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5篇【通用】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 则
一、印章诗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办法。此办法适用于百利集团的印章管理。本办法未尽事宜或界定不清的呈请集团总经理或集团董事长裁决。
二、集团董事会授权由财务部全面负责公司总部的印章(各类印章共计20枚)管理工作,发放、回收印章,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销售管理部经理处存放公司总部公章、合同章、董事长签名章各一枚,以供非正常上班时间备用,使用流程同第九条,所有单据由销售管理部经理事后转交集团财务部。
第二章 印章的雕刻
三、印章雕刻的申请、审核和批准:由需刻印部门负责人据工作需要提出雕刻印章的申请,经系统副总/总监或分公司总经理/分厂副总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方可雕刻。
四、印章雕刻:经过批准后的雕刻申请,统一由采购部办理。
第三章 印章的领取和保管
五、公司各类印章由各级和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领取并保管。
六、印章必须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七、公司建立印章管理表,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情况在表上予以记录。
八、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员工持有公司印章的,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章 印章的使用
九、公司各级人员每次需使用印章须按要求填写印章使用单(见附件1),将其与所需印的文件一并逐级上报,经公司有关人员审核。各类印章使用应具备的.条件及审核权限应为:
(一)、集团总部:
1.各类行政章仅限于与之相对应的性质文件方能盖。(业务→业务,合同→合同)
2.合同章(含
①广州市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合同专用章;
②上海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
③广州市白云韦卓办公家具厂合同专用章;④广州市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经销单合同经部门经理、分管系统总监/副总审核批准后盖章;直销单合同(含系统销售单等直接与甲方签署的)一律需评审(经法务专人评审条款,财务经理评审价格及付款方式,制造副总评审货期,销售总监综合评审),最终经集团总经理批准后,将合同递财务,由财务指定专人盖章。市场部所有对外行为均需盖章。
销售合同盖章时,须有订货产品清单,且报价审核后的附件(单价、金额等)需体现审核过程,即要有审定人的签名,否则不予以盖章。
3.公章含
①广州市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②上海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
③广州市白云韦卓办公家具厂;
④广州市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
⑤百利文仪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的使用:适用于以公司名义发文情况下,经总经办审核,集团总经理签署,由财务指定专人盖章(部分合同需加斧章情况下,公章使用权限等同合同章)。
4.私章(含
①“甄玉婵”两枚;
②“梁纳新”两枚;
③“梁敏宁”两枚)的使用:适用于签发支票、文件等,须经过其本人或其授权人确认,方可盖章。如合同中需使用私章,征得同意后也可办理。
5.董事长签名章(、小各一枚):适用于需其签名的文件以及对外财务会计报告、纳税申报表等;原则上须经其书面确认(使用《印章使用单》)后方可盖章,特殊情况下可通过电话确认(应有记录),事后补签单。
(二)、各下属公司:
1.各类行政章仅限于与之相对应的性质文件方能盖(业务→业务,合同→合同,财务→财务)。
2.合同章(含总部及各分公司名义合同章)的使用:销售人员签订合同、订购单,须有各部门总监的签名方可盖章;采购部使用合同章须经分管系统副总签名,基建、设备须经董事长签名后方可盖章。
3.公章(含总部及各分公司名义的公章)的使用:公司之间各类证明文件需有各部门总监签名方可盖章,投标书的加盖章需各分公司总经理签名后方可盖章,采购部使用公章须经分管系统副总签名,基建、设备须经董事长签名后方可盖章。
4.人力资源用章、行政章的使用:由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名后盖章。
十、经有关人员审核,并最终由具有该印章使用决定权的人员批准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盖章。通过审批后的销售订单递至财务盖章,无特殊情况一般规定五分钟内给予落实。
十一、印章保管人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使用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十二、在逐级审核过程中被否决的,该文件予以退回。
十三、集团总经理对公司所有的印章的'使用拥有绝对的决定权。
十四、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经法律顾问审核签字。
十五、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 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
十六、用印后该印章使用单作为用印凭据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进行整理后交财务部归档。
十七、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章借用申请单》(见附件2),注明事项,经集团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由区域经理级以上(含)人员携带使用。
十八、公章的使用决定权归集团总经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决定权由集团总经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授权。
第五章 印章的作废和销毁
十九、印章的作废包括不适用作废、磨损作废、遗失作废等。
二十、经确认作废的印章由使用部门提出销毁申请,填写印章销毁申请(见附件3)经系统副总/总监或分公司总经理/分厂副总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后方能销毁。
第六章 责 任
二十一、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总经办报告。
二十二、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二十三、违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二十三、本办法解释权归集团总经办。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安全性和可靠性,保证公司规范运营,防范风险,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中所指印章是在公司发行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因需以公司名称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第三条公司印章的制定、改刻与废止的方案由人力资源行政部经理提出。
