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 百文网手机站

我喜欢作文

时间:2022-03-02 09:10:36 好文 我要投稿

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作文1

  我喜欢春。一到春天,整个世界都恢复了斑斓的色彩,春雨打在新发芽的花草上,使它们获得了新生,叽叽喳喳的鸟鸣唤醒了沉睡的生灵,一切都变得生机勃勃,充满活力!

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夏。夏天来临,树上的知了不停的叫着,仿佛一位音乐家在演奏一篇篇优美的乐章。夏天虽然闷热,但也是游山玩水的好时节,这个时候人们游览祖国山河,一定会大饱眼福。

  我喜欢秋。秋天是丰收的季节,在乡村里,随时都可以看见农夫们忙碌的身影。稻田里一片金黄,美好的稻香翻腾着,令人心旷神怡。果园里飘来阵阵清香。火红的枫叶如蝴蝶般飘落于地。回到大地母亲的怀抱。

  我还喜欢冬。一到冬天,整个世界的时间都仿佛停止了:河水不再流动,小鸟不再鸣叫,五颜六色的蝴蝶也不再飞舞,没有停止的,只有天空中那不断飘落的雪花,显得十分孤寂。

  我喜欢爸爸,喜欢他宽厚的背,当我躺在上面时,总是有无限的安全感,在他背上,我总能安然入睡。我喜欢他那双温暖的大手,拿上手抚摸着我额头,我就觉得无比的幸福。

  我还喜欢妈妈。这世界上最伟大的是什么?是爱,是温暖人心的母爱。我喜欢妈妈每天早上上学时的叮嘱,我喜欢妈妈始终挂在脸上的自信微笑,我更喜欢她细致负责的工作态度。

  我还喜欢看书,不论是散文诗集,还是历史传记,在书中,我总能找到无穷乐趣。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虽然现在科技发达,电脑手机代替了书,可是我仍然抑制不住对书的喜爱。

  我喜欢生活!我热爱生活!

我喜欢作文2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深深的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含义。因为自从我喜欢读书后,我的词汇量就越来越多,语言表达能力也强了不少,作文水平也提高了不少。书给我的生活中添加了不少色彩,它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有滋有味,并时时与我心灵共鸣。

  我的书橱里有很多的书,都快把书柜压变形了。我喜欢看一些名著和一些儿童的小说文章,就像小王子、爱的教育、简爱、安徒生童话还有格林童话等等。

  虽然上了高年级作业量比以前多了很多,但是我总会抽出一点时间来看书,比如睡觉之前能看看,或者作业少的时候可以看。

  看书是一种很好的休息方式。在经过一段长时间的脑力劳动或者体力劳动后可以坐下来打开一本好书细细的“品尝”。不仅能起到休息的作用还可以从中学到许多知识,有益身心。

  我为了看书还闹了一个笑话!记得有一次我到家玩,5.0视力的我马上扫射到在沙发上的

  一本书,赶紧跑去,把书拿起来翻了翻,觉得这本书里的内容极其有趣,我便找了个房间关上门坐下来静静地看书。这本书好象有魔法似的,像一块磁石一样吸引着我。后来听见有人在说话:“你怎么搞的,跑来这里,也不说一声,把我们担心死了!还以为你出了什么事情”这时我抬起头傻傻的看着他们,一脸疑惑的样子问他们“怎么啦?你刚才说什么出事了,难道有人出事啦?”他们听见我这样一说相视笑了。原来到了吃午饭的时间,大家发现我不见了,便慌忙的找了起来,到处喊我的名字,后来发现一扇房门关住了,他们便跑过去敲门,敲了好久都没见人来开门,他们怕我出了危险就赶紧拿了钥匙开了房门才发现我在这里看书。

  看书的风波就这样过去了,可我的看书潮还没过,现在我的看书速度可真的能够说得上是一目十行,一本厚厚的书一天就看完了,妈妈开玩笑的说:“你在这样看下去,都快要把我们家要看穷啦!”

  书里面的剧情有悲有喜,随着书里的剧情我是一把鼻涕一把泪,渐渐的我觉得很多课外的知识我都懂得很多,很多同学们不知道的东西我都知道,而且我的心也不再像以前那么野那么浮躁了,变得镇定了许多,这就是我读书收获到的最大乐趣!

