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4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
《三国演义》让我明白了智慧与友谊;《史记》让我了解了中国古代历史;《红楼梦》让我看到封建社会一个家族的兴衰,然而使我受益匪浅的书便是《西游记》。
《西游记》的主要内容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师徒四人前往西天拜佛取经,取经路上,斩妖除魔,历尽千辛万苦,最终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在这贯穿故事始终的四个人物中,我敬佩孙悟空的勇敢;我喜欢猪八戒的憨厚;我仰慕沙僧的忠诚,但最值得我学习的还是唐僧的珍爱生命、善待他人和持之以恒的为人与做事。
唐僧不杀生,珍爱生命。每当孙悟空要将妖怪变成的村姑、农夫、孩童等人打死时,总是被看不出妖魔,误认为是百姓的唐僧拼死拦住,并惩罚孙悟空。唐僧有修养、与人为善。唐僧师徒取经途中,每次夜晚在寺庙或村民家借宿时,他不是粗鲁的喊叫,而是不厌其烦的轻轻叩门,在征得主人同意后,才礼貌地入室。唐僧有追求,持之以恒,唐僧带领徒弟西天取经,途径千山万水,没有阻拦住他;路遇妖魔鬼怪,没有吓退他。特别是女儿国王看中他,承诺与他荣享福贵,都被他严词拒绝,可见唐僧为了追求自己的人生目标,有一种持之以恒的韧劲。
唐僧之所以修成正果,正是坚持这些精神,难道唐僧的这种精神不值得我们学习么?当然值得!我一直在坚持,如有一次,我在做练习册的时候,发现有一道难题非常难,我总是解不开,我的`心里就打起了退堂鼓,突然,我想到了唐僧那持之以恒的韧劲,立刻来了精神头儿,终于,这道题我解开了。我想《西游记》真是我的良师啊!
我真为有《西游记》陪伴在我身旁而感到欣慰和充实!它不仅丰富了我的知识,还教做人、做事的道理,它真是我的良师益友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
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抽出一本书,慢慢地在书桌前津津有味地看。这就是我最喜欢看的书--《小熊温尼·著》《小熊温尼·著》是英国艾伦·亚历山大·米尔恩写的。里面是个"森林大家庭",每天都会发生有趣的事,真是这些别具一格的小故事,一次次地把我迷住让我在故事中陶醉……温尼·著和小猪一起去打猎,差一点就抓住一个怪物--那是冬季的一天,小猪在打扫房前的`积雪,看见温尼在一圈圈地跑步,起了好奇心。"喂"小猪问,"你在干么?""打猎"温尼说。小猪感到很好奇,跟在温尼后面跑。真是因为这样,又多了一只怪物。"怎么了?"小猪问。"真有意思"温尼说,现在看起来己有两只动物了。温尼认为怪物有敌意,希望小猪一起来捕捉,小猪觉得没有事,就答应了。在它们面前,足迹不断在出现……突然,温尼停了下来指着它前面兴奋的说︰"看""怎么了"小猪一小子跳了起来。原来又多了一只怪物。它们继续追踪,又多了一只怪物。那些足印一下在这互相交叉,一会儿又在那儿被踩的乱七八糟,却不时的有四对爪印出现。小猪有点害怕了,说它家有件事必须现在完成,抬头一看,原来是克里斯托弗·罗宾,小猪便更放心了,赶快往家赶。克里斯托弗·罗宾爬下树,想温尼讲述在树上他所看到的情景,温尼坐下来,把自己的手爪放在足印上比一比,一模一样,原来温尼口中的"怪物"就是它和小猪呀!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
我看的书并不多,但当有人强迫我去看一本书时,一开始我会心不甘情不愿的,不过等到我的思绪完全沉溺在书里时,我便开始期待下一页会是什么内容,把自己想象是书里的主角,感受他的快乐、悲伤,当看完这本书时,那种感觉进入另一个世界的滋味,真的是要亲身体会的。
有一回家里多了一本书,书名是《为自己出征》,封面画了一个色彩单调的武士,我想那一定是枯燥乏味,于是就摆在书桌上,再也没有注意到它。直到最近,我无意间看到其中内容,想要多翻几页,便开始陶醉在这本书中。书中描述有一个武士,他屠龙、拯救遇难的公主,所以随时随地都穿着他的盔甲,他的妻子在也受不了他这冷冰冰的外表,不过他那一身盔甲已脱不下来了,慌张的他从宫廷小丑的话中得知要去找一位法师,法师要他走上真理之道,一路上的困难,就是这本书最精彩的地方。
