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间作业方案

时间:2025-11-25 23:51:57 好文 我要投稿

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大全1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有限空间作业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大全15篇

有限空间作业方案1

  一、概况

  本方案针对本公司有限空间场所的检查、维修等作业方案及相应的措施。

  二、有限空间作业程序

  1、作业申请

  本公司内有限空间作业均必须按要求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具体的办理程序如下:

  向安全部门申请有限空间作业申请→安全部门根据作业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安全部门检验防护措施及应急措施是否合格→办领《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2、作业方案

  作业班组办理好《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还应遵循以下程序:

  作业部门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检验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符合要求→作业人员作业。

  三、有限空间作业准备工作

  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需包括空间作业场所的名称、作业单位、作业的负责人及作业人员、监护人、签发的日期及作业时限、作业内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可能造成的危害、进入有限空间作业防护和应急措施。

  2、有限空间作业的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检查防护是否安全,应确保出入口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3、作业环境内应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

  4、每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监督人应检查管沟防护措施是否正常

  四、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1、作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①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职责;

  ②组织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③督促、检查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

  ④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⑤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作业、检修、清理作业的,作业单位应实施作业审批。未经作业负责人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3、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标识,并告知作业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4、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应明确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不得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

  ①作业负责人职责:应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授权批准作业;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终止作业。

  ②作业者职责: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应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③监护者职责: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全过程掌握作业者作业期间情况,保证在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能够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立即呼叫应急救援服务,并在有限空间外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5、生产经营单位委托承包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严格承包管理,规范承包行为,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生产经营单位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时,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存在多个承包单位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承包单位应严格遵守安全协议,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6、生产经营单位在有限空间实施临时作业时,应严格遵照本规范要求。如缺乏必备的检测、防护条件,不得自行组织作业作业,应与有关部门联系求助配合或采用委托形式进行。

  7、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员、作业者和监护者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特性和安全作业的要求;进入有限空间的程序;检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等设备的正确使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等。培训应有记录。培训结束后,应记载培训的内容、日期等有关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没有条件开展培训的,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工作。

  8、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掌握事故处置程序,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并不断进行修改完善。

  有限空间发生事故时,监护者应及时报警,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9、有限空间发生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向所在区县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报告。

  五、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技术要求

  1、危害评估

  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作业单位应根据现场情况对作业环境危害状况进行评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确保整个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2、防护设备

  作业部门应该对其要进入作业的有限空间进行防护,出入口两侧禁止堆放物品

  3、应急救援装备

  作业部门应配备应急通讯报警器材、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

  六、应急预案

  1、作业安全

  (1)进入作业场所前,要详细了解现场情况,对作业现场进行危害识别和评估,并有针对性地做好检测与防护器材;

  (2)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配备监护人员和救援人员;

  (3)强化安全意识,严格安全管理、落实作业审批制度。

  2、缺氧窒息急救

  (1)迅速撤离现场,将窒息者移到有新鲜空气的通风处。

  (2)视情况对窒息者输氧,或进行人工呼吸等,必要时严重者速交医生处理。(打120电话)。

  (3)佩戴呼吸器者,一旦感到呼吸不适时,迅速撤离现场,呼吸新鲜空气,同时检查呼吸器问题及时更换合格呼吸器。

  3、报警程序

  事故发生情况救护电话119、120。电话内容:报告事故地点、事故类型、事故大小、发生时间、明示行车路线,并派专人到村口或路口迎接救援车辆。

有限空间作业方案2

  为贯彻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督总局令第59号)、《湖南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20xx–20xx年专项整治工作计划》(湘应急办函﹝20xx﹞2号)文件要求,督促和引导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工贸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利用2年时间,深入开展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条件确认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夯实和提升全市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基础和能力水平,全面提高企业防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和事故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益阳市应急管理局成立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建华为组长,孙蓟湘、张学礼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的专项整治推进工作。各区县(市)要切实加强对有限空间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和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本地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对所有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全覆盖、不留死角。必须严格工作标准,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对隐患整改不力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依规严格处罚,要选择典型企业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降低其诚信等级并予以公开曝光,以儆效尤。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以推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和部门,市应急管理局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倒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行业管理部门的责任。

  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有效防范和遏制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辨识到位健全台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作业审批制度、落实现场监护、开展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等六个内容为重点,严格保证有限空间作业工作,坚决做到七有,即有宣传、有辨识、有台账、有审批、有培训、有装备、有预案,深入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以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为有力抓手,督促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和安全管理,巩固和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推动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专项整治范围

  (一)涉及作业人员进入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不能长期在内工作、自然通风条件不良等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含氧量不足的空间或场所。

  (二)全市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含附属污水处理系统)。

  四、工作任务

  (一)摸清底数

  1.按照《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在原摸底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工贸行业企业底数。

  2.按照有限空间的定义以及“凡工贸企业一般都存在有限空间”的基本原则,进一步摸清辖区内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底数。

  3.按照“存在有限空间的企业一般都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原则,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进行有限空间再辨识,摸清辖区内企业涉有限空间作业点位底数。

  (二)消除隐患

  1.督促企业和相关部门单位健全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督促企业和相关部门单位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及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3.督促企业和相关部门单位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并进行安全风险告知。

  4.督促企业和相关部门单位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未经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负责人批准,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5.督促企业和相关部门单位对涉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含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开展针对性安全知识、技能和应急处置培训教育。

  6.督促企业和相关部门单位制定科学有效应急方案,备齐应急物资和器材,定期组织演练,防止亲属盲目参与作业和应急救援等情况。

  7.督促企业和相关部门单位规范作业现场管理。一是作业前要开展安全交底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条件再确认工作;二是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并对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三是作业现场要进行在岗监护和安全管控。

  8.督促企业和相关部门单位根据有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9.督促企业和相关部门单位不得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资格的承包方;发包给具备国家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要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职责。

  10.消除其他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工作步骤

  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总体原则,20xx年在巩固近年来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重点整治冶金、有色、建材、轻工行业以及存在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的工贸企业。20xx年进一步巩固20xx年专项整治工作成果,重点整治机械、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和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较差、安全风险仍然较高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

  (一)动员部署阶段(每年1-2月)

  1.制订实施方案。各区县(市)(含工业园区)安监(应急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印发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3月底前,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将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上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县级有关部门负责将本县《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传达到属地每一家工贸企业,着力让工贸企业充分了解和掌握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性和重要性,督促企业深化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2.宣传发动。各区县(市)要通过印发宣传资料、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以及广播、电子屏、板报、报刊、告知(警示)牌、手机短信(微信)等多种传媒介质进行广泛宣传,大力宣传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做到宣传进乡村、到农户,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舆论氛围,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意识。

  (二)培训教育阶段(每年3-4月)

  1.各区县(市)安监(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年度整治重点,组织安全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安全知识的专题业务培训。

  2.各有关企业和相应主管部门应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每年组织对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防范、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实战演练、应急处置以及检测检验和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等方面的专项教育培训,确保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熟知并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有关规定,掌握应急救援方法。专项教育培训要进行专门记录,参加培训的人员要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三)自查自纠阶段(每年5-6月)

  1.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要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及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安全管理台账;安全警示标识;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通风、检测、防护设备;作业程序及履行审批手续;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及演练等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并对查出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必须真实有效的申报和整改,并填报《企业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附件1)。

  2.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凡企业自检自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彻底整改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并承诺合理期限予以整改。

  3.各有关企业于每年6月30日前将《企业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附件1)、《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台账》(附件2)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区县(市)安监(应急管理)部门。

  (四)执法检查阶段(10月底前)

  1.区县(市)安监(应急管理)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逐一对照《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执法检查表》(附件3)内容,按年度工作重点逐户严格开展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鼓励监管人员和技术能力偏弱的地区通过购买专家服务的形式强化安全监管执法。

  2.市应急管理将在区县(市)安监(应急管理)部门全面执法检查的基础上,按照不少于年度工作重点30%的比例随机执法抽验部分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开展专项行动情况,并将情况以安委办的名义通报各区县(市)。

  (五)督导检查阶段(11-12月)

  1.严格监管执法。省应急管理厅将组成若干个执法组,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执法、交叉执法等多种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抽查(至少抽查每个市州2个区县(市),2个乡镇街道,4家企业),要通过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治情况,发现问题、完善举措、推动工作,特别是倒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

  2.及时总结和通报。各区县(市)要及时将每个阶段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并通报整治情况。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汇总表》(附件4)于本年度9月15日前报市应急管理局工贸科。联系人:张学礼13875370268

有限空间作业方案3

  根据徽州区“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区政府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部署,全面落实区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防范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专项整治,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深入排查整治各行业领域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风险隐患,切实加强有关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全面提升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管理水平,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责任链条和管理办法,建立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制度体系,形成长效机制,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底。

  三、整治范围

  全乡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凡是有可能涉及到有限空间作业的,都要开展专项整治。其中,化工、建筑、电力、建材、餐饮、市政工程、环保工程、燃气、污水处理、特种设备、通信施工等易发生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的行业领域,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重点对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密闭或半密闭设备,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废地坑、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地下有限空间,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地上有限空间,针对性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

