  第二十六条倾斜井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钢丝绳连接装置,在每次更换钢丝绳时,必须用两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

  第二十七条新安装或大修后的防坠器,必须进行脱钩试验。对副井提升罐笼的防坠器,应每六个月进行一次不脱钩试验,每年进行一次脱钩试验。防坠器的各个连接和传动部分,必须经常处于灵活状态。

  第二十八条信号、操车系统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和各种闭锁关系。

  1.副井井口、井底的安全门必须与罐位和提升信号连锁:罐笼到位并发出停车信号后安全门才能打开;安全门未关闭发不出开车信号;安全门关闭后才能发出开车信号;发出开车信号后,安全门打不开。井口、井底摇台与罐笼停止位置、阻车器和提升信号系统要连锁:罐笼未到位,放不下摇台,打不开阻车器;摇台未抬起,阻车器未关闭,发不出开车信号。

  2.主、副井从井下信号工发给井上信号工和从井上信号工发给绞车司机的信号装置以及备用信号装置要灵敏、可靠。井上信号装置必须与绞车的控制回路相闭锁,只有在井口信号工发出信号后,绞车才能启动。

  第二十九条主要通风机要达到以下要求:

  1.主要通风机必须装置两台同等能力的通风机,其中一台作备用,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10min内开动起来;必须保证主要通风机连续运转;机壳、风门不漏风,不锈蚀。叶轮安装角度要一致,应保持平衡,且无积尘,机电工区至少每年清扫、防腐一次;

  2.反风装置的每个机构必须灵活可靠,并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通风机的供风能力不得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每季度由矿总工程师组织至少检查1次反风设施,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装有防爆盖的井口要封闭严密,防爆门由机电工区负责,每六个月检查维修一次,并留有记录。

  3.主要通风机房内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必须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并由反风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4.主要通风机的运转必须有专职司机负责,司机必须每小时将通风机的运转情况记入运转记录簿内,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汇报调度室。

  第三十条压风机要达到以下要求:

  1.设备无裂纹,不漏水,不漏油,不漏风,性能要良好;

  2.电机和电控设备接地系统完善,接地电阻符合规定;

  3.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电压表、电度表和压力调节器要齐全,指示准确,动作可靠;

  4.滤风器要至少每三个月清扫一次,空气压缩机的进风管和风包至少每年清扫一次,新安装或检修后的风包,应用1.5倍压风机工作压力作水压试验。

  第三十一条主排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必须经常检查和维护,每年雨季以前,必须全面检修一次,并认真填写检修履历簿存档备查;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联合排水试验和所有水泵的技术测定工作必须在每年的6月底前完成。主排水泵要达到以下要求:

  1.泵体、电机、环形管路、闸阀等要完好、防腐良好,泵体无裂纹,各闸阀使用正常,操作灵活不漏水;

  2.压力表、真空表、电压表、电流表、电度表齐全,指示正确;

  3.有可靠的引水装置和备用引水装置,并能在5min内启动水泵;

  4.水泵吨水百米电耗不大于0.5kwh,做到经济运行。

  第七章其它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第三十二条认真执行安全设施、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单人使用的设备实行专责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主要管、线缆装置,实行区域负责制,分片包干的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施、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领到操作证,方能上岗。设备操作人员都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第三十四条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维修)制度。日常保养: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包括班前10-15分钟的巡回检查;班中责任制,注意设备运转、油标油位、各部温度、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等是否正常;交接班前进行清扫、擦洗。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发现大问题,通知维修人员处理。定期保养:设备运行一段时间后,以维修工为主,操作人员配合,进行部分解体清洗检查,调整配合间隙和紧固零件,处理日常保养无法处理的缺陷。定期保养完后,由工程技术人员与进行验收评定,填写好维修记录。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

  第八章机电设备器材的日常使用管理

  第三十五条机电科是全矿机电设备的主管部门,负责机电设备的统一管理。各单位使用设备必须到机电科设备管理组办理手续方可领取设备。做到帐、卡、物、牌板四相符。

  第三十六条承担设备器材检修的单位未经机电科同意不得发放设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设备,使用单位次日必须到设备组登记报账,补办手续。

