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19 00:21:00 好文 我要投稿

实验室管理制度【优秀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实验室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验室管理制度【优秀15篇】

实验室管理制度1

  1、室内应保持整洁、安静、严肃、严禁吸烟,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2、首次进入实验室的实验人员,应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所有实验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凡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在实验室主任(或教师)的监护下进行,不得随意操作。实验中实验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对正在使用的'电炉、酒精灯等明火应严加看管,电炉不得私用。

  3、实验室应认真贯彻执行××发布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教委××;关于加强化学危险品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放射性同位素管理制度》、《实验室气体钢瓶管理制度》、《实验室防菌规则》、《实验室实验动物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4、实验室应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由专人管理,使其保持良好的备用状态,发现短缺或失效应立即报告保卫部门,予以补充或更换。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掌握基本的灭火方法,会使用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能根据不同原因引发的火情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

  5、实验室内所有仪器、药品、水电、门锁、气体等要执行安全管理负责制。做好防火、防爆、防尘、防腐蚀和防盗工作。对器材、药品的领、耗、回收、贮存、借用、报废等均需办理手续,建帐立卡。任何仪器不准私自拿出实验室,外单位借用需经有关部门领导同意并办理借用手续。

  6、实验室必须做到门窗完好严实,门锁有效。任何人不得私配实验室钥匙。未经领导批准,实验室钥匙不得转交他人。

  7、实验室供电线路应由专业电工布设,切实执行安全用电规定,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负载不得擅自放大或超载。供电、照明、通风等设施应经常检修,保持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走道上不得堆放杂物,以保持其畅通。

  8、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夜间或节日加班做实验、接受外单位课题和人员来实验室做实验均需提前报告,待批准后方可进行。

  9、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事故案件时,实验室人员均有义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发展,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需保护现场,并协助组织调查处理。同时应及时向室主任或上级部门如实汇报、不得隐瞒。

  10、实验室必须建立安全值班制度,下班时,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必须关闭电源、水源、气源和门窗,熄灭火源,锁好门。

实验室管理制度2

  为了充分发挥实验室在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作用,有效利用和挖掘实验室资源,促进实验教学改革,逐步形成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机制,规范有序地做好实验室的开放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室开放的含义

  实验室开放是指学校正式建制的各级各类教学实验室,在完成计划内实验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的师资、仪器设备、实施条件的资源,面向全日制在校生开放、为学生提供实践学习条件,充分调动和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学生有独立思考、自由发挥、自主学习的时间和空间,做到因材施教,培养高素质人才。

  二、实验室向学生开放的原则和意义

  (一)实验室是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重要基地;实验室对学生开放、为学生提供实践学习条件是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

  (二)全校教学管理各环节应重视实验室向学生开放工作,把实验室开放工作纳入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学校统一组织实验室开放工作;各院(系)应充分利用现有实验室条件或创造必要的条件,统筹规划实验室开放工作,鼓励实验室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开放。

  (三)实验室向学生开放工作应坚持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形式多样、讲究实效的原则,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动手实践能力。

  (四)坚持资源利用最大化的原则。实验室应充分挖掘现有师资、仪器设备、环境条件等资源,努力完善实验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逐步加大实验室开放程度和开放范围。学校各有关部门应制订相应的政策,支持和鼓励实验室利用一切可以开放的时间和资源向学生开放。

  (五)实验室必须在保质保量完成教学计划安排的实验教学任务的前提下进行开放。

  三、实验室向学生开放的形式与内容

  (一)实验室向学生开放的具体形式分为学生参与科研型、学生科技活动型、自选实验课题型、计算机应有技术提高型、人文素质与能力培养型等,采用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加以启发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

  1、学生参与科研型开放实验:实验室定期发布科研项目中的开放研究题目,吸收部分优秀学生早期进入实验室参与教师的科学研究活动。以学生参加科研活动的成果(实物、论文及总结报告等)和指导教师的考核评价作为成绩和学分的评定依据。

  2、学生科技活动型开放实验:学生自行拟定科技活动课题,经学生处批准并获得大学生创新基金支持后,结合实验室的条件,到相应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实验室提供相应的实验条件。以学生科技活动的成果(实物、论文及总结报告等)和指导教师评价作为成绩和学分的评定依据。

  3、自选实验课题型开放实验:实验室定期发布实验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型、设计型自选实验课题,鼓励学生进行创新设计实验。学生在实验中必须独立完成课题的方案设计、实验装置安装与调试,完成实验并撰写实验报告。以实验成果(包括实物、论文或实验报告等)和指导教师评价作为学生成绩和学分的评定依据。

  4、计算机应用技术提高型开放实验:针对非计算机和教育技术学专业学生,利用计算机进行软件开发、可见制作、网页设计、网站建设等,提高计算机实际应用能力的实验活动。

  5、人文素质与能力培养型开放实验:结合学生社团或兴趣爱好者协会的活动内容,学生在校内各人文素质教育基地自主进行的素质与能力培养过程,如摄影基地、陶艺工作室、琴房等;其训练结果经两名指导教师确认并评定成绩后,可计算奖励学分。

  (二)实验室开放应符合以下条件:

  1、时间的业余性:实验室开放对学生应是业余的、课外的。

  2、内容的提高性:开放实验内容必须是教学计划内必做实验的延续或提高,包括综合性、计划性、障碍性实验和软件开发、课件制作、网站建设等。

  (三)参加自选实验课题型开放的.实验项目学生数量的限制。

  1、每位学生每学期只能申报参加一个实验项目的实验。

  2、有未完成实验项目的学生不得申报。

  3、为鼓励协作精神,要求学生必须以3人以上的团队形式进行申报,并填写申请表,每个人必须有具体分工。

  (四)根据院(系)的专业性质,学校每学期资助各院(系)开放实验项目2—6项。

  四、实验室开放的组织实施

  (一)实验室向学生开放工作在主管校领导的统一领导下,由实验室设备处、教务处和学生工作处协调组织,由实验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具体实施。各院(系)分管教学与实验室工作负责人直接领导本院(系)的实验室开放工作,应充分利用本单位的仪器设备及实验条件,切实组织好实验室开放工作,提高实验室的利用率。

