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制的小故事
关于法制的小故事 1
相传春秋时期,鲁国制定了一道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外国看见同胞被卖为奴婢,只要他们肯出钱把人赎回来,那么回到鲁国后,国家就会给他们以赔偿和奖励。

这条法律执行了很多年,很多流落他乡的鲁国人因此得救,因此得以重返故国。
后来孔子有一个弟子叫子贡,他是一个很有钱地商人,他从国外赎回来了很多鲁国人,但却拒绝了国家的赔偿,因为他自认为不需要这笔钱,情愿为国分担赎人地负累。
但孔子却大骂子贡不止,说子贡此举伤天害理。祸害了无数落难的鲁国同胞。
孔子说:“万事,不过义、利二字而已,鲁国原先的法律,所求的不过是人们心中的一个'义’字,只要大家看见落难的`同胞时能生出恻隐之心、只要他肯不怕麻烦去赎这个人、去把同胞带回国,那他就可以完成一件善举。事后国家会给他补尝和奖励。让这个行善举的人不会受到损失,而且得到大家的赞扬,长此以往,愿意做善事的人就会越来越多。所以这条法律是善法。”
孔子还说:“子贡的所作所为,固然让他为自己赢得了更高的赞扬,但是同时也拔高了大家对'义’的要求。往后那些赎人之后去向国家要钱的人,不但可能再也得不到大家的称赞,甚至可能会被国人嘲笑,责问他们为什么不能像子贡一样为国分忧。圣人说,子贡此举是把'义’和'利’对立起来了,所以不但不是善事,反倒是最为可恶的恶行。”
自子贡之后,很多人就会对落难的同胞装做看不见了。因为他们不像子贡那么有钱,而且如果他们求国家给一点点补偿的话反而被人唾骂。
很多鲁国人因此而不能返回故土。
短评:法律职业者是否应该站得高,看得远,有谋全局、谋万世的意识呢!
关于法制的小故事 2
优等生入户抢劫身患残疾的母亲病重在床,父亲是普通工人,年仅15岁的儿子小刚品学兼优,还是班干部。家里的困难小刚都看在眼里,他非常清楚钱对于母亲及整个家庭的重要。暑假期间,街坊一在工读学校就读的孩子找到小刚,对他说有办法能弄到钱,并向小刚保证,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发财。孝顺的小刚动摇了,憧憬着“要是能弄到好多钱,就可以给我妈妈动手术了”。两人一合计,目标锁定在了小刚一个家里很有钱的小学同学明明身上。于是两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刚敲开了明明的`家门。两个半大孩子进去后,在明明父母在场的情况下,邻家孩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大声宣布:“抢劫,把钱拿出来!”明明的父亲将其制服,傻在当场的小刚也被送进了派出所。
【反思】:法律因为它的特殊性,因为他对所有合法公民的保护性,所以不论我们的出发点是否正确,只要在过程中触犯了它,那就要受到他的制裁。案例中的小刚等人,就是因为存在伤害他人身体的危险并且威胁到了明明一家的人身财产安全,因此触犯了法律,被送到了派出所。
关于法制的小故事 3
交通法规与我们的日常活动息息相关,也时刻关系到我们的生命安全。有一天,爸爸带我出去玩,快到一个十字路口时,只见那里围了许多人,旁边停着好多辆电动车,原来是在查非机动车违章。我们的车刚到十字路口,就被一位志愿者拦住了,爸爸惊奇地问:“怎么了?”那名志愿者指了指我说:“电动车不许带人。”爸爸感到莫名其妙,说道:“你是不是搞错了,非机动车可以带一名12周岁以下的小孩,你不知道吗?”志愿者一愣,这时交警过来了,交警对志愿者说:“12周岁以下的.小孩是可以带的。”志愿者一脸的不好意思连着说:“对不起对不起。
”爸爸笑着说:“没事,都怪现在的小孩长得又高又大,你们也是为我们好。”我这才知道原来非机动车只可以带一名12周岁以下的小孩,等我满了12岁就只能坐公交车了。后来上网一查,才知道骑车带人的危险,应为自行车的载重量有限,制动性能差,带人后方向不易掌握,在遇到紧急情况容易发生危险。我还知道了12岁以上就允许自己骑车了,看来我要提前学骑车了。
【反思】: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越来越多,我们的道路也越来越繁忙,危险性也越来越高,所以遵守道路的交通法规则显得尤为重要。案例中的志愿者虽然做的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可是对于法律法规的掌握不全面不熟悉才造成了笑话,而案例中的爸爸因为却利用法律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利。法律,不仅是约束我们的规则,更是保护我们自己的有力武器,所以,学习法律对我们人身以及生活都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关于法制的小故事 4
张兵是班里的“小霸王”,喜欢动手,常为一点小事就与人打起来。比如女同桌超过了他划的“三八线”,哪个同学走路不小心碰到了他的胳膊,哪个同学动了用他的书本,他都可能跳起来,给上一拳。别看他个子不高,声音却特别大,脾气却特别坏。要是抓住了他做错事,总是会听到他的大嗓门叫喊着:“不是我,是他先!”在同学们心中,他是个爱惹事,不好相处的孩子,因此谁也不愿和他交往。在老师眼里,他是个顽固不化,惹是生非的“麻烦生”。而在他心里,也充满了对同学,对老师的不满,对于老师和同学的提醒,他总是说:“别人也这样,为什么总说我?”
