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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素质》复习题及答案(2)

时间:2017-07-31 11:33:25 教师资格 我要投稿

2017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素质》复习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A

  [解析]略。

  2.B

  [解析]略。

  3.B

  [解析]略。

  4.D

  [解析]略。

  5.B

  [解析]教师的根本任务是“教书育人”。

  6.D

  [解析]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是为人民服务。

  7.A

  [解析]社会公德是每个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它是人类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逐渐积累起来的,用于维持公共生活,调节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的最起码的、最基本的道德准则。

  8.C

  [解析]集体主义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原则,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

  9.C

  [解析]从表现形式上看,应用文的实用性主要体现在有一套为内容服务的相应体式。

  10.D

  [解析]程式性是提高应用文写作质量和行文效率,以及增强权威性和约束力的重要保证。

  11.C

  [解析]略。

  12.B

  [解析]教师的职业特点决定了教师的教育专业素养除要求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教育能力外,还要求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13.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政府予以保障。

  14.A

  [解析]根据教师的需要和不同时期所关注的焦点问题,把教师的成长划分为关注生存、关注情境和关注学生等三个阶段。在关注情境阶段教师关心的是如何教好每一堂课的内容,一般总是关心诸如班级的大小,时间的压力和备课材料是否充分等与教学情境有关的问题。

  15.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一章第三条对教师的概念作了全面、科学的界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由此可见教师职业是一种专门的职业。

  16.A

  [解析]略。

  17.D

  [解析]义务教育起源于德国,1619年德国魏玛公国公布了学校法令。它规定父母应送其6~12岁的子女入学,这是最早的义务教育。

  18.C

  [解析]新法进一步明确了我国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这是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性质。所谓公益性,就是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

  19.A

  [解析]略。

  20.D

  [解析]《义务教育法》第一条规定:“为了发展基础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法。”由此可以看出,《义务教育法》的立法宗旨主要是发展基础教育。因此,答案为D。

  21.C

  [解析]本题考查成语含义及实词。尊重、尊敬一般与人搭配。推重 :推崇重视,对某人的思想、行为、成就等给予很高的评价,表示十分重视。推崇:尊崇,推重崇敬。此二词为近义词。相得益彰:指两个人或两件事物互相配合,使双方的能力、作用和好处能得到充分展示。相辅相成:指两件事物互相配合,互相辅助,缺一不可。此处用相得益彰词义更丰富,更贴合语境。

  22.D

  [解析]如果D项判断为真,又根据题干,只有与人及其宠物有接触的长尾猴才接受检疫,则说明在接受检疫的长尾猴中感染狂犬病的比例,要高于未接受检疫的长尾猴。这就有力地支持了专家的推测。故选D。

  23.B

  [解析]细目表是将考试具体化的最重要的工具,使得测验能够与教学的目标和内容保持一致。

  24.B

  [解析]党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十七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对科学发展观作了全面系统的阐述: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25.A

  [解析]从题干中的“可以随身携带”、“没有人会被它压垮”这些字眼,可以知道这句话强调的是知识没有“重量”,而不是“大小”或者“期限”。

  二、材料分析题

  1.[答案要点]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学校不得开除学生;适龄儿童少年因为身体状况需要休学,要经乡镇政府或者县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案例中某初三学生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生,学校应当依法保护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包括“劝退”的方式,来侵犯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另外,今后如果因为学生学习差就将学生“劝退”,也不符合“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第五条)、“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第三十五条)、以及使学生“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第三条)等法律规定。关于材料中学生,有课堂自律差且干扰其他学生的行为,依据法律的规定,学校、教师首先应当批评教育,对学生负有教育的义务,不能简单地将学生推出校门,更不能随意劝退、开除学生。如果学生屡教不改,严重影响了教育教学秩序,可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将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转送入专门的学校,继续接受义务教育,并接受对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

  2.[答案要点]

  (1)评价是一种手段,旨在通过评价,使教师看到自己的成功之举和不足之处,以便及时调整工作目标和进程,优化教学过程,明确努力方向,对于激发教师发扬优势,克服缺点,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不无裨益。

  (2)学生是受教育者,是教育的直接对象,他们与教师接触的机会较多,应该最有发言权。案情中,学生参与评教,由于学生年龄还小,认识不成熟,辨别是非能力较差,考虑欠妥,因此,他们没有能力对教师的各方面教学行为做出一个合理、科学、恰当的评价,甚至往往出现“倒挂”的现象,一旦哪位教师对学生要求比较高,就会遭到学生的非议,被学生认定为“不好教师”,普遍不受欢迎;而如果教师对学生放松要求,时时处处迁就忍让,和学生称兄道弟,对学生不负责任,反被说成是“好教师”,深受喜欢。

  (3)学校在组织评教时,不能盲目追求“时髦”效应,哗众取宠,注重形式,否则评教就会偏离正确的轨道和方向,不但起不到应有的效果,反而会挫伤大部分教师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3.[答案要点]

  (1)直观性教学原则是指在教学中通过直观教具和现代技术手段,引导学生形成对所学知识、概念的清晰表象,丰富学生感性认识,为形成科学概念、掌握理性知识、发展智力创设条件。

  (2)“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是人类认识发展的基本规律,在小学教学中正确运用直观性教学方法,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引起学生对教学内容的选择性知觉。通过这节课的教学实践表明,直观性教学原则适合于激发学生自动学习,自主探究的学习方式。

  (3)首先,在美术教学中运用直观性教学,教具要多样,有针对地选。教育心理学告诉我们:小学生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无意注意占主导,年级越低表现得越明显,这就对我们在制作直观教具方面提出了一个要求:考虑到学生、教师、教学条件的实际情况,直观教具应根据教学目标尽可能的丰富、多样;其次,范画要注重思考的过程,包括示范的对象要能够引起学生相关体验和熟悉事物,有助于学生联系生活、理解记忆。范画能针对性的突出直观事物局部,表现力强。教师讲解的语言要直观,用语言生动形象地描述、讲解而起到直观的作用,要直接针对教学重点、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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