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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5-28 23:15:53 好文 我要投稿

我喜欢集锦15篇

我喜欢1

  我最喜欢的季节应该是冬季。虽然这是一个能让人冻手冻脚的季节。但是相比之下。夏天过于炎热,虽然夏天晚上可以撸串,但是那也得熬过一天的汗才有的一点点悠闲时光。春天百花盛开,应该算个好季节,但是春天我容易感冒鼻塞,秋天季节又萧瑟,显着没有生气。冬天下雪就干干净净,冷的很有气质。

  冬天不方便的地方有,早上容易起不来,晚上天又黑的快。但是冬天的话,总是感觉能发生点浪漫的事情。特别是下雪的时候,一片白茫茫。可以随便走进一家火锅店,里面是热热闹闹的。要羊腰子,要蔬菜,要麻辣锅底,又有人说来个清汤的锅底。吃完饭走出火锅店,天开始下一点小雨。只能躲进书店里看书等一阵再出门。书里的世界也是有雪的。一个探险小说,一个小孩子在家门口的雪地上挖雪,然后竟然挖到一个箱子……

  学生的冬天是这样度过的,大早上吃完校门口的包子坐在课桌边开始拿书出来读,然后一时间教室都是读书声。上完早读开始上课,忽然不知道有谁说一声下雪了。然后一堆人哄哄的,老师按着讲桌开始让学生注意上课秩序。我就从一堆笑声中醒来。

  下完课从校门口走出来,第一眼看见的就是摆摊的串烧铺。卖关东煮的盖子止不住的向外冒气。卖盒饭的摊前挤着一堆学生,更多的是一堆学生叽叽喳喳的说话声音。

  回到家,发现没什么电视看,那会也没有手机,就只能看看小说,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能看困。然后拉上灯。睡觉一定要伴着外面冬天呜呜的风的'声音。这样才感觉睡得香,又或者睡觉的半夜听见有妹妹偷偷吃方便面的声音,然后两个人压低声音偷偷抢一袋方便面在那边嚼,我妹妹问我要不要开会电视看。我就骂她不怕把家里人吵醒吗。穿着拖鞋的我们俩感觉特别冷。两个人哈着气赶紧把面吃完,然后挤在被窝里偷偷的乐,一边乐一边回味刚才方便面的香气。等到第二天被父母叫醒就是一顿教训。因为我们俩都没有把煮方便面的碗洗干净,以及一屋子的香气没散去。

  冬天除了这些,学生还有寒假。冬天的寒假也是相当浪漫。最喜欢的是在冬天溜冰。特别喜欢早上去,因为早上人少。溜冰场安静,只有我和我妹两个人特别自由的滑,走出来的时候我们就骑上自行车回家。当然全副武装,手套,帽子,口罩准备的很齐全。远远的看我们俩就像两个胖企鹅一样。等到我们回家的时候,妈妈就会站在家门口开始了她的讲话。反正就是大早上不务正业出去玩之类的说辞。我们俩就会低着头,偷偷溜回屋。

  总之冬天带给我的是春秋夏不能带给我的。除了下雪,除了寒冷,更多的是因为冬天带给我们的想象力以及和家人紧紧相依的浪漫情怀。

我喜欢2

  说到喜欢,人们会想到许多东西,而我最喜欢各种美丽的花。

  我喜欢春天里那满树烂漫的樱花。一阵微风向我的脸拂来,空气中散发出淡淡的樱花香,让人沁人心脾。走近一看,站在樱花树下,抬头望,淡粉色的颜色染红了我的眼球。一个个小樱花在微风的带动下,跳起了舞蹈,在空中翩翩起舞,小樱花旋转着身体,不停地转动着粉红色的裙摆,犹如下起了粉红色的小雪,飘飞似雪,多么浪漫啊!这浪漫的樱花给我带来了放松。

  我喜欢夏天里那冰清玉洁的荷花。大片大片的花瓣颜色从深到浅。池塘中的荷花亭亭玉立、婀娜多姿。犹如一位姑娘浮坐在水上,轻抚着白里透红的脸蛋。荷花边上的荷叶,碧绿如玉,荷叶圆圆的,一片挨着一片,像舞女的裙子。从池塘的对面吹来了一阵清风,我挥动着双臂感受这凉爽。早晨的太阳缓缓升起,蜻蜓低飞,它们在荷花、荷叶上蹦来蹦去、跳来跳去。蜻蜓低飞,细蒙蒙的小雨下了起来,为池塘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雨滴一滴滴吧嗒吧嗒地落在了荷花上,在花瓣上流淌,为荷花的花瓣洗去了一天的尘土,经过了一个小时的冲洗,雨停了,蜻蜓不再玩耍。荷花姑娘穿上了刚洗好的新衣服,让我不禁地吟起:“真是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zhuó]清涟而不妖。”雨后的荷花显得更加美丽、精神、清爽。美丽的荷花给我带来了凉爽。

  我喜欢秋天里那芬芳迷人的桂花。四片橘色花瓣按顺序排着十字型队伍。走近桂花树,摘下一朵较小的桂花,拿到鼻子旁,闻一闻,一股清香和一股幽香同时从我的鼻孔钻入,问问让人神清气爽。一阵微风吹来,一整颗桂花树的香气从我的鼻子里进进出出。让我陶醉其中,无法自拔。较小的桂花给我带来了闻也闻不完的香气。

