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管理制度【合集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文件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文件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办公室文件收发、管理工作在秘书长的领导下进行,由秘书科承担,各专委会和办公室其他科室配合。
第三条办公室秘书科确定专职人员负责文件收发、管理工作。
第四条办公室设立文件收发和保管的档案室。档案室按有关要求配置相应设备。
第五条文件收发、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收文处理
第六条签收。外单位送交的公文,统一由办公室秘书科负责签收。非紧急、特殊情况,不得直接送交市政协领导。签收公文要认真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核对投递单上收文单位和编号与文件袋上的收文单位和编号是否一致,逐件清点,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第七条登记。秘书科对当日收到的公文要及时逐件进行分类、登记。登记应将公文标题、发文字号、发文机关、密级、份数、收文日期及传递办理情况逐项填写清楚。急件随到随登记,立即分办送阅。收文登记本和存入电脑的文件目录应视同机要件保存。
第八条分送。秘书科对当日收到的公文登记后,送分管领导提出拟办意见。凡涉及到安排市政协领导出席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送秘书长阅批协调。
第九条拟办。办公室分管领导根据公文内容,提出公文办理意见。需提出办理意见的文件主要是:(1)上级机关主送本机关、并需要贯彻落实的文件;(2)本机关所属部门主送本机关的请示件;(3)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主送本机关需要答复的文件。有些重要或机密性较强的文件虽不需办理,也要提出阅读分发意见。做好拟办工作,要认真研究来文的内容和发文机关的要求,周密考虑适宜的处理方案,拟办意见应简明扼要。
第十条传阅。需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阅批的公文及信件,由秘书科及时送交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阅批,领导阅批后,秘书科及时取回办理。只供阅读的文件,一般先送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再送其他领导。对需要办理的文件,则先送主管领导,再送主要领导和其他领导。特殊情况下,也可按实际需要调整传阅顺序。传阅文件由文件管理人员逐人送取,阅文对象之间不横传。收回阅文夹时,要检查阅文对象是否签字,清点送阅的.文件是否齐全。对领导阅文时作的批示,要及时落实或交办。
第十一条批办。政协领导、秘书长对公文进行批示,提出办理意见。办理意见应当简明,并指明承办部门或承办人,紧急公文应注明办理时限。
第十二条承办。凡需要市政协贯彻执行的公文,由办公室或专委会承办。
(一)承办公文应按照即来即办的原则,正确区分轻重缓急有序办理,不得延误、推诿。办理结果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反馈。
(二)对需要转发贯彻执行的公文,办公室要根据领导的指示草拟转发文件,并按照发文程序审批。
(三)对只需要知晓内容、了解情况的公文,在公文处理单上签名即可。
(四)公文承办完毕,承办人要在来文处理单上注明承办结果、承办人和完成时间。
第十三条催办。办公室秘书科对领导批示或转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公文,应当及时催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对逾期未办的公文,要查明情况和责任。需要催办的公文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需要答复的上级机关对市政协的公文;二是向政协联系工作、商洽事务的公文;三是各县(市)区政协向市政协的请示、报告类公文;四是市政协转交办理,需要对方回复的公文。
第十四条立卷。公文办结后应及时将公文底稿、文印件和有关材料整理立卷。
第十五条归档。公文归档应根据公文的特征、相互联系和保存价值进行分类、整理、立卷,完整地反映本机关的主要工作情况,并便于保管、查找和利用。归档文件应设立两套案卷、及时移交档案室。
第三章发文处理
第十六条对以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要认真做好审核、登记、送印、施印、分装、传递、归档工作。
第十七条公文签发
(一)《政协株洲市委员会文件》、《中共政协株洲市委员会党组文件》,经秘书长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主席、党组书记或其授权的常务副主席、党组副书记签发。涉及其他副主席分管的工作,须经分管副主席审阅后,再签发。
(二)经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通过的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议案,经秘书长或分管副秘书长审核后,由主席或其授权的常务副主席签发;转送有关部门的调查、视察报告,经分管副秘书长审核,分管副主席审阅后,由秘书长签发。
(三)《政协株洲市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政协株洲市委员会办公室便函》、《政协株洲市委员会办公室专报》,经分管副秘书长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秘书长签发。
(四)市政协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联合发文,经分管副主席或秘书长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主席签发;市政协办公室与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行文,由分管副秘书长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秘书长签发。
(五)各专委会需以办公室名义发的文件,应送办公室按程序签发。
(六)签发文件或修改文稿一律使用钢笔或毛笔,要签署本人的姓名、意见和时间。文件起草人、核稿人、翻译人、打字员、核对人员也要在文件底稿上签名。
第十八条登记。秘书科要设立专门的发文登记本,对已经领导审签的文稿进行登记。登记的项目有:发文字号、文件标题、秘密等级、分发范围、印刷份数、送印日期。登记前,应仔细检查领导签发的手续是否完备,文件版式格式标注的项目有无遗漏和差错,附件是否齐全,办文程序是否正确。
第十九条送印。对拟印的文件作好登记后,文件起草单位要及时送文印室,付印时要履行文稿交接手续。文稿的校对工作,由文件起草单位负责。
第二十条施印。除会议纪要和有特定版头的普发性文件以及铅印的文件外;其他文件都应加盖相应的印章。文件施印必须压盖文件署名和成文日期,印痕平正。
第二十一条传递。文件的传递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内送和外投的方式,发办公室领导和内部单位的文件一般采用内送方式;受文单位较远的采用外投方式,一般通过邮政部门投递到受文单位,也可由文件起草单位派专车、专人直接送达。
第二十二条归档。文件发出后,文件管理人员应将领导批示、文件底稿和若干份数正式文件以及其他必须归档的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定期归档。
第四章文件管理
第二十三条文件的阅读传达。文件的阅读传达应严格按发文机关的要求执行。如需扩大阅读传达范围,必须经发文机关批准。
第二十四条文件的复制。因工作需要翻印或复制上级机关发给的文件,须经文件制发机关同意,并请示保密机关。经批准同意翻印或复制的文件,翻印件和复制件上要标明翻印、复制机关的名称。翻印,复印的文件按正式文件一样管理,不得任意扩大阅读范围。
第二十五条文件的汇编。汇编上级机关的秘密以上文件需向上级机关写出书面请示,并附上汇编文件的目录,经发文机关批复授权后方可汇编。经批准汇编的文件,汇编本应按编入文件的最高密级标注密级,并按机要文件进行管理。汇编文件只发组织,不发个人。
第二十六条文件的清退、销毁。文件管理人员每年要对上年度的文件进行清理,要按要求清退并写出书面报告。对上交、归档以后余留的文件,要进行登记整理,经有关负责人批准后,到保密部门指定的地方销毁。
文件管理制度2
(一)总则
一、本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学校文件收发的完整、及时、准确,促进学院内部及学院和上级部门的信息沟通,提高各部门组织管理工作的效率。
二、本制度涉及的文件是指以学院名义发布的各类公文包括请示、报告、决定、通知、意见及规定等等,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类公文,以及各部门上报的各类文件资料。
三、文件收发要做到仔细、认真、及时、完整。
(二)收文制度:
1、接收文件应在文件登记表上的作好登记,填写应仔细、如实、及时,并由办公室人员签字确认。登记表须保持清洁、保存完整以备归档之用。
2、联络员在校团委领取的文件应根据校团委的指示及文件内容的缓急,及时将文件送达学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轮阅,并做好文件传阅记录以备查。
3、传阅文件应保持文件完整无缺,并在相应的时间内归还办公室。
4、分团委各部门每月月初和月末应按时上交当月的工作计划及总结。如要举办活动,应上交相应的计划和总结,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将按考核制度上的有关规定扣分。
5、各部门上交的计划和总结包含打印稿和电子稿,打印稿应存放在各部门文件夹中,电子稿应存放在办公室电脑各部门的文件夹下。
6、上交上来的打印搞应及时、认真、如实的'做好各项登记,查看是否有图片并做好备注,上交电子稿时办公室接收人应确保其能打开并含有相关内容,做好相应的登记。
7、分团委所属各部门可根据需要在办公室查阅文件,但不得善自改动文件内容,查阅时应经过办公室有关人员的批准。
(三)、发文制度:
1、学院各类文件指在学校内部统一意见、发布通知、决定和沟通信息;向上级部门请示、报告重要事项等。
2、欲发放文件应先起草文件草稿,起草完毕后交有关人员审定,审定合格后方可发放。
3、根据文件内容填制统一格式的文件签发单,并将文件按学院统一规定编号在发文登记表上分门别类地做好文件的具体信息的登记,学院任何发送文件都得做好登记,该登记表作为归档资料应妥善保存,不得遗失。
4、文件发送之前应加盖学院相应的公章。
5、对每一号文件办公室都须将文件原稿及文件发放记录按照文件编号顺序完整保存并存放在办公室文件夹下。
注:本管理制度由土建学院分团委办公室制定,并经过相关领导审阅通过。如有改动,以分团委办公室最新制度为准。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分团委办公室
文件管理制度3
第一条 为健全并妥善保管设备技术档案,明确设备技术档案管理职责,规范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公司设备技术档案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的档案管理。内容包括档案管理的主要内容,档案管理的要求等。
第三条 各车间设备管理部门应妥善保管设备技术资料,建立设备台帐及主要设备、关键设备档案,各车间应建立所管辖范围内的.全部设备档案。
第四条 各单位应按照公司《设备管理体系相关记录》的要求逐一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基础资料,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补充和完善。
第五条 各单位应逐台建立健全设备档案,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设备一般特点及技术特性(如设备编号、位号、名称、规格、技术参数、原值、制造厂家、安装地点、投产日期、操作运行条件等);
(二)设备检验总结报告;
(三)附属设备明细表;
(四)重大缺陷记录;
(五)安装试车记录;
(六)设备检修记录;
(七)主要配件更换记录;
(八)设备运转时间累计;
(九)设备技术改造和更新记录;
(十)设备故障及事故记录;
(十一)润滑说明表;
(十二)设备腐蚀情况及防腐措施记录;
(十三)设备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记录;
(十四)其它需要建立归档的设备技术资料。
第六条 设备技术档案管理要求
(一)设备检修后,必须有完整的交工资料,由使用单位交设备管理部门,一并存入设备技术档案;
(二)各单位对主要设备零部件(润滑油脂)进行改替代和技术改造等,应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审批,并及时修订设备技术档案;
(三)设备迁移,其档案随设备调出,主要设备报废后,档案由设备管理部门封存;
(四)技术档案应责成专人统一管理,建立清册。技术档案必须齐全、整洁、规格化,及时整理填写。人员变更时,主管领导必须认真组织按项交接。
文件管理制度4
一、总则
(一)为适应公司规范化、科学化管理需要,做好公司红头文件管理工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修订本制度。
(二)红头文件是接收传达方针政策,发布公司行政规章制度、指示、请示和答复等问题、指导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信息的重要工具,必须认真做好管理,有效为公司发展服务。
(三)综合办公室是公司红头文件处理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红头文件的收发、分办、传递、审核、催办、印刷、用印、立卷、归档、销毁等工作,对各部门的红头文件处理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
(四)红头文件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完成。
二、公司红头文件使用范围和红头文件代号
(一)规定。
红头文件代号为“规”。用于发布重要的行政规章制度,采取重大的强制性行政措施。
(二)决定、决议。
