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的故事

时间:2025-06-30 16:03:52 好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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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的故事

时光的故事1

  这个在外人面前言语不多的妈妈,总是希望自己的孩子哪怕一生都站不起来,也要“心理健康”。为了让孩子不自卑、不自闭,她总是推着儿童轮椅带孩子到人群中去,她鼓励豆豆:“你除了不会站起来,不会走,什么都能做。”

时光的故事

  的确,在坐着的时候,7岁的豆豆跟同龄的孩子没什么不同,他喜欢画画、喜欢看跳水、喜欢看《喜羊羊与灰太狼》的动画片,还爱做数学题。没有上过一天学的他,甚至已经认识了1000多个汉字。

  但轮椅里的目光所及的世界,还是比别的孩子低了几分。很多最简单的事情,他都做不到,比如爬六步台阶从滑梯滑下,捡起地上的一支蜡笔,蹲在路边数数蜈蚣多少条腿……

  在超市里,有同龄的小朋友嘲笑这个轮椅上的男童。在人群里,旁人总是用异样的'目光,看着轮椅上孩子一会儿呈内八字,一会儿呈外八字吊着的脚。

  可这个母亲从不让孩子抱怨别人、抱怨社会,她总是讲故事鼓励孩子,要“爱别人、帮助别人”。她还鼓励孩子把钱给路边的乞讨者,尽管那可能是一家人一餐的菜钱。

  她从没有给儿子解释什么是白血病,只是告诉孩子:“你的身体有些虫子,我们得把坏虫子赶走。”她也从没给孩子说过“假药”的事儿,她只是告诉孩子:“人都是善良的。”

  在这间位于合肥某社区50多平方米的旧房子里,有人曾经问这个母亲:“你最近最幸福的事情是什么?”

  “我每天都很幸福。”她回答。

  她陪孩子打羽毛球,当然她的角色永远是“球童”,不停地捡球。她带孩子去游泳,给孩子的胳膊系上救生圈,鼓励豆豆“像菜场里见到的鱼儿一样欢快地跳舞”。

  通常情况下,这对母子相处的空间里总是充满了欢声笑语。有时候,他们望着对方,快速地转动眼珠、学龚琳娜唱《忐忑》,直到两个人都笑弯了腰。

  每到周末,他们会一起躺在被窝里看《快乐大本营》,妈妈最喜欢谢娜,豆豆最喜欢海涛,因为“他们俩肉都很多”。母子俩常常跟着电视大声喊:“我们是快乐家族!”

  “只要儿子在我身边。”这个母亲说,这就是她“幸福的底线”。她从没想过儿子会先离开她,她坚信,儿子的白血病会好,儿子的腿会慢慢好转,她做好了“终身为之奋斗”的准备。

  如今,摆在这个母亲眼前的困难是:儿子要上学了,没有学校肯收一个需要家长陪读的残疾孩子。还有,自家的房子要换到6楼去了,儿子越来越重,她已经背不动了。

  坐在小区户外活动场的跷跷板上,一边是80多斤的自己,一边是60多斤的儿子。郑潘燕已经感到跷跷板的另一头一天比一天沉。以前,她总是抱着孩子滑滑梯,现在,她再也抱不动了。

  当然,改变的不仅仅是这些。

  曾经,这个母亲也是家里最小的孩子,被家人们宠爱着。刚结婚时,她甚至都不会做饭。如今为了孩子,她什么苦都能吃。以前她爱K歌、爱逛街、爱美,现在,她几乎从不逛街,用几块钱一瓶的护肤品,听说甲鱼对白血病儿童好,她就买最贵的甲鱼,给孩子煲汤。

  在豆豆的主治医生、一所医院的儿科主任王宁玲眼里,郑潘燕是她接触过的“最特别的母亲”。虽然她只有高中文化、不知道海伦、保尔、没读过史铁生的《我和地坛》,也说不出什么至理名言,可她坚强、乐观、善良,表现出一个母亲“最初的、本能的力量”,她是“中国最传统的那种母亲”。

  “如果有完美这个词,那说的就是她。”王宁玲动情地说。

  和同龄人一样,这个母亲也有着80后的特质,她喜欢莫文蔚、喜欢漫画、喜欢机器猫。在狭小的客厅里,冰箱上贴着好几张蓝色的大肚皮机器猫贴画。

  这个年轻母亲总幻想着“自己能变成机器猫”。“它的肚子里藏有各种宝贝,能变出各种东西,如果我是机器猫,我就能把我儿子变好!”她微笑着说。

时光的故事2

  由于一些特殊的原因,已经毕业上班半年的我被学校要求回去上一周的课,我在惊讶之余毫不犹豫地请了假,满心欢喜准备回去。

  说实话,比起上班,我更爱上学的那些日子,我也没想到还能再回去体验学生的感觉,那使我想起了哆啦a梦里面的时光机。

  第二天,天微微亮,我已经迫不及待洗漱完坐在两个小时路程的公交车上,洒水车第一遍洒过地面,灰尘飞扬着在清晨清新的空气里。

  天渐渐亮了,公交车上人越来越多,上学的,上班的,挤满在公交车的过道上,而坐在最后一排靠窗的我,扎着长马尾,穿着牛仔裤和帆布鞋,俨然一个学生的样子。

  这时,城市上空一个发着光的大蛋黄渐渐露出了脸蛋,四周都被它染成了红色,第一缕阳光划进我的心里,穿透树荫 跟着公交车的速度 像捉迷藏那样,若隐若现。

  两个小时的时间说慢也不慢,说快也不快,下车后我飞奔到学校,看到门口那鲜红的几个大字,我从心底里感到激动,踏进这熟悉的校园,我感觉到满满的轻松,它依然是那个最纯真美好的地方,不管在社会上遇到什么样的事情,只要回到它的怀抱,你依然能像个孩子一样停歇。

  阳光安静地融化在教室里,我听见了想念了好久的粉笔和黑板摩擦的声音,然后缓缓落下的粉笔灰安静躺在角落,我很用心地听着老师讲的每一句话,很认真地想记住此时此刻这种感觉。很奇怪,才开始我就害怕结束。

  中午,阳光穿透校园的绿荫,在石头小路上留下星星点点的光斑,偶尔吹来一阵暖风,吹落了树上的叶子,它们纷飞着,想在这个夏天,把最后一点的回忆一起随风卷进漩涡。

  我拾起一片落叶,轻轻的,凉凉的。耳机里不知道是和谁一起听的那年,它唱着,我们疯狂的那年,已经越走越远,纯真的.容颜都随季节而蜕变。我突然多了几分伤感。

  当我走进食堂的时候,那里早已挤满了人。我们也曾在老师说完下课后不顾形象奔向食堂,每栋楼,每个教室,仿佛是一场盛大的跑步比赛,就为了能早一点满足已经抱怨了好久的肚子。

