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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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

  安全及文明标化施工目标

  配合土建单位创建省级'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双标化工地,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1‰以内。

  安全及文明标化管理体系

  作为机电承包商在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包括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和骨干力量,坚决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标化的要求进行管理,建立各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管理体系。

  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1)三级教育制

  对新进场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教育、工程项目教育、岗位(班组)教育,同时将教育内容和现场工作时间等登记入卡。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经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人应掌握本工种的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合格。特殊工种如电工、电焊工及起重工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方能持证上岗。

  3)安全技术交底制

  工程开前,应编制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对安全隐蔽较大的施工如:垂直运输、管井施工、设备吊装、电气调试,洞口临边、临时用电、施工防火,安全防护等进行重点交底。每道工序施工前也应编制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受交底者履行签字手续,并组织认识学习,生产中要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执行。

  4)专题方案制

  大型设备运输、安装编制专题方案,施工班组每天上班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说明班组的施工任务、施工部位、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定期不定期抽查,并制订奖罚制度报业主、监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5)安全例会巡查制

  项目经理每周六(或在业主、监理例会同一天)主持工地安全例会,对整个施工现场及职工生活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并对例会和巡查均写出书面会议纪要和巡查报告和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安全负责人按时参加业主组织的安全例会,

  6)完善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

  建立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组,负责日常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安全监督检查组坚持每天一次的安全巡视及一般障碍物的排除。督促施工人员使用好'三宝'和纠正违章操作,夜间施工的路灯照明管理,'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检查,检查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设置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告示文,安全操作牌。高空作业人员应作定期检查,随时系好安全带。检查使用土建脚手架柱情况并及时与业主联系。

  7)现场安全用电制

  现场照明一般场所采用220v 电压。危险、潮湿场所以及手持照明灯具,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照明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胶质线。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上,严禁架设在脚手架上;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子,一般应离地4m 以上,机动车道为6m 以上。配电箱应有门、锁、色标和统一编号,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各类接触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电箱内应设置合适的漏电保护器及合适的总熔线、分熔丝、分开关。金属壳电箱应作接地或接零保护,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大容量电箱上进线加滴水弯。支线绝缘良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接地体可用角钢、圆钢或钢管,其截面积大于48m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2

  1、项目部的各种责任制、管理制度上墙,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如出现失误或造成损失的,按情节轻重处罚当事人。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合同,充分利用好工地的安全保护用品,严禁违章作业,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保证工地安全生产无事故。

  3、临时防护设施的搭设设备必须按程序、按规范进行操作,否则按照公司的处罚条例进行双倍处罚当事人或当事班组。

  4、施工现场物件堆放应整齐有序,严禁乱堆乱放,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文明卫生责任到人。各班组的物料在制作现场要按规格分类堆放,严禁无随地无序堆放。

  现场具体规定如下:

  A、工地规章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与不规范的50元

  (2)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或易滑鞋50元

  (3)违章操作的造成后果的承担直接损失,外罚款100元。

  (4)机械防护不当的50元

  (5)打架斗殴、酒后操作与偷盗现象的上不封顶1000元。

  (6)不按规定及时报验的.50元

  (7)不经批准随便进行下道工序的200元

  (8)正常情况不按时完成工地形象进度的每延误一天500元,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9)不服从门卫人员检查的200元

  (10)班组点名迟到一次50元

  B、工地现场文明制度(不按规定地点堆放物料和现场混乱的)

  (1)班组分管卫生检查不合格的100元

  (2)宿舍内被子叠放不整齐或卫生不合格的100元

  (3)床铺等用具严禁用工地材料制作台凳,在宿舍区检查发现有施工材料罚款500元

  (4)搅拌机及现场没及时清理100元

  C、工地材料管理与机械防护修理制度

  (1)不按规定下料造成浪费的,处以原材料单价的两倍罚款100元起

  (2)按定额核算每个单项工程材料节约奖,节约材料奖材料价20%,浪费罚材料价20%

  D、工地质量罚款与返工制度

  在上级主管部门监理的安全检查中发现

  (1)架子一处搭设不规范50元

  (2)对连续三次完成工地办公室的施工进度计划且一次性验收合格的班组,奖励现金500-1500元。

  (3)班组自检后报告工地验收一次性不过、须进行整改的罚款200元,二次报验依旧不合格的加倍处罚你以此类推。

  5、本工地按重奖轻罚的原则执行制度,以利于搞好项目部的各项工作。

  6、充分地利用好班前会,天天学安全、天天讲安全,做到每一项工作都应有安全技术交底,把安全身产落到实处,各种手续要齐全,严禁待签字,代签字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7、项目部安全员在巡检,月检安全检查中被公司奖罚的,项目部将按公司奖罚金额的30%分管安全员和施工队长,以确保工地安全生产无事故。

  8、以上各项如连续出现二次的,依次处罚标准加倍,以后每出现一次处罚一番。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3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是项目成本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施工企业一项重要管理工作。然而按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存在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与实际支出不平衡的现象。

  下面分别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收入和支出两个方面进行分析,总结收入和支出的管理方法,实现费用支出小于或等于收入的目标。

  一、加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收入的管理。

  合同价确定阶段。

  合同价确定阶段是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收入的关键阶段,此阶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收入多了,会增加投标报价,降低施工企业的投标竞争力。反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收入少了,会影响施工阶段此项费用的实际支出,进而导致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为了保障施工安全,支出可能会超出收入,施工企业可能会亏损。

  以某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算办法为例,安全文明施工费=(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相应费率

  ①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算少了,工程设备费算多了,安全文明施工费收入就少;反之,收入就多。

  ②相应费率取高了,安全文明施工费收入就多;反之,收入就少。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算的过高过低都不好,对施工企业都有负面影响,因此,正确、合理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该阶段的管理重点。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通过计算得出的,为此,要加强对计算人员和工作程序的管理: ①人员管理上选派具有工程造价专业资格证书且专业技术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及工作作风细致严谨的人员从事该项费用的计算工作;

  ②在程序管理上加强计算结果的'审核及复查;

  ③安排专业技术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及工作细致严谨的专业人员,保证费率取值的合理性和准确性。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算的准确,防止漏算、少算、错算和多算。

  施工阶段

  该阶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收入的管理重点应放在分析合同价调整事项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影响以及费用的调整上。

  施工企业应做到以下几点:

  ①分析事项的发生是否影响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的变化,如果有影响,进一步计算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变化值。 ②分析事项的发生是否影响到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及工程设备费的改变,如果有影响,需要及时计算出各项调整值,并据此进一步计算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调整值。

  ③分析比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变化值和调整值,计算其差值。

  ④若变化值>调整值,将其差值并入合同价调整值中。现实工作中,施工企业很少考虑到这一点,造成安全文明施工费收入的减少,使施工企业遭受一定的经济损失。造成这种损失的原因是人为因素,是从事该项管理工作的人员专业水平和工作经验不足导致的。

  二、加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出的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制定阶段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对支出起着决定性作用。

  该阶段的管理目的就是要找出既满足安全施工技术要求又要保证施工成本最低的方案。

  施工单位需要做好以下管理工作:

  ①安排专职人员长期、固定从事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管理工作。

  ②及时收集、整理和更新所有技术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③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成本核算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选出技术上满足安全施工生产要求,成本支出最少的方案。

  ④对选出的初始方案进行优化,确定最优方案。

  ⑤对选定的最优方案,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的测算,为后续投标工程报价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算,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

  为了方便各项管理工作的开展,提高管理工作效率,施工企业应建立相应的数据库,从硬件上保证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及时性、方便性及高效性。

  三、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执行过程

  在施工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将逐一得到落实。在此期间,会发生合同价调整事项,这些事项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可能产生影响。对有影响的,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要认真对待,仔细分析影响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调整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确需调整方案的,一定要通过技术经济分析,加以处理解决。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4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电力建设安全文

  明施工管理规定,利用经济杠杆,激励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xxxxxxx集团有限公司各项目部及各施工分包商。

