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安全方案【实用】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专项安全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专项安全方案1
为了保障我园广大教职员工和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完善应急救援机制,以便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及时、正确、高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把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状况简述
我园现有教学班8个,在园幼儿309人,教职工27人,厨房2个.
安全重点问题是:预防食物中毒等食品事故。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领导小组:
组长:陈桂英副组长:钟琼芬陈小清
组员:各班主班保育员
1、成立由园长分管园长助理、保健人员、食品采购员、各班主任、保育员组成的领导小组。
2、园长助理、保健人员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3、食堂班长负责保存好食物留样。
三、建立及时逐级报告制度
教职员工和幼儿如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当班老师应立即向园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安全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汇报园长,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园领导则立即向上级食品卫生部门、医院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资料有:发生中毒的单位、地点、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关部门用心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预防方法。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四、事故处置方法及具体措施
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幼儿园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
抢救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
应急处理程序:
1、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事件发现人要立即向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园领导则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并即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并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医院抢救。
2、食堂人员负责保留好饭样本及餐具,并送往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3、组织由园长助理保健人员、骨干教师组成的陪护队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
4、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状况。
五、后期处置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中毒者吃剩的.食物和排泄物(呕吐物、大便),炊事用具,饭菜成品,半成品,留样品等保留待查,以便卫生部门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带给可靠的状况。每一天留取食品样本,24小时后,全园一切正常后处理掉。
六、应急保障工作
办公室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务必品的供应。
七、如实反映状况
园负责人及与本次中毒有关的人员,如食堂工作人员、分餐老师及中毒人员应如实反映本次中毒状况,将中毒人员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进餐而未发病者、中毒者的主要特征,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食物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状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八、食品安全日常工作要求
1、食品原材料要到信誉好的正规厂家或商家购买。除调料外,
所有食品全部由食堂加工制作,不购买现成的食品;督促库管把好进
货渠道,做好索证、检查产地标识、保质期。
2、掌握好食品原材料库存量及存放时间,妥善管理,不得出现发霉变质现象。仓库内要做好灭鼠工作。
3、原材料的贮存要分类、分架、离墙、离地;食品的存放、加工、分发要做到生熟分开。
4、已加工完的饭菜盛桶后要及时加盖、离地,做好防蝇防尘工作。
5、饭菜按量制作与分发,不得存放剩饭菜。
6、饭菜实行24小时留样并做好详细记录。
7、非食堂人员严禁进入食堂;食堂人员禁止一人单独在食堂。
8、各班教师加强对幼儿的观察,及时发现异常现象。
专项安全方案2
为切实提高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水平,全力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目标,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衢州市安委办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区委办《衢江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决定开展全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立体化防控体系,全面实现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清单化、精细化、全民化,真正形成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工作合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百日攻坚行动,全面建立完善“党政领导、公安主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全民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全面提升源头风险管控、道路隐患治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三大能力”,全力实现20xx年全乡道路交通事故警情总量同比下降,全口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前三年平均数同比下降30%,确保不发生一起死亡3人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为建党100周年、建区20周年大庆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专题研究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组建工作专班,层层压实责任。围绕“机制体系优化、交通设施提升、重点车辆整治、路面严管整治、交通素质提升”五大行动,细化工作方案,列出工作清单,开展全面梳理排查,切实摸清底数,找出问题短板,夯实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6月)。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强化举措、精准施策,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着力破解一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难点、痛点问题,在全乡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显著提升。
(三)总结提升阶段(7月)。严格问题整改验收,做好百日攻坚行动总结评估,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和有效做法,健全工作机制,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三、重点任务
重点围绕三类道路、三类车辆、三类人群,组织开展实施五大行动:
(一)机制体系优化行动
1.落实多级路长制度。对县道及以上公路建立“区、乡、村”三级路长,乡村道路及城市道路建立乡、村两级路长。各级路长按照要求定期(区级每月不少于1次,乡级每周不少于1次,村级每日不少于1次)开展工作,指导督促日常巡查和隐患整改。
2.建立任务交办制度。实行隐患治理交办机制,限期对隐患点开展治理,限期报送结果反馈。
(二)交通设施提升行动
1.完善道路开口设置机制。组织开展国、省、县、乡道公路路口地毯式摸排整治,按照“应封”原则,对不符合公路开口标准的路口实现100%整改,对未经审批的'开口实现100%封闭。同时建立道路开口联合审查和每月巡查制度,对擅自开口、破坏交通设施的,依法严肃查处。
2.完善穿村镇道路防护设施。对全乡穿村镇道路进行全面摸排,其中涉及国省道的按照“应隔尽隔”原则申请设置中央和机非隔离护栏,设置率达90%;涉及县乡道的,申请路口安装“五件套”,县道设置率达90%,乡村道设置率达70%。对道路沿线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更换、增设,确保功能完好,发挥成效。
3.完善临水(崖)道路防护设施。依据现行规范标准,全面摸排临水临崖安全防护设施坚固情况和缺失现象,建立隐患清单,及时完成整改。
4.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按照“多杆合一”要求,整合现有标志标牌,对磨损严重的标线进行重新施画、修复,对标志标线缺失路段进行规范增设。
5.完善道路施工安全警示。制定道路施工安全警示防护管理办法,实行施工道路建设单位安全主体负责制,全面加强夜间、雨雪冰冻天气等恶劣环境条件下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
6.完善资金等要素项目实施机制。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环节,全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又快又好实施。
(三)重点车辆整治行动
1.强化重点车辆档案管理。重点是对全乡面包车、电动车(含三四轮)、摩托车、“两客一危”等四类车辆开展排查,逐人逐车签订安全承诺书和责任书,并将车辆、人员、责任书签订情况录入农交安APP(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2.强化重点车辆存量隐患清理。组织力量对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的四类重点车辆,逐车排查,逐车清理,确保三率均达到100%。
(四)路面严管整治行动
1.实施农村道路常态化巡查行动。积极发挥“两站两员”管理力量,围绕出乡出村路口、施工路段、隧道等重要道路节点开展日常巡逻,对面包车超员、货车超载、拖拉机违法载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和纠正。
2.实施全域路口常态化劝导行动。规范道路交通路口(开口)劝导工作,联合交警、交通部门加强对劝导员技能培训,充分发挥路口劝导作用。乡、村干部、网格员要织密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对出村口、出乡口、进山口等节点开展重点盯防,切实压降事故发生率。
(五)交通素质提升行动
1.加强重点人群宣传教育。依托全科网格力量,加强电动车驾驶员和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两类重点人群排查宣传,落实“五个一”工程,确保两类人群排查率和宣传率均达到100%。加强进城务工群体交通安全知识宣教。
2.加强全方位宣传阵地建设。在集镇道路、国省道沿线、乡综合文化站、村、学校等人流车流密集场所和事故多发点段,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宣传橱窗、发放宣传册、播放交通事故警示宣传片等多种形式,营造宣传氛围,提升群众知晓率。
3.加强交通安全主体集中宣讲。充分发挥“8090”新时代理论宣讲团作用,确定至少一名“道路交通安全宣讲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讲活动。
专项安全方案3
为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防止同类事故发生,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湘办发电〔20xx〕35号)和《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衡办发电〔20xx〕42号)和《中共衡阳县委办公室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全县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蒸办发电〔20xx〕19号)的文件精神,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5月20日至8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实施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排查谁负责、谁鉴定谁负责、谁整治谁负责”,压实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督责任,依法依规、科学精准、及时有效消除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全国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20xx年8月31日前,完成全镇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突出以下四类重点区域或类型,即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初步识别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情况的居民自建房;进行过改、扩建的居民自建房;位于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等重点区域的居民自建房。特别是三层以上、涉及10人以上出租经营、违规改建扩建的经营性居民自建房排查、鉴定和整治工作,坚决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围和内容。全镇所有居民自建房,不漏一户、不错一栋,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全面摸清居民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房屋安全“四性”,即: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消防安全性(建筑材料、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用火用电等),经营安全性(各类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
2、排查时限和要求。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居民自建房排查工作。建立产权人(使用人)自查、村(社区)普查、乡镇排查的排查工作机制。
第一步:在自查中,产权人(使用人)应主动提供房屋使用、
租赁经营及安全状况的真实信息,并配合填报人员及时准确填报信息。
第二步:在普查中,要做到产权人(使用人)、村(社区)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三到位”,真实填报信息、核实信息、拍照并上报APP。
第三步:在排查中,乡镇会组织人员排查,对四类重点区域或类型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一栋。对存在明显录入错误的,应及时督促村(社区)对信息进行修改;对数据存在疑问的,会立即赴现场进行排查。
第四步:在县级复查中,经营性居民自建房资料复查率应达到100%,现场入户抽查比例不低于经营性居民自建房总户数的30%、不低于非经营性居民自建房总户数的10%,在现场入户抽查中两项合格率低于95%的乡镇(界牌片区)应重新普查。
第五步:在市级抽核中,对县市区列入整治库的所有房屋应全覆盖进行资料检查,并开展现场入户抽查;对未列入整治库的经营性居民自建房进行现场入户抽查,在现场入户抽查中两项合格率低于95%的县市区应重新复查。
第六步:在迎接省级考评中,省级出台排查技术规范和工作手册,并对市州经营性居民自建房资料库进行抽查、现场核查。各级各部门要积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参与,提高排查工作和信息质量。依托省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信息系统,建立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数据库、隐患库、整治库,实现与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市场监管以及消防验收和备案系统互通互查,强化动态管理,及时核准、补录和修正相关信息。