  学校修了新食堂,很干净,很漂亮。里面是一群穿着校服,一脸稚嫩的学生,我沦落在人群里,看着一张都不认识的面孔,突然觉得有些格格不入。我迅速点好了餐,回到座位上。

  食堂里的茄子比以前好吃了,身边却少了当年一起吃茄子的人,我快速吃完饭,多怕别人看穿我的孤单。

  午后的阳光有些闷热,风却是暖暖的。操场上空无一人,我隐约看到跑道上那个小小的身影,在艰难补考要命的八百米,旁边的女生一直喊着坚持,加油。我还记得,那天没有阳光,风是轻轻的,凉凉的。

  我离开了操场,沿着熟悉的阶梯,我轻轻数着,123456...还记得某天,在看完恐怖片狐狸阶梯后,我们也曾在下了晚自习后一步一步数阶梯,还没数完,自己便被吓了一跳。曾经熟悉的教室门前,挂着陌生的门牌,里面是一群陌生而又青春的面孔,电视机上面已灰尘满满。我还记得,那时,每天傍晚七点钟都要准时收看新闻联播,还有星期五下午,我们也曾偷偷看湖南卫视。那时的班级,是一个从五湖四海汇集起来的大家庭,我们也曾青春年少,也从陌生到熟悉。

  我呆呆下了楼 阳光被乌云遮住 忽然一片灰暗。

  滴答滴答,我抬头。下雨了麽,阳光又突然钻了出来。

  我在校园每一个充满回忆的地方走走停停,思绪万千。

  其实,我们都向往美好的东西,都想有一个哆啦a梦,可是偏偏总有一双手把你拉入现实,然后告诉你,没有时光机,很多东西失去便是失去了,哪怕再经过它,也会发现,不是原来的样子了,在第一天结束的时候,我便明白了那个道理。

  一个星期很快就结束了,我又继续一个上班族的生活,也会经常想起那段时光,我想每一个人都会需要这样的一个过程,慢慢去适应,去习惯。

  我始终没有找到那个叫时光机的东西。但是我想,某天,它会忽然出现,或许是某一首歌曲里,某一部电影里,也或许,在我的心里。

时光的故事3

  似乎我们总是很容易忽略当下的生活,忽略许多美好的时光。

  而当所有的时光在被辜负被一浪一费后,才能从记忆里将某一段拎出,拍拍上面沉积的灰尘,感叹它是最好的。——钱钟书。

  五六岁时,是每个女孩爱美的第一个阶段,总是羡慕妈妈一她们可以穿优雅的长裙,能扎漂亮的发型。然后就有了嫉妒心,拼命缠着妈妈给我买各式各样的公主裙,打各种各样繁琐的辫子,不知疲倦。那真的是一个爱美的时代,大家都爱佩戴手饰拿到幼稚园炫耀。但凡谁的手链被大家认可,那她便非常开心,小伙伴们也整天跟在她的'后面。那时候大家最大的梦想是自己的手饰被认为是最漂亮的,然后享受女王级别的待遇。当然最后的结局是悲惨的,老师以“学校不能带手饰”为理由把大家的手饰都没收了,至今都没还,当时我们还郁闷了好几天。

  上小学时已过了那个阶段,我开始崇拜那些姐姐,能看那么深奥的书,而自己只能看些什么长袜子皮皮之类的书籍。?我曾经也干过一件傻事:装作很懂读文言版的《西游记》。那年我读二年级,根本不懂的写的是什么?我为了保我的面子,硬是成天在那儿发呆“读”完了整本。当后来有人问我书怎么样时,我就说好。接着,他曾经读过的缩简版的内容复述一遍糊弄过去。当时,读“完”整本,我只看懂最后两页——“南无燃灯上古佛,南无药师琉璃光王佛。”好吧!都是各种经文与佛祖的名称。

  现在,更是过了那个爱美的时代,除了表演需要,就很少再穿裙子了。况且紧张的学习一生活,我们根本没有时间去装扮。但看着相册中做着各种姿态的曾经的我,还是笑了,笑着笑着就哭了。

  我们是多少怀念曾经那段时光啊!

  我们竭力想挽回那段遗忘的时光,但是想回也回不去了。我们总顾着仰望别人的生活,实际上我们自己当下的生活不也挺好的吗?

  我们总会潜意识的去羡慕别人,其实我们也何尝不是别人眼中的一道风景?不要总是在记忆中感叹那段被遗忘的时光好。活好当下,时间会我们写一篇我们的故事。

时光的故事4

  说一个真实的故事:

  虽然在闹市,但这里静得出奇。阳光穿过树梢,一道道光芒照射下来,满眼的绿色中唯有这里一株粉红色的樱花格外引人注目,仿佛片片花瓣随风飘落的声音都能听到。樱花树下一位年逾七旬的老太太呆呆地似躺似坐在轮椅里,一侧一位满头白发的老翁坐在一边,时而看看远处,时而看看飘飞的花絮,只要老太太一有声响或动静,他就凑到耳边说几句什么,然后掖一掖盖在她身上的薄毯。

  听人说,老翁姓周,坐在轮椅上的是他的妻子,唯一的儿子远在美国工作。夫妻俩都是名校毕业的。年轻时,老周的妻子最爱的就是看樱花,每逢樱花开放,他总是陪伴着她踏着山山水水赏遍。退休后他俩一起回到了这个江南小镇——他们的故乡。现在,他俩是这棵樱花树下的常客。

  一天,老周肚子疼得爬不起床,在邻居的帮助下送到了医院。晚上,他拎着一大袋药回到了家。

  “老周啊,你这样不行啊,还是住院吧。”邻居劝他。

  “呵呵,我这把年纪了,随便吧。”

  “医生不是说你肠里有个肿瘤,需要及时手术吗?你去吧,你老伴我们帮你关照。”

  “再说吧。呵呵。谢谢啊。”

  老周看了看躺在床上的老伴,转身拿起一本书,坐到老太身边,慈爱地说:“我们继续来读书啦。”那感觉,仿佛是父母在给自己心爱的子女读睡前童话故事。

  “爸,你必须要住院。”远方的儿子打来了越洋电话。

  “你管好自己的工作就行了。我自己的事情我自己做主。”

  “你这样不行的,有病不能拖。……”