  (二)学校设立实验室开放专项基金

  1、学校设立实验室开放专项基金主要为了扶持开放实验室的运转,用于补贴学生参加开放实验所需材料消耗费和指导教师实验津贴等。

  2、实验室开放专项基金的申请:凡学校正式建制的实验室均可申请实验室开放专项基金;学校按照实验室实际开放实验的工作量和成果进行核定审批。

  3、实验室开放专项基金所支持的范围包括:自选实验课题型开放实验的材料消耗补贴与指导教师津贴、人文素质与能力培养型开放实验的材料消耗补贴与指导教师津贴等。

  4、实验室开放专项基金所支持的实验消耗材料,按实验消耗定额核定(原则上每个项目每生不超过200元)。

  (三)每学期结束前两周由各院(系)实验室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提出新学期开放实验室及实验项目申请,填写《开放实验室及实验项目申报表》、《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申请表》各一式二份,由实验与设备管理处和教务处组织审定实验室及实验项目。各院(系)于新学期初公布开放实验项目,开学后第五周开始,组织本学期开放实验室及实验项目的实施。

  (四)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各院(系)将本学期内开放实验室及实验项目情况写出书面总结,报实验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备案,并由实验与设备管理处和教务处组织对各实验室本学期内开放实验室及实验项目情况及学生的成绩进行考查核定,奖励学分、核发补贴。

  (五)为推动实验室开展开放实验工作,鼓励逐步实行实验室全面开放的组织形式。有条件实施全面开放的实验室,可试行早八点至晚十点的全天开放',值班运行的管理模式。不同类型实验室根据各自的不同特点,确定开放时间,可以采用'定时开放''预约开放''阶段开放'等形式。各级重点实验室应带头开展形式多样的开放实验,积极推进实验室的全面开放。

  (六)实验室应建立健全有关本实验室开放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特别要有安全保障措施及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实验室开放期间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各院、系应加强对实验室开放的管理和监督力度。

  (七)实验与设备管理处将定期对实验室开放的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

  ,组织交流实验室开放工作经验,确保实验室开放质量,结果将作为学校今后对实验室考核和审批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之一。凡是被举报并核定或经检查存在问题的开放实验室,视情节将在全校通报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

  五、鼓励与奖励办法

  (一)开放实验室纳入学生实践教学环节,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实验室开放活动。学生参加开放实验的成绩经考核后按奖励学分计入总学分,该学分可替代等量学分的综合素质提高课,参照《关于学生奖励学分评定的有关规定》最多奖励2学分。

  (二)为支持和鼓励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师开展开放实验工作,学校和各院(系)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开放实验的工作量及效果,对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师给予相应的工作量补贴。鼓励和支持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师开展开放实验工作。参照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工作量与酬金计算办法,按标准工作量,标准酬金80元/生、期。指导教师凡由此任务已享受开放实验津贴的。不再享受超工作量酬金,反之亦然。

  (三)开放实验所产生的创新性成果,可以申报各种评奖和参加比赛。学生通过参赛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有关开放实验项目,指导教师可被认定为校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或校优秀实验教学、实验技术成果一等奖;获得省部级奖项的,指导教师可被认定为校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或校优秀实验教学、实验技术成果二等奖;以后在申报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是优先考虑。

  六、本办法适用于在建制的各级各类教学实验室面向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的开放工作。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实验室管理制度3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安全的实验环境,减少实验过程中发生灾害的风险,确保师生员工正常有序地开展教学科研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在实验室工作的所有人员都应了解自己所用化学品的MSDS(即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做好风险评估,遵守操作规程,熟悉应急预案。

  二、所有新进实验室人员均须先期进入学院《化学实验室安全教育及考试系统》的“顺序练习”模块参加安全知识学习,并参加考试。考试通过取得《实验室安全教育及考试合格证》后,方能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未经学院批准,实验室不得擅自安排外来人员做实验。

  三、实验课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导师有责任和义务对学生进行实验前的安全教育和指导,并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各实验室必须针对本实验室的特点制定实验室安全事故紧急处理预案,将其与实验室安全管理措施一并张贴在实验室内,并组织实验室人员学习。

  四、实验室人员应熟悉室内的水、电、煤气的总开关所在位置及使用方法。遇有事故或遇停水、停电、停气时,或用完水、电、气时,使用者必须及时关好相应的开关。电闸箱、水阀及气阀严禁遮挡。

  五、实验人员实验前必须在导师指导下事先制定缜密的操作步骤,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进行实验(特别是具有危险性的'新实验),应熟悉所用试剂及反应产物的性质和潜在的危险,对实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应有足够的防备措施(如防爆、防火、防溅等),并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

  六、实验进行中操作者不得擅自离开实验室,离开时必须有人代管。试剂用过后一定要将瓶盖盖好并将试剂瓶复位,以免不慎打翻发生危险。

  七、非工作需要不得在实验室过夜。因工作需要进行过夜实验时,需按照《化学化工学院关于过夜实验的规定》要求进行。

  八、进行危险性实验(如剧毒、易燃、易爆的实验)时,房间内不应少于2人,必须佩戴防护器具(防护镜、口罩、手套等);危害性很大的实验(如高压实验、放大试验以及能产生危险气体而危及本人或周围人员人身安全的实验)不可在化学楼内进行。

  九、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购买、领取、存放和保管各类化学药品,实验室试剂存放量应符合《化学化工学院关于控制实验室试剂存储量的有关规定》。应定期根据实验室化学药品目录(应包括化学品的名称、存储量、危险性等信息)对实验室存储的化学品进行检查和整理,检查内容至少要包括: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是否清晰、是否已过期。这样可以降低存储化学品带来的安全风险。