真理之道的第一座城堡——沉默之堡,我学到了每天我们过着匆忙紧张的生活,从没静下心来听听那大自然和自己心中的声音,于是你便会忘了自己是谁,而和他人之间都产生了一道墙,与世界隔离,活在自己的世界;第二座城堡——知识之堡,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面可以照出自己的镜子,当我们觉得自己丑陋时,就忘记那原先美丽的'自己了不是吗?意思是告诉我们,看看真正的自己吧!第三座城堡─志勇之堡,我们遇到障碍时,若不去面对,那永远走不过去,那面对了,即使遍体鳞伤,但你做到了;最后来到真理之巅,最重要的那段话“虽我拥有此宇宙,并无一物为我有,因我不可知未知,如我不愿弃己知。”放掉拥有的,拥抱未知,那宇宙就属于你了。
不是只有这个武士穿上了盔甲,而是我们每个人都穿上了盔甲,等到你愿意脱掉那一天,你就能看清自己。一本书能使你意犹未尽,更能使你懂更多课本之外的道理,让我们一起到书中的世界走一回,你会了解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
读书,可以陶冶我们的情操;读书,可以丰富我们的人生阅历;读书,可以增长我们的知识。今天,我要向你推荐一本我最喜欢的书——《西游记》。
《西游记》的作者是吴承恩,这本书的原背景为唐朝时期的事,是玄奘去印度求取佛经的`事。我觉得书中的唐僧比现实生活中的唐僧幸福多了,毕竟书中的唐僧收了三个法力高强的徒弟,可以一路为他保驾护航。真正现实中的唐僧可真是“孤家寡人”呢!
小时候我觉得《西游记》中最厉害的便是孙悟空了,他法力高强,可以大闹天宫,可以上天入地,一个筋斗云就可以翻十万八千里那么远。但现在看来,我觉得他还不是那么厉害。他法力高强,大闹天宫,最后还不是被如来佛祖压在五指山下;他无所不能,上天入地,最后还不是被一个紧箍咒痛的死去活来,只得乖乖陪唐僧去西天取经;他一个金箍棒就可以打死一个妖怪,可妖怪会乖乖让他打吗?每当他想一棒打死妖怪时,老是会有神仙下来阻止,让他不得已放了他们,我想到:那些妖怪敢下凡作乱,可都是有后台的,打不得。我长大后读这本书,越读越有意思,感觉身边的人都在这本书中可以找到他们的影子。
相比孙悟空,唐僧才是那个大“boss”呀!孙悟空那样的强者都被他收拾的服服贴贴。他心性坚定,一路上不论是面对巨大的诱惑,还是什么困难,总是坚定不移地向西行去,没有一丝动摇,这让我佩服不已。
除此之外,猪八戒的可爱,沙僧的默默无闻也都为我带来许多欢笑,让我流连忘返。
这本书中许多大大小小的人物,他们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性格,让人不禁想深入去了解他们。
《西游记》让我明白了许多大道理,也让我成长了很多。这本书非常有趣,赶快去欣赏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
说起这本《智慧儿童》,它已经伴随我多年了。记得我二年级的时候,有一天中午,我独自一人在家里写作业。突然,门“咔”的一声打开了,我跑出去一看,原来是妈妈回来了。妈妈瞧了瞧我,问:“敏敏,作业写完了吗?”“恩。”我说着,眼睛直盯着妈妈拎着的白袋子看,“咦!这好像是新华书店的袋子耶?”“恩,这是一本新书,刚出版的,拿去看吧。”妈妈说完,便把书放在桌子上,转身去做午饭了。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到桌前,提起袋子,跑进房间,从袋子里拿出书。哇多漂亮的书啊!湛蓝的封面上画着七个可爱的小女孩,在小女孩的中间,众星拱月般地围着四的艺术字“智慧儿童”。在“童”的下面还有三个红色的小字:中外篇。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翻到目录,哇!好多故事呀。有《司马光砸缸》《曹冲称象》《藏在图书里的绑架案》《拿破仑以少胜多》《巧买“啊”和“哇”》……最让我惊奇的是《藏在图书里的绑架案》了,为什么绑架案会藏在图书里呢?