红头文件代号为“决”。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用“决定”;经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的`事项,用“决议”。
(三)通知、通报。
红头文件代号为“通”。转发上级机关红头文件,批转下级红头文件,要求下级办理和需要共同执行的事项,用“通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信息,用“通报”。
(四)请示、报告。
红头文件代号为“请”。向上级请求批示与批准,用“请示”;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和说明情况、提出建议,用“报告”。
(五)批复。
红头文件代号为“复”。用于答复请示事项。
(六)联系函。
红头文件代号为“函”。用于商洽工作、询问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七)会议纪要。
红头文件代号为“纪”。用于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要求与会者共同遵守。
(八)任免。
红头文件代号为用于对公司经营管理各岗位职务、职称等进行任免。
三、红头文件分类编号和红头文件编码
(一)公司发文,一定要由综合办公室统一按照红头文件使用范围标注红头文件分类编号。
1.以公司董事会名义发文,以“永青董字A【20BB】C号”进行编号;
2.以公司行政名义发文,以“永青公司字A【20BB】C号”进行编号;
3.以公司党委名义发文,以“永青党字A【20BB】C号”进行编号;
4.以公司纪委名义发文,以“永青纪字A【20BB】C号”进行编号;
5.以公司工会名义发文,以“永青工会字A【20BB】C号”进行编号;
6.以公司监事会名义发文,以“永青监字A【20BB】C号”进行编号;
(二)公司发文和收文,一定要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进行红头文件编码,发文和收文分别以发【BBBB】DDEEEE和收【BBBB】DDEEEE进行编码管理。
(三)字母释义。
A:为红头文件代号,如“规、决、通、请、复、函、纪、任”;
【20BB】:为所发红头文件的年份,如“【20xx】”;
C号:为本年度所发红头文件的顺序号,如“1号”。
DD:为月份,如“01”;
EEEE:为本年度所收红头文件的顺序号,如“0001”。
四、红头文件内容
(一)红头文件内容一般由密级、紧急程度、标题、发文字号(分类编号)、签发人、正文、附件、发文时间、印章、主送机构(部门)、抄报(送)机构(部门)、印发部门和时间等部份组成。
(二)密级分为“A级”、“B级”、“C级”。
(三)紧急程度分为“特急”、“紧急”、“普通”。
(四)红头文件标题应准确、简要概括红头文件的主要内容。
(五)发文字号包括代号、年份、顺序号。
(六)公司对内发红头文件对全公司具有效力,对外发红头文件代表公司的整体意志。
(七)红头文件应在首页注明签发人姓名。
(八)红头文件内容要求事实清楚、观点鲜明、条理清晰、文字精炼、用语准确。
(九)发文机构(部门)必须注明全称。
(十)多页红头文件应标明页码。
(十二)红头文件须经盖章方为有效。红头文件一般应该是对公司各方面事务具有一定指导性或约束力的事项的宣告,日常的程序性、流程性文档则应以信息联络单、报告、简报等形式流转,避免随意发文,发文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进行编码,确保唯一性。
五、红头文件排版格式
(一)红头文件首页套印公司统一文头,红头文件最后一页页脚应注明:主题词、印发日期、印发份数等内容。
(二)纸型一般采用A4纸。面页设置:上页边距2.5CM、下页边距2.0CM、左页边距2.5CM、右页边距2.0CM。
(三)字体规定。文头:公司名称,仿宋体红色一号字;文号,宋体黑色四号字;红头文件名称,黑体黑色小二号字;红头文件台头称谓及一级标题,黑体黑色四号字;红头文件正文,宋体黑色小四号字;红头文件页脚,楷体黑色四号字。
(四)行间距1.5倍、字符间距标准。
六、收文
(一)所有收到的外来红头文件均交综合办公室专人收办,并统一拆封、编号、登记,及时报领导签批并送相关部门处理。
(二)收文办理程序:综合办公室登记、分发→领导签批→各部门承办→综合办公室催办→立卷→归档→销毁。
(三)收文的管理。
1.红头文件的签收。通过各渠道收到的红头文件(除公司领导亲启的除外)均由综合办公室专人签收(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机要室的机要红头文件由专职机要员签收管理)后,由综合办公室专人统一拆封、编号、登记。对上级机要部门发来的红头文件,由专职机要员进行信封、红头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机要部门,并登记差错红头文件的文号。
2.红头文件的编号保管。综合办公室文件管理员对收到红头文件后应及时附上“红头文件专用处理签”,并分类编码、登记、传阅、存档。
3.本公司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红头文件及资料应及时送交综合办公室进行分类编码、登记、传阅、存档,不得个人保存。
七、发文
(一)发文办理程序。
1.董事会发文:
董事会秘书拟稿→董事长核准→综合办公室统一编号、编码、登记→打印→盖章→发文→备案。
文件管理制度5
第一条 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我集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根据文件信息依赖存储介质的不同可将文件分为电子版文件和纸质版文件。按性质种类区分:行政类〈有关规章制度、事项决策、通知、会议纪要等〉,业务类〈有关业务合同、客户函件等经营事项〉,人事类〈有关人员招聘、安排、奖惩等〉,技术类〈有关技术标准、工程技术文件等〉,其它类〈不宜归入上述各类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单位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合同、CAD图、效果图、预结算文件、财务帐套、资产配套的说明书、保修卡等。
第三条 公文的签收
1.公司所有文件(除领导或各部门订阅的办公文件外)均由办公室文秘登记签收、拆封。在签收和拆封时,办公室文秘需注意检查封口,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
2.对上级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文件、文号、编号的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四条 公文的编号保管
办公室文秘拆封和签收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作分类登记编号、保管。 2.本公司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送交办公室文秘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如员工工作需要借阅的可复印或借用。 第五条 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办公室文秘分送承办部门经理和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或急件应立刻呈送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阅批后分送相关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
2.一般性质的函、电、单据等,可由办公室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多个公司或部门会办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与各公司、各部门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办公室文秘应在接到文件的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承办部门经理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第六条 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员工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办公室文秘,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办公室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4.文件阅完后,应交办公室文秘,切忌横传。
5.办公室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
6.按照阅文范围,一般由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或由办公室通知到单位阅文。
第七条 发文的规定
1.单位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分别集中在集团办公室、集团人事、各分公司办公室,其他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如若确属工作合作关系、可发送工作联系单。 2.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工作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时应分别向集团办公室、各分公司办公室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分别交办公室审核。办公室同意发文,方可拟定发文。
3.对单位影响较大,涉及多个以上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后批准签发。其余文件均由主要领导批准签发。
第八条 发文的范围:
1.凡是以集团办公室、集团人事部、各分公司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均属发文范围。
2.集团或各分公司办公室下发文件主要用于:
(1)公布单位规章制度;
(2)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文件;
(3)公布单位组织机构变动或人事任免事项;
(4)公布单位重大生产、技术、管理、行政、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5)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6)对上级机关呈报、请示报告、处理决定;
(7)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3.集团各单位日常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效果图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各部门书面或口头自行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发文。
第九条 发文程序规定:
1.各部门需要发文,应事先向集团或各分公司办公室提出发文申请;
2.集团或各分公司办公室同意发文后,主办部门应以不违反国家法令,上级指示或工作实际需要草拟文件初稿;
3.草拟文稿必须从本单位角度出发,做到情况确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炼、标点符号正确、书写工整。
4.文稿拟好后,拟搞人应填发文申请单,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刷份数、拟稿单位与拟稿人。
5.办公室应根据公司领导指示和有关制度规定,对文稿进行审查和修改。对涂改不清、文字错漏严重、内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应退回拟稿单位重新拟稿;
6.经办公室审查修改后的文稿,送分管领导核稿(对文稿内容负责);
7.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打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搞部门重新整理写清楚;
8.需经会签的文稿,应在交付打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
9.文稿审核会签后,按批准权限的规定分别呈送相关领导审定批准签发;
10.经领导批准签发后的文稿交办公室文秘统一编号送办公室打印;
11.文件打印初稿,应由拟稿人校对,并签名;
12.文件打字后,由办公室派专人按数印刷,再由办公室文秘分发并检查发文的落实情况,向办公室主任汇报文件抵达情况。
第十条 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写,办公室主任签字,并填写文件借阅单,对有密级的文件须分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借阅。
第十一条 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等。
第十二条 办公室主任对承办的公文应抓紧催办,应定期对事情已经办妥的本单位文件和上级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进行收缴清退工作。(一般为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终一总清)。如发现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并如实向领导报告。
第十三条 文件的归档范围:
1.凡下列文件统一分别由各公司办公室文秘负责归档:
(1)政府部门来文,包括上级对单位报告、申请的批复;
(2)集团或各分公司办公室发出的报告、指示、决定、决议、通报、纪要、重要通知、领导发言和生产工作的各类计划统计、季度、年度报表等;
(3)公司及部门各种会议记录;
(4)公司组织召开的代表大会所形成的报告、总结、决议、发言、简报等;
(5)有保存价值的来信来访记录及处理结果;
(6)参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及本单位在会上汇报材料等;
(7)政府领导同志来单位检查视察工作的报告、指示记录,以及本单位向上级进行汇报的提纲和材料;
(8)反映本单位生产活动、先进人物事迹及领导工作等的音、像摄制品;
