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 百分网手机站

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时间:2017-05-29 14:29:45 建筑施工 我要投稿

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根据《中共惠阳区委、惠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阳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惠阳委发〔2010〕14号),设立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主要职责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1.将原区建设局职责划入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将原区规划局职责划入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3.将区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的职责划入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取消的职责

  除取消已由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外,取消《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审批权。

  (三)划出的职责

  1.将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城区违法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的职能划转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惠阳区分局。

  2.将城市建设及燃气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及相关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的职能划转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惠阳区分局。

  (四)转移的职责

  1.将组织调查研究城市发展,按照可持续发展需要,提出近期和远期城市发展战略方案;组织研究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性工作;行业培训等职能交给下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有关社会中介组织。

  2.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评比、评优、市场研究分析等工作交给行业协会。

  (五)加强的职责

  1.加强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工作,有效降低建筑能耗。

  2.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强化珠三角城乡规划一体化及深莞惠规划对接工作,促进宜居城乡建设。

  3.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4. 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严格监督规划实施,促进城乡一体化和谐发展。

  5. 加强燃气设施改动许可管理工作,强化燃气设施安全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制(修)定有关规范性文件、标准并指导和监督实施;拟订城乡规划与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城市测绘与勘察设计的发展规划,指导实施和监督管理;协调处理城乡规划建设行政执法相关工作。

  (二)指导全区住房制度改革与发展工作;负责推进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保障工作;会同国土、财政、房产部门做好区级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安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城市规划、城市测绘、勘察设计工作;负责分区规划、各镇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负责组织编制、报批专项规划和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

  (四)指导村镇建设工作,监督各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的实施;指导村镇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

  (五)负责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布局的规划管理,按程序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造价的定额和政策法规;负责计价办法和计价程序的确定,负责计价活动的监督;负责收集、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七)负责建设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审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城区规划区内各项临时建设审批;负责城区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的放线、验线和规划验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八)负责城市规划设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规划测绘的管理,监督检查勘察测绘成果资料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

  (九)负责城市雕塑、户外广告场地的选址定位和建设的规划许可,负责组织户外商业广告场地有偿使用权的招标、拍卖工作。

  (十)负责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和利用,负责市政交通、工程管线规划管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监督实施。

  (十一)负责城市规划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组织推广城市规划建设信息技术、数字化地形图与办公自动化及无动力微型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的应用;负责城市规划建设档案资料的收集、保存、查询、利用与开发。

  (十二)负责散装水泥管理和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负责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和预拌砂浆站的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参与人才技术引进和组织学术交流工作;负责国家强制性建设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贯彻执行。

  (十四)负责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初审工作;审查相关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十五)负责燃气行业管理;指导市容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工作;统筹协调重点基础设施、城市公用设施建设,负责相关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六)负责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市场的管理,指导房地产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初审工作。

  (十七)负责惠州市惠阳区城市规划建设联审小组以及所设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办区人民政府和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