  十、实验室产生的化学废液要分类收集存放、集中回收处理,严禁倒入下水道。为保证下水管通畅,严禁将废弃物品、杂物等丢入下水道。

  十一、有明确规定不能放在室内的气体钢瓶种类必须放在室外;易燃气体和助燃气体的气瓶不得放在一室;盛装易聚合成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放在室内的钢瓶数原则上不超过3个并须进行固定。气体钢瓶周围不得有热源,不得在阳光下曝晒,使用钢瓶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经常检查钢瓶是否漏气。

  十二、注意用电安全,不得私拉电线、擅自改接电源线或使用老化、裸露的电线,不得超负荷使用电源和器件(配电箱、插座、插销板、电源线等)。

  十三、检查电器设备性能,充分考虑使用设备的局限性,不得使用运行状态不正常仪器设备,以免造成短路等事故。

  十四、实验室应保持卫生整洁,严禁吸烟、饮食,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产生有害气体、严重异味的实验应在通风橱中进行。

  十五、进行实验人员需穿全棉工作服,着装尽量少裸露皮肤,长发束起,不准穿拖鞋、凉鞋,禁止佩戴隐形眼镜。

  十六、本科生论文导师和研究生导师出差、出国,必须委托其他教师管理学生和实验室安全,并提前将写好的委托书交学院办公室。

  十七、不宜将儿童带进化学楼,尤其不可带进实验室。若因儿童不慎而引起事故,其监护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十八、各房间安全员(或交代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有义务有责任检查水、电、气阀门,关闭门、窗、水、电、气后方可离开。

  十九、熟悉紧急情况下的逃离路线和紧急疏散方法,清楚安全设施(如灭火器、灭火毯、石棉布、消防沙、洗眼器、急救箱等)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灭火器使用后,不可放回原处,使用者应及时报告办公室以便更换。

  二十、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和院办公室,并尽快写出事故报告。学院视事故性质及损失情况,按照《安全责任事故处理办法》对事故责任者给予处罚;违法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实验室管理制度4

  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

  1、单价在500元(不含500元)以下,使用期在一年以上,能独立使用的仪器设备及其他装置均属低值耐用品范围。

  2、单价在500元至100元之间的低值耐用品,应首先在实验室进行低值耐用品建帐登记,方可到计财处报销。化学实验室与各实验分室务必建帐、建卡、张贴标签进行分级管理。

  3、单价在100元以下的低值耐用品,均应在使用单位(实验分室,研究室)进行建帐建卡分级管理。

  4、低值耐用品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各实验分室、研究室要配备职责心强的人员担任此项工作,管理人员要力求稳定,调动时务必认真办理交接手续。

  5、低值耐用品要建立一级分类帐(卡),定期进行帐(卡)物核对,持续帐(卡)物一致。

  6、凡供给个人使用保管的低值耐用物品,尤其是两用物品要有严格的借用、配备办法;损坏或丢失的赔偿处理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7、仪器设备的零配件,一律不单独建帐(卡),只随主机作附件处理。

  8、剩余积压的低值耐用品,化学实验室内调济由化学实验室设备分管人员办理帐(卡)变更手续;需报废的低值耐用品,要及时上报化学实验室设备分管人员,并报系分管实验室的领导,并收回统一报废处理。

  大型仪器管理办法

  实验室仪器设备是学生进行教学实验,教师科研的物质基础,为管好、用好实验仪器设备,充分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化学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管理、报废均严格执行学校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建立完善的大型仪器档案,做到帐、物、卡相符。

  2、所有大型仪器设备及其档案资料均采用专人负责制,负责人应熟悉该仪器的基本状况,掌握仪器正确操作方法和一般故障处理,并有职责指导和监督他人正确使用该仪器。负责人应做好使用和维修登记、日常维护、调试、保管工作,发生故障及时送修,以保障仪器的完好状态。

  3、仪器使用人在使用前应先会同负责人检视仪器设备是否完好,并听取指导,至确认为熟悉了正确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后方可进行操作,使用后应填好记录并会同仪器负责人再次检视仪器是否完好,然后由负责人签字认可。

  4、仪器使用过程中,应随时注意有无异常状况,如发现故障,务必及时查找原因,尽快排除。遇有特殊状况,须立即报告,按具体状况进行处理。

  5、仪器档案资料的.借阅务必办理相关手续。

  6、大型仪器一般不得外借,如有特殊状况需报批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和化学与材料科学系等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7、为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在保证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经有关部门批准后能够承担校外的实验、测试等任务,所得经济效益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8、大型仪器设备一般不拆改和分解使用,确因功能开发、改造升级需拆改和分解时,应经学校主管部门和专家审核批准同意后,方可拆改和分解。

  9、若因玩忽职守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仪器损坏或丢失,应由当事人按有关规定负责赔偿。若属正常的损坏或职责范围外的丢失,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10、每年定期对仪器进行一次核查,做到帐、物、卡贴合率为100%。对有物无卡而还能使用的仪器,由化学实验室统一到学校管理部门补办设备卡;对有卡无物的仪器,要追究领用人的职责。

  11、仪器设备的报废、报损由化学与材料科学系统一向国有资产管理处申请,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自行报废、处理固定资产。

  实验器材损坏、遗失赔偿制度

  1、实验室的一切设施都是国家财产,人人都有职责和权力爱惜与保护。

  2、实验室的各种器材和环境设施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服务的基本保障,概不外借。要加强管理,精心维护,严格按工作程序使用,防止损坏或遗失。

  3、对任何损坏遗失行为,室主任有权和职责执行学校制订的赔偿制度。

  4、损坏或遗失赔偿基准:

  器材损坏能够修复的,修复费《200元,全额赔偿;修复费≥200元(—10000元)按90—50%计算赔偿。

  5、损坏不能修复或遗失的赔偿基准:

  按使用期折旧后的现值计算,年折旧率为5%或10%,现值《1000元,赔偿80%;