(9)工作日志和公司大事记;
(10)单位向上级请示批复的文件及上报的有关材料。
2.各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动资料,由各部门负责立卷归档。
第十四条 立卷要求
1.文件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4.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7月份以前整理完
第十五条 文件的时效性
是指文件内容在一定时间阶段是有效的,超过这个时间段,该文件上记载的信息则是无效的,只供备查使用。超过时效性且无保存价值的文件。进入文件的销毁管理程序。 第十六条 文件销毁流程
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纸张),办公室应定期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申请销毁手续,认真填写文件资料销毁申请表,对无价值文件进行销毁,并登记造册。 第十七条 文件销毁要求
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在档案管理员和资料分管领导及办公室主任的共同监督下销毁。对销毁的档案,必须化为纸浆或焚毁,不准出卖和作它用。参与销毁文档的员工要在“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以示负责,未经审批,任何人不得私自销毁档案材料。
文件管理制度6
一、总则
技术文件是本厂指导生产、加工制造和质量管理的技术依据。为确保文件在质量保证中的重要作用,严明纪律,保证生产正常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二、内容
技术文件包括下述内容:
1、成套设备资料,包括设备说明书、总图、部件图、零件图和各种明细表、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等;
2、非标件制作资料,包括总图、部件图、说明等;
3、土建资料,包括土建图纸、工程结算资料等;
4、工艺文件
5、技术标准
6、生产报表
三、技术文件归档部门
1、内容中的1、2、3项归资料室存档;
2、内容中的4、5、6项归办公室存档。
四、技术文件归档制度
1、归档范围
内容项中的所有文件及与之相关的文件
2、归档时间
(1)技术文件材料管理成套后立即归档。
(2)技术文件在工程验收半个月后归档。
(3)产品施工图、工艺文件等在产品正式投产后一周内归档。
(4)设备说明书、合格证等在开箱后立即归档。
(5)技术改造、调试报告等在设备运行一周内归档。
(6)技术革新材料在报审批准后一周内归档。
(7)生产技术管理方面文件材料每年三月份前归一次档。
3、归档份数
(1)凡归档的技术文件一般应归档一份。
(2)使用频繁的技术文件应归档2—3份(一份正本,其余为副本供借阅)。
4、归档手续
归档时应当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技术材料入库一式两份,交接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各保留一份。
5、归档要求
(1)归档的'技术文件必须收集齐全、完整、正确。
(2)归档的技术文件必须要格式统一,纸张优良,字迹工整,图样清晰,手续完备,字迹一律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书写。
(3)各单位在每项工程验收时对技术材料的收集、整理等情况同时验收,如材料不完整,不系统不予验收。
(4)归档工作由各归档部门承担,对技术文件材料系统整理组成保管单位(袋、册、卷)。
五、技术文件管理和使用方法
1、各相关技术文件由上述各归档部门归档保管,各部门要建立技术文件目录,做好归档登记、保管、复制、收发、注销和保密工作,要汇总好各技术文件复印发放单位的发放记录,建立技术文件复印图发放汇总台帐。
2、技术文件正本归档后,原则上不得再从保管部门取出,若有更改须在保管部门进行。
3、技术文件的发放与管理:
(1)关于内容中1—3项技术:
①在本厂内按指导生产需要由技术文件设计或编制单位发放,并确定发放范围和数量,对使用单位逐一清点履行签收手续。
②外协件复印图由生产技术科提出明细,技术文件设计和编制单位前需经主管技术人员逐张检查签字,加盖所在部门公章后方可由生产技术科向协作厂提供,同样履行签收记录备案汇总手续。
③生产部门使用的复印图,使用单位应妥善保管,以能正常指导生产和质量检验,无正当理由损坏丢失者,应追究单位或个人责任,由厂长做出处理决定。
④确因某种原因复印图丢失补发,损坏可以以旧换新,但发放收受手续同前。
⑤复印图发放范围要考虑最小最少原则,即在能正常指导生产情况下,发放范围要最小,数量要最少。
⑥检查与考核:
本项由厂长负责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
(2)关于内容中的4、5项技术资料
①各工艺文件经质量监控小组审核批准后,归办公室存档,要建立工艺目录、明细表。根据质量监控小组的批准和本厂生产需要确定发放份数,并对使用部门逐一清点履行签收手续,记录在案。
②确因某种原因造成工艺文件丢失或损坏,可补发,但需经质量监控小组发出书面通知办公室,再由其发放,每月一次。
(3)关于内容中的第6项技术文件:
①各种生产报表经统计员计算制定后存档,除每天向厂长、车间主任报送外,不得外发,如有关人员需查阅报表,需经征得厂长批准方可下发,统计员需把下发的报表记录在案。
②此项由生产经理考核,每月考核一次。
六、技术文件更改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技术文件的更改办法,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和各部门工作的协调性,需进行文件更改。
1、更改原则
(1)技术文件更改和得降低产品质量,亦不得违背有关标准和规定。
(2)进行更改部位的图线、数字、文字、符号等应清晰完整正确统一。
(3)本厂的技术文件,更改权属于产品设计和工艺质量监控小组或编制者,其他部门人无权更改。
(4)技术文件的更改必须填写《更改通知单》,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5)底图和复印图均准予划改、不得刮改。一次性使用的技术文件准予改底图,但要做好原始记录。
2、更改程序
(1)填写《更改通知单》。
技术文件确定更改后,由技术文件的设计或编制者填写更改通知单,且由此设计的相关技术文件均应一并履行同样手续。
(2)更改校对和审核
更改通知单填写后,由技术文件设计或编制单位有关负责人分别进行校对、审核并签字。
(3)更改批准
重要文件或更改较大者,更改通知单尚须厂长批准签字。
(4)经上述程序后,更改通知单尚须加盖产品设计或工艺质量监控部公章后方能生效。
(5)更改实施
①技术文件的设计者或编制者持批准生效后的更改通知单,首先到各相关保管部门改原件,并将更改通知单交由保管部门归档备查。
②其后技术文件的设计者或编制者持更改通知单到该文件的各使用单位逐一更改,并将更改通知单交由各单位备查。
(6)考核
本规定由厂长负责,每年考核一次。
七、各归档部门职责
1、收集、整理、保管有关技术资料。
2、承办发、借阅技术资料工作,为生产、产品开发、技改等提供服务。
3、承办技术资料的更改、清理和销毁过时文件工作。
4、帮助本厂各机构内部的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
八、技术文件管理
技术文件管理由mlb同志总负责。
文件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的规范化管理,使其真实反映工程实体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高超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范围内道路、桥架、广场、隧道、公共交通、排水、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处置等工程。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凡参加上述工程的有关单位按本规定执行。本规定中未涉及到的或有特殊要求需要增、减内容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设计要求执行。
第四条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而填写、收集、整理的文字记录、图纸、表格、音像材料等必须归档保存的文件。
第五条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应按本规定的统一表格、表式(见附件)填写;未规定统一表格、表式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作出规定。
第二章管理与职责
第六条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保存,其他参建单位按其在工程中的相关职责做好相应工作。
建设单位应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xx)的要求,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报送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第七条
实行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汇集、整理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有关施工技术文件。
第八条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所需表格应按本规定中的要求认真填写、字迹清楚、项目齐全、记录准确、完整真实。
第九条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中,应由各岗位责任人签认的,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得盖图章或由他人代签)。工程竣工,文件组卷成册后必须由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十条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对施工技术文件的编制要求和移交期限做出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应在施工技术文件中按有关规定签署意见。实行监理的工程应有监理单位按规定对认证项目的认证记录。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当地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施工技术文件进行预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在收到施工技术文件七个工作日内提出验收意见,七个工作日内不得出验收意见,视为同意。
第十二条
不得任意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损毁或丢失文件,对于弄虚作假、玩忽职守而造成文件不符合真实情况的,由有关部门追究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第三章内容与要求
第十三条
施工组织设计
(一)施工单位在施工之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大中型的工程应根据施工组织总设计编制分部位、分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
(二)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并须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合同另有规定的,按合同要求办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时,应有变更审批手续。
(三)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工程规模、工程特点、工期要求、参建单位等。
2、施工平面布置图。
3、施工部署和管理体系:施工阶段、区划安排;进度计划及工、料、机、运计划表和组织机构设置。组织机构中应明确项目经理、技术责任人、施工管理负责人及其它各部门主要责任人等。
4、质量目标设计:质量总目标、分项质量目标,实现质量目标的主要措施、办法及工序、部位、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名单。
5、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包括冬、雨季施工措施及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
6、安全措施。
7、文明施工措施。
8、环保措施。
9、节能、降耗措施。
10、模板及支架、地下沟槽基坑支护、降水、施工便桥便线、构筑物顶推进、沉井、软基处理、预应力筋张拉工艺、大型构件吊运、混凝土浇注、设备安装、管道吹洗等专项设计。
第十四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技术交底。
(一)工程开工前,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会审并按单位工程填写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记录。设计单位应按施工程序或需要进行设计交底。设计交底应包括设计依据、设计要点、补充说明、注意事项等,并做交底纪要。
(二)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各种交底的文字记录,应有交底双方签认手续。
第十五条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出厂质量合格证书、出厂检(试)验报告及复试报告。
(一)一般规定
1、必须有出厂质量合格证书和出厂检(试)验报告,并归入施工技术文件。
2、合格证书、检(试)验报告为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货单位印章方为有效,并注明使用工程名称、规格、数量、进场日期、经办人签名及原件存放地点。
3、凡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有法定单位鉴定证明和生产许可证。产品要有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使用前应按其质量标准进行检(试)验。