3、排查评估和鉴定。产权人(使用人)主动提供房屋使用、租赁经营及安全状况的真实信息,属经营性居民自建房的必须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自行负责鉴定费用;乡镇(界牌片区)完成信息复核和安全隐患初步判定;县级组织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立即开展安全性评估或鉴定,特别对经营性居民自建房,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进行评估或鉴定,并将评估或鉴定结论作为开展整治的依据。坚持边排查、边鉴定、边整治,坚决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经评估或鉴定房屋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依法立即停用,并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防护措施。
(二)彻底整治隐患
1、建立整治台账。各村(社区)根据鉴定情况,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2、分批分类整治。居民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按照“一户一策、一栋一策,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原则开展。对居民自建房凡属于以下四类情形的,依法采取“改、停、封、拆”措施予以分类处置:
①对手续不齐全且属于违法建设的“必改”,限期整改到位后才能投入使用;
②对不符合经营性安全要求的.“必停”,在完善相关经营许可并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后才能投入经营;
③对合法合规但有重大安全隐患可能威胁公共安全的“必封”,在安全隐患彻底消除且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后才能投入使用;
④对有重大安全隐患且属于违法建设的“必拆”。
(三)强化安全管理
1、严格控制增量风险。新建居民自建房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办
理规划、用地、建设等相关手续,其中三层以上(含三层)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投资30万元以上的居民自建房以及安置区内房屋要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
2、加强日常巡查和投诉举报。各村(社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充分发挥村支“两委”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建立房屋安全巡查和问题发现机制。鼓励居民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居民自建房进行举报。
三、职责分工
(一)产权人(使用人)为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房屋隐患排查、委托鉴定、隐患整治(如加固、拆除)等的实施,每栋房屋形成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包含排查基本情况和违法违规建设处理、违搭违建拆除、安全隐患处置、经营行为处理等整改措施。
(二)村(社区)负责各自辖区内自建房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农村房屋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方式推进。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动员攻坚(20xx年5月27日前)
集中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动员工作,20xx年5月27日全面完成全镇村(社区)、普查人员技术培训、动员工作。
(二)摸底排查攻坚(20xx年6月30日前)
1、全面普查摸底。村(社区)要逐户发动业主自查,并依据技术规范和工作手册开展普查。曲兰镇人民政府抽调干部、
组织技术人员下沉,指导帮助村(社区)普查工作做到产权人(使用人)。6月30日前,完成居民自建房排查工作。
2、严格评估鉴定。6月20日前,村(社区)动员产权人(使用人)提供房屋安全有关信息,有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提供鉴定报告;全镇要基本完成信息复核和安全隐患初步判定。6月30日前,完成疑似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的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工作,为集中分类整治提供依据。
(三)集中整治攻坚(20xx年8月31日前)
分类彻底整改。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原则,聚焦四类重点区域或类型,即经营性居民自建房;初步识别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情况的居民自建房;进行过改、扩建的居民自建房;位于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等重点区域的居民自建房。特别是三层以上、涉及10人以上出租经营、违规改建扩建的经营性居民自建房,依法分类采取“改、停、封、拆”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1、成立曲兰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政委: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各村(社区)设置两名普查员、一名管理员、一名技术员,一名审核员、共5人。(其中审核员由各村村支部书记兼任,管理员由驻村第一支部书记兼任)
(二)落实各方责任。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突出主体责任,产权人(使用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主体,要定期开展房屋安全检查,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息填报人员要如实填报情况,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要核实签字,技术人员要如实核实房屋安全,不应顾虑房屋后期因人为、自然灾害以及房屋到达使用年限等因素出现安全隐患,要对房屋安全认真核查,专业判断,敢于担当。
专项安全方案4
为切实加强我区公众聚集场所专项整治工作,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区消防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突出重点,加大力度,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治。通过整治,从根本上解决我区公众聚集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杜绝
因火灾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确保社会安全。
二、领导机构
区政府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胡道坦副区长任组长,鼓楼公安分局林友惠副局长、区安办洪鼎铮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鼓楼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区安办、工商局、文体局、贸发局组成,并设立专项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鼓楼公安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黄运华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的重点:大中型商场、集贸市场、影剧院、礼堂、体育场馆、学校、大型夜总会、桑拿、酒吧、网吧、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
四、整治的内容
1、单位领导责任落实和消防安全预案及措施;
2、建筑及内装修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情况;
3、单位履行《消防法》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4、“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的配置、维护管理情况;
6、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及场所内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联动系统等器材配置、维护使用情况;
7、其他存在的火灾隐患。
五、整治的时间安排及分工
1、时间:3月1日至11月30日。
2、分工:按照有关职责分工,鼓楼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辖区二级管理单位的公众场所的检查工作;各街镇公安派出所负责辖区三级管理单位的公众场所检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是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重要措施,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抓好整治工作。
(二)鼓楼公安消防大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对每一条隐患要规范填写法律文书,同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目标要求,并实行跟踪整改,把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权限。各街镇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福建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对所辖三级管理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检查中发现重大火灾隐患且经通知后拒不整改的,要依据《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给予处罚。对列入政府挂牌督办的,要专题向区政府报告。鼓楼公安消防大队要责成有关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明确责任、期限,抓好落实,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四)鼓楼公安消防大队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积极为单位做好隐患整改协调指导服务,为业主排忧解难;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缺损,不能正常使用的.,要主动帮助解决。
(五)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要加强对检查和执法的宣传报道工作,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报道整治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提高全民防火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推进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及时掌握整治的进展情况,指定专人做好整治情况的信息反馈工作,并于11月中旬前将专项整治总结和统计表格报区专项整治办公室。
专项安全方案5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全力做好我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排查和整改各学校(幼儿园)存在的火灾隐患,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学生疏散逃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督促各学校(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大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力度,努力提升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十堰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汪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和检查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时间
20xx年5月10日至20xx年11月30日。
四、检查内容
1、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2、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
3、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4、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在学生中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课,每年是否开展一次全校师生消防专项逃生演练活动;
6、学校(幼儿园)建筑物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7、学校(幼儿园)所有电线、电器及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3日前)。各教育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召开会议对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地将实施方案于5月底前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
(二)排查摸底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各地要对所辖学校按照检查内容的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逐一进行登记。
(三)集中整改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各学校(幼儿园)要对查出的问题,集中人力物力,在暑假期间整改完毕。将需要检测的消防器材送到有关部门进行检测;损坏的及时进行更换;需要添加及时添置;制度不完善的加紧制订。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四)建章立制和总结验收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各地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完善学校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各地整治工作领导机构要负责对所属中小学(幼儿园)依据排查摸底阶段查出的问题,逐一进行验收。整改不到位继续督促整改,对因整改难度较大,又难以整改的项目,及时向各地政府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反映研究解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尽职尽责。各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提高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确保全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状况的持续好转。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定期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合力狠抓工作落实。
(三)建章立制,完善机制。各地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做到排查工作准确详实,安全隐患逐项整改,并提请当地政府将学校(幼儿园)消防教育工作纳入“防火墙”工程的重要内容,落实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巩固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的治本措施和长效机制。