  3引用文件

  3.1原电力工业部 1995年《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

  3.2国家电网公司 20xx年《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3.3 DL5009.1—20xx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火力发电厂)

  4工作程序

  4.1总则

  4.1.1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实行重奖重罚原则。对于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的施工人员给予重奖;对于工作失职、“三违”造成事故的人员给予重罚。奖惩拉开档距,严禁平均分配。

  4.1.2施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除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外,还要给予罚款处理。对发生事故单位,除罚款外,施工单位根据事故的大小,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主要责任者,次要责任者给予处罚,以便教育其本人及广大职工。 4.2奖励

  4.2.1奖励分单位奖励和个人奖励。

  4.2.1.1单位奖励分为:通报表扬; 发放一次性奖金。

  4.2.1.2个人奖励分为:通报表扬; 发放一次性奖金。

  4.2.2奖励实施

  4.2.2.1对单位的奖励由施工单位提出意见,经现场经理审核和总包工程部复核,报项目经理批准。

  4.2.2.2对个人的奖励由施工单位推荐。经现场经理审核和总包工程部复核,报项目经理批准。

  4.2.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4.2.3.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在认真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宣传安全文明施工常识,杜绝“三违”、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止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者,一次性奖励500元。 4.2.3.2长期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关心安全生产、经常指出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及提出切实可行整改意见者,一次性奖励500元。

  4.2.3.3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成绩显著者,一次性奖励500元。

  4.2.3.4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事故者,一次性奖励1000元。

  4.2.3.5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者(事故责任者不在此例),一次性奖励1000元。 4.2.3.6安全文明施工活动中成绩突出者给予一定奖励。

  4.3惩罚

  4.3.1安全、健康、环保规章制度不健全,给予该单位处罚20xx元。

  4.3.2违反《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管理规程》中有关条款及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每次处罚1000元—5000元(视违章情节而定)。

  4.3.3施工单位未履行总包单位工程安全协议中有关条款的,处罚20xx元。

  4.3.4发现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不落实者,处罚20xx元。

  4.3.5重大施工项目、危险作业和特殊作业,检查无安全技术措施和无安全技术施工交底的或虽有安全技术措施,但未完全落实就强行进行施工者,处罚20xx元。 4.3.6施工单位未按安全协议规定配置专职安全员,处罚20xx元。

  4.3.7同一施工区域发现三人及以上群体违章的,对该责任单位按罚金总和加倍处罚。

  4.3.8对违章罚款说情者给予同额罚款。

  4.3.9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必须按总包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并报验合格,不按时整改,每延迟一天处1000元罚款。

  4.3.10罚款由安全监察人员开具违章违纪处罚单,以上处罚只对单位(条款已明确的除外),不对个人。

  4.3.11责任单位收到处罚通知单三日内到总包财务交罚款,若逾期不交,总包单位将从本月进度款中双倍扣除。

  5.违章处罚标准

  5.1凡有下列行为之一(作业性违章)者,每人次罚款100--200元: 5.1.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帽带,坐、踢安全帽;

  5.1.2进入施工现场穿高跟鞋、露脚趾的凉鞋、拖鞋及裙子、短裤、背心或裸背、长发披肩进入施工现场;

  5.1.3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5.1.4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移作他用; 5.1.5非电工私拉乱接电源;

  5.1.6将电源线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或一闸多用;

  5.1.7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或建筑电动机械(潜水泵、打夯机、磨石机、无齿锯、木工机械等)配电盘未装漏电保安器;

  5.1.8将卸下的焊、割炬或从供气阀上卸下的皮管放入管道、容器、箱罐、坑井沟道、工具箱内;

  5.1.9用氧气作为通风的'风源或吹扫衣着;

  5.1.10将点燃的焊、割炬挂在工件上或地面上,或作照明用;

  5.1.11高处作业未按规定要求系挂安全带,或使用破损不符合要求的安全带; 5.1.12高处作业随手抛掷工器具、消耗性材料等物件; 5.1.13高处作业的工器具不系保险绳、无防坠落措施;

  5.1.14高处作业时,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临空面或孔洞附近; 5.1.15在高处进行追跑、打闹、打架等; 5.1.16高处作业使用撬棒时双手施压;

  5.1.17沿绳梯、钢爬梯、脚手架立杆等攀爬或任意攀登高层构筑物、攀爬钢结构立柱、斜撑或在横梁上行走,无可靠的防坠落措施; 5.1.18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安全网内休息或倚坐栏杆; 5.1.19擅自穿越安全警戒线;

  5.1.20在不合格的脚手架或不牢固的构件上工作;

  5.1.21不按规程、规定拆除脚手架,拆除时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

  5.1.22擅自拆除上下爬梯、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经批准拆除上述设施但未设明显警告标志以及未及时恢复; 5.1.23非专业架子工搭、拆脚手架;

  5.1.24使用不规范的梯子或损坏严重的梯子,或梯脚无防滑措施; 5.1.25两人站在同一梯子上工作,或站在最高两档上; 5.1.26上下梯子时面部朝外或手拿工具、器材等;

  5.1.27站在石棉瓦、油毡、苇席等轻型简易结构的屋面上施工,无可靠措施; 5.1.28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起吊物件; 5.1.29搭乘载货吊笼; 5.1.30非操作工操作起重机;

  5.1.31起重工作无统一明确的指挥信号,盲目指挥;

  5.1.32操作大型机械人员在驾驶室内打毛衣,看报纸杂志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或擅自脱岗;

  5.1.33非起重人员指挥起吊及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 5.1.34吊物捆扎、吊装方法不当;在吊物上堆放,悬挂零星物件; 5.1.35起吊超过额定负荷的吊物且无措施; 5.1.36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起吊; 5.1.37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作业;

  5.1.38歪拉、斜吊,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附有浮游物时起吊; 5.1.39施工用钢丝绳未及时回收;

  5.1.40钢线绳在已安装好的设备、构件上抛锚;

  5.1.41氧、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危险品无安全施工作业票起吊;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5

  1把创建北京市绿色施工文明安全标化工地列为本项目的重点工作,由单位安全环境部门负责申报及对现场进行指导和控制。

  2成立创建北京市绿色施工文明安全标化工地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负责安全文明工地创建的现场策划和实施。

  3高起点,严要求。工程从开工准备开始,将创建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作为重点工作,各项文明安全工作均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进行规划和设置,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检查制度。

  4不定期的请北京市有关专家到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将各种不符合项消除。

  5严格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并与责任人签订协议书,明确各自的责任。

  6严格对分包商的管理。将创建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的相关要求写入分包合同,同时定期对分包商进行考核,将创建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措施的落实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如两次考核不合格,坚决将其清退。

  7做好入场工人教育工作。所有工人入场前均要对其进行入场教育,将创建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的目标及实施方案和对工人的要求向工人讲解清楚。同时坚持对工人的日常教育工作,使创建工作深入人心,达到“操作按规程”的目的`。

  8对现场文明施工进行动态管理,现场除悬挂安全条幅、标志牌以外,另设安全文明施工宣传专栏,并设立专人负责,拍摄现场施工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行为和不安全文明的施工行为照片,进行张贴宣传,现场文明安全领导小组每周组织相关人员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文明检查评比,并对评比结果进行公布,奖优罚劣,查出的不符合项按“三定”原则落实整改。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在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应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促进公司发展。

  第三条 各工程处、项目部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建设工程项目。

  第二章 责任分解

  第五条 项目部是项目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项目经理(项目内部承包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由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并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责,项目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各项目部承担直接责任。

  第六条 项目负责人应做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准确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七条 项目部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立即制止。

  第八条 各工程处、项目部应制定《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和安全性事件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第三章 施工现场安全要求

  第九条 项目部须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检查标准》(jgj59-99)和《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安徽分公司安全生产评估实施办法》等要求,开展安全达标活动,争创“示范”工地。非建筑工程类项目参照执行。