  “你不要多说的`,呵呵,你放心好了!这里一切都好。”老周打断儿子的话。

  没过几天,儿子托人请来一个钟点工,负责照顾老周夫妻俩。钟点工很热心很尽心。

  可是,照顾老伴的一切事宜老周执意自己亲自做。老伴五年前得了老年痴呆症,她已经完全不认得任何人了,包括和她伴了几十年的老周。两年前又得了小中风,自此她就从来没有站起来过,也没有说过一句话,连老周叫她唤她也没有丝毫反应。

  邻居劝过他几次,说把老伴送到养老院去,但老周总是摇摇头。每天早上,老周亲自细心地为老伴洗脸、擦身、梳头;每天下午,老周准时地读书给老伴听。天气好的时候,他推着轮椅,把老伴带到附近的小公园,看花看草,看风拂过树梢,和老伴“聊”着天;有雨有风的日子,他也要把老伴抱到轮椅上,推到窗前,看着窗外,喃喃着什么。

  最困难的是喂老伴吃饭了。喂到嘴里的饭菜,老伴总不知道下咽,一餐饭要吃上三小时左右,饭凉了再热,热了又凉,连老周都搞不清每顿饭要倒腾几次。“要是老伴能像以前那样香香地大口吃饭多好!”每逢这时,老周总是眯缝着眼睛,仿佛一眯起来就能回到过去,“哎,现在她只要吃两餐了。想当年,年轻时我最喜欢看她大快朵颐的样子了……”

  大多数时候,老周总是笑眯眯的,轻轻地和老伴说着话。偶尔,会悄悄地叹气:“你说,我怎么能住院呢?要是我住院了,她可怎么办呢?”

  阳光里,老周又精神矍铄地推着老伴到园子里去了,林子里穿过的风声,是他们年轻时的耳语;花瓣簌簌下落,是他们曾经有过的窃窃私语。他们相守在时光里。

  “太阳是明亮的,草在结它的种子,风在摇它的叶子,我们站着,不说话,就十分美好。”顾城在《门前》中说。

时光的故事5

  启少华站在操场旁闲的无事,也看见对面有一些亭子,径直走过去。转身一回头,看见了萧繁辰,似乎觉得这个学生是同学,但看着他似乎在冥想,自己就坐在亭中休憩。随着时间一点点在心灵中流淌过,集合的时间忙上就到了。萧繁辰似乎还不想起身。启少华从旁经过,看到他正在发呆,就说了一句:“同学,该军训了。”我这才从虚幻中挣脱出来,望了一眼启少华,然后转身离开。启少华也紧跟在他身后,向着班级的位置跑去。耳畔突然传来教官的口哨声,其余人都停下脚步,而自己还在跑。吹哨的教官指着我说道:“那个学生,你还跑干啥,刚才怎么说得。你看看旁边还有人像你一样乱动吗?给我归来,在这给我三十分钟军姿。过来!其余人继续训练。”

  知道是喝斥自己,又只好低着脸,走过去,教官直指着前方的一个太阳地,让我在那里站,那块地太阳正好直接爆晒,本是不愿意,但无奈只能站在那里。原本站着是背对着同学,教官直接喊道:“谁让你这样站,反着站。”只能默默把头转过去,低着头,不敢让别人认出来。

  “低着头干嘛?地上有钱,你教官没教你怎样站军姿,头抬起来。”只听见下面的一些学生在笑,在这种尖锐的笑声中,头更不敢抬起。教官直接用手将自己的头弄起来,自己只好闭上眼睛。

  随着阳光强度增大,自己也越来越难以抵受带给心灵的焦灼。然而教官还是没有丝毫关心的意思。

  市中心的办公楼内,一个白衣少年突然进入政府中心的党委书记办公处,看到这个少年进来,坐在椅子上的中年男人询问起来:“这时候你来找我干什么?不是你决定自己出去寻找那些东西吗?”“爸,我希望你给我弄一个上学所需的证件,”

  “上学,你还用上学嘛?你都已经开始管理一些小的公司了,上学是不是太耽误你的时间了。”“这次是有用的,给我弄一个高中上学证件,帮我把学籍弄到怡泙高中一六班,顺便给我弄一个可以在任何时间自由出入校园的物件”“怡泙高中?你要去那里干什么?”“这个就不要问了,是和我一直想要苦苦寻觅的蓝灵异人有关。”“好吧,这些东西不太好弄,得用至少十天的时间才能办好。”“那也可以,只要能弄到就可以。”“到时候,你用什么名字?”

  白衣少年沉思一会说道:“方思旻,”“还有,今天有人袭击我,我将其杀死在一个田野里边。”“有人袭击你?”“是的,还是一个有修炼的人,内力雄厚。但还是死在我手下。我唯一担心的是,事情会让他们所知道,这样的话下一步就麻烦了些。”“你想夺回血廉?”

  “不,血廉是一回事,更重要的`是保护我们这下仅存下来的远古基因,我更想和平相处,”

  “哪本书还在吗?”“重异塑吗?”“是的,当年你不是从一个墓穴里找到这本书吗?我想看一下里边的内容。”“那本书在家里的密道的尽头里,你可以去那里寻找。”“好,我马上就回去。还有这些事情快速帮我处理好。”说罢,转身离开。

时光的故事6

  草原上升起了不落的太阳,惊艳了整座天空;人生是一场痛并快乐着的旅行,短暂而美好;爱情是一场爱与恨交织的长跑,没有终点。

  ——题记

  透明的白纸,清秀的字迹。写故事的人,低首黜眉间,沉哀着过往,写下牵动人心的情歌,温情在柔软的心上流淌。青丝翠竹,格桑花开的西藏原野,草原上随风飞舞的斑斓经幡。写故事的人,用扣人心弦的文字编织紧紧捆绑两个人的情网,用悠扬激荡的旋律哼唱炊烟初升的清晨牧歌,迷迭香弥漫在桦树林的上空,夕阳西下放牧的少年赶着羊群向着家的方向。清风朗月下归圈的羊群,眼睛像琥珀,清澈如青海的湖水。

  夜悄悄来临,燃烧起映山红的篝火,羞涩少年手拉着手戴着白色哈达围绕篝火跳起央桌玛的舞,跳跃的火光,照亮蜷缩在黑夜中苍老的容颜。草原上的老人,摸着他那如佛祖手中拂尘的长髯胡,用马蹄琴拉着那首草原上不落的太阳。