  四、整治内容

  (一)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是否开展风险辨识,并建立健全相关安全制度。

  1.企业对有限空间存在的风险和隐患是否进行了辨识和排查管控,并建立相应的台账;

  2.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3.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4.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5.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6.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7.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二)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是否对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开展了相关专业培训。

  1.是否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培训;

  2.是否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3.是否开展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培训;

  4.是否开展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培训;

  5.安全培训是否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

  6.是否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三)有限空间作业现场,是否落实了安全防范措施。

  1.有限空间作业前是否执行了审核程序;

  2.有限空间作业现场是否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3.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是否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

  4.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是否重新通风、重新检测;

  5.作业人员是否配备能够有效防护现场有毒有害物质的呼吸器、防毒面罩,并佩戴必要的通讯设备、安全绳索等应急装备和器材;

  6.是否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

  7.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8.企业是否按照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

  9.有限空间作业前,是否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现场负责人是否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进行作业准备;

  10.作业人员与外部是否有可靠的通讯联络设备;

  11.监护人员是否始终在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12.存在交叉作业时,是否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13.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是否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撤离作业人员;

  14.企业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是否发包给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是否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是否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15.有限空间作业中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是否立即报警而不是盲目施救。应急救援人员实施救援时,是否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

  (四)行业主管部门是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1.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开展本行业领域有限空间调查摸底,并建立工作台账;

  2.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安全检查时,是否重点抽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检测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急救援演练、专项安全培训等情况;

  3.有安全管理和执法职责的部门是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培训,是否将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检查纳入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并为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行政执法人员配备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检测仪器。

  五、整治措施

  (一)开展风险辨识。各村、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全面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风险辨识,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要悬挂警示标志和风险告知牌,标明具体编号、位置、种类、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等。

  (二)健全管理制度。凡涉及到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三)严格作业审批。各村、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将有限空间作业作为特种作业进行管理,企业应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方案至少包括作业环境评估、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应经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并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严格执行作业票审批制度,需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或现场项目负责人批准方可实施作业。

  (四)加强安全培训。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和效果,普及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安全常识和科学施救知识。要督促企业开展内部专题教育,落实岗前培训,切实使从业人员掌握危险作业风险和作业要求。

  (五)提升救援能力。各企业要根据作业需要,配备气体检测设备、快速检测设备、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通讯报警设备、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呼吸器具等相应的安全设备设施,并定期检查保养。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按要求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尤其是开展现场救援时,必须使用有毒气体检测仪进行检测,施救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坚决杜绝盲目施救,避免事故伤亡扩大。

  (六)强化监督执法。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以及违反高危作业规程等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和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强化执法震慑力。要督促企业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对于发生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造成1-2人死亡的由市级调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底前)。各村、各有关部门根据本地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本地本行业领域整治工作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至11月)。各村、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开展全面摸排,对排查出的有限空间作业风险隐患列出清单,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各村、各有关部门对整治成果进行评估总结,并成立检查组,对本地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20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将开展专项整治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指挥调度,压实工作责任。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对交叉领域要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形成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合力。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边整治边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切实增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

有限空间作业方案4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组织各类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和全面自查自改。进一步摸清有限空间底数,建立健全管理台账;有限空间涉及的安全生产风险要素得到全面辨识和管控;通风、监测、监控等安全设施和应急救援装备及个人防护用品等全部配备到位;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全部培训上岗;有限空间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建立,并严格执行;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促进有限空间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以及矿山、化工、市政工程、物业管理、地下管网、污水处理、电力、通信等行业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

  三、整治内容

  (一)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对有限空间进行确认并登记建档,完善有限空间名称、地点、类型、危险因素、负责人等基本信息。

  (二)健全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有限空间教育培训制度、作业审批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应急管理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外包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对外协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三)配齐有限空间安全设备器材。按规定配备有限空间快速检测设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应急通讯报警器材、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防护设备。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的,通风、检测、照明、通讯等设备要符合防爆要求。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含检测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呼吸防护用品。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

  (四)加强作业前准备工作。做到“三个必须”:一是必须制定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由相关技术人员审查通过后,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方可实施作业。不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二是必须组织作业前培训和应急演练,告知作业人员存在的风险、安全作业规范和应急措施,使相关人员熟悉应急救援要求,避免盲目施救。三是必须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要求,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五)强化作业过程安全管理。做到“五个必须”:一是必须设置现场专职安全监护人员,监督作业方案执行情况,始终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不得在作业期间离开现场。二是必须在作业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三是必须采取强制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四是必须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或连续检测,发现有限空间内氧含量浓度低于或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标准规定限值时,立即停止作业,撤离现场。五是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和应急救援设备。

  (六)做好作业后的清理确认。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必须应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对因实施作业临时移动或者拆除的设备设施进行恢复,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共同清点人数、工具等,确认无误后方可撤离作业现场。

  (七)强化和规范应急救援。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发生有限空间作业险情后要按应急预案规定实施科学救援,坚决杜绝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问题发生。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摸底排查阶段(20xx年1月底前)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按照职责分工,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再排查再摸底,进一步完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信息台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全覆盖。

  以深入推进“双控”机制建设为契机,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存在的有限空间进行认真、全面、精准辨识,建立健全本单位有限空间管理台账。

  20xx年1月底前,各地要完成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信息台账更新工作,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完成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更新工作,以后每半年更新一次。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2月至10月)。

  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20xx年3月底前,涉有限空间生产经营单位要完成相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工作。

  2.配齐安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20xx年4月底前,涉有限空间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单位实际,按规定配齐快速检测、强制通风、应急照明、应急通讯报警、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和呼吸防护等装备、用品。

  3.强化教育培训。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方案,开展系统性教育培训;编制通俗易懂的教学资料和简便易行的作业手册,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熟练掌握有限空间作业知识和作业能力及应急救援知识、技能后,方可上岗作业。20xx年5月底前,各地、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通过专项培训、专家授课、警示教育、观摩演练等方式,组织一次有限空间培训。

  4.实施风险诊断。以县级为主,统筹开展第三方危害评估或检测,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对各类有限空间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种类以及浓度、数量等进行分析,掌握危险聚集规律,结合作业周期和作业要求,实施精准化管理。20xx年6月底前,各地要组织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完成评估检测工作。

  5.深化“双控”机制建设。指导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以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为主线,精准分析判定每一个有限空间作业环境存在的中毒、窒息、燃烧、爆炸等危险有害因素和危害等级,其中涉及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涉爆粉尘的有限空间,一律按照重大风险等级实施重点管控,制定针对性强地消除和控制措施,改进作业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应急预案等,并及时将有关内容更新至有限空间风险告知牌。20xx年6月底前,相关规模以上和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完成必须完成“双控”机制建设;10月底前,相关中小微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完成“双控”机制建设。

  6.加强应急管理。要监督指导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有关人员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风险的认识。20xx年9月底前,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至少要开展一次有限空间作业的应急演练。

  (三)验收总结阶段(20xx年11月至12月)。

  1.严格组织验收。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分级监管的要求,组织企业或者聘请专家开展整治验收,逐一对纳入整治范围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填写《有限空间验收确认表》。市安委办将对验收情况进行抽查。20xx年11月30日前,要完成对涉有限空间企业整治情况的验收。

  2.全面进行总结。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将每个阶段的工作情况报市安委办。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于20xx年12月15日前报市安委办。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将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市的工作部署上来,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列入重要日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应急管理、住建、工信、市场监管、城管、电力、通信等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并要经常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查,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搞好自查自纠。所有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自查整改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二)严格执法,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以重大事故隐患、中毒窒息和燃爆事故风险控制为重点,将执法检查贯穿专项整治始终,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企业有限空间辨识、检测、评估存在遗漏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立即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对排查治理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给予上限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坚决提请本级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市有关部门要对直属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各县工作落实情况及企业进行抽查执法;各县要对辖区内高危行业企业和其他规模以上企业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其他企业抽查不少于30%。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全过程参与整治工作,督促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确保整治取得实效;要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隐患,列入隐患治理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五落实”,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三)大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有限空间宣传教育作为强化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措施,针对有限空间的管理特点和广大作业人员文化低、流动性大、管理松散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方案,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宣传有限空间安全知识。同时,要加大新闻媒体曝光力度,及时将典型案例、反面典型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建立举报渠道,鼓励企业职工举报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厉问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安委办将加大对各地、有关部门有限空间专项整治的明查暗访力度,狠抓反面典型,对责任不落实、整治效果差的地区、部门,进行约谈通报。对有限空间作业整治责任不落实,不积极开展整治,工作不认真、走形式以及验收不合格的企业,相关的标准化创建、“双控”机制、诚信等级评定等一律不得通过,并依据省政府2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严厉处罚。专项整治期间,发生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有限空间作业方案5

