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乐趣的作文14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乐趣的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乐趣的作文 篇1
下午去补习,我与王豪、刘显璋、刘帅、蒋先宇趁最后30分钟帮助谢老师搬砖、填土,以方便我们在附近洼地行走、玩耍。
我们先分工:谢老师和“力大无穷”的蒋先宇搬砖;王豪密铺;刘显璋和刘帅填土;我负责清理障碍物,兼密铺。
分工完毕,就要开始工作了。我先到搬砖点帮忙选砖。然后也凑凑热闹,逞能搬了两块。没想到,看上去小巧玲珑的砖竟然犹如千斤巨石!我一边走一边保持平衡,生怕摔个仰八叉。可“餐具”还是发生了——把握平衡,害得我怎么也到不了洼地。再勇敢的人也有惧怕的一面,我与此事,只好大叫,向他人求助:“HELP!蒋先宇!HELP!蒋先宇!”但我太倒霉了,“大力士”居然在这时不见了。认命吧,我采取“自由落体”,华丽地摔了一跤。
搬砖我是无能为力了!所以,我准备开始干自己的工作——密铺。我和王豪一人铺一边,还采用比赛制。这可激发了我,把一切劳苦忘在脑后,准备开战。刚开始,我还是一帆风顺,谁知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石头挡住了我的.赛道。这可难不倒我,我借来一把铲子,用力一铲,再一翘,石子就与我说“886”了。干脆一次解决掉“敌人”!我径直向前走,又遇到了块石头,还是个“巨无霸”!这难不倒我,我不管三七二十一,使尽浑身解数,用力一铲。结果,石头没伤,反而我伤了。
见此状,蒋先宇走来调侃道:“刘东肥啊,你快点罢休吧!”这话引得大家哈哈大笑,本应该很生气的我也笑了,可心里总觉得:我变成了《我是猫》里面的猫。
劳动了许久,我和王豪突然觉得怪怪的——好像什么事情忘做了。经过一阵冥思苦想,终于发现一件趣事:这不明摆着是为自己找日记的素材吗?还学会了密铺呢!真是一举三得。
这次劳动,虽然劳累,但由于囧事的发生,又快乐着!
乐趣的作文 篇2
听奶奶说,我周岁抓周的时候,在众多的东西面前,我一下子就选中了书。家人都非常高兴,赞我将来一定是个有出息的孩子。我知道用这种方法来给一个人定性是不科学的。《红楼梦》中的贾宝玉在抓周时就选择了胭脂,可在我看来他并不是那种沉迷于胭脂水粉的庸俗之人。
爸妈相信抓周的说法,开始有意识地培养我。在我两三岁的时候,别的.小朋友床上都堆满了娃娃和玩具,而我床上却摆满了书,每天晚上他们都会抱着我翻书认字。虽然他们没有把我培养成什么天才、神童,却帮助我养成了爱看书的好习惯。进入初中后我们学习的第一篇课文《忆读书》中,冰心老人结合自己的读书经验向我们详细分析了读书的好处,在这众多的好处中,让我感受最深刻的是:读书能增长知识。
在我读小学的时候,有一次爷爷感冒了,让我去给他倒水,我随手把他的茶杯子递给了他。爷爷摇摇手说:“把茶叶水倒掉,再去倒一杯清水过来。”对此我感到很疑惑不解:“为什么不用茶水服药呢?”爷爷告诉我说茶水会把药性溶解掉。我继续地追问原因,爷爷说具体是为什么他也不知道。看来我只得求助于我的“好朋友”——书了。我翻开《科学知识》百科,在里面找到了答案:茶叶里面含有一种叫做单宁酸的物质,我们吃的药物是碱性的。碱性物质的药物遇到单宁酸会发生中和反应,这样就影响了药效的发挥。还有一次,我无意中把一双筷子放进了盛满水的杯子,从杯子外面一看,发现筷子像被折断了一样。我不能理解这其中的原因,于是又来到书房翻阅书籍,从书本中我明白了原来这是由于光的折射现象导致的。我又一次在通过看书解决了生活中的疑问。在我走过的这十二个春秋里还有很多这样的例子,每次我在书中寻找到答案后,我整个人都会觉得精神振奋。
我永远觉得读书是我最大的乐趣。同学们都说,虽然我长相很一般,但总能从我身上感觉到一股书香气息。我想这正是印证了那句“腹有诗书气自华”吧!