第二章印章的种类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印章、职章、部门章、职衔签字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专项业务印章。
(1)印章: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如:公司行政章,合同专用章等。
(2)职章:刻有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总经理职衔的印章。
(3)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如财务专用章、监理部用章等。
(4)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章。
第三章印章的使用范围
第五条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围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法人章。
发送正式公文、电函、传真件等;
(2)凡属公司内部行文、通知、使用公司内部印章。人事任免、劳动合同、上岗证、先进集体和个人荣誉证书等;
(3)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加盖部门印章。
(4)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公司招投标、工程监理项目接管等所签订的业务合同、协议、承诺书等;
(5)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6)需要代表本单位加盖行政公章的其他批件、文本、凭证、材料等;
第四章印章的刻制、启用
第六条印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董事长批准,由人力资源行政部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印章启用应报董事长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和使用范围。
第五章印章的使用管理
第八条印章的使用程序
(1)所有用章都须先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经归口职能部门主管审核,根据相应的审批权限,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盖章,重要文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提交人力资源行政部备案。
(2)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保管人必须有权拒印。
(3)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因工作特殊确需开具时,须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同意方可开具;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开具手续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
(4)公司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公章使用的申请签盖工作,各部门公章使用指定人要上报人力资源行政部备案,监理项目填盖公章一律由品质技术部负责申请使用。
第九条严禁员工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报告,由部门主管同意,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并报人力资源行政部经理确认后方可带出。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条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每年年终公章管理人负责将公章使用情况登记表送人力资源行政部存档。
第六章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第十二条公司各类印章实行专人保管
(1)公司的印章、专用公章由人力资源行政部专人保管,各部门公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并将保管公章人员名单报人力资源行政部备案。
(2)公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或请假时,须由人力资源行政部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第十三条公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第十四条公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第十五条公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公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公章使用损坏;
(3)公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第十七条公章停用时须经董事长批准,及时将停用公章送人力资源行政部封存或销毁,建立公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未按本制度要求使用印信、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仿制等。依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第十九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解释、补充,由公司总经理颁布生效。
附表:表1:《公章使用登记表》表2:《公章使用申请》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3
为维护公司印章使用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安全性,规范公司印章的使用和保管,保障公司的正常利益和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对公司各类印章的使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印章的分类
本公司印章分为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
(1)、合同专用章
(2)、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质检专用章、公司部门章七类。
二、印章的管理
1、公司印章严格执行“专人管理、审批用章”的原则,本公司印章的保管人为:公司公章为行政部负责人、公司合同专用章为销售部负责人或采购部门负责人、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为财务部负责人,质检专用章为质监部门负责人,公司部门章为各部门负责人。
2、印章保管人负责印章启用、使用、保管、回收和监督。印章保管人要注意印章的保养,及时清洗,确保印迹清晰。
3、公司公章和对外对账时使用的财务专用章,必须预先填写用印申请表,完成审批手续后方可用印;不符合规定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资料、合同等,公章保管人有权拒印。
4、合同专用章
(1)、合同专用章
(2)、质检专用章以及公司部门章和非对账时使用的财务专用章在使用时必须做好相应的登记备案工作。
5、印章保管人应将印章材料的复印件及用印申请表存档备查。