  写故事的人,用永不褪色的画笔,彩绘下这如篝火温馨的画面;一颗流星划破夜空,日月在草原上升落,岁月在草原上沉淀光阴,灵魂在草原上冼涤升华。写故事的人,写下一首草原情歌,情歌里藏满了故事;写故事的人,定格的画面很唯美;写下的文字很温暖。

  写故事的人,将那些只言片语铭记在时光的轨迹里;当岁月都已失去,偶然与过往相遇,我们还能哼唱出年少的`旋律。

  一轮初升的太阳,打破了黎明前所有的黑暗,所有的爱情都会迎来第一缕明媚的阳光。

  爱情如风,给我一片白云,我会还你整个蓝天;给我一片绿草,我会还你一座森林;给我一个微笑,我会还你整个世界。

  梦里花开花落,我是游荡在山川河流的魅灵,唱着古老陌生而熟悉的歌谣,我停靠在夜桥枫泊的石板桥,躺在凹凸不平寒冷的石子路,刺痛了惊醒了梦中失落的我。我是飘忽不定漂流在人海的影子,只为追逐你那不变的容颜;我是一只从不知疲倦执着地叼着石子扔入大海的精卫鸟,只为拥有填平大海那一刻的快乐。

  我是风中一朵飘浮的白云,你是天边的一片彩霞,为我染色。

  你失手散落的葵花,搁浅的旧时光,掉入在尘世中飘浮的我的心田;你把永远抛下流浪去远方,看不见我眼眸中望穿秋水的伤悲。失手散落的葵花,掉入尘世的梦里;你是手中握不住的沙,我是你记忆中的沙漏;你我是重合不了的地平线,我们是隔了玻璃的橱窗,只能各自远方。

  一滴眼泪的背后,浅藏着一种独自凭栏回首往昔、青山依旧的深恶痛绝;一片孤云化雨洒落,深藏着一种夕阳无限好、人已近黄昏的无可奈何。人,总要经历过抽丝剥茧的疼痛,才能获得一份生活的领悟;即使,有时哭泣,有时落寞,有时颓废,有时绝望,会失去一些珍贵,但也值得,因为舍得。

  有些痛,值得,因为懂得;有些泪,值得,因为舍得;有些人,值得,因为爱得。

  写故事的人,写下的文字,记录了过往,分享了感动,温热了爱情,动容了时光,写下了善良。

时光的故事7

  儿子放学回家,坐在书桌旁悄悄抹眼泪。

  问缘由,他带着哭腔说:“考试又没有考好,平时班里几个学习不用功的同学,都比我考得好。是不是我特别笨?为什么我明明努力了,却没有好成绩?”

  儿子算不上天资聪颖,但绝对不笨,学习也非常勤奋。一回到家,就是伏案学习,节假日也从不外出游玩,一门心思全放在功课上,但结果总是让他失望。

  我安慰了他几句,鼓励他只要努力,迟早会有收获。他擦擦眼泪,不再抱怨,又坐在书桌前学习。

  那天,夜很深了,我看见书房里淡黄色的灯光还伴随着他灯下苦读的身影。也是从那天开始,让他难过的.学习成绩更加激发了他的学习动力,我能明显感觉到,他比以前更加刻苦努力了。

  一个月后,月考成绩出来,我大吃一惊。往日成绩平平的儿子,这次在整个年级里名列前茅,考出了读高中以来最好的成绩。真没想到,短短一个月,他就从失败的谷底跃到山顶。

  儿子高兴地说:“真没想到进步会这么大。”

  时光里的魔术手我告诉他:“你一直奔跑在勤奋刻苦的路上,收获这样的成绩是必然的。”

时光的故事8

  滴答!滴答!

  时间商店开张啦,

  时光老人乐开了花儿!

  无聊(liáo)先生来光顾,

  “我的时间太多啦,

  你能收购十年吗?”

  忙碌(lù)博士冲进门,

  “我的.时间不够用,

  赶紧卖给我五年吧!”

  精明富婆也来了,

  “我要买上一百年,

  转手高价卖出去!”

  时光老人摇摇头,

  “我不买时间,

  也不卖时间,

  我只想请你们进来坐坐,

  听一听时间走的声音。”

  滴答!滴答……

时光的故事9

  水蓝的墨迹在有些泛黄的纸页上氤氲开来,空气中弥漫着潮湿的雾气,阳光溜进窗子,飞舞的微尘刹那定格。轻弹旧日信笺,渗着墨香的回忆悄然滑入掌心,浅浅的,重重的。悠扬仰起脸,迎上溜进屋子的阳光,脸庞似乎与那抹温柔相融,回到旧日的时光。

  眼角是无声的过往。

  悠扬已然不是当年忧伤文艺的女子了,岁月将她雕琢得更为精致。精致的面具,精致的快乐,精致的欲望。她亦发现,时光早已将她描摹成曾经自己最讨厌的人。

  当她踏进这间被时光掩埋的小屋,旧时光如歌悠长再不容她转身,铺天盖地的回忆砸来,时光忘记了哭泣。

  不如,我们通信吧。

  遥远的声线不知何时响起,悠扬拿起信笺,拾起一份沉睡的苦涩。

  我们永远无法留住初初相遇的美好,不是吗?

  她记得自己曾这样问他,即使他们从未真正相遇,空间的落寞与充实有时无法忘记。

  年少的时候,最擅长的事就是将少女的心事托付于陌生人,笔尖与笔尖的亲吻,贪恋那一份温柔。而凉就是以这样的形象在悠扬的生命中持续了三年,青春中最为重要的三年——高中时代。

  悠扬突然发现,有些事,关于某些人的有些事是永远无法忘记的,只是你愿不愿意记起。仿佛一把丢了钥匙的锁,经历了岁月的风吹雨打,终于一天,它会无声落下,然后,漫天的旧日色彩。

  网络发达的年代,交友似乎永远是一个说不完的话题。悠扬和凉夜无法躲避世俗,他们和许多人一样,通过一根微妙的网线相识,尽管他们是在下棋的时候相识。有时候,我们不得不相信冥冥注定,一个人的出现,一个人的离开,都是写好的结局。

  那时的凉已经大学毕业,刚刚工作,整整大了悠扬七岁。悠扬总是嘴角上扬着想:凉是我的忘年交。特定的故事情节,特定的时光,总会有些特别的事。悠扬在高一时曾写信跟凉说:三年之约,我们来个三年之约。毫无疑问,那时的悠扬多么渴望初初相遇的美好。