乐趣的作文 篇3
自律是人生旅途中不可缺少的品质,是我们通向成功的一把利刃,它冲破懒惰,刺破浮躁让我变得更好,品味着人生的乐趣。
时光流逝,在刚刚步入初中时,我的字真可谓是“龙飞凤舞”,那字一笔一划就像木棍在随意的拼搭、支架,而我那时还为我的“书法”沾沾自喜,自以为是的认为那是我没认真写,只要认真写肯定很漂亮。
正巧那天中午有一节练字时间,我想着终于能施展我的“才华”了,准备好纸笔开始我的创作,我一笔一划时而“草书板”,时而“行书板”,终于大功告成,望着自己的作品,竟觉得如此美妙。我迫不及待的想要展示我的作品,便把它递给了老师。老师看后,温和的笑容收敛了,眉头紧锁,语重心长的对我说:“你这字啊!字迹潦草,总体看起来不美观,放在展台上看就是一团乱麻,不清晰,书写的目的就是为了表情达意,而刻意追求风格使字难以辨认就失去了写字的初衷,以后要认真练字了,初三课程紧,你练字要自律,老师就不能每天监督你了……”
听了老师的话,再看看自己的字,真的好凌乱。不行,我要练字,必须工工整整的写,我要坚持到底,一定要自律,争取也能写得一手漂亮的好字。
刚开始,我确实是一笔一划的练,可还没到一周我就练的手指发酸,我急躁的脾气实在忍受不了这漫长的练字过程,终是在那天爆发了,我正写着字,不知是我写的'笔画太重,还是运笔运的不顺,写的慢还不好看,一股不知名的恼怒从心头涌上,我便挥笔大写一气,字又被打回了“原形”,这时老师的话响在耳畔:“你要想练好字,就要自律,坚持到底……”我平复下心情,看着之前一笔一划的字与眼前的字,竟觉得它在狰狞地笑,我将它撕去,浮躁的心情也渐渐沉淀下来,我重新开始一笔一划的书写。
渐渐的,练字成了习惯,字体比之前有了很大的进步,说不上好看,但不凌乱了,整体看起来很整齐。也因此,我的作文分数有所提高,有几次我的作业还被老师表扬,当作进步模范贴在教室后边展览,我心里别提多自豪了,我也越来越爱学习语文了。自律是人生中的一种快乐,当你做到自律的时候,你就会收获满满的成就感,收获许多乐趣。
漫漫人生路,是自律的品质促进了我更好的成长,在自律中我体悟不同的乐趣。
乐趣的作文 篇4
这学期,我们班在进行养蚕的活动,我十分感兴趣。
以前没养蚕时,我也看过蚕的模样。看着它是幼蚕的形态时,我以为它是一种不是昆虫的,和猫儿狗儿一样的动物,但当我看到它蚕蛾的形态时,我又认为它是一种昆虫,却模模糊糊没有将它的两种形态联系在一起。
自从我养了蚕,我就竭力去认识它,了解它,书上竟说蚕是一种变态类昆虫,这让我惊奇不已。咦,科学老师不是说过昆虫一般都有三对足两对翅吗?蚕可不是这样的啊!等下一刻我才想起来,蚕成为蚕蛾形态时的确是符合这些特征的,看来它的确是昆虫,我叹了口气。
自从养了蚕,我天天都看到它,想到它,它已经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可是我还是接受不了,蚕这么可爱灵动,怎么会是冰冷的昆虫呢?我的心中不禁一阵嫌恶。那又能怎么样呢?当我打算把他们扔掉时,看到他们天真地扭动身躯,满足地吃着桑叶的样子,我就不忍心让这20多条活泼的小生命消失,没法子,我还是得继续养。我照常给他们喂桑叶,清理环境,看着他们嬉戏。