  我喜欢冬天里那明霜傲雪的梅花。雪中有一点梅红,走近一看,原来是一朵小梅花在冰雪中傲然挺立,梅红色娇小的身躯在寒风中斗争,在冰天雪地中不屈向上,向人们展示自己最好的一面。突然,从远处刮来一阵寒风,寒风刺骨,寒风中的`小梅花无论风怎么吹无论风多么冷,小梅花依然笔挺的站着,犹如冰天雪地中的女王。一片片雪花从天而落,洁白的雪打在了坚强的小梅花身上,红白相间的小梅花为冬天增添了一道的风景。就在这时刻,我想什么使小梅花不怕冷风冷雪在冰天雪地中绽放。是勇气!无论有多困难无论有多无助,只要有勇气就能成功!梅花不会因没有彩蝶的围绕而失落,也没有蜜蜂的追随而沮丧,梅花而是无私、无怨、无悔地默默绽放于严寒之中,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欢乐和美的享受。

  这些美丽的花为我带来了许多,这一切都是大自然所创造,我们要学会发现,学会珍惜。

我喜欢3

  我特别喜欢花草,在我家的阳台上养满了各种花,有飘飘洒洒的吊兰,有尊贵大方的君子兰,有生命力旺盛的绿萝、羞羞答答的含羞草等等。而我最喜欢的花是蟹爪兰。

  蟹爪兰属仙人掌科植物,十分耐旱。它的枝叶与别的花不同。它的叶茎是扁平的,上面长有一些锯齿,摸起来很舒服,不扎手,碧绿的茎节好似螃蟹的后腿,蟹爪兰因此而得名。蟹爪兰长得十分旺盛,它的叶子小而厚,呈浅绿色,叶子的表面好像涂了一层薄薄的蜡,十分光滑。在阳光照射下,叶片反射出淡淡的光,显得十分光滑。蟹爪兰一年四季常青。

  春天,蟹爪兰开始抽出许多绿色的小叶。这时,叶的表皮又薄又嫩,轻轻一挤流出的汁液有一股沁人心脾的清香,闻一闻使人心旷神怡。夏天,蟹爪兰的叶子颜色变深了,叶子青翠欲滴,绿得让人喜爱,绿得让人着迷,绿得让人陶醉……到了秋天,许多开得惹人喜爱的花都失去往日的风采。特别是在寒冷的冬天,别的花都凋谢了,蟹爪兰却浑身充满了旺盛的生命力,从叶尖冒出针尖大的小花。

  12月,花骨朵从叶子的末端长出来了,一个、两个、三个……这时千万不要碰花骨朵,有一次,我碰到了一个花骨朵,它连接的很少,竟然掉下来了。刚长出的花苞像米粒般大小,靠茎的一端是米黄色的,像一个可爱的小娃娃。小花苞一天天长大,呈现出淡粉色,一批一批出现的小花苞挂满了叶尖。一个星期后,花苞开始陆续绽放,毛笔头状的花骨朵,第一层花瓣使劲往上翘,翘着,翘着……第二层花瓣绽开了小脸,翘着,翘着……第三层花瓣绽开了笑脸,粉红中透着白色,像一只只粉色的.蝴蝶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绸缎般的光泽。粉艳欲滴的蟹爪兰,像一个穿着粉色衣裙的少女,被阳光一照,晶莹透亮;又像一只只粉色的蝴蝶在微风中拍打翅膀。粉红的花蕊被绿叶衬着像一颗颗亮晶晶的玛瑙,可美丽了!

  我量了一下,一朵小花约有一枚硬币那么大。花在飞速地生长,两天过去后,就长出了七朵花呢!有人喜欢清香醉人的茉莉,有人喜欢傲雪绽放的梅花,有人喜欢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而我却最喜欢不起眼的蟹爪兰。因为它有吃苦耐劳的优秀品质,就算你十几天不给它浇水,它也不会枯萎、发黄,依然生机勃勃,把寒冷的冬天装扮得春意盎然;因为它具有谦虚的精神,它的花总是朝下开放着,像一个羞答答的小女孩,低着头只顾看着自己的脚尖,从不左顾右盼;因为它有顽强的生命力,如果截下一节叶片,随意埋在土里,过不了多久就会发出新芽。

  蟹爪兰虽然没有牡丹的高贵典雅,也没有月季的芳香扑鼻,但我依然最爱它。

我喜欢4

  我很爱踢足球,是校足球队的一名成员,虽然去参赛很少取得好成绩,但这一点都不影响我对足球的热爱。

  自从学校组织年级足球联赛以来,我就一直很兴奋。上一场比赛,我们班意外输给了8班,我心里一直憋了一股劲儿。接下来,跟9班的比赛,我可一定要全力以赴,争取取得胜利,这样才不会愧对我这个“最佳球员”的称号。

  不过在同年级的几支球队中,9班是一支弱旅,他们在前面的比赛中还没有赢过球,球队中也没有“大牌明星”,技术方面比较粗糙。我想只要我们6班的'小伙伴团结一心,拿下比赛应该不是太大的问题。这样想着,我心里渐渐坦然了起来。

  比赛开始了,但是上半场男队在场上的情况,跟我设想的完全不一样。9班的队员今天特别拼,抢断异常凶猛,经常采用犯规战术,把我们班的男队员踢得“伤痕累累”,也许他们前面连输了几场球,今天也是憋了一股劲儿吧。男队一直没办法破门得分,在场上也显得越来越着急,好几次差点还被对方破门了,惊险万分!我在旁边干着急,一直给他们加油呐喊,嗓子都喊哑了。中场休息了,比分还是定格在0:0。男生队垂头丧气地走下场,一个个像泄了气的皮球。

  这下我慌了神,我本想着男队赢上一分,然后只要保持不失球,就可以稳操胜券。可是男队居然被逼平了,这下压力都落在了我们女队员的身上。中场休息的时候,我赶紧召集女队小伙伴商议:首先要加强防守,保证不失球。在这个前提下,加强拼抢,耐心寻找机会,努力去争取进球。

  轮到女队上场,今天9班的女队也是拼得很凶。我们班平时的战术训练,今天面对她们的贴身攻势,完全没办法正常发挥出来,常常是球刚到脚下,就被对手铲断了。我在场上不断地示意伙伴们执行既定战术,立足防守,耐心寻找机会。万一先丢球就很难翻盘了。

  在我们队的严防死守一段时间后,9班队员渐渐力不从心起来,失误也是明显增多。比赛快要结束了,9班的队员显得有点着急,这时,我瞅准一个机会,成功地抢断,准备带球向前突破。对方防守队员脚步没有跟上,作了一个故意犯规的动作,手球!