  现值≥1001元(—50000元)按70—30%计算赔偿。

  属“两用”或贵金属物品按原值赔偿。

  6、损坏或遗失,赔偿额≥20元,要填写赔偿报告表,作为审查及注帐依据。

  7、属违规操作、擅自使用或拆卸、嘻戏打闹、玩忽职守等损坏或遗失器材者,照上述基准赔偿;属偶尔疏忽并努力减少损失而态度又好者,按上述基准的30%计算赔偿;属器材本身质量、使用期限或突然停电水等直接造成的损坏,免于赔偿,但仍要填写赔偿报告表,作为审查依据。

  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学校的一切仪器设备都是国家和人民的财产,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生产、生活等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

  1、仪器设备管理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实验室务必选派一名作风正派,工作认真的人员负责管理。

  2、管理人员务必相对稳定,确因工作调动或离、退休应办理相应接交、衔接手续。

  3、由教学经费、专门基建费、科研经费及其他非私人经费渠道购置、研制、组装的各种仪器设备,务必进入学校固定资产账,纳入学校管理,建帐、建卡。

  4、200元以上耐用期一年以上的各种仪器;单价不足200元,可独立使用的民用性强的仪器设备,单价价值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国家科委规定的23种大型、精密、贵重、希缺资产务必派专人负责管理,职责到人。

  5、报废设备,须填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仪器设备报废申请书,经相应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并向职能部门交回原物,职能部门依据原物交回状况再注销原使用单位固定资产账

  维修管理办法

  实验室内仪器设备是进行教学科研的重要设施,应经常予以维护保养,对有故障的仪器应及时维修,以确保教学科研的正常进行,应按有关标准到达仪器的完好率。

  1、仪器维修应提出申请填写仪器维修单,经实验室主任签字,经化学实验室和化学与材料科学系同意后进行维修。

  2、对修好的仪器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在维修单上签收合格。并保存维修单建立仪器维修档案。

  3、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对能修复、修复后又能到达相应的技术指标的仪器应全力修复。

  4、对不能修复的或修复后达不到指标的,经化学与材料科学系和化学实验室同意后,填写报废单交学院有关职能部门办理报废销帐手续。

  实验教学材料的申报办法

  为确保化学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本着“按需购置,奉行节约”的原则,请各实验分室和研究室尽快做好实验教学所需材料计划的填报工作,特制定本申报办法。

  1、各实验分室和研究室应在清查原有实验材料数量的基础上,根据学校下达的学期实验教学计划/课表进行预算,力求准确,并按附表要求详细填写;

  2、实验室主任应本着“合理分配,资源共享”的指导思想,对实验分室和研究室上报的实验教学材料计划进行分类统计,认真审核,并请化学与材料科学系分管实验室的领导签署意见后,构成汇总表统一上报学院和国资处;

  3、报表填写具体要求:

  (1)只限申报实验消耗材料(不包括仪器、设备以及软盘、优盘、硬盘、硒鼓、墨盒、打印纸(学生实验用打印纸除外)、打印机等办公用品),正常实验必需的实验材料应尽量一次报全,原则上不再追加;

  (2)实验消耗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或要求务必填写准确(有特殊要求药品,注明生产厂家、使用日期),因为规格型号等填写不全导致无法购买者,影响实验教学由任课教师自行负责。

  (3)报表一律采用XX人文科技学院物质请购计划表格式

实验室管理制度5

  一、实验室内实验剩余常用的少量易燃化学物品总量不超过5公斤,由专人保管;超过5公斤时,不得在实验室存放。

  二、实验室内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应随用随领,不得在实验室现场存放。

  三、在日光照射的房间必须有窗帘,在日光照射到的地方,不应放臵怕光或遇热能分解燃烧的物品,也不能存放遇热易蒸发的物品。

  四、禁止在存有爆炸物品与易燃烧物品的工作位臵上使用明火及无遮蔽的灯具。禁止使用没有绝缘隔热底垫的电热仪器。

  五、往容器内灌装较大数量的易燃、可燃液体时(醇、酸等电解质除外),要有防静电措施。

  六、实验室性质不明或未知的物料,应先从小量开始,同时采取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爆设备。

  七、在进行汞、酸及其它有害蒸气产生的作业时,都应在通风橱通风良好处进行,操作人员必须穿好防护用品,以防对人的伤害。

  八、在实验中对有可能发生燃烧、爆炸的`药品,需视性质、数量情况,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不能进行作业。

  九、禁止将汞、酸、碱、硫化物、易燃液体及含有爆炸物有毒的液体、擦布、废纸等杂物倒入水槽。

  十、任何化学药品一经放臵于容器后,必须立即贴上标签,如发现异常,应检验证明或询问保管人员,不得随意乱丢乱放,有毒物品要集中存放和处理。

  十一、不能继续使用和保管的药品,应按规定及时处理或销毁。

  十二、在实验台的范围内,不应放臵任何与实验无关的化学药品,尤其是不能放盛有浓酸或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

实验室管理制度6

  一、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方可出借。

  二、贵重仪器、设备及器材原则上不出借。

  三、出借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必须填写借用单,并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

  四、校内其他部门使用,须经本学科负责人批准。

  五、校外其他单位借用,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

  六、出借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要按期收回。

  七、归还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实验室管理制度7

  第一条计量器具的检定制度和仪器设备的校验制度

  为保证实验结果准确可靠,所有精密量具均需定期经计量单位检定或根据规定自行校准后使用,不合格者不能使用;

  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等量具均需采购标准合格产品,经计量部门认可的计量员自行校准后使用;

  每台仪器设备在使用前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校准,校准后才能使用,发现异常情况,影响检测精确度时应停止使用,修复并检定校准后才能用于检测。

  第二条标准仪器和标准物质的保管制度

  实验过程中,凡需要使用的标准物质,必须用国家或部门颁布的一级或二级标准物质;

  本实验室使用的各类样品,必须是国家或部门、省级颁布的统一标准,须存放在避光、防潮保质的地方,妥善保管、定期更换;

  各种标准同业应有专人配制,专人标定,要有明确的标示,标准溶液取出使用后不得再倒回原标准液瓶内,超过保存期的标准液不得使用;