我常把一只蚕放在光滑的桌子上,看着它窘迫地扭动着腿,无奈地在原地打转,逗得我哈哈大笑;我还会把它放进一个侧放着的圆柱形笔筒里,饶有兴趣地看着它如何顺利逃脱。而蚕常常在我捧起它时“报复性”地排泄,听着我惊恐的尖叫,还会得意洋洋地摇头晃脑。不知不觉中,我似乎接受了蚕是个昆虫的事实,毕竟,不能因它是什么物种而蔑视它,人也一样,我这样安慰自己。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越来越珍惜和蚕生活的.每分每秒,即使我知道,不久后它会变成我所讨厌的样子——因为蚕蛾更容易让人联想到昆虫,更容易引起我的厌恶。
几天后,蚕经过一系列的变化,终于到了成为蚕蛾的日子。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蚕茧中钻出了一只蚕蛾,它似乎很欣喜,轻快地扇着翅膀。我没有想象中难过,反而为他高兴,觉得天地似乎亮堂起来。它终于如愿长大了,我凝望着它,寻找着它身上以前的影子。是的,它长大了,那我们呢,也会快快长大的吧!我这样想着。
乐趣的作文 篇5
如果我问同学们,你们干什么事情会感到很快乐?有的同学可能会说:“玩游戏会感到很快乐。”有的可能还会说:“看动画片很快乐。”“进行体育运动感到很快乐”……而我却以读书为乐!有些人觉得读书很没意思,这不是书本身不好,而是在于你对书的看法,如果你把书当做品尝一种美味佳肴,你自能回味无穷,自得其乐。不知不觉中会提高文学水平,“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等名人的说过的话很有道理。在我眼中,各种书籍都有着不同的味道,就像打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咸样样都有。
读《十万个为什么》系列丛书,解答了我在生活中遇到的很多疑问,学到了许多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比如:我知道了关于我们美丽地球方面的知识,“地球是怎样诞生的”、“地球里面有什么”、“岩石是怎样形成的”等等。我还知道了关于奇妙的人体方面的知识,“人为什么会出汗”、“ 为什么人的肤色会不一样”、“人脑是如何思考的”等等。这套丛书告诉了我许多深奥的知识,使我的视野更宽广,知识面更丰富,懂的更多了。
读沈石溪写的动物系列丛书,让我看到了一个崭新的、有着丰富情感的动物王国,老虎、狐狸、狼王、豺王、鹿王、战象等等,都是书中的主人公,这些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有着父子情、母子情、兄弟情、姐妹情、集体的爱等,有时它们之间的情感甚至比我们人类更真切、更长久。在《第七条猎狗》中,赤利不顾主人的嫌弃、冤枉,拼死相救;在《再被狐狸骗一次》中,公狐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们,想法把猎人引开,它不惜用“苦肉计”来迷惑猎人,直到孩子们最后安全离开,而自己却因受伤过重而死去。一个个感人的`故事,常常感动得我泪流满面。