  可是后来,悠扬才发现见与不见,无关约定,更无关承诺。岁月给了你一个谜题,当你找到谜底,才发现,岁月早已换了谜题。

  高中三年,凉在悠扬心里无疑是一份支撑。自从读到他散发着青草香味的行楷书信的那一刻,悠扬相信自己找到了一个温婉如玉的男子。江南的烟雾迷蒙就这样在唯美的信纸上氤氲开来,悠扬想他们一定会相见。

  我曾说:只为遇见你是跋山涉水的芬芳。

  悠扬将那张有些皱了的信纸举起,黑色的自己在阳光下熠熠生辉。那份年轻的念想就这样停留在远方,停留在那一年不知名的夏。

  就如同当年她寄给凉的满天星,她以威胁的口吻逼凉收下。说如果他不收,自己就随便写一个地址寄出去,就当是寄一份念想。而凉也从没想到过,那一千颗星星于悠扬来说意味着什么。悠扬亦明白,那并不是给凉的。每颗星星里的故事,被岁月风干之后,悠扬不愿留下,却从未想,由此跌入另一个轮回。

  悠扬忽然想起,那年夏天她养过的一盆茉莉。她记得,给凉的第一封信中就夹了开得饱满的茉莉。那样的清香从北方开始,一路蔓延,最终抵达了江南小城。她也记得凉那天很兴奋地说:收到信时,是那一年的七夕。

  那一年,是哪一年?我们模糊了视线,模糊了记忆。

  悠扬衬着阳光,缓缓坐下,屋子里散发着潮湿的味道,信纸沾染了岁月的泪水,沉甸甸的。那一封封完美到极致的行楷信笺整整齐齐地站在那里,似乎在用细腻的声线诉说着一个悠长的故事。悠扬一封封开启,却再未合上。

  旧时光的味道散落一地,彻骨的凉从脚底升起。

  你是我的暖阳。

  ——凉

  你是我的暖阳。

  ——悠扬

  悠扬嘴角泛滥起来的微笑无法掩藏她这一刻的喜悦。他们曾视彼此为知己,蓝颜,彼此一生的暖阳。这就是回忆的微妙之处吧,无论结局如何,总会有嘴角上扬的时刻。

  许多年了,无论如何改变,悠扬始终放不下执笔的习惯。无论这世界多么喧嚣,只要执笔,刹那寂静。悠扬想起凉也是一个爱文字的人。好多年前他写致卿,她写致君。那会是蔓延一生的温暖,就如同冬日徐徐升起的太阳,在那一个三年,它从未降落。

  悠扬起身,身后是散落一地的回忆。起风了,风里碎着往昔的影子,回忆有时也会结痂吧。悠扬知道,那三年,凉始终活在自己幻造的梦境里。他的销声匿迹,原来真的可以无关紧要,无声无息。

  窗外,落木萧萧。

  高中时代最疯狂的事之一,悠扬记得和凉有关。

  那份凌空的`海市蜃楼在心底生了根,那时候的自己从未想到,我们相遇的见证只有这些不堪一击的信笺。

  纯爱年代的高中时期,悠扬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女文青。那一年,凉的生日快要到了。与此同时,在校园内风靡的一种祝福方式就是发动自己的朋友圈为爱的人写祝福本。悠扬无可避免地跌入这份世俗的欢喜。她用了整整一周,完成了生命中唯一一个写满祝福和爱的本子。但是这些在那时的悠扬看来有些过于俗套了,于是,某年某月某天,一个女孩在大街上奔跑着为她爱的人向陌生人寻求祝福。初夏的汗水,渗着幸福的味道。奔跑的岁月里,有我在乎你的凭证。

  悠扬拂了拂定在额前的发,恍惚旧年时光。总是在盛夏时节,无论相遇相弃。

  空间的距离总会因为其他原因而充满更远的距离。高三那年,悠扬几乎与书信绝缘,和凉的联系更不如从前。但悠扬始终相信,高考归来,凉一定会在风里微笑着等她。那年,他们的三年之约即将到期。

  可是当悠扬发现约定只能是约定时,她的力不从心只关乎自己。

  高考后,悠扬想要给凉写信,便问他有没有换了地址。

  凉沉默了好久,悠扬记得她听到风吹落叶的声音了。

  还是不要写了,我害怕我女友会误会。

  你有女朋友了,恭喜啊。

  嗯。

  ……

  悠扬想起那年盛夏她没有哭泣,想起她把所有关于凉的记忆藏起来后一整晚的落寞,想起在那段时间她不断寄向远方的念想……

  回眸,不过一日光景就路过整个青春的回忆。夕阳下泛黄的信笺在风中随意翻转,柔柔的光写出那年的孤寂。

  悠扬和凉始终只是两条平行线,远远望去,似乎交汇在了一起,但是走近会发现,彼此之间永远有段无法跨越的距离。

  我们的从未相遇,我们的从未熟悉,让我们不用说再见,就可以毫不犹豫地忘记。悠扬望着身后一地的信纸,眼角蔓生的岁月的痕迹,旧时光里的你我,还在那里。

  那时旧时光里的故事,旧日歌声悠扬……

时光的故事10

  今天,我读了《时光老人和流浪汉的故事》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当我读到“我少年时代玩玻璃球,青年时代玩纸牌,中年时代玩麻将,家产败光了!如今我真后悔呀!”这段话时,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是呀!时间就是生命。正如古人说的: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如果“流浪汉”小时候认真学习,不被周围的事物所迷惑,也许他成人后会是一位出色的工作者,也许是建设祖国的栋梁,也许因为做了某些事而受人尊敬……

  童年的时光是美好的,是学习的好时期。现在,许多同学都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有些同学很刻苦认真,每次考试都取得优异的成绩。而有些同学上课不认真听,老师布置的作业他们也不按时完成,从不把学习当回事。他们一天天的虚度光阴,美好的童年就这样逝去了!

  时间是宝贵的,也是短暂的'。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为什么不用这短暂的年华去创造一个辉煌的未来呢?