6、任何情况不得携出各类印章。若确因工作需要,须将印章外带,需提交《印章外带申请表》(附件一),经总经理批准,并由两名经办人带出使用。如需急用且总经理不在时,可通过电话向总经理请示,得到总经理同意后,领取印章,并签订《印章外带承诺书》(附件二)。在印章外带期间,该印章只能用于申请单上写明的使用范围,经办负责人必须对印章的安全负责,妥善保管好印章。使用完毕后,印章应及时归还给保管人,并做好印章的.交接手续,签订《印章移交登记表》。(附件三)
7、加盖印章应端正、清晰,位置在年月日处,即“骑年盖月”,若有需要应加盖“骑缝章”。
8、禁止在空白的便条或白纸上加盖各类公司印章。
9、各类印章的保管人严格执行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得私自使用印章,不得外借,不因任何人指示、要求而违规用章。
10、保管人员不在岗,则由总经理指定他人代管,并做好印章的交接手续。如保管公司印章的员工工作变更,须办理印章交接手续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
11、公司管理部负责对各类印章的使用进行监管,不定期对印章使用情况进行抽查,一旦发现违规之处,责令整改并向总经理提交监管报告。
三、各类印章的使用范围
1、公司公章作为行政用章使用,范围限于内部公文、较大合作项目、与业务相关行政部门以及银行等业务上使用;
2、合同专用章(1)为签订采购合同使用;
3、合同专用章(2)为签订销售合同使用;
4、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只限于财务凭证上使用;
5、质检专用章限于公司产品质量保证书上使用;
6、部门章只限于本公司内部使用,对外不得使用。
四、各类印章使用
1、公司公章的使用:
(1)使用公章须履行登记手续,由经办人填写《公章使用申请表》(附件四),写明用印事由,并经行政部负责人审核同意,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用印。如需急用且总经理不在时,可通过电话向总经理请示,得到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使用。
(2)以公司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等,经由总经理审阅批准,行政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加盖印章。
2、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1)合同专用章(1)由经办人填写《合同专用章使用申请表》(附件五)及合同交由供应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由合同评审人员评审盖评审章,并由法务部加盖法务部门章后,
方可加盖印章。
(2)合同专用章(2)仅限于销售合同使用,由经办人在合同背面签字后,交销售部负责人审核同意,由合同评审人员评审盖评审章后,方可加盖印章。
(3)采购合同金额超过xxxxxx万元以上(含本数)、销售合同金额超过xxxxxx万元以上(含本数),在分别履行完本条第(1)、(2)款规定后,须再报总经理,经其同意后方能加盖相应的合同专用章。
(4)若销售产品只有订单而无合同作支撑,则订单由经办人签字后,交销售部负责人审核同意,由合同评审人员评审盖评审章,并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加盖印章。
(5)销售合同中若需执行特殊价格的印章履行程序同本条第(4)款。
(6)各单位每月向管理部报送一次合同专用章使用情况,并将已签合同分类归档。
3、公司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使用:
(1)公司财务专用章与法定代表人印章不得交与非财务人员保管和使用。
(2)除正常财务,需使用财务专用章与法定代表人印章外,其他事项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法定代表人印章用印须履行登记手续,由经办人至财务部填写《法定代表人印章使用申请表》(附件六)写明用印事由,并经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同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用印。
(3)任何人不得以任何事由在空白书面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4、各部门印章的使用
(1)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盖章,并建立用章登记档案。
(2)各部门印章只用于公司内部,不得用于对外业务。
五、印章销毁
1、印章有破损、字迹不清、机构名称变更,需及时向管理部申请更换印章,同时将作废印章交管理部,并定期销毁。
2、印章销毁必须填写《印章销毁申请表》(附件七),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持有效申请表和待销毁的印章交管理部登记备案。由管理部声明作废并定期销毁。
六、责任承担
1、印章管理人的责任承担见《印章保管协议》(附件八)
2、由于审批人的过错或重大过失决定,或由印章保管人的过错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履行盖章手续,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相关责任人负责赔偿,公司并追究其责任。若上述人员的过错行为触犯《刑法》,公司将依法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责任免除:经批准带出用印被盗抢的,须凭事发地派出所证明,可不予追究。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丢失,可不予追究。
七、印章刻制、启用、销毁须公司总经理批准,由管理部统一刻制、启用、销毁。
八、本规定由公司管理部负责解释、实施。
九、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4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市集邮协会(以下简称本会)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会及其各县(市、区)和行业集邮协会。
第三条、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一、印章的刻制
1、本会印章的刻制均须报会长批准,由秘书长开具介绍信,到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并向邯郸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备案。
2、印章启用应报会长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第四条、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本会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本会公章和秘书处公章由秘书长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分别有会计和出纳保管。
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工作人员私自将本会印章带出本会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征得秘书长同意,并经会长批准,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前往办理。如确因印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写借据,经会长批准,方可带离本会。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秘书长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不可私自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相关印章须停用:
1、本会名称变动;集邮协会印章管理规章制度样本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印章停用时须经会长人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秘书处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第五条、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本会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本会公章;
2、凡属业务范围内(除会费收取、接受捐助等以外)的加盖秘书处章;
3、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本会业务、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印都须先经秘书处审核、会长领导批准,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后方可用印,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交印章保管部门备案。
2、印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等,印章管理人有权拒印。
3、严禁在空白协议、证明及介绍信上用印。因工作特殊确需用印时,须经会长签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会长汇报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作废,已使用的协议类文件须报秘书处备案。
第六违纪处理
一、违以上规定者,本会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本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本会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印章保管员应将《印章使用签批单》保存好,每年年底底交秘书处汇总存档。集邮协会印章管理规章制度样本
3、印章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印章的种类
(一)印鉴: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
(二)职章:刻有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职衔的印章。
(三)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其不对外单位的部门章可加注“对内专用”。
(四)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衔及签名的`印章。
第二条:印章的使用规定
(一)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关连、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公司名义对政府行政、税务、金融等机构以公司名义的行文,盖总经理职章。
(二)以公司名义对国营机关团体、公司核发的证明文件,及各类规章典范的核决等由总经理署名,盖总经理职衔。
(三)以部门名义于授权范围内对厂商、客户及内部规章典范的核决行文由经理署名者,盖经理职衔签字章。
(四)各部门于经办业务的权责范围内及对于公民营事业、民间机构、个人的行文以及收发文件时,盖部门章。
第三条:印章的监印
(一)总经理职章及特定业务专用章得由总经理核定本公司的监印人员
(二)总经理职衔签字章得核定由管理部主管为监印人员。
(三)经理职衔签字章及部门章得由经理指定监印人员。
第四条:印章盖用
(一)文件需用印时,应先填写“用印申请单”(附表),经主管核准后,连同经审核的文件文稿等交监印人用印。
(二)监印人除于文件、文稿上用印外,并应于“用印申请单”上加盖使用的印信存档。
第五条:各种印章由监印人负责保管,如有遗失或误用情事,由监印人全权负责。
第六条:监印人对未经核准文件,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受处。
第七条:印章遗失时除立即向上级报备外,并应依法公告作废。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5
1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财务印章一般应由以下人员保管:
(1)企业法人名章由指定出纳员保管。
(2)财务专用章由指定的`会计人员保管。
(3)发票专用章、现金收(付)银行收(付)章由财务部部长保管。
2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发票专用章应按规定用途和范围内用印,不准交由非负责人用印,不准在空白纸张上用印,违反上述规定罚款200元。
3印章一般不得携带出公司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出公司使用的,必须经财务主管领导审批并登记,违者罚款200元并追究法律责任。
4启用、封存或销毁财务印章,应当填制财务印章启用、封存或销毁表,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批后,方可办理启用、封存或销毁,并做出记录。
5财务印章应当随会计人员的交接办理交接手续,并写出书面材料。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6
因大公司的岗位内控管理较严格,现以小公司为例,来分析人员较少的情况下怎样把不能相容的印章分开管理。设想一下,如若是小公司,那么按照以上规定,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发票章均在财务部,如果任意大股东要求财务部员工加盖,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抑或是财务部员工内部勾结又会有什么后果。因此,小公司应该灵活处理,把不能相容的印章分开管理,需要注意的如下:
1.票据的开具
开具票据需要财务章、法人章以及票据。因此,财务章应交于管理法人章外另一关键管理人员持有,票据第三人管理。
2.合同效力
合同力需要合同章与法人章。因此合同章交于管理法人章外另一关键管理人员持有。
3.公章的效力
是否应该与法人章持有人分开管理?在公章代替合同章时,应该分开管理,合同法规定,公章与合同章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一个公司即有合同章又有公章时,盖具了公章的合同是否生效?为防范法人滥用权利,应该分开管理,并且在合同条款中严格规定合同的.效力在加盖了合同章或公章及法人章后生效,这样即有法人及合同章或公章持有者双重确认后加盖。因此,公章除外部事务处理外也具有合同效力行为,因此,应视同合同专用章管理。
4.失职责任
公司重要的事务无非是人,财,物。在印章的使用时,应慎重考虑是否加盖印章,是否导致公司的人财物流失。其中更重要的环节是企业管理的流程,例如合同的审批流程,票据的使用流程等,严格公司的管理流程,加盖印鉴的流程,减少公司的权益损失。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7
一、总则
公司印章是企业身份和权力的证明。盖有公司印章的文件,是受法律保护的有效文件,同时意味着公司对文件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为了保证公司印章的合法、有效、正确地使用,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违规以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特制定本印章管理制度。