  1.目的、范围

  1.1为了使作业人员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能够更好的掌握相关操作规程及管理规定,熟悉现场安全作业条件,避免和预防作业人员发生触电、烫伤、窒息、中毒、爆炸、高处坠落等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独山子区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的有限空间作业管理。

  2.定义

  2.1有限空间定义:是指进出口受限制但足够容纳人员进入并执行作业,或自然通风受限,空间狭小,不适于作业人员持续停留的空间。如进入或探入塔、罐、槽车以及管道、炉膛、烟道、隧道、下水道、地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备及有毒气体、可燃气体有可能集聚的场所。

  2.2非常规有限空间(或称特殊有限空间):是指有限空间内的作业环境未达到或不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能够造成作业人员中毒、窒息、触电、爆炸等人身伤害的受限空间。

  2.3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即为非常规有限空间作业(或特殊有限空间):

  2.3.1氧气浓度低于19%(V/V)或高于23%(V/V)的有限空间;

  2.3.2可燃气体或蒸气浓度高于与空气混合物爆炸下限的10%的有限空间;

  2.3.3CO浓度高于30mg/m3的有限空间;

  2.3.4硫化氢浓度高于10mg/m3的有限空间;

  2.3.5温度大于40℃的有限空间;

  2.3.6从进入点计,距离超过20米的有限空间;

  2.3.7当电气设备采用超过24伏电压的有限空间;

  2.3.8夜间进行作业的有限空间;

  2.3.9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新的危险有害因素或加剧原有危险有害因素的有限空间,如涂装、除锈或清理尚有残留物的`反应釜、油罐和下水井等;

  2.3.10进入有放射源的有限空间。

  3.职责

  3.1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开展工作危险性分析,制定并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措施,确定作业人员,指定监护人员现场监护,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证。

  3.2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拟作业现场的安全设施、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工具、安全应急措施等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3.3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3.4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工作危险性分析和有限空间作业票进行审批,对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进行监理。

  3.5安全监理人员负责每天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对现场作业人员的上岗证进行确认,对现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班前活动及相关记录进行检查,对作业许可证进行核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和手续不全的,立即督促其办理和整改。

  3.6建设单位应当向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提供供水、供气、供电等地下管线和水文地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支付保证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督促其费用的合理使用。

  3.7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管理的职责,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在有限空间作业时,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现场存在无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未进行教育及严重安全隐患的,责令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有限空间的潜在危险:

  4.1.1有限空间内施工时采用或产生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材料和粉尘等危险。

  4.1.2作业现场环境温度和作业时间的控制,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的浓度、氧气含量。

  4.1.3金属容器或潮湿环境的用电设备和人员安全。

  4.1.4逃生通道和安全路线指示标识。

  4.1.5其他作业可能给有限空间带来的危险。

  4.2进入有限空间的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

  4.2.1有限空间作业共分为四级,在有限空间作业时有可能造成爆炸事故的为一级有限空间作业;在有限空间作业时有可能造成中毒或窒息事故的为二级有限空间作业;在有限空间作业时有可能造成触电事故的为三级有限空间作业;在有限空间作业时有可能造成高处坠落事故的为四级有限空间作业;其中一、二级有限空间作业为特殊有限空间作业。

  4.2.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提前24小时申办《有限空间作业票证》。有限空间作业票证的最长期限为24小时,特殊有限空间作业票证的最长期限为8小时,如作业票已到期限,作业尚未完成,还必须重新申办续票手续。

  4.2.3施工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根据现场作业存在的危险和所采取的措施负责对作业人员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2.4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消除,无法排除的加强隔离、预防。

  4.2.5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监护,监护人员还必须经过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并有明显标记。

  4.2.6作业现场出入口处必须设置禁止或警示标志和风险标识,将存在的危险告知作业人员和其他人员。

  4.3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4.3.1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确保采取以下措施:

  4.3.1.1设备和工具应可靠接地和固定,以防止产生静电火花。

  4.3.1.2进入密闭空间前必须进行适当地通风或增设换气设备。

  4.3.1.3特殊空间必须隔离所有电气和动力源。

  4.3.1.4有限空间内必须有充足的照明,金属容器或潮湿环境须采用电压不超过24V的安全行灯。

  4.3.1.5进入有限空间前一小时内,对氧含量和潜在的有害空气进行相关气体检测(氧气百分比不低于19%,并且不高于23%)。连续作业4小时,应对有毒有害气体、可燃气体再次进行检测。

  4.3.1.6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救援预案,所有人员应熟悉救援预案的内容。

  4.3.1.7在作业场所适当的地方安装安全警示牌和防护栏,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4.3.1.8根据作业性质和环境变化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必要时进入有限空间的人员都必须穿戴合适的呼吸面具和设备。进入有限空间的人员必须接受过呼吸设备使用培训,且考核合格。

  4.3.1.9动力电缆、焊接电缆、氧/乙炔气的设置应符合安全要求,且不得防碍人员安全通行。

  4.3.1.10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携带呼吸设备,一旦需要立即穿戴。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无法通视时,必须定时保持联络。

  4.3.1.11现场至少应备用两套合格的呼吸设备和救援设备。

  4.3.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须采取的安全措施

  4.3.2.1作业人员应熟悉所从事作业的风险和应急救援计划,掌握报警及联系方式。

  4.3.2.2不见批准有效的“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作业。

  4.3.2.3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任务、地点、时间与“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符不作业。

  4.3.2.4监护人不在场不作业。

  4.3.2.5劳动防护着装和工器具不符合规定不作业。

  4.3.2.6遇有违反规定强令作业的情况,或安全措施没落实,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3.2.7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必须张贴经批准的有效的有限空间作业票。

  4.3.2.8监护人对“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要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停止作业。

  4.3.2.9监护人必须对进出有限空间的人员以及运进有限空间所有设备和工具做好记录,并在出入口处张贴相关信息。时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作业期间不得擅离岗位,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查找原因,如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同时报警。

  4.4有限空间内的动火作业

  4.4.1有限空间内的动火作业要同时申办《有限空间作业票》和《动火作业票许可证》,实施工作危险性分析。

  4.4.2作业开始前,施工单位必须检测有限空间是否存有可燃的/有毒气体及氧气含量。作业过程中至少保证4小时一次的检测,必要时增加检测频次。有限空间内可燃气体浓度超标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4.4.3制定通风方案,确定合适的排气口用来排出动火区域的烟气和有害散发物。并不间断地提供持续的和足够清洁的气源。

  4.4.4乙炔和氧气瓶必须放置在有限空间外。当由于某种原因暂停工作时,必须将供气软管与气瓶断开或将工具带出有限空间。

  4.4.5有限空间内应始终保持整洁有序。所有不必要的材料都必须从有限空间内清除。

  4.5有限空间作业方案的编制要求

  4.5.1有限空间作业方案的编制内容:工程概况—安全保证体系组织机构的建立情况—针对拟采用的机械设备管理情况—对各种拟采用材料有毒有害性进场检查验收方法—具体的施工方法及对可能发生事故的防范措施—施工作业现场环境注意事项—对作业人员的教育—对上述工作在落实时的保障措施。

  4.5.2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由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编制出该项工作的工作危险性分析报告并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项目部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再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每个进入有限空间的人员都明白该项工作有哪些危险性,自我防护的措施等。

  5.附件:

  有限空间作业票许可证

有限空间作业方案6

  一、前言

  为了规范我单位的管理,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用最有效的方法控制和减少人员财产损害,增强应急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制定本预案。

  一、通讯联络电话:

  医疗急救120 、警察110、火警119

  组长负责事故现场的抢救,掌握现场事故情况和人员安全情况,确定现场的救援决策;各组员协助组长的工作,组织抢救队员实施抢救工作。

  二、应急物资与设备职责:

  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疏散,营救中毒人员,维护现场秩序等工作;联系医疗部门,及时将伤员送至就近医院;及时将现场情况向日常办公室报告,做好伤情记录。

  应急救援器材

  呼吸防护用品(全面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长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应急通讯(报警)器材,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大功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

  二、有限空间的安全生产

  如发生事故后,必须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启动各有关应急组织,根据对危险目标潜在危险的评估,按各有关处理方案有条不紊地处理和有效的抢救抢险是控制事故,既不要惊慌失措,也不得麻痹大意,尽量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关键。抢险人员应服从统一指挥,并根据事先拟定的抢险方案,在做好个人防范的基础上,以最快的速度及时排险、抢险、消灭事故。

  加强对各救援小组人员的培训、演练工作,使每个人懂得抢险工作的重要性,并使每个人都掌握应急救援、心肺复苏术、人工呼吸等基本抢救技能,一旦发生事故出现伤员,首先应做好自救互纠工作,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并定期对有限空间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救助与自救的学习,防止突发事故时因为盲目的救助造成二次事故的发生。

  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的审批制度,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职责。以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责任到人。

  作业负责人职责。应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授权批准作业;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终止作业。

  作业者职责。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

  应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监护者职责。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全过程掌握作业者作业期间情况,保证在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能够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立即呼叫应急救援服务,并在有限空间外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三、有限空间事故的分类与救助