  裁判看了下手表,离比赛结束不到一分钟。这个定位球是最后一次进攻机会,我看了看对方犯规的地点,离球门25米开外,不是我的射程范围。可是,这是唯一的机会,我必须大力射门。裁判鸣哨示意开球,我望了望球门,心里把技术动作过了一遍,做了几个深呼吸,努力让自己紧张的心情平静下来。助跑、急停、大力抽射,皮球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落进了对方的球门内。

  “哇——”伴随着巨大的欢呼声和掌声,我回过头,开心地朝我们的队员们奔跑……

  谁也预料不到最后的结局会是什么样,这就是足球的魅力。我喜欢足球,我是“最佳女球员”!

我喜欢5

  篇一

  我喜欢雍容高贵的牡丹,喜欢纯洁无瑕的百合,也喜欢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凌寒独放的梅花。

  你看那挨挨挤挤的梅花,它们形态各异,有的含苞待放,娇滴滴的,像个小姑娘;有的竞相开放,仿佛在比谁更美;有的向我露出笑脸,尤其可爱......一走近梅花,你便能闻到一股迷人的馨香,芳香扑鼻。看着这些傲放于风雪中的梅花,我不由地吟起了王冕写的《白梅》:“冰雪林中著此身,不同桃李混芳尘。忽然一夜清香发,散作乾坤万里春。”

  梅花的品种繁多,蜡梅、红梅、白梅......各种颜色,无所不有,花形也有多瓣和重瓣,香味也各不相同。

  梅花娇小可爱的外表令人喜爱,可他纯洁高尚的品格更令人敬佩。

  世上有着许许多多的花,然而,能经受住严寒考验的,又有多少?梅,便是其中一个。

  看,北风呼呼的吹着梅花,那刺骨的寒,但它绝不动摇;看,大雪疯狂的朝它扑去,那钻心的痛,但他绝不害怕;看,暴雨打击着梅花,面对调零,但它绝不退缩。这是多么顽强的精神啊!

  梅花尽情的盛开着,仿佛一位永远不倒的勇士。他那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品质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令我敬佩。

  我喜欢你,梅花!

  篇二

  人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花,有的人喜欢鲜艳夺目的桃花,有的人喜欢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还有的'人喜欢婀娜多姿的菊花,可我最喜欢坚韧不拔的梅花。

  梅花是在冬天里开放的,也是一年中第一个开放的花。梅花有多种颜色,有浅绿色、深粉色、白色……梅花的叶子是纯嫩绿色的,边缘有细锯齿。梅花的干是褐紫色,干上有许多条纹路。梅花的干饱含着一种沧桑有力感,从远处看好像是一条长龙。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分外夺目,好似一个又大又甜的水蜜桃,馋得我直流口水,真想咬上一大口。每一节枝干上都开放着一至两朵梅花,盛开的梅花非常美丽,花瓣有五片,叠叠层层的错落有致的组成一朵红梅。当它开放时,就像是小孩们灿烂的笑脸一样。梅花的花蕊是黄色的,更加衬衫出梅花美丽。

  梅花与兰花、竹子、菊花并称为“花中四君子”。与松树、竹子一同称为“岁寒三友”。

  我不仅欣赏梅花的美丽,更欣赏梅花所蕴含的精神力量。在冬天,梅花能忍受住呼啸的北风,经得起无情冰雪的考验。不管下多大的雪,刮多大的风,梅花依然傲然挺立地绽放着,冬日的梅花就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梅花所体现出的这种坚忍不拔,不屈不挠,自强不息的精神,正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花——永远乐观向上的梅花。

我喜欢6

  不知为什么,我从小就对书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喜爱,妈妈告诉我,小时候的我一看到书,就拿着说一本正经的坐下,翻起书来,不管认不认,只顾着有模有样的看。再看看现在的书柜里,一两本古诗书、两三本故事书……各种类型的书,各种年龄的书,各种故事的书,我也时不时的翻翻那些我读过的书,看着那些书,就像我读书路上的一个个脚印,一步个脚印走到现在。