  第十条 大型工程机械操作人员、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工、电焊、起重及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上岗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以及有害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施工现场由于其他原因暂时停止施工的,应做好现场防护工作。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规定要求。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装配式活动房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三条 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第十四条 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极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建立档案台帐,对过期的设备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第十六条 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七条 积极采用安全安全性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重视、尊重和保障每个项目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利益,充分调动员工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第十八条 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建筑领域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质量工作标准,积极开展安全指令标准化活动,建立各岗位、各道工序的安全质量责任制和完整的安全生产台帐。

  第十九条 项目部全面实施工伤保险制度,为本项目施工人员交纳保险费。保险单交公司安全部门存档。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系统,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漏电保护系统要灵敏可靠,施工临时用电应有持证的专业电工管理。严禁班组和个人私拉乱接;施工机械用电应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保”制度。

  第二十一条 脚手架搭设必须由具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搭设,根据各类工程的特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有关部门进行审批。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二十二条 模板安装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模板的支撑系统应经设计计算,并经有关部门进行审批。

  第二十三条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应按规定使用好“三宝”。做好楼层临边、通道口、楼梯口、坑道口及道路管网坑边和施工临时道路临边的防护,重要部位夜间设红灯示警。

  第二十四条 龙门架应使用有资质的厂家生产的产品,架体安装拆除应有专项方案,并报有关部门进行审批。

  第二十五条 基础的地下施工应有支护方案,针对性要强,超过5米的要有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专家论证及上级审批;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施工现场临边应有防护。基槽开挖安全边坡设置应符合安全要求。

  第二十六条 塔吊安装和拆除应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公司安装,并应向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安装完毕后应经过专业部门的检测,合格后方准使用,塔吊司机和信号指挥人员必须经过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上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7

  一、施工现场“十不准”

  1、 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 不系安全带不得登高作业;

  3、 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4、 施工过程中不准嬉笑打闹;

  5、 吊篮下不准站人;

  6、 高层平台接料口无安全措施不准接料;

  7、 酒后不准上班操作;

  8、 机械设备不经过检查不准开启;

  9、 不准无证上岗;

  10、 不准私自接拉电线

  二、施工现场“六大纪律”

  1、进入现场要穿戴整齐,带好防护用品、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2、高空作业不准往下乱抛工具物件;

  3、非机操工、电工不准随便动用机械、电器;

  4、吊篮下面不准有人工作或行走;

  5、各种机械设备必须有防护罩及接地或接零装备;

  6、在现场工作不准嬉戏打闹;

  三、安全处罚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50元,不系帽带罚30元。

  2、工作时严禁穿高跟鞋、硬底鞋、裤头背心、赤膊赤脚,发现一次罚100元。

  3、脚手架未按设计规范要求施工搭设一次处罚300元。

  4、高空作业和规定工种作业,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安全带罚200元。系安全带必须扣在牢固稳定的位置,否则罚100元。

  5、严禁酒后上班,如发现后立即责令停工,并处罚500元。

  6、机械设备停滞或进行清理、保养时,操作人员必须将电源切断并锁好电箱,如果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每次罚款200元,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操作人员负全部责任。

  7、宿舍内乱接电器的,给予私接电器者罚款100元,由此造成事故均由其个人负责。

  8、电工在施工中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给予罚款100元,所拉电线发现裸露线的,罚款200元,由此引起事故的,拉线电工负主要责任,罚款1000元以上。发现对切割物不随时清除的,每次罚款作业人员200元,若引发火灾事故的,由作业人员赔偿事故的全部损失。

  9、临时用电乱拉乱接现象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10、高空作业时,严禁开玩笑吵架,发现在高空作业中开玩笑的罚200元,打架的罚500元以上,严重者开除,造成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并赔偿事故的全部损失。

  11、楼上向下乱抛杂物者,给予责任人罚款200元,如果由此引起安全事故的,则要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12、如有人乘吊篮上下,给予罚款100元,吊篮操作人员罚200元。

  13、工地仓库不准抽烟,发现抽烟罚100元。

  14、不按操作规程、不听领导指挥者、严重违章引发安全事故的,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以上,责任人自身受伤害的,按规定不视为工伤,不享受任何工伤待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每次罚责任人100元。

  15. 被甲方、监理提出批评需立即整改,如造成恶劣影响考虑加以经济处罚。

  16. 因自身施工原因返工,造成材料浪费,延误工期的需承担经济损失。

  17. 在施工当中注意保护他方成品、半成品,如造成损坏,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18、施工现场材料乱堆乱放现象发现一次处罚100元。

  四、建筑工地安全管理规定

  1.建筑工地栋号长必须全面承担施工现场的治安、安全责任,并与项目部签定《治安、安全责任书》;

  2.现场工人必须定期第月接受一次治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3.施工班组工人有义务积极参加施工现场义务消防队伍,提高施工现场消防自救能力;

  4.施工班组必须坚持防火安全班前活动天天进行,坚持焊接、油漆、防水等危险作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审批证,氧气瓶、乙炔瓶、和施焊三者之间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

  6.氧气瓶要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7.焊接作业等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电焊机外壳、焊钳与把线必须接零接地绝缘良好;

  8.严格遵守施工用火审批制度,审批证仅当天有效,若变换动火地点,必须重新办理用火审批手续;

  9.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使用必须符合防盗、防火要求;

  10.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要符合防火规定;

  11.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并应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

  12.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易燃可燃材料,除要按计划限量进入外,还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3.施工现场、宿舍等禁止吸烟,需要吸烟者应在指定专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14.施工现场和宿舍生活区,未经防火负责人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使用灯泡不得大于60W,不得昼夜亮灯;

  15.施工现场、宿舍等无电工证人员一律不准擅自架设电线、电缆和电器设备安装;

  16.木工作业完毕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17.施工现场伙房必须服从统一规划布置,不得另外私设小灶;

  18.伙房内炉灶烧火设施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规定,遵守防火制度;

  19.施工现场一切消防设施、装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移动、破坏;

  20.施工现场发生火警应立即采用电话(119)报告火警,并火速报告施工负责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及现场人员扑救失火;

  21.施工现场中各种危险设施、部位都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22.禁止高空抛物。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8

  一、施工现场“十不准”

  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不系安全带不得登高作业;

  3、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4、施工过程中不准嬉笑打闹;

  5、吊篮下不准站人;

  6、高层平台接料口无安全措施不准接料;

  7、酒后不准上班操作;

  8、机械设备不经过检查不准开启;

  9、施工现场不准吸烟;

  10、不准私自接拉电线

  二、施工现场“六大纪律”

  1、进入现场要穿戴整齐,带好防护用品、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2、高空作业不准往下乱抛工具物件;

  3、非机操工、电工不准随便动用机械、电器;

  4、吊篮下面不准有人工作或行走;

  5、各种机械设备必须有防护罩及接地或接零装备;

  6、在现场工作不准嬉戏打闹;

  三、安全处罚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100元,不系帽带罚50元。

  2、工作时严禁穿高跟鞋、硬底鞋、裤头背心、赤膊赤脚,发现一次罚100元。

  3、高空作业和规定工种作业,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安全带罚500元。系安全带必须扣在牢固稳定的位置,否则罚500元。

  4、严禁酒后上班,如发现后立即责令停工,罚款1000元。

  5、机械设备停滞或进行清理、保养时,操作人员必须将电源切断并锁好电箱,如果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每次罚款1000元,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操作人员负全部责任。

  6、库房内乱接电器的,给予私接电器者罚款200元,由此造成事故均由其个人负责。

  7、电工在施工中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给予罚款200元,所拉电线发现裸露线的,罚款500元,由此引起事故的',拉线电工负主要责任,罚款1000元以上。

  8、发现对切割物不随时清除的,每次罚款作业人员500元,若引发火灾事故的,由作业人员赔偿事故的全部损失。

  9、高空作业时,严禁开玩笑吵架,发现在高空作业中开玩笑的罚200元,打架的罚500元以上,严重者开除,造成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并赔偿事故的全部损失。

