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工程师 百分网手机站

咨询工程师《组织管理》复习重点(3)

时间:2017-06-01 14:56:28 咨询工程师 我要投稿

咨询工程师《组织管理》复习重点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决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

  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人收到竣工决算报告及结算资格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

  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质量保修:不应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5%。保证期满后14天内,发包人应当在质量保证期满后,将剩余保修金和按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返还承包人。

  七、合同变更的管理:

  (一)设计变更:

  1.发包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不迟于变更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者批准的建设规模时,需经原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相应的图纸和说明。

  2.承包人原因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施工中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对设计图纸或者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材料、设备的更换,需经工程师同意。工程师同意变更后,也需经原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相应的图纸和说明。

  由于发包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以及经工程师同意的、承包人要求进行的设计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二)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变更价款的确定:

  l、变更价款的确定程序:承包人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工程师收到报告之日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变更工程价款报告自行生效。

  2.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此价格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八、合同争议管理:

  和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约定以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在一般情况下,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只有出现下列情况时,当事人方可停止履行施工合同: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咨询工程师《组织管理》复习重点】相关文章:

1.2017咨询工程师《组织管理》复习题及答案

2.2018咨询工程师《组织管理》复习题及答案

3.2017咨询工程师《组织管理》模拟试题

4.2018年咨询工程师考试《组织管理》复习题及答案

5.2016咨询工程师考试《组织管理》模拟试题

6.2016咨询工程师考试组织与管理强化试题

7.2017咨询工程师《组织管理》模拟练习及答案

8.2017咨询工程师《组织管理》冲刺练习及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