时光的故事11

  而在两年后的今天,在加城这个陌生且清冷的城市。我每天做着同样繁复的工作。偶尔坐上飞机去一次旅行。荒芜。冰凉。灰暗的地带。毫无生机。我想去那样一个地方,然后慢慢地忘却,那些长在身体里的倒刺。

  我深知,内心要收藏足够的一些伤。才能感觉到自己还存活在这个世上。如同掌心印满冰冷的泪痕。的确如此,只有经历过多的苦难,才会寻求陌生的栖息之地。像一场不知终点的逃离。而又明知,一切迟早会变化。

  我始终坚信的是,世间存在这样一种女子。仿似沿着蔓藤生长的野蔷薇。她们不知道哪里是归宿。在恋爱中,时刻警觉做一朵艳丽而带疼痛的蔷薇。也不愿从墙头一朵迎风招摇的嫣红花朵,跌坠在墙脚,直至腐朽。她们是倔强的。并且注定孤独。爱,便不会留有余地。痛,也不逃避。以高傲的姿态行走在日光下。她们稀少而珍贵。如同需要被保护的温室花朵。

  我在飞机上邂逅过这样一个女子。她坐在我的对面。衣着暗色无华,穿着红色高跟,黑色的蕾丝长衣,浅灰色的丝巾。脸很瘦,光洁的额。眉毛黑而有力,眼神温和,睫毛密而浓,及腰的青丝散落在背部。很漂亮的女子。令人难以忘记的,是她和煦的微笑。牵动眼角的鱼尾纹。丝毫不吝啬自己真实的情绪。给人一种安然亲切的感觉。

  她的笑,令我想起青可淡漠隐忍的面容。内心似有什么东西正在滋滋燃烧。疼痛且令人窒息,侵袭了五脏六腑。我把耳机带上,专注地听着班得瑞的轻音乐。欣赏窗外的风景。动物的本能,总是希望从另一个途径缓解内心的悲痛。填补寂静的空虚。

  我留意过她。她的手应该很温暖。骨长肉紧。食指与中指之间的肤色偏黄。她是有故事的人。手臂上裸露的肌肤划满了一条条丑陋的疤痕。途中听见她接过一个电话。口吻是淡漠的。言辞却十分凛冽。对男人,总保持着极强的'戒备心。

  在人性的特点中,我总是容易被那些已经缺陷或者预知缺陷的事物所吸引。渴望靠近它,并甘心被损伤。但我深知,我是易于知足的人。太过美好的东西,不易拥有。就任由它失去。

  两年前,我逃离了一场支离破碎的爱情。时至今日,我也不曾得以好过。记忆总会浮上心口,提醒我伤痛有多巨大。即使是,我努力地掩埋过去。离开所有相识的人。在相似的街口,我也曾悲哀过。我看见飞鸟孤单的在天空底下飞翔的时候。我看见那些落寞的身影消失在视野的时候。我仿佛都会想起青可。

  然后心脏的位置就会一阵钝痛。满满的。让我感觉到窒息。青可是这个世界上最疼爱我的人。我曾一度坚信过。他总是可以很好的把我的不快乐转移。满足我的无理取闹。

  事实证明,越是有那么一个人怜惜的时候,越会感到恐慌。彼此间淡漠疏离的口吻,也会将对方刺痛。明知道越靠近越会体无完肤,却仍无法撕裂的那一种牵绊。本就是极其相似的同类。如何能鹣鲽情深。我一直希望的是,自己可以拥抱幸福。但时间向我证明,幸福的状态,是不稳定且容易被破碎。

  忽然间,有些难过。我们曾经在青春最糜烂的时刻相依为命。而后,在茫茫人海中彼此遗忘。那种明知道会如何发展,却感到双手无力的感觉,一下冲击了我的眼腺。那个容易伤感的年代,总是用眼泪洗涤悲伤。

  而现在,我们也真的是在互相遗忘。无关时间。抑或只与时间相关。

  记忆就像是一条不能中断的河流。总是源源不断地在脑海中奔腾而过。斑驳交错着。以至于我再也看不清虚空背后的真实。但我总是记得我离开了青可。

  他是天资聪颖而又淡然的男子。从幼稚园到高中,成绩优秀。本可出国留学,却最终只是留在了上海。而我,决然拒绝了青涩年华间的爱情。青可曾说,你要怎样的生活,我都愿意给你。

时光的故事12

  约翰有种不祥的预感,虽然驴友们显得特别开心,确实,在海拔4000米的阿尔卑斯山竟然会有春风拂面的时刻,那种感觉真的很好,如果没有意外的话。

  可惜,约翰是一位天才科学家,他的嗅觉总是那么灵敏,那些暖暖的下坡风不是春天的气息,从专业的角度讲,那叫焚风,约翰焦虑地向其他人解释,这种焚风出现的地方往往会伴随另一种现象……

  约翰没来得及讲完最后两个字,灾难便发生了,那是百年一遇的雪崩,列支敦士登人把它称作“黑魔”,因为雪崩之后,白色的雪带给人类的不再是白,而是无尽的黑暗。

  幸运的是,约翰反应及时,七个人没有一个被雪球冲散,但是,雪崩发生得实在太快,他们根本就来不及逃跑,只能躲在一块稍微凸出的岩石下,暂且避免了被吞噬的厄运。

  食物早已不知冲到了哪里,幸好有雪水可以勉强支撑,但最致命的是温度,随着时间的推移,软软的雪层在逐渐沉淀、冷冻、结冰,几分钟前那种春风暖人的感觉荡然无存。七个人心里都很清楚,唯一的办法便是等待救援。

  底线是七天,七天内如果再无食物,再不走出这个狭窄的冰窖,他们将变成七具僵硬的尸体,成为阿尔卑斯山永远的记忆。约翰从包里翻出一块瑞士手表,招呼所有人团抱在一起。而他主动承担了报时的责任,通过一块精致的手表来测量时间的每一个刻度,七天,至少在这七天里,他不能先倒下。

  现在是正午十二点整,约翰用微弱的声音宣读时间:“现在是第三天,大家一定要坚持到最后!”然而,没有一个人回答他,因为每说一句话就等于消耗一丝生命的气息,面对无尽的冰雪,他们只能靠想象来判断救援的进展。

  第五天和第六天是最艰难的,因为身体的极度虚弱,因为希望的.极度渺茫,七个人已经没有人可以动一动身体,空气似乎已经凝固,血液似乎已经堵塞,唯一能告诉大家有人还活着的消息便是约翰的手表,他用手指轻轻扣动了一下,然后动了动嘴唇:“再坚持最后八小时。”连他自己也似乎听不到自己的声音了。

  约翰太虚弱了,因为他要时不时动一下身体,以免手臂僵硬,以免不能打开那块手表,可正因为如此,他也消耗了过多气力,终于还是坚持不住,手表滑落在雪地里。但这群被埋在雪堆下的驴友却并没有死,当他们坚持完最后八小时,准备彻底放弃时,头顶的冰雪突然被扒开,救援队找到了他们。

  整个北欧都在报道这一神奇的救援行动,不过,人民的关注点并不在救援队如何英勇智慧,而是这群被埋的人生命力为什么如此之强。他们当然不会知道,从焚风刮过到重见天日,不是漫长的七天,而是地狱般的十四天!许多科学家在猜测原因,但真正知道原因并创造奇迹的人却没有醒过来,约翰死了。