  本实验室标准仪器必须按“计量法”的规定,送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才能使用;

  建立标准品购入、管理、使用登记制度。

  第三条原始记录的填写、保管和保密制度

  使用厂内印制的统一规格的原始记录本和报告用纸;

  工作完毕,必须及时进行数据处理,计算结果,发现数据有疑,要立即检查原因,不能删除或篡改与预期结果不符的数据;

  实验完成后,原始记录应整理清楚后归档,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第四条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维修、报废制度

  划添置必要的仪器设备,按规定手续验收、登记,并经计量部门检定发证后才能使用,并建立仪器台帐;

  使用大型仪器设备的检定人员必须熟悉使用仪器的使用保养方法,并持有操作合格证;

  使用仪器时先检查仪器是否完好正常,按操作规程使用后进行登记,并注意做好仪器的清洁、保养工作;

  每台精密仪器必须按规定定期检查,检验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

  仪器不得“带病”工作,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以便组织维修;

  大型精密仪器建立专人保管使用制度,外来人员未经批准和考核不得单独操作使用;

  仪器确已损坏,无法修复时,邀请有关专家报废鉴定,填写仪器报废单,经领导批准后,按资产管理权限上报。

  第五条安全制度

  做好放火、防盗、防毒、放失密等各项工作,各实验室都要安装消防设备,配备有必要的防毒设施;

  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须建立妥善的保管、领用、登记制度;

  水、电、火源的使用必须按规定进行,每日检测工作结束仔细检查,以防万一,停水、停电时必须关好水龙头和切断电源,避免来水、电发生;

  实验室内不得抽烟、洗衣、烧煮食物,冰箱内不得存放私人食品,检测工作时不得高声喧哗和嬉闹;

  工作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六条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制度

  上级有关部门的下达任务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委托检测任务,安排年代和季度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的'内容包括任务安排、物资设备计划、人员培训计划等;

  根据年度计划适时制订度和月度计划,每次制订前对上一阶段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教育;。

  第七条三废处理制度

  各实验室必须按照国家公布的环境保护法规,处理好“三废”(废水、废气、废渣),不得随意乱倒、乱放、乱排;

  检验分析中废液,只含一般酸、碱,要稀释到符合标准后排放,含有剧毒药品的集中倒入废液缸内,经化学处理后深埋或派放;

  消化试样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所产生的废气全部通过风道抽送到高空派放;

  制备样品浓缩后多余的废渣、要集中管理,无毒的倒入垃圾箱,可能污染环境的埋于地下;

  不遵守制度造成污染,要批评教育,造成人参危害的要追究责任事故至刑事责任。

  第八条人员培训制度

  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必须根据自己工作性质,努力精通本专业的有关业务技术,以自学为主,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根据部、院的统一安排,有计划地安排有关人员短期脱产进修学习,积极参加国内外相关学术活动;

  生物实验室规章制度

  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人员要热爱实验与仪器管理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面向教学,面向师生。

  二、实验必须在任课教师指导下进行,对所做实验必须向学生提出要求和注意事项,讲清实验要领、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与任课教师密切配合,提前一周准备好课堂演示和实验分组实验。

  四、学生实验要分好实验小组,固定座位,由实验小组长收发实验器材,组织本组实验。

  五、要爱护国家财产,教师未讲之前严禁随便动用仪器、药品和工具。实验过程中,一切实验设备不得无故损坏。危险剧毒药品严加控制,计量使用,不得私自带出室外。

  六、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

  七、保持实验室整洁,做完实验将仪器、药品放回规定地方,并认真进行清扫。

  生物实验室安全规则

  一、显微镜是精密贵重仪器。使用时必须轻拿轻放,一手握镜臂,一手托镜座,切记一只手斜提,以免目镜和反光镜等零件脱落。镜头如有灰尘,不能用手指乱抹,只能用拭镜纸擦拭。

  二、动植物标本模型,只能用眼观察,不许随便动手乱摸,以防损坏变形。

  三、凡实验用的药品试剂不准混合,不准撕毁标签,实验过程中不饮食,以免发生差错或意外事故。实验结束必须洗手。

  四、实验用的解剖器械和切片刀,不许在人体上比试,只能在实验材料上按操作规程进行,用完擦洗干净,装入盒内。

  五、使用甲醛、乙醚、水银等有毒药品均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事故的发生。

  六、实验结束后,组长检查水、电开关是否关好。 生物实验室实验教师的基本职责

实验室管理制度8

  为创建平安校园,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对计算机房、财务室等学校重点部位安全设施的设置,充分利用好校园的安全防盗系统。

  2、加强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配备防火设备。实验室、计算机室、图书室、锅炉房等重点部位要做好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及维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备。

  3、学校重点要害部位严禁烟火和使用明火,电灯必须有保险装置,进出重点要害部位,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入内。

  4、学校要经常对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电器线路铺设是否健全等进行定期检查。

  5、学校警卫人员夜间不间断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同时每天有数名专职教师在校内昼夜值班。同时做好值班记录,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实验室管理制度9

  烤箱实验室日常管理规范

  1.目的:

  为规范实验室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的行为,保证实验工作有序进行及实验设备的安全使用,确保实验室得到有效管理,特制定本规范。

  2.适用范围:

  2.1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实验室人员及进入实验室的.其他部门人员;

  2.2本规范同时适用于进入实验室的非公司人员,包括客户、供应商及其他机构人员。

  3.规范内容:

  3.1实验室人员每天上班时,使用燃气泄漏检测仪检测燃气管路,确认燃气管路有无泄

  漏;

  3.2每次测试前,实验人员要确认试验管(线)路连接是否正确,确保自身及设备安全;

  3.3实验室内禁止吸烟;

  3.4实验人员需确保测试现场及实验室的整洁,维持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3.5实验室人员需按设备维护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点检;

  3.6实验室人员对实验室设备及工具要进行日常看管,如有外借,需记录并追踪;

  3.7上班时间,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包括玩电脑、玩手机、聚众聊天等;