4、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在使用前必须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试验机构进行复试,复试结果合格方可使用。
5、对按国家规定只提供技术参数的测试报告,应由使用单位的技术负责人依据有关技术标准对技术参数进行判别并签字认可。
6、进场材料凡复试不合格的,应按原标准规定的要求再次进行复试,再次复试的结果合格方可认为该批材料合格,两次报告必须同时归入施工技术文件。
7、必须按有关规定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其记录、汇总表纳入施工技术文件。
8、总含碱量有要求的地区,应对混凝土使用的水泥、砂、石、外加剂、掺合料等的含碱量进行检测,并按规定要求将报告纳入施工技术文件。
(二)水泥
1、水泥生产厂家的检(试)验报告应包括后补的28天强度报告。
2、水泥使用前复试的主要项目为:胶砂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等。试验报告应有明确结论。
(三)钢材(钢筋、钢板、型钢)
1、钢材使用前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做力学性能试验;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材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它专项检验;如需焊接时,还应做可焊接性试验,并分别提供相应的试验报告。
2、预应力混凝土所用的高强钢丝、钢绞线等张拉钢材,除按上述要求检验外,不定期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外观检查。
3、钢材检(试)验报告的'项目应填写齐全,要有试验结论。
(四)沥青
沥青使用前复试的主要项目为:延度、针入度、软化点、老化、粘附性等(视不同的道路等级而定)。
(五)涂料
防火涂料应具有经消防主管部门的认定证明材料。
(六)焊接材料
应有焊接材料与母材的可焊性试验报告。
(七)砌块(砖、料石、预制块等)
用于承重结构时,使用前复试项目为:抗压、抗折强度。
(八)砂、石
工程所使用的砂、石应按规定批量取样进行试验。试验项目一般有:筛分析、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和紧密密度、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状和片状颗粒的总含量等。结构或设计有特殊要求时,还应按要求加做压碎指标值等相应项目试验。
(九)混凝土外加剂、掺合料
各种类型的混凝土外加剂、掺合料使用前,应按相关规定中的要求进行现场复试并出具试验报告和掺量配合比试配单。
(十)防水材料及粘接材料
防水卷材、涂料、填缝、密封、粘接材料,沥青马蹄脂、环氧树脂等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抽样试验,并出具试验报告。
(十一)防腐、保温材料
其出厂质量合格证书应标明该产品质量指标、使用性能。
(十二)石灰
石灰在使用前就按批次取样,检测石灰的氧化钙和氧化镁含量。
(十三)水泥、石灰、粉煤灰灯混合料
1、混合料的生产单位按规定,提供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书。
2、连续供料时,生产单位出具合格证书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7天。
(十四)沥青混合料
沥青混合料生产单位应按同类型、同配比、每批次至少向施工单位提供一份产品质量合格证书。连续生产,每20xx吨提供一次。
(十五)商品混凝土
1、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应按同配比、同批次、同强度等级提供出厂质量合格证书。
2、总含碱量有要求的地区,应提供混凝土碱含量报告。
(十六)管材、管件、设备、配件
1、厂(场)、站工程成套设备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设备安装使用说明等。工程竣工后整理归档。
2、厂(场)、站工程的其它专业设备及电气安装的材料、设备、产品按现行国家或待业相关规范、规程、标准要求进行进场检查、验收,并留有相应文字记录。
3、进口设备必须配有相关内容的中文资料。
4、上述1、2两项供应厂家应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
5、混凝土管、金属管生产厂家应提供有关的强度、严密性、无损探伤的检测报告。施工单位应依照有关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十七)预应力混凝土张拉材料
1、应有预应力锚具、连接器、夹片、金属波纹管等材料的出厂检(试)验报告及复试报告。
2、设计或规范有要求的桥梁预应力锚具,锚具生产厂家及施工单位应提供锚具组装件的静载锚固性能试验报告。
(十八)混凝土预制构件
1、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梁、板、墩、柱、挡墙板等预制构件生产厂家,应提供相应的能够证明产品质量的基本质量保证资料。如:钢筋原材复试报告、焊(连)接检验报告;达到设计强度值的混凝土强度报告(含28天标养及同条件养护的);预应力材料及设备的检验、标定和张拉资料等。
2、一般混凝土预制构件如栏杆、地袱、挂板、防撞墩、小型盖板、检查井盖板、过梁、缘石(侧石)、平石、方砖、树池砌件等,生产厂家应提供出厂合格证书。
3、施工单位应依照有关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十九)钢结构构件
1、做为主体结构使用的钢结构构件,生产厂家应依照本规定提供相应的能够证明产品质量的基本质量保证资料。如:钢材的复试报告、可焊性试验报告;焊接(缝)质量检验报告;连接件的检验报告;机械连接记录等。
2、施工单位应依照有关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二十)各种地下管线的各类井室的井圈、井盖、踏步等,应有生产单位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
(二十一)支座、变形装置、止水带产品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书和设计有要求的复试报告
第十六条
施工检(试)验报告
(一)凡有见证取样及送检要求的,应有见证记录、有见证试验汇总表。
(二)压实度(密度)、强度试验资料
1、填土、路床压实度(密度)资料
(1)有按土质种类做的最大干密度与最佳含水量试验报告。
(2)有按质量标准分层、分段取样的填土压实度试验记录。
2、道路基层压实度和强度试验资料
(1)石灰类、水泥类、二灰类等无机混合料基层的标准击实试验报告。
(2)有按质量标准分层分段取样的压实度试验记录。
(3)道路基层强度试验报告。
A、石灰类、水泥类、二灰类等无机混合料应有石灰、水泥实际剂量的检测报告。
B、石灰、水泥等无机稳定土类道路基层应有7天龄期的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C、其它基层强度试验报告。
3、道路面层压实度资料
(1)有沥青混合料厂提供的标准密度。
(2)有按质量标准分层取样的实测干密度。
(3)有路面弯沉试验报告。
(三)水泥混凝土抗压、抗折强度,抗渗、抗冻性能试验资料
1、应有试配申请单和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室签发的配合比通知单。施工中如果材料发生变化时,应有修改配合比的通知单。
2、应有按规范规定组数的试块强度试验资料和汇总表。
(1)标准养护试块28天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2)水泥混凝土桥面和路面应有28天标养的抗压、抗折强度试验报告。
(3)结构混凝土应有同条件养护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作为拆模、卸支架、预应力张拉、构件吊运、施加临时荷载等的依据。
(4)冬季施工混凝土,应有检验混凝土抗冻性能的同条件养护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5)主体结构,应有同条件养护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以验证结构物实体强度。
(6)当强度未能达到设计要求而采取实物钻芯取样试压时,应同时提供钻芯试压报告和原标养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如果混凝土钻芯取样试压强度仍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由设计单位提供经设计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处理意见资料。
3、凡设计有抗渗、抗冻性能混凝土,除应有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外,还应有按规范规定组数标养的抗涌、抗冻试验报告。
4、商品混凝土应以现场制作的标养28天的试块抗压、抗折、抗渗、抗冻指标作为评定的依据,并应在相应试验报告上标明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名称、合同编号。
5、应有按现行国家标准进行的强度统计评定资料。(水泥混凝土路面、桥面要有抗折强度评定资料)
(四)砂浆试块强度试验资料
1、有砂浆试配申请单、配比通知单和强度试验报告。
2、预应力孔道压浆每一工作班留取不少于三组的7.07*7.07*7.07立方米试件,其中一组作为标准养护28天的强度资料,其余二级做移运和吊装时强度参与值资料。
3、有按规定要求的强度统计评定资料。
4、使用沥青马蹄脂、环氧树脂砂浆等粘接材料,应有配合比通知单和试验报告。
(五)钢筋焊、连接检(试)验资料
1、钢筋连接接头采用焊接方式或采用锥螺纹、套管等机械连接接头方式的,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现场条件下连接性能试验,留取试验报告。报告必须对抗弯、抗增试验结果有明确结论。
2、试验所用的焊(连)接试件,应从外观检查合格后的成品中切取,数量要满足现行国家规范规定。试验报告后应附有效的焊工上岗证复印件。
3、委托外加工的钢筋,其加工单位应向委托单位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六)钢结构、钢管道、金属容器等及其它设备焊接检(试)验资料应按国家相关规范执行
(七)桩基础应按有关规定,做检(试)验并出具报告
(八)检(试)验报告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试验机构出具
第十七条
施工记录
(一)地基与基槽验收记录
1、地基与基槽验收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记录:
(1)核对其位置、平面尺寸、基底标高等内容,是否符合设计规定。
(2)核对基底的土质和地下水情况,是否与勘察报告相一致。
(3)对于深基础,还应检查基坑对附近建筑物、道路、管线等是否存在不利影响。
2、地基需处理时,应由设计、勘察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绘制处理的部位、尺寸、标高等示意图。处理后,应按有关规范和设计的要求,重新组织验收。
一般基槽验收记录可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代替。
(二)桩基施工记录
1、桩基施工记录应附有桩位平面示意图。分包桩基施工的单位,应将施工记录全部移交给总包单位。
2、打桩记录
(1)有试桩要求的应有试桩或试验记录。
(2)打桩记录应记入桩的锤击数、贯入度、打桩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等。
3、钻孔(挖孔)灌注桩记录
(1)钻孔桩(挖孔桩)钻进记录。
(2)成孔质量检查记录。
(3)桩混凝土灌注记录。
(三)构件、设备安装与调试记录
1、钢筋混凝土大型预制构件、钢结构等吊装记录。内容包括:构件类别、编号、型号、位置、连接方法、实际安装偏差等,并附简图。
2、厂(场)、站工程大型设备安装调试记录。内容包括:
(1)设备安装设计文件。
(2)设备安装记录:设备名称、编号、型号、安装位置、简图、连接方法、允许安装偏差和实际偏差等。特种设备的安装记录还应符合有关部门及行业规范的规定。
(3)设备调试记录。
(四)施加预应力记录
1、预应力张拉设计数据和理论张拉伸长值计算资料。
2、预应力张拉原始记录。
3、预应力张拉设备——油泵、千斤顶、压力表等应有由法定计量检测单位进行校验的报告和张拉设备配套标定的报告并绘有相应的P—T曲线。
4、预应力孔道灌浆记录。
5、预留孔道实际摩阻值的测定报告书。
6、孔位示意图,其孔(束)号、构件编号与张拉原始记录一致。
(五)沉井下沉时,应填写沉井下沉观测记录
(六)混凝土浇注记录
凡现场浇注C20(含)强度等级以上的结构混凝土,均应填写混凝土浇注记录。
(七)管道、箱涵顶推进记录
(八)构筑物沉降观测记录(设计有要求的要做沉降观测记录)。
(九)施工测温记录
(十)其它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如厂(场)、站工程的水工构筑物,防水、钢结构及管道工程的保温等工程项目,应按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提供相应的施工记录。
第十八条
测量复核及预检记录
(一)测量复核记录
1、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桩。施工单位应根据交桩记录进行测量复核并留有记录。
2、施工设置的临时水准点、轴线桩及构筑物施工的定位桩、高程桩的测量复核记录。
3、部位、工序的测量复核记录。
4、应在复核记录中绘制施工测量示意图,标注测量与复核的数据及结论。
(二)预检记录
1、主要结构的模板预检记录,包括几何尺寸、轴线、标高、预埋件和预留孔位置、模板牢固性和模内清理、清理口留置、脱模齐涂刷等检查情况。
2、大型构件和设备安装前的预检记录应有预埋件、预留孔位置、高程、规格等检查情况。
3、设备安装的位置检查情况。
4、非隐蔽管道工程的安装检查情况。
5、补偿器预拉情况、补偿器的安装情况。
6、支(吊)架的位置、各部位的连接方式等检查情况。
7、油漆工程。
第十九条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凡被下道工序、部位所隐蔽的,在隐蔽前必须进行质量检查,并填写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隐蔽检查的内容应具体,结论应明确。验收手续应及时办理,不得后补。需复验的要办理复验手续。
