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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的作文

时间:2021-03-15 17:45:10 散文精选 我要投稿

【精华】散文的作文合集七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散文的作文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华】散文的作文合集七篇

散文的作文 篇1

  人生,是个不断成熟的过程。这种成熟,它不同于树上的果实,熟了就能够尝到甘甜。它,总是在甜与苦之间徘徊。有时候,在别人看来,甜的生活就是一种成熟。然而,在我看来,苦的心情才是一种成熟。尤其是在经历了苦的煎熬之后,才是一种真正的成熟。生活的甜,与心情的苦,相互交错,迷糊了外人的眼睛,遮蔽了他们的同情心,不再为你思考。所以,内心的苦,就只有独自承受。还不能说,说了,就是一种伤害。招致的最无情的结果,就是别人的疏离和冷漠,羡慕变成了仇视。这也无疑是自戕,抹杀了自己在别人心中那最后一点点的怜悯。

  苦的成熟,那滋味,只有自己知道,也只有独自消受。树果成熟,甘甜大家分享。无论以何种方式,都是一种收获。我能够给别人什么?别人都希望收获的甘甜,无论是生活上的还是内心里的,都以一种愉悦的面目呈现。谁愿意与你一起,唧唧歪歪的哭泣?毕竟,谁也不是别人肚子里的蛔虫,怎么能去揣摩你的心思呢?放着自己自在的日子不过,陪着你来遭受内心的折磨,这个人一定是一个大大的傻瓜!

  当一个人在特别苛求别人的同情和谅解的时候,他的言行一定不会委婉,都是呈现的那么直接。本以为如此了,别人就能够看到,就会施以安慰。岂不知,结果是别人类似东施效颦的厌恶。避你已唯恐不及,何来眷顾慰藉!我在收获着生活上的风光和如意之时,不能对别人有些许的帮助,别人也难以从我这里分到一杯羹,有谁愿意替我分担内心里的痛苦?我所遭受的失母之痛,别人也许早已受过,也或者还未有受到。受过的,已经是云淡风轻了,不愿意再旧事重提,更不愿意回顾那些伤心的记忆。没有受到的,心里根本没有那种痛苦的概念,更不要说她会设身处地的为你分担。连理解都很费劲的时候,冷漠的态度也是情理之中的,又何必埋怨别人!

  这就是我目前的状况。我除了独自承受失去母亲的悲哀和别人冷漠的离开,我还能够希冀什么?我除了想着妈妈在世的那些美好,我还能想谁?想法的不切实际,换来的不是同情,而是别人的鄙夷;行为的不着边际,得到的不是支持,而是别人的嫌弃。这无疑又是雪上加霜。都是自己希望苦的结局吗?这也并不是我故意要这样的,可是,结果就是如此。苦不堪言,就是最好的结果。真正到了什么都不能说,什么都不能想,什么都不能做的时候,才是真正的成熟。这,也是苦出的成熟。这样的成熟,别人都不稀罕,还何谈分享?恐怕连身边的人,都也不屑一顾了,只要我不会无事生非就皆大欢喜了,谁还给我称赞?!

  刚刚在微信上看到一句话:“最坚强的坚强就是什么都不在乎。”仔细思量,还真的是如此。我为什么要在乎那么多呢?已经得到的,别人都看在眼里了;没有得到的,别人也明在心里了。这,对于别人来说,于己何益,凭什么要去管你的闲事?我辗转反侧极尽心思要去争取的利益,连同床共眠的妻子都不理解还予以排斥,我还费那么大的劲去得罪那些土豪干什么?我想在心里有一个人的位置,凭这个位置来支撑自己活着,可是终究都成了别人的把柄,并以此来讨伐和拷问我的良心。无人诉说不是最苦,最苦的是我想着的人离我而去。也许,上天在替人行道,要用这世上最残酷的结果来将我惩罚。我不坚强,就要被世人耻笑,被身边的人抛弃。如果,老是想着自己所遭受的这些苦,又怎能坚强?看来,也只能是什么都不在乎了。

