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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增值税税率与增收率

时间:2018-01-21 11:55:21 会计从业资格证 我要投稿

2016广东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增值税税率与增收率

  1.税率

  (1)17%

  ①销售和进口除执行13%低税率的货物以外的货物;

  ②全部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③“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2)13%——设置低税率的根本目的是鼓励消费,或者说是保证消费者对基本生活必需品的消费。

  ①粮食、食用植物油、食用盐、农产品;

  ②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③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④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二甲醚;

  【总结】低税率四大类:基本温饱、精神文明、农业生产、生活用能源。

  (3)11%

  交通运输业服务、邮政业服务、基础电信服务。

  (4)6%

  增值电信服务、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除外)

  (5)零税率

  纳税人出口货物,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注意】纳税人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税服务,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2.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3%

  特点:执行简易办法征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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