  第三十七条机电科每月下达月度设备检修计划,承修单位要认真履行设备检修计划,入库管理规定,按时完成临时性工作。

  1.凡使用机电设备器材的单位均要将更换下来的设备及时送交机修厂及机电工区进行检修。

  2.井下、下闲置设备、附件的交回升井期限为3天,采煤及附件停用后5天内交回租赁站。机电科下达闲置设备通知单之日即为有效。

  3.凡申请继续留用的设备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交机电科备案。

  4.设备配件升井后,升井单位要清理好设备配件的表面卫生,按机修厂指定地点分类存放,机修厂不得经任何理由拒绝接受。

  5.机电设备升井后,由机电科质量验收组人员与送交单位机修厂有关人员共同验收并签字,对设备零配件的损坏、丢失情况进行登记考核。同时送交单位到机电科设备组办理移交手续。

  第三十八条工作面在机电设备安装完毕后,移交生产之前,矿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机电设备必须达到台台完好,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方可同时到设备组办理移交手续。特殊条件下,生产单位直接进入工作地点,即具备设备移交手续的条件,不得拒绝拖延签字时间。

  第三十九条各生产单位由于工作地点变化,需要交接设备,矿组织机电科会同移交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在现场检查验收清点无问题后,方或到设备组办理移交手续。交出单位设备存在的质量问题,按照机电设备质量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设备的移交手续必须在当天完成。对拖延未移交的加倍考核。

  第四十条采掘工作面需移交撤出升井检修的设备,在矿牵头下由机电科各专业组参加会同交接双方清点数量,确认损坏程度办理移交手续。机修厂对损坏设备的考核以机电科出据的设备交接情况为准。

  第四十一条现场使用设备的单位,负责把更换或撤下来的设备在三天内并到机修厂并按指定地点存放,由质量验收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设备管理制度9

  本实验中心的设备、仪表,是教学、科研的常用设备,是学校固定资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科研必要的物资条件。为加强管理,严格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为实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目标特制定对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帐、卡、物。管理人员的职责如下:

  1、新购入的.设备及仪表,在学校实践教学科办理帐卡手续,分管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实验中心主任在帐与卡的设备、仪表清单上,检查验收物与帐卡相符时,方可签字。

  2、物与帐、卡、设备说明书相符时应妥善保存,不得损坏遗失,存放地点保持清洁、干燥,由实验室主任指派专人管理,监督检查。保证固定资产帐、卡完好。

  3、根据国家有关固定资产使用期限的规定,调出或报废设备及仪表应按有关手续办理报废、报损,应办理销帐卡手续,务必使帐卡物相符,如有问题由实验中心主任负责。

  4、学年末实验室设备仪表进行一次全面对帐、卡、物清理。如发现问题写出书面报告说明情况。

  5、实验设备、仪表、物、帐、卡要和校、院实验室帐目相符。

  6、坚持实验室设备、仪表借用登记制度,借用人必须签字,归还时,必须严格验收,以便分清责任。

  7、实验室的设备、仪表本实验中心内部借用,必须登记,用完后及时归还。外单位来实验室借用,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实验室人员无权借出。

设备管理制度10

  1.0目的

  确保物业公共设备管理设施处于正常状态以满足服务的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物业管理权限内的设施设备。

  3.0职责

  3.1建筑物配套主要设备由开发商负责订货安装,物业管理公司行政部、管理处客户中心、工程部有关人员负责移交使用时的验收。

  3.2工程助理、负责设备运行维修管理和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保管,负责零星设备、配件、材料的采购计划的编制。

  3.3工程维修人员对各自责任区内的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及运行操作,并做好标识及记录。

  4.0程序

  4.1接管设备的验收

  4.1.1设备的接管与验证(收),由公司行政部工程主管和管理处主任组织有关人员与开发商办理设备交接验收及资料移交手续,见《验收移交书》。

  4.1.2设备接管时按照设备出厂说明书及有关国家规范、标准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则应在验收单中说明实际情况及原因,并提出整改建议,限期由承建商负责整改。

  4.1.3对主要的接管设备要建其档案,设备档案包括:《设备的基本情况》、《主要配件目录》、《设备维修记录表》、《大修记录表》、《设备保养记录表》将相关的内容填写在设备档案表格上。

