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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知识

时间:2017-11-28 18:11:32 注册税务师 我要投稿

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知识精华

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知识精华1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部分收入的征税问题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部分收入,自20xx年7月1日起,按照以下原则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

  1、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照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

  2、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还收入,均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不征收营业税。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08年单选】下列表述中,符合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的是( )。

  A.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工厂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凡用于本单位建筑工程的,均应计算缴纳增值税

  B.工厂自采地下水用于生产,应计算缴纳增值税

  C.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行使其管理职能,发放执照、牌照和有关证书等取得的工本费收人,不征收增值税

  D.汽车修配厂修理本厂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汽车,应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案】C

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知识精华2

  消费税与增值税异同比较

  1.征税的范围不同。消费税征税范围现在是14种应税消费品,而增值税是所有的有形动产和应税劳务

  应税消费品在特定环节既要缴增值税也要缴消费税,当两个税同时征收时,两个税的计税依据(销售额)在从价定率征收的情况下一般是相同的

  2.征税环节不同。消费税征税环节是一次性的(单一的);增值税在货物每一个流转环节都要交纳

  3.计税方法不同。消费税是从价征收、从量征收和从价从量征收,是根据应税消费品选择某一种计税方法;增值税是根据纳税人选择计税的方法

  【考题·多选题】(20xx年)根据消费税现行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消费税税收负担具有转嫁性

  B.消费税的税率呈现单一税率形式

  C.消费品生产企业没有对外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均不征消费税

  D.消费税税目列举的消费品都属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E.消费税实行多环节课征制度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消费税税率,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比例税率;一种是定额税率。一般情况下,对一种消费品只选择一种税率形式,但是为了更有效地保全消费税税基,对一些应税消费品采取了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双重征收形式,如卷烟、白酒;纳税人自产应税消费品,不是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而是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如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等;消费税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知识精华3

  应纳税额的一般计算

  一、实行从量定额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其中,销售数量是指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具体为:

  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目前我国对啤酒、黄酒、成品油等采用从量定额征收办法

  二、实行从价定率计征办法的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

  【注】

  消费税应税销售额与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是一致的,都是以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为计税基数。

  销售额的确定包括以下内容:

  1、应税销售行为:

  (1)有偿转让应税消费品所有权的行为

  ①纳税人用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

  ②用应税消费品支付代扣手续费或销售回扣。

  ③在销售数量之外另付给购货方或中间人作为奖励和报酬的应税消费品。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

  如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

  赠、赞助、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

  (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注】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2、销售额的确定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包括销售应税消费品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如果价款是含增值税的需要换算,其换算公式如下: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注】

  (1).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财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2).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中征税。但对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3)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4).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5)啤酒的包装物押金不包括供重复使用的.塑料周转箱的押金

  (6)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品牌使用费”是随着应税白酒的销售而向购货方收取的,属于应税白酒销售价款的组成部分,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7)对于啤酒生产企业销售的啤酒,不得以向其关联企业的啤酒销售公司销售的价格作为确定消费税税额的标准,而应当以其关联企业的啤酒销售公司对外销售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作为确定消费税税额的标准,并依此确定该啤酒消费税单位税额。

  (8)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外汇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结算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

  三、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办法

  卷烟、 白酒实行此种方法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

  四、计税依据的若干特殊规定

  (一)卷烟最低计税价格的核定

  应税消费品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计税价格。

  1、卷烟的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核定

  消费税的计税价格的核定公式:

  某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零售价格÷(1+45%)

  其中,45%是指卷烟流通环节的平均费用率和平均利润率。

  2、不进入烟草交易会,没有调拨价格的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由省国家税务局按照下列公式核定:

  某牌号规格卷烟计税价格=该牌号卷烟市场零售价÷(1+35%)

  3、实际销售价格高于计税价格和核定价格的卷烟,按实际销售价格征收消费税;反之按计税价格或核定价格征税。

  1.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范围

  (1)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70%以下,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2)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白酒生产企业自行申报,税务机关核定。

  主管税务机关应将白酒生产企业申报的销售给销售单位的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各种白酒,按照规定的式样及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逐级上报至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选择其中部分白酒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其他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核定。

  2.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标准

  (1)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至70%范围内自行核定。其中生产规模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生产的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税务机关核价幅度原则上应选择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60%至70%范围内。

  (2)国家税务总局选择核定消费税计税价格的白酒,核定比例统一确定为60%。计税公式:

  当月该品牌、规格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

  =该品牌、规格白酒销售单位上月平均销售价格×核定比例

  (3)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生产企业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照实际销售价格申报纳税;实际销售价格低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最低计税价格申报纳税。(孰高原则)

  (4)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持续上涨或下降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累计上涨或下降幅度在20%(含)以上的白酒,税务机关重新核定最低计税价格。

  (5)白酒生产企业未按照规定上报销售单位销售价格的,主管国家税务局应按照销售单位销售价格征收消费税。

  (三)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计税的规定

  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计算征收消费税。

  (四)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规定

  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应当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补:对于增值税应以“平均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五)当期投入生产的原材料可抵扣的已纳消费税大于当期应纳消费税,采用按照当期应纳消费税的数额申报抵扣,不足抵扣部分结转下一期申报抵扣。