带着这一连串的疑问,我找到这个故事,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噢,我明白了,这个故事讲的是小罗宾很爱看书,他去图书馆借了一本名叫《横渡大西洋》的.书,书里有好几个字被人挖掉了,他向管理员记下了这些字,回家以后把它们拼成了一句话:如果想保住你孩子的性命,就准备十万美元。不许报警,再联络。小罗宾一看,赶快上警局报了警,经过警察们的努力,终于破获了这一桩绑架案。真是太精彩了,我越看越入神,不出半天,一本书就被我“啃”光了。我小心翼翼地把它珍藏起来,每天时不时地把它拿出来看一看,翻一翻,生怕它哪儿脏了,哪儿皱了,把它当稀世珍宝一样看待,对它爱不释手,宝贝地不得了!现在,当我再翻开《智慧儿童》,翻阅着中外儿童的智慧精华,看着跟我同龄的孩子们惩恶扬善的事迹时,心中就会涌出一种激动,一种感慨:是啊!正是这本书,教会了我怎样做人,怎样用自己的智慧去战胜困难。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
一本书是新鲜的果汁,是芳香的咖啡,是滋美的美酒,让人回味无穷。我以前读过许多的书,我最喜欢的就是一本名叫《雪地精灵伶鼬》的书了。
其实,这本书是我表姐给我买的。这本书的封面是一位漂亮的小姑娘莫莉抱着一只雪白的.伶鼬。但书中统统都是字,一张插图都没有,真是古板!我就随便看了一两段,没想到,书越看越精彩,就一口气读下来了。
《雪地精灵伶鼬》这本书讲述了:祖国最北端的泊阳岭,有一片辽阔的原始森林里,野生动物繁衍生息,顽强而艰难地生活着。少女莫莉的父母是森林防护员,她从六岁起就寄宿在省城的奶奶家。阔别八年,莫莉带着对亲情的眷恋回归,却找不到丢失的自我。她的童年与森林息息相关,只是城市里的寂寞模糊的记忆,对森林的感情在潜移默化中发生变化。失意之时,一只小小的伶鼬闯入她的生活,带给她不曾拥有的快乐,也留下了难以磨灭的伤痛……
小小的伶鼬与莫莉才生活了几天,就逐渐产生了感情。我想,这应该就是人和动物之间的感情吧!在生活中,我们也要爱护动物,不管是一只虫,还是一只蚂蚁。我们都要爱护它们,不能伤害它们,它们也是一条生命啊!我们只要善待它们,我相信,它们也会善待我们的。
这本书的作者任纹写了自己的创作感言:在城市里,我们都会尽心照顾自己的宠物,并力所能及地帮助流浪动物。但在森林里,野生动物们不仅面临严峻的生存考验,还要时刻提防贪婪的偷猎者。动物和人类一样,也有自己的亲人、家庭,有浓厚的亲情,但它们在人类主宰的世界里居于弱势,它们需要人类的爱护,希望大家对野生动物多一份关注,生命都值得尊重。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7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但给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我最喜欢的书却只有那一本,那就是《亲子晚安故事》。我为什么喜欢它呢?那是因为它里面的故事不仅有教育我们小孩子的,而且还有教导我们家长的。
我把这本书中自认为最有教育意义的一个故事讲给大家听听吧:
以前,有一对母子,这对母子有一个很大的缺点:看见什么偷什么。一天,儿子才学校回来,高兴地对妈妈说:“妈妈,你看,我今天又偷了一本书,还有一个漂亮的文具盒呢。”妈妈听了不仅 没有训斥儿子,反而还夸奖儿子:“以后再偷些更值钱的东西!你看,今天妈妈也给咱家“新买”了一件物品,嘘……是我趁别人不注意偷回来的。多么漂亮的包包啊!以后妈妈每天背着它去逛街。”
后来儿子越偷越大,起初是偷铅笔盒,慢慢地,偷起了钱。在
某商场偷钱时被商场的保安抓了个现行,被移送到当地的法庭。法庭上,儿子对母亲说:“妈妈,你过来,我有话想对你说。”妈妈心想:儿子肯定是想把他身上偷的值钱的东西交给我。妈妈赶紧奔走到儿子身边,俯下身子,把耳朵紧贴到儿子嘴边,心里美滋滋的。
令人惊叹的事情发生了。儿子一句话也没说,猛的上前狠狠的咬住了母亲的耳朵,顿时,妈妈的'耳朵鲜血直流,如同流水从山上流下,血渐渐地染红了地板,所有在场的人呆住了,而儿子说的话更让所有人惊叹不已:“妈妈,小时候我偷东西时,你为什么不加以制止呢,如果你对我严加管教,我也不至于沦落到现在这地步啊!我恨你,妈妈!”