二、公司印章使用范围
公司的印章是指公司公章、发票章、财务章、法人个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须严格按本制度的规定使用,不得违反本制度使用。
(一)公司公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公司对内签发的文件。
2、公司对外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4、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5、公司章程、工商登记资料及股东出资证明。
6、员工岗位变更通知、解除劳动关系通知等。
7、员工的劳动合同、任免聘用。
8、对外经济合同、合作协议、承诺书、担保函等。
(二)公司法人个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盖个人名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
(三)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财务资料、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四)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公司出具的发票、收据等票据业务。
三、公司印章的管理职责
(一)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公章和法人个人名章的使用审批工作。
(二)财务部负责人:负责财务专用、发票专用的印章使用审批工作。
(三)印章管理员
1、负责印章的保管。
2、负责建立印章使用登记表。
3、负责印章使用的审核工作。
4、负责按照印章使用规则,监督所保管印章的使用。
四、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一)印章的管理
1、公司公章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管理。印章管理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如因事离开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指定专人代替,但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2、为保证资金账目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人员应由财务部和行政部各出一人。
(二)印章的使用
1、公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印章使用申请审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围,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用章。
2、公章的使用由印章管理员设立使用登记表格,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
3、公司法人个人名章由总经理签字后方可使用。
4、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使用。
5、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需填写携带印章外出申请表后,由分管领导及总经理签批后,派专人陪同方可带出。印章外借期间,借用人与陪同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共同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6、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订单、介绍信、委托书、担保函等,经专门合同文书审批流程,通过部门负责人、法律顾问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的文书,应注意用印单位名称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盖章印记图形清晰。)
7、公司员工私人办理各种收入证明、工作证明等,由总经理审批,符合要求后在行政部办理并执行申请审批制度。
8、任何印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文书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
9、对已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明材料,按申请审批制度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盖章。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各种事项必须有记录,记录事项包括印章名称、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须安全无误,应当专项上锁存放,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员如因工作岗位变更,应及时向总经理上交印章,或者按总经理指定的新印章管理员办理接交印章手续,以免贻误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盖章与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5、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印章完好,盖出印记清晰。
6、印章保管有遗失、盗用、偷换的,应保护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向行政部和总经理报告,并登记备案配合查处。涉及刑事犯罪的,因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五、公司印章的停用
(一)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声明作废。
(二)印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行政部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六、印章违规使用的处理办法
1、公司员工违反印章刻制、保管、使用规定,依照员工手册及公司管理制度,视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人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2、印章管理员因使用公章不当而造成公司损失的,依照员工手册及公司管理制度,视情节和后果追究其相应责任。非印章管理人员违反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当使用印章,一经发现应与印章管理员承担同等的责任。
七、附则
1、本制度作为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经过公司民主程序审议通过后由总经理签署,向全体员工公示之后开始实施。
2、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附《印章用印登记表》。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印章管理,规范公司印章的刻制、使用、保管以及停用和作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印章是指在公司发布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需要以公司以及内设部门的名义证明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而使用的印章。