我喜欢作文3

  这天,妈妈带我去水果市场买水果。一走进水果市场一阵阵水果的甜香扑鼻而来,其中,最吸引我眼球的是葡萄。

  妈妈买回来一串深玫瑰红色的葡萄。葡萄挨挨挤挤的,一个个像甜甜睡觉的小花苞,不注意看,还以为妈妈买的不是葡萄,而是一束没开的'玫瑰花呢!

  回到家,我的眼睛就像和葡萄连了“一条线”,一直目不转睛地看着葡萄,直到妈妈拿起葡萄要去洗,这根“线”才断。

  妈妈洗好葡萄拿了出来,“哇!那还是我们买的葡萄吗?”它们现在紫莹莹的,像闪着紫光的大眼睛;亮闪闪的,像光彩夺目的黑珍珠。我都舍不得吃了。

  最终我还是抵挡不住酸酸的口水,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葡萄籽像子弹似的飞快地射进了垃圾筒,而葡萄皮像紫蝴蝶似的优雅地落进了垃圾筒。

  葡萄不仅好看好吃,而且维生素含量比较高,希望你也喜欢它。

我喜欢作文4

  跑步既能增强体魄,也能给人们带来乐趣。所以,我爱跑步。

  我爱跑步,因为小时侯我特别顽皮,所以跑步很快,普通男生休想超过我!可是我一进入小学,体重就慢慢增加,跑步的速度也减慢了!就算跑50米也会累得气喘吁吁。

  一次上体育课,体育老师让我们女生测验50米短跑,我的心里非常紧张,惟恐自己不及格。“各就各位。”“准备,跑!”体育老师一声令下,我们便如脱缰的野马一样,飞快得跑了起来。一开始,我还占居上峰,遥遥领先,可是后来我有些力不从心了,眼看着同学们一个个地追上了我,我最后一个到达终点,而成绩也可想而知了!12秒,不及格。就算这样,我仍旧喜欢跑步。

  为了让我的跑步速度提高,我要求妈妈陪我练跑步。在妈妈的指导下,我的跑步速度逐渐加快,于是我向妈妈挑战起来,可是我总是失败。然后,我总结失败原因,自己研制了一套跑步方法,终于战胜了妈妈,而跑步的成绩也由原来的12秒变成了现在的10秒,成绩也随之提高了不少!因此我对跑步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长大后,我也要像奥运健儿刘翔一样,为国争光!

我爱跑步!我的座右铭是:只要多运动,才能有棒棒的身体。你瞧,我是不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跑步迷呢?

我喜欢作文5

  昨晚,我躺在靠椅上,静静地仰望天空。风清月朗,繁星点点,美妙至极!

  星星的变化极大。从一颗,到两颗、三颗、四颗……它们就像断了线的珍珠,撒了天空一地。星星的光是柔和的,是平静的,是熠熠生辉的。它们好似一颗颗钻石,好似一颗颗珍珠,又好似小朋友的眼睛眨呀,眨呀,眨……

  星星是平凡的,却是珍贵的。每天晚上,它们都会出现在夜空中,散发柔和而平静的光。然而,夜空高,想伸手摘一颗也摘不到,在这时,你一定会想起花前月下,爷爷奶奶为你讲的动人的故事。

  我爱星星,我爱它的外表,更爱它的内心,虽然它平凡,但是它珍贵,它美丽!它是希望的使者,它是夜空的天使,它是月亮的好伙伴!

我喜欢作文6

  璨星闪烁,熠熠苍穹;幽月如水,泠泠天溟。月光婉约地映着它的芳影,摇曳在红尘滚滚的世间。

  它——昙花,吾甚爱之!

  如墨色深远的静夜,万物寝寐时,则是昙花风华芳佳时。雪白的花瓣不紧不慢地舒展开,瓣尖浅浅泛蓝,蕊心宛着流光溢彩的金花丝,赤红的花药缀于花丝,精巧细腻。闻之,脱俗的芳雅中似酿有仙露琼浆,仿佛清芬欲滴。若你细细抚摸昙花,佛如恍置一种深幽的境界,欲罢不能。每一朵昙花都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蹁跹、婉转。