我还记得那句谚语:从小偷针,长大偷金。这不正是上述故事的真实写照吗?故事教育我们“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
读了这个故事,你是不是也被震惊了?《亲子晚安故事》这本书中还有许许多多这样的好故事,让我学习到学生课本上学不到的经验和教训,所有我特别喜欢这本书。
怎么样,这本书是不是特好看,想看就赶紧来我这借读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8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书可以使一个平凡的人变成一位举世闻名的名人;可以使一个家境贫苦的人变成一位富豪;可以使一个字也不识的人变成一位文豪;可以使……从古至今大部分成功人世都读了成千上万本书,我从小到大也读了一些书,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我暑假读的《桃李春风一杯酒》。
这本书主要讲述唐朝的一些著名诗人一生所经历的一些重大事情。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唐朝的科举考试,不仅需要自身才华横溢,还需要一些人向皇上推荐,所以唐朝一位诗人在科举考试落榜后总结出一句话:“想要科举考试成功,不仅你要行,向皇上推荐的人也要行。”我不禁想到我们今天的考试是多么公平、公正,让很多寒门子弟有成为名人的可能。
我喜爱这本书最主要的原因是,它将古代的事情用现代流行语淋漓尽致的展现了出来,再加上一些幽默的话语,使我每天都陶醉在了这本书中,就连吃饭时手里都捧着它,这比打游戏还要过瘾。当我怀着留恋的心情看完最后一个字时,觉得还不过瘾,又一次翻开了第一页。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很大,每当我遇到难题做不出来准备放弃的时候,我就想到唐朝的诗人为了一件事而奋斗了一生,这时我又重新燃起了斗志,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战斗”;每当我遇到挫折,感觉自己仿佛是天下最倒霉的人时,我就想到唐朝某一位诗人悲惨的命运,瞬间觉得:和他相比,自己的挫折根本不值得一提。
韩愈说过:“书犹药也,善读者可以医愚。”读了这本书后,我深有感触,在这本书里我不仅学到了很多知识还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我以后一定要多读书,为我的人生路多铺几块“垫脚石”。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9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是爸爸在我十岁的时候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她让我从一个个短小精悍的小故事里得到了许多让我终身受益的大道理。
《小故事,大道理》的编写者是一位名叫雅瑟的叔叔,他毕业与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毕业后当了一名新闻工作者,业余时间喜欢研究古代文学,发表了近一百万字的著作。是位了不起的作家。
《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一共有47个章节,全书共搜集了近千个人生小故事,有习惯养成、职业生涯、财富金钱、潜能激励、爱情婚姻、交际处世、心灵境界等等,这些故事虽小,但都隐藏着无穷的思想和智慧。每一个故事道理都是我们成长的良师益友,为我们为人处世指引了方向。