第二章公司印章的种类
第三条、公司公章按照法定程序在工商管理机关注册后,在注册地公安机关等级备案而刻制的对外具有法人效应的印章。
第四条、公司业务专用章代表和行使某项专业内容和权利的.印章,如合同专用章、财务章等。
第五条、法定代表人名章刻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名字的印章
第三章公司印章的申请、刻制、启用与废止
第六条、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刻制印时,由申请单位(部门)向人力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请,人力行政部审查后报经理和总裁审批。
第七条、公司印章的刻制由人力行政部统一负责,刻制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八条、公司在发生印章遗失、损毁和被盗情况时,责任人应立即向上级汇报,人力行政部须采取有力措施,查清原因,落实责任,减少和弥补损失。
第九条、新印章在使用前应首先办理登记,并要加盖印模。
第十条、因机构变更或其他原因而废止的印章,人力行政部门应立即将印章封存处理并进行封存日期登记。原则上,废止的印章应封存三年以上才可切角销毁。印章的封存和销毁应报经总裁审批。
第四章印章的使用
第十一条、管理公司的各类印章(财务章除外),由人力行政部统一保管。主要职责是,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确定公司印章的种类、范围、数量;负责印章的刻制、停用和销毁;保管公司的各类印章,制定印章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印章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公司印章应严格执行印章审批和登记程序,原则上先审批后用章,使用人应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人力行政部'登记印章使用的登记簿'。
第十三条、一般事务性用章,由用章单位(部门)经理负责初步审批,经办人持所在单位(部门)经理已签字的印章使用审批表'到人力行政部加盖印章,人力行政部经理审查通过后在印章审批表上签字,由印章保管人负责在需加盖印章的文件上加盖印章。
第十四条、合同类文件经合同小组审定,总裁签字后,人力行政部核实后盖章。
第十五条、凡涉及对外投资、合作、资产重组、所有权变更、企业法人或者名称变更、债权债务处置、担保、货币支付以及对公司名誉和经济利益产生影响的用章,须由用章单位(部门)经理、和总裁共同审批。
第十六条、公司各类业务合同必须使用合同章,不允许使用行政公章。
第十七条、人力行政部应指定专人管理印章,管理人要对所加盖印章的文件逐一核实,对经过审批后的文件加盖公章。
第十八条、原则上公司的各类印章不得携带外出使用,特殊情况经经理、总裁批准,人力行政部应进行登记备案,由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携带外出使用,使用完毕后迅速交回人力行政部和汇报使用情况,不得带往其它地点。
第十九条、严禁开具加盖各类印章的空白信函和证明,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开具的,须经总裁批准。人力行政部应进行登记备案。持空白信函和证明外出工作归来后,须于当日向人力行政部汇报使用情况,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条、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刻制印章,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印章。
第二十一条、违反印章刻制、保管、使用规定,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触犯法律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总裁办公会负责解释并修改。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9
物业管理项目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节管理原则
一、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总经理授权由行政人事部全面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发放、回收印章,监督印章地保管和使用。
第二节印章地领取和保管
一、公司各类印章由各级和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领取并保管。
二、印章必须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三、公司建立印章管理卡,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情况在卡上予以记录。
四、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如员工持有公司印章地,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节印章地使用
一、公司各级人员需使用印章须按要求填写印章使用单,将其与所需印的文件一并逐级上报,经公司有关人员审核。
二、经有关人员审核,并最终由具有该印章使用决定权的人员批准后方可交印章保管人盖章。
三、印章保管人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使用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四、在逐级审核过程中被否决的,该文件予以退回。
五、公司总经理对公司所有的印章的使用拥有绝对的决定权。
六、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经法律顾问审核签字。
七、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
八、用印后该印章使用单作为用印凭据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这个整理后交行政人事部归档。
九、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事先填写印章使用单,载明事项,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两人以上共同携带使用。
十、公章的使用决定权归公司总经理,其他各印章的使用决定权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授权。
第四节责任
一、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报告。
二、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三、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0
第一条印章的种类
1.印鉴: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
2.职章:刻有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职衔的.印章。
3.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其不对外单位的部门章可加注“对内专用”。
4.职衔签字章:刻有经理及总经理职街及签名的印章。
第二条印章的使用规定