  后来,活着的六个人在雪崩的地方为约翰竖了一块碑,那是一块让所有游人赞叹的丰碑,形状恰似一块被折叠的瑞士表。时间的刻度在这里也被缩短了一半,每个登山者经过,都会用心为墓碑擦去多余的雪花,默读一旁那则折叠时光的故事。

时光的故事13

  从20xx年起,感觉时间对我来说变得不可追忆,属于家的那份亲情。如今淡忘许久。好想一切如昨,岁月慢一点。这样我才能尽量拿我的时间来爱您。每年一次回家,每一年的颠沛流离。如今的我,就如同当初的你一样,为了未知的明天拼搏到底,也为了不将就的将来而努力。

  我知道,在这个家里,你最牵挂的是我。我也知道,你用你自己的方式来爱我,即便是,这个世界不再和你以前一样。你也爱我如初。这些年,我很想和你说些什么,但是每次的通话都是那么短暂,短暂的让我感到,心空空如也。以前总会不断的严格的要求自己,现在亦是如此。当世俗的眼光蒙蔽我的心智,当自己所谓的进步,让我看不起你的时候,你对我的'爱还是一如既往。叛逆是人生的必经之路,而我依然选择坚持,坚持这就是我的成长。

  当我在这个社会艰难前行时,我也曾经抱怨过您。抱怨你一路的贫穷,抱怨您鼠目寸光的理想。抱怨你每天为一些芝麻大小的事情,喋喋不休。抱怨自己的出身,抱怨自己的命运。而如今却成为我生命中最重要的财富。当我清楚的知道自己的生活环境,清楚的知道自己的出身,清楚的知道自己一切的时候。我没有选择放弃,沉沦和堕落。 而是拼搏上进,不安于现状。了解认识自己,总会时刻提醒自己,别让自己过得太舒服。因为,我知道,我就你未来的天空,我就是你未来的避风港。每当想到这段的时候,我总会哽咽。眼泪无脑的流下来。

  我是一个双重性格,一种原因,归于自己的星座。另一种就是源于自己的经历。而您就是谱写我性格的前半段。至于结局,我希望是一个圆满的句号。而为了这个句号,我总会要求自己做到最好。转眼之间,我已经是25岁了。而你也年过半百。而我现在连你的生日都不知道,甚至还没陪你过过。我不想说自己的不孝,因为你对我的爱我这一辈子都无法偿还。此去经年,你还是言语不多,默默无闻的用行动诠释着对我的爱。有时,我很希望你会用电脑,会用视频通话。这样我就可以让您一个人在家不在孤独。让我绝望的是你发个短息都需要人帮忙,我又能改变什么呢?只能默默的祈祷,时间能慢点,不要等你眼睛花了接个电话都需要帮忙。那样,我会更加愧疚。您也对我说过,该去谈恋爱了,都二十多岁了。要求不高,一般就可以。我明白你的意思,就像我的同学,朋友们都结婚生子。而我却单身汪,专吃狗粮二十几年。对我来说,其实不是很重要,您给我的生命,我就该延续你的青春,我不求自己能多发达,但求未来能给您一帆顺风。 自己的事我要自己办好,缘分的事,交给老天。 愿一切安好,愿你健康依旧。

  年华太久,愿您们安好。

时光的故事14

  编辑荐:因为一个人,恋上一座城。因为你,老家的县城格外让人向往,眷恋,在我眼里格外美。我在这里,思念入髓。

  思念入魂,幌幌然,时光深处的你,走不回现实。记忆中的你,那个轻步飞扬的少年,关于你的一幕幕,仿如隔世。

  如果可以,我宁愿时光永远定格在你我初相遇的那一幕。我在阳春面馆初次邂逅你,你坐在某个桌子上吃面条,我看你长得比较帅就端着碗坐到了你的对面,吃饭期间我时不时地注视着你,你好像心领神会,有点不好意思。

  自打那以后,我就经常在校园里看见你,对你我是越瞅越帅,你而且感觉你的形象有三分贵气。从那时起你正式成为我的男神。从此上学放学的路上经常看见你,我总是在你的后方默默注视着你的身影。上学的路上我注视着你直到我上到二楼(我的班级在二楼)而你继续往四楼走;下晚自习时我注视着你帅气的背影直到你消失在人群中和暮色中,然后回到宿舍独自思念。还有上午大休息时也能见到你,我经常为见你下来买吃的。整个高中就在这种煎熬中度过,我甚至因为想见你一面盼着快点放学,然后又觉得放学上学的路上太短暂。唉,暗恋就是这般痛苦,真的很可怜,如果时光能够重来我绝对不会再愿意忍受这种煎熬!我一定直接向你表白去!拼了女儿的羞涩,也绝对不能留遗憾!

  后来因为成绩不好没到高三结束我无奈离开了,因为高中以来自己没好好学,我初中是成绩很好的,不然也不会考进来,成绩下滑起初是外在原因,后来就是我自己的原因了,在班里总是坐不住,就像是在熬课,成绩一蹶不振,就在高三第一学期快结束时我选择了离开。我想反正只剩下一学期的时间了,成绩是没办法在一个学期的时间之内变好的,抱着“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心理我就选择了出去打工。我回想起最后一次到学校的那天,中午放学时我在校园里又看到了你,你当时好像遇到什么喜事似的,非常高兴。这一幕我多年之后不敢想起,我怕你是因为看到我误以为我回来了才开心的,但那是我最后一次去学校,再也没有出现过,如果你真的像我想的那样喜欢我的话,那你岂不是很难过,是我辜负了你,这段回忆后来回想起来是那么的悲凉,不敢想,是多么悲凉的情景啊,我的心仿佛是六月寒冰!其实我当初打算去打工时并没有太多考虑你,唉,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有可能长期无交集我也厌倦等待了,其实从学校回家时我并没打算不读了,我只是想着这学期先回家吧,下学期再来念,可寒假时我却改变了主意:明年去打工,不念了!我当时也是在很大程度上受了“读书无用论”的影响,就是这种害死人的“读书无用论”不知道坑害了多少学子,有人甚至因此错过缘分!我在后来极度后悔当初的选择!如果重给我一次机会我绝对不会中途缀学!绝对不会!