读郑渊洁写的童话类书籍,那书中优美的语言吸引着我,每一篇童话,都犹如一幅美丽的图画,读起来是一种美的享受……
想要打开知识宝库的大门,就需要书这把“金钥匙”,多读书不但可以丰富知识,还可以提高作文水平,平时读书多做笔记,还可以锻炼记忆能力,写作文时就不用发愁了。我常常在书中度过一天又一天,寂寞时有书相伴,失落时书给我勇气,遇到困难时书帮我度过难关,书已成为我形影不离的好伙伴,读书给我带来了莫大的乐趣。
乐趣的作文 篇6
在我的记忆的长河中,有许多的浪花在欢快的翻滚。其中有一朵特别欢腾的浪花就是骑车的`乐趣,说起骑车的乐趣还得从学骑车开始。
记得那天,我看见我家楼下的小妹妹正在骑自行车,我想:小妹妹都学会了骑自行车,我还不会,这多丢人啊!不行,我一定要学会骑车,可不能让小妹妹笑话。想完,我便飞快地跑回家,穿好鞋,戴好防护用品,向哥哥家进发,到了哥哥家门口,我就变得乖巧起来,有礼貌地敲敲门,开门的就是哥哥,我对哥哥说:“阿哥,你的车借本姑娘一用。”“好吧!”说罢,便把自行车推出来给我,又说:“你要学骑车吧!我去当你老师怎样?”“好啊!好啊!”我欢呼起来。你们可能不知道,我哥可是著名的“自行车手”。到了楼下的平地上,哥哥告诉我骑自行车的技巧:“骑自行车一定要专心致志,千万不能分神,否则容易摔跤。要控制重心,不能重心太靠左,也不能太靠右,要握住车把……”没等哥哥说完,我就不耐烦了,说:“好啦,好啦,你怎么比我妈还唠叨,你先扶着我骑,再松手,我不就会了。好啦、好啦。”说着,我一抬脚要上车,谁知刚上车就摔了个狗啃泥,原来是我心太急,哥哥还没来得及扶,我当然会摔跤。这一摔,摔得我哪儿都疼。这一摔我反而醒了。我又试了一次,慢慢地扶着车把,抬脚上车,哥扶着我,让我踏上踏板,慢慢地蹬,然后他就悄悄地松手,我骑了好久,当发现哥哥已放了手,我开始惊慌,因重心不稳摔倒。后来我又自己上了车,慢慢地骑,骑到我哥哥面前,我欢呼起来。
我和哥哥把自行车抬到二楼的平台上,我自由地骑着,我像天空中快乐飞翔地小鸟,无拘无束,我像生活在大草原的马,无忧无虑的奔驰。这时,我感觉自己无比的自由。
我爱所有的乐趣,我更爱骑车的乐趣。
乐趣的作文 篇7
许多人都喜欢读书,我也一样喜欢读书,书带给了我们人类许多乐趣,也让我们懂得了许多道理。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台阶,书也是我勇气的源泉。书就是大海,而我是小鱼,在大海中自由自在地遨游;书就是天空,而我是小鸟,在天空中愉快地飞翔。“年轻时读书就像迎着朝阳走路。”读书,使我知书达理;读书,让我明辨是非;读书;让我知道如何走好往后的漫漫人生路。这就是读书的乐趣!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这显然说明了读书的重要性;当生活失去阳光,当鸟儿失去翅膀,那宇宙将会黯然失色,世界将不再精彩……