  有限空间发生事故时,监护者应及时报警,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有限空间的事故分类

  事故救援的流程

  1、窒息事故的抢救

  窒息事故者的抢救主要是确保其呼吸的通畅。调整事故者的姿势,将患者的头部尽量往后抬,使得他颈部紧紧绷直,这样做时,一手放在患者脖子后面用力抬,一手放在患者额头往后推,这个动作通常会使患者的嘴自然张开,如果抬起头部使得呼吸道通畅了,患者开始呼吸,就保证事故者的姿势使其慢慢恢复常态。否则继续进行强迫空气进入肺中的步骤,俗说就是人工呼吸,捏住患者的鼻子,通过他的嘴迅速强制吹两三口气入他的肺中,观察患者胸部的动作,看空气是不是进入了他的肺。如果胸部随着强迫吹气而一上一下,表明呼吸道已经通畅了。如果还没有起作用,即可通知120急救中心,并继续进行强迫空气进入肺中的步骤。

  2、中毒事故的抢救

  2.1硫化氢中毒事故

  对人的危害主要是经呼吸道吸收。可出现流泪、眼痛、眼内异物感、畏光、视物模糊、流涕、咽喉部灼热感、咽干、咳嗽、胸闷、头痛、头晕、乏力、恶心、意识模糊,部分患者可有心脏损害。重症者可出现脑水肿或肺水肿。极高浓度(1000mg/m3以上)时可在数秒钟内突然昏迷、呼吸骤停,很快出现急性中毒,急性中毒均由呼吸道吸入所致。也可直接麻痹呼吸中枢而立即引起窒息造成闪电式中毒死亡。

  由于硫化氢事故的突发性和不可预测性,建议作业人员或急救人员在不明硫化氢浓度时,应佩戴氧气或空气呼吸器等隔离式防毒面具。这是最有效的防止硫化氢中毒的方法。进入硫化氢的密闭容器及空间应先通风或用空气置换,并应先测定氧含量,然后测定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等。凡有产生硫化氢的设备和系统装置,必须设置风向标,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作业人员及周围群众应向上风口疏散。有硫化氢及其装置的场所,应配备便携式硫化氢检测仪。当硫化氢含量超过20mg/m3的安全临界浓度时,应佩戴空气呼吸器,不允许单独行动,并要有人现场监护。

  此中毒事故者在发现时就要在第一时间通知120急救中心。平时做好劳动者的安全卫生培训工作,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2 CO中毒事故。

  一氧化碳是有害气体,对人体有强烈的毒害作用。一氧化碳中毒时,使红血球的血红蛋白不能与氧结合,妨碍了机体各组织的输氧功能,造成缺氧症。当一氧化碳质量浓度为12.5mg/m时,无自觉症状,50.0mg/m时会出现头痛、疲倦、恶心、头晕等感觉,700mg/m时发生心悸亢进,并伴随有虚脱危险,1250mg/m时出现昏睡,痉挛而死亡。有时根据碳氧血红蛋白(COHb)来评价室内一氧化碳低暴露水平对人体的影响,3~11岁儿童COHb平均饱和度为1.01%;12~74岁不吸烟人群为1.25%。但成年不吸烟人群中4%的人COHb超过2%~5%。室内污染所致COHb饱和度只有超过2%,才会影响心肺病人的活动能力,加重心血管的缺血症状。

  对于CO的中毒事故者,应迅速将其移离中毒现场至通风处,松开衣领,注意保暖,密切观察意识状态。在等待运送车辆的过程中,对于昏迷不醒的患者可将其头部偏向一侧,以防呕吐物误吸入肺内导致窒息。为促其清醒可用针刺或指甲掐其人中穴。若其仍无呼吸则需立即口对口人工呼吸。但对昏迷较深的患者,这种人工呼吸的效果远不如医院高压仓的治疗。同时呼叫救护车,随时准备送往有高压氧仓的医院抢救。因此对昏迷较深的患者不应立足于就地抢救,而应尽快送往医院。但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人工呼吸绝不可停止,以保证大脑的供氧,防止因缺氧造成的脑神经不可逆性坏死。

  3、爆炸性事故抢救

  此事故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如遇到爆炸时,应面背爆炸地点迅速卧倒,如眼前有水,应俯卧或侧卧于水中,并用湿毛巾捂住鼻口。距离爆炸中心较近的作业人员,在采取上述自救措施后,迅速撤离现场,防止二次爆炸的发生。当爆炸发生后,应立即切断通往事故地点的一切电源,马上恢复通风,设法扑灭各种明火和残留火,以防再次引起爆炸。所有生存人员在事故发生后,应统一、镇定地撤离危险区。遇有一氧化碳中毒者,应及时将其转移到通风良好的安全地区。如有心跳、呼吸停止,立即在安全处进行人工心肺复苏,不要延误抢救时机。对有明显烧伤的即可送往救助医院,以免延误救治的最佳时机。

  四、结语

  对于事故的发生要冷静的处理对待,严格按预案的分工与救助的方法进行第一时间的救助。对于有限空间作业要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明确作业负责人,作业人,监护人的职责,不得疏忽,麻痹大意,对此造成事故的一定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的立定,主要是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掌握事故处置程序,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本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并不断进行修改完善。

  本应急预案自编订之日起施行。

有限空间作业方案7

  根据天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元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株天安办发〔20xx〕4号)文件精神,为打牢我街道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基础,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企业防范有限空间作业风险和事故能力,现结合我街道工贸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省、市、区领导批示要求,牢固树立生命至上、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的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我街道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因盲目施救导致伤亡人数扩大的现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行为,着力解决我街道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基础薄弱、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政策法规知识不足、安全操作技能差、现场危险辨识不到位、管控措施落实不力、应急处置演练不够、审批制度执行不坚决以及各项防护装备不足等问题。建立全员参与、持续改进、层层落实的有限空间作业机制,使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基础得到明显改善。

  三、组织领导

  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以街道人大常委会主任文波同志任组长、安监站、各社区主任及安全专干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站,刘立明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四、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为冶金等工贸行业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在造纸、食品加工、酱腌制菜加工等小微企业以及存在污水处理系统的企业。

  五、重点内容

  此次整治工作重点是:企业建立健全有限空间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企业建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台账情况;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情况;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有限空间作业规范要求情况;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应急救援器材配置情况以及是否有员工亲属盲目参与作业和应急救援,特别是有限空间作业外包的相关方管理等情况。

  六、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自20xx年2月下旬至20xx年10月31日,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2月下旬至3月中旬)

  1.制订实施方案。各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确定领导机构、工作内容、工作步骤、认真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并结合企业基本信息统计工作推动全员参与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企业是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第一负责人,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2.宣传发动。各社区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介,主流报纸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力宣传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做到宣传多样化,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舆论氛围。

  3.全面调查摸底。各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

  (二)培训教育阶段(20xx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

  按照“三必须”原则和属地监管原则,督促辖区内工贸企业开展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有限空间作业专题安全培训,同时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熟知并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有关规定,确保全体作业人员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应急救援方法。

  (三)整治阶段(20xx年4月至7月底)

  企业要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台账;安全警示标识;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通风、检测、防护设备;作业程序及履行审批手续;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及演练等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的问题并予以整改。各社区要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汇总上报,街道将联合上级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并对造纸、食品加工、酱淹制菜加工企业以及企业存在污水处理系统全覆盖。

  (四)督导检查阶段(20xx年8月初至10月底)

  1.全面督导检查。街道将有计划地联合上级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和抽查,通过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治情况,发现问题、完善举措、推动工作。

  2.及时总结和通报。各社区要及时将每个阶段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并通报整治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切实加强对有限空间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对所有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强化工作措施。各社区必须严格工作标准,强化工作措施,每月调度一次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确保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对隐患整改不力甚至事故频发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监管力度,坚持统筹兼顾,要把有限空间作业违规违章行为作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点之一,做到“五个结合”: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冶金等工贸行业煤气安全专项治理相结合,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严格日常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相结合,与企业技术改造,增加安全投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相结合,与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创新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相结合。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社区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以推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街道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有限空间作业方案8

  近年来,全国及我市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多发,为深刻汲取有限空间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防范和遏制类似事故频繁发生,按照6月23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召开全国吸取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教训视频会议精神和《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的警示函》(辽安委办〔20xx〕30号)以及7月8日《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管控的警示函》的要求,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原安监总局第59号令)、《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xx)、《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xx)等规章和标准规范,市安委会决定在全市立即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有限空间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各级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及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辨识有限空间基本情况,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管理。使所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主管单位和企业实现有限空间筛查确认及登记建档率100%;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教育培训率100%;有限空间警示标志设置率100%;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率和现场监护率100%,有效防范一般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二、专项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11月15日。

  三、工作组织领导

  市安委会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安委办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市级部门分管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联络协调、督导检查和资料汇总上报等工作。

