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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报名通知

时间:2018-02-25 17:04:23 研究生院 我要投稿

河北大学2017同等学力申硕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7〕1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7】7号)精神,河北大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河北大学2017同等学力申硕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报名通知,全文如下:

  原文地址:http://xwb.hbu.edu.cn/xwsy/297.jhtml

  一、考试时间

  2017年5月21日(星期日)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30-17:30

  二、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科目

  1、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的主要语种为: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所用考试大纲见附件1。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均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且应试语种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

  申请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对于获学士学位时为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硕士学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相同。

  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不含听力测试。

  申请河北大学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硕士学位的考生,规定的第二外语均为英语。

  2、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科目、学科范围、所用考试大纲及指南见附件2。

  在附件2所列学科范围内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除须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按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外,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相应学科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且均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以同等学力申请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硕士学位的人员,可选考哲学或政治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三、信息采集工作

  2017年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名、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继续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 (以下简称“信息平台”) 进行。

  信息平台地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

  报名参加2017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河北大学资格审查并进入了信息平台的申请人。

  申请河北大学硕士学位的`人员需进入信息平台,选择河北大学,完成注册申请、指纹和图像信息采集、资格审核、网上缴纳考试报名费、下载准考证等相关考务工作(“考生报名流程”详见附件3)。

  (一)考生资格

  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14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2011年之后入学且已在我校登记备案并缴纳学费的各类同等学力人员。

  (二)信息采集、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凡已经采集过指纹信息、进行了现场信息确认和资格审查的人员,本次不需要重新注册新用户、现场信息确认和到校资格审查,仅需使用已注册的帐号进行后续的“报名参加考试”工作。

  凡进入信息平台的申请人,须在2017年3月1日—3月25日期间通过信息平台提交参加考试语种或学科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