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培训管理制度

时间:2025-11-18 15:25:57 好文 我要投稿

学校培训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校培训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培训管理制度

学校培训管理制度1

  一、住校生必需遵守以下规范:

  1、住校生必需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与制度,听从学校领导、老师及同学指导的管理。

  2、住校生应严格根据管理人员支配的寝室、铺位住宿,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随便调换寝室。

  3、住校生应保持同学宿舍的宁静,干净、卫生,做到团结、互助、自律。

  4、住校生要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作息制度;早上按时起床,整理内务,做好寝室内的`卫生工作;中午按时休息;晚上按时作息;除节、假日及学校组织活动外住校生一律不准出校门。如确有急事需外出者事先应书面请假,上课时间必需由班主任签字,课后必需有指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且要严格在请假时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并准时做好书面消假登记。否则依据实际状况,分别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取消注销资格、勒令转学等处分。

  5、住校生要保持寝室及教室的环境卫生,垃圾按规定的地方倾倒。

  6、住校生不准在宿舍内、走道、楼梯上打闹。若不听劝说,造成的后果一律自负。

  7、住校生不得奇装怪服或衣冠不整以及染发进入同学宿舍。

  8、住校生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入同学宿舍;不得在寝室内乱丢杂物及向窗外抛、丢杂物和倒水。

  9、严禁外出打电子嬉戏机、上网或私自下河游泳,若造成严峻后果,责任自负。

  10、建立寝室值日制度,室长全面负责本室管理工作,建立轮番值日制度,保持室内卫生状况,就寝时室长肯定要检查本室同学到位状况,凡晚回或未归同学应准时向值班人员汇报。

  11、严格执行卫生值日制度,轮到值日的寝室及个人要按要求把寝室及包干区打扫洁净,未达到要求的要扣除卫生分,并责令其限时改正。每周按各寝室状况赐予“纪律”“卫生”等评分,学期末进行嘉奖。

  12、住校生要增加自身安全意识,发觉不良现象应马上报告值班人员。住校生要加强自己财物保管。严禁身边存放大量现金及携带珍贵物品进入同学宿舍,如特别状况下(如学费等)带入时应马上向管理人员报告并交管理人员保管,管理人应作好登记工作,违者后果自负。

  13、注意安全,学习期间,不得私自进入寝室。若发生失窃大事或特别状况,准时报告保卫科或政教处。

  14、住校生表现状况纳入评优、评“同学标兵”表彰,若有违纪行为,视其情节轻重,按教育部规定的有关方法处分,并通知家长。

  二、住校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第一次警告,其次次取消其住校资格:

  1、住校生翻越栏杆围墙及登屋顶、爬树和爬窗。(如消失意外后果自负。)

  2、住校生抽烟、喝酒;在宿舍里赌博或变相赌博。

  3、住校生将管制刀具及其它有危害的器械带入寝室。

  4、住校生未经许可,私自外出。

  5、住校生在宿舍里烧煮食物,乱接电源,烧电炉及使用其它电器;熄灯后点蜡烛。

  7、住校生有敲诈勒索其他同学财物的行为。

  8、住校生不听从学校管理的。

  除以上制度外,未尽事宜,将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寝室长职责

  1、督促值日生履行工作职责。

  2、督促本室同学严格遵守寝室制度和作息制度

  3、负责检查本室同学的内务状况,遵守制度状况。

  4、每周支配一次卫生大扫除。

  5、做好本寝室同学的思想工作,调解同学间的冲突。

  6、常常向管理老师汇报状况,帮助搞好管理工作。

  本制度从即日起开头实行,未尽事宜,由政教处负责解释。

学校培训管理制度2

  1、任课教师要保证教室卫生,上课前必须打扫卫生。秋春季每周上课前必须先扫再拖一次,暑假期间视卫生情况另定。

  2、教师要为人师表,严于律己;不许着奇装异服,不许穿鞋拖。进入课堂要精神饱满;未经教学主管允许不能随意调课、停课;不能在校外兼职;不能私自与学员约定上课;不能默许或随意带外来人员旁听课程。

  3、上课时发现没有请假又未到的学生,课后必须及时联系家长询问原因。对缺课的学生要主动联系家长安排时间给予补课。

  4、老师不许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注意保护学生自尊心;学生回答问题错误不许笑话学生;对不确定的答案不许随意说其回答不正确;课上课下要保证学生的安全;要善于发现安全隐患并立即行动予以排除或寻求解决办法。

  5、学生到校后要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情绪,发现情绪不稳定的要及时询问原因并给予引导;课上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现上课不认真的要及时给予提醒,严重者课下要和学生沟通,有必要时要和家长取得联系,共同督促学生改正不足。

  6、教学思路要清晰,由浅入深,由表及里,注意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学习习惯、学习品质;课堂教学要轻松有序,活而不乱;要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课堂上不忽略任何学生,要“面面俱到”,不设“发言专业户”,不冷落后进生;要引导发言不积极的学生积极发言;对发言声音小的要引导声音洪亮;对回答问题比较积极到位的学生必须给予鼓励或夸奖;要灵活处理突发事件。

学校培训管理制度3

  一。本制度之制定旨在与学员共同促进培训期间正常有序的学习。学员应遵守本中心各种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学校和班级组织的英语活动。

  二。尊师重教,谦虚好问,勤奋学习。

  三。做好每堂课预习工作,上课前仔细检查是否携带所需的`学习资料和作业,不带与学习无关的东西。

  四。学习态度端正,上课仔细听讲,积极参与。同学之间互相帮助、共同提高。不准迟到早退,若因病因事不能上学,应及时请假。课后认真复习,逐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五。上课时间不能在课堂随意走动。不允许用手机和在教室内喝水吃东西。课间休息,严禁追逐推搡。

  六。上课期间,学生不得随意离校,无故缺席。因病或有其他特殊情况要离校者,必须用英文向校方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离校。事先有急事不能写请假条者要补写请假条,没办手续而缺课者做旷课处理,旷课累计两次者警告一次;旷课累计五次者,做自动退学、弃学处理,学费不退。自由活动时间不允许外出,未经批准擅自外出者,负责自负。

  七。学员必须按时认真完成作业。无正当理由不做作业者,要接受老师批评。屡教不改者,教师有权拒绝为其批改作业。

  八。学员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谅解。学员之间严禁出现吵架、斗殴或其它不友好行为。有恶劣行径者,开除出校,学费不退。

  九。学员必须爱护公物。损坏校内花草树木和公共设施者,照价赔偿;报纸杂志阅读后应放回原处;损坏或遗失公物,照价赔偿。恶意破坏者,开除出校,学费不退。

  十。教室内空调由班主任统一开关,彩电和vcd由上课老师负责开关,未经允许,禁止学员开关。节约水电,养成人走灯熄、随手关水的习惯。

  十一。家长须知:

  1、安全第一,配合中心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上下课应由家长或专人接送,其间安全自己负责。

  2、随时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督促检查孩子按时完成作业,并及时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本中心,以利于我们更好地教学。

  3、因接送学生的车辆时间比较集中,请家长尽量将车停在外面的专用车位,谢谢理解和合作。

学校培训管理制度4

  琴行音乐培训中心是X县教育局严格审批,允许办学,并具有教学资质的民办教育机构。为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强学校、民办教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为保证各位学生学好乐器的同时,也希望和祝愿孩子们健康、快乐的.成长,琴行音乐培训中心决定进一步规范、强化安全管理。特与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以下简称乙方)拟定以下责任。

  1、学生上课、练琴时家长必须按时接送,琴行不负责接送学生。

  2、正课时间最长为60分钟(补课时间要短),具体的上课时间由琴行与家长商定,正常上课时间定为星期六日。

  3、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师及调动授课时间之权利,除特别通知外。如有特殊情况琴行会提前通知家长。故每位学生应遵守上下课时间,规定课前最多提前10分钟到达;如有事不能来上课,家长应提前给老师打电话或通过其他方式请假,否则不给补课。

  4、若假期间提供免费练琴辅导,请家长自由选择,错过不补。

  5、家长应该监督和鼓励孩子刻苦练琴,每天至少一小时,按时完成老师留下的作业;学乐器并非其他科目,教师只负责教会怎么去弹奏,怎么把握节奏、音准、感觉,每节课能保证学生理解,其余时间需要学生花时间练习,学乐器乃手上功夫。

  6、请注意学乐器不一定是每节课都会有新内容。

  7、不允许任何学生在教室里嬉戏、打闹。如不遵守规定,损毁任何物件由监护人原价赔偿。

  8、不准在教室里饮食、大声谈笑。

  9、上课时间不准接打手机,家长请调静音或去教室外接打电话。

  10、不许乱动教室里的每一个电源插座,当心电击或者造成短路引起火灾,一旦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11、私人财物自行保管,如有损失,本琴行恕不负责。