在书中的40多章里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解读习惯养成与命运——播种思想,收获一种精彩人生”这一章节。他使人记忆犹新,发人深省。在这一章节的开篇引言中,作者写下了一段充满哲理的话:“撒下思想的种子,便收获文字;撒下文字的种子,便收获行为;撒下行为的种子,便收获习惯;撒下习惯的种子,便收获人格;撒下人格的种子,便收获命运。”这句话让我知道了,做任何事情都要从一点一滴做起,养成一个好的习惯,可以说是就成功了一半,每一件小事都要认真对待,就象一句成语说的那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就是这个道理。
这一章中还有一个小故事特别让人回味。故事是说世界上第一个进入太空的宇航员加加林的。当时他只所以能够从20多名宇航员中脱颖而出是因为一件很偶然的小事情。原来,在确定人选的'前一个星期,主设计师罗廖夫发现在进入飞船前,只有加加林一个人脱下鞋子只穿袜子进入座舱。这一个小小的动作使加加林赢得了主设计师的好感,他感到这个27岁的年轻人如此懂得规矩又如此珍爱他为之倾注心血的飞船,于是主设计师决定让他来完成这次任务。加加林通过一个不经意的细节,表现了他珍爱他人劳动成果的修养和素质,也使他成为遨游太空的第一人。可以说,用细节来塑造自己的人,是聪明又成功的人。“纵使这些人置身于瓦砾,也能闪烁出耀眼的光芒。” 细节不是孤立的,就像浪花是美丽的,但是离开了大海的依托,她的美丽就显得单调了。人要想成功就要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入手。
一滴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一本书,可以滋养无数的心灵。《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中的哲理故事成为点亮我们人生的灯,在它的照耀下,我们可以把不快的忧伤变为沉醉的美酒,把午夜的黑暗化为黎明的曙光,使我们的人生充满欢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季羡林爷爷曾在文章中写道:世界上无论什么名誉,什么地位,什么幸福,什么尊荣,都比不上待在母亲身边。
她是一位普通的韩国母亲。只不过,七十多岁时通过自学学会了写字认字,开始每天记录家庭日记。她在所剩无多的人生中,带着一种对世事和生活的淡然和眷念,写家中的琐事、自己的子女、父母兄弟、日常劳作,以日记的方式记录下对家人的爱,她,就是洪荣女妈妈。
她七十岁的女儿黄安娜某一天偶然发现了她母亲的日记本。被母亲心底的秘密震撼了。
她曾经忏悔道:“妈妈这一辈子,一直就依靠着‘还会来的’这句话,等待着自己的孩子们。妈妈曾经说:‘从你来的前一天开始,我就看着表想,后天的这个时候,你就该离开了。’孩子们到来之前,妈妈就想到了几天后的离别,为此独自伤心着、难过着。我这个做女儿的,怎么就做的这么不合格呢!”
洪荣女妈妈住在小山村里,他很孤独,也很寂寞。常常一个人跟着小动物们说话。早上起床后,给蔬菜们浇水,给动物们喂食,就像当初哺育她的孩子们一样。
她喜欢打电话。自从她的大女儿黄安娜为她买了台电话,她每天都打电话,不然心里不踏实。洪荣女妈妈是多么的思念着儿女啊!
“妈妈,我还会再来的。”这一句是全书的引言。九十六岁的洪荣女妈妈高龄离世,她的大女儿黄安娜在她的坟墓前说的一句话。夹杂着思念。她想象着妈妈笑着在那边说:“你那么忙,还来看我做什么?”这是对妈妈的一种想念,想象着妈妈还活着,牵着她的手,陪着妈妈慢慢地走。
我们生活在妈妈的`呵护下,妈妈无论付出给孩子多少,还是觉得付出的不够。可我们,要学会孝敬妈妈:妈妈上班回来,倒一杯水;吃完饭,帮妈妈洗洗碗;早上,为妈妈洗洗衣服。这就是对妈妈最好的孝敬。
生活中,也有很多为妈妈做的事情让我难以忘怀。我为妈妈做过的一件事,至今我还记忆犹新:
一天傍晚,天空突然下起了大雨。妈妈带着我,骑着摩托,正在赶回家的路上。
回到大门,妈妈叫我先下了摩托,自己冒着大雨到柴房放车。我打开大门,突然,我停住了,心里想:这么大的雨,妈妈肯定没带伞,我上楼拿伞给妈妈吧。
我急急忙忙跑回家,拿了伞,有急急忙忙下了楼,自己撑着伞,向柴房走去。突然,妈妈撑着伞从我的视线中走来。妈妈看到我,似乎有些诧异。我很高兴,高兴妈妈并没有被雨淋到,但却有些失望。
妈妈笑着向我走来,说:“我的女儿长大了!”