  何必为痛苦和悔恨而失去现在生活的好心情?偶尔的抱怨发泄一下,也是十分必要的。但是无休止的抱怨只会增添烦恼,只能向别人显示自己的无能。抱怨是一种致命的消极心态,一旦自己的抱怨成为恶习,那么人生就会暗无天日,不仅自己好心境全无,而且别人也跟着倒霉。“抱怨没有好处,乐观才是最重要的。”我们常常无法去改变别人的看法,能改变的恰恰只有我们自己。“坏的生活不在于别人的罪恶,而在于我们的心情变得恶劣。”让生活变好的金钥匙不在别人手里,放弃我们的怨恨和叹息,美好生活就唾手可得。我们主观上本想好好生活,可是客观上却没有好的生活,其原因是总想等待别人来改善生活。所以,我们不要指望改变别人,要自己做生活的主人,要用乐观的心态去战胜自己,从内心的苦海里挣脱出来。这就是我今天的成熟。

  妈妈,已经去了,她也是一种苦海的挣脱。我们还要继续生活,只能自己挣扎,不要再累及别人,包括自己的亲人。今后对待亲人的态度,就是把一切都装在心里,用行动去关爱他们。就像歌曲《好妹妹》中唱到的:“……对你的好你是否能体会?……你是否知道我在想着谁?……”我为什么一定要让他们回报我对他们的好呢?他们能够忘记我的存在,这也一样是一种挣脱苦海的方式,我又何必那么在乎他们呢?做好自己应该做的,就是一种负责的态度。别的,不去想不去说不去做,也一样能够让自己活得心安。

散文的作文 篇2

  旺财在一个多月大就开始流浪。它不知道为什么,这之前的记忆是一片空白。

  那天晚上他摇摇晃晃去街角撒尿,在这里碰见同样摇摇晃晃来撒尿的路人甲,他喝高了。

  那时旺财应该很可爱,像个毛绒球。

  路人甲蹲下来,摸摸他的头,他说,小家伙,无家可归了吧,跟我走吧。

  就这样,一个小毛绒球和一个醉鬼,在午夜空旷的大街上,摇晃着迤逦而去。

  后来路人甲成了旺财的主人。再后来路人甲在一个遥远的山坡上开了一家客栈。

  生活过的貌似很悠闲。

  旺财每天就是在门口晒晒太阳,无聊时就向行色匆匆的路人挑衅一下,向同·性的流浪狗示.威和向异性的流浪狗打呼哨。然后就得意洋洋的去吃饭。

  有主人的狗无疑是幸福的。比如它把过路的小孩、小姑娘吓的四处逃窜,追着过路的瘦弱小狗打架并将其咬成重伤........造成的后果都由路人甲负责,由他来赔偿人家的损失,因为他是它的主人。

  当然旺财也是有责任的:保护路人甲的财产,也就是防贼。

  但是这个家伙实在也没什么东西可保护。有一天半夜,旺财曾看见过一个小偷悄悄溜进门去,当时它睡意正浓,懒得理他。不一会就听见里面有撕打声。再一会就见那个被扒光衣服的小偷,垂头丧气骂骂咧咧的走了。第二天就见路人甲得潇洒的穿着小偷的衣物闲逛去了。

  旺财明白了主人为什么到了晚上也不把那个“欢迎光临”的牌子收起来:白天欢迎客人,晚上欢迎小偷。

  所以说旺财真是懒得管闲事。

  这种生活也许就是传说中的幸福吧。不过吃饭是个大问题,吃不饱啊。

  路人甲基本是每天喝稀饭就咸菜,客栈生意冷清。这可苦了旺财了,它的祖上可是不折不扣的食肉动物。

  有时不得不咂品舌头回忆肉的味道。

  这一天,路人甲哼着小曲回来了,两手鬼鬼祟祟的藏在身后。一看就有古怪。

  果然,这个家伙呵斥旺财站在门外,不准进屋。然后放桌上半根火腿肠,一个咸鸭蛋。旺财的眼睛顿时就红了,那是肉啊!