  学会说话后,妈妈就让我背《唐诗三百首》。那时不认字,只能妈妈念一句,我跟着念一句。差不多一个故事跟着妈妈读个两三遍就会背了。上了幼儿园之后,妈妈开始给我买故事书,每天晚上睡觉前都让妈妈给我讲,每次都是讲完了一个我还想听,妈妈就说,讲完这个睡觉啊!结果讲完这个故事之后又讲了四五个故事我才睡觉。一个故事讲完之后,我差不多就记下来了,可是也闹过不少笑话。认字之后,妈妈给我买了我人生中的第一部小说,买来之后,我几乎天天抱着书,没事读一两张,遇到不认识的字,问问字典,遇到不懂的词,问问妈妈。就这样,我勉强把这本书读完了,也能把故事中的一些片段讲一点,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书也在增长,我对书的好感也在迅速增长,我也常常读着读着走进了书的世界,和主人公一起经历不可预料的事情。在《夏洛的网》里,当威尔伯问夏洛为什么替它做那些事的'时候,夏洛回答,你是我的朋友。是啊,朋友真的就是无条件的帮你干那么多事,也许,朋友有时比亲人还有对自己好;在《绿野仙踪》里,我跟着五位主人公:多罗茜、稻草人、铁皮人、胆小狮和小狗托托一起在遥远而又神奇的国度——奥兹国战胜挑战与克服种种困难,最后各自实现了心愿;在《窗边的小豆豆》里,我跟着小豆豆一起在巴学园玩耍、散步,干各种有趣的事情,在巴学园的这段日子里,小豆豆从一个“怪孩子”变成了一个让人能接受的好孩子;在《一百条裙子》里,我看着旺达被人嘲笑,别人捉弄,直到有一天,旺达突然称她家里有一百条各式各样的裙子,可是根本没与人会相信她。那是,我多想我就是那本书里的人物,义无反顾的相信旺达。最后旺达实在受不了那些嘲笑而转学了,而到最后,那些嘲笑过旺达的女孩们才发现原来旺达是多么爱他们……

  每次捧起书就不想放下,当读到分离或者主角痛苦的时候,我也会食不下咽,寝不安席,必须要看到主角开心的时候我才会吃得下饭,睡得着觉。

  我喜欢阅读,没有理由的喜欢阅读,阅读让我知道了许多我以前所不知道的事,阅读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我已经离不开阅读了,阅读已经成了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如果一天不读书,我就会觉得今天过得不充实。我爱你,阅读!

我喜欢7

  周末的早晨,我在六尺的大床上醒了过来,柔弱的晨曦透过窗帘探进来,轻轻柔柔的洒在我的身上。

  家里悄无声息,“哈!哈!哈!”我大笑三声,吐出胸中的浊气,真好啊,我尽情地伸展着四肢,打了几个滚,悠闲地哼着我喜欢的英语流行歌曲,在被窝里偷偷笑出了声。昨天,妈妈带着姐姐走了,去异国他乡求学。接下来的一段日子,我将和爸爸一起愉快地渡过。

  从现在开始,我要独占这三房两厅,想睡哪个房间就睡哪个房间。今天在妈妈的大床上睡了个懒觉,然后我要进姐姐的房间探险,把她藏的宝贝全部翻出来,然后晚上就睡她的带梯子的高脚床,对!就这样愉快地决定了!我的心在欢呼雀跃。

  早晨,再也不会有妈妈千篇一律的催促声,“起来啦,起来啦……”人家还没有做好准备,她就会冲进来,猛地拉开窗帘,让太阳晃花我的眼,唠唠叨叨的,吵得我头疼。偶尔还有姐姐来插一脚,她蹑手蹑脚地摸进来,冷不丁地把冰冷的手伸进我的被窝,要么挠我的胳肢窝,要么捂在我的脸庞。然后对着我的耳朵大叫,起床啦,真是噩梦一样的情景,这两个扰人清梦的恶女终于走了。

  我伸着懒腰,慢慢地起床穿衣,能多慢就多慢,然后慵懒地踩着猫步踱进卫生间开始洗漱。我对着镜子做着鬼脸,镜子里不会再突然多出那张可恶的小女巫的脸,偷偷地把牙膏抹在我的'脸颊上,再也不会有人乐此不疲地做这些让人着恼的无聊的恶作剧。我的心情更好了,从叮叮咚咚,大呼小叫,吵吵嚷嚷中被解救,享受着家中这一刻的宁静。

  “咔嚓”,开门声响起,一定是爸爸买好早餐回来了。我欢呼着迎出去,耶!是我最爱的麦当劳!我坐在餐桌旁,迫不及待地开始享用美味的早餐。妈妈在的周末早晨,餐桌上一定是粥,配着各种酱菜,还有馒头油条豆花等,老一套的中式早餐。像现在一大早就能吃上汉堡,简直是奇迹!爸爸在隔壁和大洋彼岸的她们通电话,声音断断续续地传来。“嗯,好的,平时垃圾食品少吃,周末尽量喝粥?给他多吃蔬菜水果,汤汤水水?努力办到?”……“弟弟好吗?”突然远方传过那熟悉的姐姐的声音,“把书桌里收藏的所有文具用品都给弟弟,千万不要忘记?特别是那包无印良品的笔?”

  泪水悄然滑落,怎么擦也擦不完。我喜欢那一桌子热气腾腾的清粥小菜,包子油条;我喜欢挤在自己的小房间里,支着耳朵听妈妈姐姐争争吵吵、互相打趣;我喜欢每天早晨被强行拖起,和姐姐抢厕所,在洗面台前推推搡搡搡,对着镜子你瞪着我瞪着你;我喜欢?

  等到失去才知道什么是真爱,这句话只有在经历后才知道,是对的!我喜欢我的四口之家,那些拥挤的烟火味和充满了爱和善意的吵闹声正是我喜欢的家的味道。

我喜欢8

  美,其实是很抽象的一个形容词,这是一种内心的感觉,当一样东西或是一个景色让人看了有舒服的感觉时,那种心旷神怡自然畅快的感觉,就是美。每个人的观点不同,对于美,也会有许多不同的解释,不同的看法,所以每样东西都有自己美的本质。

  我喜欢大海,每次看到大海,心中不由自主就会有一种赞叹,一种呼喊,海的包容,海的宽广,海的无边无际,都会让人有一种解脱,解脱在压力之中,解脱忙碌的不调中,那种由深入浅的蓝色,更是有着一种为之醉倒的魔力,每到黄昏时刻,太阳泡在大海里时,那种天地合一,橘色与蓝色的颜料同时洒落大地,除了美我真的不知该用什么样的形容词来形容它了。