那一天,我是在快乐中度过的。
小时候,妈妈牵着我们,在大街上愉快的走;如果有一天,妈妈老了,请你们也要像小时候妈妈牵着我们一样,在街上,愉快的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更是我的心灵补剂,它就像是阳光像是空气,像是水,对我来说,是那么样的不可或缺,因此,我喜欢看书,也看了很多书,但是,在众多的书籍之中,我最喜欢的,还是这本《上帝派来天使》。
这是一本温馨的书,故事很长,却处处充满温暖,而故事中的内容,则是以一只泰迪熊的视角为出发点,小熊为了完成小主人彩子一家人环游世界的心愿,而被来往的各地的旅人带在身边,途中,小熊遇到了许许多多不同的人,不同的遭遇,不同的温暖、关怀,小熊还收到了很多礼物,有小木鞋,有稻穗,还有照片……随着每次经过的国家,每次托付的.人,小熊的小包包就多增加一些东西,虽然在这途中,小熊几度的差点“客死异乡”,但是,命运还是让它完成了任务。
故事中最令我感动的地方是,当曾经帮助过小熊的小女生妍妍收到朋友寄来小熊和彩子合照的e-mail时,那激动落泪的片段,让我也好像身置其中一般的不禁想哭了起来,就像是小熊在我心底活了起来一番,是那么样的不可言喻,那么样的动人心弦,紧紧的牵动着我的心。
故事中的妍妍有说过:“熊熊,虽然从现实方面来讲,你只是一堆棉花和布料组成的一个物体,但是有很多人在你身上赋予各式各样的情感,所以,你是不一样的。”看到这里,连我都不禁开始羡慕起小熊了。
这本书带给我许多感触,让我体会到,幸福,并不是只有单一模式,或着是特定的人才给得了,就算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捎来的一封信,一个礼物,也能像故事中的彩子那么样的幸福洋溢,令人倍感温馨,好像可以把所有烦恼都抛到九霄云外一样,看到这里,你不妨也快去挑一本书,坐下来,好好感受,这其中的幸福!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学时读的一本书,名字叫做《阿大阿二穿错鞋》。
记得有一次,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走到放童话类图书的书架时,我的目光立刻被这本书吸引了。它的封皮是两只大大的不同的鞋。我从书架上把书拿下来,翻到第一页,第一个故事就把我吸引住了,我目不转睛的.读了起来。第一个故事讲的是一对夫妻有一块面,这块神奇的面可以无休止的发酵。把它放进房子里,你的房子就会膨胀变大,把它放进足球里,足球里的气会越来越多,直到皮球被撑破。这对夫妇要把这块神奇的面藏起来,不让别人知道。有一天,他们买了一注彩票,然后把面放在彩票上,彩票就多出了厚厚的一沓。他们拿着所有的彩票去兑奖,幸运的是竟让中出了一等奖。这对夫妇高兴坏了,晚上喝完酒,跟邻居聊天时,他们不小心把这块面的秘密说了出来。邻居听了之后特别惊讶,又告诉了别人。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不久,大家都知道了这个秘密。有一天,警察来找这对夫妇,告诉他们用面发酵出彩票是违法的,所以这块神奇的面要被销毁。这对夫妇没有了办法,不得不把面块放在水里,面块越来越软,最后清水变成了浑浊的面水,那块神奇的面块也消失了。
我沉浸在书中,感觉自己也到了故事里一样,随着作者去看了那块神奇的面块。妈妈看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就毫不犹豫的把这本书为我买下了。回到家里,我饭都顾不上吃,一口气把书读了一半。《阿大阿二穿错鞋》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带着你在童话的世界里自由的遨游。正是因为这本书,我爱上了读书,爱上了写作。