  12、在练琴期内不能影响其他人的学习,练琴完毕应关好灯、空调,盖好琴盖,然后安静离开。

  13、请自觉缴纳学费,如继续学习下期课程,须在本期最后一节课缴交下期学费。

  14、在琴行购买的所有乐器均可享受一切售后服务(免费上门调试、安装、保养等)。非本琴行购置的乐器不提供上门服务,而且要收取一定的调试费用。

学校培训管理制度5

  长音琴行音乐培训中心是五原县教育局严格审批,允许办学,并具有教学资质的民办教育机构。为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强学校、民办教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为保证各位学生学好乐器的同时,也希望和祝愿孩子们健康、快乐的成长,长音琴行音乐培训中心决定进一步规范、强化安全管理。特与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以下简称乙方)拟定以下责任。

  1.学生上课、练琴时家长必须按时接送,长音琴行不负责接送学生。

  2.正课时间最长为60分钟(补课时间要短),具体的上课时间由长音琴行与家长商定,正常上课时间定为星期六日。

  3.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师及调动授课时间之权利,除特别通知外。如有特殊情况长音琴行会提前通知家长。故每位学生应遵守上下课时间,规定课前最多提前10分钟到达;如有事不能来上课,家长应提前给老师打电话或通过其他方式请假,否则不给补课。

  4.若假期间提供免费练琴辅导,请家长自由选择,错过不补。

  5.家长应该监督和鼓励孩子刻苦练琴,每天至少一小时,按时完成老师留下的作业;学乐器并非其他科目,教师只负责教会怎么去弹奏,怎么把握节奏、音准、感觉,每节课能保证学生理解,其余时间需要学生花时间练习,学乐器乃手上功夫。

  6.请注意学乐器不一定是每节课都会有新内容。

  7.不允许任何学生在教室里嬉戏、打闹。如不遵守规定,损毁任何物件由监护人原价赔偿。

  8.不准在教室里饮食、大声谈笑。

  9.上课时间不准接打手机,家长请调静音或去教室外接打电话。

  10.不许乱动教室里的'每一个电源插座,当心电击或者造成短路引起火灾,一旦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11.私人财物自行保管,如有损失,本琴行恕不负责。

  12.在练琴期内不能影响其他人的学习,练琴完毕应关好灯、空调,盖好琴盖,然后安静离开。

  13.请自觉缴纳学费,如继续学习下期课程,须在本期最后一节课缴交下期学费。

  14.在长音琴行购买的所有乐器均可享受一切售后服务(免费上门调试、安装、保养等)。非本琴行购置的乐器不提供上门服务,而且要收取一定的调试费用。

学校培训管理制度6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师生在校内、校外的`教学活动中,不发生任何伤亡事故及其它一切事故,保障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实验室、电脑室、电教室、保管室、器材室和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加强用电、用火、防盗管理,做到人离开关电、关水、灭火、关门、锁门。

  二、各实验室、电脑室、电教室、仓库、保管室、器材室必须配备消防器材;管理人员要具备消防知识,否则不得上岗。

  三、保安人员和门卫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值班期间,不准喝酒会客。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卫室登记。公物出门,必须有总务处放行条。

  四、财务室保险箱锁匙要定人管理和使用,并随身携带;防盗门必须上锁。

  五、任何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更改校园内用电线路和设备,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园内使用电焊电炉。

  六、电工、电焊工必须取得合格证书才能上岗,无证人员不得操作。

  七、校园内消防设备必须保持完好、有效;每个学期末全校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坚决杜绝事故隐患。

  八、严格执行管理办法,化学实验房要有专人负责。

  九、每日下午静校以后,由专人负责公共教学场所的安全检查,并及时锁闭门窗,第二日根据教学需要开启门。

  十、任何人员违操作规程和本规定所造成事故,学校有权追究其工作或法律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要由违规者按价赔偿。

学校培训管理制度7

  每位老师既是授课老师又是班主任,对所带班级全体学生学习期间的学业成绩、行为习惯、思想品德、安全全面负责。为推进学校各项日常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特约定以下条款:

  1、教师上班期间需衣着整洁,仪表仪容符合教师形象,讲普通话;

  2、教师上班、下班需签到、签退,除开休息日,其他时间按时签到,教师必须在课前30分钟到校并进入教室,下班签退时间以放学时间往后推10分钟为准;上下课执行签到制度,严禁代签到、签退;

  3、教师上班签到后需到各自教室做好一切上课准备工作。入班后先板书再复习课文。没有特殊情况上课期间不允许批改作业。按铃声上下课,管理学生纪律、安全。教室的卫生由各班老师管理,桌椅要时时保持整洁;有秩序排路队放学。教师没有按时到校入班或课前准备时间从事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事,以迟到论处;

  4、上课之前必须给学生点到,认真填写学生考勤登记表,未到者,需给家长打电话询问并登记相关情况,迟到学生及时通知前台处理,做到及时与缺课学生的家长联系,主动预约补课;一人未补罚10元每人。

  5、按计划完成教学任务,课前提前备课,写好教案。教案(包括会议记录)每月25号之前交一次(随机抽查),交予教务长进行检查,课堂上必须认真辅导学生;

  6、老师必须精力集中、精神饱满、心情愉快的进入课堂。不允许在上课时间会客、接打私事电话,电话一律调为无声状态,排除干扰,认真上课。

  7、增强安全意识,强调安全教育,经常安全提示,确保学生校内不发生安全事故。发生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老师处罚,下课后在教室休息,管理学生安全,如学生出现流血、受伤情况,该班任课老师负50%责任,学校负50%;

  8、教师因故不能按时上课,至少应提前7天告知相关负责人;请假、迟到每月都扣全勤,请假必须提前7日以上,未经批准属于旷工(特殊情况除外);

  9、老师上完课离开教室时关闭教室内的电灯、空调、门窗等

  10、因工作需要,需向学校借教学工具等,需在相关负责人处详细登记,并注明归还时间,在规定归还时间内不能归还的`需向相关负责人说明具体情况,损坏和丢弃需照价赔偿;如需要打印资料请向刘Sir申请,并要求刘Sir帮你打印出来。

  11、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会,总结本学期学生的学习情况,展示学员一学期的学习成效,内容形式由教师自行安排,并上交策划方案;

  12、每学期进行一次期中与期末测试。并将成绩记录在学生《成长档案》中,认真填写期末评语与通知书,做好劝学工作,巩固生源;

  13、为保证教学质量,教师每月需存放100元的教学质量保证金,存满1000/人为止;

  14、辞职书(需提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报告,口头形式不予承认,否则教学质量保证金不退)

  奖励制度

  为维护学校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鼓励先进,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学校对于表现杰出或在工作任务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教师给予如下奖励:

  1、优秀辅导教师奖:辅导学生在市级以上比赛中获奖的老师给予奖励;

  市级金奖辅导老师奖金50元、银奖30元、铜奖20元;

  省级金奖辅导老师奖金100元、银奖80元、铜奖50元;

  国家级金奖辅导老师奖金200元、银奖150元、铜奖100元;

  2、节日补助:三八节端午节中秋节教师节春节(补贴根据学校效益相应补助);

  3、高温补助:200元;

  4、团队旅游:每年旅游一次,根据业绩分配旅游路线暑、秋季巩固率(不包括春季)学校总体巩固率在百分之80以上,旅游费用不低于1200元,总体巩固率在百分之70以上旅游费用不低于600元,总体巩固率低于百分之69以下取消旅游。

  6、保险(含试用期3个月至满12月后):养老保险150元/月;

  处罚制度

  1、如发现有代签到、签退者,扣5元;

  2、严禁迟到早退,违者扣10元/次。无故早退或中途离开课堂者,扣20元/次。开会迟到,扣5元/次,无故缺席者,扣10元/次;

  3、事假需事先调好课,学校不安排代课,除婚假,丧假(直系亲属)之外,请假一次(请一节课或一天、两天,性质一样),无全勤奖并扣10元。未经请假,无故旷工,无全勤奖并平时旷工扣75元每次,周末旷工扣100元每次。病假需本人(危、重可亲属代替)亲自向校长请假,学校安排代课,否则学校不予安排代课,若所任教班级无人上课便以旷课或矿工论处;

  4、每学期老师应主动与每个学生家长联系四次以上(包括家长会),每月制度相对的电话教学任务,并写好电话记录,了解学生在家学习情况。如果有电话停机或是打不通的必须注明,并及时登记好,每月月底上交学校电话交流表,没有完成电话教学任务者,如果有电话停机或是打不通的必须注明,如果有一个没有打的一个学生罚5元。

  5、上课时老师不准接打电话、聊天,玩手机,下课后严禁老师趴在课桌上睡觉,发现一次,扣10元;

  6、每月25号之前上交教案、会议记录,未完成教案的老师每月扣50元;

  7、在学校本部上课及到各教学点上课的老师,应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被学校或家长投诉(经核查后与投诉情况相符合),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被投诉,罚款50元,第三次被投诉,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反应情况和建议不算);

  8、老师拒绝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当班时不服从校方管理,拒绝工作或紧急情况不服从校方指派工作的,(如招生期间调度安排,公开课指定安排,学校组织的师资培训等活动)扣100元;

  9、教师按时负责打扫好教室卫生,如果发现没有打扫扣20元/次(无纸屑,无泥印等);

  10、教师上完课离开教室时,未关闭教室内电灯、门窗等,每人扣2元/次,空调未关,每人扣20元/次;

