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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临时用电管理制度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1
施工现场触电未遂事故时有发生,其原因主要是工地管理不力。制度措施不落实,机电人员检查督促不力临时用电搭设没有认真按“规定”执行,违章操作、线路乱拉等现象所造成的,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和贯彻建设部部颁标准,igi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igi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下简称“规范”。特制订以下制度,在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规范”的规定,开工前必须认真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
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或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10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主要内容有:
1、现场勘察;
2、确定电源进线和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配电箱、未级电箱装设位置及线路方向;
3、负荷计算;
4、绘制电器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5、选择导线截面;
6、制订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电器防火措施。
二、加强临时用电技术管理工作,按照“规范”的规定,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技术人员编制,所队(厂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处技术主管批准后实施,同时施工现场要建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其主要内容为:
1、关于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资料;
2、关于技术交底资料;
3、关于安全检测记录;
4、关于电工维修记录等。
三、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指导,监督工作。是保证临时用电生产安全运行,尤其是保障人身安全、防止触电伤害事故的重要环节。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规范”标准:各单位机电管理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和指导工作,应组织定期学习“规范”,电气作业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术水平,认真按部颁“规范”搞好现场临时用电搭设,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监督检查。
四、施工现场用电必须实行,三相五线制,三级供电、二级保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未级开关箱)全部要实行铁制配电箱,严禁使用木质配电箱。配电箱内必须设置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分析、隔离电源的开关电器。配电箱内所有开关电器应与配电线路相对配合。作分路设置,以确保专控,开关箱两用电设备之间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制。防止“一间多机带来的.意外伤害事故。
五、加强电气材料管理,对于减少或杜绝电气伤害事故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要严禁使用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无厂、无地名的伪劣产品,购买电器材料必须要到省建委推荐的有生产许可证、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厂家或直销部购买,严禁在市场采购。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2
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导致触电事故已成为施工现场五大伤害之一,所占比例之高令人担忧。本人作为安全管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对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存在的较多问题,现作如下分析。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主要特征
1、临时性
建筑工程工期短,小的建筑工程工期只有几个月,大的工期也只有几年,工程竣工后一些用电设施就要拆除,因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明显带有临时性。
2、用电量的不稳定性
一个工程项目随着施工进度的进展,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用电量相差较大,用电负荷存在不稳定的非确定性因素。
3、电器设备的流动性
在建筑施工中,施工机械具有相当大的周转性、移动性和共用性,伴随着施工的进行和工序的进展,电气设备、手持电动工具等变化频繁,极容易造成人身伤害。
4、施工现场的复杂性
建筑施工中,往往要面对复杂的施工现场,而现场的临时用电在工程施工中存在点多、面广、随机等特点,成为施工过程中极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关键环节。
5、危险性
施工现场的环境较恶劣,电气装置、配电线路、用电设备等易受外界的影响和侵害,大多又是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极易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常见安全问题分析
1、不重视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由于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特殊性与危险性,建设部专门制定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在实际施工中,项目部往往忽视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导致电气设备与器具选型不规范等,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埋下了安全隐患。
2、不重视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电工必须要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培要求,经过严格的培训,持证上岗。但是,多数施工现场没有按照规定配备专职的电气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对电工技术交底不详细,没有针对性,也没有交底记录。
3、不重视接零保护
施工现场绝大部分用电未按照tn-s系统执行,许多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认为通了电,机器转了,灯亮了就可以了,对三相五线制标准落实不到位,有些工地虽然采用了三相五线制,但重复接地不符合标准,或者没有重复接地,系统出现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混用,保护零线未采用绿黄双色线加以标识区别。另外,许多施工用电采用的pe线端子板不合格,施工工地电箱内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不是采用正规的pe线端子板,而是采用螺母压接,甚至存在pe线连接松动不牢固现象,直接导致连接处的电阻值增大,影响到pe线的实际保护功能。
4、不重视接地保护
主要表现在埋设接地体的时候忽视接地体埋设点的土质情况,导致接地电阻值较大,忽视对接地电阻值的定期检测,使接地保护失效。
5、不重视措施保护
工程施工过程中,当与外电线路的距离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时,大多不采用防护措施或防护屏障上缺、警示标志和警示牌,给安全用电留下了隐患。
6、不重视电气设备及材料质量
常见问题有,漏电保护器参数不匹配,导致材料不合格,配电箱、开关箱材质差、隐患多,闸箱负荷低,插座、插头质量差,电器缺极掉角或缺螺丝、螺母,少闸盖,一闸多用,乱接用电设备等。
7、不重视临时电源线规范架设和搭接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往往贪图方便不规范操作接线,有的将电缆线绑在脚手架上,有的将电线直接放在地上,有的电缆线虽然进行了埋设,但深度不够,也没有做好保护措施,电缆接头不加接线盒,防水性差,给安全施工带来了隐患。
三、建筑施工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与措施
1、结合施工现场实际,认真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要依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范》要求,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具有相应技术资质的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核及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严格履行“编制、审核、审批”程序。在实际工作中,要结合施工现场特征做好专项的用电组织设计,熟悉施工现场现状,通盘考虑,精心设计,周密部署,作出具有实际指导意义的设计,督促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落到实处。对于施工单位使用的用电设备5台以上或总用电量在50kw及以上的'临时施工用电,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范》要求编写保证安全用电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以及提供主要用电设备的名称和技术参数。
2、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切实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的技术措施