  四、专项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检查整治范围

  全市建筑、市政、交通、工业、农业、水利、电力、通信、医药、粮食、物资储备等行业及复杂地质条件下各类隧道工程项目和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企业所涉及的停产、复产、清淤、除污、检维修、地下管廊等有限空间作业环节(详见附件1)。

  (二)专项整治重点

  1.是否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确定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基本情况并建立台账;

  2.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主管单位及施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是否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4.是否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并做好记录;

  5.实施有限空间作业,是否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

  6.是否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含检测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和设备;

  7.是否制定可靠有效的有限空间事故应急预案,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防止盲目施救;

  8.委托外包作业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外包作业单位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五、责任分工

  此次专项检查整治,采取“条块结合”、层级负责、分类实施的方式进行。

  一是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各区市县、先导区安委会负责组织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安委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地区要成立由安委会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全面评估分析辖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各区市县、先导区安委办、街道办、乡镇政府要整合力量,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对辖区所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企业包区划片、专人负责、逐一入户进行“全覆盖”专项整治。

  二是市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行业监管责任,具体负责组织对本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要成立由本部门(单位)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全面排查本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并对各区市县、先导区本行业整治情况“全方位”督导检查。

  三是各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要夯实主体责任,具体负责组织对本企业的专项检查整治。企业要成立由本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广泛宣传,把专项整治责任落实到车间、到班组、到岗位、到具体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无死角”“无盲区”。

  市安委办将适时对各区市县、先导区、各部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各重点企业进行抽查检查。每月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调度、通报,并将开展情况纳入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区市县、先导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要把专项整治工作提升到“守底线、保民生、促发展”的高度,由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企业负责人亲自挂帅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周密部署,层层落实责任,扎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落地。

  (二)强化措施,全力推进。各区市县、先导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把专项整治责任落实到具体机构、人员,覆盖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所有经营单位、企业,督促各类有限空间作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档,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建立并落实作业审批制度和应急措施。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突出整治重点,严格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出的问题逾期不整改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严格落实联合惩戒和责任追究制度。要与正在开展的“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建立有限空间专项整治长效机制,本次专项整治结束后,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整治工作,巩固阶段整治成果,推动有限空间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坚决防止专项整治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

  (三)加强宣传,提高防范。各区市县、先导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加大有限空间作业管理的宣传力度,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五进”活动相结合,通过微信、网站、报纸、电视、标语等媒体手段,加大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宣传力度,督促企业开展内部专题教育,落实岗前培训,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和科学施救常识,切实使从业人员掌握危险作业风险和作业要求,坚决杜绝盲目施救,避免造成事故伤亡扩大。

  (四)从严整治,确保效果。各区市县、先导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涉及有限空间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对本行业,各区市县、先导区安委会要对本辖区专项检查整治发现的问题隐患,明确建立隐患清单及跟踪督办的责任,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认真甄别、跟踪管理、挂牌督办;各涉及有限空间企业对检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定人、定责、定时限立行立改,确保专项整治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管理。市安委办将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专项整治阶段开展情况以简报形式印发至各单位,专项整治结束后,将对各单位一些好的经验作法及存在的问题在全市予以通报。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区市县、先导区安委办,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将(区市县、先导区、市级部门)每月底报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基础台账(附件2)及阶段性进展情况小结;11月20日前报送专项检查整治汇总表(附件3)及专项工作总结。同时,各区市县、先导区安委办要将辖区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企业所涉及的有限空间基础台账报市应急管理局相应处室。各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基础台账备查。

有限空间作业方案9

  根据高新区安委会《关于在全区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要求,为全面推进全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深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保障水平,提高企业防范有限空间作业风险和事故能力,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着力解决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不够全面、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政策法规安全知识不足、安全操作技能差、现场危险辨识不到位、管控措施落实不力、应急处置能力不高、审批制度执行不严以及各项防护装备不足等问题,建立完善有限空间作业专项管理制度,使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基础和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改善和提升,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检查主要内容

  (一)开展有限空间辨识并建立台账情况

  1.是否对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目录》对本企业的有限空 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了有限空间管理台账;

  2.是否按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对本企业的有限 空间作业可能存在的主要安全风险进行辨识;

  3.建立的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是否及时更新;

  4.是否将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报送属地应急部门及行业主管 部门;

  (二)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是否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 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了专项安全培训;

  2.是否建立健全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由生 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详细、准确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3.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 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4.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存在可燃性气体、粉尘的,电工作业人 员是否取得防爆电气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三)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安全设施情况

  1.是否在存有有限空间作业的场所或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警示标识必须指出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警示有限空间风险,标明严禁擅自进入和盲目施救风险;

  2.是否按照规定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 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3.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照明灯具电压是否符合《特低电压限 值》(GB/T3805)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4.存在可燃性气体、粉尘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其电气设施设备及照明灯具的防爆安全要求是否符合《爆炸性环境第一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四)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情况

  1.是否根据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有限空间作业 应急预案;

  2.是否定期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演练;

  3.是否按照应有限空间作业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物资及 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配备相关的呼吸 器、防毒面罩、通讯设备、安全绳索等应急装备和器材;编制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前,是否进行了事故风险辨 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三、检查时间安排

  分三个阶段实施,自8月11日开始,到9月11日结束。

  第一阶段:自查整改阶段(8月11日至8月15日)

  各街道(发展区)安环办组织辖区内小微企业,各科室(大队)组织包靠的规上企业对有限空间进行一次全面自查确认,区分出坑、沟、槽、池、井、管(道)、罐、箱、炉、室、仓(斗)、塔(釜)等不同的有限空间,并重点筛查出有限空间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建立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辨识台帐(附件2)。

  企业通过对有限空间排查确认,在建立有限空间台账的基础上,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及安全专家,按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执法检查表》(附件1)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按照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要求,建立隐患和问题台账,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全部整改到位。

  第二阶段:执法检查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

  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各科室(大队)结合企业上报的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组织执法人员和安全专家,对规上企业按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执法检查表》(附件1)内容开展执法检查,指导包靠的街道安环办对小微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监督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各项要求。对问题突出的企业,要立案依法查处,在顶格处罚的基础上,进行通报、曝光,提高涉事企业违法违规的社会和经济成本,形成强大的执法威慑力,通过强力执法检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二阶段:总结提升阶段(9月1日至9月11日)

  各街道(发展区)安环所、科室(大队)对前期开展的执法检查进行“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形成工作闭环,并对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执法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总结连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领域,全面开展执法检查

  一是突出冶金、建材、轻工(农副产品、食品、造纸、酱腌菜、酒类生产加工)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确保所有涉及有限空间胡企业检查到位,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及时下达整改指令、坚决依法予以处罚、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坚决有限空间事故发生。二是重点抓好生产经营单位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的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和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在全面抓好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和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生产经营单位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摸清涉及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的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督促企业对有限空间风险辨识和台账建立、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作业审批及执行、警示标识设置、通风检测作业仪器装备配置、应急演练、外委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排查整改,推动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落实到位。三是突出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高温融溶金属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已排查出重大隐患和问题的企业、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采取突击抽查和“双随机”检查等方式,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二)加强事前执法,加大事前处罚力度

  切实推进事故防范关口前移,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立案一起、处罚一起。聘请专家参加,执法人员依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检查表》对明知故犯、顶风违法的企业,从严从重予以打击。切实做到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关停一批、移送一批。各街道(发展区)安环办、各科室大队要加强联合执法,严格做到“五个一律”, 即凡是发现企业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的,一律依法处罚;凡是发现企业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处罚;凡是发现企业自查自改后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停产整顿;凡是经停产整顿到期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提高执法效应。

有限空间作业方案10

  为切实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桐乡市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桐乡市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摸清有限空间底数,健全安全监管台帐;有限空间风险要素得到全面辨识和管控;通风、监测、监控等安全设施及应急救援装备等全部按要求落实到位;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全部培训上岗;有限空间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最大限度杜绝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

  二、明确分工

  本次整治重点是全市生产经营单位涉及的有限空间作业。市级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进行专项整治。应急管理局:负责监管危化、机械、冶金、有色、建材、纺织、轻工等工贸企业的有限空间;经信局:负责监管企业技改项目、腾退关停等企业(单位)的有限空间;商务局:负责监管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的有限空间;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负责监管环保设施设备等形成的有限空间;建设局:负责监管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建筑工地地下工程等有限空间;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监管市区环卫设施、全市涉及垃圾分类的有限空间;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管养殖场的沼气池、粪池等有限空间;交通运输局:负责监管交通道路建设工程的涵洞、隧道等有限空间;供电公司:负责监管电力井、电力管道等有限空间;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管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有限空间;其他部门:负责监管各自行业内涉及的有限空间作业;各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涉有限空间企业(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有限空间辨识和条件确认不到位的问题。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认真开展有限空间企业再排查摸底工作,认真开展有限空间再辨识和条件确认工作,务必做到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掌握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企业、单位的真实数量,防止存在有限空间企业、单位的失控、漏管;对于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要纳入有限空间监管台账,建立“一企一档”。