  沟通途径

  学校的成功,有赖于全体教师之间能相互信任、尊重及谅解,因此,学校极力鼓励教师与学校负责人做如下沟通:

  1、提出意见:教师有任何建议,可直接向学校负责人提出,由学校酌情加以考虑,对有建设性的提议将给予相应的表彰;

  2、寻求工作问题上的辅导(商讨个人发展计划);

  3、申诉不满:教师如对学校安排工作有不满之处,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诉,资料内容将会保密,学校也会予以详尽审查,任何匿名的投诉,学校将不予处理。

学校培训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3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闲置、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4条:根据我市教育局xx年1月1日印发的《市民办学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结合学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5条: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设置财务部,财务部设主任一名,财务副主任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第6条:学校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一、财务主任的岗位职责1、在学校董事会及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状况,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校领导。

  2、审核学校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贴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贴合国家的税务、会计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应予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

  3、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向校长及董事会带给反映学校经营状况的财务会计资料。负责学校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并就预算执行状况进行差异分析,报学校领导和校董事会,按时做好月度财务核算,并就月预算执行状况进行分析。

  4、审核记账凭证,审核或编制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时上交校领导及校董事会。

  5、严格审核学校的各项费用开支,审核学校收缴费是否贴合物价管理规定,组织好学费的收缴、入库、上缴工作,亲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时催缴学费。

  6、协助总务处及组织财务人员对学校的资产(包括现金、固定资产、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其它财产物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7、在坚持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协调好与各个部门的关系,做好服务工作,用心配合好学校领导,当好家,理好财。

  8、做好资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总务处,做好学校资产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分布在学校各部门的财产安全与完整。

  9、协调与当地税务、物价部门、银行等学校外部的往来关系。

  10、参与经济合同的评审工作,防范经营风险,做好学校对外签订合同的预审、备案、保管、整理工作。

  11、安排指导财务人员各个岗位的工作,并组织学校财务部门每月的工作小结会,总结学校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高财务工作水平。根据招生收费工作需要,安排好节假日人员的值班工作。

  12、按时完成校董事会及学校领导交付的其它临时性工作,同时以身作则组织与带好财务队伍,将财务工作做得更好。

  二、财务副主任岗位职责

  1、财务副主任由集团公司指派,不驻校,不坐班;

  2、第月15日前向财务主任收集上月的财务报表、财务分析及预算执行状况、税务申报资料、银行对账单等资料;

  3、可不定期进行账务与报表等资料的对照复核,必要时向财务主任进行相关状况的咨询;

  4、了解学校预算编制与执行状况,协助财务主任严格执行学校年度预算;

  5、协助财务主任作好学校的财务经营推荐;

  6、做好学校董事会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项。

  三、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制度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不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的登记与结账、对账,做到账务处理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银行划款缴交学费发票的开具,并做好学生缴费与发票相对应的'备查工作。

  3、按要求预编内部会计报表,编制对外财务会计报表,负责税务申报,完成教育、物价、税务等政府管理部门规定的具体工作。

  4、做好收款收据、发票、统计资料、财务会计资料及其它财务资料的归档、整理、装订、保管、备份工作。

  5、学校供应商货款结算的预审工作。

  6、财务主任或学校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出纳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现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现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会计账核对,以保证账账相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部分务必送存银行,不坐支学费,不白条抵现,坚持学费款与费用款分管的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

  3、对个人借款、个人费用、分期付款、先付货款(定金)做好备查登记工作,确保学校资金的安全。

  4、每日编制现金流量表,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并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5、不得将出纳工作随意交他人代管,如确有必要离岗时,务必由财务主任指派他人代管,而且务必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现金的日清月结工作,保证账实相符,遇有状况,务必及时上报财务主任。

  7、做好员工膳食收费系统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费的统计、复核、检查与对账工作,完成财务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学校预算管理

  第7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学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学校预算的主要资料是支出预算。

  第8条:预算编制方法支出预算,应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学校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代支款项不纳入学校支出预算,代收代支款项应纳入“代管款项”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第9条:预算编制的报审批程序学校预算由学校按照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这两大经费支出项目提出预算方案,该预算方案应根据“以收定支,适当结余”的原则编制。学年度预算应在每学年开始的暑期编制完成,并上报学校董事会。校董事会根据上学年度的经费支出预算执行状况,批准下学年度的预算。

  为保证学校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董事会一般应于每学年度开学前(即每年的8月20日前)批准学年度预算方案。如因故未获批准,校长有权根据学校的实际状况,先行支付相关费用,待预算方案获得批准后,先行支付的费用应纳入批准的的预算方案。

  校长在批准的预算资金范围内,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状况,决定预算内资金的具体使用。

  第10条:预算的调整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相关政策或法规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能够报请学校董事会调增或调减支出预算。学校根据董事会的相关批复,重复前款相关程序。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11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学杂费收入。

  第12条: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财政(教育)部门取得的各项事业经费,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门按学校收取的公办学生的学位数拨付学校的事业经费。

  二、学杂费收入,即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按物价部门核准收取的应收费用,主要是学生缴纳的学杂费。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社会捐赠,利息收入等。

  第13条:学校务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务必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贴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务必全部纳入学校账户,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14条:学校收费管理的具体规定

  一、学校收费项目的规定

  1、学杂费,即向学生收取的教育成本费。

  2、学习、生活用品费(即代收款项),用于学生日常生活、学习的用品。

  3、其他费用,指未纳入上述收费项目,但按政府部门规定、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而零星收取的费用。

  二、收费人员的规定

  1、教育成本费、代收款项统一由财务部或由学校授权招生办收取,其他人员或部门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

  2、学生零星款项(如校服、红领巾款)由生活教师(走读生由班主任)收取,并及时交到财务部。

  3、学生的市外交通费由校车长代为收取,电话磁卡费由总务处代为收取,统一交到财务部。

  4、对于其他因工作需要确需由非财务部收取的费用,务必事先征得财务部的同意,并在其指导下才能收取,否则作违规处理。

  5、其他费用的收取按财务部的相关规定办理。

  三、收费金额的规定

  1、成本费按学校规定收取,代收代支款项按家长选取的就读方式收取。

  2、对于本花园的物业业主子女,须持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证明,按规定享受优惠。

  3、教职员工的子女在本校入学,其成本费收费按学校规定办理,先到人事部办理预审手续,经校长批准同意后,按批准的金额收取。

  4、其他费用的收取,按物价部门批准、由学校公示的价目表收取。

  四、收费流程

  (一)学费及代收费

  1、老生:家长选取就读方式——》财务派发缴费通知——》家长缴费(现金/存折/银行转账)——》财务汇总学生就读方式统计表并报总务一份——》总务制作就读卡片——》学部、总务带给服务——》家长向学部重新申请选取就读方式——》财务计算补退费——》总务更改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带给服务。

  2、新生:家长选取就读方式——》招生办办理入学手续——》家长缴费(现金/存折/银行转账)——》总务制作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带给服务——》家长向学部重新申请选取就读方式——》财务计算补退费——》总务更改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带给服务。

  (二)市外交通费校车长期统计学生乘车考勤——》校车管理员汇总——》校车长签字确认(电子表格发财务)——》财务审核汇总——》校车长定期收取车费并上交财务。

  五、其他

  1、财务部于每学期开学前按规定制定价目表,置于校内网,以供查阅。

  2、财务部每学期定期(如一个月一次)带给学生就读方式明细表给学部,学部生活老师或班主任应认真进行核对,如有学生交费与服务不符的,应通知家长向学部办理转档手续。

  3、学生临时休学的,学部应于三天内书面通知总务及财务,以便办理暂停服务手续,待最终确定结果后,再按规定办理正式手续,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学部相关负责人员承担。

  4、校财务部将不定期对学生交费状况进行现场核对,将核对结果告知校办。校办应将核对状况作为当月绩效考核资料之一,如现场核对结果与实际状况有出入,将对直接职责人员(如生活老师、班主任、学部主任、德育主任等)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并直接从其当月绩效工资中扣除。

  5、其他未述及的收费管理,参照现有相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15条: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16条:学校的支出包括:

  (一)主营业务成本:即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其资料包括与教学直接相关的教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租赁费、折旧费、教研活动支出、教学资料支出和其他费用等。

  (二)管理费用:包括教师以外的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租赁费、折旧费、修缮费、取暖费、物业费等。

  (三)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汇兑损失及相关手续费等。

  (四)营业外支出: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的盘亏等。

  第17条: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务必以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为前提。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并按照必须的比例合理分摊。

  第18条: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学年度初由校董事会批准的年度预算计划。超预算支出项目,报董事会批准后,由财务主任及财务副主任共同签字确认、由校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19条: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20条:学校的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章:年度净收益及其分配

  第21条:年度净收益是指学校年度收入扣除办学成本后的余额。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其余部分并入学校结余。

  第22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学校应当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25%的比例提取学校发展资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按不低于5%的比例提取奖学助学基金,用于支付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报酬及困难学生补助等;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风险保证金,用于学校发生意外事故和学校终止的善后处理。

  本条各项资金提取累计未使用总额到达本年度预算支出总额的70%时,不再进行提取。

  各项基金的使用须在年度预算内做专项预算并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剩余部分按国家相关规定,由校董事会决定其分配方案或其他用途。