(四)明确责任,严抓落实。对于未依法办理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单位,在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仍不到辖区消防部门补办相关行政许可手续的,消防部门将依法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对于在整治工作中走过场、排查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的单位,消防部门不但将依法严厉查处,同时也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信息上报,汇总材料。各县、市(区)要将专项整治落实和开展的情况于各个阶段结束后上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
专项安全方案6
一、组织机构
成立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县教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教育局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未保办,办公室主任(县教育局未保办主任)。
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1、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2、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3、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立校舍安全信息系统;
4、加强校内外活动安全管理;
5、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和学校化学危险品管理;
6、加强校园治安整治,预防学生受侵害事件发生;
7、加强学生交通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8、积极开展夏季防学生溺水工作,防范学生溺水事故;
9、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
10、加强外口子女、留守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安全和法制教育与管理;
11、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工作。
三、整治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X月XX日至X月XX日):各学校组织开展“综治宣传月”、“中小学安全宣传日”、“学校安全教育周”和5分钟安全教育等教育活动,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
(二)检查整改、完善措施阶段(X月XX日至X月XX日):重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游泳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学校化学危险品管理及学校危房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三)检查验收阶段(X月XX日至XX月XX日):X月X日至X月XX日,小学中心校对所属学校进行检查验收,并向县教育局上报检查情况;XX月XX日至XX月XX日县教育局对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总结巩固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县教育局对各校检查验收情况进行总结,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四、有关事项
1、各校应将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于XX月XX日前报送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未保办)。
2、在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过程中,如发现不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各校要及时将专项整治的有关信息及阶段工作开展情况书面小结汇总上报(每季度至少一次)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未保办)。
3、县教育局将根据活动开展情况,不定期组织抽查。
专项安全方案7
医药企业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较普遍,工艺过程复杂,近年来我省医药企业因工艺、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多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为着力提升医药生产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决定于xxxx年3月至xxxx年12月,在全省组织开展医药化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xxxx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标准,通过专项行动,强化医药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提高生产装置本质安全水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全面开展医药行业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督促指导医药企业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有粉尘和挥发性可燃物场所的监管,督促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以及防火、防爆炸措施;以原料药生产企业为重点,强化使用和生产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对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完成自动控制、连锁和报警改造,对未经正规设计的企业依法进行设计诊断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一)部署排查阶段(xxxx年3月至4月)
各级安监部门按本方案要求,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医药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制定分类管理、整治工作计划,认真填写《医药生产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于xxxx年4月底前,将汇总表报省安监局。
(二)整改提高阶段(xxxx年5月至12月)
一是组织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安监部门要组织开展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督促企业开展三级教育,普及安全知识,提高法制意识,掌握岗位安全职责。通过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营造有特色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
二是督促指导企业依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定修改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并建立严格的制度规程落实考核体系,强化制度落实。
三是对有粉尘和挥发性可燃物场所的企业,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监总局《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标准强化监管,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和防火防爆炸措施。
四是对涉及“二重点一重大”的`生产、使用、储存装置,按照《关于开展化工企业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自动化控制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安监管危化〔20xx〕95号)的规定进行自动化改造。对未经正规设计的企业参照《xxxx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在役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工作实施方案》依法进行设计诊断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五是督促企业运用好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体系,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及时排查和治理各类事故隐患。
(三)总结巩固阶段(xxxx年12月)
各市(州)安监局要对照专项整治工作内容,认真总结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分析存在的不足,不断改进工作,巩固和提高专项治理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落实领导责任,要确定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制定行动方案,明确整治任务、措施和行动步骤,扎实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安监部门要将企业专项治理工作纳入执法检查内容,按照整改内容和工作计划,定期进行检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进行查处。省安监局将适时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同时将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各地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及时上报进度。各级安监部门应严格按照进度,稳步推进整治工作。各市(州)安监局应于每季度末上报《医药化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度表》。20xx年1月底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材料报安监局。
专项安全方案8
一、总体要求
深刻汲取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分类整治,消化存量,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加快健全房屋安全管理法规,完善相关制度,严控增量,逐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围。各区县(自治县)和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区县)对本辖区内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排查摸底,在持续推进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学校周边、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医院周边、在建大项目周边、铁路道路两侧、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峡库区移民安置点、工业园区、工矿区、景区、安置区、古镇、老街、坡地建筑群、集贸市场、农家乐等区域,突出排查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各区县政府可根据实际确定具体范围,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2.排查内容。各区县要彻底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信息、审批手续、历史改造情况、改变用途情况、违法建设情况、结构安全状况等信息,重点排查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经营安全性(相关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落实情况)、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情况)等内容,逐栋建立台账。
3.排查方式。各区县要组织产权人或使用人自查、乡镇(街道)排查、部门核查,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技术力量参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住房城乡建设部《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暂行)》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相关技术要求,完成安全隐患初步判定。建立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逐一归集排查信息。
力争2023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工作。
(二)开展“百日行动”。各区县对经营性自建房集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重点聚焦用作学校和幼儿园、餐饮饭店、民宿、宾馆、超市、农资店、棋牌室、浴室、诊所、手工作坊、生产加工场所、仓储物流、影院、娱乐、养老服务等具有公共建筑属性的经营性自建房,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确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行动”实施计划,明确行动目标,确定时间表、路线图,逐级压实责任,尽快取得明显进展,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据风险等级实施分类整治。要加强部门联动,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安全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处置工作要在2022年9月10日前完成。
(三)彻底整治隐患。各区县要坚持“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分类处置”原则,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必须立即采取针对性措施,限期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加强巡查监测,确保自建房整治过渡期间的安全。
1.建立整治台账。各区县要组织专业力量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开展安全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2.制定整治方案。各区县要落实属地责任,督促有关部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综合制定“一栋一策”整治方案,落实整治责任和措施,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
3.实施分类整治。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整治的原则,对不具备合法手续、存在违规加层背包、擅自拆改主体结构等违规改扩建行为的经营性自建房,应责令产权人或使用人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通过安全鉴定确认安全状况,不满足安全要求的应采取拆除或者加固处理等措施以消除隐患。对年代久远的房屋,要通过安全鉴定确认安全状况,如不满足安全要求,应立即停止使用。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应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该拆除的依法拆除;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应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措施。
4.落实产权人或使用人主体责任。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产权人或使用人未按要求落实整治措施的,应依法强制执行。对以暴力、威胁、恐吓手段干扰排查整治工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安全管理。