读书之乐,得于目而富于心,愈久愈深。古人云:书中日月长。书中有秦汉的冷月,唐宋的乐舞,明清的悲歌,将世事沧桑人生百态尽展眼底。在有月或没月的夜晚,去会见曹雪芹,去拜访罗贯中,去聆听鲁迅大师的教诲,瞬间完全进入了心灵被净化的状态。以书为伍,少了一分浮躁,多了一分清纯;少了一分庸俗,多了一分儒雅。仿佛与圣贤相对而坐,聆听教诲,感到心灵充实丰盈,思想豁然开朗。读书之益,增知,获趣,致雅。打开一部史书,犹如展开一部历史的长卷,谛听历史的脉搏,咀嚼人生的甘苦;翻开一册文学经典,如同走进一片风景胜地,诗情画意呼之欲出,犹如置身其中。李白的孤傲,陈子昂的愁怀,鲁迅的激昂,朱自清的深情,梁实秋的淡雅,一一呈现在面前,心境与文字互为水乳,不由自主地跟随作者进入如诗如画的意境。古贤今哲所论述的广泛的空间,纵横万里,上下千年,读之陶冶性情,益人心智,发人深省。
读书可开阔视野,明了天下之大事;读书可陶冶情操,使人心胸更加开阔;读书可醒脑益智,提高人的.综合能力;读书可豪情满怀,使人精神更加振奋;读书可泣人泪下,它能净化人的心灵。每读到一本好书就像他乡遇故知、久旱遇甘霖一样,另人心旷神怡,从中获得宝贵的启示并能懂得人生的真谛及生活的意义。
乐趣的作文 篇8
清澈的小溪里有许多特别珍贵的宝贝呢!特别是“横行霸道”的螃蟹,捉起它来,实在是有趣极了。
说起捉螃蟹,我可是个外行,可我的哥哥,那不是吹的,要捉十几只蟹那真是“张飞吃豆芽——小菜一碟”。今天哥哥又提起一只鱼篓子,拉着我说:“走,我带你捉螃蟹去。”我一听,那高兴劲儿甭提了。我光着脚丫子,蹦蹦跳跳的'跟着哥哥来到小溪边。哥哥脱下凉鞋,把鱼篓递给了我,吩咐道:“我把螃蟹抛上岸后,你一定要迅速装进篓子里。”说完,就“扑通”一声跳进水里。他的双眼凝视着水底,不理,他把手扎进水里,一只肥大的螃蟹攥在手里,一伸手,“啪”的一声,一只螃蟹掉在我的面前。我迫不及待地扑上去就拿,随即“哇”地哭起来,螃蟹的两只大钳子死死地钳住了我的手指,使我钻心地痛。我使劲甩,可任凭我怎么甩,也甩不掉。这可把哥哥笑坏了,他说:“你别动,学羊呢!”我真的不动弹,学羊“咩”地叫了两声,螃蟹果然松开了。我看着被钳破的手,火冒三丈用篓子狠狠地向螃蟹砸去,当哥哥将捉到的蟹抛上岸地,我就轻手轻脚,小心翼翼地伸手去拿,可手刚伸过去,螃蟹便扛起两只大钳子,吓得连忙后退几步。哥哥说:“勇敢一点。”我瞅准机会,照哥哥的样子,捏着螃蟹的两侧,轻而易举地把它放进了篓子里。然后我问:“你在水里走动,怎么就能捉到螃蟹?”哥哥说:“螃蟹脊背是硬的,是圆形的,用脚试着了,一伸手就能抓到。”“那它不咬人吗?”“不!它在水里,无论你怎样摆弄它,它也不咬人的。”“那它咬我的时候,为什么不松口,而学羊叫时,它就松开了呢?”“哈哈……它咬着你的时候,你使劲抛,它以为你要加害于它,他就死死的钳住你的两个手指了,哈哈……至于学羊叫吗,那是为了逗你!”“哥哥,你真坏!”我瞪了哥哥一眼。
你瞧,捉螃蟹多么有趣呀!