  (二)整治有限空间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的问题。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组织行业领域企业(单位)进行一次集中培训。督查检查时,要对企业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知识测试来检验企业安全培训效果,对于培训不到位达不到培训目的的`企业、单位要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要采取停产停业整顿、立案查处等措施。

  (三)整治有限空间企业检测设施设备和应急救援器材配备不到位的问题。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摸清各辖区、各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要求企业(单位)配备长管呼吸器,配备防坠落用具(安全带、安全绳、自锁器,缓冲器、三脚架等),安全器具(通风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安全梯等),其他防护用品(安全帽、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并严格要求作业人员规范佩戴。

  (四)整治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问题。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要求企业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指导本辖区、本行业企业(单位)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确保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实施。

  (五)整治有限空间作业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所属企业(单位)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应急预案制定的检查,着重查看企业(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编制情况以及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同时树牢杜绝盲目施救的应急处置理念,提升科学施救能力。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为20xx年7月至20xx年9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调查摸底(20xx年7月8日至7月24日)

  1.制定实施方案。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召开有限空间专项整治会议,将整治内容及要求传达到纳入整治范围的每家企业(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2.开展全面排摸。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整治范围和要求,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涉及有限空间的企业无遗漏,并建立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台账。

  (二)自查自改,集中整治(20xx年7月25日至9月15日)

  1.组织专题培训。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有限空间的管理要求,对实施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广泛宣传有限空间安全知识,全面系统开展一次教育培训,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三级培训,常态化组织有限空间作业培训,做到作业人员掌握有限空间作业知识和作业能力后方可上岗作业,并在实施作业前再进行一次安全告知和岗前培训。

  2.指导开展自查自纠。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指导企业(单位)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和《桐乡市有限空间检查表》(附件2),组织开展本单位有限空间风险要素辨识、检测,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监测、监控、应急处置手段。没有相应能力的单位,要通过市场化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指导,由技术服务机构帮助做好有限空间条件确认、隐患排查、实施整改、检测评估、应急演练等工作。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指导督促企业(单位)按照风险管控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主要包括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作业审批制度、通风检测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外包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

  4.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要组织集中检查。对企业(单位)在有限空间辨识不明晰、作业管理制度不健全、员工教育培训不全面、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齐全、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未按规定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等重要环节进行对表(附件2)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违法行为实施限期整改、挂牌整治和依法查处,并将相关情况报市安委办。

  (三)抽查督查,全面总结(20xx年9月16日至9月30日)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督查,进行全面总结,固化健全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专项整治由市安委会统一领导,各专业安委会牵头单位和相关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八个一”的要求(制定一个专项整治方案、组织一次作业企业人员培训、开展一次全面排摸、建立一套有限空间企业单位台账)、建立一套有限空间作业管理机制、开展一次安全检查、挂牌整治一批问题隐患、集中曝光一批违法企业),抓好业务条线的整治工作。市安委会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督查工作。各镇(街道)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本辖区专项整治。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把全面落实企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之一,各相关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全程参与整治工作,督促企业(单位)落实有限空间各项管控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三)加大执法力度。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xx版)》等相关法律法规,以重大事故隐患、中毒窒息和燃爆事故风险防控为重点,将执法检查贯穿专项整治始终,切实做到“检查必执法、执法必严格”。立案查处一批违法行为,集中挂牌整治一批问题企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单位,提请本级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四)强化宣传教育。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整治工作,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并对整治中查处的典型案列进行集中曝光,扩大社会教育面,提高公众安全意识。

  请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将联络员名单和实施方案于7月13日前报市安委办,将桐乡市有限空间底数排摸表(附件1)于7月24日前报市安委办,将工作总结和桐乡市有限空间检查表(附件3)于9月28日前报市安委办。

有限空间作业方案11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工贸行业领域和建筑施工、市政工程、电力、水利建设等行业领域重大生产安全隐患,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避免盲目施救,促进我市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坚决防范此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整治时间

  20xx年5月20日至12月15日。

  三、整治范围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工贸行业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建设、垃圾余热发电、燃气、热力、排水、环保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

  四、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内容

  (一)整治有限空间辨识和条件确认不到位的问题。针对企业有限空间场所辨识不到位,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识别不充分,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识未设置或设置不符合要求的问题,一是要按照“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认真开展有限空间企业再排查摸底工作,认真开展有限空间再辨识和条件确认工作,务必做到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掌握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企业、单位的真实数量,防止存在有限空间企业、单位的失控、漏管。二是对于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要纳入有限空间监管台账,建立“一企一档”。三是对于辨识出来的有限空间场所,要纳入企业有限空间管理台帐,要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树立危险告知牌。

  (二)整治有限空间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的问题。针对没有组织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培训,从事有限空间作业四类人员(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意识严重不足、作业程序不清楚,监护人员监护救援知识和能力缺乏的问题。一是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对企业、单位进行督查、检查时,重点要对企业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知识测试来检验企业安全培训效果,对于培训不到位达不到培训目的的企业、单位要责令整改,务必做到培训测评合格方可上岗作业。二是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县区级及行业领域内的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培训计划,聘请专家授课,参与人员要覆盖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四类人员,有效提升安全教育培训效果。

  (三)整治有限空间企业检测设施设备和应急救援器材配备不到位的问题。针对未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检测、照明、通讯、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呼吸防护用具不符合要求,检测设施未按规定校验等问题。一是摸清各辖区、各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二是要求企业配备长管呼吸器,配备防坠落用具(安全带、安全绳、自锁器,缓冲器、三脚架等),安全器具(通风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安全梯等),其他防护用品(安全帽、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三是严格要求作业人员规范佩戴。

  (四)整治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问题。企业是否制定安全责任制度、作业审批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现场管理制度等,是否存在与本企业、单位实际不符、制度不健全、制度不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未按规定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内容不全、填写不规范,作业票要素记录不全、防范措施不切实际、气体检测记录不规范等问题。一是严格要求企业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二是指导辖区、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充分利用好省应急厅印发的《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手册》,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三是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确保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实施。

  (五)整治有限空间作业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企业是否存在未制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的有限空间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是否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未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或演练走过场,造成有限空间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对所属企业、单位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应急预案制定的`督促检查,着重查看企业、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编制情况以及应急演练开展情况;二是大力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警示教育;三是督导所属企业、单位树牢杜绝盲目施救的应急处置理念,提升科学施救能力。

  (六)整治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落实不力的问题。目前我市有限空间监督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区、行业有限空间监管工作还不够重视,对相关制度规定和安全知识技能宣贯培训工作还不到位,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督落实不力、认识模糊、监管台帐底数不清,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仍没有打通,监督检查和执法处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一是指导企业充分利用好省厅印发的《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手册》,规范企业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做到有限空间辨识全面、管理台账标准规范、作业审批制度严格执行、警示标识和危险告知牌风险提示到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齐全;二是加大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问题突出的企业、单位要进行通报、曝光,加大处罚力度,提高涉事企业、单位违法违规的社会和经济成本,形成监管执法威慑力,推动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管控有限空间作业风险。

  五、实施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5月20日-5月31日)

  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监管范围内的企业和单位进行全覆盖排查,掌握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底数,建立涉及有限空间企业、单位信息表(见附件3)。(5月31日前,各县区、各有关单位上报整治方案和涉及有限空间企业、单位信息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1日—11月30日)

  企业、单位开展有限空间条件确认,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建立有限空间条件确认清单(见附件4)、管理台账(见附件5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基本情况表)、隐患整改台账。各县(区)应急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全面执法检查,填写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表(见附件2),有限空间作业执法检查表(见附件6),对企业、单位排查的隐患跟踪指导,集中整治。(7月30日前各县区、各有关单位报第一轮企业有限空间条件确认清单、管理台账、隐患整改台账、专项检查表、执法检查表;11月30日前各县区、各有关单位报第二轮企业有限空间条件确认清单、管理台账、隐患整改台账、专项检查表、执法检查表。)

  (三)互查、督查阶段(20xx年7月30日至8月15日,11月15日至30日)

  市安委办组织各县区开展交叉互查,并成立督查组,对各县区、各有关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四)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2月1至12月15日)

  各县区、各有关单位于12月1日前向市安委办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市安委办总结通报全市专项整治情况,研究分析重点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教训,充分认识有限空间作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守住安全生产这个基本盘,聚焦主业主责,认真查摆问题、查找不足、补齐短板,拿出过硬措施,研究制定本辖区、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工作方案,稳扎实干,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市安委办统筹指导、督查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部门具体组织落实本行业领域的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市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工贸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市住建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建设、排水、燃气等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市发改(能源)部门负责垃圾余热发电、热力、油气管道等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环保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其他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内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

  (三)强化主体责任。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建设,加强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外委外包作业安全管控。

  (四)强化安全监管。要督促企业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要加大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安全管理松弛、隐患突出、基础较差的企业开展精准检查,发现问题的要责令整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要依法查处。今后凡是发生此类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造成人员死亡的由市级以上调查,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专项整治阶段,对发生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县区和行业主管部门从严追责。