现在,这本书已经很难买到了,我会一直把它珍藏在我的书柜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3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今天我要跟大家分享一本书,它让我真正体会了什么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本书用眼睛告诉我祖国江山如此多娇,用脚步丈量祖国的山河如此波澜壮阔,用心灵带我飞跃祖国山河的上下五千年历史。
这本书用了大量的诗词、史记、故事等描述了我国西域喀什、都江堰、莫高窟、江南等祖国的文化山河,看了这本书你会觉得书中的地方就跟你就置身在当地一样,感觉山河的鬼斧神工,悠悠异域风情文化,也让我徜徉在历史的长河中不愿出来。同时书里面还用了大量的拟人、排比、比喻的修辞手法,甚至是几种一起用,对于我作文、造句实在是太实用了。
最重要的一点要跟大家分享的就是这本书的'作者,他是一位很有名的文学家,但是却辞去原有舒适的工作,孤身一人去考察中华文明诸多被埋没的重要遗址。他冒着生命危险贴地穿越数万公里考察人类重要的文明故地。这种探索勇气,这种冒险精神,这种文化传播决心,也深深震撼着我的内心。当看到这本书那细腻的文字,我仿佛听到一位长者在给我娓娓道来,我感受到了他内心的忧思,他内心的无奈,他内心的勇气,他不放弃,他想去挽救,他想传承的决心。
是的,这就是余秋雨先生和他写的《山河之书》。从人到书的内容都让我非常震撼,通过他笔下的文字,让我不只是读一本书,而是让我了解了祖国的历史、文化、地理,也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余秋雨先生对于祖国江河赤诚的热爱。这也深深影响着我。我想将来有一天,我也要去走余秋雨先生走过的路,去感受当时先生的心境,那颗深深热爱着祖国的赤子之心。
大家和我一起来阅读和感受吧,余秋雨《山河之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4
在我的书架上,摆放着许多本世界名著。有中国的四大名著,有中国名人的诗歌选集,也有国外名人的著作、诗歌选集。更有趣的是有一些童话书,如《一千零一夜》、《伊索寓言》……许多好书都在我的书架上,这里面,我最喜欢的一部书便是巴金先生的著作——《家》。
刚得到这本书,我欣喜若狂,因为我早就想领略一下这本书精彩的语句和它的风采,但一直没有机会,没想到爸爸给我买了这本书,这可是我平时想都不敢想的事。
自从得到这本书后,我每天一有时间就读,这本书让我如饥似渴。
就这么一本书,我几乎读了一个多月才把它读完。
我读完这本书,大概了解了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这本书主要讲了:觉新是整个高家的长子,他读书还不到三年就被辍学回家,为了整个高家,觉新付出了许多,但整个高家却没有几个人尊敬他,这全是因为他的懦弱。次子觉民是一个勇敢的人,冯老太祖把女儿许配给他,觉民始终不肯同意,但他的爷爷高太祖因害怕冯家的权威,不得不同意了,于是,觉民决定逃婚。除了他的`弟弟觉慧和琴表姐外,没有人知道他躲在哪儿。最后,在高太祖临死前,觉民还是回来看望了他的爷爷。高太祖死后,因为觉新的妻子怀孕了,整个高家都非常高兴,但由于种种迷信,觉新的妻子最终还是难产而死。觉新的妻子死后,他才明白,真正让自己妻子死的原因是:自己的懦弱和迷信。
刚读完这本书时,我是多么同情觉新,多么敬佩觉民。但我更敬佩作者巴金,文中没有哪一句话直接明写了这些人物的特点,但我从文章的叙述中看出他们每个人物的性格特点。这本书让我感受极深的是高太祖刚死不久后觉新的妻子从怀孕到难产而死的这一片段,他让我明白了解放前人们生活的时代,他们处于封建迷信时代中,居然没有人敢于站出来指出人们的思想是多么的迷信。我真为他们感到痛惜。
这本巴金的书伴我一生,他给我的启示是无穷无尽的,是我一辈子也受之不尽的,是我用手中的笔怎么写也写不完的。它也将留给后人这样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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