由于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存在极大的潜在性危险源和不确定的危险因素,要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进行控制,将危险程度和发生事故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施工现场电工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范》,做好施工现场的各种用电设备机具的安装、巡检、维修、拆除等工作,定期对接地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进行测试,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原则。对施工现场实行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三级配电方式,总配电箱、开关箱均加设漏电保护器的二级保护,并且做到分级控制。要严格做好规范的三相五线制,降低用电危险性,多数施工现场用电都是由供电单位引来,且三相四线制较多,施工现场应设置自己的总配电箱,由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的电源侧做重复接地引出保护零线,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真正分离,并在保护零线的末端及中间50m左右的距离进行多处重复接地,保证每处重复接地的电阻值不大于10ω,用电设备的外壳、箱体等用多股铜线和保护零线并连。要严格检查漏电保护器、配电箱、开关箱等电器装置的电气特点,要根据用电设备的性能,选配合理的参数,进行取舍,正确使用。
3、制定各级安全用电管理人员责任制,完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要严格现场电工技术资质审查,现场电工均需经过专业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建筑电工操作证》,且证件年审有效,坚决杜绝电工无证上岗操作。制定各级安全用电管理人员责任制,并逐级落实到人。项目经理部要对电工的工作加强监督与检查,项目经理、现场安全员应定期对“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进行审核,加强电工责任心教育,对其平时工作中的用电管理与日常操作及巡查维修等进行有效监督,真正将安全用电管理落实到实处。电工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各种用电设备机具的安装、巡检、维修、拆除等工作,定期对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进行测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于地下室和楼梯间易潮湿部位的照明应根据不同情况使用36伏以下的低压照明,确保现场的安全用电。
4、认真做好外电设施防护,严格控制和杜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私拉乱接现象
凡是外电线路小于规定的安全操作距离时,一定要采取防护措施,做好方案,保证用电的安全。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要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范》要求,统一规划,合理布线,正确设置电线和电缆。对于采用电缆线路的施工现场,电缆线要做埋地处理,且做好电缆线的保护,接头要加设接线盒,沿墙顺直,高度符合要求。要重视现场照明,降低触电可能性,照明线路和动力线路严格分设,做好保护接零,使用安全电压,装设漏电保护器。
5、加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监管力度,切实保证项目安全施工
公司、项目部要切实按照月查、周查、日常巡查的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现场临时用电违规的要及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单,按照“三定”原则要求,及时落实整改,及时消除用电安全隐患,保证项目施工正常有序进行。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3
恢复、暂停、销户用电申请表
表类:深供电营表01
受理单号:
客户名称
合同帐户
用电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人
固定
电话
移动电话
申请
事项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申请表中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准确,并已阅知背书内容,特此确认。
用电客户:(单位盖章)
经办人:
申请日期:*年*月*日
以上信息由用户填写,以下信息由供电企业填写
受理登记
事
项
附件:
□身份证
□单位证明
□银行存折
□委托银行代扣电费合同书
□电气试验合格报告
□其它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料齐全,受理申请。
受理人:
营业厅:
日期:*年*月*日
备注
请细阅背面业务规定
业务规定
(一)定义
1.暂停:是指用电客户暂时停止全部或部分受电设备用电。
2.恢复:
是指用电客户暂停或减容期满,用户要求重新启用暂停或减容的用电设备。
3.销户:是指客户停止全部供电容量,并与供电企业终止供用电关系。
(二)暂停业务规定
《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
1.减容期满的后的用户及新装、增容用户,二年内不得申办减容或暂停。如确需继续办理减容或暂停的,减少或暂停部分容量的基本电费应按百分之五十计算收取。
《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四条规定:用户暂停,须在五天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用户在每一日历年内,可申请全部(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或部分用电容量的暂时停止用电两次,每次不得少于十五天,一年累计暂停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季节性用电或国家另有规定的用户,累计暂停时间可以另计;
2.按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的用户,暂停用电必须是整台整组变压器停止运行。供电企业在受理暂停申请后,根据用户申请暂停的日期对暂停设备加封。从加封之日起,按原计费方式减收其相应容量的基本电费;
3.暂停期满每一日历年内累计暂停用电时间超过六个月者,不论用户是否申请恢复用电,供电企业须从期满之日起,按原合同约定的容量计收其基本电费。
4.在暂停期限内,用户申请恢复暂停用电容量用电时,须在预定恢复日前五天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暂停时间少于十五天者,暂停期间基本电费照收;
5.按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的用户,申请暂停用电必须是全部容量(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的暂停,并遵守以上1至4项规定。
(三)恢复业务规定
1.用电客户恢复用电恢复用电应在五天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对减容或暂停的受电设施检修或试验合格后方能恢复用电。
2.《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用户擅自使用已经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使用手续的电力设备或者擅自启用已经被供电企业查封的电力设备、擅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属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扰乱正常供电、用电秩序的行为,应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第4项的规定处理。
(四)销户业务规定
《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用户销户,须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销户必须停止全部用电容量的使用。
2.用户已向供电企业结清电费。
3.查验用电计量装置完好性后,拆除接户线和用电计量装置。
4.解除供用电关系。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4
一、基本原则
1、建筑施工现场的电工、电焊工属于特种作业工种,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其他人员不得从事电气设备及电气线路的安装、维修和拆除。
2、建筑施工现场必须采用YN—S接零保护系统,即具有专用保护零线(PE线)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五线制系统。
3、建筑施工现场必须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设置。
4、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即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自己专用的开关箱,专用开关箱内必须设置独立的隔离开关和漏电保护器。
5、严禁在高压线下方搭设临建、堆放材料和进行施工作业;
在高压线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至少6m的水平距离,达不到上述距离时,必须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6、在宿舍工棚、仓库、办公室内严禁使用电饭煲、电水壶、电炉、电热怀等较大功率电器。如需使用,应由项目部安排专业电工在指定地点,安装可使用较高功率电器的电气线路和控制器。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的电炉、电热棒等。
7、严禁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源,非专职电工不准乱接或更换熔丝,不准以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保险)丝。
8、严禁在电线上凉衣服和挂其他东西等。
9、搬运较长的金属物体,如钢筋、钢管等材料时,应注意不要触到电线。
10、在临近输电线路的建筑物上作业时,不能随便往下扔金属类杂物;更不能触摸、拉动电线或电线接触钢丝和电杆的拉线。
11、移动金属梯子和操作平台时,要观察高处输电线路与移动物体的距离,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再进行作业。
12、在地面或楼面上运送材料时,不要踏在电线上;停放手推车、堆放钢模板、跳板、钢筋时不要压在电线上。
13、在移动有电源线的机械设备,如电焊机、水泵、小型木工机械等,必须先切断电源,不能带电搬动。
14、当发现电线坠地或设备漏电时,切不可随意跑动和触摸金属物体,并保持10m以上距离。
二、安全电压
1、安全电压是指36V以下特定电源供电的电压系列安全电压是为防止触电事故而采用的50V以下特定电源供电的`电压系列,分为36V、24V、12V和6V四个等级,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选用不同的安全电压等级。建筑施工现场常用的安全电压有12V、24V、36V。
2、特殊场所必须采用电压照明供电以下特殊场所必须采用安全电压照明供电:
(1)室内灯具离地面低于2.4M,手持照明灯具,一般潮湿作业场所(地下室、潮湿室内、潮湿楼梯、隧道、人防工程以及有高温、导电灰尘等)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24V。
