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手续

时间:2025-05-30 19:34:53 好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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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手续

结婚登记手续 1

  结婚在哪里登记:

结婚登记手续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要办理婚姻登记的朋友,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进行结婚登记,若检查无误后,则可以进行登记,并发放结婚证。

  结婚登记需要哪些手续:

  一、提交的证件

  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要现场填写,本人没配偶以及和对方没有血亲关系签字声明。

  3、新人要提交3张2寸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登记的.新人朋友要带所需证件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结婚当事人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说明书。

  3、结婚当事人要在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签名。

  4、婚姻登记机构要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申明进行审查,若符合条件,则准予登记。

  三、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 若证件和材料齐全,则当场给予登记。

  2、收费标准:我国很多地区已经停止收工本费了,它将进入免费时代。

  3、一般来讲,婚前检查,需要100元左右的费用,当然很多地区也有免费婚检。而婚检,不但有利用排除疾病,而且还有利于优生优育,因此,是非常有必要的。

结婚登记手续 2

  结婚是很多人生命的中的大事,在我国婚姻法里对于结婚程序也有明确的规定。新人们要先到民政局进行登记,审理,最后才能领取结婚证。那么在我国结婚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的了解。

  一、结婚登记的流程

  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四)自愿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五)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为监誓人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六)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

  (七)颁发结婚证。

  二、颁发结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结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结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夫妻权利、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附件上的“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4、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给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当事人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5、祝贺新人。

  三、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结婚登记通知单》。

  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婚姻法有明确的结婚条件,患有严重疾病和近亲是不能结婚的,一旦结婚是要受到国法律的惩处的。现在我相信大家通过对上面文章的阅读对于结婚程序都有一定的了解了吧。若大家对于我国婚姻法还有其他的疑问,可以具体找寻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结婚登记手续 3

  1.婚姻状况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应当事人的申请,对其申办公证时的客观婚姻状况的证明活动。 婚姻状况公证一般用于出国留学、定居、结婚、涉外继承、收养等事宜。

  2.姻婚状况包括四种情况,即结婚、离婚、未婚及丧偶。所有当事人在申办婚姻状况公证时,都应提交本人所在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为其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信。除此之外,当事人还应根据自己的.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1)结婚公证

  当事人应提交结婚证,公证机关凭结婚证才能为当事人办理结婚公证。原结婚证损坏或丢失的,当事人应先到原婚姻登记机关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然后再到公证机关申办公证。 事实婚姻的当事人申请办理结婚公证的,应先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然后凭结婚证办理结婚公证。 因结婚时间较长,结婚证书已遗失,且婚姻登记机关的存根已不复存在,无档案可查的,当事人应提交确能证明其婚姻状况的单位证明及两个以上结婚时的见证人的证明。 当事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婚姻法颁布(1950年5月1日)前,按照当地风俗习惯结婚并为群众公证,经调查核实后可给予办理夫妻关系证明;有民间婚书,且在婚书上写明结婚时间、地点的,公证处可为其办理结婚公证。

  (2)离婚公证

  当事人申请办理离婚公证的,应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离婚证或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上述证件已经丢失或损坏的,当事人应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发《解除婚姻关系证明书》或向人民法院索取离婚证明,然后凭此才能申办离婚公证。

  (3)未婚、丧偶公证

  当事人在申办此两项公证时,应出具本人户口簿或户口管理机关的证明。公证机关凭此为其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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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以现场拍照,不要提前准备)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结婚登记手续 5

  一、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男女双方自愿结婚;

  3、男方年满 22周岁,女方年满 20周岁;

  4、均无配偶;

  5.、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6、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二、办理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三、办理流程:

  1、初审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2、受理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3、审查

  (1)对《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纹。

  4、登记

  (1)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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