1.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大关连、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公司名义对政府行政、税务、金融等机构以公司名义的行文,盖公司章。
2.以公司名义对国家机关团体、公司核发的证明文件,及各类规章典范的核决等由总经理署名,盖总经理职衔章。
3.以部门名义于授权范围内对厂商、客户及内部规章典范的核决行文由经理署名,盖经理职衔签字章;
4.各部门于经办业务的权责范围内及对于公民营事业、民间机构、个人的行文以及收发文件时,盖部门章。
第三条印章的监印
1.总经理职章及特定业务专用章由总经理核定本公司的监印人员。
2.总经理职衔签字章的监印人员为管理部主管。
3.经理职衔签字章及部门章由经理指定监印人员。
第四条印章盖用
1.用印前,先填写“用印申请单”,经主管核准后,连同经审核的文件文稿等交监印人用印。
2.监印人除于文件、文稿上用印外,并应于“用印申请单”上加盖使用的印章存档。
第五条印章保管
各种印章由监印人负责保管,如有遗失,由监印人负全责。
第六条用印权限
监印人对未经刊行文件,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受处罚。
第七条印章废止
印章遗失时除立即向上级报备外,应依法公告作废。
第八条办法施行
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1
第一条总则
1、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发展,为防止不利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2、经总经理授权由公司办公室全面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发放,回收印章,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3、本规定中所指印章是指在公司发行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因需以公司名称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
第二条印章的保管
1、公司采取分级保管的办法,各类印章由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需要领取并保管。
2、印章必须由各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3、公司建立印章管理表,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时按要求在表上予以登记。
4、员工离职时,须办理归还印章手续,作为移交工作的一部分。
5、公司印章的刻制、改刻与废止方案由办公室提出,总经理批准。
6、办公室必须在提出的议案中对新旧公司印章的种类、名称、形式、使用范围及管理权限做出说明。
7、公司印章的刻制由办公室负责,更换或废止的印章应由规定的印章管理人交还办公室主任(或其委托人)。
8、除特别需要外,废止印章一般由办公室保存三年。
9、公司印章散失、损坏、被盗时,各管理者应迅速向办公室递交遗失报告书,办公室主任应根据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主管副总经理。
第三条印章的使用
1、公司将印章分为一般印章和重要印章(重要印章为办公室和财务部保管的印章),重要印章须经本制度所规定的履行审核手续方可使用。
2、经办人需使用印章,须提出申请,先填写印章使用单,与所需用印的文件一并交部门经理审核。
3、经部门经理审核,同意的再根据需要转其他部门或根据印章使用权限逐级上报审核,无此需要的直接交印章保管人,否决的则退回。
4、经其他部门或逐级审核,同意的最后交该印章保管人。
5、印章保管人对文件和印章使用单签署情况予以审核,同意的则用印,否决的则退回。
6、重要印章保管人对其所保管的印章的使用拥有最后的决定权,是印章使用权限人。
7、在逐级审核过程中,经审核被否决的,予以退回。
8、在其他部门审核过程中,经审核被否定的,经办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退回,或继续流转并将有关部门的签署意见予以保留。
9、公司总经理对公司所有印章的'使用拥有绝对的决定权。
10、印章使用单所载内容必须与所盖章的文件内容相符,否则不予盖章。
11、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经法律顾问审核签字。
12、印章保管人对于自行使用的常用印章无须经上述程序。
13、用印后该印章使用单作为使用印章的依据由印章保管人留存,定期整理后交办公室归档。
14、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对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填写印章使用单,载明事项,按上述程序审核,经同意后由两人以上共同前往方可携带使用。
15、本办法中重要印章保管和使用的权限由公司定期发布重要印章使用权限清单作出规定。
16、一般印章由保管人在部门经理监督下使用,无须经上述程序。
第四条责任
1、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遗失,如遗失,必须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2、必须严格依照本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未经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3、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纪者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六条附则
本制度附印章使用权限清单。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2
1.0公司印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凡公司发出的文件、公函,凭公司领导签发用印。
2.0便函用印,需先由部门负责人审查,经分管副总签字后,方可加盖公司印章。
3.0签订合同、协议、委托书等用印,须由部门负责人认真审核,经总经理同意并签字后,方可用印。
4.0公司报送有关单位的报表、数据资料等,在符合规定手续的情况下,经分管副总或授权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用印。
5.0公司职工需要开具介绍信、证明或其它私人事项用印,须经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用印。
6.0为严格管理,确保用印规范、安全,由办公室设置“用印登记册”进行记载,所有用印均须登记。同时,用印人必须在登记册上签字。
7.0公司业务人员出差或外出联系业务需要携带合同章时,应持有公司总经理的`授权委托书,到办公室印章管理人员处办理手续后,方可携带外出,携带合同章外出签订合同、协议的人员,使用权限一律不得超越授权委托书所规定的范围,违者,将由携印人承担责任。
8.0印章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把好用印关,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一律不予用印。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部印章管理,规范印章使用程序,提高工作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2、定义:本规定所指印章包括财务管理部保管的“天津海贸搜马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公务名章;及项目公司财务专用章。
第二章、印章的管理