  10、楼上向下乱抛杂物者,给予责任人罚款200元,如果由此引起安全事故的,则要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11、如有人乘吊篮上下,给予罚款100元,吊篮操作人员罚200元。

  12、施工现场和仓库不准抽烟,发现抽烟罚100元。

  13、不按操作规程、不听领导指挥者、严重违章引发安全事故的,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以上,责任人自身受伤害的,按规定不视为工伤,不享受任何工伤待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每次罚责任人100元。

  14.工地现场随地大小便者,罚款500元。

  15.特种专业必须持证上岗,若无证上岗者罚款5000元。

  16.动火前必须开动火证,若不开动火证动火者罚款1000元,动火时必须有专人看守,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否则罚款500元。

  17.现场工作场地垃圾要及时清理,现场垃圾必须堆放在指定地点,做到人走场清,否则罚款500元。

  18.如无工作证进入现场罚款100元,不穿工作服工作者罚款100元。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9

  1 总 则

  1.1 为确保xx风电项目的安全、经济、高效施工,确保人、机、环境的和谐与安、健、环的统一,公司特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2 施工单位和业主单位的所有成员认真执行本规定中的条款。在施工过程中安生部将对公司管理部门、施工单位、责任人检查考核。

  2 对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要求

  2.1 发包方(业主单位)和承包方(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执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2.2 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安全施工许可证及必要的资质证明,并将复印件交安生部存档。

  2.3 业主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施工单位要建立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专责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2.4 承包单位项目部承担起对生产现场人员、设备、原材料及施工场所的安全管理责任。

  2.5 施工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与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订安全协议。

  2.6 施工单位随时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监督。承包方和发包方的职责及管理按《中国xx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xx有限公司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2.7 施工单位项目部做好危险点预测分析,制定妥全措施,并确保有效实施。安生部对其进行审核、补充,对安全措施执行情况经常进行检查、指导,必要时给予相应的处罚。

  2.8 施工单位项目部做好防寒、防冻、消防、防汛及放暑降温工作,确保设施和施工人员安全。做好春、秋、冬及特殊季节期间的草原防火工作。

  以上八项条款在施工前未按规定执行,工程项目禁止开工。

  3 对施工场所及施工设备的要求

  3.1 施工单位项目部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化学物品、危险品的运输、存放、使用和保管工作。

  3.2 所有施工临时电源必须加装漏电保安器;行灯电压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

  3.3 正在施工的建筑设备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特殊作业场所(如:卷扬机操作棚、钢筋棚等)应有防护棚,当防护棚距离建筑物较近时,防护棚顶部要使用3—5公分后的硬质木板做棚顶;在高压电源附近区域作业时,应搭设隔离栏或采取其他的隔离措施。

  3.4 施工场地应平整无杂物,施工材料应存放在指定的区域,做到物品摆放有序,临时打的.孔洞应及时封堵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3.5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对汽、水、电源等系统进行接引时,必须由施工单位向业主单位提出申请,经安全生产部审柱批准后方可实施。在申请中应注明使用负荷、容量、使用时间等内容,严禁在使用中随意增加负荷。如必须增加负荷才能进行施工时,须经运行管理部重新核实容量批准后方可实施。

  3.6 大件设备吊装前,应先对起重设备钢丝绳或吊带进行载荷试验且合格。汽车吊的支撑脚必须垫上合格的枕木,起重物底部严禁有人通行或停留。

  3.7 起重设备应经有关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在起吊重物前应做好防止机械倾覆的事故预想。

  3.8 使用的机械设备应有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与证件相符),还应安排专人负责检修及维护工作。

  3.9 严禁使用有缺陷的施工机械和工器具,电动工器具绝缘必须定期检验,并确保绝缘良好。

  3.10 电动机械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三火线、一零线、一地线),每一个设备必须重复接地,并具备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

  3.11 业主单位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措施、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是否完各,在不能保障安全施工的条件下,不允许承包方开始施工。

  3.12 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

  3.13 施工使用的绝缘工器具应定期检验合格;工作人员要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14 在出现上下交叉作业时,施工单位应做好妥全措施,防止高空落物伤人。

  3.15 做基础坑挖掘或坑内施工时,应做好防止坍塌的安全措施。

  3.16 使用电火焊作业时,做好火灾预防措施,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的距离大于8米。向室外倾倒燃料炉灰时,必须先用水湮灭,只有确认没有火星后方可倾倒。

  以上十六项条款在施工中未按规定执行,对相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4 对施工人员的要求

  4.1 所有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特殊工种的施工人员(电工、起重工等)必须经有关管理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4.2 患有电力生产禁忌症的人员不得从事本施工作业。严禁酒后上岗作业,严禁在施工场所戏耍、打闹。

  4.3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电气工作人员应穿绝缘鞋。对高压带电设备进行操作时,还应戴绝缘手套。

  4.4 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必要时还应使用防坠器。作业人员严禁上下抛掷物件;严防发生高空落物。

  4.5 严禁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登高作业人员不得穿易滑鞋。

  以上五项条款在施工中未按规定执行,对相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处以1000—5000元罚款。

  5 安全生产管理

  5.1 任何人都有权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并对违章作业人员其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业主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给予处罚。

  5.2 施工单位必须接受发包方的安全检查、监督,在检查监督中如个别人发生出言不逊的现象,安生部有权终止施工。

  5.3 在风场室外发生一人次吸烟给子施工单位500元罚款,责任区发现一个烟蒂给予责任单位100元罚款。

  5.4 发生一次习惯性违章,对一责任人给予100元罚款,对施工单位给子1000元罚款。

  5.5 发生一次人身伤害未遂,对责任单位给予500—1000元罚款。

  5.6 发生一次人身轻伤或火险事故对责任单位给予1000—5000元罚款。

  5.7 发生一次重伤或火灾事故,对责任单位给子5000—10000元罚款。

  5.8 发生一人死亡、群伤或重大火灾争故,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0—50000元。

  5.9 制止一次违章对当事人给子 100元奖励。

  5.10 避免一次人身伤害或火险事故对当事人给子500元奖励。

  5.11 避免一次重大火灾、重大设备损坏或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公司将对有功人员给予通报嘉奖。

  5.12 对不能认真落实安全责任,不服从安全管理的施工单位,应立即清除施工现场。

  6 文明生产管理

  6.1 推广标准化作业,作业程序有条不紊、物品摆放有序,实施文明施工,保护生态环境。

  6.2 施工场所和生活场所必须干净整洁,车辆停放整齐,临时电源线敷设规范。

  6.3 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6.4 文明生产不合格一次给予责任单位100—1000元罚款。

  7 附 则

  7.1 本管理规定由xx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对风场施工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进行检查考核。

  7.2 被处罚单位和个人在接到处罚通知单当天内将罚款现金交到工程管理部。

  7.3 本管理规定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0

  为认真执行国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贯彻好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确保机组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办法。

  第一章 施工安全措施

  第一条 施工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做到工前讲安全,现场查安全,工后评安全。人人坚持质量标准,个个严格工艺作风,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不麻痹大意,不玩忽职守。

  第二条 进入施工现场前,对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规考试,组织学习公司的有关规定及各类规章制度,并在施工中严格遵守,同时接受总工室安环专职的检查和监督。从事改造项目的人员还需事先进行技术学习,熟悉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安全注意事项,防止质量事故及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第三条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机构,专业、检修班必须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和安全管理,做好与安监人员的协调联络工作。

  第四条 认真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及监护制度,停、送电申请制度,主动与运行人员配合,确保检修设备的可靠隔离。

  第五条 施工前对使用的电气工具、绝缘工具、登高安全用具、起重工具等进行认真检查试验并建立台帐,试验不合格的严禁使用。所有检修电源盘检修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第六条 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必须向工作班成员交待清楚工作内容、安全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并必须检查各系统,特别是公用系统已与运行机组可靠地隔离,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工。工作负责人不可随便离开其负责的工作现场。