第二十条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一)工序施工完毕后,应按照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质量检验与评定,及时填写工作质量评定表。表中内容应填写齐全,签字手续完备规范。
(二)部位工程完成后应汇总该部位所有工序质量评定结果。进行部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签字手续完备、规范。
(三)单位工程完成后,由工程项目负责人主持,进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填写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由工程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一条
功能性试验记录
(一)一般规定
功能性试验是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交付使用之前所进行的使用功能的检查。功能性试验按有关标准进行,并有有关单位参加,填写试验记录,由参加各方签字,手续完备。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功能试验主要项目一般包括:
1、道路工程的弯沉试验。
2、无压力管道严密性试验。
3、桥梁工程设计有要求的动、静载试验。
4、水池满水试验。
5、消化池气密性试验。
6、压力管道的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通球试验等。
7、其它施工项目如设计有要求,按规定及有关规范做使用功能试验。
第二十二条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
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立即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须填写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文件。
第二十三条
设计变更通知单、洽商记录
设计变更通知单、洽商记录是施工图的补充和修改,应在施工前办理。内容应明确具体,必要时附图。
(一)设计变更通知单,必须由原设计人和设计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设计单位印章方为有效。
(二)洽商记录必须有参建各方共同签认方为有效。
(三)设计变更通知单、洽商记录应原件存档。如用复印件存档时,应注明原件存放处。
(四)分包工程的设计变更、洽商,由工程总包单位统一办理。
第二十四条
竣工总结与竣工图
(一)竣工总结主要应包括下列内容:工程概况;竣工的主要工程数量和质量情况;使用了何种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处理方法;工程中发生的主要变更和洽商;遗留的问题及建议等。
(二)竣工图
1、工程竣工后应及时进行竣工图的整理。绘制竣工图须遵照以下原则:
(1)凡在施工中,按图施工没有变更的,在新的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的标志后,可作为竣工图。
(2)无大变更的,应将修改内容按实际发生的描绘在原施工图上,并注明变更或洽商编号,加盖“竣工图”标志后作为竣工图。
(3)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其它重大改变;或虽非重大变更,但难以原施工图上表示清楚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2、改绘竣工图,必须使用不褪色的黑色绘图墨水。
第二十五条
竣工验收
(一)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竣工报告是由施工单位对已完工程进行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而提出的工程告竣文书。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第四章组卷方法和要求
第二十六条
施工技术文件要按单位工程进行组卷。文件材料较多时可以分册装订。
第二十七条
卷内文件排列顺序一般为封面、目录、文件材料和备考表。
(一)文件封面应具有工程名称、开竣工日期、编制单位、卷册编号、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文件材料部分排列宜按以下顺序
1、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图设计文件会审、技术交底记录
3、设计变更通知单、洽商记录
4、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出厂质量合格证书,出厂检(试)验报告和复试报告(须一一对应)。
5、施工试验资料
6、施工记录
7、测量复核及预检记录
8、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9、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10、使用功能试验记录
11、事故报告
12、竣工测量资料
13、竣工图
14、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注:对于设备安装工程可参照上述顺序组卷
第二十八条
案卷规格及图纸折叠方式按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办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自本规定发布之日起,原《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建城[1994]469号同时废止。
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主要项目统一规定表格、表式(略)
文件管理制度8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文管理,规范公文审核会签工作,提高公文质量和依法行政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文件会签制度是指制发文件时,如文件内容涉及其他科室的职能和业务,由主办科室提出,相关科室就公文相关事宜进行讨论、协商并签署意见的工作制度。
第二条 起草下列文件时,须进行会签:
(一)文件内容涉及多部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
(二)业务涉及其他相关科室的
(三)涉及全局性工作,需要相关科室协助的
(四)综合科室的文件涉及职能科室业务的
(五)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认为有必要会签的
第三条 会签审核的内容和要求
(一)会签审核的内容
1、文件是否必要,观点是否正确、符合实际;
2、文件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与市委、市政府和管委已经发布、仍在执行的政策、规定有无矛盾;是否符合现行财政政策和局相关制度、规定等;
3、文件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和权限;
4、文件是否规范、科学,条理是否清晰、简明扼要、合乎逻辑;遣词造句是否符合语法、准确精炼;标点符合、
数字计量、人名地名、专业术语等是否正确、规范。主送单位、抄送单位、密级、急缓程度,是否符合规定。
(二)会签审核的要求
1会签科室审核后,若认为符合有关法律和规定,应及时签署同意意见;若认为有明显不当的,要提出修改意见;若认为违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不得会签;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署保留意见报局领导审定。
第四条 局内文件会签程序
(一)需要会签的文稿,经主办科室负责人审核后,由拟稿人负责送相关科室会签。会签科室要认真研究,及时出具会签意见,由会签科室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姓名和时间,并退回主办科室。
(二)会签一般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涉及技术问题和紧急公文须按局领导要求时限完成。确需延长会签时间的,会签科室须及时告知主办科室或公文审核科室,会签时间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三)由主办科室送分管领导审核签发。
第五条 文件审核签发程序
以局名义制发的文件,由主办科室分管领导签发;分管领导如认为必要或牵涉其他领导分管业务的,须请相关领导会签,会签一般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如分管领导外出且办文较紧急,则由局长或主持工作的`局领导签发。
第六条 部门间联合行文的会签程序
(一)由本局主办的联合行文(编本局文号),由主办科室负责,经有关科室会签,分管领导审签后,送有关部门会签。
(二)其他部门主办的联合行文(编外部门文号),由相关科室审核,送分管领导会签。确须主要负责人会签的,应将会签意见报主要领导审核并会签。会签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七条 凡领导已签发的文稿,内容不得随意改动;确有改动必要的,须说明原因并请示签发人批准。
文件管理制度9
机要文件是传递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密级较高的文件,机要文件的`管理要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
一、办理程序
(一)机要文件由机要人员签收、启封、核对、登记后,送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报主要领导或主持工作的领导签批,文件应于当日处理,电报、急件随到随处理。
(二)按领导签批的范围进行传阅。
(三)需办理的,按局领导指示及时传阅有关科室办理。
(四)归档,交上级部门。
二、传阅
(一)传阅文件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按照文件阅读范围进行传阅。
(二)机要人员要随时掌握文件行踪和传阅进度,避免中途积压、漏传、横传。
(三)对局领导阅后所作的批示,要及时通知有关科室办理,并做好机要文件管理,防止文件丢失。
三、保密
(一)机要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严守保密规定,做到不该说的不说。
(二)对于机要文件,要单独存放,严加保管。
(三)借阅机密、秘密级文件,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绝密级文件一般不外借,确需借阅,需经分管领导批准。
(四)各级领导要严格执行领导保密规定,不得将涉密文件留在办公室过夜或带回宿舍阅读。
(五)涉密文件,不得复制或摘抄。
四、归档
(一)传阅和办理完毕的文件,应及时清理收回,分类整理,坚持整洁、清洁。
(二)凡参加会议带回或其他途径签收到的涉密文件,应及时送交机要室登记归档。
(三)干部出差、调动工作或离退休时必须将自我使用或传阅的机要文件全部退回机要室。
(四)机要人员按上级要求及时将机要文件收回。
文件管理制度10
第一节文件收发
1、公司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起草和总经理审核签发;须部门起草签发的文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发。
2、文件签发后,送办公或部门文秘工作人员统一安排打字,打印后送回起草部门校对,校对无误方能复印、盖章。
3、文件和原稿,由办公归档,保存备查。
4、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明'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5、文件统一由办公负责发送。送件人应将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向文件签发人报告报送结果。秘密文件和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6、外来的文件由办公专人负责签收,并分类登记。由办公主管提出处理意见后,签收人应于接件当日即按文件的要求报送给有关部门,不得积压迟误,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7、传阅文件由办公专人负责收回,对领导指示的文件,办公应及时组织传达和落实。
8、报刊杂志征订和邮件收发由办公统一办理。
9、财务文书由财务管理人员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统一办理
第二节文书打印
1、服务中心的文件,有打印必要时方予打印。内部递传的简单请示报告或其他不需打印的文件,一般不予打印。
2、公司发文,需由起草人定稿抄正,经有批准发文权的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准打印。一般文件的打印、复印、传真,须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才予办理;部门负责人不在时,可经行政人事部主管同意后办理。
3、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或用公司传真机递送,以免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
4、文印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按时完成任务,保证文字和格式不出错误。对收到的文件资料,应及时给有关部门、人员送发,或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到文印室来拿取回,不得延误。
5、文印室人员应树立严格的.保密观念,不得随意将打印、复印或传真资料中有关商业秘密或公司管理中须保密的事项透露给他人,不得截留任何文件。