  我喜欢稻穗,每年到了秋天,回到我的故乡,看到爷爷辛辛苦苦种的稻子,已经到了要收割的季节,那稻穗向海浪一样随着风摇摆,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稻穗金黄的一片,在风中摇摆,在风中跳舞,深深烙印在我心中。

  我喜欢花朵,不一定是什么样的花,我觉得每一朵花都含蕴着一种生命,它得每一次绽放,都是为了下一代的传承,当花朵满山满谷的开着时,花香空气中弥漫着,蝴蝶在花丛中飞舞着,而我们在花谷中嬉笑着,那种氛围,让人真心诚意的为美的景色而感动。

  我喜欢云朵,他有一种饶富趣味的感觉,永远不知道下一秒他会怎么动,变成什么样的形状,在蓝蓝的天空中,尽情的用白色在作画,那一种和谐的色调,简单的形状,趣味的感动,真美。

  我喜欢星星,都市太过于耀眼,星星都害羞到躲了起来,一旦到了郊区,在夜里,静静的躺在草坪上,仰望星空,那种星海无涯的震撼,真是让人永生难忘,一颗一颗的眼睛,仿佛在向我们述说千年以前的故事,一个一个的守护着我们。

  我喜欢雨天,当整个城市覆盖在一种朦胧的感觉里时,整个城市仿佛在沉睡,静静的没有平常得喧嚣,没有平常的热闹,但是灰灰的城市,却带着一颗平静的心情,没有紧张,没有着急,静静的看着,看着这美不剩收的城市。

  我喜欢笑容,真诚而且开心的笑容,发自内心的笑,不带着一点的虚假,没有做作,只有纯粹的快乐,一种忠于自己的感觉,我觉得这是每一个人最美的时刻了,不是穿着漂亮的`衣服,不是拿着流行的商品,出现在高贵的场合,而是开心的笑着,真心且真意的笑着,笑容是人类最好的化妆品。

  当我们在不停的追求美的真谛,汲汲营营于美的事物的同时,停下脚步,仔细审视这个世界,会发现有很多美丽的事物在等着你,如果碰到审美观不同的人也没有关系,试着接受彼此的意见,倾听别人的感受,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我喜欢9

  我喜欢这种感觉,漫步在这温馨的乡土路上,我体内的虚火被寒霜冷却,我内心的落寂被老勾收留,我心中的荒芜被篝火燃烧,我胸中的寂寥被黄土埋葬,我的思绪中的孤独被乡风吹散……

  农田,拖拉机,河流,沟穴,村庄,石桥,坑塘,土路……这些令我熟悉的农村元素,构成了简朴的乡村图景。烘托出秋收的时令氛围,这片乡风浓郁的天地,没有城市弥漫的吵闹。没有超市和购物中心讨价还价的声音,也没有高分贝音响的烦躁。在我眼里这里就是一处风清气正,身心归属之地。

  这个时候秋收完了,包谷杆,黄豆杆堆积成垛;落叶归根,秋叶在风的吟诵中,回归雄厚的大地。荒芜的地沟里簇拥着聚集着。雨水稀缺,湿地变干,水库缩水,小河断流,水塘也就徒有其名了。实在是让人无奈的景象。为了生活,小燕和大雁先后远走他乡。然而喜鹊却依然守望着故土,落光叶显得很灰黑的树,以稀疏的枝丫看着盆地平原上温暖的村庄。树桠上的喜鹊巢。是最最醒目的乡村标志。缭绕的雾霾徘徊着浓厚的乡愁萧索的野草,发散荒寒的意味。遥望着古朴的村落,我隐约听见鸡鸣犬吠之声。顿生思乡之情,不见炊烟袅袅升起的遗憾,久久难以抚平。

  我喜欢这种感觉,漫步在这令人温馨的土路上。在左右都是麦地的土路中,两边发出的阵阵麦秆香气。掺杂着微风扑面而来。我胸怀坦荡,豪情万丈!身为游子,踩踏着羊肠小道上干枯的'落叶和毛茸茸的黄草。呼吸着泥土的气息,俯视着敦朴的大地,仰望着纯净的天空,我有了回归田园的感觉。 这片天地与山与水与人,这是一种多么美妙的结合。你看石临水巧妆,极尽其态,因水而灵;水绕石弄影,曲尽其媚,因石而秀;而这天呢,抱万物而显得淡然,展翅万里青云点缀,而这敦厚的大地,这精致的田垄,霜冻下依然葱绿的麦垄,诗意地描绘出大地优雅的肌理。幻化出一团浓烈的生命,这种生命的力量和美感充盈在这条不大的山谷中。令你流连忘返,回肠荡气。 立于地头,我不往地徘徊,进入田间我不厌倦的观赏,每一株麦苗我都爱护有加。这千里的田园,和带着麦子的清香气息。都让我浏览不够。这里的一点一滴都让我沉醉不已。乡村是我的故乡,田园是我的追寻。

  我喜欢这种感觉,趁着黄昏和返回蜗居的城市。像一只失巢的鸟儿。归途中我没有把锄头扛在肩上,也没有老牛为伴。也没有,牧童的歌声和短笛吹响。有的只是在两根铁轨上轰轰行驶的列车。却仿佛听到张明敏那纯情的歌声在乡野飘荡——哼一曲乡居小唱,任思绪在晚风中飞扬,多少幕落惆怅都随晚风飘散,遗忘在这乡间的小路上。 在这返程中,我没有看见天边飘过的故乡的云。身边只吹过他乡的风,却感觉好像费翔那苍凉的唱腔在耳际回响——归来吧,归来哟,浪迹天涯的游子;归来吧,归来哟,我已厌倦漂泊,我已满怀疲惫,眼里是酸楚的泪,那他乡的风和故乡的云为我抚平创伤……

我喜欢10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已经有5000多年的历史。在这个有着56个民族的大家庭里,有许多节日,比如: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七夕节等等和现代性的节日。但我觉得,最能代表我国繁荣昌盛的节日,就是“国庆节”。

  1949年10月1日,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举行了盛大的开国大典。毛泽东主席站在天安门上,庄严地向全世界人民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以于本日成立了!”但是,在这个开国大典的背后,凝聚了多少中华儿女辛勤的汗血!