  4.1.4设备的原版文件应由公司存档,工程部使用副本。

  4.1设备的标识、建账和资料管理

  4.2.1设备的标识

  工程部助理负责保证所有设备单机悬挂《设备卡》,标识该机的编号、技术资料、责任人、运行状况等。

  4.2.2设备的建账

  4.2.2.1工程部助理负责建立《--设备台帐》,台帐内容至少包括:设备名称、设备编号、型号、生产厂家、所在位置。

  4.2.2.2设备新增、报废时应及时更新《--设备台账》。

  《设备台账》要上交一份给财务部表明配备的资源。

  4.2.3设备的保养计划及实施

  4.2.3.1工程助理根据《--设备台帐》制定《设备检查保养计划表》。为此要确定各种设备的保养周期。

  4.2.3.2工程维修人员依照计划对设备进行定期的保养并在《设备保养记录表》上作出记录。

  4.2.4设备资料的管理

  4.2.4.1所有的资料案卷,集中存放于管理处工程部并标识清楚。

  4.2.4.2工程助理对所有资料的记录、立卷进行指导检查,保证资料记录和使用的有效性。

  4.2.5设备的编号

  该设备的序号(0×……×为自然序号)

  代码设备名称缩写(取汉语拼音字头) 例:厦有电梯台,1#电梯编号为:/dt-01。

  注:公共设施不一定需要编号,当其特征显示出标识时就无需编号。

  4.2设备的运行

  工程助理负责对设备按不同的系统划分责任区域,确定责任区内责任人。对应不同的设备制定"运行管理规程",由工程维修人员遵照执行,并做好相应的`运行记录。

  4.3设备的维修

  4.3.1发现设备损坏,工程助理要组织人员进行维修,对于重大维修,公司形状部工程主管应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并填写《大修记录表》。

  4.3.2解决不了的故障需要委外维修的,工程助理应填写《设备对外委托维修申请单》,经管理处主任和工程主管审核,报请公司批准后执行,维修结束,工程人员需对设备进行检测,检测合格方予以验收。并保留维修代理商的维修记录。

  所有设备的维修按单机记录在《设备维修记录表》内。

  4.4设备的保养维修备件

  4.4.1根据以往的保养、维修记录分析常用的备件,确保其最低存量。

  4.5设备事故

  4.5.1当设备发生重大事故时,工程助理要对事故作出分析,并在36小时内并写出事故分析报告呈交管理处主任和工程主管,然后由管理处主任和工程主管报公司研究处理。

  4.5.2设备档案中应对每次设备重大事件都有记载。

  4.5.3避免事故再次发生要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参照《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4.6设备库存的管理

  闲置设备和暂停使用的设备,由有关部门进行库存管理,并做好记录,存放地点必须相对集中,保持干燥、通风,并加盖防尘罩,贴上标签。库存设备重新启用前需由工程人员或相关人员进行保养后,方可投入使用。

  4.2设备的报废

  因损耗或损坏无法修复,致使设备无法继续使用时,由工程助理组织相关人员确认,征得管理处主任和工程主管意见,提交物业管理公司经理批准后,始得报废并会同财务部除账。

  1.0 相关文件

  1.1各类设备运行管理规程

  1.2各类设备维修保养规程

  1.3各类设备操作规程

  1.4《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2.0 相关记录

  2.1设备档案包括:

  2.1.1《设备的基本情况》

  2.1.2《主要配件目录》

  2.1.3《设备维修记录表》)

  2.1.4《大修记录表》

  2.1.5《设备保养记录表》

  2.2 《设备卡》

  2.3 《设备检查保养计划表》)

  2.4 《--设备台帐》

  2.5 《设备对外委托维修申请单》

  2.6《验收移交书》

设备管理制度11

  物业区域消防设备器材的管理一灭火器的管理与维护

  1、灭火器放置地点要求

  (1)灭火器应设置在通风,干燥,清洁的地面,不得受剧烈的爆晒,不得接近热源或剧烈震动、

  (2)灭火器悬挂在相宜的温度条件下、

  (3)灭火器放置地点应位置明确,便于使用,并且不影响安全疏散,推车式灭火器与其保护对象之间的通道应畅通无阻、

  2、灭火器检查及处置

  (1)灭火器喷筒是否畅通,如果堵塞要及时更换、

  (2)灭火器压力表指针是否在绿域,如在红域要检查原因,检查后要送到专业公司重新灌装、

  (3)灭火器零部件是否完整,有无变形,机动,锈蚀,损坏、

  (4)灭火器可见部位反腐层是否完好,轻度脱落要及时补好,明显腐蚀听送到专业公司维修及进行耐压试验、

  (5)灭火器铅封是否完好,如果开封,必须选好专业公司再行安装,并作密封试验,重新铅封、

  3、灭火器定期检查及保养每半年检查一次喷嘴和喷射管有无堵塞,腐蚀损坏,钢性连接式喷筒是否能饶其轴线回转,并可在任意位置停留,推车式灭火器的.停车是否灵活,有无检验标识、二消火栓的管理与养护