(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导电良好的地面使用手持照明灯具等,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三、电线的相色
1、正确识别电线的相色
电源线路可分工作相线(火线)专用工作零线和专用保护零线。一般情况下,工作相线(火线)带电危险,专用工作零线和专用保护零线不带电(但在不正常情况下,工作零线也可以带电)。
2、相色规定
一般相线(火线)分为A、B、C三相,分别为黄色、绿色、红色;工作零线为黑色;专用保护零线为黄绿双色线。
严禁用黄绿双色、黑色、篮色线当相线,也严禁用黄色、绿色、红色线作为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
四、插座的使用正确使用与安装插座
1、插座分类
常用的插座分为单相双孔、单相三孔和三相三孔、三相四孔等。
2、选用安装接线
(1)三孔插座应选用“品字形”结构,不应选用等边三角形排列的结构,因为后者容易发生三孔互换造成触电事故。
(2)插座在电箱中安装时,必须首先固定安装在安装板上,接地极与箱体一起作可靠的PE保护。
(3)三孔或四孔插座的接地孔(较粗的一个孔),必须置在顶部位置,不可倒置,两孔插座应水平并列安装,不准垂直并列安装。
(4)插座接线要求:对于两孔插座,左孔接零线,右孔接相线;对于三孔插座,左孔接零线,右孔接相线,上孔接保护零线;对于四孔插座,上孔接保护零线,其他三孔分别A、B、C三根相线。
五、“用电示警”标志
正确识别“用电示警”标志或标牌,不得随意靠近、随意损坏和挪动标牌。
颜色使用场所常用电力标志红色
配电房、发电机房、变压器等重要场所高压示警标志字体为黑色,箭头和边框为红色
需高压示警场所配电房示警标志字体为红色,边框为黑色(或字与边框交换颜色)配电房或发电机房维护检修示警标志底为红色、字为白色(或字为红色、底为白色、边框为黑色)维护检修时相关场所
其他用电示警标志
箭头为红色、边框为黑色、字为红色或黑色
其他一般用电场所
进入施工现场的每个人都必须认真遵守用电管理规定,风到以上用电示警标志或标牌时,不得随意靠近,更不准随意损坏、挪动标牌。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5
1、根据建设部颁发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规定,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2、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2.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可不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但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2.2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
(1)现场勘查
(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施工平面中动力设备布置和各种设施的相关位置,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架设方法。
(3)进行负荷计算。
(4)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5)绘制单独的电气平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6)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7)主要材料、电气器件数量及进度要求。
2.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电气技术员(工长)负责编制。报公司施工管理部审核,副总经理复评、总工程师批准实施。临时用电安装结束,必须经验收后才能送电使用,并办理手续。
3、对各类专业人员的要求
3.1安装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
3.2正常的临时电路运行、维修及管理,各工地应设专业人员负责。该电工的等级应与工程的难易程度和用电设备的技术复杂性相适宜,并持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证件。
3.3对各类用电人员要求:
(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用电设备的`性能。
(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3)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门。
(4)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处理。
(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妥善处理后进行。
4、建立安全档案包括的内容
4.1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的内容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2)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
(3)技术交底资料。
(4)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5)电气设备的试验,检验和调试记录。
(6)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7)定期检(复)查表。
(8)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4.2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现场的电气技术员(工长)负责建立和管理,其中'电工维修工作记录'由特定维修人填写,并在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交公司施工管理部保管。
4.3临时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时间,施工现场每月一次,由项目电气技术负责人组织检查,公司检查时,应复测接地电阻值。
4.4检查中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施工具体要求,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执行。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6
第一条、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石化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所属各单位,同时也适用于进入以上单位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管理范围为各单位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海上平台发电设备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临时用电审批程序
(一)在运行时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生产必须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二)本企业内部单位的'临时用电,由用电单位持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作业操作证到供电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三)本企业以外单位及本企业下属多种经营企业需临时用电时,由用电单位持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许可证等到供电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须经用电或施工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字。
第五条、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应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一致。
第六条、临时用电管理
(一)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供电审批部门存档,第二联交供电执行单位保存,第三联由临时用电执行人保存。
(二)临时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第一联由供电执行单位签字后,由用电执行人交供电主管部门注销。
(三)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1年。
第七条、有自备电源的施工队其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电源。
第八条、用电结束后,临时施工用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立即拆除,由用电执行人所在生产区域的技术人员、供电执行部门共同检查验收签字。
第九条、临时用电必须严格确定用电时限,超过时限要重新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延期手续,同时办理相关的继续用火作业许可证手续。
第十条、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电工操作证方可施工。严禁擅自接用电源,对擅自接用的按严重违章和窃电处理。电气故障应由电工排除。
第十一条、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按供电电压等级正确选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
(一)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二)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应采用五线制。
(三)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
(四)采用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必须设有“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套管、盖板等措施。
(五)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配电箱要有编号和防雨措施,配电盘箱门必须能牢靠关闭。
(六)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内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七)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第十二条、临时供电执行部门送电前要对临时用电线路、电气元件进行检查确认,满足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