  从1840年至1949年,在这百年沧桑的岁月中,无数中华儿女,为了抵御日本鬼子的进攻,为了推翻腐朽的封建帝制,为了解放沉睡在黑暗中的中华民族,为了让人民能够过上真正的好日子,更为了老百姓能够真正地当家作主拥有自己的国家,他们矢志不渝、前仆后继、抛头颅、洒热血,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换来了新中国的成立,先烈们的血染红了南京雨花台的雨花石,映红了井冈山的每一寸的土地,更鲜艳了我们胸前的红领巾!这让我深刻地体会到我们现在的幸福生活是来之不易的。

  国庆节的那一天,举国上下一片欢腾,庆祝祖国妈妈的生日。我国领导人在天安门前阅兵,视察我国国防、科技进步了没有。卫星转播到各地,让全世界的人民都能看到、知道中国强大了、昌盛了,无愧于“东方的.雄狮”这个称号,同时,也摆脱了“东亚病夫”这个令中华儿女感到耻辱的称号。

  有一次,我随父母去乡下吃饭。在回来的路上,看见两个骑自行车的男青年相向而行,突然,两辆自行车撞了一下,只见一个男青年走下车子,崴起衣袖子,准备和另一个青年大打一场,而另外一个青年和气地走下车来,连忙给那个男青年赔礼道歉,那个崴起衣袖子的男青年见了,气消了一大半,便骑着车子走了。我想,这个赔礼道歉的男青年一定是个品质很高的人,不像那个要打架的男青年一样,就知道动粗。我感到很欣慰,因为我碰到了一个赔礼道歉的男青年,他知道我们中华儿女要齐心协力,使我们的祖国更加团结、更加富强!

  1949年新中国的诞生,标志着我国全面进入社会主义革命阶段。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的革命事业和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建国50多年以来的辉煌业绩表明,我们中国有现在这巨大的优越性和旺盛的生命力,证明了“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这个理论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我们全中国人都应该和那个赔礼道歉的年轻人一样团结,只有这样,才能够使祖国从发展性国家变成发达性国家,只有这样,老百姓们才会过 上好日子。现在,由领导的正一步步地把宝岛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想独立成为一个国家。但每一个中国人都不会允许这么做的,我们一定要齐心协力,坚决反,让台湾重新回到祖国妈妈的怀抱里,一起建设我们的和谐家园!使我们的祖国更加繁荣昌盛!

我喜欢11

  我的小名叫小意,(名字是我爸爸在世是请人改的)永远文静而沉默的19岁的中国男孩 ,富于天真的浪漫幻想 ,和现实生活的感伤。 有时喜欢文诌诌的卖弄文字技巧, 虽然实在是技不如人 。

  我喜欢独自散步。

  每一个秋天,落叶犹如舞倦了的蝴蝶,纷纷坠落树下,等待着我的脚步。年夏一年,记忆犹如那层层覆盖的落叶,越积越厚,每一片落叶上都录下了我足迹的片段。

  我喜欢返朴归真,回归自然。

  阳春三月,下过几阵蒙蒙细雨。微风吹拂着千万条才舒展开黄绿眉眼的柔柳。青的草,绿的叶,各种色彩鲜艳的花,都像赶集似的聚拢来,形成了光彩夺目的春天。伶俐可爱的小燕子从南方赶来了,加入了这百花争艳的盛会,为春光增添了许多生趣,也给了我不少的灵感。

  我很善良。

  善良,是炎黄子孙所应有的美德。在零八年四川汶川大地震时,我义无反顾地将我积攒下来的一百元钱全部捐给灾区。事后我被妈妈责备,不应该说他不理解我,因为家中只有一亩地只能维持我母亲和妹妹半年的生计,加之,父亲早已病故,母亲病多,家境万般困难,一贫如洗。那么母亲对此不解释应该的:再说那是我不吃早点,节省下来的。但是我们跟灾区的人民比起来是富有的,是幸福的。至少我们还有一个家,还可以在明亮的教室里学习,而他们、、、、、、此刻我发自内心的流出了泪水。正因为善良,我不愿意用刻薄的话去刺伤他人的心;正因为善良,我愿意用我自己的经历去抚慰每一颗受伤的心;正是因为善良,我把省下来的早点钱,全部捐给灾区人民。同学们说我傻。可是我还是得傻傻的善良下去,这才是我的风格。

  我喜欢看书。

  书是我忠实的'伙伴。每当夜深人静时,我独自一个人坐在写字台前,书本娓娓动听地给我讲一个个生动的,有趣的、富有哲理的、让我感动的故事,有时我不免要发表个人见解,书便会静静地听我讲完,随后又慢慢的说服我,每当此时,我总是很高兴,我为我能增长知识而感到高兴,同时我为“我的朋友”能说服我而感到满足。我有一个理想,那就是能当一名像鲁迅先生那样的作家。我愿意自己变成一只小鸟,飞翔在文学的长空;我愿意自己变成一条小鱼,遨游在书的海洋中。我投过很多次稿,大多都未发表,同学们问我是否灰心,我却郑重其事地发表我那不屈不挠的宣言:“报社是在考验我,不久的将来文坛一定会出现一颗灿烂的新星,那就是我。”为了能达到愿望,我博览群书,并随时注意做好摘抄。