1.严控增量风险。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区县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要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2.加强日常检查。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撤离。落实乡镇(街道)等属地责任,发挥城市管理、村(社区)“两委”、物业管理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发现问题要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清查整治违法行为。加强部门联动,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土地、规划和建设等手续,以及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建加层、擅自变动主体结构、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举报内容一经查实,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依托乡镇(街道)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进一步充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监管力量,明确自建房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依托乡镇自然资源、农业综合服务、村镇建设等机构,统筹加强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加强从事房屋安全鉴定的专业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从事鉴定的机构应对出具鉴定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完善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研究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推动建立农村房屋规划建设管理使用制度,加快推进《重庆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立法,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法律制度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落实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委,由市住房城乡建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区县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区县级专项整治负责人名单报市安委会备案,并抄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区县要加快制定本地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安排专门资金,确保专项整治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任务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的安全监管责任,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监管,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结构安全问题,建设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推进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全链条监管机制;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按职责指导用作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和办公住宿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电影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指导负有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的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民族宗教部门负责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等相关工作;教育部门及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学校、幼儿园及职责范围内教育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旅馆的自建房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指导用作丧葬、养老机构和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司法行政部门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财政部门负责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予以经费支持;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风险排查;农业农村部门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农村建新房未拆旧房处置有关工作;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指导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未经规划许可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的违法建设执法查处工作;商务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商贸企业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文化和旅游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医疗卫生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自建房涉及的市场主体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推动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林业部门负责国有林场等职责范围内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消防救援部门依法加强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
(三)加强技术支撑。各区县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乡村建设工匠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技术保障。有条件的区县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工作,同时要加强规范管理,对于出具虚假报告的专业机构要依法严肃追责。各区县要将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统筹纳入政务信息化工程给予经费保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组织做好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维护稳定等工作。
(四)加强经费保障。市、区县两级财政要安排本级政府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费,用于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安全鉴定、组织人员培训等工作,保障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五)强化督促指导。各区县要加强对乡镇(街道)的督促指导,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查督办,适时对各区县“百日行动”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导评估,对未能按时按要求完成专项整治任务的进行通报。
(六)做好宣传引导。各区县要利用网络、电视、广播、自媒体、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小区公示栏等进行广泛宣传,使社会各方面充分认识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和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的必要性、紧迫性。要深入开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居民房屋安全意识。要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营造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专项安全方案9
一、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组织建设
现场建立安全消防领导小组,吸收业主方参加,健全消防检查制度,对全体职工加强消防意识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组织职工建立义务消防队。
对进入本工程现场施工的所有单位,不论总包分包开工如何,均应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监督作用。
有专人定期检查、管理灭火器具、绘制消防设施及器材放置平面图,做好各类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台帐,如实反映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凡是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整改后进行验证,消除事故隐患。
二、施工现场防火要求
1、现场布置施工用水管路时,应考虑消防用水,在主楼周边(主要进口处)对称设2只消防栓,利用附近蓄水池,用高压泵加压供水,沿管笼垂直向上布设消防管,并每一层设一只消防龙头,配置水带和水枪。在各层楼层梯口配置灭火器2只,确保楼梯畅通。
2、现场四周道路必须保证消防车道畅通,主楼施工面安排值班人员监视监控,做到及早发现,及早扑救。
3、高压泵用电要单独引自总电箱。
4、配电间配置气体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
5、食堂、木工间、机修间、油漆间等每25m 2面积配置不少于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6、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库存放、专人负责。保持阴凉通风,夏季室内温度350C 以上必须采取降温措施。库房电气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7、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类安全管理制度。
三、施工现场用火防火安全管理
(一)明火作业审批:
1、动火必须由建筑工地防火第一责任人审批,必要时报当地消防部门备案。并说明用明火时间、部位、动火原因和动火前的防范准备工作,经批准人检查防火措施和安全交底落实后,签发动火证方可动用明火。
2、动用明火作业时间审批期限三天内,一张动火证只能使用一个动火部位,如超出审批期限或更换明火作业部位须重新审批。
3、明火作业的班组要有专人负责安全防火工作,施工现场动用明火作业批准人,要做好防火安全交底,并在安全台帐中作好记录。
4、动用明火表一式三份,一份施工现场项目存档,一份作业班留存备查,一份交单位保卫部门存档。
(二)明火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1、明火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上岗)证件。操作时严格遵守本工种的安全防火操作规范,并落实好明火作业现场的防火措施(如放置灭火器材、黄沙、湿草包、铁皮等),清除动用明火部位四周可燃物。
2、监火人员在明火作业时不得擅自离开动火部位,并时刻保持警惕,有特殊情况要离开需指定代替人员,并交代清楚,注意事项。
3、明火作业操作人员,监火人员要会使用消防灭火器和补救初起火灾的经验,会报火警“119”和向消防部门讲清楚起火地点及燃烧情况。
4、在进行电气焊时,为避免火灾,一定要清除周围可燃物,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应该保持5m 以上距离,乙炔瓶应距火源10m ,夏季防日光爆晒。
四、施工现场临时宿舍、工棚防火安全管理
1、临时宿舍、工棚应与施工主体建筑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在防火间距内严禁放易燃材料。
2、临时宿舍每座最大面积不得超过600m 2,每个宿舍分区不得超过100人,每25人须设一道分隔墙,每个分区应有两个疏散出口,易燃材料工棚不得超过400m 2,不燃材料工棚不得超过700 m2,主体建筑内不得在施工期间住人。
3、严禁工棚内住人,严禁易燃工棚内吸烟、动用明火。
4、临时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和私拉乱接电线,禁用大功率灯泡照明或碘钨灯、柴火取暖烘烤。
5、临时宿舍内不准搭灶烧煮食物和使用电炊具,严禁床上吸烟和乱丢烟蒂、火柴火梗。
6、临时宿舍、工棚禁止采用石棉屋顶和隔墙。
7、临时宿舍每座配备2只灭火器,必要时可配置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黄沙等器材设施。
五、灭火方案
当本项目发生火灾时,项目防火领导小组成员要及时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和施工人员,应依次如下进行灭火、疏散等应急措施。
1、报警。当项目施工人员发现火灾时向周围人员大声呼喊报警召集其他人员前来扑救。初起火灾时,一般燃烧范围小,火势较弱,因此刚发现火灾必须做到一面及时抢救,一面向“119”报警,报警时要说清起火地点、路名、门牌号、单位名称、被烧的是什么物资,火势情况。报警后,应派人接应消防车俩。
2、灭火。当项目义务消防队接到报警后,立即按事先指定分工及疏散计划实施人员疏散及灭火工作。义务消防队队员分组使用项目所有的灭火器具,及时灭火。同时启动蓄水池消防水泵,向着火楼层供水,使用消防水及灭火器具灭火。
3、断电。如发生电气火灾,或者火势威胁到电气线路时,或电气设备和电器影响灭火人员安全时,首先要及时切断电源,再进行灭火。
4、防爆。易燃易爆物品处于或可能受到火灾威胁时,应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派人专管。
5、护驾。对所伤人员应立即送往医院抢救。
6、配合灭火。在场义务消防队或施工人员如已将初起火灾扑灭,应注意保护好现场,以便公安保卫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和损失情况。如火势扩大,无力将火灾扑灭,一方面要采取积极措施制止火势蔓延,同时要积极配合消防部门灭火。
7、自救。发生火灾时,如有人被大火围困,特别是被围困在楼上时,应设法采取一切措施和采用人货两用梯疏散。
8、警戒。对于建筑物入口处,物资疏散安全区,进入着火楼层的通道、人货梯口都要设置纠察人员,不准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以保证灭火救人工作的顺利进行。
专项安全方案10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工作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解决事关师生安全等突出问题为重点,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校园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安全教育,完善长效机制,立足防范引导,加强专项整治,有效控制一般校园安全事故,切实预防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为全面实现平安校园工作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学校领导成立一个督查小组,坚持每周一次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并及时将发现的隐患做好记录,及时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2、领导小组成员做到逢会必讲安全,逢活动必强调安全,进校园、教室必查安全、必看安全,排查与督查相结合。做到校园内安全设施零隐患。
3、要密切与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建立联动机制,发现险情及时控制和排查。
4、建立分级分工管理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并签订责任状。建立隐患报告督查制度,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做到安全管理零隐患。
5、加强学校保卫人员的管理,进一步强化保卫人员和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处置能力,能时时关注学校的安全情况。做到安全人员零隐患。
6、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强化,校园安全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事故预防预警应对机制进一步细化。做到突发事件处置流程零隐患。