  3.8测试过程中,不得离岗,必须离开时委托他人看管;

  3.9上班时间需按公司规定着工作服;

  3.10公司其他部门人员进入实验室时,需按实验人员指示进行作业,不得私自进行测试,

  随意摸、碰实验设备;

  3.11非公司人员如需进入实验室,需有部门负责人及以上级别人员陪同方可进入,未经

  允许不得私自闯入实验室;

  3.12实验室内禁止拍照。一切拍照需经过实验室负责人或更高级别领导批准方可进行。

  3.13非实验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出入;

  3.14测试中注意人身安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

  3.15每天下班时,关闭燃气管路阀门,断水、断电,关好门窗后方可离开。

  编制:审核: 批准:

实验室管理制度10

  一、 本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利用本实验室进行实验研究的其他科室人员、研究生、学生进入实验室后均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 实验过程中应恪守实验操作规程和仪器使用规程,保证实验结果客观准确,不准许弄虚作假。

  三、 在本实验室工作期间要按医院规定的作息时间上班,中途有事离开、不能按时下班或休息日需来实验室做实验时,应告知实验室负责同志.

  四、 非本室工作人员在进行仪器操作时,应与该仪器专门负责人联系在其指导或帮助下使用仪器。

 五、 实验材料自己准备,未经他人允许不准使用其他人的实验备品。

  六、 实验结束后,要认真擦洗实验台面和打扫实验室卫生,实验用过的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消毒灭菌处理或按医用垃圾的处理办法封装并扔放到指定地点.

  七、 实验室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准许将科室或个人的研究项目、研究内容、实验方法、研究进展情况和研究结果向外单位人员透露.

  八、 本实验室仪器、设备一律不准许外借其他单位,本院其他科室借用时,需经过主任同意,经手人认真做好借出和归还记录。

  九、 研究课题完成后,实验原始资料及总结报告应交实验室备案保留一份。

  十、 注意防火、防爆等及化学危险品使用安全。

实验室管理制度11

  一.实验室工作人员要热爱实验与仪器管理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面向教学,面向师生。

  二.实验必须在任课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对所做实验必须对学生提出要求和注意事项,讲清实验要领,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与任课教师密切配合,提前一周准备好课堂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

  四.学生实验要分好实验小组,固定座位,由实验小组长收发实验器材,组织本组实验。

  五.要爱护国家财产,教师未讲之前严禁随便动用器材,药品和工具。实验过程中,一切实验设备不得无故损坏,危险剧毒药品严加控制,计量使用,不得私自带出室外。

  六.严格遵守实验室各种规章制度。

  七.保持实验室整洁,做完实验将仪器、药品放回规定的.地方,并认真进行清扫。

实验室管理制度12

  一、实验教师(任课教师)在开学初要有实验计划和实验进度表。

  二、任课教师要认真备好实验课,明确实验要求、所用仪器、药品、实验过程、方法、注意事项。

  三、中学任课教师应在学子实验一周前、演示实验三天前将实验预约通知单填交实验教师,实验教师在器材准备完毕后,和任课教师一起进行检查,防止器材缺少而影响实验课的正常开展。

  四、任课教师在课前必须做一遍学子实验或演示实验,掌握仪器的`性能及实验中的注意要点,提高实验的成功率。

  五、学子实验所用器材、药品应事先定件、定量配放在实验桌上。

  六、易损(耗)品及有腐蚀、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要有明显标记,并嘱咐学子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手,以防万一。

实验室管理制度13

1、教师使用实验室应提前一周向实验教师申请并登记。

  2、教师使用实验室前必须熟悉实验室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和使用规范,若违规操作造成的事故和后果,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3、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有老师带领,不能擅自进入实验室,若有违犯,一切责任全部自负。

  4、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服从老师的安排和指导,若不听从指导擅自造成的事故和人身伤害等,全部后果自负并严肃追究责任。

  5、爱护实验室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搬动实验室固定设施如实验桌椅、实验柜等;严禁踩踏抻压实验室水槽;严禁在实验桌上写字、涂画。

  6、电学实验室桌上仪表严禁私自随意旋动、搬拧、拆卸,使用时务必在教师统一安排指导下按规范进行。

  7、安全用电,使用实验室桌上电源时,严禁随意调升电源的电压旋钮,务必将电压量程按指导教师的要求控制在使用范围内;严禁带电联接或拆除实验线路,实验时必须在教师指导下按规范接通电源;实验后要立即切断电源。

  8、热学实验室,盛水仪器放到实验桌上时仪器的外壁应用毛巾擦干,并避免把水洒到实验桌上引起桌面电源短路,造成事故;清洗仪器应尽量避免把水溅到地板上,如有溅出应立即用拖把擦干,避免滑倒。

  9、热学实验室的显微镜使用时务必在教师统一安排指导下按规范进行,严禁私自随意旋动、搬拧、拆卸,使用结束时需先降低灯泡亮度,后切断电源,避免灯泡再次点亮时,受到大电流的'冲击而缩短寿命,实验结束后必须将显微镜载物台上的水用小方巾擦干。

  10、实验中所涉及的药品和制剂,必须在实验教师的统一管理下按规范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随意取用。

  11、实验室内严禁打闹、嬉戏、推撞,进出过道要礼让、慢行,避免拥挤造成伤害事故。

  12、严禁携带任何食品、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实验室,避免中毒、伤害等事故发生。

  13、实验室中若发生特殊危急情况,不要慌张,要保持镇定并立即切断电源,在老师的统一指挥下依次从前、后门疏散至安全地带。

  14、实验室使用完毕,务必关闭好门窗、电源、水阀,避免失窃、火灾、水灾等事故发生。

实验室管理制度14

  一、实验室派专人负责,未经负责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入内开展活动,实验室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堆放任何杂物,保持室内清洁。

  二、上实验课的同学必须按规定时间入内,按指定位置就座,不得打闹喧哗。

  四、每次实验,须认真填写实验申请报告单,实验完毕,须将实验器材清洗、整理后放回原处。

  五、每次实验课要教育学生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爱护实验室设施,不在桌、凳和墙壁上涂写乱画。