  喜欢散步,回归自然心地善良的小男孩,一个爱好看书并希望自己在文学方面有所作为的小男孩。

我喜欢12

  我喜欢唱歌,因为只要我一唱歌,我的歌声便仿佛有无限的魔法,能让我把一切烦恼忧愁都抛在脑后。

  我喜欢唱歌,因为她不仅能给我带来快乐,还能帮助我排忧解难,鼓励我激励我勇敢面对生活对于我的挑战。

  我喜欢唱歌,因为自从有了歌声我的生活从此充满阳光--我变得更加坚强、更加开朗了

  两只老虎、数鸭子、让我们荡起双桨。清脆稚嫩的歌声伴随着我度过了天真烂漫,无忧无虑的童年。我经常会在家庭、同学的聚会上卡拉OK下,展现自己甜美的歌声。

  上学了,我会在紧张的学习中,用歌声来调剂艰苦地学习生涯。

  记得有一次我参加区里的文艺展演,个人的独唱节目落选了,那可是我尽心排了一个月的节目啊,我每天晚上留到很晚就是为了排这个节目,这个凝聚了我一个月心血的节目就这样被无情的评委给淘汰了。而打击我的'不只是这个,数学考试又考砸了,老师铁青着脸找我谈话,还说我因为排节目而影响了学习。心情不好的我又和好朋友吵了一架,不欢而散。

  放学了,走在学校长长的,长长的走廊上,身影也被夕阳拉得长长的,长长的,沉重的书包压得我喘不过气来。走到走廊的尽头,是一片绿油油的草地,春天刚过,它们长得格外茂盛,生机勃勃。可我却觉得它们绿得刺眼,夕阳的余晖洒在我的身上,眼泪悄然落下,也顾不及用手去擦。

  在这个世界上,如果你有太多的抱怨,跌倒了却不肯继续往前走,为什么人要这么的脆弱忽然,我哼起《稻香》那熟悉的旋律唱着唱着,我的心境豁然开朗。没错,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困难是不能克服的,这点困难算什么!要是这样就被打倒了,那以后该如何面对生活中的挫折!我鼓起勇气,寻找不足,虽然个人节目落选了,但是我和我的同学们取得了合唱一等奖。

  当我胆小的时候,我会唱--HELLO!看我!你在害怕什么?看见蟑螂我不怕不怕啦,胆怯只会让自己更憔悴,麻痹也是勇敢表现;一个人睡也不怕不怕啦,勇气当棉被;不怕不怕不怕啦,夜晚再黑我就当看不见,太阳一定就快出现唱着唱着我就仿佛感到有无尽的力量。再也不胆小、不怕黑了。

  当我消沉的时候,我会唱--我知道,我一直有双隐形的翅膀,带我飞、给我希望。我终于看到所有梦想都开花,追逐的年轻歌声多嘹亮;我终于翱翔用心凝望不害怕,哪里会有风就飞多远吧。隐形的翅膀,让梦恒久比天长!唱着唱着我就感到在困难和挫折面前不退缩、不低头的那份勇气和力量倍添。

  生活就这样一天天地过去,是歌声,伴随着我成长,给我信心,给我希望,激励我勇于面对挫折,给我的生活增添了一份异彩!所以,我爱唱歌!

  世上要背负的东西太多,我们总是不能好好停下来想想自己的喜欢,总是忙着向前走,丢失了心灵上最初的喜欢。所以,我会永远坚持。对,永远。

我喜欢13

  有的人喜欢春暖花开的春天,有的人喜欢大雪纷飞的冬天,有的人喜欢红叶似火的秋天,但是我喜欢的是骄阳似火的夏天。

  我之所以喜欢夏天,是因为夏天里我可以穿很少的衣服,有人会问:“穿的少有什么好的?”。那是因为在寒冷的冬天里,我需要穿大棉衣,羽绒服这些很厚的衣服,显得很笨拙,但是在清凉的夏天里我可以穿一件薄薄上衣,一件短裤就可以了,十分的轻巧。

  在夏天,我最喜欢的事就是穿着轻爽的衣服,出去遛弯儿。有的时候是骑自行车去,这样既快速又拉风,而且心情也会变得很舒畅。每一次我骑着自行车出去遛弯儿,妈妈都在后面紧紧地看着我,怕我出意外,这也表现了母爱的伟大。

  我喜欢夏天,因为我是一个吃货。在夏天里,有很多水果都成熟了,我就可以品尝到它们的美味。这一天,我和妈妈遛弯的'时候,无意间来到了一家新开的水果超市。一这家店好大呀,我拉着妈妈走了进去。哇,这里的水果可真全,应有尽有!有桃子,有我最喜爱吃的火龙果,还有挺着大肚子的西瓜,更有许多都叫不上来名儿的水果。挑拣了一会儿,我们才恋恋不舍地拎着半块西瓜和几个火龙果回到了家。到了家,我先试将西瓜放进了冰箱的冷藏室,然后再帮妈妈将火龙果果肉挖了出来,放进盘子里,插上几根牙签。不一会儿,冰箱中的西瓜也已经是冰冰凉凉的了,去了皮儿,切成了小块,码到盘中,同样擦上几根牙签儿。此时,丰盛的水果大宴已经准备完毕了。接着,便是我和爸爸妈妈围坐在桌子前,一边说说笑笑,一边享受着甜美的水果。