有限空间作业方案12

  为加强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有效管控中毒窒息、燃爆火灾等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严格遵循“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以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保障措施,提升作业人员安全素质为主线,围绕有限空间管理和作业的各个环节,集中整治重点难点问题,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二、工作目标

  围绕有限空间作业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开展整治,提升有限空间作业本质化安全水平。

  ——加强有限空间基础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开展有限空间风险辨识、管控,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制定有限空间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到位。

  ——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保障措施。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防护装备、安全设施及救援装备落实到位,有限空间应急救援能力得到提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强化有限空间安全监管工作。各单位要建立有限空间监管工作台账,将有限空间安全列为检查必查内容,制定计划实施严格检查。

  三、整治范围

  市政排水、供水、供气、供热、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等行业领域涉及有限空间管理和作业的活动纳入整治范围。重点是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以及窒息风险的有限空间。主要包括:

  (一)地下有限空间:如阀门井、排气井、排水井、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地下管沟、暗沟、地坑、深基坑、废井、地窖、检查井室、沼气池、化粪池、污水处理池等;

  (二)地上有限空间:如供水箱、发酵池、料仓、储药间、加药间等;

  (三)密闭设备:如贮(槽)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窑炉、炉膛、烟道、管道及锅炉等。

  四、重点内容

  坚持以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基础管理为主导,以制度和措施落实为主要有色、内容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

  (一)全面加强有限空间作业风险管控。各单位必须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管理的主体责任。一是必须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与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实际相适应的风险辨识管控、作业审批、承发包管理、现场作业管理、教育培训、应急处置等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明确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以及外协承包单位等的安全生产职责。二是必须加强风险辨识和管控。对有限空间开展全面辨识与评估,确定有限空间名称、数量、位置、类型和危险因素等基本信息,根据危险因素种类、参数、特性评估风险等级,制定管控措施和管理台账。要提高涉有限空间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对存在中毒窒息和易燃易爆危险因素的有限空间必须实施重点管控,划定管控区域,实行人员出入及过程管控,必须在适当位置加装监测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并将监测参数和监控视频联接至操作室或值班室内,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提升风险管控等级。

  (二)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各单位必须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一是形成制度化。培训内容包括有限空间的类别、数量、分布、危险因素等;有限空间作业程序、操作规程;有关设备、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每年至少培训一次,实施作业前再进行一次安全告知和岗前培训。二是必须涵盖重点作业人员。重点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员、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等参与人员开展培训。人员必须经过严格教育培训,掌握有限空间作业知识和作业能力后方可上岗作业。对不具备培训能力和条件的各单位,必须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或者聘请专门技术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培训资料存档不少于一年。

  (三)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系统配备有限空间安全设备器材,完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落实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一是必须保证作业装备投入。要按照作业岗位,逐一对照操作规程,配齐配全有限空间作业所需的通风、检测、照明、通讯、应急救援等作业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存在中毒窒息风险的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空气呼吸装置或者呼吸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测、维护,确保随时能正常使用。二是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示。有限空间出入口、关键部位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必须设置醒目、清晰、规范的安全警示标识和警示牌,载明有限空间名称、编号、危险因素及管控措施、管理责任人、应急装备和器材、禁止事项等信息,防止人员随意进入,要及时进行检查,发现有脱色、污损、残缺、掉落、遗失等情况时,要加快修补更换。

  (四)严格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和过程管理。各单位必须遵循先审批后作业、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内部作业外部监护、持续作业动态监测的原则,一是必须严格作业前准备。严格落实先审批后作业,制定专门作业方案并由相关技术人员、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方可作业。作业前明确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和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并进行安全交底,必须在作业现场周围采取隔离措施,设置醒目警示标识。作业前必须进行清洗、清空或置换,并做好通风检测等准备工作,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业。二是必须强化作业过程管理。作业中必须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实时监测,作业过程要持续进行通风,通风中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作业时所用的`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有关用电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照明和手持电动工具应使用安全电压。作业结束后,现场人员必须对作业人员、设备设施等进行清点,对现场进行清理。

  (五)规范有限空间作业个人防护工作。各单位必须规范作业现场管理,做好人员防护。一是必须落实作业防护。作业人员必须根据作业环境选择佩戴符合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装备,并能够正确使用。存在中毒窒息风险的作业,必须强化个体防护,采用隔绝式空气呼吸防护用品;对风险等级高的作业区域,鼓励企业使用替代措施,采取外部控制或者机器人作业的技术改造措施,避免作业人员直接进入。二是必须规范使用设备。存在易燃易爆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穿着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工作鞋,使用防爆工具;在垂直区域有限空间内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并设置救生绳、救援三脚架。在排污管道、隧道、涵洞、电缆沟等因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内作业,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隔离式空气呼吸防护用品。

  (六)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应急保障措施。各单位必须强化和规范应急救援和演练工作。一是必须强化应急演练。作业单位必须结合日常工作环境和存在的安全风险,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围绕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救援人员职责、救援设备器材等内容,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具有季节性特点或者特殊规律的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在作业前一个月内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二是严禁作业盲目救援。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现场负责人必须负责全过程组织指挥,监护人员必须监督作业方案执行情况,始终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一旦发现有人员身体不适、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过限值等情形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全部人员,发生有限空间作业险情后要按应急预案规定实施科学救援,坚决杜绝盲目施救。

  五、实施步骤

  从20xx年4月至20xx年12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确摸底再动员阶段(20xx年4月底前)

  1、制定工作方案。各单位要在总结分析前期整治工作基础上,结合实际查找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按照《规定》内容和此次专项整治要求,研究制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压实工作责任。

  2、再动员再部署。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将《规定》内容、专项整治要求传达到每个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班组,确保宣传发动到位。

  3、全面调查摸底。要对本单位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排查摸底,汇总并掌握所监管有限空间底数,及时更新有限空间类别台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无盲区、全覆盖。各监管处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健全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台账。

  (二)集中攻坚再整治阶段(20xx年5月至10月)

  1、认真选树标杆企业。局将根据各单位开展有限空间整治情况,选择1至2家基础较好的典型单位,在专家全程指导下将其打造成为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设备完善、员工素质高的有限空间作业的标杆单位,并组织其他单位交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经验做法,实施典型引路。

  2、严密组织培训宣传。各单位要将教育培训作为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做到“两个必须”,必须组织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警示培训;必须组织对有限空间作业从业人员进行实操培训。培训中将《规定》以及《指导手册》作为必培必考内容且存档备查,未参加培训或考有色、试不合格的要补训补考。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工作,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普及,通过举办知识竞赛、印发宣传资料、开辟宣传专栏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全员参与整治、全社会关注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氛围。

  3、扎实对标自查自改。存在有限空间的各单位,必须对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开展自查自改,没有相应能力的,由技术服务机构帮助各单位做好有限空间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实施整改、进行评估等,督促各单位健全完善与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提高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

  4、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各监管处室和各单位要将检查贯穿专项整治始终,各项检查必查有限空间管理。依据《规定》,检查管理台账、危险因素辨识及管控、作业方案、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应急救援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及演练、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紧盯重大事故隐患、中毒窒息和燃爆等风险隐患,将检查贯穿安全监管始终。检查中,对专项整治工作不积极、排查治理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给予上限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依法责令停产整改,未整改验收合格的坚决不能开展作业。同时按要求将有关检查信息公示,将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三)验收总结再提升阶段(20xx年11月至20xx年12月)

  1、评估验收。要按照分级监管要求和专项整治内容,安排部署开展评估验收。由各单位聘请专家或者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对纳入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对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对于未组织评估验收和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各单位,要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2、认真总结。各单位要及时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要深入分析专项整治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固化整治工作成果。要在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将工作总结(电子版)于20xx年1月10日前报送局安委办。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列入重要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经常性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查。要始终做到动员安排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安全隐患整改到位,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确保全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好转。

  (二)落实监管责任。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处室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以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为基准,抓好分管领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要按照《规定》内容以及《指导手册》等标准规范要求,加强对不同气候条件、不同作业领域等环境下作业规律研究,及时下发安全提示函(卡),指导本行业有限空间作业,督促作业单位严格落实安全措施。

  (三)拓宽宣传渠道。各单位要针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文化水平较低、工作年龄偏大的特点,开展常识宣传,以语言简练、通俗易记、实用性强的宣传方式,重点对《规定》内容以及《指导手册》开展宣传,积极讲解有限空间常识、存在危害、自救法则等,提高干部职工对有限空间知识的了解。要在运用好课堂培训、专家讲解等基础上,借助手机报、微视频等媒介,因地制宜地宣传有限空间作业注意事项和警示案例,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和参与意识。

  (四)加大督导考核。局安委办将根据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采取明察暗访、集中督导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执法检查和督导,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进行约谈通报,依法依纪严肃追责。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将列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日常督查、执法以及事故情况作为考核重要依据。