三、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全体教师
四、工作措施
1、建立领导小组,完善制度建设,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2、周一为学校安全工作例会日与安全隐患排查日,并及时登记检查情况。
3、安全为先,凡是与安全有关的事情学校在最快的时间内予以解决,并充分保证资金落实。
4、加强学习,提高安全处置能力。
5、与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
6、及时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要边排查治理,边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隐患排查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五、工作内容
校园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内容主要有三项:
(一)各年级要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法制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法制意识。
(二)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是消防安全、治安安全、交通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四个方面,尤其是要注意集中排查交通指示标志、消防救援设施、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一次集中整治。要坚持即知立改、整改到位、不留死角的原则,及时有效地整治好发现的各类隐患和问题。要注意加强与学校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他们的支持,整合各方面力量,形成群防群治的`有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制度,人人做个安全工作的有心人。
2、加强对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
3、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领导。
4、强调教育学生发生意外事件、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告知任何一位最方便的老师,不要自己参与或排除安全事件和安全隐患。
进一步建立健全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的制度和机制,逐步使消防安全、治安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教育、隐患排查、及时整治等工作常态化。
专项安全方案11
为切实做好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复产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复工复产期间风险隐患的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消防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组织员工开展岗位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各生产经营单位平稳度过复工复产火灾高发期,确保全街道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工作措施
1、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消防安全组织和消防管理人员在位情况进行一次梳理,因疫情等导致人员流失、空缺的,要及时补缺。要主持召开一次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对各级、各岗位人员消防安全职责进行一次提醒,强化消防安全意识,确保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正常运行。复工复产时,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人员必须在现场值守、巡查检查,组织实施单位日常消防工作。
2、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设施。要对所有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维护保养,重点检查灭火器、消火栓、安全出口、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针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落实整改,确保完整好用、安全可靠。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及时进行维修、保养,并采取安全替代措施,强化风险管控。
3、清查火源使用安全情况。杜绝违规燃放“开门炮”和烟花爆竹,警示和引导员工按照规章进行操作。对电气线路、燃气管线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对油烟管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洗,严禁违规用火、用油、用电、用气。电气线路及设备与周围可燃物要保持安全距离,且下方不得放置可燃物。下班停工期间要及时关闭电源、燃气管道开关。
4、严查危化品仓储使用情况。严禁违规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特别是鞋材企业要加强照射剂、胶水管理,规范功能分区,独立设置危化品仓库,加强现场管控,不能遗留火种。
5、安全使用酒精等消毒用品。要对消毒用的酒精等实行单独存放、专人管理,严格落实火源管控措施。消毒时使用的浓度75%的酒精属于甲类易燃液体,使用时应远离明火和高温热源。严禁对插座、开关、电器等带电设备喷洒液体消毒剂。消毒后,要及时开窗通风,严禁与明火接触。
6、排查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库房仓储区严禁超量、超高储存,要保持良好通风,防止物资蓄热自燃。生产车间、原料及成品库房禁止动用明火,禁止使用电加热器具,要设置醒目的严禁烟火警示牌。复工复产时,要在重点部位旁设置灭火器、消防水带等,时刻准备扑灭火灾。
7、严禁存在“三合一”现象。严查将人员住宿与加工、生产、仓储、经营等场所在同一建筑内混合设置。严禁私自搭建隔断、夹层等违规住人。场所内应采用不开门窗洞口的实体墙(防火墙)、防火门等,将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完全分隔。
8、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畅通。要对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等开展一次系统检查,确保畅通。消防车道与厂房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影响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生产作业区严禁占道堆放货物。严禁在疏散通道内、楼梯间、安全出口处停放或为电动车充电。对因防疫需要采取的封闭式管理点,要对采取的封闭措施和配套制度进行核查,确保在发生火灾时不影响人员疏散和消防车顺利通行。
9、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要及时组织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讲清楚火灾危险性、火灾扑救方法和逃生路线,使每名员工做到“一懂三会”(即: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换岗、新入职员工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方可上岗。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及从事电焊、气焊的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要在公告栏、过道等显著位置张贴消防宣传画,利用电子屏、员工微信群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提示。
10、严格落实值班防火巡查制度。要结合疫情防控需要,调整制定配套的灭火和疏散逃生预案。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人员及装备不齐的.要及时补充。复工复产时,加强重点部位的防火巡查,要明确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重点对燃气、电气、火源及其周边进行检查。值班人员要加强夜间消防安全巡查。一旦发生初起火灾要及时处置,并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三、任务分工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持“先查改后复工”的原则,逐条严格落实复工复产期间工作措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确保有序复工复产,坚决杜绝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复工复产前填报《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复产火灾防控工作承诺书》(附件),报备各社区居委会。
厂房出租方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各自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标准设置、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加大对承租单位及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
各工作点、各社区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本辖区复工复产工作统筹安排、同步开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复工复产消防安全备案制度。对于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通过专家帮扶指导、第三方机构技术支持,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消防安全措施不达标的不得开工生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指导服务力度,确保复工复产期间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思想认识。各工作点、各社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复工复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患于未然,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保持全街道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梳理底数台账。各工作点、各社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对前期“雷霆”行动、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住宅小区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出租屋消防安全整治等工作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进行梳理,查漏补缺,对底数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在复工复产前对各生产经营场所隐患整改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对整改难度不大的火灾隐患,尽快督促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可组织专家进行会商,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
(三)严肃责任追究。各工作点、各社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依法打击消防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从严从重的通告》《生产经营性场所小火灾快速调查处理工作办法》文件精神,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发生火灾的场所,根据部门职责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严格落实整改措施。
专项安全方案12
为进一步增强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饮用水卫生安全意识,促进学校依法履行职责,规范饮用水卫生管理行为,提高卫生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各类学校的饮用水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全面掌握学校的饮水卫生状况,排查卫生安全隐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学校的饮用水卫生安全意识,促进学校依法履行职责,健全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学校的饮水卫生安全。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供水方式。摸清学校食堂、公共浴室、学生宿舍、公共区域洗手设施等不同场所、不同用途饮用水(包括饮水和用水,下同)供水方式,完善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档案信息资料。
(二)供水设施。对于饮用水采用二次供水、自建设施供水的学校,摸清供水设施基本情况(含备用设施),包括水箱、蓄水池、无负压供水设备、水处理设施以及自备井的位置和数量。
(三)饮水方式。摸清学校提供的各种饮水方式,包括饮水机、电开水器、安装水质处理器或水处理组件的饮水设备等。
(四)卫生管理。对于采用二次供水的学校,重点检查供水设施卫生防护、设施清洗消毒、水质消毒措施落实(采用何种消毒方式、消毒设施配置及运转)、涉水产品索证、水质检测和水质状况、卫生管理制度、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等情况。
对于采用自建设施供水或分质供水的学校,重点检查是否取得卫生许可、水源及供水设施卫生防护、水质消毒措施落实(水质消毒设施配置及运转)、贮水设施清洗消毒、涉水产品索证、卫生管理制度、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水质和检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等情况。
对使用管道分质供水和带有水处理功能的饮水设备(应取得水质处理器类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还应重点检查所使用水质处理器的产品名称、型号、部件等是否与卫生许可批件一致、使用原水是否符合批件要求、水处理材料定期维护更换以及管道和接水口的清洗消毒情况(尤其是开学季或长期不用重新启用时应清洗消毒)。
对采用桶装饮用水的学校,重点检查饮水机是否取得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及定期清洗消毒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发动阶段(4月):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要求,并协调区教体局组织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对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生活饮用水(包括涉水产品)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督执法水平。
(二)监督检查、核查整改阶段(5-10月);联合教体局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并结合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做好水质检测工作。摸清学校饮用水基本情况,全面梳理存在的卫生问题和薄弱环节,包括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顽固问题,做好相关记录,完善学校卫生监督信息档案。对存在不符合卫生要求或卫生安全隐患的情况要有针对性地提出卫生监督意见,责令限期整改、提交整改报告,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应加大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核查力度,做到核查全覆盖,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全面消除学校饮用水风险隐患。