  第七条 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都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下颌带。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它可靠的安全措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第八条 遵守厂区严禁吸烟的规定,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必须先办动火工作票,并按动火工作票的要求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气瓶要垂直放置并固定好,氧气瓶和乙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距明火不得小于10米。

  第九条 对油漆、丙酮、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液体的使用,必须清楚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其周围应设有围栏,挂有“严禁烟火”的警示牌,使用后的废液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严禁倒入电缆沟或灰沟内。

  第十条 任何危险品进入现场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设置好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十一条 施工中确需在建筑物上穿孔时,应事先得到生产部审定、生产副总批准后方可进行。电缆孔洞封堵保持完好,因施工将封堵拆开后,工作结束时及时恢复封堵。现场设置的灭火器材不得移动或挪作它用。

  第十二条 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工具袋,作业时的工器具、材料不准上下抛掷。

  第十三条 平台、扶梯、脚手架及设备上,不准任意放置工具、器材、边角料,因工作需要必须做好防高空落物的措施。上下层同时作业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板、罩棚或其它隔离措施。

  第十四条 因工作需要拆除的扶梯、平台、栏杆等,必须得到有关技术人员的许可方可进行,但工作结束或告一段落,必须及时恢复或装设临时围栏。

  第十五条 在高处拆卸设备的区域下方应设置安全隔离带,禁止行人通行和逗留,必须切实做好防止高空落物的安全措施。

  第十六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厂内机动车辆持证驾驶,不准超载,不得人货混装,不得超速行驶,注意按厂区交通标志行驶。

  第十七条 脚手架在施工中是一项不可缺少的施工设施,使用人、搭设人必须严格执行《脚手架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焊接工作应坚持做到“十不焊”(即:未经专门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焊割;焊割工具和设备有缺陷,不准焊割;带有压力的设备上,不准焊割;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上、油漆未干的结构或物体上,不准焊割;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或仓库内,不准焊割;储有残余油脂或可燃液体的容器、管道上,不准焊割;下雨雪天,露天未采取防雨雪措施,不可焊割;起吊着的物体,不可焊割;风力超过5级的露天作业,不准焊割;在可能引起火灾的场所,不可焊割),做到材质清楚,工艺严格,质量保证。严禁使用氧气做气源打磨工件,严禁使用氧气充压查漏。

  第十九条 现场使用的焊钳线、氧气、乙炔皮管不准乱拉乱接,乙炔瓶出口应设回火防止器,工作结束或工作人员离开现场必须及时切断焊机电源或关闭氧气、乙炔气源阀门。

  第二十条 在焊接工作中,严禁使起吊钢丝绳烘烤受热或利用钢丝绳、手拉葫芦或油管道作接地线使用。根据风向和焊割火花溅落点,首先要清理动火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现场应存放足够的灭火器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

  第二十一条 起吊工作必须坚持“十不吊”的原则(即:超过额定负荷不吊;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清,光线暗淡不吊;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行车悬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不吊;歪拉斜挂不吊;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有浮动物不吊;氢、氧气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物体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有棱角快口物体未垫好不吊;违章指挥不吊),并由专人统一指挥,统一信号,起吊设备必须由专人操作,严禁非起重人员擅自指挥和操作。

  第二十二条 起重机正在吊物时,吊杆吊物下面禁止任何人停留或通过,并设有专人监护。因起吊需要进行的楼板打孔,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设备管理部及有关土建专工现场审定、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打孔。吊物的孔洞,工作结束后或告一段落,应将孔洞盖板及时恢复。

  第二十三条 起重物品必须绑牢,吊钩要挂在物品的重心上,禁止在吊运重物上站人,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

  第二十四条 在任何情况下禁止钢丝绳和电焊机的导线或其它电线相接触。一旦发现钢丝绳有接地现象,应立即停止工作,直至查出隐患整改后,方可继续工作。

  第二十五条 使用220v的电气工具,必须戴绝缘手套,使用装有触电保安器、就近可切断电源的配电盘。对现场使用220v临时照明,应事先申请联系,待安监部审批后,由专业人员架空敷设,不准擅自拆除或迁移,更不准手提导线或灯具作行灯使用。进入金属容器内工作,应使用12v行灯,电气工具的电压不应超过24v。

  第二十六条 进入容器、油箱内部进行检修、清理工作,必须先进行充分通风,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外面必须设有监护人。对盛过油脂或可燃液体的容器需进行电、火焊的`,必须先用蒸汽或热碱水冲洗干净后,才准许工作。

  第二十七条 容器、管道及阀门解体或拆除后,对敞开部分应封盖,朝上管口应封堵,其内部不准放置工具或物件。

  第二十八条 因工作需要而揭开的电缆沟、管沟及灰沟等盖板,工作结束或告一段落,必须及时将其恢复或采取临时封盖措施,否则应设围栏及警告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

  第二十九条 加强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三十条 当安全与进度发生矛盾时,首先要服从安全。在施工中认真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重点要防止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章 安全监督工作要求

  第三十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执行公司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对执行规程、规定、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十二条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掌握检修现场安全工作动向,不断总结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积极开展反事故斗争。

  第三十三条 每天深入检修现场,检查装置性违章和习惯性违章的行为,并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监督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并根据情节轻重提出考核意见,报安全监督领导小组批准执行。

  第三十四条 及时制止危及设备、人身安全的违章作业行为,及时向发生

  不安全行为的部门的当事人索取有关资料,拍摄现场录像和照片,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召开调查分析会,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做到原因清楚,责任明确,措施落实。

  第三十五条 安全监督主要内容,参照〈机组检修现场安全工作规定〉的

  要求和检修机组调试阶段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章 文明施工要求

  第三十六条 施工现场应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焊接电缆线应挂好,不乱丢电焊条。焊条头、螺帽、短线及板、管件等及时清理,拆下的仍可使用的设备部件,不得扔入废料堆。完工后的脚手架、临时照明线及时拆除、物件放置整齐,保证道路畅通,现场垃圾、杂物及时清理。

  第三十七条 施工现场应做到“三无”(无油迹、无水、无灰)、“三齐”(拆下零部件排放整齐、检修机具摆放整齐、材料备品堆放整齐)、“三不乱”(电线不乱拉、管道不乱放、杂物不乱丢)。

  第三十八条 检修结束后,设备的保温、护罩、护板应完整、规范。

  第三十九条 检修现场照明保证安全、充足、走线规范。

  第四十条 电缆、管道走向规范、孔洞封堵规范。沟道、孔洞盖板平整、齐全,遮栏、栏杆齐全、规范。

  第四十一条 检修中拆下的零部件、工器具摆放应采取必要的铺垫措施,以免损坏门窗玻璃、地砖、墙面、基座瓷砖。

  第四十二条 检修后,设备标志应齐全,色环清晰,色环、色标准确,介质流向清楚。

  第四十三条 检修后,现场地面不应有积油、积灰、泥垢,应见本色,设备、基座、地面不应有老的积油、积垢痕迹。

  第四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自20xx年12月6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办法同时作废。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1

  1、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责任制,各部门严格遵照执行。项目和班组的分承包经济合同中应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和处罚措施。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悬挂于各工种加工场和主要工作区域内。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设立专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定期进行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考核。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切实做好施工安全的宣传、教育、布置、检查、整改、评比工作,做到三不伤害,坚持安全值日,谁负责施工,谁负责安全。项目经理为安全工作责任人;施工员负责按照审核批准的消防设计进行施工;安全监督员负责项目日常安全专业检查。施工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消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有针对性的消防技术措施,并由相关责任部门会签。

  2、目标管理

  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对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各班组和工人。建立责任目标考核制度细则, 并按考核制度定期进行考核。项目经理与分包单位、施工班组,在签订《施工分包协议》的同时还须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层层分解消防安全责任。

  3、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针对工程分部(分项)部位有针对性的以书面形式对班组和个人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4、安全检查