第十三条、对临时用电设施要有专人维护管理,每天必须进行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
第十四条、临时用电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的规定,不得变更临时用电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现违章用电,供电执行单位有权予以停止供电。
第十五条、临时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执行单位停电,由原临时用电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其他单位不得私自拆除。私自拆除而造成的后果由拆除单位负责。
第十六条、临时用电单位不得私自向其它单位转供电。
第十七条、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是临时用电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要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年。
第十八条、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原《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各企业根据本制度,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负责解释。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7
1、临时用电户临时用电应先填写临时用电申请;
2、临时用电必须安装临时用电的电能计费装置及触保器;
3、临时用电设施安装必须符合规定要求,经供电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接电,不准私拉乱接用电设备;
4、临时用电期间用户应设专人看管临时用电设施,用完后及时拆除;
5、临时用电户不准使用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
6、临时用电户的临时用电的电线不准跨越公路、河流或水塘。
7、临时用电必须签订供用电协议书。
8、临时用电户因临时用电所发生触电伤亡和其他事故均由用电方负责。
9、临时用电期限除经供电企业准许外,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逾期不办理延期或永久性正式用电手续的,供电企业应终止供电。
10、使用临时电源的用户不得向外转供电,也不得转让给其他用户,供电企业也不受理其变更用电事宜。如需改为正式用电,应按新装用电办理。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8
十四冶建设集团机安公司云南文山800kt/a氧化铝工程安装现场
临时施工用电方案
云南文山800kt/a氧化铝工程
焙烧炉安装
临时施工用电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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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工程概况———————————————2
二、编制依据———————————————2
三、供配电方式——————————————2
四、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3
五、现场线路布置—————————————3
六、施工用电负荷计算及电缆选用——————3
七、施工技术要求及措施——————————7
八、临时用电系统使用管理维护———————8
九、安全技术措施—————————————8
附施工用电平面布置图—————————14
一、工程概况:
氧化铝焙烧系统是整个工程的重要组成项目,也是氧化铝生产的最后一道工序,该项工程主要由悬浮焙烧炉钢结构框架、悬浮焙烧炉、工艺通用设备,电除尘器,给排水系统、工艺管网、电气仪表、电讯照明等项目组成。
氢氧化铝悬浮焙烧炉钢结构框架是氧化铝工程厂区最高的建筑,高度约为60~70米,
结构为双跨多层敞开式钢框架结构,柱、梁截面均为焊接H型,每套框架总重约1100吨。其中①-④线为焙烧部分,柱子分5段,钢平台11层;④-⑤线为过滤部分,柱子分2~3段,砼平台8层;电梯间约高70米。
焙烧炉系统是通过风机形成的负压将物料悬浮运动,并燃烧煤气使AL(OH)3中的结晶水蒸发而成为AL2O3物料通过四级予热加温到1175℃焙烧后再经四级冷却并通过沸腾冷却床降至80℃出料。其中最大件为焙烧炉,直径约5米多,重约28吨,其余非标设备总重约230吨。
过滤部分④-⑤线目前在5.000米平台和10.000
米平台有马达控制中心和计算机室,16.400米平台有-50立方米料仓。
电除尘器是氢氧化铝焙烧的关键设备:建筑面积约160多平方米,
设备总重约250吨左右,
在电收尘器框架旁边有一台750KW抽风机,
是全系统功率最大的运转设备,主要提供物料运行的动力。
二、编制依据:
⑴、《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
⑵、《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⑶、焙烧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图纸和现场平面布置图。
⑷、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三、供配电方式
1、电源:自建设单位提供的配电室引出两路电源至我方低压配电盘N1、N2,供施工现场临电用。从N1、N2配电盘引出5个回路接至现场的5台一级配电箱。
2、现场采用TN-S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系统供电。
四、主要施工机械配置表
编号
用设备名称
型号及功率(KW或KVA)
数量
设备容量(KW或KVA)
履带起重机
交流电焊机
时代手弧焊机
气体保护焊机
空压机
角磨机
二氧化碳焊机
五、现场线路布置
根据建设单位供电线路的特点及现场施工要求,由建设单位现场提供的配电室引二路电源至施工现场总配电柜N1、N2,供施工现场临电用。低压配电盘N1、N2引出5个回路接至现场的5各一级配电箱,配电箱分布在现场四周,配电箱应做重复接地。
六、施工用电负荷计算及电缆选择
1、公式及负荷计算
P30=KdPe
Q30=P30??tanφ
S30=P30/cosφ
I=S30/1.732U
ε=ΔU??I30??L
式中P30
——有功功率
Q30——无功功率
S30——视在功率
cosφ——功率因素
ε——电压降
ΔU
——电缆线路1A
??km电压损耗百分值
L——线路长度,km
负荷计算表
编号
设备名称
设备容量
需要系数
计算负荷
履带吊车
1#焙烧炉
成品过滤
氢氧化铝仓
2#焙烧炉
电焊机
磨光机
电焊机
2、电缆截面选择
N1-1路:
计算电流I=206A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采用VV29铜芯
3*120+2*70mm2电缆,
ε=ΔU??I30??L=0.083*206*0.16=2.7%
经计算ε小于5%最小允许电压降,符合要求。
N1-2路:
计算电流I=150A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采用VV29铜芯3*95+2*50
mm2电缆,
ε=ΔU??I30??L=0.083*150*0.18=2.2%
经计算ε小于5%最小允许电压降,符合要求。
N1-3路:
计算电流I=171A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采用V29铜芯
3*95+2*50mm2电缆,
ε=ΔU??I30??L=0.083*171*0.20=2.8%
经计算ε小于5%最小允许电压降,符合要求。
N2-1路:
计算电流I=190A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采用V29铜芯
3*120+2*70mm2电缆,
ε=ΔU??I30??L=0.083*190*0.06=0.95%
经计算ε小于5%最小允许电压降,符合要求。
N2-2路:
计算电流I=150A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采用VV29铜芯3*95+2*50
mm2电缆,
ε=ΔU??I30??L=0.083*150*0.18=2.2%
经计算ε小于5%最小允许电压降,符合要求。
七、施工技术要求及措施
⑴、配电室的门应向外开,其高度和宽度应便于设备出入;面积和高度满足操作与维护所需的安全距离,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⑵、本工程使用临电配电箱应符合当地有关临时用电管理规定,配电箱符合三相五线制接零保护系统TN-S的要求。
⑶、二级配电箱处PE线各做一组重复接地。接地极采用L50*50*5mm镀锌角钢,接地极每根长度2.5m,间距5.0m,接地电阻小于10欧,履带吊接地电阻小于4欧。
⑷、二级配电箱的漏电开关的动作电流30mA,动作时间0.1S。
⑸、从总箱到二级配电箱的'电缆沿墙或埋地0.7m敷设。电缆过大门或穿越道路时穿铁管保护。
八、临时用电系统使用管理维护:
⑴、持证上岗与维修制度。
坚持电气专业人员持证上岗,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部件的更换或维修。检查和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施工现场的配电设施要一个月一检查,一个季度复查一次。
⑵、配电箱安装与保护。
应保持配电线路与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电缆、导线对地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损伤、带电体裸露、电线受挤压、腐蚀、漏电等隐患,以防突然出事。工地所有配电箱要标明箱的名称、所控制的各线路称谓、编号、用途等。在现场施工,当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并在开关箱上悬挂“禁止合闸”警示标志。
经常检查配电箱内电器的螺丝有没有松动,动力设备有没有缺相运行的情况。
九、安全技术措施
⑴、现场与周围环境。
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电气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电气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设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材料及其它杂物等。
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距离应一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110KV
154~220KV
330~50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3、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应下表所列数值: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KV以上
最小垂直距离(m)
4、当小于第2、3
条中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置屏障、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牌。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员监护。