6、文印室对送来打印、复印、传真的文件资料,应做好登记,并在月终作统计核算。属业务部门的,由各部门承担费用;属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归列办公开支。
7、要节约使用打印纸张、墨盒,尽可能双面打印、初稿可以缩小文字和格式,要维护好打印设施设备,保证使用效率。
第三节文件书写
一、行文类别
(1)请示:请上级指示和批准,用'请示'。
(2)报告: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用'报告'。
公司管理制度体系文件文件编号:qms—wy—0203
文件名称:日常办公管理制度
版本号:第1版
修改次数:0
章节内容:公文处理管理制度
(3)指示: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用'指示'。
(4)布告、公告、通告:对公众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布告';向国内外宣布重大事件,'用公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件,用'通告'。
(5)批复:答复请示事项,用'批复'。
(6)通知:传达上级的指示,要求下级办理或者需要知道的事项,批转下级的公文或转发上级、同级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用'通知'。
(7)通报:表扬好人好事,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情况以及需要所属各单位知道的事项,用'通报'。
(8)决定、决议:对某些问题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用'决定';经过会议讨论通过,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用'决议'。
(9)函:平行的或不相隶属的单位之间互相商洽工作,向有关主管部门请示批准等询问和答复问题,用'函'。
(10)会议纪要: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要求有关单位共同遵守执行的,用'会议纪要'。
(11)合同:适用于各种合作关系,合作事项的订立。
(12)其他:
1、司法文书:依据司法部门规定程序实施。
2、宣传海报、温馨提示、简报:主要用于小区宣传。
3、签呈:下级对上级有所请示或报告时使用。
4、工作记录表格:在管理服务工作中使用。
二、书写格式
(1)纸张:一般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 cm×29.7 cm。
(2)边距:上下:2.54 cm,左右3.17 cm
(3)图文颜色:未作特殊说明公文中图文颜色均为黑色。
(4)排版规格:标题文用4黑体加粗,正文依次宋体、仿宋等小4号,副标题加粗,一般每面排38每行32个字。
(5)装订要求:左侧装订,不掉页。
(6)主要标题顺序号:依次为一、,(一),1、,(1)。
(7)份数序号:在版面叶页脚页码,多份多页应注明份数和总页数和顺序编号。
(8)附件:有附件的应标注清楚
(9)落款成文时间:以全称落款,日期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o',相互对称;加盖红色印章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如果落款页没有正文,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
(10)正式的红头文件应按照公文处理办法书写。
(11)财务文书书写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规范执行。
三、内容要求: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政策,按照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2)内部行文要求规范严谨,宣传语言应当生动活泼。
(3)内容应当符合主题思想要求,使用通俗语言,简明平实,准确反映信息。
文件管理制度11
为了控制公司文件发放的适当范围、作废文件的及时回收,确保各部门、车间所使用的公司文件的有效性,特制定本规定。
1、文件的发放:
(1)财务部、生产部、营销部办公室以本部门名义构成且在本部门管辖范围内发放的文件,各自安排发放和回收。需要在公司各横向关联部门之间发放实施的文件,由办公室安排专人统一发放和回收。
(2)各部门需办公室安排发放文件时,务必将文件打印并复印好,由部经理书面写明发放范围、发放时间并签名后送综合管理部,由办公室主任安排文件发放人予以发放。
(3)任何文件,发放人须建立“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发放到各部门的所有文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接收。如部门负责人不在,由部门在场人员签名代收。代收人务必负责及时将文件转给部门负责人。需个人接收的文件由部门内部建立“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并由个人亲自签字接收。
(4)需发放到正科长以下管理、辅助人员和职工的文件(包括学习材料等),发放人只需发放到相关正科长级管理人员,再由正科长级管理人员安排发放到相关个人。
2、文件的更改:
(1)任何原因造成文件的个别字句需要更改,且更改后不影响整个文件版面的整洁美观,由原编制构成的部门负责人书面写明更改位置和如何更改(数据性或原则性的须报直属部经理签字认可),连同编制构成部门负责人的私章送原发放人,由原发放人根据原发放范围及存档予以更改。
(2)文件发放人根据更改字数多少和繁简状况,可到现场为原件人更改,也能够收回后予以更改,再返还给原收件人。但在更改时务必用双线划掉原字句,在划掉的字句对应上方行距空间写上新字句,并在更改处盖上原编制构成部门负责人的私章。
3、文件的换页:
(1)任何原因造成文件单页大面积修改,需换页的,由原编制构成将需修改页面进行修改并打印、复印好,由其部门负责人书面写明换页状况(属数据性、原则性修改须部经理签字认可)送原文件发放人,由原文件发放人根据原发放范围予以换页。
(2)所有需换页的文件,由文件发放人统一换页并注明执行时间,将原页销毁。
4、文件的'回收、作废:
(1)因公司制度汇总、部门调整、规划变化等原因,造成原文件资料与新文件资料重复、冲突而失效的,由汇总部门或新文件编制构成部门负责人,安排原发放人予以回收。
(2)文件发放人在回收文件时,务必持“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由原接收人在登记表相关栏内签名后回交。
(3)每年12月下旬,由办公室通知各部门,对本年度平时未统一回收的文件、报表等无效材料清理回收一次。
(4)所有回收的文件均于回收当日送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统一安排销毁。
5、其它规定:
(1)任何部门以公司名义构成的文件讨论稿或正式稿,务必发放到董事长兼总经理、财务部经理、生产部经理、营销部经理、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联人员,以便了解公司政策方向,根据公司各方面状况系统地进行修改,确保接口部门的相互配合。
(2)无论部门或公司发放的文件在发放前都务必在档案室存档备案。
(3)任何文件相关部门负责人接收后务必领学或传达应执行的员工,认为有必要复印下发到相关员工时,须向原发放部门提出申请,由原发放部门复印按发放程序予以发放。不得私自复印下发,避免文件使用范围失控,造成有效和无效版本的混淆。
(4)所有换页或作废文件属存档的或相关部门需留存备查证明的,发放人只需盖上作废章即可,不予收回,但档案管理员务必在“作废文件”档案栏目登记注明,妥善保管,以便备查。
文件管理制度12
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外部来函、电邮、资料和本公司内部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按照统一收发集中管理的原则自即日起本公司各类文件外来和内发统一由总经办归口管理
一、收文的管理与公文的签收
1.公司所有文件(除董事长、总经理订启的外)均由总经办专人登记签收、拆封。在签收和拆封时,需注意检查封口,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
2.对政府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二、公文的编号保管
1.文件拆封和签收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作分类登记编号、保管。
2.本公司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送交总经办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如职工工作需要借阅的可复印或借用。
三、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总经办主任或行政主管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收发员分送领导和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或急电应立刻呈送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
2.一般性质的函、电邮、单据等可由总经办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部门会办的文件应同各部门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收发员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四、文件的传阅与督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收发员,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总经办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4.文件阅完后应交收发员切忌横传。
5.总经办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总经办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保存。
6.按照阅文范围。一线员工。一般由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或由总经办通知到单位阅文。
五、发文的规定
1.公司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分别集中总经办和行政办公室。各分公司和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2.各下属公司、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应分别向总经办、行政办公室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分别交总经办、行政办公室审核。总经办、行政办公室同意发文方可按公司发文规定设置与业务分工统一归口以密×字、政×字发文。各分公司团体文件由总经办批转。
3.对公司影响较大,涉及多个以上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后批准签发。其余文件均由主要领导批准签发。
六、发文的范围
1.凡是以公司名义、总经办、行政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2.总经办、行政办公室下发文件主要用于:
(1)公布公司规章制度
(2)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文件
(3)公布公司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4)公布单位重大建设、技术、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5)发布相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6)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3.总经办、行政办公室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于:
(1)对上级机关呈报、请示报告、处理决定
(2)同兄弟公司联系有关重大生产、技术、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管理、党群工作等事宜。
4.日常工程、技术、管理、建设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各部门书面或口头自行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发文。
5.各部门如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不备查考,可以部门名义用《工作简讯》发会议纪要。
七、发文程序规定
1.总经办、行政办公室同意发文后,主办部门应以公司目前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上级指示或工作实际需要草拟文件初稿
2.草拟文稿必须从本公司角度出发,做到情况确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炼、标点符号正确、书写工整。严禁使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和彩笔书写
3.文稿拟就后,拟搞人应填附发文稿纸首页,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刷份数、拟稿部门与拟稿人,并签名、盖章、标定日期和密级
4.总经办应根据董事长和总经理有关指示精神,相关文件规定,对文稿进行审查和修改。对涂改不清、文字错漏严重、内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应退回拟稿部门重新拟稿
5.经总经办审查修改后的文稿,送分管领导核稿对文稿内容、质量负责
6.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打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搞部门重新整理写清楚