(三)总结评估阶段(11月):各综合监督科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根据要求汇总分析监督检查信息情况,并于11月15日前将学校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和报表,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综合监督二科。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履职尽责到位。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事关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综合监督科要高度重视学校饮用水卫生工作,认真履职尽责,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各方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学校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学校饮用水安全。要对辖区内各类学校的.饮用水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监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严格遵守国家对涉水产品和饮用水卫生管理的有关要求,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强化问题整改。
(二)严格执法,落实学校主体责任。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学校所使用的二次供水、自建设施供水、分质供水卫生管理和供水水质不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要求,以及供学生直接饮用水不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规范且整改不力的,要依照《传染病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要加强对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强化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是饮用水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促进学校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主动消除水质卫生隐患,保障饮水安全。
(三)加强协作,提高监管效能。各综合监督科要充分发挥镇、村两级有卫生监督协管员作用,并加强与辖区内学校的沟通配合,通过分解监管任务、落实监管责任、互通学校饮用水相关信息等措施,形成监管合力,共同促进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确保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杜绝因饮用水引发健康危害事件。
专项安全方案13
为认真贯彻落实《园区管委会关于在园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苏园管[2014]56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夯实工作基础,健全监管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园区实际,现就开展园区城管系统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省中央、省、市和园区工委、管委会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安全生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要求,全面排查与整改园区城市管理各领域安全事故隐患,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部门牵头”的原则,落实事故隐患跟踪和整改责任,确保隐患整治工作措施、责任、时限“三到位”。
二、检查重点
(一)重点检查园区城市道路、桥梁、涵洞、公园设施、游乐设施、交通及照明设施、户外广告等公共区域各类设施安全情况。
(二)重点检查园区公交车辆保养、安全文明驾驶、公交场站设施管理等安全情况。
(三)重点检查园区河道驳岸、泵房、闸站等水利设施安全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公共设施安全。
1.市政道路方面。在所管辖范围内,发现任何涉及安全隐患的道路坑槽、窨井框盖缺损、人行道起拱等问题立即安排维修;对施工范围内的沟、井、坎、坑及孔洞等有安全隐患的区域,严格按要求设置防护围栏、警示标志。加强道路开挖单位现场安全围挡的跟踪管理工作。调查统计管养范围内道路路面大面积起拱的路段,报上级主管部门纳入园区大修改造计划。
2.隧道、桥梁设施方面。对桥隧进行外观、结构检查,利用高倍望远镜、钢尺等工具对桥梁的基础数据、桥隧病害仔细检查。对隧道所有变形缝处的侧墙、路面、变形的顶板的渗漏情况进行外观目测,对管廊变形缝的伸缩量进行测量,并结合上季度沉降观测记录进行对比分析,掌握结构安全动态。另外还须对隧道内悬挂的土建设施,如保全板、接水盒、卡索板、花岗岩侧墙等设施的牢固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悬挂设施牢固安全。对独墅湖隧道、城际铁路园区站的设备设施,包括供配电、照明、通风风机、排水、信号灯、广播喇叭、摄像头、电梯等进行每周一次的拉网式安全检查,一方面检查设备是否安装牢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另一方面检查设备是否完好,确保功能正常,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做好桥梁日常巡检和经常性检查工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桥梁派专人负责,每日巡检并制定加固维修计划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公园设施、游乐设施等方面。对旅游景区内游乐设施、大型雕塑、进行专项检查排查隐患;主要对游乐结构稳定性和完整性进行检查;对旅游景区内临水木平台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的问题须及时修复,消除安全隐患。对临水区域增设禁止游泳警示牌,对环金鸡湖水深区域,在明显处粘贴水深警示标贴,消除公共水域游泳或落水的安全隐患。
4.交通、照明设施等方面。对所管辖范围内照明、交通设施、广告灯箱、水景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包括:设施结构安全;私自乱接用电器和乱拉电线现象;电气设备绝缘情况;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支架的接地情况;电气设备、照明装置移装或拆除后,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的线路等情况,消除安全隐患。对高杆灯、高架路路灯固定螺栓进行检查加固。根据湖泊、河流水位情况,解除低洼地路灯座箱、表箱、景观灯、广告灯箱电源。
5.下穿通道(泵站)方面。汛期前,对排水泵站的自身防汛设施,进行检查与维护。水泵经维修后,其流量不应低于设计流量的90%;其机组效率不低于原机组效率的90%。泵站机组的完好率应达到90%以上;汛期雨水泵站机组的可运行率应达到98%以上。及时跟踪天气情况排除路面积水,如雨量过大、积水深度超过警戒位置及时采取封闭交通并设置明显警示、指示标志、标牌等措施。
6.户外广告管理方面。城管局对已到期的户外广告要求其产权单位限期拆除;与广告产权单位签订户外广告安全责任书,要求产权人保证制作、安装及施工质量;做好辖区内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鉴定和质量检查工作,确保户外广告设施整洁、完好、美化、亮化、安全和正常使用;督促各产权人及时进行安全质量鉴定,并将鉴定结果送园区城市管理局备案;督促各产权人在安全的情况下设置、检查、维护、更新和拆除户外广告设施,避免损坏绿化及其它市政公用设施;对辖区内的中、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建议产权人及时向有相应资质的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
(二)公交运营安全。
1.公交公司各部门围绕各自管辖区域和重点,开展深入细致地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落实“一患一表”和“零报告” 制度。
2.组织以“平安交通,我担当我尽责”为主题的安全劳动竞赛。
3.对公交公司场站、车辆、消防设施、食堂燃气管道及加油(气)站进行专项检查。
4.组织实施驾驶员示范操作活动。
5.组织实施运营安全车队互查工作。
6.组织驾驶员学习公民防范恐怖袭击手册。
7.组织公交营运车辆开展防恐反恐、火灾消防、人员
疏散等应急演练。
8.加强对重点驾驶员的动态监管。
(三)水利设施安全。
1.水上交通运输方面。加强客船、渡船和渡口的安全保障和应急演练情况检查。重点检查船舶企业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及落实情况,是否持有有效法定证书、文书及相关资料,并按规定年检,加大对水上船舶违规停靠的执法力度。排查桥梁防碰撞隐患,检查落实桥梁安全管理责任、消除桥梁安全风险、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建设桥梁防碰撞设施设备等情况。
2.水利工程管理方面。重点检查泵站、水闸、涵洞安全管理与运行状况,规程、规范的制定与执行情况;塘坝行政责任人、技术管理责任人到位情况。泵闸、涵洞管理单位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重点加强机电设备运行情况的巡视检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加强对排涝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保证其运行性能和技术状态良好。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园区城管局成立城管系统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城管局陆震伟局长任组长,张阿四副局长任副组长,城管系统各单位、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加强对检查整改行动的指挥协调,及时解决检查整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并对检查整改行动的实际效果进行检查。
五、实施步骤
按照园区管委会的统一部署,本次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从6月中旬起到9月底,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全面排查阶段(6月上旬 ~ 7月15日)。6月26日前,园区城管局制定下发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并迅速通过召开重点监管单位负责人会议等形式,全面动员和督促各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和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督促其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安全检查,建立单位内部的日检查、周汇总、月分析、年考核制度,全方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检查执法阶段(7月16日~8月15日)。7月中旬开始,园区城管局组织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通过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梳理汇总,于7月25日前报送园区安委会办公室。7月下旬开始,园区安委会将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及暗查暗访。8月10日至15日,城管系统各单位要对检查整改专项行动进行“拾遗补缺”,消除隐患,堵塞漏洞。
(三)严防严控阶段(8月16日~8月31日)。南京青奥会期间(8月16日~8月28日)是专项行动的关键阶段。城管系统各单位都要实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落实安全事故信息“零报告”制度;对各种突发事件事故,领导干部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凡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亡人事故都应立即报告园区安委会办公室,不得迟报、瞒报,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
(四)巩固提升阶段(9月1日~9月30日)。城管系统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结合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要求,建章立制,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将安全生产检查整改的好做法、好经验制度化、长效化。
六、工作要求
1.要落实责任。城管系统各单位、各处室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意识,把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列为当前重要工作,确保真抓实干、解决实际问题。局机关、各下属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安排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日常抓、职能部门直接抓。专项行动期间,局机关、各下属单位主要领导应亲自带队进行检查至少一次。
2.要严格职责。坚持和完善安全检查“三签字”、隐患排查“零报告”和亡人事故“零容忍”等工作制度。要按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法,增强安全生产检查整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3.要统筹兼顾。要将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和日常工作合起来,做到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抓好落实。要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为目标,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为园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专项安全方案14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王介门村,由天山水泥有限公司投资粉磨站工程,由水泥粉磨、水泥库、包装房、配电房及控制室、粉煤灰库、配料库、破碎房、熟料库八个单体组成。
根据实际情况,以熟料库为编制对象总高度为25米的外脚手架,密目网围护。
二、搭设材料
1、搭设脚手架全部采用ф48mm,壁厚3.5mm的钢管,悬挑型钢采用16#工字钢,其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定。
2、脚手架钢管的尺寸、横向水平杆最大长度2.2m,其它杆最大长度为6.5m,每根钢管的最大质量不小于25KG。
3、钢管表面平直光滑,无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剌、压痕和深的划痕。
4、钢管上严禁打孔,钢管在便用前先涂刷防锈漆。
5、扣件材质必须符合《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规定。
①新扣件具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对扣件质量有怀疑时,按现行国家规定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规定抽样检测。对不合格品禁止使用。
②旧扣件使用前,先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拴进行更换处理。
③新、旧扣件均进行防锈处理。
6、脚手片用毛竹脚手片,无发霉、腐蚀。
7、密目式安全网必须有建设主管部门认证的产品。
三、地基与基础
1、脚手架地基与基础的施工,根据脚手架搭设高度,原土或回填土必须事先进行夯实,(地基能承受0.8kg/c㎡的压力)后用C20砼浇筑厚度大于10cm硬化,2m平面沿杆基础周边位置,基础和能承受上澡结构荷载。
2、脚手架底面标高高于自然地坪50mm
3、立杆基础外侧设置截面20cm×20cm的排水沟。
四、脚手架设计尺寸
1、脚手架底步距为2m,其余每步为1.8m。
2、立杆纵距为1.5m,横距为1.2m。
3、踢脚杆、防护杆从第二步起设置分别为0.3m和平共处2m,顶排防护栏不少于二道,高度分别为0.9m、1.3m。
4、剪刀撑设置为间距为9m(6跨)一排剪刀撑。
5、连墙杆件设置为竖向每层、水平向为四跨。
五、纵向、横向水平杆、脚手板、防护栏杆、踢脚杆
1、纵向水平杆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小于3跨。纵向水平杆接长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接头设置相互错开不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大于纵距的1/3。