乐趣的作文 篇9
在生活中有许多的趣事,而有一件趣事像扎了深根一样牢牢的记在了我的心里。
那是去年秋天爸爸脚上他的朋友们去农场烧烤了,我一听见便要和他一去,我很喜欢去野外烧烤,而且妈妈也在哪,还有我最好的姐姐。我和爸爸一起来到了目的地,姐姐她们和妈妈已经到了。我一下车就看到了姐姐他们在准备食物呀,哈哈又有好吃的了。
在烤炉前坐着一位叔叔正烤着一把香喷喷的羊肚子,叔叔烤好了给了我两串,“谢谢叔叔。”我拿着叔叔给我的羊肚吃了一口“好香啊!”谁知我刚说完叔叔又给我了几串。
妈妈他们把中午饭做好了,我急忙跑过去闻了一下好香呀!我不由自主的拿起妈妈摆好的筷子尝了一口。心里想:嗯,还不错,挺香的!妈妈看见走过来对我说:“哎,真是个小馋猫,没礼貌,也不让让叔叔阿姨,就知道自己吃。”一位阿姨笑着走过来说:“没关系,都是小孩吗!”“哼,妈妈你也不看看人家阿姨,多善解人意。”我不服气地说道。
我们吃过饭,大人们一去房间里打麻将了,我就和姐姐去地里摘了一些豆角,洗干净穿在签子上刚要烤,妈妈走过来说:“给你几个蒜帮我烤上。”“好的”我接过妈妈给我的一串蒜烤了起来。不一会儿,就闻见了一股蒜的香味,好像妈妈的鼻子很灵,刚闻见香味就出来了。我把妈妈要的蒜给她。
我和姐姐把剩下的`豆角烤上,我们先吧羊油刷在豆角上,一会儿在放点辣椒、盐和孜然,过一会豆角上的油干了,再刷点油烤好了,最后烤好了在放点调料,吃起来也不赖。一位叔叔过来说:“你们真会吃,还烤上豆角了,给我一串尝尝。”我满怀期待的望着叔叔吃下了第一口,“哎呀,好难吃呀!”我惊奇的望着叔叔说:“怎么回,我吃着都挺香的呀。”“哈哈,骗你的看把你吓的。”我的脸都气的变红了。“哎谁让我那么笨。”我心里想着。
我们吃完之后,有些叔叔阿姨有事回家了,我就和姐姐坐在沙发上打起了扑克牌。下午到了,我们也回家了。回到家我问爸爸:“下次能把朋友们叫上吗?”爸爸对我说:“行呀!”
我高兴的差点一蹦三尺高。野外烧烤是多么有趣的事呀。既可以学到本领又可以亲近大自然,这是多么快乐的一件事呀!
乐趣的作文 篇10
读书,你可知道字里行间蕴含了无限的乐趣。读书,可以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了尽情的遨游;读书,可以让与高尚的人畅快对谈;读书,它可以陶冶我门的品德、情操,使之高尚……
在睡之前,我总喜欢先到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一番。让学习了一天的身心,放松一下,吮吸一点课外知识。睡前翻开那本《上下五千年》,是夹着叶脉书签的那一页,讲述了五千年的荣辱兴衰。我看到了,那是汉武帝,是他的雄才伟略,是他的“不拘一格降人才”使那时的称霸于世。是他北伐匈奴,西通西域,使民族一度走向强盛。我有看到了,那是慈禧,是她引领清走向腐败,走向灭亡。是她的胆小怕事,不肯变法,令康熙、乾隆创下的强盛国力付炬。是她迫使清的签订不平等条约,让有着五千年文明的民族饱受欺凌。读书,你让我与书同欢,与书同悲,在你身上体会着无限的乐趣。
在闲暇之余,我总喜欢去看那本令我倍加珍惜的《名人名言》,他让我和高尚的人尽情畅谈。是他让我人生理想:“人类的心灵需要理想更甚于物质。”是他让我乐观面对生活:“当上帝给了酸柠檬是,要设法把它变成甜的。”是他让我不怕失败的心灵:“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书,要从你身上读出哲理,还要从了身上读出乐趣。
在周末空闲时,我总爱去看那本使我高尚品德,情操的书——《论语》。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这句自古名言,教以我骄傲,要从别人的身上吸取优点以取长补短,改掉的缺点。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千古名言告诫不喜欢的`事物,不要强加在别人身上。不的快乐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论语》不愧为儒家的经典之作,陶冶了我的品德和情操。
读书,在你的身上散发着一到独特的清香,清香,让我的灵魂也被你操控。但愿清香溢满生活的每一角落,让每人都去体味的无限乐趣。
乐趣的作文 篇11
狗是所有动物中最通人性的,所以我特别爱狗,也爱养狗。但作为小学生的我,学习生活紧张,要想养好一只狗,可不是那么容易的,我只把养狗当做生活中的一种乐趣,看着小生命在我的驯养下慢慢长大,心里是那么的激动啊!