  (六)计税价格的核定权限--【20xx新增】

  1.卷烟、白酒和小汽车的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核定,送财政部备案。

  2.其他征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核定。

  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由海关核定。

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知识精华4

  (一)纳税人的一般规定

  在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上述应税服务,应当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二)提供应税服务的界定

  有偿提供应税服务,但不包括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应税服务。

  非营业活动,是指:

  1.非企业性单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履行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活动。

  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应税服务。

  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员工提供应税服务。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境内提供应税服务的界定

  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如: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知识精华5

  应税服务

  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试点行业

  应税服务

  具体内容

  (一)交通运输业

  1.陆路运输服务

  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及其他陆路运输,暂不包括铁路运输。

  2.水路运输服务

  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

  3.航空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4.管道运输服务

  通过管道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质的运输服务。

  (二)部分现代服务业

  1.研发和技术服务

  包括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2.信息技术服务

  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和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3.文化创意服务

  包括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4.物流辅助服务

  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

  5.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1)含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2)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6.鉴证咨询服务

  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

  7.广播影视服务

  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和播映(含放映)服务。

  【例题·多选题】下列服务项目中,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有( )。

  A.代理记账

  B.房屋出租

  C.搬家服务

  D.电影放映

  E.技术咨询服务

  『正确答案』ACDE

  『答案解析』不动产租赁不属于营改增的应税服务范围。

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知识精华6

  企业所得税

  1、年税工薪扣标准=年员工平均数***定均月税工资*12

  2、招待费扣标=销(营)收净*级扣例+速增数 销收比例速增数 小于1500万5‰0 大于1500万元3‰3万

  3、某年可补被并企亏得额=并企某年未补亏前得额*(被并企净资公允价/并后并企业全部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4、纳税=纳得额*税率

  5、纳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6、核定所得率,所得税=纳得额*率 纳得额=收入额*应税所得率 或=本费支/(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应税所得率一般题目都会给出。因此,以下这个表估计做综合题时没什么用处。在做选择题时可能会有用处:)

  应税所得率表 工交商7-20% 建、房10-20% 饮服10-25% 娱乐10-25%

  7、境外税扣限额=境内外所得按税计的纳税*(源于外国得额/境内外得额)

  8、境内投所得已纳税扣:

  源联营企应纳税=投方分回利润/(1-联营企率)

  扣抵免=源联营企纳税得额*联营企率

  9、新办劳动就业服企,当年守置城镇待业人员超从业人员总数60%,经主芝税务机关审核,可免征所得税3年

  当年置待业人员比例=当年置待人数/(企原从业人数+当年置待人数)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期满,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占原从业人数30%以上,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减半征所得税2年

  当年置待业人员比例=(当年置待人数/企从业人员)

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知识精华7

  一、境内生产

  1、从价定率纳税 应税品的销售额*税率 ***销额=价款+外费,承运发票及纳税人转交发票给购货方不计

  2、从量定额纳税 应税品的销售量*单位税额

  3、混用两法征税 应税销售量*定额率+应税销售额*比例率(适:卷烟、粮食及薯类白酒)

  4、卷烟从价定率 某牌格卷烟核定价=该牌格卷烟零售/(1+35%)

  5、换生产消费料,入股、抵债应税品 纳税人同类应税品的最高销售格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6、准扣外购应税品已纳税款 已纳税=准扣外购应税品买价*适用率 准扣外购应税品买价=期初存买价+购进买价-期末存买价

  7、产销达低污小轿越野小客减30%的消税 应征税=法定率计消税*(1-30%)

  8、自产用没同类 组税价=(成本+利润)/(1-消率)

  应纳税额=组税价*税率 利润=成本*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给)

  二、委托加工

  1、没同类组税价=(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率)

  应纳税额=组税价*税率

  2、应税品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收回连续生产 准扣委加的应税品已纳税=期初存已纳税+收回的委加已纳税-期末存委加已纳税

  三、进口

  1、从价定率组税价=(关税完税价+关税)/(1-消率)

  应纳税=组税价*消率

  2、从量定额应纳税=应税量*单位额

  3、混合应纳税=组税价*消率+应税消量*单位额 ***本节税除国务院令不得减免。

  四、出口

  1、出口免并退适用:出口经营权外贸购进消品出口,及外贸受他外贸委代出口。受非生产性的商贸代理出口不退(免)。与增一致。

  2、免但不退

  出口经营权生产自营或委外贸代出口,不办退。免征生产环节消费税。不退指免征的消税消品出口已不含消税,无须退。与增别:消税在生产环征及免,增是道道征。

  3、不免不退

  4、商贸

  5、退税额

  (1)从价定率:应退税=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税率

  (2)从量定额:应退税=出口数量*单位额

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知识精华8

  城镇土地使用税

  年纳税=占用面(平方)*税额

  房产税

  1、从价:纳税=房原*(1-扣例)*1.2%

  2、从租:纳税=租收*12%.

  车船使用税

  1、动船货车纳税=净吨位数*单位税额

  2、非动船纳税=载重吨位数*单位税额

  3、载货车外动和非动车纳税=车辆数*单位税额

  4、动挂车纳税=挂车净吨位*(载货汽车净吨位年税*70%)

  5、运输的拖拉机税=所挂拖车净吨位*(载货车净吨位年税*50%)

  6、客货税额 乘人=辆数*(乘人车税*50%)

  载货=净吨位*税 印花税 税额=赁证计税金额(或应税赁证件数)*率

  契税法 税额=依据*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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