  吾独爱“赏昙和曲”。每当昙花展现曼妙身姿,听一曲古风便是怡情。昙花优雅风度,古风深情雍容,乐音响起,吾就情至深处。再配昙花之卓雅,不免犹山谷之空灵,溪水之清涟。

  俗话说“昙花一现”。不错,它仅仅美丽一瞬,并不长久。但吾偏爱它的“一鸣惊人”。白天,它默然沉吟,不管世间之纷扰,只静静守候;黑夜,它睁开冰瞳,望传阑珊,并尽力舒展似雪纯真的裙摆。虽孤芳自赏,却惊艳幽冥。“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便是吾对它的评价。正是如此沉默却又霹雳惊艳的气质,吾甚爱。

  人生何尝不是如此?人生如戏,剧本怎样写,只有作家明白。我们就是生活的主宰者,多数时间平平淡淡,默默无闻地笑看尘世,必要的时候脱颖而出,一鸣惊人。人不可能一辈子没有展示自我的舞台,终有一日你的潜能会得到发掘和是用。但中间需要过程,这是就须要你暂时缄默,从容坦定,待时机成熟,便可厚积薄发,似旋风席卷于世。从笑谈沧海桑田到力压群芳而出,或漫长或短促。这时,若心如止水,默默无闻,则大事可成。

  昙花,不及玫瑰娇艳欲滴,不及荷花亭亭玉立,却含蓄而惊艳。真个是“楚楚古素雅昙花,一帘幽梦卓凤华。”

我喜欢作文7

  拜年,咱们必定都不会陌生了。从大年初一,到正月十五,都是出门拜年的日子,咱们在这些日子里,你来我往,好不潮流。拜年,在古代就有记载,从初一开端,爸爸妈妈就带着孩子开端串门,在串门之前,爸爸妈妈会给孩子身上缝上一点钱,是压岁钱,也是压腰钱。之后就开端走亲属家,曾经家里都穷,通常到了亲属家,款待人的只要瓜子,孩子拜年后,对方能够会给块糖吃,那时分,糖就相当于压岁钱,对比殷实一点的人家,能够会有葡萄干来款待。那时分葡萄干但是稀罕物,不能多吃,没人吃两粒解嘴馋就行了。

  到了如今,开端盛行的是拜年给压岁钱,咱们是乡村的,通常人家都会给五块钱的压岁钱,对比亲的亲属的,能够会给二十,一些白叟给的最多,五十的一百的都有。小时分觉得,自个拜年得到的压岁钱,不应该给爸爸妈妈,但是后来长大了才理解,在他人给我压岁钱的时分,爸爸妈妈还要给他们的小孩压岁钱,这叫礼尚往来,所以说白了,他人给的压岁钱,其实变向的即是爸爸妈妈给的,所以,每年的压岁钱都会给爸爸妈妈。我很喜爱拜年,喜爱看到亲人兄弟,喜爱压岁钱,也喜爱有爸爸妈妈陪在身边。

我喜欢作文8

  我是属狗的,最喜欢的小动物也是狗。尤其是干妈家的吉娃娃狗,我最喜欢。

  它是一只小母狗,叫做“笨笨”,一身毛黑亮黑亮的,一双大眼睛随时传达它的感情,尾巴几乎比钢条还硬。

  人们都说狗是猫的亲戚,“笨笨”也不例外,猫和狗最像的地方是它们的爪子,平时与主人亲腻时,它们的爪子底下有一个小肉垫,但是一发现“敌人”,它们的爪子变得尖尖的,锋利的爪尖就露出来了,有时候,一爪就使“敌人”肉破血流。

  狗的嗅觉太灵敏了。即使在一百个人中,也能嗅出哪个是主人。一次干妈带它出去,它却东游西逛,跟丢了干妈。“笨笨”却一点也不急,嗅着主人脚印的味道,快步追了上来。

  我爱“笨笨”的原因,并不单单因为它的外表漂亮,而是因为它是一条忠诚的狗。“笨笨”是一条很贪吃的狗。每当干妈吃饭的时候,它就用前爪勾着干妈的腿,好像在说:“我也要吃,我也要吃。”可是笨笨吃的只是剩下的饭。

  一天,我买了好多好吃的食物,经过“笨笨”时,我用好吃的东西逗“笨笨”,让“笨笨”到我家来,干妈家门开着,我本以为“笨笨”会到我家来,想不到,“笨笨”毫不犹豫地回了干妈家。

  看到这样,我不禁想:“笨笨这么贪吃,可面对我的美食却能毫不动心,它是多么忠诚啊!”我不但爱“笨笨”的外表,更爱它忠于主人的好品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