2、纵向搭接长度不小于1米,并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小于100mm。
3、纵向水平杆的各节点处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横向水平杆上。
4、横向水平杆的各个节点处必须设置并采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5、脚手片必须垂直于墙面横向铺设,满铺到位,不留空位。四角用18铁丝双股并联绑扎,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要求绑扎牢固,交接处平整,无空头板。
6、脚手片底层满铺,中间每隔三层,操作层的上下层顶层都必须满铺。
7、脚手片外侧自第二步起必须设1.2m高同材质的防护栏和30cm高处的踢脚杆。
六、立杆
1、每根立杆垂直稳放在垫板上。
2、脚手架里立杆距离墙体净距为20cm,大于20cm处的须铺凤站人脚手片,并设置平稳牢固。
3、脚手架怕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离底座上不大于200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伸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小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小于500mm。
4、立杆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5、立杆接长除顶层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用①、对接扣件连接。对接、搭接均须符合下列规定。
立杆上的对接扣件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相互错开,不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小于500,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大于步距的1/3。
②、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不小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七、连墙件
1、连墙件数量的'设置,坚向间距为每层,横向间距为4跨。
2、连墙件的布置;
①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②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
③宜优先采用菱形布置,也可采用方形,矩形布置。
④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连墙杆,连墙件的垂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2步)。
⑤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可采用Φ12钢筋预埋或砼中,钢筋与钢管焊接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
八、门洞
脚手架北京时间洞宜采用上升斜杆,平行弦杆桁结构形式,钭杆与地面的倾角a应在450~600之间。
门洞桁架的形式宜按下列要求确定:
①当步距(h)小于纵距(La)时,应采用A型。
②当步距(h)大于纵距(La)时,应采用B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h=1.8m时,纵距不应大于1。5m:
2)h=2m时,纵距不应大于1。2m:
九、剪刀撑、安全网
1、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6根(小于9m)。
2、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0~600之间。
3、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差上连接设置剪刀撑。
4、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两根撑杆须交错布置,同立杆的交错相同。
5、剪刀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6、一字型、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中间宜每隔6跨设置一道。
7、脚手架外侧必须用建设主管部门认证的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且应将安全网固定在脚手架外立杆里侧,应用18#铅丝张持严密。
十、斜道
1、采用之字型斜道,宜附着外脚手架或建筑物设置。
2、人行斜道宽度不宜小于1m,坡度宜采用1:3。
3、拐弯处应设置平台,其宽度不上于斜道宽度。
4、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踢脚杆,栏杆高度应为1。2m,踢脚杆高度仅为0。3m,内侧应挂密目网封闭。
5、脚手板横铺时,应在横向水平杆下增设纵向支托杆,纵向支托杆间距不应大于500mm。
6、脚手板上应每隔250~300mm设置一根防滑木条,木条厚度宜为20~30mm。
十一、避雷装置
1、脚手架顶部高于2m,四角设置(长度大于35m,应中间设几根)避雷针。
2、用16mm2黄绿双色铜芯线作引下线,途中用磁瓶,导线绑扎。
3、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三根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作电气连接,垂直接地体应采用5×50角钢、Φ48钢管或Φ22圆钢,长度2。2m,不得采用螺纹钢,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十二、脚手架搭设质量和安全要求
脚手架的搭设应将质量要求和安全要求有机地统一起来,确保搭设过程以及以后的使用和拆除过程的安全与适用。
(一)、搭设前的准备工作
1、搭设前,单位工程负责人应按脚手架搭拆方案的要求,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义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2、熟悉图纸和施工现场看,掌握建筑平面和立面的构造特点,环境条件,按照《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中构造要求,决定脚手架步距等等,具体施搭设步骤。
3、材料准备。对进场的钢管、扣件、脚手架、安全网等进行检查验收。
4、搭设场地准备。根据脚手架搭设高度、搭设场地土质情况与现行国家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BJ202)做好脚手架地基与基础的施工要求,坚实平整,不积水,砼硬化。经验收合格后,按方案的要求放线定位。
5、架子工应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佩安全带、必须穿鞋,严禁穿塑料底鞋,皮鞋等硬底易滑的鞋子登高作业。操作工具及小零件要放在工具袋内,扎紧衣袖口,领口以及裤腿口,以防钩挂发生危险。
(二)搭设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要求
1、扣件式双排钢管脚手架搭设一般顺序是:里立杆→外立杆→小横杆→大横杆→扫地杆→脚手片→防护栏杆和踢脚杆→连墙杆→安全网
2、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二步,保证搭设过程中和稳定性。
3、脚手架搭设中累计误差超过允许偏差,难经纠正,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按规定校步距、纵距、横距、立杆的垂直度。
4、竖立杆时应由两人配合操作。大、小横杆与立杆连接时,也必须两人配合。
5、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或雪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搭设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注意防滑,并采取防滑措施。
6、非操作层脚手架上严禁堆放材料,且必须保持清洁,操作层脚手架上材料堆放不能集中,不能超高,堆放要稳固,每平方米的堆放不得超过300kg,工作完成后及时清除干净。
7、脚手架搭设后由施工企业组织分段验收(一般不超过3步架),办理验收手续。验收表中应写明验收的部位,内容量化,验收人员履行验收签字手续。验收不合格和,应在整改完毕后重新填写验收表。脚手架验收合格并挂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十三、拆除方案
1、外架拆除前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对架子工程进行全面检查与签证确认,建筑物施工完毕,且不需要使用时,脚手架方可拆除。
2、拆除脚手架应设置警戒,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禁止非操作人员通行和地面施工人员能行,并有专人负责警戒。
3、长立杆、斜杆的拆除应由二人配合进行,不宜单独作业,下班时应检查是否牢固,必要时应加设临时固定支撑,防止意外。
4、拆除外架前应将通道口上的存留材料杂物清除,按自上而下先装后拆,后装先拆的顺序。
5、拆除顺序为:安全网→踢脚杆→防护栏杆→剪刀撑→脚手片→搁栅杆→连墙杆→大横杆→小横杆→立杆,自上而下拆除,一步一清,不得采用踏步式拆除,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6、如遇强风、雨、雪等气候,不能进行外架拆除。
7、拆卸的钢管与扣件应分类堆放,严禁高空抛掷。
8、吊下的钢管与扣件运到地面时应及时按品种规格堆放整齐。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二)
一、编制依据:
1、成都第二绕城高速(西段)TJ-B合同段B10分部施工图纸。
2、成都第二绕城高速(西段)TJ-B合同段B10分部建设项目技术规范。
3、我公司对施工现场实际踏勘和调查的情况。
4、本工程现场实际情况。
5、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
6、《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7、《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9、《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上、下册)。
10、我公司的技术、管理水平及同类工程施工的经验。
二、工程概况:
1、路线情况:
本工程是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TJ?B合同段B10分部。本段工程位于郫县和新都区境内,起点桩号为K184+000,终点桩号为K192+504、8,路线全长8、5048km。
2、主要工程量:
(1)路基工程:本段挖方14、5万m3,借砂砾石填方138、9256万m3,软土地基处理换填砂砾石8、6132万m3、
(2)桥梁、涵洞工程:本段桥梁工程主线上共有大、中桥1031米/9座,小桥16米/1座,互通式立交有大、中桥402米/3座,分离式立交桥254米/2座,合计大、中桥1687米/14座,人行天桥312、9/3座,小桥16米/1座。其中桩基6066m/387根,墩柱1435、6m/209根,承台24个,盖梁54个,台帽54个,系梁60个,桥台及基础砼14405m3,30米预应力砼T梁84片,20米预应力砼小箱梁132片,25米预应力砼小箱梁278片,23米预应力砼小箱梁12片,共计506片,现浇连续梁26跨;本段涵洞:钢筋砼盖板涵28道,通道涵11道,圆管涵6道,纵向涵12道;
(3)路线交叉含互通式立交1处、分离式立交桥254米/2座;
(4)排水工程:M7、5#浆砌片(卵)石15582m3;
(5)防护工程:M7、5#浆砌片(卵)石8083m3、
三、路基施工危险源及可能造成的伤害
3、1、危险源的识别
路基施工虽然相对简单,但因地形和地质水文条件的复杂,人员机械比较集中、交叉作业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从人、机、料、法、环境五个因素综合分析,识别确认有4个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的危险源:
1、机械伤害:机械运转工作时,因机械意外故障或违规操作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机械损害。
2、坍塌和滑坡:路基开挖时因施工方法不当,机械使用不当,造成的坍塌和滑坡,对人身或机械造成伤害或损害。
4、高空作业:高空作业可能造成高处坠物伤人及人员坠地,造成伤亡事故。
3、2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的伤害
可能造成的伤害:人员伤亡、机械事故等安全事故。
四、路基施工安全要点
4、1、清表
清除的杂草、树木严禁放火焚烧,以防引起火灾。
4、2、土方工程
4、2、1、挖掘土方安全要点:
1、本项目段内路基上部为土方,采用机械配合人工开挖,开挖分段分台阶开挖,台阶高度为2~3米,确保开挖时上部边坡的稳定。
2、在高边坡车测量时,测量人员要注意脚下安全,边缘地带要系安全带。应遵守护林防火规定,严禁烟火,
3、土方开挖必须自上而下顺序放坡进行,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4、2、2、高陡边坡处施工安全要点:
本项目路基工程挖方量较大,线路右侧边坡最大高处约为18m,边坡防护:下部为3m高的M7、5浆砌片石等截面护面强,上部为拱形骨架护坡,骨架内种植紫穗槐绿化护面。边坡作业应按照以下要求施工:
1、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绑系安全带;
2、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
3、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4、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坡下严禁通行;
5、坡面上的操作人员对松动的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6、设有支挡工程的地质不良地段,在考虑分段开挖的同时,应分段修建支挡工程。
7、施工中如发现山体有滑动、崩坍迹象危及施工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并报上级处理。
8、滑坡地段的开挖,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全面拉槽开挖,施工中应设专人观察,严防坍方。
9、在落石与岩堆地段施工,应先清理危石和设置拦截设施后再行开挖。其开挖面坡度应按设计进行,坡面上松动石块应边挖边清除。
10、会车时应轻车让重车。重车运行,前后两车间距必须大于5m;下坡时,间距不小于l0m,并严禁车上乘人。车道应有专人维修,悬崖陡壁处应设防护拦杆。
11、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并应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的地方指挥。机械在边坡、边沟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使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面上。
12、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辅助工作应与机械作业交替进行。机上、机下人员必须密切配合,协同作业。当必须在机械作业范围内同时进行辅助工作时,应停止机械运转后,辅助人员方可进入。
13、施工中遇有土体不稳、发生坍塌、或在爆破警戒区内听到爆破信号时,应立即停工,人机撤至安全地点。
4、2、3、机械作业安全要点:
本工程涉及机械作业较多,开挖、出碴、运输都是机械操作,各机械操作手要严格遵本工种操作规程,安全施工。
1、挖掘机作业
发动机起动后,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站人;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工作前履带应制动,车身方向应与挖掘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操作时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得过猛;在高陡的工作面上挖掘夹有石块的土方时,应将较大的石块和杂物除掉;如果土体挖成悬空状态而不能自然塌落时,则需用人工处理,严禁用铲斗将悬空土方砸下;严禁铲斗从运土车的驾驶室顶上越过;向运土车辆卸土时,应降低铲斗高度,防止偏载或砸坏车厢;铲斗运转范围内,严禁站人。
2、推土机作业
推土机上下坡时,其坡度不得大于30o;在横坡上作业,其横坡度不得大于10o;下坡时,宜采用后退下行,严禁空档滑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在陡坡、高坎上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严禁铲刀超出边坡的边缘;送土终了应先换成倒车档后再提铲刀倒车;推土机在摘卸推土刀片时,必须考虑下次挂装的方便;摘刀片时辅助人员应同司机密切配合,抽穿钢丝绳时应带帆布手套,严禁将眼睛挨近绳孔窥视;多机在同一作业面作业时,前后两机相距不应小于8m,左右相距应大于1、5m。
3、装载机作业
装载机起步前应将铲斗提升到离地面0、5m左右;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严禁铲斗载人;装载机行驶道路应平坦,不得在倾斜度超过规定的场地上作业,运送距离不宜过大;铲斗满载运送时,铲斗应保持在低位;在松散不平的场地作业,可将铲臂放在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地推进;装料时铲斗应从正面低速插入,防止铲斗单边受力;向运输车辆上卸土时应缓慢,铲斗应处在合适的高度,前翻和回位不得碰撞车厢;司机应经常注意机件运转声响,发现异响应立即停车排除故障。