  建立半月一次的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检查记录应详细、认真,特别对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如隐患的部位、危险性程度和处理意见。事故隐患整改应落实到人,有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限制。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派专人落实并按要求日期完成。电线不得乱拖、乱拉。材料运输、堆放时,一定要注意保护好电线,防止碰砸电线,造成电线外皮破碎剥落,一经发现有电线露芯或电线外皮破损要及时修理,如果破损达到2处及以上时必须整条更换。雨季应加强电器设备的防雨和接地检查,以防发生漏电事故。手持类电动工具必须严格遵守《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每月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现场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规定。电动机械及工具应严格按一机一闸制接线,并设漏电保护开关。现场施工用电设备均应有良好的二级防护装置。

  5、安全教育

  建立和完善安全教育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内容为: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现场规章制度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制度、纪律。每个工人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管理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定期安全培训。根据装饰施工特点进行“五抓紧”安全教育:工程突出赶任务,往往不注意安全,要抓紧教育;工程接近收尾时,容易忽视安全,要抓紧教育;施工条件好时,容易麻痹,要抓紧教育;季节气候变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紧教育;节假日前后,思想不稳定,要抓紧教育;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同时结合工程进度及不同施工工艺,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知识与遵章守纪教育。时刻关心安全、防火,不断提高对防火施工的'认识,进入施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减低物材坠落对人员的伤害。溶剂、化工材料等易燃物品,特别加强管理,严格收发制度,对工人领用材料时应严格控制,对用剩的材料须随时归库保管。

  6、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应经特种作业安全培训教育,并持操作上岗证。上岗证应于特种作业人员进场时上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批。电焊工和监护人员动火作业前,必须接受防火安全交底,明确责任,相互监督,安全作业。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签发动火证,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执行工程多机监护制度(操作证、动火证、灭火证、监护人)和1—3级动火界限审批手续。应当按照施工性质和部位确定动火等级,节假日应提高一个等级,并相应落实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动火证使用有效期限:一级动火证1天,二级动火证3天,三级动火证7天。电焊工动火作业时,必须随身携带动火证和特殊工种操作证。施工现场使用切割机具作业时,视同明火作业,应开具动火证,并落实防护措施。施工区域动用明火作业时,应当清除周边易燃物,并落实防护措施,严防火花、焊渣、切割溶块坠落,监护人员要做好立体监护工作。施工进入装饰阶段,装饰施工现场禁止吸烟,明火作业动火证签发相应提高一个等级,并严格落实防范措施。施工现场木工操作间必须按规定设置禁火标志,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禁止将切割、打磨机具安装在木工间内使用。

  7、工伤事故处理

  工伤事故的处理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重大事故发生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事故紧急预案,组织人员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第一时间通知建设单位。工伤事故的分析按规定处理。事故的调查处理坚持“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现场建立工伤事故档案。

  8、安全标志

  应绘制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并按图进行安全标志的设置。在施工现场的入口处,设置安全宣传标语和警示牌。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建委《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推行绿色施工的通知》(京建施〔20xx〕651号文件)及集团项目部《关于在集团范围内推行绿色施工的通知》(城建安全发〔20xx〕383号文件)精神,有效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确保安全生产和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实现绿色施工,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项目施工工程

  三、项目部绿色文明施工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吴振庆

  副组长:张改亭 宋子贤

  成 员:刘良伍

  季有武

  李云喜

  杨俊友

  刘鹏飞

  四、工作职责

  (一)相关职能部室要及时对单位的绿色施工达标工作进行指导并定时跟踪监控。

  (二) “行政一把手”即经理,为绿色施工创建达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负责组织创建落实达标工作。

  (三)项目安全管理部为创建绿色施工达标工作的牵头部门并负责相关业务指导工作。

  (四)绿色施工创建达标工作中的环境保护工作由项目环境主管部门负责。

  (五)绿色施工创建达标工作中的消防保卫和环境卫生工作由项目部行政保卫部负责。

  (六)绿色施工创建达标工作中的外埠施工队伍的各项管理工作由项目部外管部负责。

  (七)绿色施工创建达标工作中的机械安全及现场料具的管理工作由项目部材料、机械主管部门负责。

  (八)项目部财务部负责绿色施工创建达标工作中的资金审批和协调工作。

  (十)项目部工会负责组织相关人员适时进行巡视检查。

  五、术语

  (一)八大口:原指安全管理、现场管理、料具管理、环境保护、临时用电、机械设备、消防保卫、生活区管理等八项管理业务,现泛指与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有关的所有工作及项目部和各部门的相关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

  (二)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设计:指各在施工程在基础施工前、地上结构施工前、装饰装修施工前,对本工程不同施工阶段的文明安全施工管理的标准、重点、难点及相关措施和要求,施工总平面规划,文明安全施工责任区、责任人,事故应急救援处理方案等进行事前设计,设计后进行书面交底的管理制度,简称安全设计,也称文明施工宏划和策化。

  (三)文明安全施工检查档案:指以单位工地为单元收集和编制的相关资料,包括工程概况、安全设计、检查记录、教育记录、考评记录、验收记录相关文件等内容。

  六、组织机构

  (一)文明安全施工检查组: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由工程管理、劳务管理、物资设备管理、技术管理、行政保卫管理等部室的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任组员,项目部项目经理任组长,生产副经理任副组长的检查组,简称联合检查组。

  七、管理职责

  (一)根据项目部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实际情况,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本项目文明安全施工检查中的相关隐患、事故、处罚、奖励、制度调整等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并做出决定。(每月一期工作简报)

  (二)文明安全施工检查组:根据各工程具体情况和不同施工阶段,对安全设计进行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相关处罚、奖励、制度调整等重大问题,会同机关职能部室进行分析,提出建议。

  (三)职能部室:对分包单位进行相关业务交底、指导、检查、监督,并对相关业务问题、隐患进行原因和责任分析,会同项目部联合检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并执行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四)组员:及时组织整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隐患,对与本单位相关的处罚、奖励、制度修订等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做出决定,并贯彻执行。

  (五)项目部八大口业务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相关业务工作,及时纠正施工人员的'违章行为并进行业务检查,及时提出整改通知单交本单位经理签字确认,整改完成后进行复查验收和反馈、存档并签字确认。

  八、绿色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一)绿色文明安全设计制度(亦称文明施工宏划策划)

  对本项目工程,项目部联合检查组应监督、指导相关各部门在基础施工前、地上结构施工前、装饰装修施工前分阶段进行本单位的安全设计及相关交底工作。各部门经理负责组织本单位各阶段的安全设计协调工作,项目部文明施工联合检查小组负责监督指导并在各阶段完成后对该阶段安全设计执行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安全设计由项目部主任工程师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编制。

  (二)绿色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档案制度

  项目部所属各各部门凡符合创建绿色文明安全工地的必须按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内业管理资料和档案。包括工程概况、安全设计,联合检查组的检查记录、考评记录、文明安全工地验收申请表、验收检查记录、相关文件等资料,由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保存,在施工程档案保存至工程竣工时移交给项目部主管部门封存,各各部门负责建立本单位的相关档案,除项目部联合检查组档案内容外,还包括各部门检查记录、教育记录、考评记录、验收记录等资料。

  (三)绿色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1.项目部联合检查组对项目部范围内在施工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及时检查、抽查、复查、验收,所有检查不提前通知;每次检查均必须留下检查、整改记录,由检查人、各部门经理签字,一式两份,由检查者本人、被检查单位各留存一份。

  2.现场检查时,联合检查组应携带相关档案资料、相关检查依据、检查工具及规范的检查表格,整改通知单中必须清楚、规范、准确地描述存在问题和隐患的现状、位置、违章人员、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整改时间、整改负责人等内容,检查应着重针对安全设计的落实情况及以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检查中应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xx)的规定对各部门各项工作现场打分。

  3.联合检查组成员应固定,现场检查时着装应符合安全要求,工程管理和安全管理部室负责对检查组成员的考勤。

  4.联合检查组应每月末、年中、年度末对各各部门检查情况分别进行汇总分析,包括评分合计,检查中存在问题和隐患统计(包括对同类问题、隐患的统计),整改情况统计,责任人分析等内容。