小狗刚到家时,还没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随地大小便,这使我很头疼,可是想让它养成好的生活习惯,就必须付出大量的时间去训练它。慢慢地我摸着了一些门道:小狗在吃食后,要出去大小便,这时,要把它带到有土的地方,并多带它去几次,它就记住了这个地方,以后就总在这里大小便了。这样,小狗的大小便解决了,形成了规律,果然好养多了。不是乱吹,这就是知识,多得些知识不是坏事。
小狗慢慢地长大了,变得听话了,可偶尔也会出乎你的`意料。冬天是狗狗们的发情期,母狗不出门,公狗去找母狗,有时好几只狗为一只母狗而打架或不回家,以表诚意。冬天一到,我家的小狗总是早出晚归,有一次,我不让它出门,它就趁我不注意时,绕过花坛,花坛很低,不能把它全身遮挡起来,它便将身子压低,俯着身子爬过去,那样子真滑稽,就好像犯了什么罪似的。看着它的样子,我情不自禁地笑起来。
有快乐就有忧伤。今年夏天,我把小狗送到洗澡的地方洗澡,谁知在洗澡时不小心染上了羊羔疯,是一种传染病,看着小狗的样子,嘴边挂着白沫,头一直在摇,就像精神病病人一样神志不清。看着它痛苦的样子我也心疼了起来,真想大哭一场,我真希望这是个梦,只要我醒来什么事就没有发生。连平时不喜欢动物的妈妈,眼睛里也流露出同情的目光。可是没过几天,小狗还是死了。
有快乐,有悲伤,有欢笑 ,也有泪水。虽然小狗死了,但如今回忆起和它在一起的日子,脑海里浮现的尽是难忘,这就是养狗的乐趣。
乐趣的作文 篇12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此物……唉……”苍老的声音回荡着,满树闪耀着晶莹的果实。老人靠在树旁,白胡子一颤一颤,昏黄无光的眼眸中,倒映着血色的红。他摇摇头:“老喽,不中用了,也罢,不忆了。”微微站起身子,“不忆了……”
拂过满身清风,记得姥姥曾说过,那一颗一颗的叫相思豆,是所有思念与相逢的开始。我望着,那只是漫漫历史中的沧海一粟,却是无数人心中的寄托与守候。或感人,或痛心,皆是一场春秋大梦。望向远处,不知什么时候,一只蝴蝶停留在我的`肩膀,我一转头它飞走了,我追着他,掠过一处瀑布,拨开层层竹叶,那是一处竹屋。上了年头,新芽和着旧枝,挂着点点露影,蝴蝶一侧身窜了进去,我看见一个人透过竹隙,他侧卧在地上,口中呢喃着什么,蝴蝶停在他的腰际,不一会儿就飞走了。我没有进去打扰这位先生,我看着他家门前挂着的竹牌,一处陋室,一处芬芳,有个字我认识,“庄”。
漫步在长安大街,真乃盛世浮华一场。真的不一定是真的,假的可假的纯粹。李白挥笔写下“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可见贵妃之倾城绝世。望百凤归,编织一场霓裳羽衣曲,陶醉了风,醺倒了古往今来的多少文人墨客。
第二天醒来,想着说,我仿佛是做了一场盛世的梦。贵妃因何而死重要吗?一篇篇不朽诗作,一段段名流风华,是这场梦抹不去的。时代是落幕了,可他遗留下来的印记,却让后人追忆唏嘘。
夕阳的余晖打在脸上,我醒了,手中捧着一本书,望向远方,入秋了。蝴蝶早已不见,遗憾的是没有等到庄周梦醒的那一刹,也没有看到贵妃乘彩风,掠过虚假,还想着去那相思树上尝尝豆子的味道。哦,不行,那算不算不敬呢?我笑着笑,手中书的扉页上写道:我们走来的这一路上,没有人陪着我们,我们记录着自己对于世界的认知,你们可以叫我们小说家,作家,文学家,我们雕刻着自己的文字,我们不曾为谁而作,这是最真实的我们所写的。我想这才是你捧起这本书的缘由,是啊,我认为这便是读书的乐趣。
乐趣的作文 篇13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岩如玉。书的韵味,书的魅力,让我“无法自拔”我爱读书。