1、印章的刻制: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刻制专用章,须提出刻章申请,部门经理签署意见,财务副总审核同意后,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启用:印章正式启用前,需在财务管理部档案管理员留存印鉴备案。未经留样备案的,一律不准自行使用。
3、印章的停用:印章保管人应在领用新印鉴时将原印鉴交回档案管理员,以旧换新。收回的印章,区别情况予以封存或销毁,销毁须财务管理部经理、财务副总批准,由2人监销。
4、印章的保管:
A、必须指定能坚持原则,办事公正,工作认真负责,组织纪律性强的人员管理印章,专人专管,并进行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存代管;
B、管理人员临时外出时可将印章交部门主要负责人代存代管;
C、天津海贸搜马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项目公司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管理部经理或委派专人负责保管,不使用时,锁于保险柜内;
D、天津海贸搜马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项目公司财务专用章及法人代表公务名章,作为银行预留印鉴,要分开由不同的人员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管理部经理保管,法人代表公务名章由出纳负责保管。
5、印章的使用要求:
A、监印人必须亲自用印,用印前须按各级用印负责人的审批意见,审查用印文件的内容、格式,无误后方可用印;用印应端正清晰;印章应及时清洗,细心保护。
B、印章应加盖在正文右下方、落款时间的中上方,上沿应不压正文,底边在发文时间之下。
6、印章的使用范围:
A、天津海贸搜马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项目公司财务专用章:以财务管理部名义上报、平送或下发的各种公文、函件,内部报送使用的财务报告。B、天津海贸搜马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项目公司财务专用章及法人代表公务名章:作为银行预留印鉴,对外签发各类银行票据。
C、天津海贸搜马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项目公司发票专用章:对外开具各类发票。
D、财务副总公务名章以及财务管理部经理公务名章:以其名义签发的各类报表、函件等。
7、印章的使用程序:
A、以财务管理部名义发送的各种公文,由经办人拟稿(必要时有关单位会签),申请使用部门公务章,部门经理签署意见,交财务管理部经理审核同意、财务副总签发后,档案管理员登记编发文号后,由财务管理部经理或委派专人用印。
B、对外签发各类银行票据,出纳凭经批准的付款凭证开具支票等银行票据,加盖预留人名章,到财务管理部经理处加盖财务专用章。
C、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报表,凭部门负责人签字、报财务管理部经理、财务副总同意后用印。
D、印鉴保管人应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防止丢失和滥用。
E、未经财务管理部经理、财务副总批准,不得在办公室以外地点存放或使用印章。
第三章、附则
1、本制度适用于天津海贸搜马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
2、本制度未涉及或未尽的财务管理事项,按天津海贸搜马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管理制度或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试行,由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4
房地产开发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1、公司印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凡公司发出的文件、公函,凭公司领导签发用印。
2、便函用印,需先由部门负责人审查,经分管副总签字后,方可加盖公司印章。
3、签订合同、协议、委托书等用印,须由部门负责人认真审核,经总经理同意并签字后,方可用印。
4、公司报送有关单位的报表、数据资料等,在符合规定手续的情况下,经分管副总或授权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用印。
5、公司职工需要开具介绍信、证明或其它私人事项用印,须经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用印。
6、为严格管理,确保用印规范、安全,由办公室设置“用印登记册”进行记载,所有用印均须登记。同时,用印人必须在登记册上签字。
7、公司业务人员出差或外出联系业务需要携带合同章时,应持有公司总经理的授权委托书,到办公室印章管理人员处办理手续后,方可携带外出,携带合同章外出签订合同、协议的人员,使用权限一律不得超越授权委托书所规定的.范围,违者,将由携印人承担责任。
8、印章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把好用印关,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一律不予用印。
公司印章管理制度15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印章的管理,维护公司对内对外行使权利的严肃性,防止在印章使用过程中出现失误及违法违纪事件,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印章指公司章、部门公章、各管理处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票据专用章和独立法人、部门负责人印章等集体用印章。
第三条印章刻制必须遵循合法性的原则,符合集团规定的规格,式样、字体等,根据用途刻制成的钢印、原子印、牛角印、塑料印。
第四条印章的'刻制,应由公司综合部指定专人办理,合格后应立即进行登记,建好登记台帐,留好图样以备查考。
第五条公司印章由专职文书人员保管,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管,各部门公章一般由各部门负责人自已保管,合同专用章由合同管理人员保管。
第六条用印须经各级有权审批负责人签字批准使用,且都要进行登记,用印登记台帐必须按年度归档。
第七条印章被指定使用人在盖印前应对所盖的内容、手续、格式等进行把关检查,必须确保用印审批件与用印件完全一致,尤其是特殊情况用印,更要细心,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有关领导妥善解决。对于重要用印要复留。
第八条不得在空介绍信或信低纸上盖印,以防发生弊端。
第九条印章统一为红色或蓝色,根据实际情况选用,一般情况下用红色。
第十条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所有印章都应加锁,一旦发现印章有异常,要迅速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一条印章不得擅自拿出办公室,更不得随身携带。任何人不得私盖公章,包括印章管理人员和领导人。
第十二条印章保管人员变更要及时做好印章的移交工作,并重新落实印章保管责任。
第十三条由于机构的变动、印章损坏等原因需要停止使用时,停用单位应及时做好封存,并上交公司综合部统一注销。
第十四条印章停用、封存要进行登记,填好登记表,以备日后查验。
第十五条在印章制作、使用、保管、审查、停用过程中有不符合规定的、违纪行为的,处以当事人50—500元的罚款。
第十六条违反印章管理规定,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视情给予赔偿损失、开除及追究法律责任等处罚。
第十七条本规定解释权属公司综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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