7.文稿审核总经办签署后,按批准权限的规定分别呈送董事长、总经理处审定批准签发
8.经领导批准签发后的文稿交总经办收发员统一编号送打字室打印
9.文件打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发文稿上签名
10.文件打字后,由总经办派专人按数印刷,再由收发员分发并检查落实情况。
八、文件的借阅和清退
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对有密级的文件须分管领导或总经办主任同意后方可借阅。
借阅文件应严格旅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等。
总经办收发员对承办的公文应抓紧催办,应定期对事情已经办妥的本单位文件和上级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进行收缴清退工作。一般为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终一总清。如发现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并如实向领导报告。
文件的立卷与归档范围
1.凡下列文件统一分别由总经办收发员负责归档
(1)上级部门来文包括上级对本部门报告、申请的批复(2)总经办、行政办公室发出的报告、指示、决定、决议、通报、纪要、重要通知、领导发言和生产工作的各类计划统计、季度、年度报表等
(3)高层会议、行政办公会议、中层干部会议、全体职工大会以及各种例会记录(4)总经理办公会议所形成的报告、总结、决议、发言、简报、会议记录等(5)有保存价值的人民来信来访记录及处理结果
(6)参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及本单位在会上汇报表言材料等(7)上级机关领导同志来单位检查视察工作的'报告、指示记录,以及本单位向上级进行汇报的提纲和材料
(8)反映本单位生产活动、先进人物事迹及领导工作等的音、像摄制品(9)单位日志和大事记
(10)单位向上级请示批复的文件及上报的有关材料。
九、立卷要求
1.文件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4.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7月份以前整理完。
十、文件的销毁
1、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总经办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2、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在总经办收发员文书和正副主任以及分管领导的共同监督下销毁。
文件管理制度13
为理顺考勤程序,规范考勤行为,严格考勤制度,确保有序经营,特制定本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厂区工作的全体员工(总裁、总裁助理、总经理除外)之考勤管理。
职责
人事行政部全面负责公司考勤工作之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同时收集、汇总考勤数据。门岗负责收集《员工请假单》,并于每天下班前转交人力资源安全处,并对员工进、出厂区刷卡进行控制。各部门经理、各商业广场负责人要带头执行并监督本部门公司考勤制度,参与控制考勤管理,设立兼职考勤员,负责本部门考勤方面问题与人力资源安全处相互沟通。
考勤办法
本公司考勤采用智能化、数字化方式对全公司员工日常出勤情况进行管理——即刷卡考勤。倒班员工不参与刷卡,实行手工签到考勤。
考勤要求
员工考勤是公司进行正常工作秩序的基础,是支付工资、员工考核的重要依据。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按公司规定时间到岗和离岗,自觉刷卡,接受监督,服从管理。人力资源安全处每月统计员工的出勤情况,并于次月8日以前将公司执行层人员出勤情况表报公司办公室,由办公室进行考核;同时将各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表及员工剩余换休时间表反馈给各部门的兼职考勤员,以此作为支付员工工资的参考。各部门倒班员工考勤记录,由兼职考勤员在《月份出勤计算表》进行统计,经所在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于次月5号前交于人力资源安全处。考勤员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坚持原则,不弄虚作假,如实统计、汇总考勤数据,为考核各车间、处室的出勤率提供可靠依据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规范本部门的考勤管理工作,人力资源安全处应监督、检查和考核各部门考勤管理工作。考勤原始记录保存时间为二年。
考勤规定
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8小时,具体作息时间以公司办公室下发的`通知为准。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均需刷卡(共计每日2次)。法定休假日作息时间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考勤内容
1、迟到
员工未在规定上班时间内刷卡或虽然刷卡但未到工作岗位工作的视为迟到。(因通勤火车或公司通勤班车晚点的不计迟到)迟到10分钟(含10分钟)以内扣罚10元;迟到1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扣罚30元;无故迟到超过1小时(含1小时),视旷工半天处理,超过3小时(含3小时)视旷工一天处理;连续迟到三次或月累计迟到五次以上者除按迟到处理外,另累计旷工一次。
2、早退
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终了前刷卡离岗视为早退。早退处罚规定比照迟到条款处理。
3、旷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到岗、擅自离岗的;特殊情况下请假事后一个工作日内不补假的;假期已满,逾期未归而又无正当理由的;不服从工作调动,未按调令期限内报到上岗工作的;无故不刷卡而事后又未提供任何证明的。旷工不足4小时(含)的按旷工半天计算,5小时以上8小时以下的按矿工1天计算;旷工后出勤时间不满5天仍旷工的,其前后旷工时间连续计算。
处罚规定:旷工一日,扣罚其旷工者当月日工资的300%;连续旷工五日(含五日)以上者,扣罚其当月工资,并将其工作关系调整到培训中心待岗培训;连续旷工十五日(含十五日)以上或年累计旷工三十日(含三十日)以上者,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员工一年之内出现一次旷工现象则扣发其年终奖。
4、公出(即出差)
员工出差应事前填写《员工请假单》请公出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预计日期返回的,在返回后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否则一律视为事假。公出期间按正常出勤核发全额工资。
5、事假
员工因事而不能上班者,应请事假。事假应事前一个工作日内办妥请假手续;若遇到临时突发事件,不能事前请假的,须电话或让他人代为请假,在获批准后,方可休假,并应在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事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事假以小时和天为单位计算,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不足4小时(含)按半天计算,5小时(含)以上,8小时以下的按1天计算。
文件管理制度14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各部门和各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号及文件的日常管理工作,使文件在使用过程中不发生内容重复、遗留,便于文件的检索和存档,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文件和制度的编号。
3、术语
根据文件性质分为质量体系文件、技术文件、合同文件、文书文件四类。
3.1体系文件指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支持文件、管理文件、管理通知、质量记录等与质量体系有关的文件。
3.2技术文件指产品技术文件、工艺技术文件、检验技术文件、外来技术文件和其它技术文件五大类。
3.3合同文件指除技术、质量合同以外的.配套协议、准时供货协议、各种供方行为规范承诺书、价格协议等配套合同和营销合同等。
3.4文书文件指公司行政文件、行政规章、各种请示、一次性的通知等其它与质量体系无直接关联的文件,但以公司级文件颁布的列入公司行政文件类。
4、职责
4.1办公室负责行政文书、各种文件的编号和归口管理。
4.2财务部、供销部负责合同文件的编号和归口管理。
4.3生技部、研发部负责技术、工艺以及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号和归口管理。
5、正文
5.1文件编号规则
5.1.1外来文件执行原编号。
5.1.2体系文件编号管理
5.1.2.1文件类别
5.1.2.2部门简称
5.1.2.3质量手册编号(Q/SXKXR-QM9001-××××)
发布年号
质量手册代号
公司标准代号
5.1.2.4程序文件编号(Q/SXKXR-QP-××××-××××)
Q/SXKXR –-
发布年号
顺序号
程序文件代号
公司标准代号
5.1.2.5管理文件编号(SXKXR-GW-××-×××-××××)
- -
发布年号
顺序号
部门代号
管理文件代号
公司代号
5.1.2.6作业文件编号(SXKXR-ZW-××-×××-××××) ××-×××-××××
发布年号
顺序号
部门代号
作业文件代号
公司标准代号
5.1.2.7管理通知编号(SXKXR-T-××-×××-××××)
发布年号
顺序号
部门代号
管理通知代号
公司标准代号
5.1.2.8质量记录(SXKXR-JL-××-×××)
-
顺序号
记录文件顺序号
质量记录代号
5.1.2.9表单编号(SXKXR-BD-××-×××-××××)
××-×××- ××××
发布年号
顺序号
部门代号
管理通知代号
公司标准代号
5.1.3文件分类:一阶文件(质量手册)二阶文件:(程序文件)三阶文件:(体系支持文件、作业文件、技术文件、制度管理文件等)四阶文件:(表单、
记录等);一阶、二阶文件以及公司级通用文件无需注明部门代号,三阶文件及各部门发布的内部文件需注明部门代号。
5.1.4文书文件编号
5.1.4.1一般文书类别简称表(如有文件类别未在此限定内,可纳入综合类)
5.1.4.2红头文件编号(办公室【××××】×××号)
顺序号
发布年号
部门代号
5.1.4.3一般文书编号(SXKXR-××-×-××××-××-×××)如:SXKXR-03-J-20xx-06-001表示办公室20xx年6月发出的第一份会议纪要
5.2文件编写规范
5.2.1文件分为标题→编号→目的→适用范围→术语→职责→正文→接口文件→记录→附则等十部分(严格执行以上编写顺序),可依据文件性质进行适当删减。
5.2.2体系文件编写规范(见附件一)
5.2.3技术文件根据技术文件编写规范进行编写,技术文件简称JW,文件编号格式:
年号
顺序号
部门代号
技术文件代号
公司标准代号
5.2.4合同文件根据合同文件编写规范进行编写,合同文件简称HW。文件编号格式:
--
发布年号
顺序号
部门代号
合同文件代号
公司标准代号
5.2.5文书文件编写规范
5.2.5.1红头文件编写规范(见附件二)
5.2.5.2报告/请示编写规范(见附件三)
5.2.5.3会议纪要编写规范(见附件四)
5.2.5.4一般性通知编写规范(见附件五)
5.2.5.5通报编写规范(见附件六)
6、附则
6.1本办法从20xx年6月1日开始执行。
6.2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文件管理制度15
一、总则:
为规公司技术文件的管理,确保文件编制的正确性特制订本制度。
二、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
1、技术文件由工程部负责编制,工程部应对技术文件的正确性、合理性负责。
2、工程部部长负责技术文件的审核。 3、总经理负责技术文件的批准。 4、技术文件包括:
a、图纸;
b、工艺操作规程;
c、设备操作规程;
d、产品内控标准;
e、产品检验规范;
f、采购技术要求等。
三、技术文件的更改:
1、技术文件更改的前提:
a、顾客要求更改;
b、由于开发试制的疏忽而必须更改;
c、技术要求过高,生产设备无法达到而必须进行更改等。 2、各部门如确需对技术文件进行更改,须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技术文件更改申请单,报工程部审核,厂务经理批准;3、技术文件更改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a、更改原因;
b、更改前参数;
c、更改后参数。
4、技术文件更改申请单的审批:
a、厂务经理负责对技术文件更改进行审批;
b、必要时厂务经理可组织有关人员对技术文件的更改进行评审或会签;
c、厂务经理下达技术文件更改指令(书面文件);5、生产部根据指令实施更改。
a、更改不得降低规定的产品质量水平和顾客适用性要求;b、更改不得违反有关标准和法律、法规;
c、工程部负责更改,其他人员未经受权无权更改,工程部做
好技术文件更改记录;
d、更改时所有部门及所有文件应同步更改。四、技术文件的管理:
1、技术文件发放:技术文件由工程部发放到相关责任部门,并在[文件发放记录表]上登记,由领用人签名。 2、文件使用和保管:
a、工程部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发放给使用者;
b、使用者要妥善保管好文件,使用者未经技术部许可,不得擅自复印、外借技术文件。有遗失及损坏情况应及时报工程部办理补发手续;
c、工程部应建立[技术文件一览表]及[外来文件一览表];d、技术文件由工程部归口保管,工程部对上述文件应进行分类并妥善保管;
e、借阅技术文件须由技术部或厂务经理批准,并在[文件及资料借阅登记表]上做好记录,由借阅人签名;
f、对无使用及保存价值的文件,由工程部负责审批后及时收回销毁,并填写[文件及资料回收登记表];
g、对有保存参考价值的作废文件,应在该文件上进行标识,并用专柜保存,以防误用。技术文件管理制度11