  第七章:资产管理

  第23条: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24条: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25条:流动资产是指能够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会款项、借款、存款等。存款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过程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消耗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从企业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对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职责,经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及时进行调整。

  第26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持续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到达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学校的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年限如下:

  一、房屋和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0年;

  二、专用设备、交通工具和陈列品,折旧年限为10年;

  三、一般设备、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5年。

  上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规定,可根据国家相关财务制度进行调整。

  第27条: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校董事会批准。

  第28条:学校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处理。

  第29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带给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及其他财产权利。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第八章:负债管理

  第30条:负债是指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31条: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应付及暂存款、代管款项等。代管款项是指学校理解委托代为管理的种类款项,该类款项的管理原则为按实收取、按实支付、多退少补,不能有结余。

  第32条: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九章:财务清算

  第33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或校董事会决议等,学校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34条:学校财务清算,应当成立财务清算机构,在业务主管部门、校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指导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35条:学校的财务清算结束后,经业务主管部门、校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的审核批准后,分别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36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必须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学校应当定期向各有关主管部门、校董事会及其他有关报表使用者带给财务报告。

  第37条: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状况表、现金流量表、有关附表及财务状况说明书。

  财务状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学校收入及支出、年度净收益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38条:学校的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当按照业务主管部门及校董事会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资料包括学校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善措施等。财务分析指标包括预算收支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总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学生人均支出增减率等。学校能够根据本校特点及不同时期的实际状况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一章:会计档案管理及其他

  第39条:会计档案管理会计档案是学校经营活动过程中构成的财务会计资料、文件等。

  一、会计档案的资料,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报告、查账报告、验资报告、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制度、学校章程、合同、协议、权利证书、缴费名册等。

  二、会计档案的整理与装订会计档案在归档之前应分类整理、装订,会计档案封面的资料应填写齐全,相关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三、会计档案保管1、学校财务部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好学校会计档案;2、对于会计档案的归档务必制作归档清册,相关保管人员、经手人员、借阅人员务必在清册上签字,以明确职责;四、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为15年;2、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为15年;3、会计账簿为15年;4、会计报表及会计报告类为15年;5、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为25年;6、年度决算会计报表为永久保存;7、会计档案归档清册为25年;8、合同、章程、协议、验资报告、权利证照、许可证、缴费名册保管期为公司存续期。

  第40条:财务人员工作移交制度财务人员工作移交,是指财务工作人员岗位变动(辞职、离职、调岗)时,为持续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对某一财务岗位进行交接的一项工作。

  一、须办理财务工作移交的事项1、经管人员岗位变动,如内部调动、换岗等;2、经管人员辞职、离岗等;3、经管人员临时离岗(3个月以上)。

  二、移交人员的职责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完成填制;2、尚未登记会计账目的,应当完成登记,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3、整理好自己所管理的有关资料,并就未了事项写出书面资料交与接交人;4、将自己所经管的现金、支票、发票、物资、材料、证件、印章等编制清单,逐项清点;5、对自己所经管的工作详细地向接交人员交待清楚,直到接交人员能够完全延续移交人的工作为止。

  三、接交人的职责

  1、对接手的物资、资料、证件清单逐项清点,如有疑问,应向移交人询问;

  2、对自己所接手的工作,应详细向移交人询问清楚,直到能够将所接管的工作延续性地开展为止;3、涉及到债权债务的,应当逐项核实清楚,防止坏账、呆账的出现。

  四、监交人的职责1、协调解决交接双方争议,不能解决的应上报处理;2、透过交接工作,检验财务工作,检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法,以不断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五、交接职责1、监交人应对交接过程中出现的争议予以及时解决或上报解决,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监交人负责;2、移交人对移交前所经管的工作承担职责,接交人对接管后的工作承担职责;3、由移交人没有向接交人交待的事项引起的后果,由移交人负责;4、对移交时急需处理的事项,接交人应当及时处理,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接交人负责;六、移交工作的监交人员1、会计、出纳人员的工作移交,由财务主任监交;2、财务主任的工作移交,由上级领导指定授权人监交。

  第十二章:附则

  第41条: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42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的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学校培训管理制度9

  东莞小桔灯培训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原则,尽最大努力体现多劳多得,能者多得,调动教师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更好的促进学校,教师员工共同发展,特制定以下工资制度标准。 教师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课时工资,奖金四部分组成。

  一、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的核定以学历,教龄和现实的教学能力为依据由校长考核确定

  1、 实习或试用期的基本工资1300元

  2、 大专及以上学历1300元—1500元

  3、 基本工资按10%逐年递增(做满一年以上开始计发) 4、 每月固定500元的住房伙食补贴,(已经提供食宿的不在此列)。

  二、岗位工资

  1、招生负责人岗位工资500—1000元/月,每学期招生计划完成任务可享受全额,如未完成预定任务按一定比例发放岗位工资。

  2、教学负责人岗位工资500—1000元/月,每学期教学计划完成各项任务可享受全额,如未完成预定任务按一定比例发放一学期岗位工资,教学出现失误或其他严重问题,扣发岗位工资。

  3、任教师岗位工资200元/月。如日常考核无迟到早退,缺旷课等情形,可拿全额岗位工资,如出现违反教师管理制度,根据相关制度扣罚岗位工资。

  三、课时工资

  小班课时费:3人以上为小班,每课时按15元计算,每超一个学生按1。5元课时计算。 小升初课时费:3人以上为小班,每课时按15元计算,每超一个学生按2元课时计算。 一对一课时费:小学15元每课时,小升初17元每课时,初中20元每课时,初三22元每课时。如果出现学生中途无故流失现象按每生1。5课时扣发课时费,小升初按2元课时扣发课时费。(一对一收费标准小学60,小升初80,初中100,初三120) 晚辅:按实收每月总金额的'20%发放给科任老师。

  四、奖金,提成

  1、招生奖励:按学生缴费总数金额的3%提取作为老师的奖金。奖金计发时间跟每月工资一起发放。奖金发放标准见附件一。

  2、续班奖励:下期每续班一人按实收金额3%奖励。续班人数超过80%的按实收金额5%奖励。 附件一:小桔灯招生奖金发放及分配标准 为激励老师招生热情,本着多劳多得,公平有序的原则,学校决定对招生老师实行奖金制度。因工作中存在交叉点较多,为了避免因奖金分配问题产生纠纷,特别制定此标准。奖金严格按标准公开发放。 分配标准:

  1、 本班学生续学,本班学生家长介绍,本班学生介绍的学生奖金归任课老师。

  2、 经电话或其他方式联系上门并未经试听即交费的学生归招生老师。

  3、 自动上门未经试听即缴费的归接待老师。

  4、 经小桔灯招生电话或其他方式联系的学生经试听后缴费的学生奖金归任课老师。

  5、 因试听不满意或不通过无法讲试听课而由其他老师带课的学生奖金归代课老师。

  6、 由学校组织活动现场报名的学生奖金参加工作的老师平均分配。

  7、 经老师个人沟通上门试听其他老师课的学生奖金归两人共同平均享有。

学校培训管理制度10

  一、岗位职责

  (一)、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承担学校行政事务和对外联络。职责涵盖:

  管理文件档案,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组织“三防”工作以及卫生检查,保障校园安全和清洁;

  负责学籍管理与学生成绩档案;

  组织教材、讲义和习题的印刷分发;

  调整优化课程表;

  汇总分析学生反馈;

  统筹全校考试工作;

  保管与兄弟学校交流的教学材料;

  有效利用和分配全校教室、专用教室;

  对外宣传、咨询和接待。

  熟知学校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和教学大纲,解决学生和家长的疑问;

  具体组织新生招生和注册。

  关注各学科、课程的学习人数变动,向校长汇报并通知教务人员用于班级编制、教室安排和教师调度;

  保存招生记录和学生信息,构建检索目录,及时更新学生注册缴费状况;

  协同会计收取学费。

  (二)、班主任工作职责

  班主任作为学科教学班的领导者和管理员,应具备高素质和管理经验,职责包括:

  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学生考勤管理,课前点名,遇未到堂学生及时通知管理老师,保持与学生、家长紧密沟通;

  教育学生遵守纪律,维护课堂和校园整洁,确保安全。

  (三)、人员管理制度

  根据《劳动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结合我校实际,我们制定了以下规则:

  用人标准:本校为初级文化艺术教育机构,招聘对象需具备一定素质;

  教师须持有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管理人员需有一定文化程度和教学业务知识,具有组织管理能力和责任心,身体状况良好,年龄不超过XX岁;

  新员工需经过试用期,综合评估合格后才能正式录用。

  二、管理人员岗位分工职责

  作为执行校长,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事、财务工作。全面计划、总结、年审。具体负责教学文书档案、声乐、影视等工作。

  三、管理人员值班职责

  值班员需提前30分钟到岗,开启教室门窗通风。

  接待家长热情周到,无论何时都要耐心解答问题;

  控制入门权限,家长和外来人员只能在指定区域等待;

  课间和课前,要在学生活动场所管理好学生,禁止他们在楼梯、平台上奔跑打闹,预防安全事故;