5、在静电的施工现场内,集聚在机械设备上的静电,应采取接地泄漏措施。
⑵、接地与防雷。
1、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地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2、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3、保护零线不得设开关或熔断器。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得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4、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作它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5、电力变压器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单台容量不超过100KA的变压器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10Ω。
6、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⑶、配电箱及开关箱
1、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2、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
3、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4、配电箱、开关箱的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箱体必须防雨、防尘。
5、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6、手动开关电器只允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电动电路,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启动装置控制。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7、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以上用电设备。
8、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9、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送电操作顺序: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操作顺序: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⑷、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
1、施工现场的所有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选购、使用、检查和维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且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b、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并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c、保护零线的电气连接符合规范要求,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少于两处。
2、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一次侧电源长度应不大于5米,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3、使用焊接机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直流弧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焊机的二次线宜采用YHS型橡皮护套铜芯多股电缆。电缆长度应不大于30米。
4、一般场所应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
⑸、照明:
1、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要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钠灯或卤钨灯。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均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或器材。
2、照明灯具电源末端的电压依偏移应符合下列数值:
A.一般工作场所的电压偏移值允许为额定电压值的±5%;
B.远离电源的工作场所,电压偏移值允许为额定电压值的-10%~+5%;
C.道路照明、警卫照明或电压为12~36V的照明,电压偏移允许为额定电压值的-10%~+5%。
3、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个,并装设熔断电流为15A及15A以下的熔断器保护。
4、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携带式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引线应采用橡皮或塑料护套护套电缆。
5、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米,室内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
6、钠、铊、铟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5米以上,灯线应在接线柱上固定,不得靠近灯具表面。投光灯的底座应安装牢固,按需要的光轴方向将枢轴拧紧固定。
⑹、防火要求:
1、施工现场应配有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材。场地布局合理、预留充足宽度的消防安全通道。
2、配电箱、磁力起动器等,必须装在专用的配电室内,如装在室外要有防水防尘措施。引至各用电设备的线路,应选用铜芯穿在铜管内。电线管路应密封,尽量沿外墙敷设。
3、贮存氧气、乙炔和油漆、稀释剂、油料库房内的照明灯具和电开关,应选用防爆型或有用防外投光照明,开关应安装在室外。
4、防止电火花引起的火灾,应在具有燃烧、爆炸危险等及选择合适的防爆电气设备或封闭式电气设备。
5、引入易烯易爆场所的电线绝缘良好,并敷设在钢管内,防止因短路产生电火花。
6、在进行电焊和气焊操作时,不能有丝毫大意,在易烯易爆场所,不得使用蜡烛、火柴或普通灯具照明,而且应采用封闭式或防爆型电气照明。禁止吸烟和携入火柴、打火机等。
7、安装维修所有电路,确保接零,防止电弧、火花、超载、超载导致的阻抗热和短路产生。
8、用保险丝和电流断路器保护每一个电路。保险丝和电流断路器安装应在一个离工作场所很近的盒子内。
9、应使用固定的金属丝线路而是延伸软线,以避免对电路的损坏。在线路中不可使用多插头,以避免线路超载。
10、在每个工作点都安装单独的控制开关,以避免线路超载,并紧急情况下,能立即切断电源。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9
1、现场临时供用电设施统一由项目经理部管理。
2、项目经理部设置一名安全用电技术负责人。
3、工地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临电工的工作要在施工组织设计的指导下进行。
4、临电设施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工期长的每年进行一次验收。
5、现场电工人员必须持证作业。
6、经理部电气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作业前向电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7、工长必须对所辖区域或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人员,针对所用的电气设备以及周围环境中可能发生的.触电因素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8、临时用电安全器材必须按中建一局集团的要求在定点厂家购买。
9、配电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中建一局集团“配电箱定型册”。
10、经理部每旬组织一次全现场的安全用电检查,发现隐患,要定人、定措施、定时间及时整改。
11、严禁无证人员私自接、拆电气设备和线路。现场任何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乱接线行为和擅自拆除电气设备的行为。
12、任何人不得使用或向别人提供带有故障的或保护装置不全的电气设备、手持电动工具及灯具。
13、使用Ⅰ类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电气设备的人员必须戴好绝缘手套。
14、维修电工必须做好维修工作记录,值班记录和各种设备的摇测记录。
15、经理部必须建立并完善所有临时用电的内业资料和台账。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10
为了保障公司安全生产,预防火灾、触电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临时用火用电用水管理制度。
一、临时用火管理
1、临时用火范围:
本制度所指临时用火包括电焊、气焊、气割、喷灯、明火作业等。
2、审批权限:
(1)临时用火由申请部门提出,填写《临时用火申请表》,经相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2)部门负责人具有临时用火的审批权,但对于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临时用火,需上报公司领导审批。
3、临时用火安全距离:
(1)临时用火作业点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米。
(2)临时用火作业点与电缆线、煤气管道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
4、临时用火操作规程:
(1)临时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2)临时用火作业前,必须清除用火点周围10米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
(3)临时用火作业时,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设专人负责监督。
(4)临时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开。
5、临时用火审批流程:
(1)申请人填写《临时用火申请表》。
(2)申请人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
(3)对于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临时用火,需要上报公司领导审批。