有一天,张兵的臭脾气又发作了,为了一点小事竟和高年级的学生打了起来,毕竟是高两个年级的学生,没几下张兵身上就受了伤,脸上被划花了,手腕也肿了,可是,明显处于劣势的张兵却不可就此罢休,还硬是和那个高年级学生纠缠不清,几个老师生拉硬扯才把他俩分开。可是张兵并没有就此罢休,扬言一定要对那个学生进行报复,并发誓“血债要血还”。 我感觉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于是,我把张兵的爸爸叫了过来。
张兵的爸爸来到学校,见儿子又“闯了祸”,气急败坏,黑着个脸,狠狠地熊了儿子一顿,父亲的严词厉色,并没有让张兵低头认错,反而对父亲怒目相向,于是怒火中烧的父亲对着孩子就是一顿拳打脚踢。看着张兵父亲“恨铁不成钢”却又简单粗暴处理方式,我知道问题根本无法就此解决。果然,在张兵高仰着头,冷漠的眼神中,他父亲愤愤地离开了学校。临走时,落下这么一句:“你再不悔改,不要回家了!”……
一节课后,学生来告诉我,张兵拿着一把美工刀,说要割腕自杀。我急急赶到教室,夺下了他的美工刀……
分析:
法律规定: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要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这是我国法律规定的父母应当担负的责任。动手打小孩,这本身就是违法的。
张兵不良习惯的原因:
张兵原本聪明,但父母亲离异前常年的`吵架打闹给孩子心灵带来了极大的伤害。父母由于离婚,在生活上对他百依百顺,可是当孩子犯错时就常常一顿暴打了事,对孩子的思想行为的正确引导几乎没有,再加上,父母离异后孩子跟着爷爷奶奶生活,爷爷奶奶对他的溺爱更造成了他目前这种敏感脆弱、骄横跋扈、争强好斗的状况。在他的心目中武力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
对于这样的学生,显然仅靠学校的教育是不够的。
老师的办法:
下班前,我给张兵的父亲打了个电话,把张兵的极端行为告诉了他,并诚恳地表达了我对他教育孩子的看法,希望他回去能和孩子多进行心灵的沟通,真正从身心、生活上关心孩子,不要简单粗暴地去以“暴”制“暴”,这样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给孩子心灵的伤害,而且给孩子树立了很坏的榜样,孩子会认为,任何事情只有靠武力才能去解决。最后我还告诉他,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张兵父亲的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听了我的一番肺腑之言,张兵父亲意识到了自己教育上的欠缺,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学校的教育,回去好好和孩子沟通,并保证每天抽一定的时间和孩子相处,用自己的爱与行动纠正孩子的过激行为。
取得了家长的配合,我又找了张兵,和他进行了一次推心置腹的交流,我告诉他,作为未成年人他具有的权利以及如何运用自己的权利去保护自己,并告诉他,他这样的暴力行为的危害性……最后我和张兵也悄悄定下了个“君子协议”:想要发脾气的时候,转身放松攥紧的拳头!第一时间把委屈告诉老师,老师是站在他身边的,老师会为他主持公道!
然后我又召开了一次班干部会议,成立了一个互帮小组,让互帮小组的同学和张兵去交朋友,帮助张兵改掉坏习惯。之后又组织学生观看了一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视频故事、画报宣传,并开展了一次“珍爱生命”的主题讨论会,从根本上转变学生的思想观念,增强法制意识。一系列的教育活动之后,张兵开始有了笑声!张兵开始有了朋友!张兵脾气温和了许多!……好消息接踵而来。
关于法制的小故事 5
为筹吧资去打劫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法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行执行。
【反思】:法律对所有人都有约束性和制约性,它是公平的、公正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有人触犯了法律,都将受到它的严厉制裁,案例中的小兴就是例子,不仅受得了法律的制裁,还影响了以后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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