1、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件是指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
具体包括:
1)开发计划阶段:方案设计、设计开发计划书、检验要求。 2)开发设计阶段:原理图、印制版图、产品编程手册、机械结构图、编程器件烧写文件、可编程器件源码、硬件编程手册、软件安装包、驱动程序。
3)产品调试阶段:产品调试手册、产品焊装明细表、设计评审记录表(原理图和印制板图)、产品调试记录。
4)产品维护阶段:设计开发总结、软件使用手册、产品使用手册。
2、技术文件的技术要求和数据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
3、技术文件由技术开发部等相对应部门编制,各部门应对技术文件的准确性、合理性负责。
4、各相关负责人负责技术文件的审核和批准。
5、技术文件的编制必须严格执行编制、校对、审核三级把关制度;明确各级的责、权、利。
6、技术文件应保证标题栏中的编号、名称、日期,设计、校对、审核、批准等栏中签署齐全,签署不齐全的技术文件不得用于生产和归档。技术文件管理制度12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交工技术文件从策划到填写、检查、签证、整理、交接直至归档全过程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件的管理。 2总则
为明确交工技术文件形成的过程及各相关环节之间的关系,特制定本标准。
3规范性引用文件
《吉林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标准》炼油化工建设项目(工程)交工技术文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4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了下列术语:
4.1交工技术文件
交工技术文件是指从工程开始施工到工厂全部装置预试车完成,移交给建设单位的技术文件。
4.2项目工程:指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由一个或若干个互相有内在联系的单项工程所组成的建设项目。 4.3单项工程:是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建
成后能够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生产装置(车间)或独立工程,也可称为“装置”。
4.4单位工程:指单项工程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或独立使用功能的工程。在石化总公司建设项目中,“单位工程”与“单元名称”相对应;在化工项目中与“工号”相对应。 4.5中间交接
中间交接是指单位工程按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范围完成,并经管道系统和设备的内部处理,电气和仪表调试及单机试车合格后,与建设单位所做的交接。
4.6工程交接
工程交接是指工厂全部装置在予试车完成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按规定内容所做的交接。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交工技术文件的管理流程(见附图) 5.2交工技术文件的策划
5.2.1明确交工技术文件的执行标准。由公司市场开发部在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当建设单位无明确表示时,应在合同中规定“交工技术文件按工程总承包单位的规定执行”。
5.2.2划分工程项目的单位工程,规定施工单位,统一编号。
该项工作由项目部在确定完施工单位的基础上,以文件形式下发给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在工程开工后两个月以内完成。 5.2.3下达立卷分册的要求。根据单位工程的划分,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的基础上,项目部负责立卷分册,正式打印下发。 5.2.4确定交工技术文件模式。根据合同规定,项目部从交工技术文件模式中选定本工程应用的交工技术文件标准,以文件形式下发。
5.3工程技术文件的形成和同步积累
5.3.1施工单位技术人员是交工资料形成的直接责任人,对交工基础资料的形成和同步积累负直接责任。
5.3.2项目部工号技术负责人是交工技术文件的主要负责人员,对交工技术文件的形成和同步积累负主要责任。
5.3.3项目部施工经理是交工技术文件工作的直接领导者和组织者,对交工技术文件工作负全责。
5.3.4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将分项工程质量自检记录做为技术交底的一部分下达施工班组和其它责任人员,他们按照各自的要求分别实施和签证,完成后返回工号技术负责人。工号技术负责人进行整理、核定和签证,在分部工程完工后交项目部工号技术负责人。
5.3.5设计变更和技术签证(技术联系单)由资料员领回建帐,
发放到项目部工号技术负责人实施并下达到施工单位执行,同时收集作为交工技术文件。
5.3.6材料、零部件质量证明书由材料供应部门设专人管理,在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的同时,向技术人员提供合格的足够数量的证件。本工程专用的材料、零部件,合格证原件应交项目部工号技术负责人放入交工技术文件正本,供应部门留复印件。各工程共用的材料、零部件合格证原件存供应部门,复印件交工,但复印件要标明原件在何处,并加盖经手人印章和抄件专用章。
5.3.7设备和备品配件质量证明书由设备工程师提供,合格证原件放入交工技术文件正本。
5.3.8交工技术文件随着工程进度逐步形成,资料必须与工程同步,各级签证应在施工项目完成后随即进行。工号技术负责人要注重工程隐蔽记录和联合签证的及时性。
5.3.9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完成后,由工号技术负责人存查或并入交工技术文件。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定后,由项目部质检工程师将工程质量评定表等送交交工技术文件相关卷册的组卷责任人整理成册。
5.3.10竣工图由项目部组织编制,必须做到齐全准确。竣工图要做到与设计资料、隐蔽工程记录和工程实际情况“三对口”,同时填写竣工图编制记录。
5.4交工技术文件的整理
5.4.1项目部工号技术负责人负责交工技术文件的整理工作,凡属交工技术文件范畴的各种资料,均由各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员交工号技术负责人整理。
5.4.2为使技术文件管理清晰,防止混乱和遗漏,各项技术文件都要分门别类整理保管,每类宜分别填写文件目录,每加入一份,随时将其名称填在目录中。
5.4.3交工技术文件的顺序由公司技术质量部在交工技术文件的组成模式中加以规定。
5.5质量经理
5.5.1项目部质量经理组织本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件的审查工作,对交工技术文件的质量负责。
5.5.2交工技术文件的最终审查,在收集齐项目的全部交工资料和完成竣工图编制后,由项目经理统一组织终审。 5.6交工技术文件的送审和交接签证
5.6.1交工技术文件经终审后,由项目部邀请建设单位和质量监督站进行予审。
5.6.2予审提出的问题由项目部整改,整改完成后项目部提出整改报告给建设单位、检查部门。
5.6.3交工技术文件审查通过后,按规定进行正式装订。
5.6.4装订结束后,项目部将交工技术文件正式移交给建设单位验收签证。
5.7对于外包工程,根据“谁分包,谁负责”的原则,由发包的单位全权负责交工技术文件工作。 5.8交工技术文件的归档
项目部负责交工技术文件的外部签证工作。签证完成后,项目部负责将交工技术文件副本送公司档案室存档。 6本标准产生的质量记录
a.交工技术文件;
b.存查资料;
c.交工技术文件立卷分册目录;
c.竣工图编制记录;
d.交工技术文件最终审查签证表; e.科技档案移交清册。
7附录
a.交工技术文件立卷分册目录;
b.竣工图编制记录;
c.交工技术文件最终审查签证表;技术文件管理制度13
1、总检员对二级维护以上竣工出厂车辆,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2、合格证由资料管理员负责保管,视生产情况由专人持道路运输许可证副本到管理部门购领。
3、合格证由总检员向资料管理员领取,资料管理员须建立合格证领用、签发台帐。
4、总检员须逐项填写合格证,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签发后合格证存根交由资料管理员保存。技术文件管理制度14
文件及技术档案管理工作,是工程施工的延续,但常常因项目经理部的解散、人员调动等原因而滞后,为了使本项目在该方面的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同时为以后的工作提供依据,体现'重生产同样重技术档案管理'的方针,实现生产和内业双丰收,特制定文件、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文件及技术档案管理的任务、意义①文件及技术档案管理的任务是
按照一定的原则和要求,系统地收集记述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具有保存价值的用于指导施工的技术文件材料,并按归档制度加以分类整理,以便完工验收后,完整地移交给有关技术档案管理部门。
②文件及技术档案管理的意义是
可以保证技术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和及时性,组织有序的交流,及时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出了问题,有据可查,从而起到稳定
正常生产的作用。
(2)文件及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①文件管理制度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往来文件,项目经理部应设专职人员,按照is09001:20__的要求进行专门管理,并形成硬性规定,并由此建立文件管理制度。
②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技术资料,项目经理部应设专职人员,按照is09001:20__的要求进行专门管理,并形成制度贯彻落实。 (3)文件及技术档案管理的方法
①文件管理方法
a、收集:主要是注意搞好日常文件的管理工作。
b、整理及编目:是在文件全面收集基础上,对来文或发文进行科学地分类和有秩序地排列。分类应根据文件的行文类别区分。同时按文件的收发时间编制目录,该受控的要建立受控文件清单并加盖受控章。
②技术档案管理办法
a、收集:由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统一管理。
b、整理及编目:是在技术档案材料全面收集基础上,对技术档案材料进行科学地分类和有秩序地排列。分类按技术档案本身的
自然形成规律进行。工程技术档案分类,原则上按工程项目划分,使同一项工程的技术档案都集中在一起,以便能够反映该项目工程的全貌。而每一类别下,又可按专业分为若干类。编目方针为能够揭示技术档案的内容和他们之间联系,便于检查。 (4)交工验收及资料整理
①建立技术资料复核制,来源于施工过程中的资料,必须现场填写且有人复核,决不允许一人一填到底,更不容许事后补填,且资料能够反映工程实际。
②交工验收资料的整理,要从工程施工一开始就着手抓,先化整为零,再化零为整。同时做到资料、图纸和计量支付三者的统一。 ③加强交工验收及资料整理的管理工作,彻底根治此方面滞后的弊病。
(5)竣工资料整理、竣工图绘制
①在交工资料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成竣工资料,摒弃持久战。 ②每一分项工程完成后,要随即把施工中变更的部分用铅笔描绘在原施工图纸上,并注明变更的依据及日期等。
③把竣工资料的整理及竣工图绘制与项目经理的业绩挂钩,作为奖罚的依据之一。技术文件管理制度15
1.技术文件分为“受控”个“非受控”文件两大类。“受控”文件指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关文件。
2.文件的更改须填写《文件更改申请单》由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更改并标识,文件更改幅度较大时,予以换版。换版文件下发后,必须将原文件由行政部收回,以保证使用有效版本。 3.文件领用者,因文件丢失或者损坏需要领用新文件时,到行政部填写《文件处理单》,经常务副总审核、批准后方可领用。 4.文件管理者、文件持有者要派专人管理文件,并保持文字清晰,外来借阅者需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经常务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5.作废文件销毁时,由该部门填写《文件处理单》,由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统一销毁。需要留用的加盖“作废留用章”后方可保留。
6.质量记录的格式和内容由使用部门设计,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统一编号控制。质量记录表需要更改时,仍由原审批部门审批。
7.质量记录填写:要求个部门质量记录填写人员在填写时要及时、完整、自己清楚、数据准确、使用中性笔或者圆珠笔笔填写。质量记录原则上不准更改,如有失误或者计算错误时,在改动处划改并签名。
8.质量记录的借阅:外来人员借阅质量记录经常务副总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借阅,公司人员经行政部部长批准后,办理借阅
手续。
9.质量记录的管理和保存:质量记录由本部门制定专人负责保管,注意防潮、防腐、防盗、防火、防蛀、保存期按《质量记录清单》的要求实施。
10.各类质量记录由各部门指定专人手机、整理分类并装订,行政部负责归档并规定期限保存。
11.质量记录销毁:对于超过保存期的质量记录,由行政部和使用部门负责签字,包常务副总审核批准后,进行销毁并填写《质量记录销毁清单》,需要保留的记录加盖“作废保留”章后由行政部统一保存。
12.行政部对质量记录的填写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留有记录,填写《监督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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