  1、每月逐个检查消火栓一次

  (1)消火栓箱外观检查:消火栓门是否正常,锁,玻璃有无损坏,封条是否完好,如有脱落破坏应补贴封条、

  (2)消火栓箱内检查:消火栓内元件是否完好,有无脱落,丢失,水龙头有无渗漏、

  (3)随机抽取消火栓总数的10%测试,按消火栓报警按钮,消防监控室有无报警显示。

  2、每年逐个打开消火栓检查一次

  (1)完成月消火栓箱外观检查内容、

  (2)检查水龙带有无破损,发霉,如有应立即修补,替换,刷净晒干、

  (3)将水龙带交换拆边或翻动一次、

  (4)检查水枪与水龙带接头联接是否方便牢固,如有缺损立即修复、接口垫圈是否完好,如有缺损,老化立即更换,将阀杆上油、

  (5)检查修整全部支架,擦漆部位应重新补刷、

  (6)将消火栓箱内清扫干净,部件存放整齐后锁上栓门,

设备管理制度12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的规定,对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实施更为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避免易发区域的事故发生。结合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制定公司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对

  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的设置、租赁、安装和使用进行重点监控。

  二、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设置、租赁、安装和使用安全管理方案和预案,按照公司相关要求按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三、要求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的设置、租赁、安装和使用有验收、有专人负责,并签订责任书或安全协议书。

  四、加强对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的`设置、租赁、安装和使用的用火用电管理,严格执行集团和公司的各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五、如有特殊需要应按照集团公司《安全旁站监督管理规定》建安(20xx)174号的要求,实行旁站制。

  六、加大对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的设置、租赁、安装和使用监督检查力度,项目部主管人员、安全、消防管理人员及电工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巡检、日检、联检,并做好记录。

  七、对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的设置、租赁、安装和使用中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应按照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整改。同时,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汇报。

设备管理制度13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管理规程

  1.编制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建筑设备安装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确保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过程各阶段的质量控制。

  3.职责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项目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管理流程

  5.管理过程

  5.1事前控制

  5.1.1图纸及图纸会审

  5.1.1.1熟悉施工图纸、相关技术资料,理解设计意图。

  5.1.1.2组织施工、监理和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并形成会议纪要。

  5.1.2协调安装单位与土建总包单位之间的配合工作,在安装工作开工前明确配合工作和费用,并签定书面协议。

  5.1.3提供设备部件安放场地,临时工具房,临时施工用电、施工用水等配套工作,并要求安装单位对准备工作进行验收确认。

  5.1.4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将审查意见填写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上,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安装单位,对组织设计中不合理及错误之处,必须要求安装单位及时组织修改,并重新报审。

  5.1.5确定大型设备吊装就位移动路线。

  5.1.6审查监理人员上岗资质,检查监理人员到岗情况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不符合要求时通知监理单位进行整改。

  5.1.7了解施工单位人员的素质和施工经验,审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工程

  中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时,施工人员须进行必要的培训后才能上岗操作。不能满足要求时,立即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5.1.8会同监理人员核查进场材料是否符合设计、合同要求及相关技术标准,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退场。

  5.1.9要求安装单位上报所用规范清单,审查其有效性,并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上注明审查结果。

  5.2事中控制

  5.2.1主体施工阶段混凝土浇注前检查预埋件位置、数量、规格是否正确,预埋件固定是否牢固牢靠;预留孔洞位置、尺寸是否正确。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监督施工单位安排人员随时检查预埋件、预留孔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必要时组织监理、设计、施工单位进行会检。

  5.2.2检查预埋管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位置是否合理准确。

  5.2.3设备到场后,检查设备合格证和随机文件是否齐全;核对设备型号、规格、数量是否正确,随机配件、工具是否齐全。检查设备外观和包装是否完好,确认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是否损坏。