(4)审批通过后,由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督。
二、临时用电管理
1、临时用电范围:
本制度所指临时用电包括新增电器设备、临时线路等。
2、审批权限:
(1)临时用电由申请部门提出,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经相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2)部门负责人具有临时用电的审批权,但对于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临时用电,需上报公司领导审批。
3、临时用电安全距离:
(1)临时用电作业点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米。
(2)临时用电作业点与电缆线、煤气管道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
4、临时用电操作规程:
(1)临时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2)临时用电作业前,必须确认用电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临时用电作业时,必须配备接地线、漏电保护器等安全防护设备。
(4)临时用电作业结束后,必须确认无电气隐患后方可离开。
5、临时用电审批流程:
(1)申请人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
(2)申请人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
(3)对于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临时用电,需要上报公司领导审批。
(4)审批通过后,由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督。
三、临时用水管理
1、临时用水范围:
本制度所指临时用水包括新增用水设备、临时水管等。
2、审批权限:
(1)临时用水由申请部门提出,填写《临时用水申请表》,经相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2)部门负责人具有临时用水的审批权,但对于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临时用水,需上报公司领导审批。
3、临时用水安全距离:
(1)临时用水作业点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米。
(2)临时用水作业点与电缆线、煤气管道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
4、临时用水操作规程:
(1)临时用水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用水安全。
(2)临时用水作业前,必须确认用水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临时用水作业时,必须配备必要的防水措施。
(4)临时用水作业结束后,必须确认无漏水隐患后方可离开。
5、临时用水审批流程:
(1)申请人填写《临时用水申请表》。
(2)申请人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
(3)对于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临时用水,需要上报公司领导审批。
(4)审批通过后,由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督。
四、监督与考核
1、公司将定期对临时用火用电用水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结果与员工绩效挂钩。
2、发现违章用火用电用水行为,应立即整改,避免事故的发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请各位员工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安全生产。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11
1目的:为加强公司用电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制订本办法。
2名词解释
2.1作业方:指实施具体作业操作的公司基层班组或施工承包商。
2.2临时用电作业:指生产中施工、检修等过程中临时性使用220v/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6kv及以上的高电压临时用电,不适用本规定。
3临时用电作业危害识别
3.1临时用电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制定临时用电作业方案,方案中进行临时用电作业危害因素识别、风险评价,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任务及作业要求。
3.2将安全措施填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内。
3.3临时用电作业方案和《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应一起上报。
4临时用电作业办理程序
4.1临时用电作业由作业方提前一天制定出临时用电作业方案,填写《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经作业部门安全员审核合格后,部门负责人审批。
4.2负责审批人员,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5临时用电作业方案
5.1.1临时用电作业由作业方提出申请,并编制《临时用电作业方案》按程序报送;
5.1.2《临时用电作业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作业内容:用途;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用电负荷计算说明;临时用电负荷所在变压器的编号及容量。
(2)技术措施;
(3)风险识别和应急措施;
(4)现场安全环保措施。
6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措施和要求
6.1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及线路作业,必须由相应资质专业人员进行。
6.2临时用电电缆必须绝缘良好无损,保持绝缘强度,在施工场所穿越车辆、行人通行处,应采取保护措施。架空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6.3严禁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接入电网;动力和照明线路宜分路设置。
6.4对于临时用电线路,使用中应派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用完后应立即拆除。
6.5临时用电线路在电源侧及操作的地方应装置开关、插销及熔断器,这些装置装在户外,应有防雨箱子保护。
6.6若遇台风、暴雨等特殊情况,应视具体情况可暂切断临时电源,待风雨过后,应对线路仔细检查一遍,确认无问题后,方向恢复送电。
6.7临时用电线路严禁利用大地作中性线。
6.8临时用电线路安全技术应符合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6.9室外的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及开关、插座应有防水措施。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
6.10移动工具、手持工具等用电设备应有各自的电源开关。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开关直接控制二台或二台以上用电设备。
6.11施工现场用电设备需要作保护接地,且接地电阻要符合相关规定,在电源进线处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6.12临时照明用行灯电源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且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在易燃易爆场所施工,行灯必须为防爆型。
6.13在易燃、易爆生产作业场所应使用具有防爆性能的开关、配电箱和电气设备,临时用电的停送电操作,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在非防爆区域内进行。
6.14临时用电设备安全使用要求。
(1)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
(2)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3)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4)临时电源暂停使用时,应在接入处断开电源;
(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时,应先断开电源;
(6)配电箱内外应保持整洁、干燥。
6.15对夜间有车辆通行的施工场所,必须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
6.16临时用电单位不得变更用电地点和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生此类现象,供电单位有权停止供电。
6.17结束临时用电
(1)临时用电结束后应及时通知供电单位,由其进行电量核查;
(2)临时用电设备拆除后应恢复电力设施原状。
7临时用电作业人员职责
7.1持有经审批同意、有效的.《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方可进行临时用电作业。
7.2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内容,临时用电环境,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
7.3对《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上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后,方可进行临时用电作业。
7.4对违反本办法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7.5在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作业无法进行等情况时,应暂停作业。
8临时用电作业负责人职责
临时用电作业负责人由作业方现场作业指挥人担任,其安全责任如下:
8.1作业负责人是临时用电作业的直接组织者,对安全作业负直接领导责任;
8.2认真督促监护人和作业人员等履行安全责任,检查作业前安全措施,确认落实后在《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8.3临时用电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必须对所有参与临时用电作业的人员进行临时用电作业方案的安全交底和安全提示;
8.4作业过程中,对现场作业人员的三违'行为,有批评、制止或处罚权,发现不能保证作业安全或接到作业监护人异常报告时,有权停止作业;
8.5作业结束后,作业负责人应负责恢复。
9临时用电作业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由作业方派出作业现场监护人。作业监护人的安全责任如下:
9.1服从作业负责人的领导,有责任守护作业人员安全;
9.2必须全面了解作业内容,临时用电环境,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安全措施。
9.3作业监护人应熟悉应急预案,并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9.4作业前,必须对照《临时用电作业方案》逐项检查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确认落实后在《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9.5坚守岗位,发现不能保证作业安全时,有权提出暂不作业;
9.6作业结束后,作业监护人要进行恢复核实。
10临时用电作业监督的安全责任
由作业部门派出作业监督人,作业监督的安全责任如下:
10.1必须全面了解临时用电作业过程及用电环境,对作业安全负直接监督责任;
10.2熟悉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能够及时发现突发风险,具有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10.3临时用电作业前,必须对照《临时用电作业方案》逐项检查安全保证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确认符合后在《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上签字并在作业过程中保管《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10.4坚守岗位,监督作业负责人、作业监护人、作业人的作业,发现有违反《临时用电作业方案》既定程序的行为,有权暂停作业;
10.5遇作业负责人、作业监护人、作业人严重违章,作业管理无法保证安全等情况,作业监督人有权停止作业、收回《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并向公司安全部门报告;
10.6作业结束后,作业监督要进行最终复核。
11附则
11.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安全保卫部、作业部门、作业方各一份。
11.2《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应存档保存一年以上。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12
(一)临时用电负责人: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相关标准、规范。对电工及用电人员的操作行为负直接管理责任。
2、协助项目经理落实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及有关用电管理制度。
3、参与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并按审批后的方案组织实施。
4、负责做好现场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用电知识培训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自觉做好班前安全活动,及时消除隐患,制止违章、冒险作业。督促职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6、协助项目安全员做好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检查和验收工作。
7、负责组织电工对电器设备进行试验、检测和调试。定期对现场用电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提出整改意见并按时进行复查。
8、负责建立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台帐等有关安全用电技术档案。
(二)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所管项目的临时用电的有效使用负主要责任。
2、努力学习国家安全用电方面的规范、标准、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安全用电的操作技能。积极参加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3、了解和掌握本工程的作业环境、平面布置、设备数量、型号和性能,严格按临时施工用电组织设计(专项方案)施工。
4、临时用电电线、电气元件要有合格证,不合格材料严禁使用。
5、负责施工现场用电的日常管理、安全检查巡视和检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临时用电处于良好状态。
6、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7、检修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派专人监护,电箱上锁并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等警示牌。
8、严格遵守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三)用电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努力学习安全用电规范、标准、专业知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自觉遵守用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施工用电中负直接安全操作责任。
2、对电器用电设备经常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并做好巡查检查记录,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重大或特发用电事件,迅速应急处理,及时报告主管技术负责人及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组织力量,紧急处理。
3、做好所用电器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保证电器设备正常运转,处于良好状态。
4、停止工作或离开作业场所,应切断电源,锁好电箱。
5、在检修时,必须按用电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6、正确使用个人的劳动防护用品。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13
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总容量在50kva以上的`,应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绘制临时用电工程概况图,作为临时用电的依据,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必须经上级技术部门审批后实施。
2、施工用电安装维修或拆除用电工程,必须由专职电工完成,专职电工应经专业安技培训,持徐州市有关部门颁发的“电工上岗证”方能上岗,严禁无证人员和持过期证件者上岗违章乱干。
3、每个栋号必须具备2名专职电工,专职电工应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尽职尽责地干好本职工作,栋号电工在施工期间,不准擅自离岗,必须随时接受岗位检查,凡电工无故离岗,无专人管理电气设备,一经查处,一律停止供电或予以罚款处理。
4、栋号电工每天按时巡视电器设备运行情况,记好漏电是跳记录,不违章作业,停用的设备应及时拉闸断电,电气设备不带病运行,各种机械设备作好保护接地接零,接地电阻不大于10。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14
1术语和定义
◆临时用电:是指生产、检修施工等需要临时接引、装设的临时用电统称临时用电。
2安全职责
2.1用电管理部门:对临时用电单位和电气作业人员进行审查,对临时用电的形式、部位进行确认,掌握本单位临时用电状况,检查用电情况,对临时用电管理负责。
2.2安环质监部: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2.3生产车间:临时用电过程中要检查现场环境安全,出现异常情况,立场停止作业,确保生产正常。
2.4电仪工段:组织对临时用电接引点的安全情况进行风险评价,制定“临时用电票”的削减风险措施,确定电源接引点,按使用时间送、停电。用电结束后负责组织用电设施的拆除和检查。
2.5用电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资格认证,没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操作证的电工严禁从事电气作业。作业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听从所在车间指挥并接受所在单位安全、电气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3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3.1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绝缘良好并满足负荷要求的橡胶软导线,主干动力电缆可采用铠装电缆。
3.2电缆(线)过路必须加套管保护,空中架线高度应满足要求。
3.3电气施工机具应集中存放,电源开关设箱上锁,零散用电电源设铁合开关,电缆接头应做好防水、防短路、防触电措施,不准用一个开关同时启动两台及以上电气设备。
3.4用电设备及其金属外壳安全电压除外的'接地线和接零线必须分接,严禁接地和接零共用一根导线。
3.5配电箱、开关及电焊机等电气设备的15米距离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有害物品。
3.6临时用电设备的自动开关和熔丝(片)应根据设备和线路确定,不得随意加大或缩小,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
3.7在装置区、罐区或其它爆炸危险场所临时用电作业,应使用与场所相适应的
防爆型电气设备(导线),达不到此要求的应限制其使用。
3.8爆炸危险场所内临时用电线路经过高温、振动、腐蚀、积水、易机械损伤等部位,不准有接头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3.9爆炸危险场所内的防爆接线箱、接线盒、插座的封闭、胶圈必须完好,接引导线必须压紧封严,达到电气防爆要求。
3.10手持用电动工具和潜水泵、振捣器等水下潮湿环境作业工具,作业前应由电工对其绝缘进行测试,带电零件与壳体之间,基本绝缘不得小于2mω,加强绝缘不得小于7mω,达不到要求不准使用。
3.11使用潜水泵时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电机及接头绝缘良好,安全可靠,潜水泵引出电缆到开关之间不得有接头,并设置专用提泵拉绳(不得用铁丝)。
3.12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满足如下安全要求:
◆设备外观完好,标牌清晰,各种保护罩(板)齐全。
◆一般场所,为保证安全使用,应选用ⅱ类工具,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采用其它安全保护措施,如装设漏电保护器或安全隔离变压器等。否则,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ⅱ类工具或ⅲ类工具。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电器。