  路人甲看来是准备喝个小酒,就在他转身去拿酒瓶的一瞬间,旺财果断出击,用三分之一秒窜到桌上,用三分之一秒吞下火腿肠和咸鸭蛋,用三分之一秒窜回到门外。

  整个过程只用了一眨眼的时间,也就是一秒钟。

  等到路人甲呐喊着挥舞着菜刀冲出来时,旺财正躺在太阳下回味火腿肠和咸鸭蛋混合后的滋味,一种近似于烤鸭的味道。

  路人甲不死心,掰开旺财的嘴看,除了獠牙,什么都没啦。

  旺财顺便打了个哈欠,在路人甲的愤恨声中,在浓浓的烤鸭味里,在暖暖的阳光下,昏昏欲睡。

  睡醒一觉睁开眼时,发现路人甲还在盯着它看。那眼神让它有点发毛了。

  路人甲把旺财拎起来掂了掂,又捏了捏它那骨瘦如材的后腿,意味深长、不怀好意的笑了笑,就进屋去了。

  旺财毛骨悚然。它知道,一个没人管着的男人,不让他吃肉和不让他泡妞是多么困难。他们为此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旺财溜进屋看他在干嘛。

  路人甲翻箱倒柜找东西,最后拿出一本书来,《狗肉的烹饪方法》!!!

  旺财连夜逃窜。

  它知道山坡下面的小溪边住着一个小妞。

  当夜月黑风高,旺财潜入她的院子里,挑了她家最大最肥的那只鸡,一口就咬死了。叼起来就跑,为了避免那个妞拿刀追赶,它还特意学了两声狼嚎。

  果然,那个妞本来已经点着灯了,听到狼嚎,一下又吹灭了。

  一遛小跑回到客栈(旺财不会背叛主人的),把鸡放在路人甲面前,他很满意,连夜就给炖了。

  看着路人甲心满意足的啃着鸡脖子,旺财就想:如果不给他弄这只鸡来,他现在啃的会不会是我的脖子.........

  第二天天还没亮,那个住在小溪边的妞就来敲门了。

  旺财和路人甲都想,这回坏事了。

  那个妞进来后很激动,她说,咱这里有狼你知道吗?昨晚还跑我家去了呢,可吓死我了,我家那只芦花老母鸡都给偷走了,多好的一只鸡啊,每天下一个蛋,从没间断过......说着她就抹起眼泪来了。

  旺财和路人甲面面相觑,难道这个妞是外星生物吗?或者她惯用脚丫思考问题,就比如现在,她只要看看这满地的芦花鸡毛和满桌子的鸡骨头,稍微想一下就能明白怎么回事。可是她宁愿相信那个自己想好了的,确认了的,装在脑子里现成的狼偷鸡的结论。

  既然这样,路人甲就笑眯眯的踩在芦花鸡毛上,坐在满是鸡骨头的桌子旁边,和那个丢了芦花鸡的妞讨论关于狼偷吃鸡的问题。

  旺财于是也放心的啃着鸡骨头打瞌睡,它觉得这个妞傻的不忍直视。

  但是事实是,这个世界上女人最不可理解,如果这个女人看起来还很傻,又长的比较漂亮,那她将天下无敌。

  旺财睡醒一觉后发现了这一点。那个妞笑盈盈的听着路人甲讲狼的故事,完全没有一点害怕的意思。也许她认为房间里有个男人和一条凶巴巴的狗,就是世上最安全的地方。而那个男人在那个妞告辞的时候,竟然不能站起来送别了:他被自己讲的故事吓的腿都软了,脸色苍白,两股战战。