  后来我打了两年工又回去到老家的一个私立学校复读(打工前高三也只读了一两个月,不算复读),之后考了一个一般的大学,现在已经毕业三年了,工作勉强。

  本来很多年已经过去了,我原本已将你淡忘,这些年也没怎么想你,可为什么就在去年(2017年)9月份,我突然发疯的想你,有可能是因为我又回想起最后一次见你时你表现出的兴奋,你可能觉得好久不见的.我回来了,所以像“久旱逢甘霖”那样开心,但后来我走了,那是我最后一次去学校,生命无法重新选择,如果可以重新选择我一定呆在学校到最后看看我们之间到底会不会发生缘分。想起这件事我就感觉很难过,很愧对你。那期间对你的思念像开闸的洪水一样再也收不住。有可能因为愧疚的心理而更加思念你,我不停的回忆关于你的一幕幕,感觉记忆里你的身影仿如隔世,仿如隔世的那种感觉你懂吗?我好想哭。那阵子有一天晚上逛街我在人群中见到一跟你很相像的男孩,为之一振,随之魂魄随其去。之后我晕乎乎的走回家,对着手机相机哭……

  我不停的去想关于你的每一幕,细数跟你之间的每个邂逅。

  我记得有次放学下楼梯时你正好在我前面,我不小心踩到了你的鞋子,本以为能趁机和你搭上话,可你呢,一句不说头也没回,拔上鞋子迅速的跑了。

  还有一次中午放学我和同学走在学校门口前的路上,那天我没戴眼镜,但我知道是你,走在我前面,还驻足回头看了我几秒,手摸着头发,我竟然鬼使神差的对你笑了一下,然后你就跑了。我是不是仗着没戴眼镜胆子大才对他笑的?不知道,呵呵。

  还有很多邂逅时间长我都忘了。这种思念,摧心肝的感觉,好揪心

  之后我开始在网上找寻你:高中贴吧,老家贴吧,老家论坛,人人网。我也试图加了个别我们那届的人,但迄今为止都没找到你,我不知道你的姓名不知道你当初的班级也没有你的照片,而且我跟以前的高中同学都没有联系了,找起你来很困难。

  就在那段时间,我饱尝了思念的滋味,我从来没有如此强烈的思念一个人,那样的望眼欲穿,那样的牵扯心肠,这是生平第一次。真的!我在想:我这么的想你,你难道没有一点感觉吗?我开始希望思念有磁场,沉迷于在网上查与思念跟磁场有关的东西。

  我在想现在的你,又栖息在哪里?是不是已经结婚生子,还是孤身一人,毕竟都已经是二十五六岁的人了。好想知道你这些年的动态,过得怎样了。再相遇会是怎样的情景。

  其实一切有可能都是我的自作多情,都是我一个人的瞎猜想,你也有可能从来没有注意到我,毕竟你没跟我表白。但是心照不宣也好自作多情也罢,总之现在我很想你,整天像个没魂的人似的,想你之后我才知道原来这世上真有相思病。找不到你我心不安,无助又绝望,我想这难道是我命中的劫数吗?是老天爷给我设的情坎吗?

  前两天晚上在淮南逛街时过红绿灯,迎面走来一个男孩好像当年的你啊!我留意到他还对我瞟了一眼,感觉有八九分像,但我心里还是觉得十有八九不是你,我就不相信是你。后来别人说我当时就应该喊他,可我没有,现在越想越后悔。我感觉自己好可怜,老天,求求你再让我见你一次吧。

  我上辈子跟你一定有故事,不然今生为什么对你思念成疾,或许你是我的一道劫,我想如果不是你我现在也不会那么痛苦。不过这痛苦中也带着些许甜蜜与浪漫,让人心甘情愿。

  那个错过的年纪让人心酸,望向天边,双目无神,那是错过一季花事的忧伤。

  虽然错过了你我最美丽的年纪,但我仍希望在这个残余的青春里与你相遇。也不枉我一场倾心下辈子我等不了,太漫长!……

  下个路口,你会在某个街角等我吗?

  因为一个人,恋上一座城。因为你,老家的县城格外让人向往,眷恋,在我眼里格外美。

  我在这里,思念入髓。

  你若不来,我怎敢老去?

时光的故事15

  朱伊上小学三年级了,她学习成绩不错,人缘挺好,有很多朋友。

  星期天早晨,她与几个朋友在草地上跳皮筋,玩的正高兴时,猛得飞来一只皮球,一下将在皮筋上跳来跳去的朱伊砸倒了。她觉得膝盖钻心的疼,仔细一看膝盖被划破了。这时几个小男孩儿过来冲她做了个鬼脸就跑去追球了。朱伊又疼又气,止不住哭起来。

  随着眼泪一滴滴落下,她惊奇的发现伤口在慢慢愈合,那些小男孩儿竟全部倒退着跑回来,又象刚才一样做了个鬼脸,倒退着跑远了。这时朱伊也不自觉的站了起来,继续跳皮筋。她只是奇怪,这时她回过头又看见一只皮球飞快的向她撞来,不过这次她机灵的躲开了。

  第二天早晨,朱伊一觉醒来揉揉眼睛看看表——八点钟,学校开始上课了!她知道是自己昨天玩累了,晚上睡得太死,没听见闹钟的铃声。朱伊急得团团转——老师要批评,要罚站,让全班同学围着笑话,太丢人了。想着想着朱伊就哭了,忽然眼泪模糊的她竟发现闹钟在倒转,朱伊终于明白了她的泪水能让时光倒流,经过计算她发现每流一滴泪水,闹钟大概倒退一分钟。就这样朱伊没有迟到,这让她非常高兴。

  期末考试很快就到了,朱伊成功的运用时光眼泪,把一道忘记的试题做出来。这样她的心情愉悦的无以言表。只是从此以后朱伊再不用功学习了,因为每次考试,她看完试题后就让时光倒转,查出答案后再答题。朱伊的成绩反而是最好的。

  转眼到了升初中的.年龄,朋友们都闷着头学习,等待升学考试,只有朱伊该怎么玩就怎么玩,一点儿不放在心上。

  考试开始了,当大家静静的坐在考场里,打开试卷的时候,朱伊傻眼了,试题全部是理解题,她一次次让时光倒转,无论怎样翻找,课本上也没有现成的答案。由于时光逆转的同步性,她也无法看到别人的答案……她不断的逆转时光加上焦急,一下晕倒在考场上。这之后,她再怎么流泪也无法逆转时光了。

  朱伊留级了,她痛下决心努力学习,一年后她跳级升入初二。这时她的学习成绩成为班里真正的第一名。后来,朋友们问她学习的秘诀时,她说:“学习的路上没有捷径,如果有的话,那就是加倍努力的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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