4、汽车作业
车辆装土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当用机械装土时,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闸,装载均匀,不得偏载;在陡坡、高坡、坑边或填方边坡处卸土时,停卸地点必须平整坚实,地面宜有反坡,与边缘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在危险地段卸土,应有专人指挥;发动机启动后应检查起翻装置,确保良好;严禁在驾驶室外进行操作,翻斗内严禁载人;当装载高度超过车厢拦板时,应平稳行驶,不得猛力加速,也不得紧急制动;卸料起斗时,应检视上空有无电线,防止刮断。
5、压路机作业
必须在压路机前后、左右无障碍物和人员时才能启动;变换压路机前进后退方向应待滚轮停止后进行;严禁利用换向离合器作制动用;压路机靠近路堤边缘作业时,应根据路堤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离;碾压傍山道路时,必须由里侧向外侧碾压;上坡时变速应在制动后进行,下坡时严禁脱档滑行;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作业,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3m;
振动压路机起振和停振必须在压路机行走时进行;在坚硬路面行走,严禁振动;碾压松软路基,应先在不振动情况下碾压,然后再振动碾压;换向离合器、起振离合器和制动器的调整,必须在主离合器脱开后进行,不得在急转弯时用快速档;严禁在尚未起振情况下调节振动频率。
4、4、防护工程
4、4、1、防护工程砌筑
1、边坡防护作业,必须搭没牢固的脚手架。
2、砌石工程必须自下而上砌筑。不得在脚于架上进行片石改小工作。护墙砌筑时,墙下严禁站人。抬运石块上架,跳板应坚固,并设防滑条。
3、抹面、勾缝作业必须先上后下。严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架上作业时,架下不准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面砌筑、下面勾缝。
4、4、2、砂浆拌和机作业
1、搅拌机应安置稳妥,开机前必须确认传动及各部装置牢固可靠,操作灵活。运转中不得用手或木棒等伸进筒内清理筒口的灰浆。
2、作业中如发生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将筒内砂浆倒出。
4、5、涵洞工程
K20+985钢筋混凝土暗板涵,设计孔径5、0m,净高2、7m,涵长69、21m,涵轴线与右幅路面设计线呈55°夹角。涵洞设计:盖板为C30钢筋混凝土,帽石为C20素混凝土,涵洞主体结构的涵身和基础以及其它附属工程均为M7、5浆砌块石或片石。涵洞工程施工应注意以下安全要点:
4、5、1、基础开挖
1、基础开挖前要做好地面防、排水设施。
2、基础开挖时,严禁从底层向四周掏土。
3、基础顶有动载时,坑口边缘与动载间的安全距离应根据基坑深度、坡度、地址和水文条件及动载大小等情况确定,且不应小于1、0m。
4、当基础开挖需要爆破时,应执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中的有关规定;
5、基础开挖时,应观测坡面稳定情况。当发现坑沿顶面出现裂缝、坑壁松塌或涌水、涌沙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加固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4、5、2、基础与涵身施工
1、基础砌筑时,机具材料应放在基坑边坡顶的安全距离以外。
2、不得在脚于架上进行片石改小工作。砌筑时,墙下严禁站人。抬运石块上架,跳板应坚固,并设防滑条。
3、抹面、勾缝作业必须先上后下。严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架上作业时,架下不准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面砌筑、下面勾缝。
4、5、3、盖板施工
1、为加快工程进度,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涵洞盖板采用预制安装施工方案。各工种要严格遵守各自的安全操作规程。
2、使用吊机装卸、安装盖板时,吊点位置应正确。吊绳应挂牢。吊放时,不得撞击和翻滚。
4、5、4、台背回填
1、台背填土,宜采用顺序作业,填土和夯实作业应避免相互干扰。
2、电动蛙式打夯机停用时应切断电源。
3、不得采用大型机械推土筑高一次碾压,确保墙体的稳定。
五、路基施工各项安全措施
5、1、安全组织保证措施
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领导小组,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从组织、制度上保证安全生产,做到规范生产,安全操作。
5、2、对重大危险要采取“两个控制”,即前期控制,施工过程控制。
1、前期控制:工程开工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时,针对工程的各种危险源,制定出防控措施。
2、施工过程控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程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和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整改。
5、3、加强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
1、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杜绝一切人为事故的发生。
2、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安全专业知识培训。
3、严格加强各种危险源预防管理工作,结合工程特点,针对确认的危险源实施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4、在现场作业,尤其是地质不良地段,要保持高度清醒的头脑,机动灵活,地质条件变化则作业方法应相应变化;善于应变才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另外设立专职安全巡视员,主要职责是:禁止作业期内闲杂人员或机械和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观察判断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正确而有效地指导施工。
5、4、切实加强安全交底制度的落实
1、交底必须在施工作业前进行,任何项目在没有交底前不准施工作业。
2、交底必须履行交底人和接收人的签字,书面交底一式二份,一份交底给被交底人,一份附入安全生产台帐备查。
3、接收人在执行过程中,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管理、检查、监督、指导,交底人也必须深入现场,检查交底后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5、5、特殊技术工人技术培训
参与施工的特种技术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并持证上岗;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条例》(GB5306-85)规定的特种作业有: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机械车辆驾驶、金属焊接(气割)作业、锚喷作业等;严禁非驾驶人员开车或操作机械,以防撞车或翻车事故的发生。
5、6、岗前安全教育
对上岗前各工种安全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正确认识生产与安全的辨证关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对新工人必须进行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教育,对容易发生事故的工程施工,要进行安全操作训练,考核确认掌握安全操作技术要领后才能独立作业。
5、7、施工现场设立安全标志
路基施工现场内危险的边坡、危石等,应有防护设施或危险警告标志,严防无关人员靠近。施工中发现险情时,当班的领工员和班(组)长必须立即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或派专人看守,并迅速报告现场施工负责人,及时采取处理措施;若险情严重,应立即让施工人员全部撤离危险地段,以保证安全。
5、8、机械设备的安全措施
各种机械设备进场后,必须由物设部负责人会同安全员和机械操作人员共同对该机械设备进行进场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于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的或有其它故障的应退回设备保障部门进行维修和安装。
使用前要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和教育工作,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底内容及遵守操作规程操作。使用中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各种机械设备必须专人专机,凡属特种设备,其操作负责人要按规定每周对其所操作的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隐患及时解决处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完好,防止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5、9、预防坍塌和滑坡事故的安全措施
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开挖的地质情况,施工情况等进行动态监测。对地质有出入的应联系设计部门进行相应设计修改。充分考虑季节性气候对边坡施工的影响,尽量避免安排在雨季施工。边坡的施工必须提前做好截水沟和排水沟,截断山体水流。排水设施必须与实际地形和临近的沟渠顺接,确保雨季排水畅通,不积水。为防止水流下渗和冲刷,截水沟进行严密的防渗和加固,地质不良地段和土质松软、透水性较大或裂缝较多的岩石路段,对沟底纵坡较大的土质截水沟截水沟的出水口,均采用加固措施防止渗漏和冲刷沟底及沟壁。
严格执行分级开挖分级防护,对不稳定的边坡采取开挖和防护相结合,避免开挖边坡暴露时间过长,使边坡松弛范围变大,造成新病害。如有地下水露出,应将地下水排出引入排水系统,不可堵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特别是爆破施工,必须严加控制,严禁有大药量爆破现象出现,并按照要求做好各种飞石措施。
5、10、防高空坠落伤人的安全制度
1、高空作业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标准化、正规化施工,设置防护安全网;所有进入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遵章守纪听从指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施工作业场地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弃。
3、遇上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高处作业。暴风雨雪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专项安全方案15
一、工程概况
西溪豪波大厦A座、B座、地下室工程由杭州豪波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兴建,浙江中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浙江建效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浙江中财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勘察,杭州中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
工程拟建于杭州市五常镇北部产业园区,西临创意路,北临创意二路。
本工程为办公楼,场地总用地面积133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8849.4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9870.76平方米,地下室面积18978.73平方米。主要建筑为2幢10层楼,框架剪力墙结构,全场设地下二层。
各单体工程的±0.000相当于黄海高程4.850米。
二、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是建筑施工中永恒的主题,我公司将把安全放在很重要的位置,对整个工程过程而言,其排列应为“安全-质量-进度-经济效益”,只有在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前提下,才有质量、文明施工、进度、经济效益。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是:杜绝严重伤亡事故,月安全事故控制在1.5%以内。
1.1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拟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和模式,以安全为中心,制定以保证安全生产为目的的安全生产体系.安全生产体系将由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生产网络管理组成。
1.1.1安全生产责任制
根据本工程管理人员规模,拟指定以项目经理为主,项目技术负责人为辅,项目副经理、各级关翻及班组为主要执行者,保卫、安全员为主要监督员,医务人员为保障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自的具体职责如下:
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安全生产等,保证施工现场安全。
2)项目副经理:直接对安全生产负责,督促、安排各项安全工作。项目技术负责人:制定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分项安全方案,督促安全措施落实,解决施工过程中不安全的技术问题。
3)安全负责人:督促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纠正违章,配合有关部门排除施工过程中不安全因素,安排项目内安全活动及安全教育的开展;督促防用品的发放和使用。
4)机电负责人:保证所使用的各类机械的安全使用,监督机械操作人员保证不违章操作,并对用电机械安全检查。
5)劳资负责人:保证防火设备的齐全、合格,消灭火灾隐患,对每天动火区域记录在册,开具动火证,组织建立现场消防队和日常消防工作。
6)观砌、翻样:负责项目部安排的.安全工作的实施,进行施工前安全交底工作,监督并参与班组的安全学习。
7)医务人员:及时诊治各种疾病,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对突发性事故采取一定的应急措施。
8)其它部门:财务部门保证用于安全生产上的经费;后勤、行政部门保证工人的基本生活条件,保证工人健康;材料部门应采购合格的用于安全生产及劳防的产品和材料。
1.1.2安全生产制度
根据浙江省及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度关于安全教育、检查、交底、活动等四项制度,要求所有进入本施工现场的人员以班组为单位进行检查,同时在中标后,将另行制度本工程《安全生产奖罚条例》以确保制度及各项措施的落实。
1.2确保安全生产的措施及技术要求
安全技术措施作为安全生产施工的基本保障,必须全力实行,在本工程中安全技术措施将贯穿施工全过程。
1.2.1结构施工阶段的防护措施
1)基坑的防护
土方及基础工程施工阶段,在基坑四周临边设置1.0m--1.2m高钢管或钢筋栏杆围护,并用竹笆封闭。
2)脚手架安全
所有外脚手架操作面必须满铺竹笆,操作面外侧设防护栏杆、挡脚,并用竹笆遮挂,同时满拉安全网,以防止杂物落下。
3)底层安全防护
在建筑物底层,人员来往频繁,而立体的交叉作业对底层的安全防护工作要求更高,为现在建筑物底层为主要出入口将搭设双层防护棚及安全通道。
1.2.2装修调和安装阶段的防护措施
1)外装修时经常性检查外脚手架及防护设施的设置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则及时整改加固,并及时汇报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
2)随时检查各种洞口临边防护措施情况,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护,应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在洞口上下施工需设警戒区派专人看守。
1.2.3冬、雨季施工阶段的防护措施(详见季节性施工技术措施部分)
1.2.4其它安全措施
1.2.4.1施工机具安全防护
现场所有机械设置必须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和停放,机械设备的设置和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现场机械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和安全技术批示牌,具体做到:
拉伸钢筋时周围要设防护栏杆,后侧设防护挡板。搅拌机应搭设防砸、防雨操作棚。所有机械设备应经常性清洁、润滑、紧固、调整、不超负荷和带毛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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