◆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管道内,应使用ⅲ类工具。如果使用ⅱ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电器。
◆ⅲ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及ⅱ、ⅲ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结器等必须放在容器外或作业点处,同时应有人监护。
3.13生产检修等临时性用电的行灯其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地点、坑、井、沟或金属容器内部作业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伏,行灯必须带有金属保护罩。
3.14停产大检修、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等大规模用电,应根据作业区域分散用电负荷,用电设备分组集中,做好防雨、防触电措施。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以保护。
3.15临时用电设备检修应先切断其电源,并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告牌。
3.16临时用电的电源不得直接从接引点的电气柜上接引,电仪部门为车间(使用单位)提供的电源必须设置保护开关,车间(使用单位)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加装保护。
4《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的办理和使用要求
4.1用电单位应首先向电仪工段负责人提出临时用电的申请。
4.2电仪工段负责人接到临时用电申请后,应指派接线电工到作业现场,接线电工根据临时用电接引地点、接引方式及周围情况,对临时用电作业进行风险评价,提出风险削减措施,落实安全措施,确定电源接引点,并逐项填写《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上的相关内容,不得空缺。填写完后,交电仪工段负责人审批。
4.3电仪工段负责人对相关安全措施逐项进行确认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签发完毕后,《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才正式生效,接线人员方可送电。
4.4作业完毕后,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电仪工段人员停止送电,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4.5《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二联”,第一联由留存,第二联
4.6《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为一个作业周期。
4.7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由电仪工段负责人注销。
4.8《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一年。
13相关记录
《动火安全作业证》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高处作业安全作业证》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15
人员管理:
1、所有施工单位必须合理配置专职暂电操作人员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操作人员(暂设电工),暂设电工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并按期参加年审及相关的安全培训。
2、暂设电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穿好绝缘鞋,戴好安全帽,作业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高压操作必须先检查安全工具、绝缘垫、绝缘台、绝缘拉杆、绝缘靴、绝缘手套等,使用工具必须使用带有绝缘手柄的工具,绝缘拉杆、绝缘靴、绝缘手套应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
4、需要上杆工作时,检查脚扣和安全带,必要时戴好绝缘手套。脚扣和安全带应做到各部位灵敏可靠安全,并且绝缘。
5、高压停电操作时,必须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步骤应为验电、停电、验电、放电、装设临时接地线、装设遮拦、悬挂标示牌。在开关手柄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在遮拦上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志。
6、高压操作时,先穿好绝缘用具再进行操作,操作时不能少于二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合闸时,配电柜操作应先合隔离开关,再合断路器,停电时顺序相反。跌落式熔断器先合两个边相,再合中相。有风时,先合上风口,再合下风口,再合中相,停电时顺序相反。
7、杆上作业时,穿好合格的脚扣,系好安全带,戴好手绳。大的料具用小绳系好,小的料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上下传递,递完料具后,要离电杆3米以外,禁止上下投掷料具。
8、施工现场暂电人员经常对配电箱内的闸具进行检修及清扫工作,检修时应做到:
a)必须停电,严禁带电工作;
b)悬挂停电检修标志牌或派专人看护;
9、检修人员必须服从组长或负责人的统一指挥。
10、暂设电工人员对施工现场供电线路、电缆的走向和上级变压器的情况,必须掌握熟悉,对特殊部位加强巡视,对漏电开关经常检查试验,达到灵敏安全可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设备设施管理:
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执行三项五线制。必须实行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和tn-s保护系统。
12、施工现场使用的电闸箱,按照临时用电平面图所标位置砌筑平台,并搭设防雨及防砸棚,周围设围栏,刷红白相间油漆。箱内闸具安装牢固,工作灵敏安全可靠,不能带病操作。电缆及胶皮线必须由箱下方进出,穿管保护并单独固定好,所有电闸箱统一编号,每个电闸箱必须能上锁。电闸箱漏电开关必须由指定厂家生产,所接设备必须挂牌标示。
13、电焊机必须标明现场统一编号,负责人姓名等。一次线长度不能大于5米,二次线长度不能大于30米,要压好线鼻子,连接牢固,严禁使用t型螺栓压线。一、二次防护罩齐全,达到双线到位,电焊机保护线压实,必须安装焊机专用保护器。
14、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制度,严禁同一开关电器直接控制2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电闸箱内应保持清洁,闸箱内不准堆放任何杂物。闸箱闸具不准破损露铜,严禁一闸压双路。
15、现场必须实行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合理,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上安装的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100~50ma,开关箱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30ma以下,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秒。
16、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经,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黄绿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允许使用黄绿双色线作为负荷线,不得混用。
17、施工现场使用小型电动工具,电缆线必须使用皮护套铜芯电缆,中间不能有接头,严禁乱拉乱扯,车辆来回碾压。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符合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必须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秒的漏电保护器。
现场照明:
18、施工照明灯具露天装设时,应采用防水式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米,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严禁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施工结构、宿舍及工具房内,应使用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的低压照明。低压照明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二次线圈变压器,铁芯、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保护接零,一、二次侧应分别装设熔断器,一次线长度不应超过3米,并有防雨及防砸措施。以上所有照明都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电缆敷设:
19、施工现场电缆采用暗敷设,电缆沟深不能少于0.7~0.8米。电缆上下方要垫10厘米厚的细沙,沙层上盖红机砖或盖板,再用细土填实。电缆走向需设电缆标志桩,电缆上方不能有建筑物及堆放材料。
20、电缆、胶皮线架空时,应沿着墙壁或电杆敷设,两头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吊挂距离超过10米,必须采用铅丝或钢丝绳吊绑,以减轻电缆自重,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小于2.5米以上。电缆接头处应牢固可靠,做好绝缘包扎,保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外力。
资料管理:
21、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应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执行用电申请审批制度。不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的设备、无审批手续用电、暂设电工不得进行带电接线作业,必要时可做停电处理,直到满足规定方可使用。
22、分包或外协单位用电必须签定集团统一格式的用电协议书。
23、暂设电工人员负责现场的安装接线与维修工作,记录有关技术文件的管理工作。
24、所有相关资料必须整理齐全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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