  5.2.4设备安装前,组织安装单位、监理对土建条件进行验收。检查是否已具备设备安装条件,并书面确认。

  5.2.5检查设备安装的位置、方向是否正确,设备水平度是否符合要求。

  5.2.6检查管道连接是否正确,是否符合管道安装规范要求。

  5.2.7检查控制线路及控制设备安装是否正确。

  5.2.8检查设备与基础连接是否可靠,设备紧固件是否可靠紧固。检查设备转动部分是否盘动灵活。

  5.2.9按相关技术要求进行试车运转和调试,测定设备运行各项数据是否符合设计和相关技术文件要求。做好资料记录。

  5.3事后控制

  5.3.1设备安装完工后,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5.3.2及时做好验收交付工作。

  6.编制依据

  6.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xx42-20xx)

  6.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xx)

  6.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xx43-20xx)

  7.相关/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过程控制程序

  7.2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7.3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规程

  7.4工程材料管理工作规程

  8.质量记录

  8.1工程管理日记(gt/qr15-10)

  8.2检验、试验报告登记表(gt/qr23-01)

  8.3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gt/qr23-xx)

  8.4分部工程现场检查记录表(gt/qr23-03)

设备管理制度14

  一、备品备件的计划管理

  1、备件需用计划应分类编制一般分为:

  ⑴、维护需要的备件,即易耗、常换件。

  ⑵、大、中修需用的备件,即非常换件。

  ⑶、事故性需用的备件,即主要结构件。

  ⑷、进口备件,即引进设备专用备件。

  2、全年备品备件需用量,应根据生产计划和定额计算结果,经四查(查厂库存、车间库存、厂外订货、机修加工计划)以后确定的实际需用量进行编制,四查由设备管理员负责。

  3、每年备品备件需用计划编制时间应由设备管理部门在11月底布置下达,各生产工段部门应在12月10日前上报设备管理部门,在12月20日汇总审核上报主管生产领导审批。

  4、属大、中修、事故性备件,必须分别单独编制计划,不能混淆。

  5、月度只安排补充急需的关键备件,定项、定量、定时供应。

  6、备品备件计划,应将名称、规格、型号、材质、数量、厂家名称、设备名称等填写齐全,准确无误,满足订货要求。

  二、事故备件的处理

  设备发生事故所需的备件,必须按特殊情况处理,要千方百计迅速解决,尽快恢复生产。

  三、对外订货管理

  1、严格按年度需用和临时急需的月计划开展订货工作,不重订、不漏订、不错订。

  2、严格按照备品备件规格及性能要求,择优选厂,比价比质比服务订货。

  3、订货合同规定的备品备件名称、型号规格、材质、数量、单价、交货期、质量标准、到站、结算方式等栏目必须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4、非标准件的加工由维修单位委托加工。

  5、备件到厂后经检验发现质量问题,订货员必须负责及时联系处理,不得影响生产需要和造成经济损失。

  四、备件、部件的.修复再生

  设备检修更换下来的备件,尺寸不符合要求、机械性能并没有变化的备件,应采取堆焊、喷镀等修复方法,使其再生,这是节约备件、降低费用的有效途径。对于修复利用有贡献维修人员应按照“奖励条例”执行。

  五、备件的报废

  1、腐蚀严重或超限使用,又不能修复的备件。

  2、技术落后的备件。

  六、本制度由生产厂检查,企业管理规划与基建部监督执行。

设备管理制度15

  普通教室电教设备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常用设备,它的完好程度决定了课堂电化教学能否正常进行。为了保证全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电教设备的利用率,特制订普通教室电教设备的管理制度如下:

  1.普通教室电教设备是学校开展电化教学的主要工具,不得用于其它活动。

  2.电教设备使用者应掌握各仪器设备使用方法,使用前应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信息中心处理。

  3.使用时,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一旦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查找出现故障的原因,及时处理后再使用。

  4.使用结束,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整理好仪器设备,并把仪器设备放回原处。

  5.未经教科室同意,不准擅自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教室外使用。

  6、各班的学习委员为班级电教设备管理员,负责各班电教设备的管理、使用登记等工作。

  7.违反以上规定者,按学校管理条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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