  发现课堂秩序问题,要及时与授课老师沟通解决;

  精确统计考勤,对于缺勤的学生要立刻与家长联系;

  放学时,各班必须有序离开。老师送到门口。如有学生未被接送,应在大厅内安排他们等待;

  下班后,检查各个教室的门窗、灯光和风扇是否关闭;

  整理好教室内的桌椅,归还借用的教室家具;

  将录音机、挂图等教学设备和教室标识放回原位;

  完成以上任务后才可离校。

  艺术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1、热爱教育,敬业乐群,不善变移,勿投机钻营。

  2、遵纪守法,清廉自持,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切忌懒散懈怠。

  3、注重教学质量,因材施教,以人为本,不可误人子弟。

  4、严格执行工作制度,恪尽职守,避免闲散松弛,课堂内外禁止随意接听电话、吸烟等行为。

  5、遵循教育规律,治学严谨,关爱学生,用心育人,禁止歧视、侮辱学生和体罚行为。

  6、密切家校联系,增强德育效果。

  7、关心团队,协作共进,互敬互助,避免损害团队和谐和言行。

  8、勇往直前,奉献为荣,看淡名利,修身养性,拒绝消极态度和谋取私利。

  9、礼貌待人,仪表端庄,举手投足皆为榜样,穿着应符合教师身份,避免过分暴露。

  10、精进基本技能,教学准备细致周详,授课语言清晰流畅,确保教学标准化。

  11、保持教学环境良好,言行举止规范。

  12、鼓励先进,定期召开例会,力求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

  13、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惩罚。

  14、以大局为重,公私分明,抵制家属、亲友插手工作。

  15、组织校外活动须确保安全,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外出参加活动。

  艺成艺术培训中心教师奖罚制度

  采取先奖后罚的制度,具体如下:

  1、迟到罚款:迟到15分钟扣20元;迟到30分钟扣50元。

  2、早退未请假说明罚款50元。

  3、擅自离堂10分钟罚款50元。

  4、请假需妥善安排课程,否则罚款50元。

  5、全勤及优秀教师将额外获得100-200元奖金。

  从制度实施之日起,所有教师共同监督,实行公开透明的管理。

  艺术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一、太原市迎泽区培训学校资产是指学校所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1、流动资产是可在一年以内变现耗用的资产,如现金及各种存款、应收或暂付款、库存(为开展教学和其他活动中耗用而储存的材料、消耗品、低值易耗品)。

  2、固定资产指一般设备单位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的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其他固定资产。单位价值量未达到规定价值,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批量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3、资产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学校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权、声誉及其他财产权利。

  二、建立和健全财产总帐以及各分类帐,由会计统管。对购入、调入、报废的财产要及时登记入帐。

  三、设专职财产管理员,负责财产保管工作。对流动资产要登记入库,建立帐目,定期盘点,做到总帐和分类帐相符,帐物相符。

  四、财产要经常清理,编排记码,每年清仓查库,核实一次,核查后汇总情况,如实上报。

  五、凡是教学设备、办公设施等学校固定资产,应记入固定资产的明细帐,其它低值易耗物品,应记日常收发登记帐。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要经校长批准后核销。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记入账内。对固定资产也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盘盈、盘亏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处理。

  七、财产管理员要保管好学校财产,不得丢失或损坏。如发现丢失或非正常损坏,要追究责任,并酌情赔偿。

  八、师生员工都有责任爱护公共财产,制止破坏学校公共财产的行为,损坏公物的要赔偿。

  九、领用或借用公物,要按制度要求,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办理领用、借用登记手续。不经主管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一概不得随意动用。

  十、学校一切财物只能用于办学。私人、私事不得动用学校财物,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十一、对财产正常的自然损坏或调出,应按规定报废或注销。报废和注销也需由财产管理员写明物品名称、数量、损坏情况、原因、报损的意见,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十二、认真贯彻治安、消防管理规定,配备安全防范设施,强化严格管理,预防失火和失盗。

  艺术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制度

  一、担任每一门课程教学的专业或兼职教师,在上课之前必须首先备好课。严禁教师未备课就讲课。

  二、每位教师必须认真备好每一堂课。备课必须按照所承担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实施。备课须用专用备课簿,或备课打印资料。

  三、学校教务处要不定期检查教师的备课情况,对备课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指出,并要求改进,确保备课质量。

  四、认可教师每次上课后,应及时总结经验,并结合学员反馈意见,随时修改备课内容,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五、同一课程不同任课教师之间,应加强备课内容交流,取长补短,不断提高学校整体的教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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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教学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优秀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九、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置。

  十、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十一、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十二、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

  十三、负责人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四、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十五、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十六、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十七、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十八、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十九、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二十、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本公司员工应按本规定的要求着装。

  二十一、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二十二、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二十三、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二十四、饮水必须清洁。

  二十五、洗手间、厕所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艺术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在每年11月中旬,通过联络和发函形式,同主管部门及镇(街道)安全管理机构或企业联系培训要求,并于12月底前统计、整理。次年1月上旬,办公室根据征求的培训要求,编制相应的年度培训教学计划,经校长和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实施。

  二、教务处应根据年度培训教学计划及时分解月度培训教学计划,并根据所制定的培训计划内容和时间安排,认真做好每期培训开班呈报手续和通知,提前7天落实相应的教学组织安排和教师的落实。

  三、任课老师应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在培训前5天,编制好教学大纲,经学校教务处审定后实施。

  四、学校后勤部门应在教育培训实施前3天落实好教学设施和后勤生活安排。

  五、办公室应及时对各部门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没有到位的,要及时整改。如果学校整体培训计划予以调整,应在5天前,提前通知有关部门,并作相应落实。

  六、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如果基层要求调整的,应及时向教务处提出,并由教务处拟定相应调整计划,经校长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并通知落实。临时性的培训计划,由教务处编制,报学校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

  艺术培训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一、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1.按时作息。积极参加早操活动。

  2.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努力做到“六勤”、“六不”。“六勤”为:勤刷牙、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晒被褥。“六不”是指:不喝生水,不吃不洁变质食物,不吸烟、酒,不乱用毛巾、茶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壳、纸屑杂物。

  3.保护视力,做到养成良好的用眼习惯,认真正确地做眼保健操;教室座位每月调换一次。不要躺着看书;不要在光线暗弱或强光下看书写字;不要在行进途中或坐在动荡的车船里看书;不要把字写得太小、过密;不要边吃饭边看书或电视。

  4.不要用指沾唾液翻课本,不把笔衔在嘴里。

  二、学校环境卫生制度

  1.年段长、班主任要把检查该年段,该班级的卫生工作排在每一天的第一件事处理,用自我高尚的思想意识影响学习构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实行每周一大扫,每一天三小扫(教室、公共区)的卫生制度,并做好坚持工作。各年段、各班级卫生区的安排要进一步明确,每一天打扫三次要落实(早读前,午自修前,午时放学后),周四午时放学后进行全校性卫生大扫除,值日教师要落实检查。做到学校环境无果皮壳、纸屑、烟蒂、痰迹、杂草、碎砖垃圾,泡泡糖渣等。

  3.室内门窗玻璃齐全,窗明几净,墙壁无污迹灰尘,地面无纸屑杂物,桌凳整齐,各类物件安置有序。

  4.严格服从生管教师安排,搞好寝室卫生,每一天起床后要打扫寝室和宿舍楼卫生区,整理内务,坚持整洁,不乱放用品,不乱扔脏物、不向室内、走廊、楼下乱倒水。宿舍中午、早晚开窗通风透气,坚持空气清新。

  5.教室内要有扫帚、废纸篓、畚斗、拖把等清洁卫生器具。

  6.严禁学生带零食进教学区,经发现有带零食进教学区或随地乱扔废弃物的,视为违纪扣该班的纪律分。

  7.设立流动红旗,将卫生评比情景纳入量化项目。

  8.护导师要检查各班的卫生情景,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并给予解决。

  9.全体学生要树立卫生坚持的意识,构成发现脏物就清理的良好风气。

  三、教学卫生:

  教室面积要合理,室内课桌凳、黑板、讲台、灯光照明要贴合卫生学要求,课程安排要有利于学生健康,贴合学生用眼要求,严格控制学生的学习负担,严格控制课时,课外作业和考试次数。教师要礼貌执教,衣着整洁,仪表端庄,公共场合不准穿拖鞋、短裤、背心,不拖留课堂。批改作业要细致,批注字迹要清楚,板书要工整,讲课声音要适中,上课时不对着学生咳嗽、打喷嚏,不抽烟。学生上课坐姿要端正,自然,书写时,头要正,背要直,眼睛距纸面一尺左右,定期调整座位,防止学生变成斜视。

  四、体育卫生:

  锻炼时先做好准备活动,有病的学生要停止锻炼,根据学生性别、年龄特点和体育活动本事分组进行不一样要求的锻炼。生理负担本事差的学生进行保健性锻炼。

  五、社会实践卫生:

  安排社会实践劳动,不能让学生干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性大的劳动,劳动工具、劳动强度,要研究学生年龄大小、个子高低、体力的强弱,劳动时间不宜过长,同时要注意劳动保护和安全。