书中的世界五光十色,书中的知识包罗万象。书中有人生百态。书中有异域风光。书中有“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的壮丽雪景,有“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静谧月夜。这,便是一种享受。有“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的刚正不阿,有“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坚强不屈。这,便是一份享受,一份美的享受。有“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的相思愁苦,有“相见时难别亦难,春风无力百花残”的`惆怅失意,有“谁言存草心,报得三春晖”的父母亲情。这便是读书的乐趣,是一份美的享受……
我爱读书,我会为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而感动;我会为爱丽斯的奇怪漫游而惊讶无比;我会为保尔坎坷的经历而流泪;我会为小公主的坚强不屈而高兴;我会为活泼开朗的贾梅而鼓掌;我会为……
冰心奶奶曾经说过:“我读书奉行九个字: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好书读多了,熟能生巧,这样写出来的文章才会思路开阔,文笔流畅。”记得有一次,那时的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贾梅迷”,整天抱着一本《贾梅全集》读得津津有味、不亦乐乎。当贾梅开心时,我脸上也露出了微笑;当贾梅受了委屈时,我便愁眉不展,仿佛我整个人都被贾梅的一举一动所感染。看这本书时,我的确尝到了废寝忘食的滋味。这应该是“读书是一份美的享受”的真实写照吧!父母也十分支持我读书,我的书也是数不胜数,令人目不暇接。
当一阵微风轻轻拂过你的面颊时,当一阵花香沁入你的心脾时,当一本好书静静躺在你手里时,在阳光的沐浴下,品着一杯浓浓的咖啡,读着一本好书时,你变会感慨:“读书真是一份美的享受啊!”
乐趣的作文 篇14
过年的时候,父母亲总是会带我们这群小孩南下见爷爷、阿伯,顺便游览有名的景点或活动。
今年的活动是沿着爱河骑脚单车,骑着单车欣赏爱河的风景是一件非常美好的视觉享受,只是比较麻烦的是我会拍沿途的风景照、常常要停下来拍,然后加快速度、追赶缓缓远去的家人。我是个喜爱绿色的小孩,自然就无法抗拒公园行道树的魅力,看着看着,正当我沉迷于这美妙、赏心悦目的翠色世界时,妈妈突然听下单车、对着我指向公园走道其中一位男士的肩上——一只大型的白羽鹦鹉(巴丹),因为除了绿色以外、我特别喜欢的就属鸟类了,当然、我妈也喜欢,所以才会特别停下来看那只有点憨的可爱小巴丹......以年龄上来说,这只巴丹确实还小,体型就不能了,请别误会我的意思。
凭着我们一家的好奇心和那位先生的友善态度,我们双方很快就搭上话了,因为自己家里也在养鹦鹉,所以也请教了不少有关鹦鹉的生活中要注意的事项,例如:不能让它们养成咬羽毛的'习惯,那久了有可能会咬到藏在表皮的血管、要多陪它们就像在陪小小婴儿一样,要不可能会得到忧郁症......经过那位先生的介绍后,我们才知道原来他身上的巴丹名字叫做“荔枝”,他不但分享了自己养鸟的经验,还说了些日常生活中与荔枝的互动方式,听得我们不禁露出感同身受的笑容,并聊着我们家太阳鸟的各样蠢事。老实说,我挺惊讶荔枝来到公园不是陪主人散步,而是主人陪他散步,难怪看起来像是在遛小狗散步似的。
美好的时光总是很短暂的,更别说我们只是停留一下子,聊了不久、我们留个纪念照后就依着原本的行程离开了,虽然相处的时间真的是少之又少,但这大概能给我非常深刻的印象、写进不常写的特别日记里,对我来说、旅途中的意外插曲是最棒的惊喜、最快乐的一场邂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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