  5.联合检查组应根据每月末、年中、年度末对各各部门的考评和分析,对先进和落后个人分别提出奖励和处罚意见,奖罚均应明确针对具体责任人。

  6.联合检查组根据每月检查评比情况确定授奖单位并发放奖金,奖金由项目部文明施工奖励基金中支出,罚款列入项目部奖罚基金。

  7.文明安全施工管理中的奖罚执行项目部现行相关规定,特殊情况由项目部安委会研究决定。

  (四)各部门检查制度

  1.书面整改通知单制度:各部门八大口业务管理人员负责检查文明安全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至少每旬检查一次并出具书面整改通知单,本人签字后交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并监督落实,同时还应监督本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上级单位所出具书面整改通知单的落实,检查的具体要求同本办法第六条款管理规定中的第(二)款第2条规定。

  2.各部门经理负责本单位范围内各级检查整改要求的落实工作,各部门副职领导、工长负责本人管理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

  3.各部门文明安全施工员负责本单位文明安全施工检查档案的编制组织和保存工作,在上级单位检查时应如实提供。

  九、绿色文明安全工地创建程序

  1.每年年初由公司安全部根据项目部在施工程情况结合上级要求制定本年度创建文明安全工地计划,经项目部生产副经理同意后上报集团项目部审批。

  2.施工单位对本单位的工程要按照北京市建委创建文明安全工地标准严格把关,认真落实,经过自检后填写《北京市施工现场检查汇总表》上报项目部安全部。

  3.公司安全部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北京市施工现场检查汇总表》审定后确定并组织验收,由安全部牵头组织,行政保卫部、技术质量部、工程部、物资设备部、项目部工会专管人员参加并对现场进行业他 指导。

  4.文明施工检查项目: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生活区管理、现场料具管理)、安全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及起重吊装、机械安全、保卫消防共九个方面十项内容,工会负责职工的劳动保护检查。

  5.凡在计划内创建绿色文明安全工地的在施工程十项内容综合得分必须在85分以上,(绿色文明安全样板工地评比分数在95分以上)且无因工伤亡、重伤和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火灾事故,无重大违法犯罪案件,无严重遗洒、扬尘和扰民,无严重材料浪费现象,无食物中毒和传染病。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3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是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代表着企业形象风貌,是一个企业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也是企业质量达标的重要标准,为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我单位的实际情况,现作出以下规定,望各专业施工队、班组认真贯彻执行。

  一、湖北远大天天明项目部安全文明生产领导小组成员:朱文祥、王俊、刘卫明、

  万丽琴、顾丙荣、胡志伟、唐钢

  二、安全文明生产内容

  1、广泛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使全体人员真正认识到安全文明施工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性,自觉遵守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2、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对所属各专业施工队、班组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各专业新进场人员必须进行进场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严禁事项。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时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指导培训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4、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工作,掌握安全文明生产生产动态,分析研究安全文明施工中的不安全文明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监督执行。

  5、根据安装工程施工生产特点进行五抓紧的安全教育,即:工程赶工期往往不注意安全要抓紧教育;工程收尾时容易忽视安全要抓紧教育;工程施工条件好事容易麻痹要抓紧教育;气候季节变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多时要抓紧教育;节假日前后,思想不稳定要抓紧教育,使之做到警钟长鸣。

  6、不定期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监督及检查,督促各专业班组及时整改。

  7、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用品的配置及质量进行检查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研究解决安全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决定解决措施。 9、每旬项目部对现场内各专业施工责任区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并考核。

  三、管理及考核细则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均要服从项目部的管理指挥,遵守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服从管理指挥的处以罚款100元每人次,情节严重者处以清退出场。

  2、新进场人员由其所属专业负责人组织至项目部进行登记,并由项目部对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准上岗。离场人员由其所属专业负责人组织至项目部办理离场相关手续。违反本规定的处以专业负责人罚款50元每人次及赔偿其他损失。

  3、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统一着装,佩带工作证,衣冠整洁,不得打赤脚,不得穿拖鞋,凉鞋,高跟鞋,不得穿背心、短裤和裙子,不得光背赤膊,注意个人形象,不得违反安全禁令。检查违反上述情形之一的,处以罚款50元每人次。

  4、各专业施工队、班组生产现场责任区内无垃圾,无杂物,机械设备保持状态良好,整洁、停置整齐,施工材料按指定位置摆放有序。经检查违反上述规定的,处以专业负责人罚款100元每次。

  5、生产区域内(眼科制剂楼内及外围50米范围内)严禁吸烟;严禁酒后作业。违反此规定的'处以罚款500元每人次。

  6、施工现场做到三洁:施工场地整洁;生活环境清洁;施工产品美观洁净。各专业施工班组施工责任区内应做到每天工完、料尽、场清。经检查违反上述规定的,处以专业负责人罚款200元每次。

  7、现场临时配电箱做到用后即关门,避免灰尘杂物进入而引起电气元件的损坏、事故;施工用电线电缆原则上必须悬空架设,如因现场实际情况需贴地敷设则应按用电规程规范使用并设专人监护;设施、机械设备的使用责任到人,做到谁领用谁负责。违反上述规定的处以设施设备领用人罚款100元每人次。

  8、一切用电必须安全接地,并通过漏电保护装置,二级临时配电箱距各使用设备距离不得超过8米,以便于在发生机械设备故障事故时能及时拉闸;各种机械设备不得带病\工作,不准超负荷使用,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机械设备必须专人操作,不得随意抽人临时操作。违反上述规定的处以违章作业人、专业负责人各罚款100元每人次。

  9、现场电线线路不得随意乱搭乱接,未经同意不准私自安装插座。电动设备必须一机一闸,严禁一闸多机共用,临时停工停电或是下班退场,都应关闸切断电源,各闸不准用其他金属物代替保险丝。违反上述规定者处以违章作业人、专业负责人各罚款100元每人次。

  10、施工现场杜绝一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违反本规定的处以罚款100元每人次。

  1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空作业,必须系带安全带;必要时加装其他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高空作业。违反本规定的处以罚款100元每人次。

  12、消防器材摆放在指定位置,爱护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用。违反本规定的处以罚款50元每人次。

  13、施工现场氧气瓶、乙炔瓶摆放距离间隔5米以上,必须使用防回火装置。现场其他易燃材料必须存放于指定安全位置,并配置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违反本规定的处以罚款50元每人次。

  14、使用手提电动机械、器具时,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品;违反本规定的处以罚款30元每人次。

  15、严禁在高空抛落各种材料;一切拆除材料、工具及清理各楼层的杂物时,不准从楼上投掷到下面。违反本规定的处以罚款100元每人次。

  16、仓库材料必须按各相关规定摆放整齐,井然有序,配置灭火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台帐、进入库手续齐全;库管员不得脱岗;库管员配合项目部完成其他相关管理工作,不得推诿。经检查违反本规定的处以罚款50至100元每次项。

  17、全体施工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半成品、成品保护意识,各专业交叉进入其他专业成品区施工前需告知项目部,由项目部会同专业负责人进行交接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严禁对半成品、成品造成破坏。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处以罚款。 18、讲文明,尊敬上级,团结同志;不说脏话、粗话,不打架、不酗酒闹事。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处以罚款、退场、交送公安机关。

  19、讲究卫生勤打扫厨房、宿舍、环境、个人卫生;维护公共卫生,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泼脏水和乱倒剩菜剩饭。违反本规定的处以罚款50元每人次。

  20、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生产、生活设施;不随意乱涂乱画。节约用水和用电。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处以罚款。

  21、离开宿舍前要关闭电源,严禁宿舍在无人的情况下空调等电器处于使用状态。违反本规定的处以其宿舍全体人员各罚款10元每次。

  22、食堂要天天打扫及清洁,做到无杂物、无污水;对食堂周边的阴沟,角落,泔水桶进行经常性清理,避免细菌感染;餐具洗干净后每天进行消毒并整齐规律放好;炊事员要保持个人卫生,直接接触食物要事前消毒洗手;炊事员患病要及时汇报项目部,由项目部另行安排其他人员替代;严格执行项目部规定的伙食标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违反本规定的、出现食物中毒的视情节处以罚款。