  六、饮食卫生

  1.注意饮食卫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要求学生在学校统一规定的用餐时间用餐,提倡学生自带餐具,饭前先洗手,不购买未经加热的食品及生食菜肴,不把饭菜拿到餐厅外用餐。教育学生不暴饮暴食,不要边吃饭边谈笑,饭前饭后不做剧烈运动,饮前便后要洗手,不吃或少吃零食,不喝生水。同时加强灶房饮食卫生的管理和监督。

  2.礼貌用餐,确保食堂餐厅卫生整洁。倡导“饮食是文化,请从窗口礼貌做起。”购买饭菜要在窗口自觉排队,必须统一使用学校卡,严禁在食堂使用现金进行消费,严禁进入窗口内售菜处买菜,严禁随意进入食堂厨房操作间。在餐厅用餐要注意用餐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3.珍惜粮食,远离浪费。要牢记“饮水要思源,吃饭要节俭。粒粒盘中餐,皆是辛苦换”的古训,倡议“节俭光荣,人见人赞;浪费可耻,谁闻谁恶”,珍惜粮食,不随意浪费粮食,用餐时不多盛饭,不乱倒饭菜。

  4.协助学校,共同管理好食堂工作。每位学生要以主人翁的精神,协助监督学校食堂的卫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自觉抵制卫生及其他工作不规范的食堂,共同创造卫生健康的食堂用餐环境。

  艺术培训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1、每一天早晚分别进行寝室、公区、教室清洁卫生小扫除;每一天每班均安排学生对教室、公区、寝室进行清洁卫生维护;

  2、每周一早上和二、四放学后各班组织卫生大扫除,对教室、公区、寝室等进行彻底清扫,学校组织检查;

  3、垃圾必须入坑,严禁在垃圾坑外的地方倾倒垃圾,违者,教职工及家属处以5元次的罚款,并在师生集会上通报批评,对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打扫干净,同时扣该班常规管理分;

  4、卫生值周班负责厕所及其周围卫生管理,并负责于周末将卫生工具按规定顺次移交给下一个班;

  5、严禁乱扔果皮纸屑,禁止吃零食,违者进“规范”学习班学习,并扣该班带规管理分;

  6、搞好绿化美化、卫生保洁工作,各班公区、绿化带的绿化管理,保洁工作,由各班包干负责;

  7、值周领导、值周学生每周早上、上午、午时巡视、检查各班卫生等情景,并作好记载,作为该班清洁卫生管理评比的依据,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各班处理,各班班主任和学生应主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加强师生饮食卫生管理,落实职责制,杜绝食物中毒和变质,过期或不合格食品出售给师生等现象,保证师生有足够的、卫生的饮用水;

  9、加强卫生保健工作,搞好传染病、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工作,充分发挥卫生室的作用;

  10、清洁卫生检查扣1分则在该班主任操行中扣0.5分。

  艺术培训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一、行政办公室卫生

  行政系统各处室要搞好本部门的卫生工作,保持办公室的整洁。

  对接待工作使用的饮水器具实行消毒制度,作清洁消毒。

  室内物品摆放自序,椅子放在办公桌下面。

  二、校园卫生

  学校努力创建卫生单位,按照“教室三包天天达标”的卫生要求,安排日常卫生工作,并划分卫生包干区,明确卫生责任。

  为确保学校优良的卫生水平,并按照学生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原则,实行学生值周制度,让学生参与全校的卫生管理。

  学校不定期组织学生义务劳动。进行讲卫生的教育。

  要保证洗手间的卫生,按时清扫,墙上无污,室内无异味。全体师生爱护洗手间各种设施,文明使用洗手间,使用后随即冲洗干净,关好水龙头。

  三、宿舍卫生

  学校教职工应努力搞好个人及家庭的卫生,经常打扫清理,树立卫生工作的公德意识。

  教职工个人生活垃圾设置垃圾袋,定点存放,不得随手乱扔。

  学校工会应组织文明家庭及文明单身宿舍评比,促进学校卫生工作的开展。

  艺术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片区教研室、直属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有线广播、闭路电视、校园网等宣传媒体开展学校安全宣传教育。每月要有学校安全宣传教育节目,对本校各级干部、教职员工、学生和承包经营户主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每年培训率达100%。

  二、积极配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危化物品管理人员、专兼职安全员和司炉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培训率达到100%。

  三、督促食堂、小卖部等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抓好安全教育。每月至少组织职工集中学习一次,不得少余四小时。对新上岗和更换工种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四、对学习教育培训的内容、时间、人员的核实,以记录、登记、签到为准,凡未落实学习教育培训内容、时间、人员而酿成伤亡事故的,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教体局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促学校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工作情况。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艺术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开放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其他部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第二条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应佩戴统一制作的臂章。

  第三条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第四条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第五条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6、开放结束或下班后应检查是否关闭电源,消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

  7、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第六条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情况。

  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9、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艺术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认真组织学习有关公安部、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的有关文件精神,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切实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2、通过各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使全公司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

  3、宣传燃气电气防火,易燃物品防火防爆知识。

  4、培训消防设施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兼职消防员及值班操作人员应当按受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培训。

  6、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确保一方安全。

  7、安全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例会制度、学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登记统计制度履行职责。

  8、结合实际开展防火安全教育,组织座谈、提问题、找差距、订措施,预防和制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1、值班人员按规定巡回路线,依次检查电气设备,保持正常运行。

  2、值班巡回检查每日一次以上,遇有用电负荷加重或超负荷时,遇有暴风雨雷电天气变化时,设备故障危及正常运行时,应增加值班巡查次数,加强对运行中的电器的监视。

  3、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防火检查。

  4、值班巡逻中发现的电气设备缺陷,损坏或火灾隐患应及时处理或汇报。

  5、加强夜间对重点安全部位的值班巡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理。

  6、严禁安全检查管理人员、值班人员脱岗。

  7、安全检查、巡查记录齐全。

  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管理

  1、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2、严禁占用疏散通道。

  3、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4、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5、严禁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四、安全值班制度

  1、巡查是否有异情存在,有无异常情况。

  2、各类设施是否完好,运转是否正常。

  3、值班期间24小时不缺人。

  4、安全检查、巡查记录齐全。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重点部位应当按照消防法,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掌握使用方法。

  2、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干燥处,严禁曝晒或遮挡,严禁堆放物品,确保消防道路畅通。

  3、对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指定专人管理,专人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确保完好有效。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4、办公楼、生产车间、仓库、宿舍等重要场所的楼梯走廊、严禁堆放物品,确保畅通。

  5、每月检查一次各类灭火器表压,在压力表的指针降至红线时应送专业部门补充灭火药剂或及时更换。

  6、消防管理工作不力,消防器材损坏和失效未及时维修、更换的,或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而影响灭火的,或故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7、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应齐全。

  六、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整改

  1、对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3、对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4、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安全隐患、有关管理职能部门或者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根据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向公司安全委员会或者部门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公司安全委员会或者部门安全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5、在安全隐患未消防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不能确保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及时整改。

  6、安全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公司安全委员会责任人签字,经确认后存档备查。

  7、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1、在划定的严禁烟火的场所或区域,设置醒目的禁火禁烟标志并严格执行。

  2、照明用电应当与动力用电分开设置。电源开关、插座等,应当安装在封闭式的配电箱内。

  3、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应符合消防规定要求,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

  4、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负责安装、检查和维修。使用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迅速处理。

  5、严禁个人拉设临时线路,私接电源,使用电炉、热得快,车间手机随便充电等行为。严禁在消防重点部位等禁火区域吸烟、燃烧废物。

  6、配电房、发电房等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严禁吸烟,禁明火,不准闲杂人员进入,离开时必须关好门窗。

学校培训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结合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有效控制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学校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使用状况,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黉舍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黉舍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财务的副校级领导协助校长管理黉舍财务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校长对财务工作的领导职责:领导本校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

  第六条学校单独设立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是学校唯一的一级财务机构,在校长和分管财务副校级领导的领导下,履行学校财务管理职责。

  计划财务处的工作职责: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计划财务处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计划财务处是学校管理职能部门之一,财务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与各个职能部门有着密切的联系。各个职能部门所发生的与价值有关的经济业务需要通过会计核算来反映和监督,会计核算上的部份原始资料要通过各个职能部门提供,而且计划财务处和各个职能部门均肩负着互相及时反馈信息的职责,因此计划财务处与学校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促进。

  会计核算的组织形式:学校的会计工作集中在计划财务处。学校内部各部门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只负责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对原始凭证根据需要作必要的汇总,定期将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汇总表送交学校财会部门,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并据以编制记帐凭证,然后根据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登记总帐和明细帐,再定期编制会计报表。

  第七条黉舍计划财务处该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专职财会人员并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该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的划定。财会人员该当具备与其工作岗亭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财会人员的调入、调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任免或者撤换,该当由黉舍计划财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第八条学校直属二级独立核算单位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所属行业的会计制度、规则准则,参照国家、省市、行业和学校相关规定和相应办法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学校其他非独立法人单位或部门不得设置二级财务机构。财务确需开展单独核算的,由计划财务处委派会计人员。委派人员的编制、考核归计划财务处统一管理,委派人员的工资、绩效和福利由学校承担,委派人员的相关经费在受派单位的成本费用、收益分配中考核并体现。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九条学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是学校年度内所要完成的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的货币表现,是学校日常组织收入和控制支出的依据。

