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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若干规定(2)

时间:2017-05-29 20:07:41 研究生院 我要投稿

华北电力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若干规定

  七、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重要的教学环节,面向行业领域进行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各专业类别与专业领域应加强校外实践基地建设,保障开展专业实践的条件,推进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供需互动机制,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

  专业实践必须是面向本专业类别或领域的实际工作,内容包括应用研究、专业调研、专业实验、专业实习等。各专业类别或专业领域应制定专业实践教学大纲。专业实践考核依据学校相关文件和专业实践教学大纲进行。专业实践是学位论文的前期基础,应强化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的有效结合。

  各类别专业学位专业实践主要组织形式与时间要求:

  工程硕士:进入学校研究生工作站、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开展实践,进入导师工程项目合作企业开展实践;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半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专业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资产评估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翻译硕士:进入学校研究生工作站、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开展实践,进入导师项目合作单位开展实践,进入其它符合要求的行业企业开展实践;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半年。

  公共管理硕士:进入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开展实践,进入政府部门或非政府公共机构开展实践;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三个月。

  工商管理硕士教育强调密切联系企业管理实践,学生在学期间至少要完成一个解决实际问题的分析报告。

  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把握好专业学位论文的规格和标准。学位论文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可采用调研报告、应用研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方法的实证研究、数据分析报告、工程/项目管理等形式。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研究生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与他人合作或在前人基础上继续进行研究的课题,必须在论文中明确指出本人所做的工作。论文要体现出研究生的工作量和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论文工作量要饱满,工程硕士、资产评估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等应至少有一学年的论文工作时间,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翻译硕士等一般应有九个月的论文工作时间;论文写作要求概念清晰、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文理通顺,版式规范。

  (一)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后应在导师指导下,查阅文献资料,尽早确定课题方向,完成论文选题。全日制研究生的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一般应于第三学期的`前十周内完成,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一般应于第四学期末完成。

  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包括的主要内容:选题依据、研究方案、预期目标、预期成果;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和主要参考文献等。基本要求为:字数应在5000字以上;阅读的主要参考文献在2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10篇。

  开题报告在专业范围内相对集中、公开地进行,并由以硕士生导师为主体组成的审查小组(3~5人组成)评审。学位论文开题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课题研究,但可以在一个月后重新开题。学位论文研究中途改题者,必须重新开题并通过评审。凡重新开题而未通过评审者,终止对其培养。

  (二)论文中期检查

  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一般在第四学期末前完成,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中期检查在开题后6个月到一年内完成。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为: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进行;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结果;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等。

  (三)学位论文撰写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研究工作的全面总结,是描述其研究成果、反映其研究水平的重要学术文献资料,是申请和授予硕士学位的基本依据。学位论文撰写是硕士生培养过程的基本训练之一,必须按照规范认真执行。

  学位论文一般应包括:选题的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途径、本人在课题中所做的工作、研究或设计的理论方法与试验手段、数据处理、必要的图表曲线、结论和所引用的参考文献等。要求立论正确,数据可靠,分析严谨,计算正确,图表清晰,要严格按研究生院规定的模板排版印刷。

  (四)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

  学校每年分两次集中进行论文的评审与答辩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论文完成后,须向所在院系和研究生院提出论文答辩申请。相关部门要对研究生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进入论文评审与答辩程序。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审与答辩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

  九、学位与学籍

  专业学位研究生按培养计划要求,修完学分,完成规定的各项培养环节,德、智、体考核合格,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准予毕业;修完学分,未完成论文或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准予结业;未修完学分者,按肄业处理。详见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准予毕业的研究生,经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做出授予其专业学位的决定并颁发专业学位证书。

  硕士论文答辩未通过,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半数以上同意,可在一年内重新申请答辩一次,通过者,再审查其学位授予问题。

  十、其它

  本规定自2016级研究生开始执行。

  凡在本规定发布之前原有文件与本规定不符之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原文地址:http://yjsy.ncepu.edu.cn/pyxx/gzzd/6113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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