  六、实验课完毕,执教老师要负责组织学生清理物品,关闭水源、电源,搞好清洁卫生,所有物品均不得带出实验室,实验室内的各种器材(除正常报废外),如有损坏,一律照价赔偿。

  七、实验室管理人员、指导教师要经常注意安全教育及安全检查,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要带头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对因玩忽职守而引起重大事故,要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八、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九、教学仪器保管室由实验老师(实验员)负责管理,任何人未经实验老师或实验员许可,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更不准利用任何借口堆放其他物品。

  十、仪器要分类编号、入账,账目、标签、实物编号要统一,及时登记造册,账物要相符。

  十一、仪器入库要认真验收。入库后要按不同学科和类别分类,分柜科存放,贴好标签,做到陈列整齐、美观、取用方便,按照要求做好防潮、防震、防尘、防压、防鼠、避光、避磁等工作,仪器标本要定期保养,损坏的要及时修复。

  十二、贵重仪器、化学试剂、药品要单独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药品要在地窖或专柜中按规定要求存放,并严格管理。

  十三、仪器保管室要有实验老师(实验员)岗位职责,有总帐清册,有实验通知单,有实验教学情况记载册,有教学仪器借还登记册、损坏、赔偿记载册、报废记载册,有危险药品领用登记册、实验室有实验守则。

  十四、所有的仪器领用、归还都要履行登记手续,并认真检查仪器的使用保管情况,仪器的丢失和非正常损耗,要填写损坏、丢失、赔偿登记册,并查明原因,上报学校领导,由学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为有效。

  十五、实验室人员变动,应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要有主管领导参加,按账点物,逐件移交。账物不符要查清原因,并认真登记。移交完毕,须制书面文件,由三方签字。

  十六、仪器室要保持清洁卫生,用过的玻璃器皿要及时清洗、晾干,归类存放。对仪器、设备要经常清点,定期保养,损坏的要及时修理,使仪器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十七、对因玩忽职守而引起重大事故,要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十八、实验完毕,要清理物品,关闭水源、电源,搞好清洁卫生,所有物品均不得带出实验室。

  十九、要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爱护实验室设施,不在桌、凳和墙壁上涂写乱画。

  二十、每学期末,实验教师应对所有仪器、设备、药品、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在此基础上,编制添置计划,并将管理工作清理情况,添置计划向学校领导书面报告。

  二十一、借还制度

  1、任课教师每学期初应填写演示和分组实验表,并交实验室。

  2、任课教师实验前应将所需要的实验仪器、器材药品通知单(演示通知单提前三天填写,分组实验通知单提前一周填写)交实验教师,以便准备实验。

  3、实验教师接通知单准备好仪器、药品,应先实验一次,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向任课教师介绍仪器、药品性能,使用方法,由任课教师再做一次实验,成功后签字领走。

  4、非本学科教师领用仪器,应填写在《仪器借还登记簿》上。

  5、外单位借用仪器须持介绍信,归还时要对仪器全面检查,若有损坏,按规定处理。

  6、对任课教师归还的仪器要根据“借还登记簿”逐一查对,并把完好情况填写在通知单或登记簿上,若有损坏按规定处理。

  7、学生分组实验后,由任课教师、学生代表对每组仪器逐一清查,并由管理人员复查,清查结果填写在实验记录和实验通知单上,若有丢失,按规定处理。

  8、所有仪器的借用不应超过规定时限,以保证仪器正常流通。

  二十二、报废制度

  1、教学仪器出现安全指标下降,有安全隐患,危及师生安全的`;达到或超过规定使用有效年限的教学仪器可以申请报废。

  2、对实验中正常损坏的仪器,要及时进行维修,对严重丧失精密度、性能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无法修好的仪器或修复费用超过原价50%的仪器,由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认定,确无使用价值,可以申请报废。

  3、对实验用的一般药品、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在实验中正常消耗,应由管理人员报告,由有关领导审批予以注销。凡有修复价值的物品应及时修复使用,暂不能修复的,应妥善保管,一律不得报废。

  4、每年年终应对教学仪器、药品进行清点,把所有需要报损的教学仪器填好《报损报告单》,统一办理审批手续,价值低的教学仪器由学校校长审批,报废价值达到上级规定价值的物品或特定仪器应报上一级仪器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批备案。

  5、已报损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清理出仪器室,及时补充已报损的仪器设备,及时调整帐面数字。

  二十三、损坏赔偿制度

  1、任课教师损坏仪器后,应填写《仪器赔偿登记薄》,查清损坏原因,实验教师认可后,提出建议,由有关领导处理。

  2、未按《领用借还制度》规定办理手续借出的仪器如有损坏,加倍赔偿,使用人与借出人按1:1比例负担。

  3、教师凡因责任事故,疏忽职守,不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损坏的,全价赔偿,因质量问题、产品老化等原因在正常使用时损坏的可不予赔偿。

  4、学生实验若有仪器损坏,应由任课教师和学生写明损坏原因,实验教师认可后,提出处理意见,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若因丢失或故意损坏物品的,除进行教育外,应由个人进行赔偿。

  5、外单位借仪器、本单位教师非教学借用仪器损坏后,若不能按时修复归还,按原价赔偿,赔偿金必须用于损坏仪器的维修、补充、更新。

实验室管理制度15

  一、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化学实验室要专人管理。注意防火、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对各类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确保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二、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实验室正常运行。

  三、仪器、设备及时入库,做好登记、编号、分类、存放等事宜,使账物相符,账目清晰。

  四、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妥善保养设备,及时更新仪器,实验室仪器、模型、标本、药品等,要分门别类,定橱定位,橱有编号。

  五、凡需借用仪器设备,必须办理借用手续,按期归还,按照出借制度执行。

  六、学生进入实验室按指定座位就坐,保持室内安静。

  七、实验前对照实验要求,认真检查仪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教师。实验过程中,为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要求严格遵守操作细则,并保持良好的上课纪律。如实记录实验数据,仔细观察,准确填写报告。