有限空间作业方案13

  为深刻汲取近期我省两起有限空间作业中毒和窒息事故教训,按照《xx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的通知》(xx应急发〔20xx〕x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自即日起至20xx年xx月底,在我公司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我公司有限空间作业监管台账,完善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行为,增强事故控制和防范能力,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杜绝事故后的盲目施救,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重点

  (一)全面开展摸排辨识。各部门对有限空间开展一次系统摸排辨识,确认风险并登记建档,进一步完善有限空间基本信息。对摸排出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及时设置(更新)安全警示牌和风险告知牌。

  (二)规范现场作业管理。有限空间作业必须落实作业审批制度,作业前需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经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实施作业必须落实监护和应急措施,组织作业人员培训,告知作业人员存在风险、规范和应急措施,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规定。

  (三)严禁盲目实施救援。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有限空间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措施,明确救援人员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定期组织演练。发生有限空间作业险情后要按应急预案规定科学施救,防止由于盲目救援造成事故扩大的'惨痛教训。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将有限空间作业整治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起来,认真做好自查自纠,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立即行动,推动有力。各部门要精心组织、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对本部门范围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稳步推进。

  (三)加强宣传,提高能力。通过宣传培训,提高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事故施救、自救、自我保护能力,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及《有限空间无限风险》宣传警示片培训教育,从源头筑牢安全防线。

有限空间作业方案14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行为,着力解决我县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基础薄弱、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政策法规知识不足、安全操作技能差、现场危险辨识不到位、管控措施落实不力、应急处置演练不够、审批制度执行不坚决以及各项防护装备不足等问题。以三项制度为抓手,建立全员参与、持续改进、层层落实的有限空间作业机制,使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基础得到明显改善,安全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坚决杜绝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和场所

  (一)整治行业: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四大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单位。

  (二)整治场所:企业涉及作业人员进入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不能长期在内工作、自然通风条件不良等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含氧量不足的空间。区分为:一是密闭设备: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二是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三是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糟池、清理浆池、沉淀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涉及有限空间内容见《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

  三、工作重点

  (一)健全安全管理

  1.企业要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实施安全审批管理。

  2.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场所进行充分辨识,全面掌握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对有限空间风险和有害因素的类别、数量和状况登记建档,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基础台账,并及时更新完善。

  3.企业应建立完善培训制度,对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员、检测人员、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安全操作规程、检测仪器和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等,并有完整的培训记录。

  4.企业应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保证作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和救援技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二)规范作业现场

  1.企业应在有限空间出入口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保持出入口畅通,并告知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有限空间。

  2.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至少有一名监护人员。

  3.企业应按规定保证安全投入,根据有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通风设备、呼吸器、通讯设备、安全绳索等应急装备和器材,并定期检测维护。

  4.委托承包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应当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管理制度,严格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要进行安全交底,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对作业安全负主体责任。

  (三)落实条件确认

  1.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履行审批手续。

  2.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并将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和应急措施告知作业人员。

  3.必须对有限空间的氧浓度、有毒有害气体(如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浓度等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合格后,方可作业。

  4.作业过程中应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3月—4月)。各企业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做好安排部署工作,要通过会议、发布公告、媒体宣传等形式,使企业了解和掌握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要摸清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的基本情况,建立“一企一档”,明确分级分类监管职责。确保每一家企业、每一个有限空间均纳入监管范围。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7月)。企业要按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检查(自查)表》(见附件2)内容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问题应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并及时将本企业执行有限空间作业有关规定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整改计划落实情况整理汇总备查。

  第三阶段,检查督查阶段(8月—10月)。各科室按照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对企业自行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特别对涉及冶金煤气管道、水泥窑炉、纸浆池、酿酒池、腌渍池、污水池、电解槽等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整改情况。认真填写《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检查(自查)表》、《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表》(见附件3),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相关企业限期整改,各科室和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将《冶金等工贸行业重点监管工作(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季度统计表》及时上报经信委安全办。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1月-12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分别于6月18日前、11月18日前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报县安监局安全监管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整治工作,我委成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责任到人的监管机制,明确检查范围、实施步骤和工作重点,落实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序推进。

  经信委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监督、指导,督促系统工业企业开展工作。

  (二)加大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传媒作用,通过事故现场会、培训班等形式,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大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危险性及有关规定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职工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爆炸事故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消除因施救不当、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或引发次生事故。

  (三)坚持统筹兼顾。各企业要把有限空间作业违规、违章行为作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点之一,要抓住企业有限空间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重点部位、场所和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要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创新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四)严格责任追究。通过检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加大对有限空间作业的检查力度,将有限空间作为日常监管的重点,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的,要公开予以通报;对存在违法行为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从严处罚;对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严肃追究企业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有限空间作业方案15

  1事故风险分析

  1.1作业现场风险

  有限空间是指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如缺氧,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气体或粉尘中毒危险)且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有限空间的空气中的氧气浓度低于 18%或者存在其它有毒有害气体时,可能造成中毒事故、缺氧窒息事故。

  1.2事故征兆

  1.作业人员缺少个体防护用品。

  2.作业前未采取送风设备对有限空间送风。

  3.虽送风但未检测有限空间氧气含量而进入作业。

  4.监护人员与作业人员未约定或缺少联络方式。

  5.未配戴防护用具抢救。

  1.3地点或装置名称

  在生产、管理和维修的`过程中,由于有限空间本身具有进出口受限制、密闭狭窄、通风不良、潮湿等特点,其作业环境易出现缺氧和有毒有害物质造成中毒,在有限空间环境下作业是危险的。可能发于前处理清洗池、污水池、消防水池、电梯井道、隧道烤炉;化粪池委外清理,同时不允许下池作业,故不列入。

  2应急工作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本现场处置方案的应急自救组织机构设置如下:成立现场应急小组,由现场负责人、班组长和工作人员组成,由部门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任现场应急小组组长,班组长任副组长。现场负责人不在现场时,班组长为现场应急小组组长。

  2.2工作职责

  (1)工作人员职责

  ①发现有限空间事故发生,应立即高声呼叫求救;

  ②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立即停止设备设施运行;

  ③立即执行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④报告班组长或现场负责人;

  ⑤接受并执行本应急小组的指令。

  (2)班组长职责

  ①接到工作人员报告后,应立即到现场进行确认;

  ②组织本班组员工,按现场应急处置措施进行应急救援;

  ③立即上报现场负责人;

  ④接受并执行本应急小组组长的指令。

  (3)应急小组组长职责

  ①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本应急小组成员;

  ②组织本应急小组成员,按现场应急处置措施进行应急救援;

  ③如果伤者伤情严重需送医院治疗时应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④接受并执行应急指挥部的指令。

  3应急处置

  3.1应急程序

  1)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人立即通知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应急处置人员到现场救援。

  2)有限空间作业事故一旦产生,该方案即启动。

  3)有限空间作业事故进一步扩大时由现场指挥员或理级主管宣布启动应急响应升级

  3.2应急处置措施

  (1)抢险救援:

  1)现场应急指挥员和应急人员首先对事故情况进行初始评估。根据观察到的情况,初步分析事故的范围和扩展的潜在可能性。

  2)抢险人员要穿戴好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正压式或长管或空气呼吸器、工作服、工作帽、手套、工作鞋、安全绳等),系好安全带,以防止抢险救援人员受到伤害。

  3)使用检测仪器对有限空间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和氧气的含量进行检测;也可采用动物(如白鸽、小鸡、鸭子等)试验方法或其他简易快速检测方法作辅助检测。

  4)加强通风换气等相应的措施,确保整个救援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5)发现有限空间有伤害人员,用安全带系好被抢救者两腿根部及上体妥善

  提升使患者脱离危险区域,避免影响其呼吸部位。

  6)抢险过程中,有限空间内抢险人员与外面监护人员应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并确定好联络信号,在抢险人员撤离前,监护人员不得离开监护岗位。

  (2)伤员现场救护:

  中毒急救

  1)呼吸道中毒时,应迅速离开现场,到新鲜空气流通的地方。

  2)经皮肤吸中毒者,必须用大量清洁自来水洗涤。

  3)眼、耳、鼻、咽喉粘损害,引起各种刺激症状者,须分别轻重,先用清水冲洗,然后由医生处理。

  缺氧窒息急救

  1)迅速撤离现场,将窒息者移到通风处新鲜空气。

  2)视情况对窒息者供氧,或进行人工呼吸等,必要时严重者速送医院处理。(打 120 电话)

  4注意事项

  1.佩戴呼吸器者,一旦感到呼吸不适时,迅速撤离现场,呼吸新鲜空气,同时检查呼吸器问题及时更换合格呼吸器。

  2.充分自用救援器材,不得冒险蛮干。

  3.对所有中毒、窒息事故休克者,不管情况如何,都必须从发现开始持续进行心肺复苏

  抢救。

  4.作业过程保持连续监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标时,立即撤离所有作业人员。

  5.进行心肺复苏救治时,必须注意中毒、窒息者姿势的正确性,操作时不能用力过大或频率过快。

  6.进行人工呼吸前,施救者应注意首先清除中毒、窒息者口中的异物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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