  路人甲和这个妞后来发生了很多离奇的故事,离奇到旺财一听就打瞌睡。

  再后来,妞的家人找到了她,她要嫁人了,就很少上来玩了。

  山坡上的客栈,小溪边的木屋,像两个城堡。各人有各人的秘密,对峙着。老死不相往来的样子。

  这种局面是从哪一天开始的呢?好象从一开始就是这样,又好象从上一刻才开始。反正现在是这样。

  这世上有世外桃源吗?路人甲觉得那个春天的午后,他站在山坡上看到一身火一样红装的妞身后跟着一个晃晃荡荡的大黑狗,徜徉在斑斓的花海里有点像。

  妞第二天就嫁人了。那天没有一点点的风。

  天上孤伶伶的几朵云彩,云彩的边缘是白色的,中间却是黑色的。它们停在天上,没了风,它们就没了方向。

  旺财抬头看看云彩,低头看看山坡下远远的开来一辆加长林肯。那是来接那个妞的花车。

  它回头看主人。

  路人甲坐在门前仰望高山。这样看山看的久了会觉得山正在慢慢朝头顶压过来。

  路人甲见旺财在看他,就说,看什么看,我又没有林肯车。

  旺财继续看他。路人甲说,我总不能把她背上来吧。

  旺财还在看他。路人甲若有所思,要不用咱的独轮车把她推上来?

  旺财就闭上眼睛打瞌睡了。

  这个睡不醒的家伙。路人甲骂道,转头望向山坡下的木屋。

  远远的,那个妞穿着洁白的婚纱踏进车门,不知道她是否回头看了这里一下。但是路人甲能清楚的看自己的眼睛里有两颗小星星,闪了一下。

  还是没有一点点的风。白云,大山,丛林,都在静静的看着这一切。

  大家似乎都在等待有什么事情发生,又都茫然不知道在等什么,因为它们都不知道谁是主角。

  旺财知道谁是主角。但谁让他是路人甲呢,一闪而过的镜头里,还能期望他怎么样呢。

  旺财和路人甲并肩坐在山坡上,看那个妞出嫁。

  那个妞不错,旺财是有点喜欢她的。

  但是对路人甲的事旺财还是选择不去管。因为他清楚自己要失去什么。

  对遥不可系的梦想,最好不要去想它。比如说吃肉,虽然旺财很想吃肉,但是如果没有钱,就不要去想它,因为想也没用,不会改变吃不上肉的事实。

  但是他们有无边无际的自由。

  这自由来源于不去试图抓住什么,就不会被什么带走。

  谁能说清这样对不对呢?反正旺财觉得这种感觉很不错。所以它第一个原谅了路人甲的无动于衷。

  林肯绝尘而去。

  离开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去往那个遥远的滚滚红尘。

  连背影都没了,还看什么?

  这时路人甲说了一句让旺财很费解的话:我也许这辈子也做不出那么漂亮的车。

  路人甲显得有点伤心。不知道是为那个漂亮的林肯还是那个丑陋的独轮车。

  晚上路人甲在山坡上燃起一堆雄雄的篝火。他不能用烟花来祝福那个遥远城市里的妞,不知是不是为了显得浪漫一点,但是旺财觉得路人甲是因为买不起那些烧钱的玩意。

  那个妞的命不错,一天都没有风,预示她一生都没有风波,平安幸福。

  路人甲在火光里喝着一瓶二锅头。

  看着他这样难过,旺财真想冲进火里,烤熟了给他下酒。但是旺财没这样做。

  路人甲一无所有了,还不能让他养只狗吗?