  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十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平衡、分级编制、责权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执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学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收入预算编制坚持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

  第十二条黉舍计划财务处提出预算建议方案,经黉舍审议经由过程后报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方案再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预算执行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者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高等学校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收入预算调整后,应相应调整支出预算。

  第十四条决算是指学校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第十五条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准确、及时地编制年度决算,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规范决算管理工作、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七条学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黉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

  1.财政教育拨款,即黉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教育拨款。

  2.财政科研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科研拨款。

  3.财政其他拨款,即黉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本条上述拨款范围以外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即黉舍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

  1.教育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学生个人或者单位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考试考务费、培训费和其他教育事业收入。

  按照国家有关划定该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教育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黉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教育事业收入。

  2.科研事业收入,指黉舍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经由过程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化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等取得的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不包括按照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即黉舍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划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八条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十九条学校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二十条学校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黉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根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根本支出是指黉舍为了保障其一般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黉舍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根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经营支出,即黉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黉舍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该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用度数;不能归集的,该当按照划定的比例合理分摊。各项经营支出该当与其经营收入相配比。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黉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黉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划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四条黉舍该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划定。

  第二十五条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六章结转和结余管理

  第二十七条结转和结余是指黉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学校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二十八条学校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学校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学校以后年度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学校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七章专用基金管理

  第三十一条专用基金是指学校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三十二条专用基金包括:

  一)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学校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二)学生奖助基金,即按照国家有关划定,按照事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事业支出的相关科目中列支,用于学生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的资金。

  三)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其他专用资金。

  第三十三条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八章资产管理

  第三十四条资产是指黉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类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力。

  第三十五条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十六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前款所称存货是指黉舍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黉舍该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类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应收及预付款子该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子,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划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该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盘盈、盘亏该当及时处理。

  第三十七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第三十八条黉舍对固定资产接纳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残值。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能够继续使用的,该当继续使用,规范管理。

  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动植物等,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不计退黉舍支出。

  第三十九条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照规定处理。

  学校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

  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该当按照有关划定办理工程竣工验收、资产交付使用和财务决算。

  第四十一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状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力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财产权力。

  黉舍经由过程外购、自行开发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该当合理计价,及时入账。黉舍转让无形资产,该当按照划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划定处理。黉舍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计入事业支出。

  第四十二条学校应当对无形资产在其使用期限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对于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摊销办法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无形资产摊销不计退黉舍支出。

  第四十三条对外投资是指黉舍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进行的投资。

  学校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有关审批程序。

  黉舍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划定的除外。

  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

  第四十四条学校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学校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四十五条黉舍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取得的收入,该当纳退黉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学校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四十六条黉舍该当按照国家有关划定,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准绳合理配置资产,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制度,进步资产使用效率。

  第九章负债管理

  第四十七条负债是指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四十八条黉舍的负债包括借入款子、应付及预收款子、应缴款子、代管款子等。

  借入款子是指黉舍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各类款子。应付及预收款项包括学校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款项。

  应缴款项包括学校收取的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代管款子是指黉舍接受拜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子。第四十九条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五十条黉舍该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子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违反划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具体审批办法由黉舍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第十章成本费用管理

  第五十一条黉舍该当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实行内部成本用度管理。

  第五十二条成本核算是指按照相关核算对象和核算方法,对黉舍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类用度进行归集、分配和计算。

  第五十三条费用是学校为完成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而发生的当期资产耗费和损失。

  第五十四条学校应当在支出管理基础上,将效益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计入当期费用;将效益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按照有关规定,以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形式分期计入费用。

  第五十五条费用按照其用途归集,主要包括:教育费用、科研费用、管理费用、离退休费用和其他费用。

  教育费用是指学校在教学、教辅、学生事务和其他教育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科研用度是指黉舍为完成所承担的科研任务而发生的各项用度。

  管理用度是指黉舍为完成行政管理任务而发生的各项用度。主要包括:校级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用度,黉舍统一负担的工会经费、诉讼费、中介费、印花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等。

  离退休用度是指黉舍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方面的各项用度。

  其他费用是指学校无法归属到本条上述费用中的其他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对附属单位的补助、上缴上级支出、财务费用、捐赠支出等。

  第五十六条学校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一定原则和标准合理分摊。

  第五十七条黉舍该当根据实际需要,逐步细化成本核算,开展黉舍、院系和专业的教育总成本和生均成本等核算工作。科研活动成本的核算该当细化到科研项目。

  学校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后,应当建立成本费用与相关支出的核对机制,以及成本费用分析报告制度。

  第十一章财务清算

  第五十八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黉舍发生划转、撤消、合并、分立时,该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五十九条学校财务清算,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六十条学校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黉舍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二)学校撤销的,全部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三)学校合并的,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四)学校分立的,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分立后的学校,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第十二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六十一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学校应当定期向各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六十二条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第六十三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学校收入及其支出、结转、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投资、绩效评价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四条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紧张组成部分。黉舍该当按照主管部门的划定,根据黉舍财务管理的需要,科学设置财务分析指标,开展财务分析工作。

  财务分析指标主要包括反映学校预算管理、财务风险管理、支出结构、财务发展能力等方面的指标(财务分析指标见附表)。

  第十三章财务监督

  第六十五条学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预算编制、财务报告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均衡性;

  二)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结转和结余的管理情况;

  四)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

  五)负债的合规性和风险程度;

  六)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纠正。

  第六十六条黉舍财务监督该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第六十七条黉舍该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第六十八条学校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十四章附则

  第六十九条学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应当执行本制度。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条学校应当根据本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报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学校培训管理制度12

  学校实行立财务制度并专门开设银行帐户进行立核算,开户行是南京银行健康路支行,帐号是xxxxxxxxxx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校事业发展,根据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任务:

  1、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法律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圈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如实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二、财务管理体制

  1、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总务处为学校的单一的财务机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不得在学校之外设置同级机构。

  3、学校总务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制定会计人员岗位职责。财会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学校行政同意,不得任意调动和撤换。

  三、预算及收入管理

  1、学校预算的依据是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计划。学校会计室应在每年的十二月前按有关规定编制好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

  2、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3、学校收费实行一费制。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据学校为开展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发生的各项耗费和损失。

  2、学校支出包括:

  ⑴事业支出。事业支出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它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它费用。

  ⑵专项资金支出。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必须按项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项目完成后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3、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办公室结合学校情况制定有关规定和开支标准,并报学校行政组审批。

  五、资产管理

  1、资产是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2、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存货等。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过程中耗用而存储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消耗性物资、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批同类物质,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4、固定资产分类:学校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5、学校总务处应配合有关部门,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存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六、财务监督和检查

  1、财务监督梳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对违财经法规的支出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同时报告领导处理。

  2、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总务处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督形式。

  3、学校总务处有权对学校的会计工作进行审计。

  4、学校总务处应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七、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1、财务报告是指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会计室应定期向有关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供财务报告。

  2、会计室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八、总务处应根据上述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制定出有关配套的规章制度。

  5、体育运动学校校本培训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家整理的体育运动学校校本培训管理制度,希望对家有所助。

  一、校长

  朱景多校长是永嘉体育运动学校校本培训第一责任人。负责召开校务会专题研究校本培训工作,设立校本培训机构,制定校本培训的管理制度,监督校本培训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

  二、校本培训组织机构

  三、专人负责人

  草拟校本培训计划总结,做好校本培训考勤、记录、考核工作,建立校本培训档案。倡导教师每人每年至少读一本书,写一篇读书体会或心得。组织先进教师经验交流、教学技能培训或展示活动及信息技术专题培训等。

  建议制定实施校本的特色内容、项目和模式。

  校本培训的学时由校本培训专人负责。从上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完成的教师教育学时统计,并做好公示工作。

  向校本培训第一负责人报告学年内参加学习培训累计不足48学时,其中校本培训不足24学时的名单。

  四、教研组长备课组长

  制定校本培训学期计划并及时总结学期教研活动。向学校推荐在校本工作中具有先进教学经验先进教学理念的教师并向学校推荐在评价研究方面有贡献的教师。

  做好每学期的集体备课活动,第二学期由各教组组织的开放周的评课工作,每学期期中期末的备课本作业及听课记录的检查工作,并为绩效的奖励工资中的“校本活动”等项目提供公平合理的数据。

  做好各梯队教师的成长工作,促使骨干教师快速成长,组织整组教师认真全身心投入教研活动中。

  及时总结做好记录。

  五、教师

  积极参加由学校及教研组备课组组织的教研活动,且做好记录思及签到工作。

  六、奖惩措施

  据我校绩效考核中的规定,对每缺席活动1次或没完成任务1次都扣2分绩效分,扣完绩效的25分为止。

  据我校《制度汇编》校优质课一等奖奖60元,二等奖奖40元,三等奖30元,学年评奖一次。第二学期只开设校公开课,每节50元。

学校培训管理制度13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不提倡留职停薪,未经学校许可,不准搞第二职业。