  八、做实验前,要认真检查所有仪器,药品是否完好,齐全,如有缺损应及时向教师报告,予以调整补齐,未经教师宣布开始不得擅自进行实验。

  九、实验药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药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触伤口,实验时所产生的有毒或腐蚀性废物等要妥善处理,污水排入废液处理器,严格按环保部门规定处理,严禁随地抛弃。

  十、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好教学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玻璃仪器要刷洗干净,摆放整齐,并向教师询问仪器,药品禁止使用情况及问题,经教师或实验教师验收并得到允许后,再放好桌凳关闭门窗,方可离开实验室。

  十一、要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药品和水电。

  十二、熟悉灭火器材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十三、实验课结束之前,教师应关好总电源,嘱咐学生关好窗户,做好清洁工作,保持台面整洁,在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丢入垃圾桶,填好《实验使用记录》,爱护公物,如有损坏按赔偿制度处理。

  二、化学实验室仪器管理制度

  一、仪器的存放要编号、分类、定室、定柜、定位。化学药品与仪器分室存放。室内要有防盗、防火、防毒等安全措施,做好通风、防潮、防尘和整洁工作。

  二、建立健全仪器管理明细帐、实物流水帐和统计报表,定期核对,做到帐、册、表、物相符。人员调动时要办理严格的接交手续。

  三、仪器的借用、报废要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外借仪器要及时收回,并做好接交手续。

  四、任课教师使用仪器和药品进行实验教学前,应填写“实验通知单”,实验管理员应努力做好实验准备。实验结束后任课教师将仪器完好的归还仪器室。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登记、查找并填写报告单、做好处理工作。

  五、仪器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清洁、保养并归橱,同时要根据各类仪器的特点,定期的、有计划的进行维护与保养,使所有仪器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六、每学期结束前,对实验室的全部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核对,处理好有关事项,及时完成各种统计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和存档

  三、化学实验室仪器赔偿报损制度

  一、学生因违反操作规程而致仪器、公物损失的,按实物照价赔偿并予以批评。

  二、在学生实验中,对于不遵守实验室规则,不听从教师指导,擅自动手损坏或有意动手损坏的,按损坏情况照价加倍赔偿,并予以点名批评或通报。

  三、在实验中,确因实验仪器质量较差或设备老化,在正确操作中,造成损坏的,可不予赔偿。

  四、在实验中,因教师疏忽或其它不可控原因致学生在实验操作过程中损坏的',酌情赔偿或免予赔偿。

  五、在演示实验中,任课教师对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缺乏了解,而造成损坏的,应由任课教师负责自检并赔偿,总结经验教训,以利改进实验教学工作。

  六、本校教师借用仪器造成损坏或遗失的,要照价赔偿。

  七、仪器设备损坏应做好登记、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处理,并努力修复。

  八、对于废旧、老化的仪器,经维修后不能使用的要进行报损。

  四、化学实验室仪器借出制度

  一、非教学用途的仪器借用,个人因私借用应严格限制。不允许个人占用教学用的仪器。

  二、实验室原则上不外借,如有考试、竞赛辅导等特殊需要,须经校领导批准才可使用。借用者负责开关水电、门窗,打扫卫生等工作。

  三、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外借。如课外兴趣小组活动,研究性学习等确有需要,须经校领导批准,并及时归还。

  四、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的钥匙一律不准对外借用。

  五、学期结束,应清理借条,收回借出的仪器。

  五、化学实验教学管理制度

  一、实验教学计划制度

  1、化学教师对实验教学必须制订每学期的教学计划。计划应于本学期初交教科处和实验室各一份。计划应分年级列出实验课题、实验类型、实验大致时间等。

  2、实验室应根据各科教学大纲、教材和各任课教师的实验教学计划,制订本学期实验室工作计划。计划应包括实验室使用安排,仪器和实验材料的购进、置备,仪器的检查和维护等。

  二、实验教学的组织与实施管理制度

  1、任课教师检查所用仪器和器材的准备情况,试作实验,做到“胸中有数”。

  2、任课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课前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掌握实验原理,并划分实验小组,强调实验纪律,重视安全操作教育。

  3、实验室按照《实验通知单》积极准备实验,使需要的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备足药品和材料,检查通风、电源、水源及其它设施。

  4、任课教师和实验管理员应巡回检查、耐心指导学生进行实验,发现问题应及时给予启发引导,并及时进行解决,但不可代替学生去做实验。

  5、实验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及时小结实验情况,对实验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作出讲评,并指导学生完成《实验报告》。

  三、实验教学的评估考核

  1、对学生实验能力和技巧的考核,以现场操作和平时实验为主,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六、化学实验室开放制度

  为便于开展实验教学,全面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任务,培养学生实验能力,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使实验室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必须为实验教学服务,要充分发挥仪器设备在实验教学中的积极作用。

  二、实验室的开放时间:每周研究性学习活动时间、兴趣小组活动时间及师生预约时间对师生开放。

  三、学生进入实验室实验时,要严格遵守学生实验守则和实验室规则,听从老师的指挥。发生仪器故障,应及时报告实验室管理员,妥善处理,不得擅自处理。仪器设备丢失、损坏,按实验室的赔偿制度进行赔偿。

  四、进入实验室活动时,要有专人(组长)负责,不得在室内搞与本活动无关的任何事。活动结束要整理和清洁仪器设备,经老师允许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七、化学实验室危险品使用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危险化学品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化学品,是指用于教学实验易爆、易炸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二、对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和废弃处置,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执行,危险化学品专用铁皮橱要设置明显标志,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三、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实验室、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规定。

  四、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时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学校报告。

  五、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实现设置专室,专橱,双人双锁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六、使用危险药品时要有借出和归还登记

  七、对危险药品,要做定期检查,要求包装完好,标签齐全,标志明显。实验中的废水、废液、废包装,以及其他残存物,应做妥善处理,不要乱扔乱放,以防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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