  所有的他都可以放弃。

  但那根本就不是放弃,是他从来就没拥有过。

  路人甲也许是个没有梦想的人,甚至连梦都不想做的人。

  但旺财觉得他很善良。

  路人甲终于喝醉了,偎在火边沉沉睡去,像个婴儿一样。

  他终于可以安静的睡着了,也许还做了个离奇的梦,在梦里挖空心思打造一辆漂亮的`独轮车。

  但愿他的独轮车完工的时候,那个妞没有被林肯接走。

  这时候山上传来了狼的嚎叫声,真的有狼来了。

  透过山林甚至能看到点点绿光,旺财觉得那真漂亮。

  旺财趴在在路人甲的身边,在此起彼伏的狼嚎中睡着了。

  梦境里旺财觉得自己也是一只狼,一只来自荒漠的狼,咬着冷冷的牙,奔向那个美丽的草原。

散文的作文 篇3

  夏日炎热,太阳的光线照射到我的眼中使我感受到了夏日那耀眼的日光。

  我倚着窗牖,注视着窗外的一切,时不时有一丝微风吹来,让人感到一丝清凉,额头上的头发也时不时轻摇着。而天空上的白云却飞快的飘荡着,在不断的变化形状,一会像大象,一会像狐狸。瞧,那朵白云在那太阳的照射下仿佛像教科书上的凌霄宝殿吞吐着瑞气,仿佛夏日的日光只是为了衬托出它那耀眼的姿态。白云也只有在夏天才能让人看着内心就感到平静,就像陶渊明的《归园田居》中“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一样的心境。

  炎炎夏日中不只有一望无际的天空,还有风,永不停止的风,它没有颜色,没有形状。当风吹来的时候天地万物都因它而改变,树木不停的摇动,而它的树叶则发出“沙沙”的响声,表示对风的臣服,鸟儿会啼叫,旗幡会随风舞动,表示欢乐。云儿是对风最信仰的人,它会改变自己的形状,跟随着风飘向远方。而风对人来说只能表示友好,有了风人们会感到清凉,变的愉快。风在夏天的时候是万物的首领,人也不例外。因为人在夏日中忍受不住炎热,而风能给人带来清爽,然而只有一个信念不会被风吹走,那就是人们在夏日的炎热中仍想要在夏天干各种各样的事情,那份信念一定能排除夏日的炎热,那时夏日的炎热只不过是夏天生活中愉快生活的调料,而那夏日一定能够成为你最珍贵的回忆。

  夏日中的任何美好事物,任何一个充满回忆的故事都能让你内心感到幸福,感到清凉,感到平静,感到和谐,不想去争吵。当你看向夏日中的天空你就会感到世间到处都有着美好的事物,那一定是平淡的滋味吧!

散文的作文 篇4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在全国规范了文字、度量衡和行车的轨道,并没有统一语言。明朱元璋担心官员语言不能上传下达,与百姓无法沟通,曾编纂《洪武正韵》颁发全国,但收效甚微。至清雍正年间才统一使用“官话”,也就大致为今天的“普通话”;当时清政府曾于方言较重的闽粤设立“正音书院”,以矫正方言给“官话”普及带来的负面影响。在全国“八大方言”体系中,福建省南靖县闽南话与客家话便占有其中两种。所以,闽南与客家方言区学生用方言作文的现象依然存在,便有其历史和地域的因素。

  在闽南方言山区,小学生直接翻译方言的作文尤为普遍。在一篇记人作文“我的 ”中,一位学习挺优秀的学生以“我的奶奶”为题作文。文章开篇即写道:“天气越来越冷了,奶奶仅穿一件薄薄的衬衣,冻死了。”如此开门见山点出主人翁悲惨结局,确出人意料,参阅老师无不为此精妙的谋篇布局赞叹不已。接着写父亲对奶奶如何不孝,整日整夜地,又使读者义愤填膺了一番。可到篇末忽然出现父亲“孝心犹存”,在大年夜给奶奶送来一套新棉衣——“奶奶终于笑了……”这就让人不了解了:奶奶不是刚刚“冻死”,这回怎么又“笑了”?一问,才知道学生用闽南方言作文,奶奶不是被“冻死”了,而是“冻得厉害”。

  诸如此类不规范语言表达方式,在小学生作文中不难发现。如“时间来不及了,我赶马上学去。”“鸡吃人很补。”“我家来了人客。”“她拦小鸭游泳。”等等。

  可见,如何矫正学生方言作文,已成闽南方言区语文老师作文教学的当务之急。根据方言作文产生的原因及小学生自身知识掌握特点,笔者认真思考,细心考究,提出如下几点策略。

  首先,必须在闽南方言区大力推广普通话,只有做到“语同音”,才能确保“书同文”。

  闽南方言是学生产生方言作文的根本原因。鉴于闽南有其悠久而深远的历史文化,要在短期内推广普通话,不仅难度大且极不现实。但我们可以把这一工作,视为提高校园文化品位的一项重要工程。或者将师生是否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与交流,纳入学校素质教育考核的一项指标。