  2、全校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分配。

  3、凡要求调入本校工作的教职工经学校考核,行政会研究同意方可办理调入手续。调入后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评合格,方可成为本校正式教职工。

  4、学校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工论处。

  5、凡本校教职工连续矿工一周或累计半个月以上者,以待岗处理。

  二、考勤

  1、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教务处负责考勤工作。各组、室设考勤员一名,(由组长担任),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按日统计,上报教务处汇总公布。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组室负责人或考勤员。

  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旷工半天以上(合半天)扣除相应的工资外,停发当月奖励工资。

  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本校专职教师,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职工、干部寒暑假期间,享受假期的三之二,其余时间由学校或部门安排工作。

  7、凡本校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一个月,或累积一个月者,以自动离职处理。

  8、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选、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课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2、请假时间在1—2节课以内,本人空课者,由年级组长批准;一天以内由教务主任批准(后勤人员由总务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校长批准;一周以上,由校长签注意见后,报教育局办公室批准;中层以上干部,一律由校长批准。

  3、教职工请假,一月内事假累计3天、病假5天以上者扣发全部奖金;一学期事假累计15天,病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扣发全学期地区津贴;事假在一个月,病假两个月以上者,停发请假期间的职务工资。

  4、请长期病假者,从绺三个月起,除执行上述第三条规定外,发给病假期间工资标准如下:

  工龄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90%(指除工务工资、奖励工资以外的.基本工资,下同)。满十年的照发,六个月以上病假的,从第七个月起发病假期工资,标准如下:工龄不满十年,发给本人工资70%;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5、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准假三天,实行晚婚晚育的可准假10—15天。

  6、女职工的产假按计划生育暂行规定办理。

  7、本人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三日的丧假。

  8、外省市籍职工,请假赴原籍结婚、奔丧者,根据往返路程、远近往返所需时间,给予路程假。

  9、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或未经续假逾期不归者,以旷工论处。

  四、奖惩

  1、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罚,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经过一定评议、审议手续,并公之于众。

  2、校级先进工作者,每学年评定一次,由校长授予荣誉称号。单项奖励随时进行。先进工作者评定比例一般为15%--20%左右,表彰先进,坚持德、勤、能、绩综合评定。须由群众评议推荐,组室申报,校长审批。

  3、给予教职工处分,必须慎重,应由学校组织调查,取得确凿证据后,根据错误程度和本人认识态度,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讨论,形成初步见后,由学校行政会议决定。记过以上处分,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4、奖励以精神为主,物质为辅。

  5、所有奖励和警告以上的处分,均记入个人和学校档案。

  6、凡符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给予奖励: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显着者。

  (2)遵纪守法,兢兢业业,出满勤,事事处处为集体,对不良行为敢于斗争,事迹突出者。

  (3)热爱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教育教学质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开拓,创新善于试验,在教育教学改革上有较大贡献者。

  (5)面向全校学生,对后进学生加倍爱护,在帮助后进学生转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参加竞赛获奖学生的辅导教师。

  (7)积极组织,指导学校大型活动,并做出显着贡献者。

  (8)服务及时周到,态度和蔼可亲,质量令人满意,效益好者。

  (9)为筹集资金做出突出成绩者。

  (10)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贡献和先进行为者。

  7、对照上述条件,视情况可授予先进工作(或其它荣誉)称号,或给予单项奖励。

  8、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处罚。

  (1)目无法纪,自由散漫,擅离职守,玩乎失职,造成损失者。

  (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残和伤害者。

  (3)违法乱纪,赌博成性,酗酒成风,打仗,挑拨是非造成不良影响者。

  9、依据上述情形轻重与认识态度,可分别给予口头批评,公开检查,通报批评,扣发奖金或工资、赔偿损失、警告、严重警告、记过、降职、降薪、开除留用、开除等处分,触犯刑律者,由司法机关处理。

学校培训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任务

  为了规范幼儿培训学校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优秀的幼儿,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幼儿培训学校,包括教职工、幼儿和其家长。

  第三条 基本原则

  1、 以幼儿的健康、安全为前提。

  2、 以培养幼儿的全面发展为目标。

  3、 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根本。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学校领导班子

  学校设立领导班子,由校长和副校长组成。校长负责全校的日常管理和教学工作,副校长负责配合校长工作,并具体负责特定的职能部门。

  第五条 安全保卫部门

  学校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并协助其他部门进行安全工作。

  第六条 教学管理部门

  学校设立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和教材选用。并对教师进行培训和评估,确保教学质量。

  第七条 各部门职责

  1、 行政人事部门:负责学校的人事管理和行政事务处理。

  2、 财务部门: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审核。

  3、 宣传部门:负责学校的宣传工作和形象建设。

  4、 后勤保障部门:负责学校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校园环境的维护和设备管理等。

  第三章 师资培训和管理

  第八条 师资培训

  1、 学校定期组织师资培训活动,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2、 学校鼓励教师参加教育类培训课程,提供相关的经费和时间支持。

  第九条 师德师风管理

  1、 学校要重视对教师师德师风的管理,对教师进行教育和引导,确保教师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2、 学校建立教师评优制度,通过评优评先激励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条 教育目标和要求

  1、 学校制定明确的教育目标和要求,以培养幼儿的综合素质为核心。

  2、 学校根据幼儿的年龄和特点,制定相应的课程体系和教学计划。

  第十一条 课程设置和教材选用

  1、 学校根据教育目标和要求,制定合理的课程设置,包括学科课程和专项课程。

  2、 学校选用符合教育要求和幼儿发展特点的.教材,定期进行教材的更新和评估。

  第十二条 教学管理

  1、 学校要建立科学、严谨的教学管理体系,确保教学质量。

  2、 学校要定期对教师进行教学观摩和评估,提供及时的教学反馈和指导。

  第十三条 测评和评估

  1、 学校要开展幼儿的综合测评和评估,了解幼儿的学习和发展情况。

  2、 学校根据测评和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的学习计划和辅导方案。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安全防范措施

  1、 学校要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

  2、 学校要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消防演练,提高幼儿和教师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五条 环境安全

  1、 学校要保持校园的整洁、卫生、安全,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2、 学校要对校园设施和教具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第十六条 突发事件处理

  学校要制定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处理,并妥善安排幼儿的安全撤离和疏散。

  第六章 家校合作

  第十七条 家长教育

  学校要加强家长教育工作,提高家长的教育意识和教育水平。

  第十八条 家访和家长会

  学校要积极开展家访和家长会活动,与家长进行密切沟通,了解幼儿在家庭中的情况。

  第七章 考核和评估

  第十九条 学生考核

  学校要对幼儿进行常规考核,包括日常表现、作业完成情况和课程评价等。

  第二十条 教师评估

  学校要对教师进行定期的业绩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教学水平、教育理念和教育能力等。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违纪违法处理

  1、 学校严禁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对违纪违法的学生和教职工要依法处理。

  2、 学校要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学校制定并执行,必要时可以进行修订。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培训管理制度15

  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学校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学校教学活动及其他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二条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具体财务活动在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设立财务室。财务室配置会计一名,出纳一名。会计、出纳必须由品行端正,业务能力强,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第三条学校所有人员都必须遵守学校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纪律,任何人都不得违反。对违反学校财务制度的人员,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条严格开支审批制度。坚持“用钱大家议,审批一支笔”的原则。学校重大开支须经董事会集体讨论决定。学校所有开支、借支都必须经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任何人不得违反规定,乱开支,乱借支。学校所有开支、借支必须手续完备,按正常程序进行。所有报销凭证,必须真实可靠,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并经分管财务的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所有开支必须在一周内履行完报销手续,不得拖延。任何人不得虚列虚报任何支出。

  第五条学校的经费支出要以教学为中心。根据“确保必需、突出重点、效率优先”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要严格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六条加强收入管理,确保应当收取的各项收入足额收取。要按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财务账户,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隐匿、截留任何收入。学校的任何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均需董事会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人均不得乱收费,也不得私自表态减免学费。

  第七条学校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认真搞好日常会计核算和监督工作。要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和编报各项财务报告,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帐表相符、帐物(钱)相符。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要按照有关规定,保存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资料。会计人员调离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制度及学校有关制度的规定,编制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不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与结账、对账,做到账务处理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2、按要求予编内部会计报表,编制对外财务报表,负责税务申报,完成教育、物价、税务等政府部门规定的工作

  3、做好收款收据、发票、统计资料、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财务资料的归档、整理、装订、保存、备份工作。做好学生交费与发票相对应的备查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出纳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现金管理制度,做好现金、支票的`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会计账核对,以保证账账相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部分必须送存银行,不坐支学费,不白条抵现,坚持收支两条线。

  3、对个人借款,个人费用、分期付款、先付货款(定金)做好备查登记工作,确保学校资金安全。

  4、做好现金的日清月结工作,保证账实(钱)相符,遇有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分管财务的领导。

  5、做好招生收费的统计、复核、检查与对账的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加强资产管理

  1、资产是置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学校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款、暂付款、借款等。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2、为加强流动资产管理,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对应收款和暂付款应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

  3、财务部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登记造册。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学校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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