  我喜欢夏天,因为在夏天里,我可以玩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就先说说足球吧!我是班里的足球队长,每年的学校足球比赛我都会代表班级进行出战,而每一场比赛又都是那么的惊心动魄。相比之下,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我都不是很擅长。晚饭过后,我经常会和妈妈一起骑着自行车去休闲广场打羽毛球。直到太阳完全看不见了才结束,而每次我都是以失败告终。但是我屡败屡战,妈妈笑着对我说:“勇气可嘉。”

  我喜欢夏天,因为夏天的天气好。每天早晨都能听见知了的鸣叫,每次出门都有小花会对我微笑。这一天,我和妈妈又去遛弯了,我们来到了一个公园里。哇,这个公园太美丽啦!有高山,有大树,有小花,有小草,有河流。一只大鸟从远处快速地飞起来,它应该是去给小宝宝们找虫儿去了。再往远看去,是一片绿油油的西瓜地,一位农民伯伯正在给他的西瓜们浇水施肥,我猜他是为了让大家领略夏天的美,品尝夏天的甘甜,才会这样做的吧!

  我喜欢夏天,也可以说我爱夏天。夏天让我感觉到了快乐,夏天让我吃到了许多水果,夏天让我可以尽情的去玩,夏天让我知道什么是大自然。

我喜欢14

  我对简单二字情有独钟,这也许和我的性格有关。我爱简单的黑色线条画、爱没有图案装饰的纯彩毛织物……于我看来,简单未必意味着没有内涵,反而更加充满意味,甚至正是因为简单才成就了大气,达到超凡脱俗的境界。

  这是半年前我去看过一次展览后才想明白的。我曾一度对日本品牌“无印良品”产生过浓厚兴趣。走在商场里,各种各样的繁复商品进入眼帘,唯独无印良品能让你眼前一亮,清新淡雅,如同一阵清风。于是我不禁好奇起来,这样一个简单的日常用品销售品牌是如何在中国市场上立足的?这次展览也正解决了我心头的这一困惑。

  展区里第一件令我记忆犹新的作品是一卷卫生纸。与平常使用的纸的唯一不同是,它的内纸壳被做成了方形。这个小小的改变让我觉得非常不可思议,这样的简单改造能有效增加它与纸巾筒壁的摩擦力,使人们撕取的不必要纸巾得到减少,从而达到节约的目的。转而一想,其实这个产品的设计一点也不复杂,它来源于最基本的生活元素,但生活便因此有所不同。一个产品的设计可以是简单的`,但是简单的设计又流露着不凡,如何用简化的产品来简化我们的生活,这是一个好的设计本该拥有的最初出发点。

  继续往前走,迎接我的是一张海报。由一个俯角拍城郊,大地上大面积平铺着的白雪充盈了整个画面,成为了整个海报的唯一主角,旁边矮小的房屋和过往的车辆在它面前都只有当陪衬的份儿。从构图角度看,这并不尽如人意,哪里有这主角是苍茫白雪的?可读了旁边附着的“无印理念”,才让我恍然大悟。

  这样大面积的简单留白是为了保留人们想象的空间,这正体现了无印的设计理念——空。我不禁联想到它的诸多产品,没有日期的空白日历,不加丝毫多余修饰的笔记本……你会注意到它们大多是以半成品的形式展现在你的眼前,没有多余的框框架架,余下的空白全由你个人去契合填补,或是自由填补日期以满足自身时间安排的需要,抑或是在自己本子封面随心所欲地绘画进行自我的诠释,但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融合出属于自己的独有物。谁说这样的简单理念没有魅力可言,它不仅能满足人们最基础的需要,还能繁衍出世界上最独一无二的产品。这种设计方式才是活生生的设计,才是如今社会上真正缺少的设计!回过头你遇见了有法式浪漫奢华情调的大牌,却不料一转身撞上了裸着裸出现在你面前的无印良品,简单朴实到不加丝毫修饰,如同古罗马时期的雕塑,简单平实,却又透着刚劲,美得天然,美得纯粹。它也从不为自己没有豪华装扮而不敢见人,反而以自己简单的面容真诚的性格招来世界的喜爱。它因简单散发的美,如此大气,又如此不凡。

我喜欢15

  我喜欢春天的风。春风一吹,吹绿色了河边的柳树,吹绿了地上的小草,吹红了山坡上的小花。

  我喜欢夏天的雨。那雨滋润着成长的万物;那雨,使人感到甜蜜而沁人的清凉。

  我喜欢秋天的阳光,那阳光,薄薄的,给人披上,让人不在寒冷。那阳光,金黄金黄的,照到那道浪推涌的稻田上,炫耀着金色的光芒。

  我喜欢冬天的瑞雪,雪花像一只只白蝴蝶在天空中漫天飞舞。草地上,那雪就像一床白被子,“白被子”上总会有人在堆雪人打雪仗,多么欢乐。

  我喜欢树。树在夏天可以给人遮荫。在马路上,单调的灰色中有一棵树,那少得可怜的绿色也会给人带来莫大的惊喜。

  我喜欢电脑,电脑可以让我驱除疲劳,可以让我学到很多知识,还可以帮我记资料。

  我喜欢看书,喜欢在书海里遨游。书里智慧,有历史,有哲学……这书海里有“贝壳”“鱼”“海带”……书是智慧的结晶,是劳动的成果是历史的延续,更是去取之不尽的宝藏。

  我喜欢传授知识的.老师,老师就像蜡烛,照亮了别人,燃烧了自己。老师是那么无私的将自己的知识传授给我们。

  我喜欢朋友,喜欢在有困难的时候去帮助他们安慰他们或是得到他们的帮助和安慰。当你和朋友离不开时,你会感受到世界原来是这样的亲切。

  ……

  我喜欢生活,生活是丰富的,是多彩的,只要你用心感受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你会发现你心中原来存在着这样多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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