  其次,必须扩充学生的汉语言知识量,尤其是识字遣词造句和汉语语法这两方面。

  小学生之所以出现方言作文,很重要一个因素是学生文字语言量的贫乏,形成“欲表无词,欲抒无言”的干涸局面,当学生不能直抒胸意时,只好用“拼凑法”和“替代法”来表达。那么,“方言词汇”与“方言语法”就难免渗入其中,方言作文也就由此而形成。

  再次,必须拓宽学生的视野,让学生在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中不断丰富自己。

  学生直接经验多来自现实生活,在闽南方言和普通话之间,“菜花”和“花菜”;“鸡吃人”与“人吃鸡”是一组极明显的词汇与语法的不同,教师要多引导、比较和区别,使学生明白其中的联系与表述的差异。而间接经验是学生获得知识的重要来源。是校内外、课内外多渠道的知识网络。所以,不妨鼓励学生“耳目并举,手脑齐用”,多听、多看、多读、多思考和练习。如此,既能充实学生的词汇;无意间掌握汉语语法;又能扩大学生的视野,丰富和创新作文题材。

  此外,要让学生掌握口头语言与书面语言的区别与联系,并领会二者的适用范围。

  口头语言一般是与人交际时,对方能听得明白的通俗语言;而书面语言多以文字描述,书面形式直抒胸意。我们不反对口头语言在学生作文中出现,对一篇文章而言,口头语言往往能突出文章人物的性格特点。如前几年春节晚会上赵本山的《说事儿》为例:“……她这一剪,一万多只鸡都得了禽流感,第二天。”按一般表达方法,“第二天”应置于“一万多只鸡”的前面,但相声角本作者却将其安置于最后,显然是为了突出“黑土”(赵本山饰)这一典型的“中国农民形象”。而在闽南方言区,学生往往将许多闽南方言以口头表达方式出现在作文里,这不仅不能更好地表现文章语言特色,反而弄巧成拙,使文章语句显得很不自然。如有学生这样描写:“快上课了,我吃饱饭,赶紧上学去……”这里的“吃饱饭”与“赶紧”显然就是方言口头表达方式。倘若将其改为:“快上课了,我吃完饭,连忙上学去……”如此,才能更自然,更合乎语境。

  由此可见,要矫正闽南边远农村学生方言作文的习惯,除全社会共同努力,大力推广普通话外;还得依靠广大园丁,共同出谋献策,从多渠道,多方位,由浅入深,精心辅导,使广大方言区小学生能“语共音”,“书同文”,并逐步提高他们的汉语言表达能力。

散文的作文 篇5

  中国是茶酒的乐土,不分天南地北,不分男女老幼,不分汉满回蒙,饮酒之兴致,爱茶之乐趣,历经数千年尚无衰迹。酒喝多虽然会显俗气,但在生活中,把持得当却也不失雅意;常饮茶虽然展呈高雅,但在生活中,却无人能悬空不接凡尘。

  酒与茶,俗与雅,其实不矛盾,俗是真实生活,雅是追求境界;人如果脱离了生活,且能谈得上高雅;人如不追求高雅,生活就会无滋无味。喜饮茶酒,人之常情,注意适度,实无大碍。

  茶对酒曰:“战退睡魔功不少,助战吟兴更堪夸。亡国败家皆因酒,待客如何只饮茶?”强调待客有茶即可,酒多则乱性误事。对酒而言,自然不服,反曰:“摇台紫府荐琼浆,息讼和亲意味长。祭礼筵席先用我,可曾说着谈黄汤。”说的是美酒能助推平息争端及友好往来,祭奠喜庆宴席用酒不用茶。中医常常说道:“酒通血脉,消愁遣兴,少饮壮神,过多损命。”、“茶茗性苦,热渴能济,上清头目,下消食气。”酒暖心,茶醒神。茶酒之争,实无必要,难论输赢,更无孰重孰轻。酒与茶,应看着是我们生活当中不可或缺的保健饮品与待客上品。

