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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公告

时间:2017-06-20 10:15:47 司法考试 我要投稿

重庆市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72号)规定,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16日、17日在全国统一举行。现将2017年重庆市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7年6月15日至7月4日,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方式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通过网上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区设置和考试方式

  2017年重庆市国家司法考试设置普通考区和计算机化(以下简称机考)考区。考试方式均采用闭卷方式,普通考区采用笔试方式,“机考”考区采用机考和笔试方式。

  北碚考区为“机考”考区。选择在重庆市北碚考区报名的考生,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采用机考方式,考生在计算机机房参加考试,试题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考生应当使用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界面上进行作答;试卷四采取笔试方式,考生在纸笔考试考场参加考试,考生应当在答题纸上进行作答。

  重庆市普通考区为:主城考区、万州考区、黔江考区、涪陵考区、永川考区。其中,主城考区设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渝北等若干个考点。

  四、放宽地区

  重庆市所辖县及万州区、黔江区、开州区、武隆区、南川区。

  五、报名流程

  (一)报名准备

  报名前,登录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对本人学历进行查询,不能取得查询结果的,应向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办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认证需要一定时间,请及时申请,以免成绩合格后延误资格申请。既不能查询,也不能办理认证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

  报名时,应具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电子证件照片等;系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还须具有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系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还须在报名时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系符合报名条件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在报名时作出承诺,并在司法部要求的时限内提供毕业证书。

  (二)报名地选择

  考区考点即为报名地。选择机考方式的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报名地选择为重庆市北碚区。选择机考方式的,应当作出相关承诺。选择主城考区的,应在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渝北区等七个考点中任选一个报名。

  受容量限制,北碚考区的报名人数限定在700人以内,如该考区报名人数已满,请选择其他考区报名;主城考区渝中考点、江北考点、渝北考点的报名人数限定在2500人以内,沙坪坝考点报名人数限定在1500人以内,如上述四个考点报名人数已满,请选择其他三个考点报名。

  为体现公平公正,选择万州考区、黔江考区、涪陵考区、北碚考区、永川考区报名的,所在的考场号、座位号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选择主城考区报名的,考场实行混编,所在的考点学校、考场号、座位号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有可能出现选择的报名地与考试地不一致的情形。

  (三)操作流程

  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司法部网站(网址:http://www.moj.gov.cn),进入国家司法考试报名通道,在报名平台页面“报名地”选择“重庆市”,按照要求、流程及步骤完成报名:

  1、填写个人信息

  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凡填报虚假不实信息的,按照规定给予报名无效、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2、上传照片

  须上传符合规定格式的电子证件照片,系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还须上传户口簿电子照片。具体要求为:

  (1)电子证件照片

  ①本人近三个月内2寸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完整,显示双肩、双耳、双眉;

  ②不得上传制服照、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侧面照、背带(吊带)衫照、佩戴首饰照、不规则手机照、相貌变型照,不得对照片内容进行PS修改;

  ③电子照片类型为jpg格式;

  ④电子照片标准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

  ⑤电子照片文件大小控制在40KB至100KB之间;

  电子证件照片将作为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请注意妥善保存。

  (2)户口簿电子照片

  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的大小在100KB至500KB之间,照片类型为jpg格式,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认。放弃享受放宽政策的,无需上传户口簿电子照片。

  3.照片审查

  司法行政机关将对上传的照片进行审查。报名人员应在照片上传后及时登陆司法部网站查询审查情况。未通过审查的,须及时更换上传照片以待重新审查,直至符合要求。拒不更换上传的,将无法完成报名。

  4.交纳考试费

  通过照片审查的,应当按照支付流程交纳考试费。考试费标准为240元/人。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9日。

  考试费交纳成功后,可以打印报名凭证。因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考试费不予退还。请务必牢记登录密码,以便下载准考证和考试成绩通知单。

  9月1日至9月13日工作日期间,可以到重庆市司法局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领取考试费收据。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龙路4号;联系电话:023-67086091。

  5.下载打印准考证

  9月1日至9月15日期间,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彩色、黑白打印均可,以彩色打印为宜),打印的准考证必须清晰完整。

  六、重点提示

  (一)放宽政策

  1.户籍在放宽地区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2.法律专业的范围:法律、法学、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商法、刑事司法、律师、监所管理(包括旧专业劳教管理)、民商法、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警务、法律事务、书记官、刑事执行、民事执行、行政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鉴定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司法信息安全、海关国际法律条约与公约、检察事务、经济法律事务、监狱管理(包括旧专业劳动改造学)、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会计、涉毒人员矫治、法律服务管理、社区矫正、应用法制心理技术、职务犯罪预防与控制、安全技术与文秘和监狱信息技术与应用等37个专业。

  3.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时户籍为准,填报的户籍代码信息应当与户籍所在地一致。

  4.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学历为法律专业专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或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可以申请授予B类或C类法律职业资格。

  5.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学历为本科以上的人员,须对“是否选择放宽地方政策”选项作出选择。选择享受放宽地方政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可以申请授予A类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可以申请授予C类法律职业资格。选择放弃放宽地方政策、考试成绩仅达到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申请授予C类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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