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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时间:2017-09-17 10:10:35 研究生考试 我要投稿

2017年华南农业大学考研招生简章

  导读:2017年华南农业大学考研招生简章已经公布,推免工作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9月6日-9月25日)为推荐阶段,第二阶段(9月28日-10月25日)为接收阶段,第三阶段(11月1日-11月下旬)为录取信息备案公开阶段。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培训网!

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研究生“推荐阶段”工作的预备通知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因教育部下发的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通知至今未到我校,而今年要在9月22日前完成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推荐阶段”的工作,时间紧迫。为做好推荐我校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阶段”的工作,请各学院预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待教育部具体名额下发公布后,再详细做具体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相关文件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附件1)、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华南农业大学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华南农办[2011]7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认真做好我校2017年推免生工作。具体要求请参照《华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

  生推荐办法(试行)》(2015年9月2日)(附件2)执行。

  1、推免工作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9月6日-9月25日)为推荐阶段,第二阶段(9月28日-10月25日)为接收阶段。推荐与接收分离,推荐阶段结束后,才能开始接收阶段。推荐阶段招生单位不得与考生签订接收录取协议,接收阶段不得开展推荐等工作。第三阶段(11月1日-11月下旬)为录取信息备案公开阶段。

  2、推荐名额不分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设置留校限额或名额。学生自主选择报考硕士学位类型和学校。

  3、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

  二、推免生名额分配

  待教育部下达给我校推免名额后,具体落实各学院名额。各学院推荐名额详见后续具体通知。

  根据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计划,结合《华南农业大学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试行)》(2015年9月2日)和《华南农业大学“丁颖创新班”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12]50号)及学校重点学科的建设情况,确定各学院的推免生名额。“丁颖创新班”的学生由具体负责的学院单列推荐(丁颖班推荐名额以每班30人为单位按60%计算,不足30人的按实际人数计算。)。

  按学校有关规定,招聘流动编制辅导员推免生名额若干名,在全校范围内遴选,由学生处组织综合推荐,推荐办法另行通知。

  各学院可参照去年下达的推免生名额加20%确定人选(20%为候补人选),并且在公示名单中注明候补。原则上哪个学院正选学生因故放弃推免资格,则由该学院候补学生依次递补,如该学院后补名额用完,则该学院的剩余推免名额由学校推免领导小组统一调配。奖励学校重点学科的名额由学校推免领导小组统一安排,

  三、报名条件和遴选推荐办法

  1、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2、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除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外,第1~6学期(五年制的为第1~8学期)的平均绩点应达到3.00以上(含3.00),且在专业排名前50%以内;无重修记录(辅修及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除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统考成绩达425分(艺术类学生英语应用能力A成绩达合格)以上者,均可报名。学生填写《华南农业大学推荐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3),附齐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3、各学院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成立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制定本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并与推荐名额在学院一起公示。遴选工作小组组织对本学院报名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核,按综合成绩总分排序(其中学生全学程学业平均成绩占70%,学院测评成绩占30%),择优录取推荐,并在学院内公示3天。学院在报名资格审核表学院意见栏中签署学院意见和推荐名次,附上成绩单,并填写《华南农业大学2017年推免生名单汇总表》,与电子版一起于9月20日下午5:00前送教务处学籍科,以汇总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上报推荐资格名单及“接收阶段”工作

  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的推免生名单将上报到“推免服务系统”,并在校园网公示7天。推免生可在“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进入“接收阶段”的流程。具体“接收阶段”的工作安排详见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的通知,或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中查询各接收单位的信息。

  五、“推荐阶段”时间安排

  1、9月1-12日,宣传发动。

  2、9月10-11日,学院公布推免方案。

  3、9月13-14日,学生报名。交表及附相关证明材料到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4、9月17-20日上午,由学院自行安排组织面试、综合测评、遴选推荐。

  5、9月20日下午5:00前,学院上报推免汇总结果。

  6、9月21-22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推免生资格,公示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名单,并提交汇总数据给教育部相关信息平台。

  (我校推免生名单上传后,会及时通知学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上操作,完善信息,填报志愿。9月28日起,推免生报考、确认复试,进入“接收阶段”)

  六、其它事项

  1、在遴选工作方面,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强调要求,要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学院要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与推免名额一并提前公布并严格执行。

  2、推荐研究生工作涉及到学生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做好学生使用系统的培训,告知学生在系统中完成注册、信息补全、填报志愿、接受复试通知、报名费网上支付等事项。

  3、推荐为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学生(在被相关学校录取后),必须签写《华南农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承诺书》,不得中途放弃推免生资格,不得再申请出国留学、参加就业派遣等,否则自负违约责任。

  4.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若受到党、团、行政处分,课程修读或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导致不能应届毕业者,取消推免生资格。

  教 务 处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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