  《茶酒论》写道:“百草之首,万木之花,贵之取蕊,重之取芽,呼之茗草,号之作茶”;“饮之语话,能去昏沉”。茶的和平、友好、协调、含蓄、深情,能使人在冷静中对现实进行反思,对人生产生思考和彻悟。

  饮酒给人刺激,让人亢奋,使人激动,可以激发人对现实以外事物的思考和向往。但饮酒过量,会让人吐所欲吐,怒所欲怒,饮多就很难把控自己的言行,甚至出现“洋相”让己难堪。

  茶与酒内涵丰富,品之相映成趣,茶温润平和,酒豪气磊落,茶酒犹如人生的两个侧面,各有优劣,互为补充,清茶、美酒常用着待客之敬,把盏,若是茶,杯中世界,人生沉浮,能沉淀出生命的清芬;把盏,若是酒,杯中世界,人生半醒半醉,能体味出生命醇厚滋润。

  茶不可太满,酒不可饮深,茶怡情不可多,酒乱性也不可深。茶之静,酒之厚,蕴含着人生丰富的哲理,适量品饮茶酒,偶尔把盏人生,品的算是一种心境,品的就是一种生活状态,会品之人能品出清香和甜美,可以让人抛弃浮华烦躁,让人变得淡定豁达,让人心灵深处会越来越纯净,让人生积淀会越来越丰厚,细品细酌悟出人生真味、真理和真谛,从而活出无愧自己、无愧人类、无愧时代的洒脱人生。

散文的作文 篇6

  我们班有位同学叫东强,短发,瘦小,常穿一件绿外套,坐在第一排。别看他外貌不扬,学习却非凡,屡考第一。他爱读书,甚至有点发狂,绰号“书虫”。

  这不,又是一个中午,“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天气大好,外面一片热闹。同学们早早地把作业做完,三三两两跑到操场上,你打球我跳绳,你追逐我打闹。东强不,坐在位置上,姿势端正,桌面上一本书,“哗哗哗”,随着东强的阅读而翻动。尽管外面鸟语花香,尽管外面人声鼎沸,东强连眼珠都没转动一下,真正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

  努力就有收获,这是自古以来不变的道理。“书虫”东强因为读书认真,也取得了好成绩。每次大考小考,语文数学,东强都毫无疑问地,必夺桂冠。老师总是笑眯眯地表扬:“东强,你真是好孩子。”东强也很有礼貌地回答:“谢谢老师,我还不够好,还要继续努力。”

  对于东强的行为,同学们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也潜移默化,向东强学习,都争取“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变情金刚——大黄蜂 (批注:题目与文章不太吻合,可换。)

  “大黄蜂,去WC喽。”“哦。”

  “大黄蜂,去玩喽。”“嗯。”

  “大黄蜂,去图书馆看书喽。”“Yes。”(批注:先声夺人,效果好,吸引读者注意。)

  ……

  你们一定很奇怪,“大黄蜂”是谁?告诉你吧!他就是我们班的詹林峰。

  同时,他也背负着我们“男生中的败类”的光荣称号。

  这是我们全班公认的,一、他老实,被人K很少还手,当然还手也是被人K;二、他说话很像女人。就这两点,他在班上就无以立足。(批注:第一句总起,应该用句号;K字不错,中英合用,独出心裁。)

  虽然他被评为“男生中的败类”,但是我们一点都不讨厌他。因为他的变情金刚——“大黄蜂”的名头可不是吹出来的,这可是他自己说的哦!(批注:幽默是必然的,能够博读者一笑,但回顾一点,与中心关系不大,想要借此表现什么?写人要注意一点,不外乎借某些事情来表现人物品质,所以建议删去,如果要保留也可以放在后面的事例中,两者结合为一体更显得自然贴切。)