  23、全体施工人员需牢记三不伤害原则,即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不看着别人被伤害。

  24、项目部开具的个人罚款通知单交付被罚款人一份、其所属专业负责人一份、项目部留存一份。个人罚没款由其所属专业负责人从其工资中代为扣除;代为扣除的个人罚款和专业负责人的罚款由所属专业工程款内一并扣除。

  25、对违反本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制度的;施工责任区内存有安全隐患的;存有野蛮施工现象的专业施工队及个人,项目部责令其限期整改,如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限期清退出场,对因此造成损失的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26、本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4

  为了规范操作,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管理,杜绝不良行为,预防安全意外事故的发生,提高施工队伍的综合素质,确保装修施工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便施工顺利安全。

  2、施工现场大小便必须到临时厕所。临时厕所使用后要随时清洗。

  3、材料构件等物品分类码放整齐。领用材料、运输土方,沙石等,不沿途遗洒及时清扫维护。

  4、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整理成堆,及时清运。做到工完料清。

  5、现场施工人员的着装必须保持整洁。不得穿拖鞋、不得光着肚皮上班。

  6、工棚必须保持整洁,轮流打扫卫生,生活垃圾,生产废物及时清除。

  7、团结同志,关心他人,严禁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拉帮结伙,恶语伤人,出工不出力。

  8、对施工机械等躁声采取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减少躁声扰民。

  2、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等。

  3、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具设备。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4、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5、使用砂轮机时,先检查砂轮有无裂纹是否有危险。切割材料时用力均匀,被切割件要夹牢。

  6、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严禁在高空中没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随意走动。

  7、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稳定,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

  8、危险部位的边沿,坑口要严加栏护,封盖,及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灯。

  10、装卸堆放料具,设备及施工车辆,与坑槽保持安全距离。

  11、大中型施工机械(吊装运输碾压等)指派专职人员指挥。

  12、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注意用电安全。

  13、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开工进场的材料必须符合质量要求,严禁劣质材料进入施工现场,进场材料按指定地点,码放整齐。隐蔽工程须严格按照施工工艺,严禁偷、漏、减项。验收合格后,方准覆盖。

  1、严禁将工具乱放在已经完成的木制品或地板、地砖上。所有已覆面板的清油工程或已喷漆混油工程,均应在其上覆盖塑料薄膜或其他纸、本质介质后方可在其上放置物品。

  2、管道口、预留口、地漏在进场前用防潮棉封口保护。

  1、剩余油漆、胶类妥善保管;空油漆桶、胶桶必须分类放置和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包括外来人员),工作期间禁止喝酒、赌博、打架斗殴等,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经常检查机械设备运行情况,电路和电器设备安全情况;

  3、电锯、电刨转动部分要设防护罩,无人操作要切断电源;

  2、每一种材料必须摆放在适当地点,整齐、干净;严禁乱堆乱放;

  3、所有加工废料必须统一堆放及及时处理,收工时当天废料必须处理干净;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卫生;

  1、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大小和不同的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配备相应数量和种类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以便与作业人员和其他进入施工 现场的人员易于看到。

  3、各种安全标志设置后,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

  4、施工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对标牌、警示灯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残缺或毁坏的标志牌等要及时更新、更换。

  5、施工人员要遵守安全警示标志牌要求,爱护安全标志牌,对破坏安全警示牌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1、现场必须设宣传板一块,张贴各种制度、图纸和施工安排等。

  2、施工人员及各班组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严禁在施工现场打架闹事,严禁在施工现场抽烟、喝酒、打牌、赌博。

  3、现场及楼梯间过道必须每天及时清理垃圾,保持施工现场干净整齐。

  4、材料堆放整齐、合理并有明显标识,不得随便摆放。

  8、使用电动工具注意安全,高空作业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危险项目、危险环境施工未作好安全防护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10、质量和进度要严格按照合同和规范执行,把好材料质量关。

  11、现场严禁吸烟和使用电炉、电热器及明火,人走灯熄。

  12、施工现场电力系统一定要有漏电保护装置,严禁随意乱搭乱拉线源,接线、安装设施必须要有专业电工操作,非专业人员一律不准乱动。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5

  一、目的和范围

  为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使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二、适用于参加建设的各施工单位及个人。

  三、职责

  1、 各施工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活动。

  2、监理公司负责施工现场日巡查和定期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活动。

  3、工程部负责每月组织各单位专职安全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及不定期专项检查。

  4、安全委员会负责每季度的安全文明施工联合大检查。

  四、工作程序

  1、工程实行施工单位班组、部门、项目部和监理与业主的四级安全检查制度。

  2、定期安全检查

  3、各施工班组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本施工区进行安全巡查。

  4、部门专职安全员每周至少组织一次进行本专业施工区域的安全检查。

  5、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每半个月至少组织一次施工现场的全面安全检查。

  6、监理公司会同工程部每月组织各单位专职安全员进行一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按检查表内容进行)

  7、每季度末结合安全文明施工流动红旗竞赛,由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组织各施工单位领导、安监科长和专职安全员参加的工地联合大检查。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检查评分表”和“文明施工管理检查评分表”逐项检查打分,并结合月、日安全检查考核将结果汇总,评出主战单位和一般参战单位优胜各一名。

  3、日常安全检查

  1、日常施工过程中,各施工单位项目部、部门和班组三级安全员应按照每天划分的安全监督区域进行不间断动态安全监督,落实安全监督区域责任制。各施工人员要采用互相之间的安全监督措施,确保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2、监理安全专工坚持对施工现场日巡查和不定期开展“三检查”(定期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检查违章作业、检查冬雨季安全施工设施),查“三违”,查“三宝”,查“四口”的.检查活动。对重要工序、重大施工项目、重要部位、危险作业区、多层交叉作业区,监理安全专工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防范,连续作业要跟踪监督检查。

  3、工程部安全专工不定时深入现场进行认真细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监理公司。要求监理公司对个别工地安全管理不力,安全员不到位,整改不及时,要签发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仍然不及时,要给予停工或处罚。

  4、 专项检查

  1、安全设施检查。施工单位进行日常的检查,监理公司和工程部安全专工不定期进行检查。

  2、大型施工机械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大检查。

  3、小型电力工具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公司进行日常检查。

  4、施工用电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公司进行日常检查。

  5、环境卫生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大检查。

  6、防火防爆检查。每年11月份进行联合大检查。

  7、防汛、防台风、防雷检查。每年4月份进行联合大检查。

  8、防暑降温检查。每年6月份进行一次大检查。

  4、 安全检查要求

  1、安全检查内容主要围绕本工程执行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和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各项安全措施、方案进行,检查责任制执行情况。

  2、实行工序作业安全检查标准化,加强日常性安全检查。班(组)必须严格做好作业环境、工器具和安全设施的自检、互检和交接班的检查。

  3、各施工班组必须做好上岗检查:查上岗人员的精神状态;查上岗人员的劳动保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并做好记录。

  4、各施工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除使用本公司的企业标准外,还应执行本工程有关各项规定并做好各项记录。

  5、每次安全检查均应作好记录,并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做到资料齐全。

  6、对各级安全检查中(包括业主、监理、政府安全监督部门所组织的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由或监理公司安全专工、各项目部安监负责人填发“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整改通知书”,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落实责任部门,并按“三定”原则限期整改封闭。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报公司和监理公司备案。对重大的或涉及施工现场全局的问题,应同时抄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7、“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整改通知书”由存在事故隐患单位的领导或安监部负责人签字接收和组织整改。如拒绝签字,取消全年安全考核资格,所查出的问题一旦发生意外,由该单位领导承担一切责任。

  8、各施工单位应建立事故隐患的登记、整改、检查、销案制度及管理台帐。

  9、安全检查标准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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