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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规则解读

时间:2017-07-05 10:21:23 证券从业资格 我要投稿

沪深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规则解读

  回购期限的名义天数和资金实际占款天数区别名义天数是回购产品的期限,比如7天期回购品种GC007的名义天数为7天;资金实际占款天数,是指当次回购交易的首次交收日(含)至到期交收日(不含)的实际日历天数。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沪深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规则解读,欢迎阅读。

  沪深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规则解读

  根据沪深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购回价调整的通知,自2017年5月22日起,沪深债券质押式回购期限以资金实际占款天数计算,并且上交所将全年计息天数调整为365天,当日收盘价调整为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小时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

  深交所的全年计息天数和收盘价计算方式不变。如果您是在2017年5月22日前已达成回购交易的到期购回价,那么仍按目前的计息规则(即回购名义天数和全年360天)计算;如果在新规实施当日(含)后发生的回购交易则按照实际资金占款天数和全年365天来计息。

  具体内容:

  回购期限的名义天数和资金实际占款天数区别名义天数是回购产品的期限,比如7天期回购品种GC007的名义天数为7天;资金实际占款天数,是指当次回购交易的首次交收日(含)至到期交收日(不含)的实际日历天数。一般情况下,回购名义天数和资金实际占款天数一致,但在节假日前,因交易所市场节假日休市,会出现二者不一致的情况。

  目前,采用以名义天数计息时,在节假日前,市场往往自发通过调整回购利率报价的方式来实现市场化的回购收益,回购利率可能相对较高,波动相对较大。此次修改后,将以资金实际占款天数计息,那么,回购利率即为回购资金占款期间的年化利率,回购利率也相对平稳

  按新公式计算购回价格:n 购回价格=100+(3%/365)×3×100=100.02465753 n清算金额=100.02465753×100000/100=100024.65按原公式计算购回价格:n 购回价格=100+(3%/360)×1×100=100.00833333 清算金额=100.00833333×100000/100=100008.33

  案例2:假设客户B星期五以3%回购利率达成一笔三天期回购(204003),成交金额为100000元,则:回购交易成交日:周五回购交易成交交收日:下周一回购交易到期日:下周一回购交易到期交收日:下周二资金实际占用天数:1天

  按新公式计算购回价格:n购回价格=100+(3%/365)×1×100=100.00821918 n清算金额=100.00821918×100000/100=100008.22n按原公式计算购回价格:n购回价格=100+(3%/360)×3×100=100.025清算金额=100.025×100000/100=100025

  2.债券质押式回购收盘价目前上交所债券质押式回购收盘价为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为提高回购收盘价的市场代表性,修改债券质押式回购收盘价的计算方法,将其调整为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小时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若当日无交易,则取前收盘价。

  (二)深交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调整内容根据深交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修订事项,仅对债券质押式回购计息方式进行了修订,将名义天数修改为实际占款天数。深交所全年计息天数仍为365天不变。计算公式为:购回价=100元+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实际占款天数/365(天)。实际占款天数,是指当次回购交易的首次交收日(含)至到期交收日(不含)的实际天数,按自然日计算,以天为单位。

  (三)新老划断规定1.在2017年5月22日前已达成回购交易的到期购回价仍按目前的计息规则(即回购名义天数和全年360天)计算;2.在新规实施当日(含)后发生的回购交易则按照实际资金占款天数和全年365天来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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