  和“大黄蜂”打架可是很有趣的。(批注:这是打架吗?是不是应该加个双引号)因为和他打架总是会打出笑声来的,他如果知道你是伤心来找他发泄的,他会想尽一切方法把你逗笑,无论是上刀山,下火海,他都会完成。(批注:味道是有了,但是不是太短了,没有展开,像一盘菜,吃了点没有,让人扫兴。典型事例有了,应该尽量深入,将文字写长,比喻着说,夸张着说都可以。)

  我们班的变情金刚——大黄蜂,是不是很有趣呢?要不要介绍给你呢?

散文的作文 篇7

  大学里的写作老师是位中年妇女同志,我时常钦佩她能把头发盘得一丝不乱,且次次如模板复制般地不差分毫。她说话的样子完全是一种傲视天下的姿态,显示出小有名气一类人的尊严,在她面前很容易让人感到自卑,似乎是迫不得已调教我们这些文辞拙劣的学生。反正见到她的第一眼,脑海里“敬而远之”四个字便挥之不去。即使她曾经“垂青”我的一篇文章,并亲自在班里宣读且加惊诧加赞赏,也仍然无法改变我对她一如既往的这种“偏见”情感。

  她所宣读的那篇作文,经了我的笔,她的眼、口之后,就很自然地“收藏”了。她是一个有远见的人,而我的短视造成了终身与这篇文章的“失之交臂”,悔之晚矣。好在,作文里的内容还隐约记得:写的是家里养的一只名叫蹦蹦的狗的趣事。

  以我的猜测,她老人家是绝不会养宠物的,否则,实在无法做到一丝不乱。无形中养狗的事对她就比较陌生,其中的乐趣也就不甚了了,暗合了“陌生化”理论,起到了“吸引眼球”的“新闻”效应。

  据我现在的回忆,她一定以为狗是动物中最“忠厚老实”的一类,不可能做出人类那样欺骗的小把戏。而我在文中恰恰讲述了狗狗的狡猾一面:有一次,那只叫蹦蹦的狗,趁着我们全家外出的机会,把门口所有的棉拖鞋都叼到了沙发上,一个一个咬碎,家里狼籍一片的情景可想而知。就在我们准备“捉拿归案”“严刑拷打”问罪之时,不知谁不小心踩了它一下,它噢地一声哀叫,好似婴孩般地哼叫起来,慌张的我们便也不忍心惩罚它,只是训孩子似地口头教育了一下。仿佛要增加我们对它的怜悯,提醒人类的自省,它一瘸一拐外带可怜巴巴的眼神以及嗯嗯呜呜的呓语,很快使原本的凶手褪变为受害者,我们大受盅惑,心存愧疚,好像地震的时候跑得快却没大声喊出来,失了一次真实表白的机会。弥补的方法自然也简单,想法堵住它的口,以挽回“狗言狗语”对人类的诋毁。买回来的肉,切一小块,喂到它嘴里,终于得了个笑脸。我到厨房打算再去拿一块过来,大约中学上晚自习时常走夜路养成的习惯吧,走路总喜欢“蓦然回首”,以为这样会有李清照“却把青梅嗅”的少女情怀。不料猛一回头,蹦蹦尾随其后,四蹄如履平地。它那狡黠的眼里分明含着一丝笑意。大呼上当之后,全家人都笑起来,嗔怪它精灵古怪,原谅了它所有的过错。

  写作老师念完后惊异的情绪带动了班里的同学,也许在他们看来:无论做板报写字画画,还是平日和同学下棋、读书、游逛,一点也不像和狗们打过交道的人。或许文章描写还算活灵活现,或许不曾听闻这样的异事,默默无闻的我,竟然成了以后一段时间班里焦点话题之一。

  我除了有点意外,便只有些恍惚,自然也带些奇异,用现在的话就是:至于吗?同时也悟到:于我极平常的事,对于别人也许是一种极大的意外和惊喜,体验结果正可用“天壤之别”来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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